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通用9篇)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一是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增设多个村级法援工作站,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在西塘村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分别在南平村、东风村、西和村增设村级法援工作站,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将法援站点延伸到最基层,完善法律援助网络覆盖从区到镇街、再到村居社区,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下沉至村一级,打造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大方便了群众上门办事和咨询,20xx年截至,区法援处12个派驻律师的法援工作站累计律师值班天数533.5天。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二是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项目,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借助“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将法律援助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日常工作内容,在处理村委事务、解决村民纠纷等事务过程中向村民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发现法律援助需求时,指导其申请援助及代收申请材料。同时联合局律管科,定期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进一步深入到广大的乡村地区。
三是组建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加强乡村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乡村法律纠纷集中发生在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等领域,乡村法律援助案件有其特殊性,有鉴于此,为了能够更精准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处组建了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将擅长处理乡村法律纠纷的律师纳入库内,切实提高村民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四是推动“援调结合”,力促案结事了。
鉴于农村法律纠纷的特点,在此类案件中,我处坚持“调解优先、援调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模式,对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增加800元案件补贴,激发法援律师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办结归档的涉农村法律纠纷的案件调解结案率为约为30%。
五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
从化区法援处与公交公司合作,通过在4条乡村公交线路的公交车播放车厢多媒体广告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发动各镇(街)司法所深入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延伸到村一级,活动开展以来,已有多个镇(街)开展了多场宣传及咨询活动,活动已覆盖近70个村居,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小礼品9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近年来,X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奋力助推强富美高新X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统筹推进,建好三个平台
在实体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着力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临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原则,县政府投入100余万元,于20__年7月建设完成了600多平方米的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同年12月份,被省厅评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二是结合新版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统一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窗口的模式,由县局统筹建设,同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中心人员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主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代办、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并对辖区内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指导。目前,全县已建成高标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处,其余4处正在规划建设中。三是完成了全县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自20__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在全县456个村(社区)建设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设立标牌标识,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制度。村法律顾问以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定期开展法律走访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网络平台建设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建立“X县普法办pfb”微博、“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法治X”快手,“法治中都”抖音号,用好企业短信号普法平台,“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县O2O便民服务平台,推广“济宁智慧民调”APP,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7210148”法律咨询电话、“7222121”法律援助热线电话、“7212060”公证业务办理电话,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热线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1-4月份,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指引申请法律援助36人次、申办公证75件,申请司法鉴定7件。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一是采用“普法+文艺”模式。组建民间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等形式在全县乡村巡演;多次邀请市普法文艺宣传团到X演出,发挥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采用“普法+新媒体”模式。利用企业短信号向全县1550余名领导干部通过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已发送6.7万余条;开发使用“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专人解答县O2O平台群众法律咨询102条;“X县普法办pfb”微博,已发布15条;创办法治电视栏目《法润中都》,已播出12期;建立“X县律师微陪伴”等微信群,24小时服务群众;开通“法治中都”官方抖音号,已发布51期;“法治X”快手号,已发布6期。利用新兴媒体为百姓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三是采用“普法+阵地”模式。建成县法德公园和郭仓、白石等法德文化广场、全市第一处禁毒文化广场、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两个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9个、市级172个;共有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0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7个。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法律八进”活动为抓手,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中都行等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各类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
2、降槛扩面提质,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扩大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渐向低收入群体拓展,继续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一审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人),其中见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8件(人),办理一审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68件。二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援助质量。规范实施“八统一”制度规定,并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估团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案卷评判级别差别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今年以来,共受理各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办结210件。
3、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加强供给侧改革。全县成立5个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改制及投融资等法律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举办讲座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各类法人单位法律顾问70余家,5名律师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31名律师担任150个村的法律顾问,17名律师入选“X县法律人才库”。三是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律师惩戒和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法律事务集体研究、报告备案、沟通协调等制度。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注册公职律师7名。四是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共参加陪同领导涉法涉诉接访活动4次,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1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4、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对公证业务开展重点质量检查,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县公证处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县级“干事创业好班子”。三是大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积极开展“一次办好”减证便民服务,公开公证事项清单,让工作人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四是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县电视台直播的10期发票抽奖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公证业务网上预约、在线申办。今年以来,共办证314件,对县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74件,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8件,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72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件,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5、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把“枫桥经验”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定期对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组建了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2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1名人民调解员获得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称号。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555个,调委会529个,调解室26个,调解员1849个。二是加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充分用好儒家“和”文化思想,按照上级“党建引领+双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目前全县15个乡镇(街道)、146个村建成了“和为贵”调解室。三是提升“济宁智慧民调”APP系统使用效能。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提升网上办案率,不断提高“互联网+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1-4月份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96件,成功率97.96%。
