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总结(精选3篇)
一、政治思想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性锤炼,砥砺政治品格。坚持用党的最新理念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始终把个人置于组织之中,遵守党章党纪,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将党性教育作为主业主课,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贯穿始终,“补钙壮骨、强身健体”,通过集中学习、“主题党日”、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开展党史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时刻做到自行自知、知行合一,20xx年全年累计组织学习32次,党员干部提交心得体会13次,集中观看红色教育片10场次,报送党史教育信息36条,开展交流研讨25场次。持之以恒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组会42次、支部会议12次、党员大会6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书记、党组成员讲党课6次,领导班子把握大局大势、应对风险挑战、推进实际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健全工作机制,坚守思想阵地。进一步强化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了《景泰县乡村振兴局党组20xx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景泰县乡村振兴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景泰县乡村振兴局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办法》等文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股室中心积极协作、相互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党组成员签订了《20xx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做到了以意识形态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以业务工作为载体带动意识形态工作进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党组学习、干部例会,结合党史教育。强化微信交流群等网络平台管理工作,全力做好网上宣传、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引导脱贫群众舆论风向标,营造了健康、闻名、清朗的网络环境。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向宣传部、省、市乡村振兴局等信息宣传平台投稿160余条,重点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重点内容,营造了全民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明政治纪律,从严管党治党。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监督制约,扎紧筑牢党风廉政警戒线。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集体谈话6次,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领导班子成员都能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办事,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支出、重要工作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凡是应提请上级决定的,一律提请审定,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四)加强法制建设,增强法纪意识。根据《景泰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学法用法与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干部培训全面结合、在提升干部队伍政策业务水平的同时,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完成20xx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通过发放口袋书、宣传画册等方式,以接地气、唠家常的方式,树牢了广大群众法治观念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履职尽责情况
(一)健全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决筑牢返贫致贫防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研究制定了《景泰县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关于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安排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行业部门“线上”预警反馈、乡村干部“线下”定期筛查、农户自主申请、综合研判分析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盯紧控辍保学、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环节,做到疑似风险及时发现、帮扶措施有效落实、发展短板同步补齐、返贫风险动态清零,截至年底,全县共识别纳入“三类户”162户563人(其中边缘户98户342人,脱贫不稳定户50户16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4户52人),其中139户475人消除了返贫风险,未消除风险的23户88人制定了“一户一策”帮扶计划,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组织领导靠实责任,有效实现工作体制衔接。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并于6月7日挂牌,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制定了《景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指导乡镇、相关行业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党政、部门、帮扶“三线责任”,形成了“党政主抓、部门主推、干部主攻、群众主体、社会助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格局。12月印发了《景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充实优化帮扶力量的实施方案》,充实优化了帮扶力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全面督导排查短板弱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国家和省级反馈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29个问题,以及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一轮、第二轮督查反馈的8个方面10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20xx年省级专项考核实地评估反馈我县5个问题整改完成5个,反馈全市6个方面13个共性问题整改完成12个;对中办督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和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存在4个方面6个问题整改完成5个;对《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暗访调研反馈的6个问题整改完成5个。组织行业部门、各乡镇工认真开展“大排查”和“十查十纠”行动,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4次,印发了《景泰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全面做好国家后评估重点关注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督导各乡镇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稳定增收、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方面,逐村逐户、逐条逐项进行全面筛查,组织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部门开展督查检查2次,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确保了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顺利通过省级专项考核。
