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检查总结(精选3篇)
本人按照燃气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本着“和谐、安全”的理念,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结合燃气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创新求实、与时俱进,有重点有兼顾地开展各项燃气管理工作,狠抓管理队伍素质的提高和规范管理,深入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密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有力地打击了燃气违章行为,为实现安全稳定供气作出了贡献。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将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与各家燃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时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精神学习传达到位;二是各项安全检查落实到位;三是提出整改意见后复查到位。在元旦、春节、五一节、六月安全生产月、十一黄金周期间等进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多次组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突击检查,坚持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对发现问题限期责令整改,使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值班制度,明确企业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一线,并做好值班和检查记录。共出具整改通知书4 份,整改意见12 条,全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
2、加强燃气工程的建设管理。燃气工程建设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打破了行业垄断,引入了竞争机制,降低了工程造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同时也针对一些问题进一步对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3、积极协助燃气办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作。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二项行业培训工作:一是组织液化石油气事故抢险预案培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事故抢险预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各燃气经营单位基本都拥有了自己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抢险预案。二是组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全市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10 余名管理者和经营者参加燃气办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通过培训,使部份经营户进行整合,提高了优质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有效遏制了钢瓶超期使用、短斤缺两、乱倒残液等现象。通过以上培训,对提高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供气起到了重要作用。
4、加强燃气器具管理。在燃气器具的管理工作中,认真做好在我县销售的燃气 器具产品的气源适配性检验工作。
5、加强钢瓶管理。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充装进行监督,制止充装使用超期未检等不合格钢瓶。监督检查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按要求落实超期钢瓶分批送检工作,共完成检验超期钢瓶1 万多只,超期钢瓶检验工作基本得到落实。
6、行政许可工作基本落实。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过程中,我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认真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踏勘。在建设局的统一要求下,我将工作流程与建设局的工作流程衔接,严格落实“受理申请—燃气办现场勘察—签署意见—局分管领导签批” 的工作程序。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在时效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
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抓企业服务质量,加强宣传教育。 吸取其他城市用户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教训,要求管道燃气公司以“确保燃气供应”为主题,进一步宣传了如何安全使用燃气炉具和热水器,防止因错误使用燃气 具而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各燃气企业也采用上街区、进社区、办专栏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全年共进行了宣传3 次、发放了资料1千多份。
20__年以来,奉化区城镇燃气行业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以安全为底线,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生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确保了燃气行业良好的安全生产势头。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制度,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组织健全明确责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由分管副局长沈辉为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燃气安全工作,区燃气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
(二)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区燃气安全工作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戚兴初、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应春然主任等主要领导都曾亲自检查燃气安全工作。局党委把燃气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检查。4月23日奉化区溪口镇公堂村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以来,分管副局长沈辉等局领导按照党委决策部署,多次带队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我局年初即召开燃气行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燃气行业重点工作,要求各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8家瓶装燃气企业和1家管道公司、1家汽车加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各燃气经营企业与职工、配送人员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5月份,根据宁波市局要求,燃气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示工作,10家燃气经营企业签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在公开场所及我局网站公示,并将在今后长期实行。截至目前,区燃气行业形势稳定,运行安全,未发生亡人和1万户以上居民停止供气有责事故和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燃气责任事故。
二、排查隐患,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建立燃气行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辖区各燃气企业开展生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要求上报隐患信息,录入率、季报率均达到100%,并结合隐患排查工作,多轮次深入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
(一)开展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等场所安全风险排查工作。针对4.23溪口公堂村燃气闪爆事故,4月25日上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沈辉同志立即组织召开燃气安全会议做重要部署,并要求相关人员全天候轮值开展检查工作。4月25日当天,对全区8家瓶装液化气企业以及30家用气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6处,当即整改5处,发放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完成。
(二)开展燃气行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重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重视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排查安全隐患。一是检查燃气经营企业,结合重大危险源检查、防台防汛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对辖区燃气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排查燃气经营企业40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42起,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开展餐饮等用气场所安全检查,共检查餐饮企业1100余家,排查出安全隐患156处,均完成整改。
