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计划十三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非煤矿山遏制较大事故专项行动等活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是:
1.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局下达指标内。
2.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3.完成13座尾矿库的隐患治理任务,督促企业改善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
4.抓好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按照非煤矿山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标准化内容的要求开展达标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国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建档和防治工作。
5.加大对“全国两会”及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稳定。
6.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新安法的宣贯和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理念、法律法规、安全技能等更好地灌输到生产第一线。
二、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目前,县安监局有三名执法人员专门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法定工作日平均每人250天、执法检查工作日150天,其他工作日100天。附件:20xx年月度主要工作安排。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执法检查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的情况。
2、重点加大对我县铁矿的13座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力度,做到雨季汛期长期驻矿督查;加强对铁矿的6个采区和8家采石场、高岭土矿企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每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
3、加大对“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及法定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现场检查执法程序: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2.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安法的宣贯活动,掀起学新安法高潮。
3.省、市安监局网站上发表通讯报道20篇以上
4.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通讯报道2篇以上
5.全年组织1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全年组织3期从业人员和1期班组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全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80人次。
六、其他事项
1.配合县政府组织的打击和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行动。
2.配合县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在我县辖区内开展的各项安监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机制,严格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行为,健全县、镇、村三级农业化学投入品直供连锁配送体系,逐步形成横向联合、纵向协作、运行高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新格局,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络,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实现“一个满意”“两个安全”“四个确保”的目标。“一个满意”,即农民群众满意;“两个安全”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安全;“四个确保”,一是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杜绝在果菜茶产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度高残留农药,杜绝在出口农产品示范区使用进口国限用农药,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确保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管、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业化学投入品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三是确保出口农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四是确保不发生因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事故,全力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粉刷固定宣传标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对制售假劣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切实营造有利于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市场准入。凡在我县经营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应到县农安办审核登记备案,签订《质量承诺书》,并对所有审核批准进入市场的农药产品粘贴审核标识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审核农业化学投入品样品展示大厅,对已备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予以存档。对审核不合格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不予备案,不准进入我县农资市场。凡未经备案在我县销售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四)加强配送体系建设。按照“严打开路,封闭运行,规范使用”和“相对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配送、销售、使用全过程实行全封闭、无缝式管理,依托邮政物流、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络建立可控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专供体系,实行连锁经营,统一管理。按照分层次设立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配送站及专营店的原则,县级设立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镇建立配送站,优质农产品基地、村设立专供店,形成县、镇、村三级封闭式专供体系。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大厅,对每一宗进入我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进行实时监控。
(五)加大市场监管。坚持“狠抓源头、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点突破、长效监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镇街基层管理责任。加大对各类农业化学投入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在抓好企业违规生产查处的同时,重点抓好对镇、村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点,特别是游动商贩和物流站点的查处。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监管。要建立不良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业户的黑名单,并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业户实行重点监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药监管、使用工作。各镇街、有关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要把农药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层层分解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监管有力、运行有序、服务优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新秩序,为加快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以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领域。
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流动餐饮大棚和肉羊养殖屠宰产业是不松懈不动摇的监管重点。新学校食堂成立必须向镇食安办备案,对小饭桌、学生服务中心开展定期巡查,保障好学生群体饮食安全;新成立流动餐饮大棚必须到县局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配齐,年内对经营者和从业者培训不少于两次。继续加大对肉羊养殖行业的监管,督促合作社负责人升级硬件设施,争取上新屠宰设备,形成产业链,打造健康品牌。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组织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广播,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食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池州市20xx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xx〕×号)、《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食药监办械监〔20xx〕×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皖食药监械秘〔20xx〕×号)及《关于印发〈池州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暨质量信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池食药监械〔20xx〕×号),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坚持从严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责任约谈、"黑名单"、信用等级评定、督查通报等监管手段,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风险管控原则,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对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注重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督促跟踪,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医疗器械GMP、GSP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生产环节:
