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知道我国义务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及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能够从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免费性三个方面初步分析义务教育的特征。
能力目标
通过分析图片、文字、录像等材料,让学生知道我国为什么要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通过联系当地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知道法律保障义务教育的普及,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依法施教事例的分析,帮助学生进一步认识我国法律在保障共面受教育权方面的作用,由此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联系社会上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事例,增强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教学重点
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教学难点
义务教育的特征。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投影:丹阳经济实力在江苏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教育发展却跃入全省先进行列。“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在丹阳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市委、市政府把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乡镇财税体制改革后,很多乡镇坚持教育发展的目标不变,投入不减。近两年来,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和内部设施的总投入达到2.16亿元。1997年丹阳市被评为全“双基”教育先进县(市)、江苏省教育先进县(市)。如今在丹阳,乡镇与乡镇、学校与学校,你追我赶,不甘落后。
问:丹阳市的乡镇由过去比办企业到现在比办学校这一深刻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设计此问题的目的: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温故中引出新内容。)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给我们的启示是: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正强烈地呼唤着人才素质的现代化;而现代化的人才培训,必须领先教育的现代化。丹阳正是从本乡镇经济和社会的实际出发,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这一实际,通过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来拉动乡镇经济现代化建设。
导入��新课
我国的教育事业是在旧中国的烂摊子上发展起来的,经过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努力追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教育的普及还是提高都还存在着差距。在这样严峻的形势面前,中华民族要崛起于东方,跻身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必须大兴科教之风,从娃娃抓起,从培养人才的基础过程抓起。这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不知同学们注意到没有,我们使用的课本封面上有一行字,是什么?
学生: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修订本)。
教师:你们知道什么是义务教育吗?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相关的内容。
讲授新课
二、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板书)
1.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板书)
请同学们看投影:
材料一:原国家教委制定的《关于在九十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中,确定到2000年,在占全国总人口85%左右的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左右,在校生达到5500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在校生达到1.35亿。我国是一个12亿人口的大国,各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实现上述目标要分三步走:1996年累计在总人口45%左右地区“普九”;1998年累计在总人口65%左右地区“普九”;到2000年累计在总人口85%左右地区“普九”。
材料二:据统计,1996年全国已有52%的人口地区“普九”,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实践入学率分别达到98.8%和82.4%;在校生分别为1.36亿人和5000万人。
提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材料一:说明我国目前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材料二:说明1996年已经超额完成“普九”任务,“普九”工作进展顺利。
提问:我国为什么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即初等(小学)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
(1)义务教育的含义(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后回答,教师归纳。)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守应尽的义务;教育专指学校教育。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共九年,又称九年义务教育。
(2)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因(板书)
材料:与我国一衣带水的日本在历史上曾一直落后于中国,唐朝时,日本曾19次派人来中国求学,日本的“大化革新”还照搬了中国的经验。但从近代日本就开始强盛了,尤其是当代日本成为世界上的经济强国。为什么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日本非常重视教育,注重提高国民的素质。在1873年,日本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就达到了28%(我国解放初才达到20%),1907年入学率就高达97%,二战后日本更是大办教育。目前日本正在普及高等教育。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搞好义务教育,对于提高我国的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科学技术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发展教育是科技进步的基础。大力发展义务教育,是提高我国劳动者的素质,加快现代化进程,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的根本措施。日本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对我们很有启示,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向日本学习。所以,我国必须普及义务教育。
那么,我国为什么不像日本那样普及高中教育呢?请大家带着这个问题阅读教材开头的一段材料,然后作出回答。(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我国不像日本那样普及高中教育,原因有二:一是由于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还不具备普及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能力;二是就教育自身发展而言,中小学教育是教育的“基础”,抓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这对于提高我国的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义务教育的含义、义务教育的必要性等,下面我们来接着了解义务教育的特征。
(3)义务教育的特征(板书)
请同学们看投影:
材料一:1996年,辽宁丹东市第31中学的学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多达50人,于是学校所在地哈木堂镇政府向各村发出通知,要求辍学学生返校上课。负责教育的同志挨门挨户的宣传《义务教育法》,动员家长让孩子复学,但仍然有9名学生没有去学校报到。在秋季开学前,镇政府在多次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告到镇安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向这9名学生的家长下达了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对每位辍学学生家长罚款300元至500元,并强令他们在规定其间内送子女复学。由于法律的有力干预,这9名学生在新学期回到了学校。
材料二:截止1997年底,全国已经有1882个县(市、区)和县级行政区单位“普九”人口覆盖率为6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初中阶段入学率为87.1%。其中江苏丹阳市小学入学率继续保持100%,实践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7—15周岁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提高到95%。
材料三:1996年底,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三家联合颁布了《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缴杂费,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缴借读费,除此之外,未经三家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提问:上述材料反映出我国义务教育具有哪些显著特征?
