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通用33篇)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10日,武陵区府坪街道青阳阁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党员志愿者、居民志愿者在步行街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爱心驿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公共宣传栏、网格微信群、LED屏滚动播放等宣传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居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鼓励孩子们从小懂法守法,以点带面提升辖区居民知晓保护未成年相关的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有助于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助力给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7月7日,红光街道合兴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普法活动。
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意义,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来的一些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强调,暑假来临之际,要正确引导辖区居民提高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防范意识。
此次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为辖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共识,斑竹园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于10月28日上午联动斑竹园街道石坝社区未保室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宣传活动,共40余名未成年人参与。
活动现场未保站社工耐心细致地为孩子们讲解新修订《未保法》出台的背景,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个方面讲述未成年人要如何预防以及如何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相关问题,帮助孩子们培养良好的法律观念。在打卡环节,社工鼓励孩子们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
不少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都表示通过发放的宣传单学习了不少关于保护自己的知识,同时也通过《未保法》宣传对法律有了更多的'认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就如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发挥了斑竹园街道未保站、未保室两级联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为他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斑竹园街道未保站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任圩街道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现将20xx年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1、办事处党委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强化此项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2、社区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辖区青少年踊跃参与,强化了青少年计算机操作技能,增长了知识,丰富了课外活动内容。
二、办事处积极开展扶贫助学结对帮教活动
在开展扶贫助学结对帮教等社会救助方面,我办全面摸底社区困难家庭情况,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助学活动。同时还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其他贫困家庭解决子女就学问题。20xx年,我办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了贫困学生助学机制,每年对辖区内贫困学生和失学人员进行帮困助学活动;形成了问题青少年帮教机制,掌握了解辖区内问题青少年的基本情况,积极实施学校、社区、派出所和家长共同帮教的“四帮一”制度,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积极指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开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在社区远程教育服务点创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图书室,定时为青少年免费开放,未青少年提供学习、娱乐的场所。
2、联系辖区学校,为青少年提供学习活动场地
积极联系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利用学校资源,为青少年办理了进学校的“社区学习卡”,让青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学习和锻炼。
3、利用暑假开展各种形式活动
(1)社区利用学生寒暑假,开展各类适应青少年的有益活动,如请大学院校的学生为社区青少年补课,举办学习讲座,书画活动竞赛、趣味活动等,丰富了社区青少年的假期生活。
(2)在市民学校,请大学生讲学习与知识的重要性,组织学生和家长对“如何对青少年加强教育”等问题举办专题讲座。
4、组织社区青年、儿童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1)寒暑假期间组织青少年清除绿化地杂木、杂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为民服务的意识。
(2)为了使社区青少年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爱护绿树的良好习惯,并配合学校开展校外环境教育实践,社区号召青少年们行动起来:建一片自己的“爱心”绿地,并对“爱心”绿地长期进行环境保护,做好绿地护养及周边环境保洁工作。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活动主题和内容
学校成立以郭光恒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活动安排会议。会议上认真组织学校教师学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详细讨论了活动方案和主题活动形式,确保本次活动积极推进和全面落实开展。
二、大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6月1日,为全校学生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倡议全体学生、老师、家长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多一点关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应对突发暴恐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面对暴恐事件的处置、救护及有效逃生避险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6月2日上午,学校与炳草岗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合力开展警校联防联控模拟应急演练。
3.20__年6月11日开展“合力保护·关爱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班会活动。上午9:30,各班班主任播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视频,带领学生全面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
4.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中心内容,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各班级制作了丰富多彩、内容充实的黑板报,形成有学生的地方就有保护法宣传内容。实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尊法,认真学习做好新形势下的“阳光好少年”。