1、根据"先注册后许可"的监管模式,全面核查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尚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现状,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存在无产品注册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违规行为;
(2)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行为;
(3)企业是否存在借出口外销之名而实际境内生产销售的行为。
2、加强对生产企业执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企业是否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结构组成、主要原辅材料(组分)、关键工艺、特殊工艺是否与注册申报内容一致;
(2)企业原材料、零部件、核心组件的采购是否明确质量要求、采购的`合法和合规性,变更供应商是否进行了充分验证;
(3)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和出厂放行;医疗器械说明书、包装和标签是否与注册证核准内容相一致。
3、按"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要求。
(1)结合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落实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具体检查内容和频次要求,确保任务完成;
(2)对实施三级监管和质量信用B级的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
(3)对实施二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四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
(4)对实施一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市局在企业备案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项目检查,20xx年日常检查抽查覆盖率50%.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应达到全覆盖。
(5)对辖区内20xx年度和20xx年度有投诉举报和监督抽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项目监督检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4、推进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提升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xx年第×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xx年第×号公告)要求,分阶段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按照市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附件1),加强对新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迁移或增加生产场地企业的监督指导.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督促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严格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自觉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年度报告制度。
(二)经营环节:
1、加强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对三类许可、二类备案后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强化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复查家次不得少于监督检查企业数的20%.重点检查:
(1)购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能否满足可追溯要求;
(2)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
(3)是否销售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3、加强对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
(1)是否配备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人员;
(2)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
(4)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5)售后服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等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
(1)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2)对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重点检查:是否夸大宣传;是否无证经营;产品和供货企业是否合法;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开具销售票据。
5、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附件2),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对质量管理意识不强、购销记录不完整、因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
6、加强对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或信用等级为警示以下的企业、有投诉举报或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使用环节:
1、加强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局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用设备和植入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
(1)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
(2)大型设备更换的零部件规格型号是否与注册证结构性能组成中的零部件规格型号相符;是否使用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3)诊断、监护仪器使用的软件是否与注册证中产品技术要求相符;
(4)植入材料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进口产品有无注册、原始资料是否留存、产品信息是否记载到病历中。
2、加强对乡镇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的、过期的体外诊断试剂;
(2)是否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储存。
3、加强对口腔科诊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无产品合格证明的定制式义齿;
(2)是否使用过期的口腔科耗材 (3)牙科治疗床结构性能组成是否与注册证一致。
三、工作分工
(一)市局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全项目检查;对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新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产品技术要求和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场核查。
(二)县区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的要求;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市局全项目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本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20xx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保证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监管任务完成。
(二)完善机制,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一要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制度,注重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构建以企业为主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二要建立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的协查互通机制,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三要建立医疗器械监管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质量管理风险分析评估,提高对本辖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的预判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建立日常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市局将结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对各地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站通报督查情况.请各县、区局每月第4个工作日前将上月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月报表电子版及纸质件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科。