(四)统筹整合衔接资金使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20xx年全县共到位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6288万元(中央10475万元、省级11301元、市级412万元、县级4100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涉及产业、饮水、道路、盐碱治理等11大类185个项目。截至年底,支出26288万元,支出率100%;制定了《景泰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和《景泰县扶贫资产确权和移交方案》,确定了景泰县扶贫资产目录,按照确权程序,各行业部门、乡镇完成确权颁证和移交工作,20xx年以来共形成扶贫资产规模,287855.93万元,占扶贫资金的89.65%。
(五)做好光扶扶贫管理工作,增加群众脱贫增收渠道。指导、督促相关镇、村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后期运营维护、收益分配及公益岗位开发等工作,做到年初有收益分配计划、运行有专人管护、收益分配公开透明,确保电站效益持续稳定,带贫能力显著。1-12月共计发电量7916.69万度,发电收益和国家补贴收益合计5687.11万元,扣除税费、电费、运维费、保险费、购买备品备件等费用1168.67万元,63个村集体收益3525.67万元,党群互助协会收益567.5万元,带贫增收400.31万元。
(六)建立完善协作帮扶机制,持续推进结对协作发展。制定了《景泰县20xx年东西部协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7月份西青区委书记李清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景泰调研对接东西部协作工作。产业帮扶方面,实施了产业园区产业带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项目。4家西青企业落地园区,投资额5669万,吸纳25名脱贫劳动力就业,与30户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交流学习方面,坚持联席会议、双向挂职等机制,区县双方高位互动、深化交流,西青区选派3名党政干部、28名专技人才到我县挂职指导,我县选派3名党政干部、54名技术人员赴“西”取经,西青5所医院与我县2所医疗机构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举办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一期,参加培训47人。基金扶持方面,落实20xx年财政援助资金3600万元,实施产业、基础等项目30个。落实结对乡镇帮扶资金248万元,实施项目3个。社会帮扶方面,西青区11所中小学和幼儿园与景泰县15所中小学、幼儿园结对,西青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670万元。消费扶贫方面,天津西青区协作支援办组织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局及有关企业赴我县就帮扶项目、消费扶贫、文旅协作等进行考察对接,截止年底,完成东西部消费扶贫1.29亿元。
(七)加强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扶智扶志”夯实发展基础。20xx年全县落实建档立卡家庭大中专学生“雨露计划”春季补助1142人、171.3万元,秋季补助880人、132万元。按照“应贷尽贷”的要求,20xx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20户20xx万元。截止年底,全县扶贫脱贫类小额贷款余额1.75亿元,全县逾期小额贷款已催缴清零。
(八)强化驻村帮扶干部管理,推动帮扶工作落实见效。按照“调回一人、补充一人”原则,共调整选派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26人,驻村工作队员39人,其中县级调整31人、市级调整14人,省级调整20人,确保了驻村帮扶工作不断档、帮扶力量不减。举办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业务培训班2期,培训驻村帮扶及镇村干部300余人次。加强督查检查,整治驻村不住村、履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发现典型问题10个,约谈提醒乡镇党委书记2人、驻村工作队员2人,对2名优秀第一书记进行专题拍摄宣传。12月16日,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石谋军主持召开景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推进会。12月下旬,完成对各级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队长)、工作队员的考核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础设施仍然是短板弱项,部分村特别是原来的非贫困村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薄弱。二是部分干部、乡村干部对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重点工作还不能够“一口清”,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大多数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为种养业,无稳定务工岗位,存在“两头跑”现象,增加了生产生活成本。
20xx年,县乡村振兴局将以乡村振兴省级重点帮扶县为抓手,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一是持续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紧盯控辍保学、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等重点环节,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早清零,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二是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工作要求,落实“四个不摘”,围绕教育、健康、产业、就业、饮水、住房等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方针,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相关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因地制宜,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非贫困村水、电、路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及黑臭水乱排、废旧农膜乱堆等问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是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人才支援,积极承接东部产业梯度转移,携手共建产业园区,推动扶贫协作向发展协作转变,着力打造东西部协作的“升级版”。五是持续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和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帮扶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有效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巩固深化全县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六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安置区周边建设产业园区和扶贫车间,发挥帮扶带动效益,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七是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改善生产条件,不断延伸产销链条,建立多种类型、多种方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开展“三专一平台”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我县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大宣传营销力度,让更多农产品企业“走出去”、农产品“销出去”。
