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活动的讲话(热门四篇)

领导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活动的讲话(通用4篇)

领导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活动的讲话 篇1

亲爱的同志们、朋友们:

你们好!

在又一个助残日到来的时候,中央电视台要播出残疾人题材的电视剧《大爱无声》,这个消息让我非常高兴,也非常感动。我想,这部电视剧将是送给八千三百万残疾人的好礼物。在此,我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兄弟姐妹感谢中央电视台,感谢主创人员,谢谢你们对残疾人的理解,尊重和关爱。我相信无论是残疾人还是健全人都会喜欢这部片子并为它感动。

几个月之前,我已经看过全剧,它真实朴素,纯情美丽,很打动人。演员们的手语表演更让我感动。一群健康演员在二十集电视剧中都要用手语表演,真的非常不容易。并且他们的手语那么漂亮,准确,自然。这个故事充满了亲情和友情,每个人都那么善良,男女主人公,他们的父母,同事,朋友,他们为聋哑女孩做的一切,让人感到这个社会是那么的温暖,让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也正是我们所期盼的。

《大爱无声》充满了美的气息,虽然是残疾人的故事,但是在场景,音乐等方面都做得很完美。这种完美更加衬托了人们对残缺的遗憾,给人更多的艺术想象。女主角是一位聋哑人,她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公司的白领,与健康人一起工作,这个意义很重要。这个形象越是美好,就越让人无限同情,人们一定会想,要是她能开口说话该多好啊!这就是艺术的魅力。

这部电视剧在艺术上有很大的突破,而残疾人题材有突破是很难的,以往的一些作品总是想告诉观众,残疾人多么无助,或是多么坚强,因此,在故事编排上和演员的表演中就可能有概念化的表现,而真正的好作品还是要有艺术想象的高度。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部电视剧过于完美,但这正是无数残疾人所追求的。从理论上讲,一个人生命越是残缺,对美的向往就越高。完美是对残缺的补偿,越是完美,对残缺的补偿就越大。正是对美好的向往,一些残疾人才活着,奋斗着。美学价值对生命的影响是值得我们探讨的。

二十多年来,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在改善残疾人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希望给予他们丰富的精神营养。无论健全人还是残疾人,每个人都需要心灵的慰藉,艺术作品就是要探索心灵,残疾人通过主人公的命运也许会看到自己未来的走向,给自己新的希望。好作品会让内心感到阳光的照耀。我希望文学艺术工作者能够了解残疾人,懂得他们,同情他们,关怀他们,体验他们的痛苦和欢乐,创作更多更好的电影电视剧,丰富残疾人的精神生活。

中国的残疾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有很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来关心和帮助。我曾经说过,一个人幸福了,并不是真正的幸福,只有全体人民都过上好日子,才是真正的幸福。两天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在会上,温总理提到,我们的电视节目中手语还太少,他建议在电视中要有更多的手语,特别是重要新闻要有手语。这充分体现了他对残疾人的关怀。“”发展纲要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又掀开了新的一页。

今天,这部电视剧给了我很多感慨,我相信有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有残疾人兄弟姐妹的共同奋斗,未来的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

谢谢!

领导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活动的讲话 篇2

同志们:

今年是总结和评估“”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安排实施“”发展规划重要的一年。五年来,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同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也越来越好。可以说,这五年残疾人在教育、康复、就业等方面实现了很多梦想,得到了很多保障。我和同志们一样都为此感到高兴。这进步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关怀,这进步也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爱支持的结果。在这一进程中,回总理、朴方主席、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为残疾人事业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艰苦努力。8300多万残疾人和他们的亲人会从心里感谢大家,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我也在这里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五年,中国残联按照国务院残工委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积极发挥残工委秘书处的作用,协调推动有关规划、政策、法规的制定落实,协同实施一系列残疾人事业重大社会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维权等各项业务工作,为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做出努力。地方各级残联在当地政府残工委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中央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深入具体的工作,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通过调研考察看到,许多残疾人的状况确实有了改善。但是我国残疾人数量庞大,总体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现在他们还有很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我们将按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要求加倍努力,做好“”时期的残疾人工作。在此,希望得到各有关部门一如继往的大力支持。

对“”时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在“”规划建议中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规划纲要也作出总体安排,今天提交大家审议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对今后五年的残疾人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这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的重大举措,既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又符合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同时也表达了广大残疾人的共同意愿。