(四)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查处.检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认真梳理归纳,并提出建议意见及时书面反馈给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每半年上报一次书面总结(含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立案情况等),并填报《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附件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附件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见附件5).书面总结请分别于×月×日及次年×月×日前上报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本。
附件:
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2、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目录;
3、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附件1:
企业名称 产品管理类别 推进进度 推进措施 安徽泓瑞医用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类 20xx年底 1、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
2、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现场指导;
3、要求企业签订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承诺书。
安徽易硕医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类 20xx年底 池州康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类 20xx年底 安徽慧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 20xx年底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备注:新开办企业(青阳县东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池州齐山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建设进度,按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xx年第×号)的规定推进。
附件2:
池州市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一次性无菌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口腔科耗材经营企业;
隐形眼镜、助听器验配企业;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零售企业。
附件3:
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企业总数 一类企业数 二类企业数 三类企业数 四级监管企业 三级监管企业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二级监管企业 一级监管企业 投诉举报全项目检查家数 抽验不合格全项目检查家数 生产企业检查总家次 检查总覆盖率 跟踪检查家数 限期整改家数 停产整顿家数 移交稽查部门家数 纳入黑名单生产企业数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填报单位:(盖章)统计时段:年月日至 年月日
附件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盖章)截止日期:20xx年×月×日 企业总数 三类企业数 二类企业数 无菌类产品经营企业数 植入类产品经营企业数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数 年度退出企业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注销数 吊销数 撤销数 填报人:联系方式:
注:各县(区)局于20xx年×月×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检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 复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 检查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企业数 检查经营"美瞳"家数 检查体验式场所数 检查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数 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类经营企业数 责令整改企业数 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数 备注主要存在的问题 (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所发现的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强粮油体系建设,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入库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和农用地分类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提高化肥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和假冒伪劣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加快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监管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建立健全入市销售者档案,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力争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四)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稳步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幼儿园、小学食堂力争达到100%。组织开展春、秋季及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对网络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业态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规范食品标识标签、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同时做好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持续开展“文明用餐、公筷公勺行动”,减少食源性疾病传播。开展学生家长“拿着手机看食堂活动,推进消费者“看着厨房点外卖”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保健食品的宣传,查处、打击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并加大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及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及准入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八)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修订和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交流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计划,组织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计划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全面性、阶段性和区域性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适时发布风险警示。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九)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144批次(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1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73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少于3000批次。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完善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年底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经营者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人身罚、声誉罚等措施,加大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严格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联合惩戒及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春雷行动20xx”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县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不少于全县近3年案件平均数的110%,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己活动。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协调处置、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十三)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推动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证书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实施“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天府菜油”“中国好粮油”等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做好农业品牌培育。