6、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我县在20__年8月启动“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__年6月份,纳入全县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体系。全县律师31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司法所工作人员22人,合理安排到全县49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数量42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次数7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起。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全县14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托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实现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两规范一打造”活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整改。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增设了税控机。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健全执业档案,规范执业环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推行“两所共建”,完成与司法所结对工作。
8、司法鉴定工作步入正轨。20__年,X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补齐了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需求的短板。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公共法律产品供给能力有限性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积极性就不高,就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明显偏低,县级财政经费远远低于同级政法其他各部门。比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远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办案补贴仍在每件600-1000元的地位徘徊,值班律师费用不能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至今未能到位。近年来,虽然原则上也有加大经费保障的文件,但最后真正落到实处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仍明显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能建立。业务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制约着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2、公共法律人力资源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服务人才匮乏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X县有82万人口,全县注册律师只有3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公证员5人。而碍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的通过率偏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又抬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门槛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直接导致法律服务人员后继乏人。同时,现有人员中又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体系陈旧、接受新知识迟滞等问题,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党委和政府虽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也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并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只把原来的司法行政几项业务经费列入了预算,并且经费数额较低。建议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表彰。
(二)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实现职能重塑和职能强化。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完善队伍建设制度、加强交流培训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优化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众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在基层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
一、基本情况
本人高日罕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务员),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法律服务执业中,严格执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没有从事有偿代理,没有冒用律师名义执业,没有违规代理或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情况,不存在自收案,和自收费及与有关部门勾结损害当事入合格权益的行为,在执业中,没有当事人和群众举报。
二、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理论素质。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深知应当做到政治坚强、业务精通。这一年以来,以提高自身素质作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思想以及业务水平,一方面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増强政治的敏锐性,进一步促进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把业务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本职工作的立足点,特别是我们做调解工作,只有坚持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实际需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另外,积极参加局机关和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
(二)定期排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为了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苗头,调处在萌芽。我坚持每周到辖区内走访,了解情况并作记录。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早跟踪,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上报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年,成功调解人民调解案件件,认真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满意。服从司法所安排,协助司法所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进行法律咨询,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是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工作之一,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根据旗司法局要求定期开展各项普法活动。例如:结合各嘎查“固定党日活动”、祭敖包活动、“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另外,定期下发普法资料到辖区内各嘎查,积极督促嘎查采取专栏、派发资料等形式定期开展法治传活动。为建设法治社会、平安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业务理论学习缺乏不能为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影响了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司法行政机关在部分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的整改方案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切实为弱势群体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司法行政机关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二是在执业中,严格执行司法部,省厅、市、旗司法局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负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要求自已,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外,还着重学习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平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平也明显提升。
五、20__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20xx年上半年,万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市局年初的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xx年6月7日,万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接待来访群众20__余人次,解答各类咨询XX00起。
一、深入推进“两化”建设和示范创建
目前,全县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满意度评价器。自20xx年以来,我县扎实推进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xx年3月20日,我局制定了《万载县司法局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县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做到硬件设施齐全、人员合理配置、经费保障坚实、服务供给优质、管理制度健全,切实方便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具体时间进度:20xx年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20xx年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__年对高城、白良、康乐、潭埠、黄茅、罗城、仙源、岭东、赤兴九个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
20xx年,按照工作进度,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了申报、推荐,经过省厅验收,均符合标准,顺利通过验收。