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省、市乡村振兴局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踔厉奋发,不断开创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局面。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及20__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党史教育。将党史教育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面向全体党员,贯穿20xx年全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史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扶贫办党史教育实施方案》。二是明确学习重点。研究制定了《县扶贫办党史教育学习计划》,把握指定学习内容和参考学习内容,达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三是开展交流研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研讨交流,分享学习心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思想碰撞交流中明细工作思路,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发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把学习研讨的认识成果转化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根本动力,切实推进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组织实践活动。组织观看《红旗漫卷西风》《大会师》等重大党史题材电影,组织参观咸宁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展览通山专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社区和乡镇开展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联合县妇联、团县委、县档案馆和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开展通山党史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瞻仰烈士陵园、圣庙、冷水坪、楚王山等革命旧址(纪念地)。通过活动开展,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党史教育的认识,提升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
2、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一是出台方案。制定了《通山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通农组发[20xx]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监测的对象和范围,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完善帮扶政策措施,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培训。积极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调度视频培训会,组织各乡村分管领导、驻村工作队(组)长、各乡镇乡村振兴办主任和信息员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业务培训。三是开展大排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大排查的通知》,9月22日至10月15日,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对农村户籍居民逐户逐人排查,按照“标准”、“程序”、“帮扶措施”、“风险消除”等要求,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及时录入国网系统。四是开展针对性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帮扶,对症下药,确保“管用够用”。截至目前,全县摸排监测户56户19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4户85人,边缘易致贫户10户30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2户77人。
3、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共安排衔接资金7987万元,其中用于村级产业发展309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694万元。制定出台《通山县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奖补实施》,因地制宜扶持乡村扩大产业规模,培育和壮大主导产业,扶持乡村旅游、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和村集体持续增收。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补齐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公益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4、落实过渡期内帮扶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继续落实扶贫小额贷款补贴政策。今年新发放小额信贷262笔1138.5万元,全县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8198笔5.338亿元,余额1475万元,逾期清零;二是继续落实“雨露计划”补贴政策。实现应补尽补,核定符合“雨露计划”补助对象1797人,发放补贴资金269.55万元;三是继续落实光伏扶贫政策。加强光伏电站运维,落实光伏收益分配制度,安排公益岗位1179个。四是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对795个易迁安置公益性岗位,落实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政策。五是促进稳岗就业。通过开展务工信息排查,用足用活就业帮扶政策,推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次性交通补助、以工代训补贴等政策落实。截至11月底,我县脱贫人口外出务工2.95万人,提供就业岗位5536个;扶贫车间12个,带动脱贫人口202人;扶贫龙头企业2个,带动脱贫人口就业105人。
5、继续开展消费帮扶。保障消费帮扶行动落实落地,通过消费帮扶促进农民增收。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做好平台衔接过渡工作,有3家企业与《咸宁市拓展脱贫消费数据监测平台》直连直报,协调提醒产品供应商和采购人用户信息及相关数据迁移到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完成订单及货款结算工作,通知在湖北特色馆未消费完的7家单位尽快完成商品消费,提醒未结清货款的5家企业供应商及时按平台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结清货款。做好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要求全县各预算单位参与消费帮扶行动,明确消费帮扶的标准,将消费帮扶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传达到本单位负责后勤、工会、驻村帮扶等人员,联合县总工会等单位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兴农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有效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目前,共申报消费帮扶产品供应商65家、产品180个,利用“三专平台”消费农副产品1.7亿多元。建好地方服务平台。把通山县消费扶贫特色馆(通淘商城)作为开展爱心助农、消费帮扶采购的平台,组织和引导各预算单位、工会组织和社会团体按照职工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在“通淘商城”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引导全县132企事业单位工会采购农副产品1600万元。