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深化区域合作交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在品牌建设、风险交流、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区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启动区域统一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研究,互通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食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协同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推动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的会商互通,加强在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协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合作交流,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加强其他重点工作监管。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桶装饮用水、调味品和特殊食品等食品安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加强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的风险排查,对可疑的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进行核酸病毒检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动态管理,开展“放心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统筹推动,认真研究解决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食安办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严格目标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一)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验收标准、工作安排等,通过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店,争创省级、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等活动,督促餐饮业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全市餐饮服务业形象。今年,要做好方案制定,重点开展示范店活动,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建成率达20%;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成率达10%;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建筑工地食堂建成率达5%。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4-8月组织开展创建,10-11月评审验收。
(二)推行信息公示。
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即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公示、企业责任人和监督管理员公示、企业食品安全承诺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要求餐饮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对上述信息进行公示(全市统一信息公示格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信息公示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
(三)推行制度管理。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督促其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等制度。制度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并统一制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餐饮单位供应商资格审核表、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食品留样登记表、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本等,便于规范使用管理。
(四)推行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建立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长期保存备查,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有毒、有害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年内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建立台帐率达80%。
(五)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况调查和信息发布。
一是围绕示范建设、“无照经营”整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研,全面掌握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态势,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二是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消费警示,提高群众的自己保护意识。年内发布相关信息4条。
(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一是依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二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探索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员抓、有经费保障。
(八)强化餐饮服务许可。
一是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建立个档(6月底前完成);
二是认真做好许可证到期换发证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受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在现场审查中,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专间,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设备、工具和容器,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等进行严格检查,对达不到许可要求的让其限期整改,整改核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
(九)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等采取多各形式集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二是利用市局网站、宣传板报、广播、电视等开展经常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三是开展餐饮服务执法人员、餐饮经营者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
(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一是督导各县(区)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月底前完成);
二是市、县(区)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内部运转程序(二月底前);
三是市、县(区)局向公众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电话(二月底前);
四是指导餐饮服务业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业主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监管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根据市商务会议及有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全我市实际情况,市商务局在市委市府的关心指导下,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相统一,全面推进和完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工作
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严把主体资格准入关;积极推进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制度;加强对农资市场检查和督察工作;建立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防范机制。继续加大农资监管“五项举措”的工作落实力度,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抓好节日期间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猪肉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落实亮证亮照和挂牌经营制度。全面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加大猪肉市场打击力度。
强化粮食市场监管:依法审核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加强对粮食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的不法行为。
三、认真做好市场巡查工作
继续实行“三查一督办”制度,狠抓市场巡查制度落实工作。继续推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监管模式,推行菜单式的'巡查记录,继续做好商务系统《市场监管》中的“市场巡查”、“市场备案登记”的录入工作。
四、继续强化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