(学生结合材料回答,教师进一步分析并板书。)材料一:说明义务教育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全社会必须遵守的,不能违反,凡不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的行为,都要受到强制性的处罚或制裁,即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材料二:说明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在我国境内,凡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期限的义务教育;全国各个地区都要实施义务教育。材料三:通过有关中小学收费政策的了解,使我们认识到,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这说明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还难以做到免收一切费用,对杂费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不得乱收费。
①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板书)
②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板书)
③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板书)
建国以来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到《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前,学龄儿童入学率从旧中国的20%提高到90%,实践校数达到7.6万所,在校长数达到近4000万人,分别比旧中国增长了17倍和46倍,这些为推行义务教育打下了基础。但是总的来说,我国的基础教育还比较薄弱,表现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尚未普及小学教育,许多适龄儿童特别是女童没有受完规定年限的教育,致使文盲、半文盲仍在产生;不少中小学教师缺乏应有的培训;一部分中小学办学条件较差;在一些城镇和乡村初中学生中途辍学严重等等。这些状况同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伟目标形成尖锐的矛盾。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义务教育法,以法律为依据,在全国有步骤地实施义务教育。
2.普及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板书)
普及义务教育为什么需要相应法律来保障呢?请大家带着这个问题仔细阅读教材的材料,然后谈谈你从这段材料中看出了什么?(学生阅读、思考、探究。)
从该材料可以看出,建国以来,我国的中小学教育确实有了很大发展,但总体上仍很薄弱。在很多地方,中小学教育的条件得不到保障,大量的少年儿童不能正常地接受学校教育。多义务教育的含义看,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但从材料中可以看出,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这方面做得还不够。
那么,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应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呢?(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为了保证义务教育得以全面贯彻实施,我国专门制定了一部法律,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我国普及义务教育的最重要的法律保证,下面,我们首先来了解关于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情况。
(设计学生活动:安排一个义务教育法专题问答。步骤:首先让学生自主看书、设疑、探究;然后小组之间相互问答。要求:在此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学生都要认真参与。)
问: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候通过的,什么时间施行的?
答:分别是1986年的4月12日和7月1日。
问:义务教育法是在什么会议上通过的?
答: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问:义务教育法施行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它是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反映了国家对未来一代的关怀,而且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具体体现。
问:义务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它都定了哪些重要问题?
答:18条。它规定了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学制,义务教育的管理和经费,对妨碍义务教育行为的处罚等重要问题。
问:义务教育法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怎么规定的?
答:它的第5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能推迟到7周岁入学。”它的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同时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
教师: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以,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国家、社会、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要求各方面都要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那么,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有实施义务教育中分别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学生回答后,显示相关的内容。)
责任主体
应 尽 职 责
国家
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兴办学校,保证必备条件;筹措经费,帮助贫困学生;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
社会
捐资助学,尊师重教;拒收童工,维护学校的教学程序和场地设施等。
学校
及时组织学生入学;不得随意开除适龄学生或勒令其退学;禁止体罚学生;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全面发展。
家庭
使适龄子女按时入学;保证适龄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同学们知道我国有史以来中央专项资金投入最多、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全国性教育工程是什么吗?对它的进展情况了解吗?请同学们看课后阅读与思考。
(学生回答,教材归纳。)“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育是1995年到2000年期间实施的一项旨在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宏大工程,这一工程由中央、地方投入巨资,先期在经济发展中等的湖北、湖南等12个省的383个贫困县实施,目前又在新疆、内蒙古经9个省469个贫困县实施,它一方面使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另一方面推动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普及。这一实例反映出国家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责主要有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兴办学校,保证必要条件;筹措经费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等。
同学们知道,目前我国参与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广泛的一项社会公益活动是什么?
