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绩效自评报告(精选3篇)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综〔20xx〕11号)、《施甸县财政局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施财综〔20xx〕5号文件下达县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1.00万元,并同时分解下达了绩效指标,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改造户数300户、改造楼栋数56栋、改造小区数19个;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3)时效指标。开工项目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3.满意度指标:老旧小区满意度≥80%。
二、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xx〕48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施财综〔20xx〕2号)下达县住建局租赁补贴补助资金96万元。共发放租赁补贴400户,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共发放租赁补贴400户;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100%;
3.满意度指标: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80%。
三、乡村少年宫运转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一批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xx〕12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一批项目资金(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资金)通知》施财综〔20xx〕6号,下达施甸县20xx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12万元,其中:摆榔民族小学3万元、木老元乡中心学校3万元、旧城乡中心学校3万元、姚关镇中心学校3万元,并同时分解下达了绩效指标,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质量指标。项目进度≥100%;
(2)时效指标。年度开展计划活动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于该项目的青少年人数100%;
(2)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建成后可持续使用时间≥3年。
3.满意度指标:受益服务对象(家长和学生)对该项目的满意度达98%。
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步申报项目及申请各级资金的依据。自评结果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0xx年全年,我乡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下,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的大局,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全乡保稳定,谋发展,促和谐等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努力,已全面完成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目标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安目标委〔20xx〕3号通知和《民政局关于报送20xx年民政工作绩效目标考评资料的函》安民函〔20xx〕15号精神,结合我乡全年民政工作的实际,现将我乡民政办20xx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领导和上级部门重视
党委政府重视民政工作,xx年全年始终把民政各项工作当作保稳定、促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是推动其它工作的基础。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中持续的长期的宣传,人力资金优先保障,在全乡工作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二、社会救助工作方面
我乡城乡低保工作积极履行低保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持续加大政策宣传,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低保工作规程,实行动态管理,应退尽退,应进则进,在全年的动态管理工作、第二季度的一卡通清理、第四季度的低保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各工作环节,管理严格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日常工作注意主动发现贫困家庭,主动作为。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突发性事件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谐。
医疗救助方面,积极主动宣传政策。严格依照程序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申报、审核、公示、报批工作,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应救尽救”。一年来,全乡按时报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切实解决医疗费用。全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
在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民政办牢牢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准确的完成地名普查工作是。在基层政权工作中,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县文件精神,村务公开成为长态工作。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各村村务公开。
四、社会组织工作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专业化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培训。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注册成志愿者。我单位5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已经100%完成注册。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志愿活动。
五、防灾减灾方面
我乡地处山地多雨地区,全乡全年极端天气较多。民政办全年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措施,及时上报灾情,极时落实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资金物资发放及时。为群众解决生活问题。
六、双拥及优抚安置涉军维稳工作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优抚对象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及时为全乡优抚人员办理医疗救助和因病住院按规定报账,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全年的慰问和维稳工作。
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持续完善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台账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形成长态机制,确保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得到保障。
八、日间照料及敬老管理服务
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提高居家养老托养服务的监督管理,积极响应和配合上级部门,督促服务公司提高对老人的居家托养服务水平。对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保障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主动摸排,主动发现贫困五保老人,加大其保障力度,改善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丰富的文化生活。在zzz敬老院的撤并工作中,积极动员,做好思想工作,,顺利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敬老院撤并任务。
根据县农委、县统计局、县目标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xx年度农业经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如下:
1、粮食生产。
考核标准分为20分,20xx年我镇粮食总产18856.1吨,20xx年粮食总产达20247.2吨,比上年增长7.38%。(见附后:20xx年农作物生产情况统计表)。
2、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考核标准分为10分,我镇20xx年无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达22088.4万元,比上年增长16.96%。(见附后:20xx年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现价总产值汇总表)