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市场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市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集贸市场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防风、防雪、防火工作。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以创建为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地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和净化经营环境,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加强自律管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继续推行网上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市局市管目标考核规定,对照标准,严格评定程序,对辖区内的市场准确把握每项数据和信息,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为推进我县保健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保证保健食品质量,防止假劣事件和保健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20xx年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不出事、保平安、送服务、促发展”这一工作主题,进一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抓住保健食品生产源头,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促进企业自律,确保不发生质量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机制,明确质量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建立健全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制度。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落实召回责任,使问题保健食品或缺陷保健食品能得到及时召回和有效控制,同时要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原因分析,切实解决存在问题,20xx年要组织一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销售与收回情况专项检查。
(三)推进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年度质量报告制度。要充分运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信息”,开展年度等级评定,进一步提高监督等级评定结果和企业年度质量报告价值,为开展日常监管提供充分依据,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四)做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1、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要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①检查方式方法:跟踪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②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企业执行GMP情况。
③检查时间:日常检查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月上旬,专项检查时间另行安排。
2、开展保健食品广告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保健食品广告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及广告内容。
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达小康”主旋律,以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抓手,履职尽责、担当奉献,全力以赴提升质量、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规范竞争、守住底线。
(一)强化服务保障。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提升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认真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督促企业严格依照认证目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质量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危化品、危化品包装及容器生产企业以及烟花爆竹、防爆电气生产销售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紧从快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多方面考虑、多举措发力,跟踪监控现有发明专利,保持存量;激励高企新增发明专利,创造增量;利用平台引培发明专利,增加总量,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有所突破。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标准水平、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保障食品安全。
聚焦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环节,常态化开展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和学校、食堂、乡村等重点区域检查,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制度机制防线。组织精准抽样,提高抽检命中率,并围绕抽检不合格率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有的放矢开展监管、堵塞漏洞。
(三)保障药品安全。
把无照、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列为防控重点,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取缔。开展疫苗、执业药师挂证、违规网络销售药械、违规使用化妆品原料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开展智能化规范化监管,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精度。开展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率、事前处置率和整改率达到100%。完善应急预案、优化应急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减少提交材料、简化审批环节,提升便利化水平。
(六)规范市场秩序。
纵深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突出价格监管、网络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监管。
(七)强化监管保障。
强化平台应用,积极推动地理空间可视监管、分级分类靶向监管、依法依规综合监管、高效便捷移动监管、社会共治协同监管、大数据智能化监管等监管方式和系统功能有机融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煤炭局*局长在xx年12月29日**县煤炭产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真正做到“热情服务、铁腕监管、突出重点、政令畅通”的煤矿安全工作管理理念,下面将我所xx年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xx大”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狠抓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真正做到尽量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煤炭产业的发展壮大作出自己的贡献,以保障我县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
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我镇辖区内10对煤矿具体细化到驻矿安监员进行驻矿监管,并由所长向驻矿安监员签定《xx年度(驻矿安监员)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及由所长→驻矿安监员→煤矿法人代表层层签定《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落实,驻矿安监员必须对所驻煤矿负总责,依法督查,严格监管,具体驻矿安排
三、xx年工作规划
紧紧把握县煤炭局的三个工作总体目标(1、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2、有效防止3人以上较大事故,坚持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3、煤矿基础办矿条件有进一步改善,安生产环境有明显好转)及九项工作任务(具体见责任状),认真排查,严格执法,尽量杜绝煤矿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煤矿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台阶。
1、严把两个关口,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春节复工、复产”:煤矿从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审批→复工、复产几个环节层层把关。从煤矿管理机构、图纸、证照、特员持证、制度建立落实,井下五大系统(采掘机运通)、科室建立、厂容厂貌等几个方面入手,认真排查、清理,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并由驻矿安监员驻矿督促整改,隐患整改完成方可层层批准复工、复产,为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月安全月活动”:以“六月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对煤矿实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利用会议、板报、标语、影像等途径,组织煤矿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的宣传培训,以彻底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为重点,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驻矿监管的密度和力度。
驻矿安监员实行驻矿监管,每月驻矿必须达至少22天,每3天入井检查一次,并认真如实填写驻矿监管记录及各种执法文书,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督促煤矿整改完成,严禁边整边产、停而不整,产而不整的现象发生。
3.加强“雨季三防”,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雨季三防措施,并严格执行。要求各煤矿探水钻要摆在掘进迎头及采面。主汛期间,督促煤矿加强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建立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害的机制与制度,特别是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发现暴雨洪水严重灾害,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全井撤人,乃至全矿撤人。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矿井、老窑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害的情况。各煤矿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
4.加快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要督促对已下达整合决定的煤矿抓紧上报相关资料,及时换发证照,尽快进行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报批。在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经有关部门批复后,及时指导、督促煤矿严格按照批准的整合设计和安全专篇组织施工。