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活动,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美满幸福、校园和谐提供了法治保障。培养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时代少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为提高社区居民文化和身体素质,xx社区在乡镇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社区居民身心需要为出发点,以社区党员、群众、青少年为载体,以社区居民满意为目标,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受到了社区居民群众的拥护和称赞。下面将社区文体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社区文体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为完善社区文体工作网络体系,不断提高社区文体活动居民的参与率,xx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社区文体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把社区文化建设和全民健身活动纳入到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社区党组织、辖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群众为一体的社区文体工作网络体系。制定文体工作计划、方案和要求,妥善解决文体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探索党员在新形势下为文体工作增光添彩的新方法。通过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切实有力地保障了社区文体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二、整合和优化社区资源,奠定坚实基础
社区与辖区内各物业小区、社会单位相互联动,相互优化,真正实行了资源共享,强身健体,共建和谐,以居民满意为目标的社区文体工作资源整合。为推动社区文体活动项目,拓宽文体活动阵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资源基础。同时,社区内建有市民学校,社区及辖区内各物业小区、社会单位还建有图书室以及各类宣传橱窗、宣传栏,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生活、学习以及交流环境,满足了社区不同人员的文化需求,奠定了社区文化教育工作的阵地资源。其次,充分挖掘社区内各类文体人才资源,培育组建社区文体各种活动队伍。社区干部通过深入社区,走访居民,了解掌握了社区文体人才资源,以社区党员为龙头,发动、鼓励居民群众、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参与到社区文体队伍和活动中来。建立了社区人才资源库,成立了社区文体、钓鱼、书画等协会组织;同时还组建了社区腰鼓队、太极拳剑队、舞蹈队、川牌队、乒乓球队、健身操队、象棋队等文体活动队伍。这些队伍的建立,繁荣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了社区文明程度,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凝聚了社区民心。同时,也有力地抑制了邪教组织及民族分裂势力的浸入。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凝聚多方力量共同关爱未成年人,连日来,观音桥街道洋河花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小区广场、幼儿园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
活动中,社区巾帼志愿者向居民们科普关于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能造成危害以及对应的防范措施,并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居民们针对未成年保护所关心的问题,还发放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500余份,切实引导孩子从小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增强家长朋友对孩子的保护意识。
接下来,洋河花园社区继续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开展以未成年人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在辖区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深厚氛围。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大河镇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了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制定《大河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各村(社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召开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会,明确部门、村(社区)职责分工,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类建立台账,摸清未成年人基本情况。
由镇社事办牵头,镇科教中心、镇综综治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监测。
三、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联合整治行动。
一是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1次;二是通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等多种形式、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等工作开展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三是通过LED显示屏、村村响、悬挂横幅、入户走访、集中宣讲政策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早婚早育宣传教育工作,悬挂宣传横幅19条,召开群众会宣传9场,LED播放12次,入户50余次。收集各村上报的婚恋纠纷入户调查表200余份,早婚早育宣传简报100余篇,排查表90余份,进入辖区学校宣传教育2次。四是以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网络生态为目标,倡导实名上网,为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对辖区内三家网吧进行检查整治16次。五是定期不定期对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进行回访,截止目前回访50余人次。
四、强化宣传引导,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学校、小广场等青少年及家长活动场所等阵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今天我仔细阅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一些了解和感触。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近年来,由于儿童保护工作受到高度关注,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保障意见。疏于照顾是未成年人保护中较突显的问题,儿童在疏于照顾的情况下面临着生活、学业、情绪、社交等多方面的挑战。为了让儿童更好的面对挑战,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4月23日上午,在玉林市救助站的指导下,玉林市智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至茂林镇金谷社区开展了一场儿童生活技能课之寻找真我篇,参与此次活动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共计12余人。
活动伊始,社工以抢答“分分优缺点”的方式,引导孩子们认识并分享自己的身上都有哪些优点与不足。其次以“我身上都有什么优缺点”和“画一个自画像”分享的方式,进一步让孩子们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在分享的过程中,老师对儿童的优点进行充分肯定,鼓励儿童保持下去,对于存在的缺点引导儿童一起分析产生这些缺点的原因以及改善的方法。在寻找真我的过程中,鼓励儿童让儿童家长以及其他儿童分享他人眼中的自己,对于他人的评价发表自己的感想,通过自己和他人不断总结出真实的自己,了解自身长处的同时也能正视自己的不足。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再伟大的人也有自己的短处,再渺小的人也有自己的优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只有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社工通过开展这种参与式的互动学习活动,培训儿童学习和掌握生活技能,提升心理素质,开发个人潜能,树立正向价值观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学会更好的保护自己,懂得用积极的方法去处理成长的中挑战和问题。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不仅仅是家庭、学校、社会责任。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