它是希望工程,回答正确。自1989年希望工程实施以来,如今,经历了15个年头,进展如何呢?
请同学们看投影:
据了解,目前全国希望工程的筹资规模已超过11亿元,救助失学儿童160多万名,建设希望小学4000余所;还为近万所农村小学配置了“希望书库”。另外,为了表彰和鼓励在贫困乡村学校一直默默奉献、辛勤耕耘的优秀教师,该工程还设立了“希望工程园丁奖”,并对1000多名希望小学的校长进行了业务培训。为了下个世纪的中国不再有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希望工程正进入冲刺阶段——经过两年的努力,希望工程要累计救助失学儿童250万到300万名,援建希望小学6000所,到本世纪初基本完成救助贫困失学儿童的使命。
这一事例反映出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社会的主要责任是:捐资助学,尊师重教。学校在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主要有:及时组织其入学;不得随意开除适龄学生或勒令其退学;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和全面发展。
请同学们看投影:
在陕西省乾县大墙乡的西小章小学,校方一个学期除了向每位学生收取135元的书本费、杂费、报名费以外,还要收报费、药费、考试费,并为乡里代收每年50元的“普九费”。100多名学生因缴不起或不愿缴“普九费”而退学。
提问:学校的这种做法错在哪里?如果你是该校的一名因缴不起“普九费”而被迫退学的失学儿童,你该怎么办?(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学校由于乱收费,致使大批学生因缴不起“普九费”而辍学,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作为受害学生,应该依靠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权利。家庭的责任主要有:使适龄子女按时入学;保证适龄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我们最后讨论第37页的“议一议”:如果家长让你辍学学务工、务农,你怎么办?
(学生回答,教育归纳)家长让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务工务农,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没有承担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应负的责任。作为孩子,应该向家长宣讲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让家长知道自己的所为是违法的,应立即改正。
课堂小结
这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一个概念: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有关教育的一部法律:义务教育法;在实施义务教育中五个方面的责任: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一、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这是本课的重点
因为:①在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上要求理解这个观点。
②中学生学习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在他们没有很好履行责任,使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法律给予保护。这对学生真正享受到义务教育的权利非常重要。
2.学习此观点应把握以下几点
①国家的责任是从整体上制定计划,保证学校办学的物质条件,筹措经费和提高教师素质和待遇。学习这部分时要结合全国的情况和学校所在地的具体情况进行。
②社会的责任主要是维护和帮助执行义务教育,具体就是捐资助学;拒招童工,为保证儿童和少年上学提供条件;尊师重教,为教师更好的工作创造条件;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场地设施。这部分要联系整个社会助教的一些活动来加深理解。
③学校责任主要是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的健康成长,具体是学校要积极组织适龄儿童上学,并不得随意取消学生上学的权利:学校应按照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和全面发展。这部分最好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更好体会学校的责任。
④家庭责任主要是保证子女上学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这部分要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体会学校对自己的责任。
这部分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把这几部分内容相混淆。
二、义务教育的特征
1.这是本课的难点
因为:①在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上要求理解这个观点。
②从理论上讲,我国要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我国的一件大事。要完成这个任务,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这就要对青少年进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了解义务教育的特征,对国家、社会,家庭和少年儿童做好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有重要意义。
③从实际上讲,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需要一大批各方面素质比较高的劳动者,少年儿童接受教育就非常重要。少年儿童是义务教育保护的对
象,了解义务教育的特点,使少年儿童能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用法律保护自己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学习此观点要把握以下几点
①在学习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时,一要知道在我国义务教育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规定义务教育的法律是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制度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当自己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要求法律予以保护。二要知道义务教育的规则制定出来以后,全社会的人都要遵照执行。三要知道凡是不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的行为,都要受到处罚或制裁。
②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一从教育对象来看,凡是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接受义务教育。二从地区来看,全国各地都要实施义务教育。三从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来看,不管什么性质的学校都要接受国家的管理和监督,都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