(三)严防严控,全面开展燃气行业及地下管网风险普查工作。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沈辉副局长为组长的普查工作专班,负责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协调解决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奉化区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通过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奉化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及燃气管网底数,科学评估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强化风险信息在防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增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针对性,有效防范奉化区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目前奉化区各燃气企业已相继完成风险填报工作,共开展了线上线下4次培训会议及到各个场站进行现场指导,已形成奉化区燃气区域风险“四色图”。针对普查存在的风险点,区燃气办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加紧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取得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区燃气办根据城镇燃气行业特点制定风险更新频率和分级管控工作要求,严密企业安全运行风险点“发现、辨识、管控”全过程管控链条,实现隐患点的动态“清零”。针对新业态、新形势及时对普查技术要求进行修订,确保普查的时效性,做到应普尽普。
(四)开展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火灾隐患排查重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重视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排查火灾隐患。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相继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排查、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燃气运输车辆安全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排查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通过对燃气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共开展检查70次,出动人员160余人次,检查餐饮、食堂、企业等用气场所102家,发现火灾安全隐患11处,有效提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
(五)加强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管网设施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利用数据远传系统,加强对燃气管线尤其是地下管线的智能监管。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不签订保护协议或不履行保护职责的施工方进行约谈调解,对破坏燃气设施的野蛮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新建小区燃气设施实施综合验收。
(六)开展反恐防范准备情况隐患排查。各燃气企业均根据行业反恐标准配备安保人员和装备,从人防、技防、物防方面做好安保防范工作,并根据区反恐办等部门的督导检查情况不断完善,确保安全防控无漏洞。燃气管理部门多次联合区反恐办对燃气行业反恐防范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反恐器材配备使用、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监控覆盖与保存、安保人员配备与履职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抓整改落实。
(七)持续深入开展瓶装气销售实名制专项整治。加强对气瓶信息化工作监管,深入开展瓶装气销售实名制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教育培训,现场检查、联合执法等途径,将辖区瓶装气销售实名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截至6月30日,我区8家瓶装液化气储配站共完成气瓶置换53.1万只,办理用户卡19.5万户,年用气量为1.78万吨,预测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用气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__年为1.44~1.71万吨,2035年为1.01~1.36万吨。我区8家储配站视频监控全部接入智慧城管平台,接入率100%,通过平台定期对瓶装液化气市场实施监管。各执法中队对违规违法使用燃气的行为的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共立案查处73起,罚款31.34余万元。
(八)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抓好自身隐患排查和开展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坚持把风险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已完成“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已经完成第二季度的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各燃气场站已入户安检50112户,排查出安全隐患1397处,均已闭环整改。
(九)加强管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局督促燃气公司开展长期有效的管线巡查工作,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加强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力度。发现违规搭建导致管道被圈占、占压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完成整改工作。截至6月30日,已完成华信小区和明通五金管道占压整改工作。
(十)是加强对燃气管道工程的监管问题。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主干道等区域重点,全面深入排查供气管道建设工程的防护措施和日常监测情况,以及供气管线日常运行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情况。燃气管道施工必须前期告知,施工过程中围挡、告示牌、警绒线、警示标识等缺一不可,确保管道燃气工程规范文明施工。
(十一)加强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排查,强化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管。以家用燃气灶具、燃气快速热水器等产品为重点,对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是否获得3C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产品是否加贴3C认证标志等内容开展重点检查。依法查处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或者加贴3C认证证书标志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及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化解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98余人次,排查燃气器具经营单位62家,立案查处无强制性认证燃气具案2件。
三、统筹规划,推动城镇燃气快速发展
(一)积极推动燃气体制改革。针对奉化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及时启动和编制城镇燃气中长期规划,现已完成初稿。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城镇燃气体制改革方案,按照规模化、扁平化要求,逐步开展村村通、防控体系建设、应急储气建设等工作。其中天然气管网由主城区逐步向镇(街道)辐射,20__年计划将主管网敷设至尚田街道、裘村镇。连接莼湖门站和方桥门站的中高压管线已在施工,目前已铺设3.5KM。山头朱应急气源中心站已于20xx年底竣工验收完成,该站储气量能为全区居民用户供气7天,有效的保障了我区应急用气。瓶装气方面,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由于奉化区内液化气充装经营单位较多,发展水平不高,服务层次较低,呈现液化气市场恶性竞争而轻视安全的业态。为适应各级政府部门对燃气行业日益严格的要求,促进我区瓶装液化气市场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推动我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向健康、规范、安全的方向发展。我区采取了瓶装液化气场站合并经营模式,通过成立合资合作公司的方式,把原先8个储配站整合为3个储配站和5个配送点,从而实现统一经营、统一气瓶、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实名登记的“五统一”,从公司制度、人员意识、服务流程等全方面加强安全保障,实现液化气钢瓶从配送到使用再到回收整个环节的闭环管理,预计年底完成。全面推进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等用气单位泄漏报警器的安装,目前已完成1869家餐饮单位以及127家机关食堂的安装工作。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用气报装221的原则要求,对非居民用户场内设施建设服务实行客户经理制度,建立“一证通办、一事通办、一网通办”和对象满意度回访制度,全面实现用气数据归集。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让用户体验更优质舒心的服务。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持经营秩序正规。制定计划对燃气企业用户开展安全监管。对燃气企业开展年度考核,该工作结合日常监管进行,将于12月底前完成。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审查配送人员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加强视频场站视频监控,达到联网率100%,完好率99%以上。
