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范文(通用3篇)
自接到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后,我院领
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的剖析,特别对于6月份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落实与解决。目前我院严格按照《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
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二乙以下下调20%的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计算机统一划价,各医技、临床科室不得划价,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成立了物价监督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专职物价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察;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物价、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
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添置了价格流
动显示屏,接受患者监督;医用材料价格一律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的加价率加价执行;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药品采购完全在有相应资质的医药公司采购,并由投资人亲自参与采购,控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完全杜绝了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厅挂网价格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相关药品降价文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3.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每月将销售量居前10位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上报,对全院医生开药量进行排名;建立健全临床药师评价病历制度和临床药师查房制度等,每月底药房组织临床药师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 严格管理特殊材料的上报和审批。对收费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的可另外加收的材料费,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核后,于规定的加价率范围内执行,在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准自行收费。
5.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用药比重,降低进口、高价药品的用药比重,以控制过高的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效控制各类医药费用 医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病种限价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组织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专业特点,确定了慢性扁桃体炎、骨性关节炎、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11种具有代表性的、以现代医疗技术能够达到诊断明确、技术成熟、疗效确切、极少发生并发症(病)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缩短了患者术前住院时间和平均住院时间,有效地降低了医疗成本,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六)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财务科、监察室不定期到各科室巡查,并和护理部一起每季度组织各病房护士长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医院下发了《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医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市监办函〔20xx〕)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现将阶段性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提高站位。根据要求我局积极印发《xx市20xx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市监秘〔20xx〕号)的通知,对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围绕重点,开展检查。重点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水气电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的收费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相关单位34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检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供水供电供气、中介机构等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收费情况,对涉企收费中存在的乱收费、乱涨价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依法查处。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市监光字[20xx]94号)的精神,我校本着自查自纠、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综合分析,积极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一直以来依法办学,从严执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收费,规范办学。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严格核算教育成本费用,按规定上报物价局核实审批,并向外界进行公示,至今无投诉情况。
1、我校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审批的教育成本进行收费,办理了收费公示审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2、我校收费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制订了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到人。
3、我校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学位费、新生入学报名费、学籍管理费、双语教学费等行为。
4、我校教师没有违反规定,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课的行为。
5 、没有违反规定向中小学生收取各种培训费、补课费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特长班、超常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6、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其他代收费,变相多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7、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行为。
8、我校没有违反规定,进行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我校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如今既无外债也无内债,每学期开学时,财务要预留经费以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学校资金。学校资金全部由举办者投入,教育成本费只用于学生书本、教师工资,不作其他用途。
我校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增强依法办学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完善自我监督检查机制,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发展,为民办教育再作贡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校达到“合格”标准,请上级相关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