6、做好驻村队(组)管理工作。一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第一书记选派。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驻村工作队(组)选派工作的通知》(通办发[20xx]10号),明确乡村振兴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建立检查督办、考核考评工作机制。20xx年驻村工作队组保持总体稳定,适当优化调整,向全县187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全部选派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其中,省驻9个、市驻11个、县驻172个。向47个脱贫村、14个软弱涣散村、10个乡村振兴重点村(与原脱贫村重叠4个)、4个红色试点村(与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重叠1个)及79个6户以上易地搬迁安置点村和社区等五种类型村选派一名副科级以上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并在乡镇挂职。二是调整驻村工作队员。20xx年,全县187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选派驻村工作人员581人,其中,省驻村工作队27人,市驻村工作队38人,县驻村工作队516人,五类重点村驻村人数均达到3人,今年新选派驻村干部284人。三是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压实驻村工作责任,推动驻村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强化驻村干部培训,组织驻村干部培训435人次,开展驻村工作纪律督查2次,编发督查通报2期,约谈12人。
7、扎实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按照《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了《通山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文件,做好脱贫攻坚期内使用各级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形成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明晰、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组织保障有力的扶贫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机制。根据扶贫资金流向,分类摸清扶贫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底数。对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县、乡、村逐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到户类资产实行分类确权,确权信息在县、乡、村三级同时公示后,采取印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形式确权登记,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截止目前,已清理20xx年以来扶贫项目资产6.38亿元(其中经营类资产1.9亿元,公益类资产2.03亿元,到户类资产2.45亿元),已确权6.38亿元,确权进度100%。
8、深入推进定点帮扶和区域协作。根据中央和省文件要求,省直11家定点帮扶单位围绕组织领导、选派挂职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创新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做到“七个一”。目前为止,11家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和1家区域协作单位投入帮扶资金961.66万元,实施帮扶项目25个,帮助引进资金5027.5万元,培训基层干部131人,培训技术人员212 人,采购和帮助销售农副产品243.48万元。
9、全方位推进一体化整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中央巡视、国考和省市局暗访反馈问题整改。20xx年,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湖北省反馈2个问题、20xx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3大类7个具体问题及省、市局暗访反馈多个问题,其中有面上的,也有点对点的,针对反馈问题,县乡村振兴局认真分析研究,建立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清单,制定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全面开展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目前各类问题序时整改完成。二是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反馈问题线索核查整改。20xx年,省纪委反馈通山涉及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问题线索2107条,为扎实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工作,县两办印发了《通山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通山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督办会等,印发《大数据工作指南》300本,《一封信》3000份,编发工作情况通报2期。截至目前,我县已核查完成全部问题线索,全面完成复核整改工作,其中问题线索属实和部分属实1613条,属实率76.6%,查实(违反政策)169条,查实率8.0%,录入率100%。追缴违规资金10.41万元,问责处理95人。
10、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培训、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分级分类、按需施教、精准培训、提升质效”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大数据核查整改、驻村干部轮训和后评估等培训工作,截至11月底,共举办脱贫攻坚培训班12期,培训各级帮扶干部1037人次,其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227人次,乡村振兴系统干部167人次,村干部643人次。至10月底,我县在国家和省级媒体、内刊、网络媒体上发布扶贫宣传信息445条,其中,中央其他媒体5条,省级主要媒体56条,国家级网络媒体91条,省级网络新媒体293条。共受理涉及乡村振兴领域舆情信访16件,处理答复16件。
11、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为及时化解脱贫户、监测户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致贫贫返贫风险,县乡村振兴局联合人保财险通山支公司,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一是继续推行“保灾+保价”助农兴农“双保险”。为脱贫户购买常规农业保险和收入指数保险,降低贫困群众发展产业风险,保障贫困户发展产业能稳定增收。今年共承保1.6667万人,保险金额6000元/户,总保费200万元,目前,已赔付150人,已赔付35.63万元。二是创新农村居民“防贫救助保险”。对于全县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和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符因病因学因灾致贫发放防贫救助保险金。目前已赔付23人,发放救助金75万。
20xx年是中国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扶贫系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6月3日,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县乡村振兴局,并正式挂牌成立。
一年来,县乡村振兴局积极应对疫情、灾情的影响,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推进法治通山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和意识形态工作,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进度需进一步加快。目前县级扶贫部门向乡村振兴局转变的机构改革各项事宜、各项职能仍需要等待上级的文件或其他形式的明确。