(四)逐步推进金属软管更换、“瓶改管”和老旧管网改造。20xx年,我区完成了滨海商业街、惠政老街、宁南物流园区等瓶改管工作。20__年,已确定夕阳红怡乐园、民国风情街、奉达小镇奉达食府、惠政老街桐照海鲜、云集饭店、溪口大酒店、长汀云庐7幢、区政府东大院、宁南食府等10处为实施瓶改管改造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夕阳红怡乐园、民国风情街、奉达小镇奉达食府、惠政老街桐照海鲜、云集饭店等5处的瓶改管工作。逐步推进全区5000余户居民金属软管更换工作,现已更换2590户。老旧管网改造方面,今年已完成广平小区内部管网改造,由于在气源点接入时,发现暗渠,管道无法通过,临时改变在广平路道路东侧人行道开挖,预计9月底能通气。阳光社区燃气化改造正有序推进中,预计年底完成。
四、注重效果,密集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一)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今年是推进城镇燃气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气瓶信息化瓶装气销售实名制的关键年,行业管理部门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素养,开展了多批次的教育培训。1月份组织瓶装气送气工参加专业知识再培训与考核,共189人获得考核合格证书;3月份组织各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和各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燃气业务培训;4月份组织11名企业一、二类人员参加宁波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培训考核,并获得考核合格证书。4月份还组织部分从业人员参加换证教育培训和考核及库站工等三类人员教育培训考核。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是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燃气行业管理部门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开展集中培训,6月份分别会同锦屏街道、奉化区煤气有限公司和华润兴光开展了进村、进校园、进社区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及用户燃气安全培训,通过课堂讲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在岳林广场、实验小学、香山美邸、长岭村开展了大型广场宣传,通过发放安全宣传册、观摩安全用气展板、面对面讲解交流等形式,多渠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着力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收到显著效果。宣传共展示宣传展板46块,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13000余份、发放印有燃气安全宣传标语的抽纸、围裙、环保袋等各类小礼品3500余份。同时,还通过电视台、联通公司、广场大屏幕、燃气储配站悬挂横幅等方式对用户宣传等途径,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不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操作能力。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对各燃气场站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已完成报送审批。为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了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活动。6月16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燃气办)、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了天然气泄漏应急演练。通过模拟商家发现异常后迅速撤离报警,华润抢修队伍应急出动的情形,对应急预案各过程进行演练,演练包括事故接报警、应急启动、疏散抢险、保压复供、安全检查、用户培训等内容。通过演练,提高了各部门燃气应对燃气泄漏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能力,锻炼了燃气应急抢修队伍,增强了相关单位、企业之间的联动配合,确保了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同时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各企业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开展了燃气泄漏,遭遇恐怖袭击等方面的应急演练,进一步锻炼了应急处置队伍。
五、夯实基础,抓好燃气行业日常管理
(一)统一规范实施行政审批。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实现燃气行业类行政审批统一纳入窗口办理,群众方便,程序规范。今年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核发了8家瓶装液化气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如实报送各项数据信息。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准确真实上报各类行业统计数据、燃气事故等信息。按要求完成生产安全信息等各类平台的数据填报,无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不报现象。及时完善各类台账,认真分类汇总、归档。
(三)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报道,今年网络、电视等平台宣传报道10余次。及时完成信访、投诉电话回复,为市民排忧解难。共回复信访件40余起,投诉电话100余起,通过电话回访及时解答市民的困难和问题。
六、查漏补缺,重点督查燃气行业存在问题
1、部分经营企业存在未有效开展对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入户安检制度不规范、入户安检台账内容不完善、安检单中整改问题后期没有闭环等情况,;
2、部分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气瓶的气瓶信息不全,用户信息未及时更新;
3、部分储配站未按照安保防范要求做好人员进出管理工作,人员车辆无登记随意出入;
4、无关人员进入充装区;
5、跨区域充装燃气现象依然存在;
6、个别施工企业在开挖工作前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保护协议,擅自开挖,造成燃气管道受损;
7、在管线保护范围内存在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以上是上半年燃气行业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成绩的取得与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机关的正确指导是分不开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处自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来,严格按照《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局对“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现状,深入自查自纠,排查事故隐患,认真开展了“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达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具体工作如下:
一、认真部署大检查活动,深入贯彻文件精神。
接到文件后,我处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全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科室召开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上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全体参会人员充了解了我处锅炉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充分认识了我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树立好全处冬季安全防范意识的必要性。
二、落实锅炉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严格按照局安全生产管理处工作指示,认真对我处的锅炉设备进行了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查。锅炉主体设施按规定设置了保护装置,给水设施能够正常供水,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良好;水质处理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定期对锅炉房进行了清扫,卫生情况基本达标,警示标志醒目、牢固。
以上是我处认真贯彻《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开锅炉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确保冬季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所做的工作。
安全生产科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