鹅峰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还有“缘桌调解特色”,被省厅评为“全省示范工作站”。20xx年拟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xx年4月1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目前五个工作站正在按照标准建设中,拟定于6月份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二、做实“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
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加大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20xx年3月8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妇联在万载县高城卫生院开展了“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20xx年5月31日上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康乐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律援助法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活动。
以实际行动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优质高效为残疾人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省厅的肯定。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行审判阶段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程序,截至目前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00件。
三、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按照宜春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对于脱贫户实行免予经济审查制度,对于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第一时间指派承办人。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防止因为纠纷导致返贫情形。
如:20xx年8月28日上午,鹅峰乡脱贫户王禾秀在320国道989公里处被闻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碰撞,造成其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闻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王禾秀被送往医院治疗,总共花费医药费17273.07元,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此次事故的发生让原本生活困难的王禾秀家庭再一次陷入了困境。20xx年12月8日,王禾秀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经过立案、开庭审理,20xx年1月XX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赔偿王禾秀各项损失XX2376.07元。
四、创新便民法律服务举措
推行法律援助异地申请“全省通办”和法律援助“帮办”服务;优化鉴定办理程序,为涉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推行节假日延时错时服务,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的群众主动减免司法鉴定费用;20xx年4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新余渝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异地协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围绕构建“x+x+x+”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网融合”和服务领域延伸。以三大产业功能区为发力点,继续延伸服务触角,在全市率先于x医学城B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精准对接园区企业主体需求,提供更为持续有效、更为专业精准、更为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广泛搭建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三方互联互通平台,不断畅通对话渠道,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为x区建设健康产业高地、宜业宜居宜游国际化都市新区提供强力法律服务支撑。
截止xx月xx日,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咨询x人次。提供法律援助件次,其中办结x人以上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件,涉及人数x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x万元。办理公证案件件次,其中涉企公证件。调处矛盾纠纷件。
(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找准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痛点和难点,立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影响力,做到分层推进、分步推进、统筹推进。一是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建立业务科室协同联系工作制度,确保统筹推进、专业实施和协同发展。二是加快制定并印发《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点具体工作任务,挂图作战,责任到人。三是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依法治区满意度测评体系,完善对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准确掌握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
(二)加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大工程”
从“完善基础建设、优化服务产品、提能服务队伍、拓展服务领域”四个方面着手,推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加大实体平台便民利民设施建设,提升热线平台小时应答能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云大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网络平台开发应用。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x市法律援助条例》,试行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全域通办”,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更加方便快捷。提供常态化法律顾问服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五调”联动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公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断促进服务改革创新。三是加强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公证员四支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兄弟区县优秀做法,探索将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纳入全区人才招引、落户、培养规划。四是围绕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加强与x市“三中心”、西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战略合作,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经贸活动、企业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等方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渗透力。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对外宣传影响
借助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契机,加强宣传攻势,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影响力。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密切联系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密集投放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片,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及办事须知,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发挥好新媒体矩阵作用。充分运用“法韵温江”官方微信公众号、“温江司法”官方微博、智慧广电等平台,及时推送公共法律服务动态及成果,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知晓度。三是扎实开展浸润式普法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宣讲为契机,结合“法律七进”和“法治大讲堂”,常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新建“星期x小镇禁毒体验馆”,打造科技化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借助普法小分队力量,在全区开展法治话剧、普法微电影、说法歌舞秀等法治巡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感知度。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在20xx年担任珠海市高新区鸡山、银星、唐家、唐乐4个社区的公益法律顾问,在珠海市司法局及高新区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所按期完成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服务平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尽心尽责在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受服务社区及居民的信赖。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实现依法治村(居)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将20xx年我所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所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提供日常法律咨询,预防矛盾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顾问定期到社区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累计约2百余人,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居民对法律方面存有空白但生活中必须用法,法律顾问便在法律与居民间起到了二者的桥梁作用,具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顾问进一步满足群众日渐增强的法律服务需求,村居法律顾问的主动走访和法律意见能预防矛盾、减少纠纷,深受居民的信赖。
二、我所村居法律顾问积极普法宣传,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养成良好守法习惯。
社区法律顾问为各社区进行法律讲座共20次。新颁布的《民法总则》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生活处处彰显法律,《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更是社区法律讲座和宣传的重点。社区法律顾问根据《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在民事权利能力胎儿权益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定和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确认等法律问题上,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案例分析,通俗易懂地向社区居民讲解《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另外,《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等亦是对居民进行法律讲座的重点。同时,村居法律顾问走进校园,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进行普法讲座,将校园暴力应对方法及暑期安全知识传授给学生们。村居法律顾问进行的各类主题讲座,让社区居民和学生们获益良多,增强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仰。