5.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要结合技术改造等工作,逐步改善办矿条件;实行技改和改扩建工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设计批复施工;对已确定为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和样板矿的永生煤矿,要按照要求认真整改,抓好地面设施建设和“采、掘、机、运.通”的各项达标。
6.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抓好井下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督促煤矿开展日常安全培训,坚持组织特种岗位人员的培训、轮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顶板管理:煤矿人行过道、主运巷、主风井必须实行砌碹支护,坚决淘汰井下木支护。回采工作面必须实行单体液压支柱,临时巷道必须实行锚杆、锚网支护,确保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8.瓦斯治理:辖区内煤矿100%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用,并与县网联网,通风设施建设完善、可靠,定期实行测风、配风制度,主扇风机风量能满足井下供风,备用主扇在2分钟内能正常启用,局扇风机安装位置合理、规范,所提供新鲜风流能满足掘进所用。
9.“三条生命线”建设。三条生命线(压风、防尘、通讯)建立必须规范、完善,压风机必须安设在井外,压风管路使用钢制管,并布置到采面及各掘进迎头。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到各采面及掘进巷,能起到降尘的作用。通讯线路安有备用线路,能正常通讯。
10、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各部门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并督促落实。
1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各部门交给的阶段性任务。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一、执法计划的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
二、计划执法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计划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年我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升了农村卫生工作水平,加强了卫生人力资源建设和医疗管理,强化了预防保健,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引深了行风建设,使全区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了新突破,各项工作均跨入市乃至全省的先进行列。年区卫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前卫服务,促进健康,敬重生命,提升品质”的发展理念和“建设三支队伍、突出三大重点、搞好两项服务、开展一个论坛、实现三个提升”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健康教育、巡回医疗、医院特色科室建设、人力资源建设。构建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三支队伍是指公共卫生队伍(健康教育队伍、卫生监督队伍、预防保健队伍)、医疗队伍(院长队伍、医生队伍、护士队伍)和卫生行政管理队伍。三大重点是指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两项服务是指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一个论坛是指生命与健康论坛。三个提升是指提升健康水平、提升生活质量、提升生命价值。
一、建设三支队伍,搞好人力资源开发
加强卫生系统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已是我们今后较长时期的战略选择。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分层次引进、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有计划的开展在职人员逐级培训和公立医院医技人员进农村进社区我们的具体举措,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1、公共卫生队伍
招录乡镇卫生监督员24名,增加卫生监督力量,填补农村卫生监督的空白;对现有监督、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医疗队伍
加强院长、医生和护士队伍建设,在市直医院引进3名研究生和6项新项目、新技术,鼓励开展临床试验和科研工作,积极培养和推荐后备学科带头人参加学科带头人培训班,培养高尖人才。在卫生院引进和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推动我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不断发展。
3、卫生行政管理队伍
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每5年参加一次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培训,每3年参加一次省外专业学术会议或一次1月左右的省内专业培训,每年参加一次省内专业学术会议或参加一周市内的专业培训,每年读2-5本专业或管理方面的理论书籍,以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4、举办三个学历班
积极争取与医科大学举办一个研究生课程班,一个本科学历班,一个专科学历班,采取双休日授课。学费分别由卫生局、单位、个人各出20%、40%、40%,鼓励与促进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再教育。
5、在职培训
从年3月开始,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慢性病管理,医学心理咨询,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在职短期专业技术培训10期。
6、视频教育
继续搞好农村卫生人员中专学历视频教育并进行严格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教学进度并保证学员学习时间和质量。
7、进修学习
积极组织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规范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力争验证率达到100%。组织乡村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病历书写、三基护理知识竞赛;选送20名乡镇卫生院骨干到市中心医院进修学习,每期半年。选送10名市直医院骨干到省、太原及省外专科特色医院进修,每次一年。组织村卫生所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进修,从3月到11月,每月2-3人。在进修的同时,市直、驻地医院派高技术医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服务,开创区卫生系统人才双向流动的新局面。
8、开展一个论坛
组织开展生命与健康论坛,每季度举办一次,分别由院长、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机关人员参加,促进交流与沟通,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9、创建学习型组织
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号召卫生系统每个工作人员每天学习半小时,每周学习三小时,每天至少读一本医学或卫生专业论著。卫生局和市中心医院、矿区总院阅览室每天下午向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开放,使读书在卫生系统蔚然成风,并不断改善学习条件,提供学习机会。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健康教育
将年定为健康教育年,加强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建设,提高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学校、医院、社区、工厂等大众健康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介绍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
一要在电视台、报社设立固定栏目,每周一期;二要在社区设立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每年12期;三要在医院印制健康处方并开设健康知识讲座;四要开展乡村、社区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两次,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开展上街宣传;五要编写居民健康行为规范手册,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
2、卫生监督
一要加强加快卫生监督力量建设,尽快完成乡镇卫生监督人员的招聘工作,配齐人员,填补农村卫生监督空白,构建三级卫生监督体系,解决我区卫生监督力量薄弱问题;二要加强卫生监督工具、执法手段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能力,逐步建成覆盖全区、运转协调的卫生监督机制;三要制定打击非法行医、血液安全、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监督等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家宴、民工食堂、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的发放管理;四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知识;积极开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对各项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进行宣传报道;五要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问题;六要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保证群众就医安全有效;七要提高餐饮业准入标准,建立餐饮业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八要完善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等管理和通报制度;九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和食品卫生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防止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疾病预防控制