3、农产品加工业产值。
考核标准分为8分,20xx年我镇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20xx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74583万元,20xx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81570万元,比上年增长9.4%,并每月按时统计上报(见附后:泾县20xx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调查统计表)。
4、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
考核标准分5分,20xx年我镇新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家:安徽省泾县营盘山青梅产业化联合体。(见附后:泾县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表》)
5、龙头企业培育。
考核标准分5分,20xx年我镇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安徽一品天下茶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安徽泾县其华涌溪火青茶叶有限公司。(见附后:宣农产[20xx]6号,《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皖农产指[20xx]2号,《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单的通知》)
6、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发展。
考核标准分为5分,20xx年县农委下达我镇家庭农场培育任务13家,完成26家,超额完成县农委下达我镇家庭农场培育任务,当年被认定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是:泾县杨八子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是:泾县汤淼油茶种植家庭农场。(见附后:泾农产办[20xx]1号,《关于公布20xx年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录的通知)》;宣农产办[20xx]1号,《宣城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xx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录的通知》;榔桥镇20xx年新增家庭农场名录)
7、农业“三品一标”认证。
考核标准分为5分,20xx年我镇新增绿色食品标志认证1个,获证单位为:安徽泾县英发茶厂,产品名称:百户坑(绿茶),产品编号:LB-44-A;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个,获证单位为:泾县仕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产品名称:绿茶,证书编号:WGH-17-12179。(见附后:绿色食品证书及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8、动物防疫工作。
考核标准分为10分,20xx年我镇积极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春、秋两次动物防疫工作任务,通过了上级主管部门的督查考核并荣获全县动物防疫一等奖。(见附后:泾动防指[20xx]5号《泾县20xx年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
考核标准分为10分,20xx年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泾农[20xx]191号《关于分解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任务的通知》和泾农[20xx]20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职责任务与管理要求,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管服务工作和农产品标准化技术推广工作,因人事变动调整加强了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聘用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员,明确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员的职责,制定和印发了《泾县榔桥镇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榔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泾县榔桥镇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榔桥镇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力求做到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了上级主管部门的督查考核并荣获优秀等次。(见附后:20xx年度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结果)
10、生猪定点屠宰。
考核标准分5分,20xx年我镇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配合农委执法大队对榔桥农贸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加强市场监管,未发现私屠滥宰现象。
11、农业产业化及特色种养业扶贫。
考核标准分7分,20xx年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农业产业化及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每季度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分管农业部门的领导汇报,研究布置农业产业化及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按照《泾县特色种养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及扶持政策》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了我镇农业产业化扶贫工作任务,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种养业自种自养达到“皖农办[20xx]51号”文件标准583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贫困户729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51%。并按时上报特色种养业扶贫信息统计表。(见附后:榔政[20xx]195号《关于要求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经营的报告》,泾县榔桥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经营情况统计汇总表,泾县榔桥镇农业经营主持支持农业产业化扶贫工作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
12、农民负担和村级财务管理。
考核标准分为5分,20xx年我镇因人事变动调整充实了榔桥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管各项方针政策及长效机制,接受了县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根据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同时开展了农民负担执法自查工作,重点对一事一议筹资情况、涉农收费情况、村级组织负担情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村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和印发了《榔桥镇村干部绩效报酬考核办法》,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不合理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20xx年我镇无土地矛盾纠纷。(见附后:榔政[20xx]130号《榔桥镇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榔发[20xx]10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13、渔政管理。
考核标准分为5分,20xx年我镇按照泾政办秘[20xx]52号、泾农[20xx]1号文件要求,将徽水河禁渔和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鱼行为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和群众性护鱼组织,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营造了专项整治的工作氛围。自行开展或配合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我镇禁渔区徽水河和其它天然水域进行了数次夜间巡查,严厉打击了我镇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保护了水域生态环境。(见附后:宣传图片和夜间巡查记录)
14、农业招商引资。
附加分4分,20xx年我镇农业招商引资续建项目:一品天下茶产业园项目;新增项目:葛根种植推广及深加工产业化项目,泾县榔桥溪头木梳示范基地项目。(见附后:泾县20xx年农业招商引资情况统计表及招商引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