我们刚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就是我们祖国的下一代、祖国花朵,祖国的未来,作为教师我们承担着非常重要义务。并且作为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只有学好法,用好法,才能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在学习之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对于后进生,更不能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现如今的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另外,作为班主任,更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尽可能的对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防患于未然。
不同的学生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任圩街道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现将20__年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1、办事处党委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强化此项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2、社区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辖区青少年踊跃参与,强化了青少年计算机操作技能,增长了知识,丰富了课外活动内容。
二、办事处积极开展扶贫助学结对帮教活动
在开展扶贫助学结对帮教等社会救助方面,我办全面摸底社区困难家庭情况,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助学活动。同时还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其他贫困家庭解决子女就学问题。20__年,我办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了贫困学生助学机制,每年对辖区内贫困学生和失学人员进行帮困助学活动;形成了问题青少年帮教机制,掌握了解辖区内问题青少年的基本情况,积极实施学校、社区、派出所和家长共同帮教的“四帮一”制度,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积极指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开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在社区远程教育服务点创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图书室,定时为青少年免费开放,未青少年提供学习、娱乐的场所。
2、联系辖区学校,为青少年提供学习活动场地
积极联系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利用学校资源,为青少年办理了进学校的“社区学习卡”,让青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学习和锻炼。
3、利用暑假开展各种形式活动
(1)社区利用学生寒暑假,开展各类适应青少年的有益活动,如请大学院校的学生为社区青少年补课,举办学习讲座,书画活动竞赛、趣味活动等,丰富了社区青少年的假期生活。
(2)在市民学校,请大学生讲学习与知识的重要性,组织学生和家长对“如何对青少年加强教育”等问题举办专题讲座。
4、组织社区青年、儿童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1)寒暑假期间组织青少年清除绿化地杂木、杂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为民服务的意识。
(2)为了使社区青少年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爱护绿树的良好习惯,并配合学校开展校外环境教育实践,社区号召青少年们行动起来:建一片自己的“爱心”绿地,并对“爱心”绿地长期进行环境保护,做好绿地护养及周边环境保洁工作。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更是一项任重道远的长期工作。今后,我办将在团市委、团区委的领导下,担负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职责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勇于开拓创新,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__市城管中队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工作已经结束。两个月的时间不长不短,但却留给我们太多深刻的印象,让我们对城管的工作以及城管人有了很大的改观,也让我们和城管队员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在接触这份实习工作以前,对城管的工作该仅仅停留在媒体对它的报道上,对城管的印象停留在收缴小摊贩的经营维生工具等。进入城管中队之后,才发现以前对城管的定论太过于片面与武断,很多事情我们只是看到了表面或者只是某一个片段。尤记得初次来到庄市城管中队时,觉得这里的工作氛围应该是很严肃的,但是经过相处之后,却感觉到非常和谐轻松。耿队长对我们实习大学生的关心照顾,沈队的言传身教,沈艳姐的认真负责,聪飞姐的风趣幽默,发哥的严谨细致,小马哥的尽职尽责,还有很多队员在我们实习期间给与了我们很多指导与帮助,也是他们的亲切让我们在这里感到家一般的温暖。在这里,大家虽然分工不同,但都互相帮助,做起事情来自然是得心应手,效率很高。
在城管中队,我大多时间是跟着内勤的沈艳姐和聪飞姐学习。内勤是中队的大管家。安排办公用品、队员装备的齐全完备,卫生环境的整洁明亮,工资费用的及时领发,队员值班休息的合理安排等,凡事皆要做到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为队员们更心无旁骛地工作做好后盾和支持。内勤也是连接剂。在中队和上级机关之间做好沟通工作,使得上级的通知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给队员,队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上报给上级,更好的实现民主。
曾有机会跟着队员们一起上街执行任务,在执行任务中的队员们既严肃又和蔼可亲。面对乱摆放和违规设摊的小商贩们,队员们第一次都是给与警告与教育。但即使如此,队员们还是会遭遇到情绪激动的小商贩的暴力抗法。面对这样的情况,队员们都很无奈。因为要对得起身上穿的这身制服,所以他们只能耐心地解释,不能因为他们的推搡和动手而还手。不了解执法的苦衷,商贩们的恶语相对,让队员们心里很受委屈,但却也只能默默忍受。群众的不理解是城管工作的最大苦楚,希望不久的将来,更多人可以给予城管一份理解、一份支持,让这个城市更和谐,更美丽,让每个人的生活更美好。
在庄市城管中队学习的两个月时间里,在队员们的身上我学到了为人谦虚,与人为善,多多学习他人身上的长处;踏实工作,少说多做;认清自己的不足,多多听取别的意见,积极改进;不管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真诚待人,为创造一个和谐的人际环境而努力。
再过一年,我将离开校园,踏上工作岗位。今年的实习经历对我来说是一份难得的经验,无论以后我在哪个岗位上,我都将学习城管人的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记得任何岗位都有它的价值,认认真真的做好每一件事,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为宁波城市的发展做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微薄贡献。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2日,秦安县公证处在秦安县第三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知识讲座活动,全校160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中,秦安县公证处负责人解析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宣讲+互动”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宣讲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的权益、义务、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后应当如何保护以及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特殊责任规定等内容。