一要加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科学处置,强化区、乡两级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运行机制,形成指挥畅通、反应灵敏、运转协调、处置快速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二要继续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搞好计划免疫,确保儿童基础疫苗全部免费预防接种,辖区内网络直报单位法定传染病网上及时报告率达100%;三要继续加强艾滋病、肺结核和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落实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管理,重点对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结核病归口、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消毒器械、一次性卫生用品的采购及索证、肠道门诊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四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能开展日常检验工作;五要加强流调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处置能力;六要加强地方病防治,防止碘缺乏病、布病、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的发生、蔓延。
4、妇幼工作
一要强化母婴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出生证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管理和网络直报;二要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和“三网监测”工作,实施“母婴安全大行动”和“降消”项目,全面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妇幼卫生信息要真实、准确、及时上报;三要深化爱婴医院分级管理,提升爱婴医院的管理质量;四要进一步加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管力度,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五要免费为500名农村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
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转变观念,完善建设,突出以公共卫生为主服务功能。
三、加强社区卫生工作,增强服务功能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社区卫生相关政策,制定适合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相关制度和措施,高标准完成腾飞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二要引深服务,强化六位一体(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医疗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功能,居民建档率达到95%,慢性病系统管理率达到8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把功夫下在服务功能的落实上;三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或定补政策,继续做好社区医务人员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卫生工作队伍;四要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将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争取80%纳入定点医保机构;五要开展创建星级示范社区活动,力争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入星级示范社区;六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与辖区政府建立和谐良好的合作关系,完善360度考评方案和服务费发放的激励机制;七要得到医院的对口支援,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实现社区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要积极推行乡镇卫生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乡村卫生院所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对农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配送,保证药物安全、有效、价廉,减轻患者负担;三是要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扩大受益面和提高补偿水平,参合率保持在93%以上;四要完成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工作,通过招考补充缺编人员;五要积极开展创建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活动,将农村初保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六要继续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按照要求完成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满足农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七是完成邢家社、梭峪等5个乡镇卫生院放射防护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八是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
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
1、质量管理
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备案制度、校验制度和医护人员准入制度,依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优化医疗执业环境;继续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医院、平安医院活动,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医疗废物处理,加强医疗安全工作,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严格口腔器械消毒、内窥镜消毒等各项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事故和医源性疾病发生;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书写管理办法》,加强对病历和处方书写质量的考核,进一步提高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减少和降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巡回医疗
继续完善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制度,加大区直和驻地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的工作力度,提高乡村、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卫生互利双赢。一要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卫生支援农村工作政策和方案,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及5个分院分别与10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对口支援协议,每周各派2名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缓解农村、社区高素质卫生人才紧缺;二要发挥公立医院传、帮、带作用,通过开展临床医疗、教学和技术培训,提高受援单位人员业务素质;三要逐步建立公立医院与受援单位之间双向转诊的业务协作关系,实施安全、及时的治疗。
3、特色科室
以中心医院的骨科、中医院的糖尿病科、妇幼保健院的妇产科和屯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精神科为试点的特色科室建设,各单位要长远规范,细化方案,落实措施,以点带面,全面发展,创建品牌医院。
六、其它工作
1、继续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按照政事公开,管办分开的原则,认真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监管,形成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综合协调、权责统一的大卫生管理体制;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落实公立医院的投入机制和政府主导政策;依法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
2、卫生行风工作
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构建医患和谐关系,树立行业新形象,建设群众放心满意的卫生行业。
3、安全工作
加强安全常规工作和卫生应急防范,坚持特殊时期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危害,减少损失。
4、档案管理
加强文书、科技、声像等档案材料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安全保管和准确快捷地查找利用。
5、组建医学会
积极与上级卫生部门沟通联系,取得支持,在我区组建医学会,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6、例会制度
设立每月一次乡镇卫生院长、社区卫生服务站长、公共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并长期坚持,开展工作研讨,促进工作创新与开展。
7、加强急诊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市中心医院等为依托,设立区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各医院的救护车,建成以市中心医院为平台,其它医院急诊室为基础的急诊救治网络。
8、新建市中心医院住院大楼,提高我区医疗服务能力。
市中心医院要严格把关,做好规划设计和工程监管,把市委、市政府为人民办的实事高标准办好。
9、继续推进中医工作,提高中医防病治病能力。
市中医院要立足中医特色优势,培养中医人才;组织乡村中医人员参与中医骨干培训,每个卫生院要设立中医科,推行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技术,为患者提供廉价经济实惠的中医服务。
10、加强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到上通下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半月报送一份信息,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并将其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统筹落实各项业务工作,保证全区医疗卫生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