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法官个人总结(精选5篇)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 “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29件,结案2089件,结案率86%,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亿零67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262万元。据初步预计,年底我院刑事、行政、审监案件结案率可达100%,民事案件审结率可达95%以上,执行案件执结率可达95%以上,案件发改率能够控制在2%以下,总标的额可达1亿1千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抓好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今年年初,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岗位到每个单位都有目标任务,都有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是抓好学习,筑牢根基。于年初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我院干警人均笔记字数达到了2万字,学习心得达3篇。二是狠抓教育,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三是抓实活动,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阳光审判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各中层单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四是抓好监督,确保队伍纯洁。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并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 “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制作了审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将“三章六禁”等制度上墙公示,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创办了《滦州法苑》季刊发放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监督。另外,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开展了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共评查案卷1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9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五是抓严追究,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共累计奉献双休日460余天,加班加点达到4000多个小时,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120余次,金额13万余元。对我院取得的成绩,县各级领导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今年以来我院已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49封,锦旗34面,镜匾8块。
二、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1、坚持“严打”不松懈,认真开展“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共审结刑事案件150件,对182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20xx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 20xx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公诉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49.2%,同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
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努力实现实体、程序双公正。共受理民事案件20xx件,审结1681件,结案率达到83.7%,诉讼标的额8122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317万元。总结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有六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我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2件,结案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3%,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35天。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1.2%,较市目标低1.8个百分点,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消除了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降低了50%。四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0%。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五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安各庄法庭为松树营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8000余元。全院各法制副校长还为各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人数达到8000余人。同时,行政审判、立案和审监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司法法庭助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65件,金额达到69.2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3、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开展了“阳光执行”活动,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实施“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使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增大了当事人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降低了当事人的开支。今年已向当事人通报案件500余次。二是实施《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制度,已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免费发放《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1066份。三是实施《债权凭证》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降低债权人风险,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今年已发放《债权凭证》12件,申请执行人均比较满意。四是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会战于10月26日开始,仅前三天就执结案件13件,部分执行2件,标的额达7.8万元。其中对5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5人次。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13件,执结476 件,执结率92.8%,执行标的额达到1945万元。其中执行积案112件,标的额189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8月,县长胡国辉同志专程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情况,在提出工作意见的同时,对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高站位、明责任、夯基储赢民心,不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我院努力抓好涉诉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我院今年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43.8%。一是从思想上重视,对信访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把责任落实到每位干警,初步形成了人人想信访、人人干信访、全院抓信访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完善了院长敞开接访制度。由原来的每周一次改为每天接待,并提前公开、公示。仅今年以来,各位院长就亲自接待信访案件当事人400余人次,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实行了院长包案制度。对重点、难点及上级督办案件,由各位院长包案,并做到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一包到底。四是坚持了信访案件回访制度,今年我院对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回访率达到了100%。五是落实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今年以来,我院除实施司法救助制度外,还努力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今年已为老年当事人口头立案8件,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次,息诉6起、息访8人。同时,对来访的老、弱、并残群众,法院干警还多次自发资助90余人次,合计金额 1000余元。