各级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在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中担负着重要责任。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延伸符合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道路,奋发进取、甘于奉献,全心全意帮助残疾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他们和家庭成员的幸福指数,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帮助他们实现理想的生活。

我们将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完成“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让残疾人兄弟姐妹走向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领导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活动的讲话 篇3

20xx年,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和青联的指导下,我会团委、青年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团员和青年同志们为残疾人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和乃坤、程凯同志代表党组、理事会感谢大家。

今天座谈会的主题把残疾人事业和青年人成长成才结合起来,这是给大家也是给党组理事会的重要题目。回想在党团组织教育帮助下的40多年历程,我深感到,青年的思想自觉与良知,对自身的成长至关重要。

青年人从稚嫩的思想“原生态”,逐渐将觉悟与良知内化为自发行为,自觉追求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法制精神,做到关怀民众、关心社会、关注实践,这是人生里程最重要的转变。那么,“自觉和良知”具体指什么呢,我认为说得通俗一点,就是“知善、知义、知理”。

首先说知善。善,是内心基本的道德评价标准。在44天前,“3.11”日本9.0级大地震并引发其东北地区海啸,死亡和失踪2万多人,财产损失无数。外电3月17日报道,地震和核泄漏给日本至少带来20xx亿美元的损失。“日本灾难引发不寻常的中国同情”,中国政府提供了3000万人民币和汽油、柴油各1万吨的援助。国内大多数网民表示同情日本人民,但也有一些人发出幸灾乐祸言论。这里就能看出人性的善恶。子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青年人走上社会,就要存善心,表善意,起善行,终善果。做有善心的干部,老百姓叫“好心肠”。否则很难想象,他这个“官”能对人民有感情,心甘情愿当“公仆”。

说到善,我想起“文革”年代那一幕。“革命造反派”在家属院游斗老干部:他们双手被墨汁涂黑,细铁丝勒进老人的脖子,下面拽着沉重的铁牌,强迫他们边走边敲锣喊:“我是大黑手!”。正值广东七、八月酷热天,脸憋得发紫,一步一蹒跚,汗水滴到滚烫的水泥地板倾刻蒸发。我当时并不知道他们什么“罪行”,却能感觉这是在羞辱、折磨。也困惑:平日和蔼的“叔叔阿姨”一夜之间变得这么狠?在菜市场路上,见到衣衫褴缕的尸体捆在电线杆下,他们是被人诬为“监狱跑出来的劳改犯”,被活活打死的无辜普通百姓。这是人性泯灭的年代,我们写文章很少单独用“善”字,因为那时是贬义词,和“虚伪”是同义词!

青年人步入社会,面对就业竞争激烈、经济负担沉重、婚姻家庭矛盾等等,接踵而至有形无形的压力使人极易变得焦虑、冷漠和脆弱。我要对大家说,即便这样,也要善待同事,善待同行,善待对手,其实就是善待自己。为什么?包容了别人,就包容了自己。这是人性品德,是工作态度,也是思想境界。同样看我们从事的工作,我们说残疾人有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为什么?没有切肤之痛。盲人怎么躲避大马路行走危险?截瘫病人怎么大小便、洗澡?精神残疾人独自在家谁来看护?聋人怎么教自己孩子念书?智障女孩外出怎么免遭性侵害?有多少家庭,长泪无语地守望着也许永远实现不了的期盼。对残疾人和亲属的痛苦,只有要设身处地,才能感同身受。我想,在强调个性和人生价值当今社会,作为残疾人工作者的人道精神,要说其先天禀赋应该源泉于此吧。

再说知义。这个“义”不是义气,是指自己承担的义务。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曾对青年说,不要只问国家为你们做了什么,要问你们为国家做了什么?我们在座青年同志都分别承担着青年人的义务、共青团员的义务或共产党员的义务。去年12月5日,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发生草场火灾,烈焰忠心,15名人民解放军年轻官兵壮烈牺牲。其中最年轻的战士叫李长银,年仅18岁。还有日本核电站的50名“死士”,坚守在仅离核反应堆20米抢修设施,被誉为遵守职业道德的楷模。他们被采访时很平静,没有豪言壮语,其义无反顾的精神已经内化为信念。

当青年人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义务就相随相伴,终身不离:一是对人民的责任。二是对组织的责任。三是对职业的责任。联系到最近国内外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从“毒奶粉”到“健美猪”,到最近“漂白蘑菇”和“泡墨芝麻”等等,这些不光是小商小贩干的,其中不乏戴着名牌企业的光环。为什么人们会把社会诚信看成信心危机问题?因为社会道德诚信,是做人的底线,是社会良知的核心,是社会关系的安全屏障,更是政府施政的信誉基础。