通过讲座,让全体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了解了未成年人应当享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等。讲座结束后,宣讲团队为全校学生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其良好的法治观念,让未成年人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祖国花蕾”,也营造了保护、关心、关爱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发挥家校联合共管,预防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影响身心健康,5月11日,和林格尔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文化七进”活动为契机,走进昭君社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家长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网络、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呼吁大家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违法行为,远离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做文明、健康上网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300余份。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更是一项任重道远的长期工作。今后,我办将在团市委、团区委的领导下,担负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职责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勇于开拓创新,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xx市城管中队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工作已经结束。两个月的时间不长不短,但却留给我们太多深刻的印象,让我们对城管的工作以及城管人有了很大的改观,也让我们和城管队员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在接触这份实习工作以前,对城管的工作该仅仅停留在媒体对它的报道上,对城管的印象停留在收缴小摊贩的经营维生工具等。进入城管中队之后,才发现以前对城管的定论太过于片面与武断,很多事情我们只是看到了表面或者只是某一个片段。尤记得初次来到庄市城管中队时,觉得这里的工作氛围应该是很严肃的,但是经过相处之后,却感觉到非常和谐轻松。耿队长对我们实习大学生的关心照顾,沈队的言传身教,沈艳姐的认真负责,聪飞姐的风趣幽默,发哥的严谨细致,小马哥的尽职尽责,还有很多队员在我们实习期间给与了我们很多指导与帮助,也是他们的亲切让我们在这里感到家一般的温暖。在这里,大家虽然分工不同,但都互相帮助,做起事情来自然是得心应手,效率很高。
在城管中队,我大多时间是跟着内勤的沈艳姐和聪飞姐学习。内勤是中队的大管家。安排办公用品、队员装备的齐全完备,卫生环境的整洁明亮,工资费用的及时领发,队员值班休息的合理安排等,凡事皆要做到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为队员们更心无旁骛地工作做好后盾和支持。内勤也是连接剂。在中队和上级机关之间做好沟通工作,使得上级的通知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给队员,队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上报给上级,更好的实现民主。
曾有机会跟着队员们一起上街执行任务,在执行任务中的队员们既严肃又和蔼可亲。面对乱摆放和违规设摊的小商贩们,队员们第一次都是给与警告与教育。但即使如此,队员们还是会遭遇到情绪激动的小商贩的暴力抗法。面对这样的情况,队员们都很无奈。因为要对得起身上穿的这身制服,所以他们只能耐心地解释,不能因为他们的推搡和动手而还手。不了解执法的苦衷,商贩们的恶语相对,让队员们心里很受委屈,但却也只能默默忍受。群众的不理解是城管工作的最大苦楚,希望不久的将来,更多人可以给予城管一份理解、一份支持,让这个城市更和谐,更美丽,让每个人的生活更美好。
在庄市城管中队学习的两个月时间里,在队员们的身上我学到了为人谦虚,与人为善,多多学习他人身上的长处;踏实工作,少说多做;认清自己的不足,多多听取别的意见,积极改进;不管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真诚待人,为创造一个和谐的人际环境而努力。
再过一年,我将离开校园,踏上工作岗位。今年的实习经历对我来说是一份难得的经验,无论以后我在哪个岗位上,我都将学习城管人的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记得任何岗位都有它的价值,认认真真的做好每一件事,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为宁波城市的发展做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微薄贡献。
8月5日,剑河县岑松镇组织民政分管领导、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利用赶集天的集市利民政策宣传平台,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活动。
近期,多地发生溺水、摔伤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岑松镇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利用儿童易学易懂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漫画手册》对学生及其家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宣传,助力提升学生及家长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氛围。
活动引来许多学生和家长关注咨询,他们表示,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紧绷学生人身安全之弦,自觉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卫士,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据了解,该镇还通过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组干力量,利用广播、海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取得积极成效。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78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感触颇深。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
近日,甘棠街道新公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工作人员在新公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合图文向家长、小朋友们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并开展知识问答和现场答疑,帮助辖区居民群众加深对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并呼吁社会各方一同携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最后,根据未成年人认知能力较弱的特点,社区工作人员向小朋友发放印有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宣传画的笔记本,用更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渗透到他们日常生活中,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环境更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本次宣传活动,旨在呼吁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为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
下一步,新公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将利用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共同育苗,努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2月17日,河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
活动中,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现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孩子们观看了“如何预防拐卖””如何预防灾害”等视频。此次活动增强了孩子们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打造了健康快乐的文化阵地。