作为掌握审判大权的人民法官,廉洁问题往往决定着思想和行为。当前全国法院廉政建设正在逐步深入,最高法院把“公正高效廉洁”作为司法核心价值观,体现出保持廉洁应成为每个法官遵守的基本准则。廉政建设也从单纯廉政教育惩治到建立反腐败
防控体系,从宏观治理到具体的岗位廉政建设,反映出法院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作为一名法官,应充分认识到廉洁对保持司法公正权威的重要性,把保持廉洁视为法官的生命,加以爱护,恪守终身,决不含糊地落实好岗位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20__年是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的一年,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也正是着眼于社会生活的现实状况,中央政治局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给干部确立规矩,狠刹不正之风,目的就是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使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使执政的根基更加牢固。3月召开的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指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着力提升干警廉洁司法意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和源头治理,积极改进司法作风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必须始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必须始终坚持围绕执法办案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反腐倡廉与执法办案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必须始终坚持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生机与活力。最高人民法院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意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司法巡查和明查暗访,真正做到作风建设常抓不懈。这六项措施分别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探索建立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推广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要推进司法公开,实现良性互动,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制度,健全法院开放日制度,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真诚接受各方面监督,促进提高司法水平;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切实提高会议实效,严禁借召开会议之机到风景名胜区公费旅游,严禁在高档酒店召开会议,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执法办案中;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大力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改进调研工作,增强调研实效,上级法院领导到下级法院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真正做到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依据中央及最高院的相关会议精神和规定,云南省高院制定了20__年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出台了《云南高院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若干规定》,文山州委也相应制定了《中共文山州委关于州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富宁县委也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等文件。
在当今呼吁大力反腐的社会背景下,在实现法治的道路上,人们希望社会不公现象能在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里得到抑制和矫正,从而将更多的希望寄托于法院和法官,而司法公正最重要、最基本的支撑,便是法官是否公正廉洁。古今中外,法官在解决具体纠纷过程中所体现和具备的作风、知识、素质、涵养等人格魅力,始终是征服民众的恒定力量和实现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础。法官在办案中的任何枉纵或偏倚,其影响都将远远超过个案本身,直至损害司法的信誉和权威。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如何树立为民、求实、负责、奋进、清廉、实干的作风,打造公正、清廉的良好法官形象,是我们所有的法官应当思考的首要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大力推进廉洁型法院建设,最主要的就是改变审判作风。审判作风是衡量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乃至整个社会中的形象、地位、威信的重要尺度。“公正与效率”的最终价值,很大程度上要在审判作风上体现出来。良好的审判作风,会转化为公正裁判和高效率;相反,不良的审判作风则可能导致错判。裁判正确,办案效率高,法官审判作风又好,就会获得最佳的社会评价。
民事案件纷繁复杂,看似简单琐碎却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作为法院重中之重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其从事审判的法官审判作风是否廉洁,直接决定了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否廉洁,直接决定了廉洁型法院建设的成败。但是由于工作性质使然,在
工作中我们常常会让当事人感觉法官的审判不公。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重刑轻民”的思想的影响,民事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上往往被放在刑事审判工作之后。作为民事法官,在面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时候所获得的尊重和理解往往比刑事法官要小,而且民事案件涉及的都是当事人及其他相关组织不能调和解决的矛盾。所以我们民事法官在办
理案件的时候常常处于被动的位置,这个被动不是司法权的被动,而是为了公正的审理案件我们经常要配合当事人及代理人,而不是当事人及代理人配合我们工作,这样因一方当事人造成的被动往往让对方当事人认为法官不公。
2、我们接触案件后,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送达难,而送达难造成了我们与当事人第一个隔阂。开庭时因为证据的举证不能,有理无据的一方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又产生了怀疑,造成了第二个隔阂。调解时,关注就是如何解决好纠纷,而不是执行已有的法律规定,总是有意识地想办法探求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以求掌握当事人对判决的预期底线,从而审结案件,调解的过程和惯常的做法就是背靠背调解,虽然这样的方式可以更好的促成调解,但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原告的一方会常常对法官的廉洁有疑虑,从而造成第三个隔阂。判决后,当判决结果与预期不同时,有的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会向当事人灌输法官判决不公的思想,鼓动当事人上诉上访,造成了第四个隔阂。
3、在审判中,因为过度的担心上诉上访案件的发生,因此在敏感案件的审理中如履薄冰,往往将判决的社会接受度作为衡量判决的重要指标,案件当事人会认为办案法官牺牲了他们的利益。
如何做到廉洁司法,切实改变审判作风呢?