③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要知道我国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但我国具体国情决定,不是免收一切费用。学习这部分时,最好结合自己身边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加深对这部分知识的理解。
3.容易出现的问题
学生对强制性不理解,认为上学读书是自己的事,和法律无关,也就和国家强制力无关。对免费性不理解,认为既然免费,为什么还要交钱。这部分主要问题是思想认识问题,要联系实际情况进行理解。
[复习提问]
人口素质的高低与国家发展的关系;
教育与人口素质的关系。
[导入新课]
较高的人口素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而教育的发展程度是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因素。大力发展教育,是我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加快现代化进程,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的根本措施。鉴于中小学教育的重要性及我国的国力所限,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二、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板书)
(一)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板书)
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板书)
义务教育: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1、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板书)
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教育的规则,全社会必须遵守,不能违犯。
举例:父亲不让女读书� 少女与父对公堂
江西于都县银坑镇一名十三岁的农村女孩因父亲剥夺了其受教育权而走上法庭,要求恢复其受教育权,继续完成学业。
这位女孩叫谢友兰,2001年小学毕业以优异成绩顺利升入初中。可是,她的父亲谢明军却要求女儿辍学在家务农。谢友兰自小就渴望长大后上大学,父亲的偏见让她很伤心。为了读书,她请外婆、表哥等亲戚说情,可固执的父亲就是不答应。小友兰急中生智找到了村里的干部,叔叔们告诉她可以去找法院帮忙。于都县法院受理后,一审判决谢明军立即恢复谢友兰的受教育权,有义务让谢友兰完成学业,并对谢明军作出教育批评,要求他当庭向女儿道歉。
——人民网 2001年10月11日
2、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了解普遍性的含义。
3、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板书)
但是,在我国目前,许多地方还存在乱收费的现象。
据统计,教育乱收费问题自1995年以来连续治理已近10年,最近5年来,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共组成数万个检查组,检查了47万多所小学和12万多所中学,查出中小学各种违规收费5年合计15亿元,清退10亿元;查处乱收费案件3万余件,有4600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由于造成乱收费的社会原因复杂、治理力度不够,其势头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引起部分群众的强烈不满。有关专家指出,目前的教育乱收费主要为三种表现形式:
一是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受利益驱动,通过招收择校生,办特长班、补课班,乱发复习资料,以各种名目征收赞助费等,为部门和小集体牟取利益;二是一些社会部门将学校当作“唐僧肉”搭车收费,如强行订阅报纸杂志,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三是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如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征收教育费附加或教育集资,收取建校费、危改费、捐资助学款、代课教师工资、工友费、集资修路(桥)、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治安费、社会抚养费等。据纪检监察机关统计,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基层政府乱收费和有关部门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一半。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政府和部门的乱收费甚至超过总额的70%。
教育部有关人士指出,导致教育乱收费的因素很多,必须坚持综合治理。专家指出,未来的3到5年仍是教育乱收费的易发多发期。
(二)普及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了解《义务教育法》制定、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义务教育法确认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权利。
(1)入学的权利
(2)接受规定年限教育的权利
(3)就近入学的权利
(4)免交学费的权利
2、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要求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国家的职责
举例1:山西省启动义务教育提升工程
人民网太原6月10日电 :针对目前教育投入相对不足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山西省将从今年起启动义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以改善9年制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及提高师资素质,规范学校管理和控制学生流失。
据悉,这项工程是山西省教育发展创新五项工程的第一项,从今年起到2007年利用5年的时间将使我省义务教学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定标准,薄弱学校及大班容量得到消除,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基本完成“五三学制”向“六三学制”的过渡。小学全部实行六周岁入学,农村地区基本取消三级复试及七人以下的小学和“两规”以下的初中学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保学金制度,抓好对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的施行,对农村地区推广经济适用性教材、完善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制度,并要特别注重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举例2:九年义务教育 一个都不能少