据了解,河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站内图书和学习电脑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同时,河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文化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不断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对我局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帮扶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等困难,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工作开展。
二、确定工作内容,落实帮扶措施
(一)深入动员,摸清底数
一是组织动员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所辖片区服刑人员未年子女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服刑在教人员名单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二是对这部分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底数完备、事项明确的青少年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准确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数量、学习生活状况和心理动向。
(二)分类管理,全面推进帮扶工作
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评估,科学区分对象,特别是完善重点青少年日常管理机制,丰富和优化帮教措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强力推进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加强过程控制,密切关注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助工作,不断思考,深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健康运行。
(三)建立机制,完善帮扶帮扶工作
滤布建立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缺乏有效监护和关爱,遭受社会压力,心理问题、缀学等现象的长效性工作制度,形成局安置帮教股牵头、局各股室、司法所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从生活保障、心理健康、亲情交流等几个方面强化教育基础,牵头建立健全解决保障工作网络;完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动态信息,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创新帮教工作,解决实际困难
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生活保障问题。着重牵头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保障和完成义务教育问题。
一是根据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为家庭确实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联系低保,确定定期联系人;
二是切实保障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确保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问题。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生活中、学习中遇到的心理问题,我们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一周一电话,一月一访的工作方式,了解这类人员生活、学习情况,对心理问题严重的人员,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心里咨询。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帮扶资金缺少,帮扶人员配置不足,硬件设施缺乏。
二是关爱对象的心理防线难以突破。部分关爱对象不愿接受帮扶。
三是全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
四是帮扶活动的开展方式有待创新。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各部门密切配合下共同解决,一定能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工作做得更好。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近日,滨河街道团工委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孩子们发放未成年保护法、防艾滋、防毒品、防校园欺凌等普法宣传资料,并邀请赵晓林法官向孩子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相关内容,并结合近年来的一些真实案例,深入浅出讲解了未成年人如何避免接触毒品、如何避免校园欺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该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等方面知识,让孩子们了解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从而加深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和认识,让孩子们从小就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远离罪恶,远离危害,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孩子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打下基础。
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到位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三、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围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首接制度”和“无否决权制度”等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落实便民服务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中心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原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四、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我赞同教师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能体罚、变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的人格,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则报道:一个8岁小女孩因为感冒流鼻涕,被老师信手拈来作为班级的命题作文,因为这件事情伤害到了主人公的自尊心,一节短短的语文课后,聪明的跳级生反而成了班里的“异类”,再没有人愿意与其玩耍,小女孩渐渐的产生了厌学的情绪。对于一个刚刚8岁的小学生来说,感冒流鼻涕并不是什么大错,也不是自己不讲卫生愿意要做个鼻涕虫。但对于一个真正关心学生,爱护自己学生的好老师来说,他应该从关爱孩子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询问孩子流鼻涕的原因,帮助孩子擦净洗掉鼻涕,而不是嫌弃甚至羞辱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心,相比之下,孩子的自尊心更为脆弱更要受到保护,因为年幼,一个孩子的自尊心一旦受到伤害,那将是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老师的“语言暴力”是一把软刀子,会在无形中刺伤孩子的自尊心,不利于孩子人格的健全和身心的健康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 国家立法明确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算得上一种有益的尝试。
但是现在的学生大都是小皇帝,不好管,也有许多学生辱骂老师的现象。那么,学生辱骂了老师,老师该怎么办?回骂是不行的。打?更不行!批评教育?这当然是不错的办法,不过很多时候,批评教育是不奏效的,你也不能变相的体罚他,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们老师就很困惑,我们应该怎样教育孩子?