二是年轻干部严重缺乏。县乡村振兴局现有干部职工中,平均年龄达到52岁,与新形势下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不匹配。
三是我县就业和产业两项工作仍需进一步强化举措来推动。就业方面,现有的.扶贫车间的就业带动能力仍然比较有限,需要继续拓展和强化;产业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后颈不足,规模较小,部分农业产业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20__年工作计划
20__年,我局将按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的要求,完成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1、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落实过渡期内各项政策。继续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雨露计划”补贴、光伏扶贫和易迁后续扶持等政策,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
2、继续做好防贫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对标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把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按照防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事前监测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加大监测和帮扶力度,防止脱贫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带动作用,持续巩固脱贫成效。
3、持续优化发展产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路,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之策。积极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补齐我县产业发展短板,提高致富带头人培养质量,不断健全带贫益贫机制,把贫困群众嵌入产业链条中,持续带动贫困户增收。
4、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两不愁三保障”达到基本保障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和收入不稳定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产业项目资金投入,确保贫困群众短期能脱贫、长期可持续,做到长短结合,持续推动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改善。
20__年是十四五和全面推进农村振兴的第一年。到20__年,我们将把巩固和拓展扶贫攻坚成果放在首位,坚决把握扶贫攻坚胜利果实。要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巩固和扩大扶贫攻坚成果
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全乡所有脱贫户和普通农民进行了全面安排,了解和掌握了两保三保和饮用水安全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台账,对安排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台账管理和动态清算。
做好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完善项目库建设,提高工业项目比重。完成了20xx年扶贫资产的核查、清算和确认。及时公布扶贫资产的经营、收益分配和处置情况,落实管理和保护责任,确保扶贫资产的持续效益。
(三)全面落实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一是完成高峰乡易地搬迁安置点内外环境改善工程,项目资金120万元。第二,对搬迁群众的现状进行了重新调查和梳理。动员和帮助搬迁人员通过就业和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截至6月,易地搬迁群众中,共有29名农民工外出工作,占所有搬迁扶贫劳动力的93%.5%其中护林员3人。
做好总结宣传等工作。一是全面梳理我乡扶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创新做法和实践经验,形成高峰乡扶贫攻坚综合总结和三个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总结报县农村振兴局。二是围绕感恩共产党开展新时期扶贫攻坚主题活动,不断推进八大活动。乡镇组织召开感恩共产党 新时期扶贫攻坚主题活动表彰大会暨帮扶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了15个最美扶贫人、1个最佳驻地队、4个最佳帮扶企业等先进单位和个人。5月11日,乡组织开展了驻村帮扶经验交流和后续衔接谋划活动。邀请市地震局,调查队、县人社局等市县级帮扶单位优秀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大家各抒己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了自己的扶贫工作经验成果,并联系高峰乡实际对下一步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做好常规性工作。
(一)做好金融扶贫风险监测和催缴贷款。对存量贷款加强风险监测,建立风险台账,防控扶贫小额信贷各类风险常态化。持续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扶贫工作站及各村积极配合高峰支行做好还款提醒工作,开展多次上门走访,到期前摸清获贷贫困户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确保到期贷款按期收回。 20__年上半年已完成86.3万元贷款回收工作。
(二)继续落实好教育扶贫政策。完成了20__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摸底工作,形成了摸底台账,完成学籍证明等资料收集、审核等工作,共计96名学生。
(三)继续做好光伏扶贫工作。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今年4月份对光伏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了调整,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全乡共评选出参与村级公益事业242人,“三无”250户,光伏公益性岗位137人。20__年我乡光伏资金共计283.2万元。二是继续严格落实光伏电站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发现光伏电站除杂不到位的立即联系所在村,立行整改,确保光伏电站能够正常运行。发现村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做到及时上报。
(四)做好扶贫档案整理工作。五月下旬组织扶贫工作站全体人员和部分村扶贫专干到试点乡镇张母桥镇学习扶贫档案整理工作。确定乡和明花、普明两个村为试点村,邀请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协助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联系了三家专业公司,进行了价格比对,等待安徽泰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过来召开碰头会,确定合作关系,签订合同,随后会立即入场开展档案整理工作。
(五)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和监测对象摸排工作。一是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立即召开了动员会和扶贫专干业务培训会,下发了《高峰乡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的通知》(高政办【20__】99号)文件,要求乡工作组全部下沉到村,全面开展排查。经统计,全乡共排查21条问题,均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21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工作,同步开展监测对象摸排工作。下发了《高峰乡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高政办【20__】98号)文件,明确了监测对象和范围,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通过上门核实,全乡共摸底上报新增监测对象2户10人,等待县级反馈比对结果,继续完善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