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二轮复习教案【通用2篇】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 无产阶级掌握 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核心是 人民民主集中制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知识点1

1.人民代表大会(基础:性质和职权)

(1)与人民(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2)与其他国家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3)与中国共产党(接受党的领导,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4)与人民政协(两会联袂召开,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5)与国际社会(对国际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治国理政方面进行广泛交流合作)

图示如下:

2.中国共产党领导(基础:性质和地位)

(1)与人民

(2)与国家政权(国家机关)

(3)与民主党派、人民政协

(4)加强自身建设(思想、作风、组织)

3.人民政协(基础:性质和职能)

(1)与人民

(2)与人大(两会)

(3)与政府(监督)

(4)与国际社会(公共外交)

4.人大代表(基础:地位和职责职权)

(1)与人民

(2)与人大

(3)与其他国家机关

三、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1.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作用

2.人大与政协的作用

3.党的自身建设

4.加强民族团结

5.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经典练习

典例 (2011年全国新课标文综卷第38题)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材料一

1993年 八届全国人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7年 八届全国人大会对科技进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03年 100名人大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修改科技进步法的议案 2004年 十届全国人大会将修订科技进步法列入人大立法规划项目,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006年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收到1 000多件议案,其中33.1%的议案涉及科技进步法修改、科技成果转换、促进自主创新以及教育体制改革等 2007年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获得通过 2010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对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进行执法检查 材料二 我国某汽车企业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已经完全掌握了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三大核心部件的生产和制造技术,创建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两大发动机品牌,截至2009年9月,该企业累计申请专利 4003件。获得授权专利2414件。在国内汽车行业中遥遥领先,该企业先后通过ISO9001,ISO/TS16949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9年该企业销售达50万辆,连续9年蝉联中国企业自主品牌汽车销量冠军,连续7年成为中国最大分乘用车出口企业。10多年来,该企业已经让100多万消费者实现了拼车梦。

(1)结合材料一,说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在推动我国科技进步中行使的职权及其作用。(12分)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经济知识,分析自主创新对该企业发展的作用。假设你是企业经营者,你该采取哪些措施来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14分)

参考答案:(1)①全国人大代表行使提案权,使科技进步法的修订更好地反映人民的意愿,适应社会发展要求。②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会行使立法权,制定并完善科技进步法,为我国科技进步提供了法律保障。③全国人大会开展科技进步法的执法检查,行使监督权,保证了科技进步法的贯彻实施。

(2)①有利于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打造自主品牌;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销量;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利润。②加大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吸引优秀的科技人才;鼓励员工参与企业创新活动;通过奖金、股权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科技合作;积极申请专利,保护知识产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知识点2

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1)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及其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备案。(2)决定权。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级人大和县以上各级人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的权力。(3)任免权。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 会对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4)监督权。监督权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

2.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作用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有两种:县级及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

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各项职权,参加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权(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实行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由许多内容构成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

4.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党注重自身建设,不断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实行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中国共产党不仅具有历史和法律赋予的执政资格,也具备与时俱进的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有利于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多党合作的行为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组织形式。此外,人民政协还包括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各级爱国人士、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等。所以,它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具有中国特色,适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6.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处理民族关系,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7.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其范围、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8.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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