每年春节过后,湖南省新邵县寸石镇各中小学都有部分正在上学的学生跟家人或亲朋好友外出打工或休学在家,辍学者有些年竟高达200多人,占该镇学生人数的15%。针对这种严重的辍学情况,今年,该镇特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控辍保流措施,在开学之初就加大了对《九年制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并提前派出专门的老师到一些可能流失的学生家中对家长进行劝说,把一些准备外出或已外出务工的学生召回了学校,对一些家庭困难准备休学的学生的学费进行减免,确保了今年开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学一周来,该镇教师共劝回学生18名,2月21日,开学已经一周,该镇未来报到的学生不足1%,确保了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顺利进行。
(2)社会的责任
国务院颁布的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户均不得招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用人单位招人时,必须核查被招人员身份证。……对非法使用童工者劳动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处罚……对拐卖、逼迫童工等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一些企业、个体户却屡屡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招用童工。
举例:2002年12月31日上午8:30,根据群众举报,济南市劳动监察部门迅速出击在匡山小区集贸市场对一违规使用童工的个体业户进行查处。在一自称为放心肉专卖的肉店里记者看到,在没有任何取暖设备的简易房内,三名十几岁的少年正在卖肉、绞肉馅,零下9摄氏度的气温已经将肉冻得硬邦邦,孩子们的手也冻得青一块、紫一块,冻伤已经十分严重。在检查中发现,三名少年竟然同时没有带身份证,在劳动监察人员耐心的说服教育下,其中一名叫卢某某的少女终于哭着讲出了真相,她的真实年龄其实只有14岁,来自济阳回河镇某村,经人介绍来济打工,在这家肉店干活已经两个月了,起早摊黑的干活,从早上6点一直干到晚上7点,每天13个小时的 “工作”,令她疲惫不堪。除了一天三顿饭之外,至尽没有收到一分钱工钱,也不敢多问,多问一句非打即骂……
(3)学校的责任
举例:
某城区小学正在晨读。三年级二班的班主任看到同事于老师正为打扫卫生忙得不亦乐乎,便让来办公室拿作业的本班学生赵露去帮助打两壶开水。不料赵在打水回来上楼梯时不慎摔倒,开水将左腿烫伤。经医院诊断,赵左下肢ⅱ―ⅲ度烫伤面积达8%,经当地两家医院治疗一个半月后出院,其间学校支出了全部医疗费用及500元护理费。后来,赵由其母亲等人陪同到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诊治,医院认为赵的烫伤需二次手术治疗。赵的父母因与学校在今后的治疗问题上未能达成协议,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赵的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计16357元及今后治疗费30000元,精神损失10000元。学校则认为:赵烫伤后校方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在为赵报销最后一笔医疗费用后,赵的法定代理人向学校提出去上海为赵继续治疗的要求,已历时二年多,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已丧失了胜诉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赵露在受伤时为未成年人,且在上课时间,被告学校应对原告受伤负全部责任。后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学校一次性支付赵露医治费用共计40000元。
(4)家庭的责任
举例:“捍卫”受教育权 儋州辍学少年重返校园
渴望重返校园而遭父母极力反对的辍学少年张良坤,在当地党委以及有关部门的帮助下,终于成功“捍卫”了自己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重新回到了久违的母校———儋州市蓝洋镇中学。
现年15岁的张良坤原是该校初一年级学生,去年,他辍学后离家到内地一些省份打工。期间,由于缺乏文化知识,他深切感受到了工作的艰难,并决定重返校园读书学习。可是没想到,他父母却以其太顽皮为由拒绝了他的这一良好愿望。今年11月27日,他开始利用法律来“捍卫”自己依法应当享有的受教育权,并得到了儋州市为民众法律服务所主任吕德华无偿的法律援助,同时也引起了当地党委的重视。
12月3日、4日,蓝洋镇镇委书记吴勇先后与蓝洋镇中学领导和张良坤父母联系沟通,并最终解开了张某夫妇思想上的“疙瘩”。经讨论,校方同意减半收取张良坤本学期的学杂费,并根据张良坤曾较长时间离校的实际,将其仍安排在初一年级就读。
吕德华告诉记者,至此张良坤就重返校园寻求法律援助一案已经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他们将不再对张某夫妇提起诉讼。同时,他提醒广大家长: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接受9年制义务教育是儿童、适龄少年享有的合法权利,而送儿童、适龄少年上学则是其父母等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其父母不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就属违法行为,并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海南日报 (2001年12月07日)
1986年7月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曾铺就了我国义务教育的辉煌。到2000年底,我国向世界宣布,拥有近13亿人口的中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02年,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3%。
目前,全国有2亿人在接受义务教育。我国仍有“老、少、边、穷”地区10%的人口没有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一些农村地区初中学生早早就离开学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有的地方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危房不能及时改造,义务教育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差异悬殊,生活困难家庭、农民工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有关方面分析,2002年全国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就学的青少年约为2000万至3000万人。
一些人大代表呼吁要把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新阶段实施义务教育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并落实在各项制度和措施之中。
学生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