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工作计划报告怎么写(通用3篇)
一、学法学纪
市监察局局长仲生就《省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市法制办副主任徐晓明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辅导解读。会议强调:
1、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规范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公务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尤其是在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上,松懈不得、含糊不得。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重点围绕“三公”经费异常增长单位的公务接待、清理违规吃喝隐蔽场所、查处违规吃喝等问题抓好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处。对20xx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予以通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7号)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涉及形态布局、转型升级、体制改革、土地制度、管理制度等众多方面,和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相比,层次更深,实际操作性更强。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各类开发区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等方面的作用,尤其是当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势头强劲,实体经济、招商引资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各县(市、区)开发区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新时期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的四个定位,总结我市开发区工作的经验,以产业发展为主,将开发区打造成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平台。会议要求全市各地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重新审视开发区工作,进一步查找差距,找准定位,再铸辉煌。
二、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局长周应华传达了《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贯彻《意见》的相关工作要求,并汇报了我市《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会议原则同意《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当前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发[20xx]40号”文件和省政府“苏政发[20xx]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不得违背或以变通方式执行相关办学办校的规定。会议明确:
1、近期召开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部署推进工作。
2、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县管校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级联席会议由陈扬常务副市长牵头、余珽副市长参加,积极探索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以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
3、同意修编扬州市区“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市区的中小学布局规划要着重针对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认真调研,统筹考虑,精心规划,稳妥实施。
4、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把薄弱学校改造、质量提升作为全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前提,坚持“一校一策”,明确薄弱学校的改造内容、时序和进度表,以及内涵建设、师资配备、办学质量提升等要求。
5、妥善处理尚城小区业主关于施教区划分问题的信访诉求。邗江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属地管理责任,妥善安排好所辖区域居民子女就学问题;市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标准办好振兴花园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引进其它教育资源进行合作办学,尽快划定振兴花园学校的施教区,做好振兴花园学校今年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市教育局要统筹做好市区及各县(市)中小学布点规划、招生入学和教师队伍稳定等各项工作,协调广陵区、邗江区和开发区按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做好南部片区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优质资源配备和施教区划分工作。
三、关于扬州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草案)
市城管局局长彭苏宁汇报了《扬州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市法制办主任苏满满作了补充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扬州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草案)》,并报市人大审议。
会议要求:一是立法要有依据,不能有漏洞。二是对《条例》进一步深化研究、修改完善,特别是对《条例》第十二条的“听证”、第二十四条的“违法建设在功能区”的执法程序进行重点研究和完善。三是在今后的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工作中,要多听取基层、专家意见,同步听取人大、政协意见,确保地方性法规顺利出台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市水利局局长康盛君汇报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会议原则同意《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报市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要求:
1、各县(市、区)在5月底前同步出台各地河长制意见,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实现全市所有河道、湖泊、水库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2、进一步对河长制办公室的组织形式进行修改完善,有关编制、职数内容在文件中不作具体明确。
3、理顺市相关涉水治水机构的职能分工,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清水活水”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等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分工,各有侧重,加强协调,对上各自负责,对下统一行动、综合执法,共同推进黑臭河道整治等重点工作。
4、强化考核问责,市河长制办公室抓紧制定考核办法,“一河一策”制定标准和考核内容。
五、关于市区企业“两证”问题办理情况
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优化办副主任徐宏宇汇报了市区企业“两证”问题的办理情况。会议原则同意5月6日企业“两证”问题过堂会办会提出的办理意见。
会议强调,一是相关责任部门要树立担当意识,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工作中要做到一企一策、分类施策,按期办理。三是要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注重工作的规范性,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关于20xx年度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
市质监局局长侯承海汇报了20xx年度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情况,会议原则同意20xx年度市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
七、关于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
市财政局局长张彤汇报了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相关情况,会议原则同意对《扬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内容进行完善的三点建议。
八、关于20xx年度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审工作情况
市人社局局长范耘汇报了20xx年度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审工作情况,会议原则同意20xx年xx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名单。
九、关于扬州市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有关问题
市物价局局长吴顺文汇报了扬州市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有关情况,会议原则同意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参照周边城市标准进行调价。会议强调,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企业要科学布局,严格执法,同时加强监管和舆情应对。
一、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一、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认识,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
二、进一步做好预算工作探索基层学校预算管理规律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总结大口径预算工作的规律,提高预算工作的预见性、____和科学性,做好学校部门预算的编制和落实工作。编制好年度预算,并力求切合实际。
三、加强规范资金管理。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学校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管理力求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管理的作用。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要严格学校的硬件管理,学校的课桌、凳及教学仪器设备要管好用好,及时修补,严禁外借。确有正常损坏要按照报损程序予以报损。各教室、仪器室、处室要严格管理人员,转换要有手续,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管好固定资产帐。
五、继续做好收费工作
学校收费工作是高压线,上级部门三令五申,故今年学校仍要加大这方面的管理力度,不收学生的任何费用。
1、按照上级要求停收住宿学生住宿费。虽然物价局允许收取,但为了农民利益,立停。
2、教育班主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
3、教育学生使用正版读物。
4、新华书店(基础训练)或保险公司(学生保险)上门服务,允许学校提供便利条件,但领导、教师严禁介入。
六、抽取部分资金对学校破旧、损坏之处进行修缮。
七、按照上级要求交足电教费(每生12元),极力争取上级对我校的各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