教师很多时候因为急躁、恨铁不成钢或者是在一种很激动的情绪下骂了学生,这至多是师德师纪层面的问题,如果真的上升到法律高度,就有点小题大作了,会对教师正常开展工作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就拿曾经一度炒的沸沸扬扬的杨不管事件来说,学生课堂打架老师没有及时制止并不是老师缺乏责任心,而是不敢管,以前学校出现过几次学生打老师的事件,老师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从这个角度来讲,教师是弱势群体,法律只保护了学生而没有保护老师,对老师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再说了教育部明确规定了老师的批评教育权,《未成年人保护法》又有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的规定。如果连骂学生笨都不在批评语言的范围,那么这条规定的执行将会直接影响老师的批评教育权。
当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辱骂学生,不做一些伤害学生自尊心的事情;对于那些后进生、调皮捣蛋的学生我会尽量和他们讲道理,静待花开!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营造各利环境氛围,重视学生的基础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训练和养成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值周制度、门卫制度、少先队值日岗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结合实际,在校园内悬挂了“我们不仅要关爱未成年人的身体,更要呵护他们的心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充分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保护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教师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课堂上积极通过思品课、晨周会、班队会等,有针对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识,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到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为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学期以来,在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习惯逐步得到规范,学习积极性逐步得到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得到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更加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10月20日,望丛社区组织开展了“守护美好勇敢前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向居民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来的一些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对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采取防范措施,使居民们增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志愿者和在场居民积极互动交流,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让居民们更清楚地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此次活动加强了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引导居民与时俱进,提升对现行法规的了解认知,促使社区和家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共筑防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五项权益和优先权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将被赋予五项权益
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此侵犯。
解读: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权利没有做专门规定,只有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解释,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参与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发生突发事件优先照顾未成年人
原文: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解读:草案重要的修改就是增加了“优先”二字,体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的原则。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是,对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都应该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于建伟称,在法律中明确未成年人生存、参与以及优先保护等几种权益,应该说还是第一次。突发事件中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规定可谓优先原则的具体化。
作为教师每一天都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放在首位!因此,有时间就要读!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屡见不鲜,有很多未成年人也受到了相应的伤害。而我们初中老师就整天与未成年人群打交道。我们要用我们的言行感化未成年人,用我们的爱心温暖每个未成年人。近几天学校组织全体老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避免很多未成年人的伤害事件的发生我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 弄清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地位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 教师的职业决定了教师对未成年的保护义不容辞的职责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要亲其师才能信其到。
三.用教师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四.用爱来打动学生
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
总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作为教师,我们要学法,懂法,用法。也要教会学生用法律保护自己。
今年9月14至20日是我省第xx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9月16日,珠山区新村街道中路社区及计生协在辖区红苹果幼儿园开展“法典护成长,助力少年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用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活泼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述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起学习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保护。让孩子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危险的,是不可为的,遇到了事情应该怎样做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短短半个多小时的讲座,小朋友们纷纷举手提问或回答问题,秩序井然、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活动结束后,老师更是把此次的学习的内容布置成家庭作业,提醒家长要引起重视,带着孩子一起认真学习相关内容,积极配合学校,进一步做好儿童危险行为的提示工作,防患于未然。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8月13日下午14:30五华山妇联联合五华区好牧人志愿者服务中心在社区政治生活馆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活动现场,社区妇联特别邀请沈老师为社区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每个孩子都需要自我保护,传递给孩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传播身体保护知识,预防校园欺凌。通过课程的活泼,生动的讲解和展示,让儿童家长认识到儿童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也能及时的意识到孩子在自我护卫中得到父母的保护及信任,以致减少儿童身心受伤害的概率。同时教育他们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并且希望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给孩子灌输法律知识,让孩子们从小就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此次讲座,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社区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今年6月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进一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20日启动了以“遵续红色基因义行护童大计”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据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以来,遵义市各地各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过程中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此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展示成果的.良好契机。活动开展以来,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其中,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遵义市开展未成年人保市民政局成立五个工作组,走访慰问了部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各基层检察院先后举办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市妇联举办“红城有爱法护未来”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工作站)授牌仪式;市慈善总会携手爱心企业,慰问了部分困难未成年人;桐梓县构建“一二三”工作法,扎实开展“童心桐行护航未来”六一走访慰问活动;绥阳县邀请32位童伴妈妈进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宣传,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平安成长法治环境。护工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据了解,在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组织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家庭、进学校、进村(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为使学生懂法、守法,加强法律意识,我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