要深刻认知到审判作风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关注民生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法官作风好,才能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充分反映民意的要求,才能保证司法为民,关注民生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一名一线民事办案法官,我们对待当事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了当事人对法院的态度。因此,我们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增强廉洁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待人民群众,要真心诚意,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将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与服务群众的质量。首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解决群众矛盾,案结事了为最终目的,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法院公信度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出发。其次,保持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安全距离,无论案件是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的,还是需要与律师进一步沟通共同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的,都要时刻想着法官与律师职业接触的敏感性,避免发生公正办案,却有不公之名的情形。再次,委婉拒绝办理“人情案”,我们生活在一个人情社会,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情”观念浓厚,要学习一种合法又合理的拒绝艺术,在公正办案的基础上不伤害人情,反而运用人情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促进案件的案结事了。最后我们应以自己良好的品格和渊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证据判断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深刻理解,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官群体的良好形象,进而增强司法权威。
古语里,是这样诠释法律的“法”字:左边是三点水,代表法律“公平之如水”,而右边的“去”字的原型,是上古传说中正气凛然、明辨是非的独角神兽,寓意是将“曲者”去之。是“公正、公平和正义”的化身。不言而喻,做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硬件”就是正气。
有容乃大,无欲则刚。正气可以让人心胸坦荡、精神愉悦;可以让人求真务实
、献身理想。做为社会矛盾最终局的裁判者,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该是我们不变的座右铭。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身正气,是执法者和法律工作者最可贵和必须的品质。法官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邪恶望而止步;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百姓对我们信服;只有一身正气,才能抵制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守真理和正义。
我们做为一名法官,首先就是要培养好自己高尚的情操和精神,要正气、要廉洁,要时刻牢记人民法官来自人民,所以人民法官更要服务人民;切不能滋长骄傲浮躁之气和盲目的优越感,让手中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为神圣的法律在百姓面前做好合格而庄重的代言!
其实,法官应当是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法官应当如菊,即使“风霜重重恶”,但“本性能耐寒, 风霜其奈何?”法官应当学松,“虚心属秉性,高节贵终生”。
历史的洪流里,况钟汤斌,长年在基层奔走;包拯海瑞,也绝非权倾朝野;为什么千百年来,他们能比太多的帝王将相被人民更多的传颂和膜拜?就是因为百姓对公正和公平的召唤,对法治和正义的向往。法律工作者的成就感并不在权力和影响的余荫下;并不在处理大案要案的威风上;而在于明廉如水、两袖清风的品格里;在于心系百姓、服务人民的事业中;当我们古老的民族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走向未来的时候,作为法律工作者,当用决胜永恒的执着,用公平无私的正气为国徽增光,为天平添彩!我们要珍惜此刻的身份,牢记时代的责任,用正气去写就青春、去铸造忠诚,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亲友自豪、让自己无愧的时代先锋!
首先,要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陈燕萍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没有责任感的法官则远远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群众意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召唤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要端正,还要求我们在能力上要强,也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我们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预备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积累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坚持公正廉洁。**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追求案结事了、司法和谐的目标。作为预备法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标准。通过我们的言行,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立起来,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树立起来。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要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当然上述的体会也许很肤浅,更谈不上完善,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还会有其他更深层的理解和体会,我会慢慢的品味,谨慎的处理。当然,一名合格法官并不能等同于一名好法官,但我想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合格的话,我们的法院队伍必将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一、20xx年审判工作概况
截止12月6日,民二庭新收案件305件(其中新收296件,旧存9件),审结255件,结案率为83.6%,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61件,调撤率达 63.14%;上诉16件,上诉率为6.27%,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经评查,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属不合格案件。
二、工作亮点及特色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企业
我庭在商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开展服务大局工作,通过创新机制、强化调解、延伸服务等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调节的杠杆作用,通过上法制课程、普法宣传、司法建议等形式,使得企业代表们对我庭主动、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由衷赞叹。我庭法官坚持“问需于企”,在工作中不断坚持三项服务。