另一方面,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13次。针对《宪法修正案》、《非法集资活动》、《民法法治》、《扫黑除恶》、《禁毒宣传》等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随着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新区司法所紧随司法发展的步伐,携手社区法律顾问,及时有效地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高新司法所及各社区与社区法律顾问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懂法、守法,良好有序的法治社区环境。
三、我所村居法律顾问助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村居法律顾问多次参与邻里关系纠纷、财产权益纠纷等基层纠纷调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村居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独立于当事人,且因其专业水平容易获得居民的认可与信赖,因此调解的成功率大大增加。其中,村居法律顾问曾为鸡山社区一起因火警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调解,开始双方对赔偿数额互不让步,对立情绪不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主动出面帮助调解,与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及娴熟的职业技巧协助计算赔偿方案,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的调解意见,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该案中,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服务基层促进和谐的责任担当。
一举多得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可以说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引导群众消除对司法程序认知的盲目性,使群众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推进社会法治建设向更深层次发展。
四、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社区审查、修改、起草民事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
村居法律顾问为社区决策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居委会民事经济合同进行审查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比如:唐家社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由于合同标的额高达25万,征询村居法律顾问意见,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就《项目采购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并根据双方的合意对合同进行修改;同时为唐乐社区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从而确保社区的利益。
五、我所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村居社会事务管理
村居法律顾问除了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应各居委会的邀请,为居委会日常管理提供法律意见,提高居委会依法管理和服务公共事务的水平,协助居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比如:村居法律顾问担任顾问期间曾为鸡山股份合作公司处理有关鸡山村旧村改造项目的法律事务。
六、目前,村居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存着基层组织工作深入度不足、政策性文件掌握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所将一方面鼓励村居法律顾问主动学习,把工作做实做细。另一方面进一步对村居法律顾问进行专项培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对村居基层组织法律知识和政策的掌握。
综上,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不仅是响应了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入群众中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我所将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驻点律师的作用,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及法治宣传工作,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做好人民群众的“私人律师”,履行好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责,实事求是,大胆实践,有效突出工作新颖效果与宣传亮点,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继续贡献力量。
一年来,我个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配合好指挥部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昌廉工作,切实带头抵制腐败现象,为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我认为指挥部不仅是执行业主、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机关,更是为所属项目部服好务的机构,只要有胆识,理直气壮地经常自省、自警、自励地修养党性,廉洁从业,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才能不辜负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对自己的信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将自己透明化,让广大职工都用他们雪亮的眼睛监督我的一切,促使我不断进步。
一、强化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廉洁自律
面对日常复杂的工作,从各个层面,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为项目服务的宗旨,发扬为单位利益甘于奉献的精神。因此我严格按照《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合同》的要求,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定了依规办事、公正无私、廉政奉公的道德规范,树立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二、增大工作透明程度,推进指挥部各项技术工作和施工生产稳步发展
增大工作的透明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让广大职工了解技术工作,了解国家对高铁技术标准的所有法律法规,就是要让全体员工参与安全质量管理,实现群策群力抓安全、抓质量、抓过程控制、抓经济效益的良好局面。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站在广大职工的立场上,发挥全体参建人员的积极性,一切从是否有利于安全生产、是否有利于过程控制,是否有利于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出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增强单位业务工作透明度。由于工作的透明性,让任何想有企图钻空子的人员都望而叹止,坚决抵制住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三、发挥艰苦奋斗精神,杜绝享乐主义思想发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所侵蚀,产生享乐主义思想。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我时刻提醒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职务和职位都是指挥部广大职工所赋于的,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决不互相攀比,不进出高档消费场所,不入住高档宾馆,坚持不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把这些规定当作从业之规,立行之矩,律已之则,经常用以对照自己,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自约能力。
20xx年,湖里区司法局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设,搭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互联网+实体+热线”平台全覆盖,辖区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在区一级,在区信访大楼一楼窗口设立具有“3+X”职能的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一级,依托各司法所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连接12348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便民服务热线;在社区一级,依托调委会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法律顾问),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20xx年起,指导成立了小区调委会、小区律师和小区公证联络点,小区调解员全区“全覆盖”,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
成立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力量整合。
结合平台运行要求,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遴选一批政治素质硬、职业道德高、专业技能强的人才充实工作力量。
三是强化协作联动。
全面梳理平台进驻业务现有工作内容、业务办理规则等,制定各服务事项服务规范体系,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
四是强化考核督导。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将单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列入综治考评的内容进行考评。
五是强化线上线下融合。
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四级全覆盖的前提下,开发“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一网通办”。
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落地见效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突破。
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中心联席会议、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受理登记、分流处置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访调对接”矛盾纠纷案件162件,已办结154件,“诉调对接”化解纠纷56起,“警民联调”化解纠纷1832起,行政调解8件,做到案结事了。20xx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426件,涉及人数9137人,涉案金额4414万元,其中重特大纠纷34件,涉及死亡纠纷21件,涉及XX人以上群体访矛盾纠纷13件,涉疫情纠纷XX5件,调解成功率达99.7%。
二是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惠民。
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4870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55件,援助人数175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930.5万元。建立了一支涵盖我市33家律师事务所、92名律师的援助律师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大大提升服务质量。区公证处共办理公证4230件,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XX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6场。
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资讯348条,举办线上答题活动13场(次),参与群众46430人,提供线上法律咨询425人次。
三是中心工作主动靠前见效。
主动服务东部旧村改造,在五缘湾北片区等7个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站,有效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推动依法拆迁、和谐拆迁,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自20xx年5月湖里东部旧村整村改造七大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公共法律服务站成立以来,服务站共受理群众上门法律咨询XX64件,化解矛盾纠纷412件,参与指挥部入户走访1500多户,发放宣传册、宣传单超过20000份,办理公证1300多件。20xx年以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涉及征地拆迁的涉诉行政诉讼案件件、民事诉讼案件3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