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精选3篇)
州卫生计生委:
按照州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__]13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工作要求,我局对目前仍有效实施反复适用的决定、规定、公告、实施细则、意见等文件进行清理,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出台的文件重点进行清理。其目的,清理与现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抵制冲突的'有关文件。通过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共清理有关文件20件,已分别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其中:2件由于已过文件有效期,作废止建议;继续有效18件。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充分认识到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文件要求,办公室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确定了2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
(二)、明确清理职责,清理范围
积极思考,精心策划,结合我办实际,认真学习了州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__]13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
(三)、认真细致,扎实推进
鉴于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现状,我局及时加强了信息沟通,帮助部门开展规范化清理,明确清理任务,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对清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确保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使整个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20xx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监督法》施行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成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做好这一工作,对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依法治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部门,XX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和《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在备案审查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做好登记、备案、分发、整理以及归档工作。二是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有关审查工作规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的情形。三是及时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要求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参加了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作了经验介绍,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给予我市高度评价。
20xx年,法制室共收到并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0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及决定、命令15件,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75件。另外,共报送省人大备案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16件,均已备案登记。
20xx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及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通过不断加强与各报送机关的联系、沟通,减少了报送机关应报未报、超过法定期限未报等情形,使报送文件、文本格式以及装订样本等逐步规范化。经法制室按照备案审查的原则进行审查,未发现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超越法定权限,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同时,也未收到其他国家机关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书面提出的审查建议。法制室报送省人大的规范性文件,也未出现不适当情形。这表明,通过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不断开展,有效地加强了对市政府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不断得到重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不断得以提升。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由于人员调整变化等原因,目前部分报送机关仍存在不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报送要求和标准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范,需要再次对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因此,建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培训工作,使报送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报送范围。《监督法》规定“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是应当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均应当报送。《监督条例》的范围比《监督法》宽泛。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其他规范性文件”,尚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建议下一步的工作应当随时与省人大沟通、联系,更多地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三)加强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建设。就我市而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至今未设专门的备案审查职能处室,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基本上是兼职,由于分工的调整及人员的流动,难以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的稳定性以及审查质量。因此,建议根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定要求和实际需要,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内设有关工作处室,市、区两级人大均明确专人专职,以便更好地承担备案审查工作职责,从而确保报送及审查工作质量。
“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书籍中的内容对未成年人价值观的形成会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中小学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它们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着宝贵的精神养料,一字一句、一图一文都容不得半点马虎。
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推进落实教育部《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__-20__年)》和四个教材管理办法,全面提高选用教材质量,增强教材育人功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大中小学教材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教材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更好发展,我校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开展了认真细致地自查自纠,重点对学生教材、教师用书和校园课外读物进行了排查和整顿工作。
一、加强领导细部署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校园读物审查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教导处各主任和全体班主任为组员的专项排查小组;制定了《洪都小学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洪都小学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二、自查自纠见行动
20__年7月20日,学校召开了“教材、教辅和校园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会议。刘校长带领排查小组所有成员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排查工作的重点是对教材、教辅、校园课外读物中是否存在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宣扬宗教渗透、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恶俗、媚外、篡改历史、教材中不当插图等问题进行排查,确保教材、教辅、读物内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符合大众审美习惯。
暑假期间,教导处主任带领教导处所有副主任、干事和总务处副主任,不顾酷暑炎热,加班加点,对学校图书室、读书保管室和教材保管室,进行了读物全面排查。
三、登记造册抓整改
在排查过程中,各小组成员认真细致地审查清理,把问题读物做好了相关记录,将记录表和图书进行反馈与报备,各班各室将筛选出来的有害读物和部分地方教材进行了封存。
教导处汇总完成了《南昌市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专项排查问题读物清单》和《南昌市洪都小学关于开展教材、教辅、课外读物排查报告》,上交到区教体局基教科和区教师发展中心,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四、以查促建护成长
20__年8月8日下午,校长,副校长携教导处的部分主任迎接了X区局领导组的教材、教辅和校园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检查,其中区教师发展中心万主任一组在学校会议室查验了相关材料,询问了学校有关情况,提出补充意见。区领导还巡查了教师活动阅览室以及正在装修的学生阅览活动室,校园的文化布置,仔细检查了源头活水池旁的中国地图,提醒一定要关注“十段线”的完整性。
通过本次自查工作,我校将以查促建,补齐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书籍内容安全审核工作,定期开展有害图书自查行动,及时发现教材、教辅问题,确保图书室每学期、每学年的新增图书质量,有效遏制有害读物流入校园,净化书香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