最后说知理。这个“理”,就是要遵循规律做事。记得大学哲学课这么讲: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农历3月冬去春来、4月谷雨过立夏至。南方过了清明棉被就可以入柜了。这都是大自然节气的规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是学习的规律;“格物知至”是研究的规律;“游泳中学游泳”是实践的规律;“吃一堑长一智”是认识的规律。听有些青年人讲他们的苦恼,我和别人同样努力工作,为什么绩效出不来?这里很重要是找自身原因。掌握规律就等于选择开门的钥匙,寻求正确的路径。报载有一项以青年为对象的调查,666%的人希望当领导,我想机关的比例会更高。无论搞管理还是搞技术,无论职位高低,都要面对“尊重客观、按规律办事”,这是贯穿一生的考题。面对这考题,我们永远都是学生。

青年同志们,人生旅途,会有很多自己想象不到的变化,纠结、彷徨、失误和挫折在所难免。但是,只要有心去践行“知善、知义、知理”,就可能避免大的偏差,不会让思想走入极端。面对种种困难,要学会用乐观主义精神鼓励自己:没有绝境,只有挑战;没有退路,只有前方!

领导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活动的讲话 篇4

经过专家们两年多的辛勤工作,在民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下称“分类分级国家标准”)5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这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一件喜事。我代表中国残联向民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表示感谢!向纪正昆主任和参加标准研制与审定的各位专家、同事表示敬意!向与会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欢迎!

分类分级国家标准是目前我国界定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的最新标准和制定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依据,它的制定实施对推动我国残疾人口的统计和信息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特别是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三点情况:

一、《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

20xx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研究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一系列方针政策,并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从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意见明确提出“制定国家残疾标准,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同志也就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因此,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残疾人事业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口统计、管理、服务和保障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这一标准具体适用于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残疾人事业管理基础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我国残疾人身份的唯一合法证明,是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是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口管理的基础,有助于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和残疾人口的管理以及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全面准确了解残疾人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及时准确掌握他们的困难和需求,落实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康复医疗、税收减免等福利政策,以实现国家保障和优惠残疾人各项法规政策的目标和意志。

二、《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成果。

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掌握了国内残疾人的基本状况。调查后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保障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为了保证调查的科学性和准确统一,调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并在入户调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后该标准成为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主要依据。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后20xx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残疾人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为准确掌握全国残疾人的实际状况,国务院批准于20xx年-20xx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并成立由中国残联、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等16个部委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国内医学、统计等各方面知名专家组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既保持了与第一次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延续性,经过大样本量的调查检验和各方面专家研究论证,既与国际残疾标准相衔接,又符合我国国情,同时又具有可操作性,得到政府有关部门、专家、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及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认同。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就是在这一标准基础上修订研制的。

在标准研制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一个国家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联合国发布的数据确认,残疾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10%,发达国家残疾人比例一般均在10%以上。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在参考国际相关标准的同时,充分考虑和反映了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国家社会保障可承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把残疾类别限定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七类残疾,未把许多发达国家已明确列为残疾的内脏缺损、不可逆慢性疾病等可能带来社会适应性障碍的致残因素列入评残范围。此外,分类分级国家标准与我国现有的工伤、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等涉及不同领域的“伤、残”评定标准相比,在适用范围、使用目的、评定方法、等级划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分类分级国家标准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和评定方法,既不等同也不能替代其他领域的评定标准。总之,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基础上,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试点和反复修订研制的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在我国残疾人工作领域是科学适用的。

三、《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为残联组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添了重要手段。

当前,我们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家“”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桥梁和纽带,残联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工作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残联组织要以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摸清残疾人底数,加快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完善现有工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真正发挥好这一国家标准应有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在残联系统和广大残疾人中广泛宣传贯彻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同时依据国家标准抓紧研究制定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评定手册等配套标准,规范各个类别残疾评定的方法、工具和流程,使这一重要国家标准在残疾人工作实践和残疾人口管理和服务中切实发挥作用,为残联组织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继续作出更大的努力。

同志们,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特殊关怀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广大残疾人的真挚关爱和对残疾人工作的帮助与支持。借此机会,再次向标准制定、审批过程中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专家和给予大力支持的各部门以及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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