1、能动服务——对企业立项、建设、生产中涉及的法律事务,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互动联系,送法下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指导;对项目建设、生产中的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竭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和谐服务——加大对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促案结事了;对暂时无力履行债务的企业“放水养鱼”,多用和解方式,促成债权人给债务企业一个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其渡过暂时的财务危机。例如我庭立案受理了多个箱包产业基地私营业主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虽然标的额都是十万以下,但双方都是小企业,工厂都正处于一个资金短缺的瓶颈时期。因为不能及时还钱问题,双方矛盾非常激烈。我庭在了解案情之后,及时了解、掌握双方的经营情况以及资金空间,并先后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通过我庭的多方努力,原、被告同意都采取了多次、分期付款的方式了结纠纷。之后,我庭根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时进行跟访,促使被告按协议履行。对我庭的办案态度,原、被告是赞不绝口,说承办法官多方考量,不仅保证了对方有喘口气的机会,也让原告有信心能收到货款。
3、延伸服务——落实法官走访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法制讲座等活动,近日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反复调研、协调,联合制发了《关于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加强园区企业联系的意见》,这些举措均提高了企业经管人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我庭除在审理具体案件之余,还积极走访县内企业,例如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案之余,我庭对案件进行分析,对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合同签订等方面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建议,并就涉物业案件的审理、执行等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职员进行交流。同时对有典型的经济案例进行庭审观摩,邀请企业代表、工商联领导,开展法制讲座和座谈,该举措获得企业界的好评,提高了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依法经营能力。
(二)坚持依法办案,保障诉讼权益
依法规范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首先是认真执行审判公开原则,公开开庭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方便行使。其次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审判中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和履行释明义务的关系,确保裁判公正。再次,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努力提高审判效率,案件平均审限、均衡结案比例稳步向好。此外,我们在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阅卷、交换证据和申请退费等方面,细致勤勉,为当事人多想,尽量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负担,宁愿麻烦自己,也要给当事人以便利。
(三)提高审判效率,及时保障权益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讼争矛盾,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庭始终致力的工作目标。有的商事案件涉外导致因送达、管辖异议、鉴定以及案情本身较为复杂等原因,审理周期一般较长。为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我庭对过去几年的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影响审限的各种因素。因此,案件从立案庭移送到我庭后,我庭建立案件流程管理表、推行繁简分流、强化简案快审、及时提醒当事人是否委托鉴定、加强诉讼指导等一系列措施,同时狠抓案件审理中送达、证据交换、鉴定、开庭、文书制作等节点,从而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
(四)采取综合措施,加大保护力度在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注重综合运用各项措施,加大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
1、依法运用财产保全制度。我庭积极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严格依法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则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今年7月份,我庭受理了 化工有限公司诉福建省化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了解到企业面临现实困难,我庭积极指导企业申请财产保全,同时立即依照程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银行开户线索。在获取被告开户信息后,办案干警在7月17日,冒着福建境内肆虐的强台风“苏力”的风险,赶往龙岩办案,于当天查询被告银行账户13个,当场冻结现金存款82万元。随后,承办干警积极做被告企业工作,终于促使被告于23日到法院协商处理,经过一整天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全部欠款及利息近200万元。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8天就为当事人追回了二百万元的货款,使得双方当事人对我庭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审案作风表示由衷的赞叹。
2、视情况在调解案件中增加惩罚条款。我庭案件调撤率比较高,但是商事案件调解一般都是原告做出了适当的让步。因此,我庭在调解中重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例如,今年我庭受理的委托合同纠纷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基本上是运输服务公司与司机发生纠纷。鉴于运输服务公司在调解过程中让步比较大,而以往有不少司机不及时按照调解协议还款,我庭在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调解条款中增加惩罚条款,即如果没有按照双方调解约定的时间、金额归还欠款,则被告不仅应按照实际欠款偿还还要承当相应的利息,以惩罚性条款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义务。
(五)积极开展调解,努力实现双赢
全庭同志贯彻“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案件从立案庭分流到我庭开始,承办法官对案件有了大致了解之后,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采取速调方式,即通过诉讼成本对比、过错分析、抓住重点、感情投入、综合平衡、案例调解等手段进行调解。对这类案件,在当事人来法院领开庭传票等材料时就开始做调解工作,不仅能让群众对于诉讼有个正确的认知,而且明显起到了缓和矛盾的作用,有利于端正双方当事人庭审态度。
这一年来,我庭也积极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包括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市篮球比赛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我庭干警表现均佳,但由于今年我庭连续流失3名书记员、一名干警休产假,队伍缺乏稳定性,使得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主要是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调解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也需要下更大的力气,争取更好的成效。我们将在来年继续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争取有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