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自查报告【推荐十篇】

资金自查报告十篇

资金自查报告 篇1

本学期,在校领导的关怀和领导下,本人认真学习,努力工作,遵章守纪,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自身能力素质稳步提高。

一、认真学习,提高理论水平

本学期以来,本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科学发展观基本思想、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并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素质。

坚持读书、看报、看新闻,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热点问题,更新思想观念,响应中国梦",使自己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热爱本职工作

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我在图书馆工作已有两年多,每天兢兢业业地在图书馆做好每一项本职工作。两年前有些突然地离开讲台,实话说一开始也觉得有些无事可做,但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却逐渐地认识到了图书馆在校园活动中的重要性--它是学校的图书情报中心,贮存着学校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图书资料,是教师备课、学生课外学习和知识巩固的好场所,是校园中看似微不足道,却必不可少地方。常在这里与学生们相遇相识,谈论书的内容,交流喜爱的作家,畅游知识的海洋。这是一种享受。孩子们的眼中总是充满惊喜

与睿智,我喜欢这种智慧相融的.时刻。

好的图书会对读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我也经常引导学生们借阅一些好的图书,古今中外三、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工作

1、与全馆同仁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正常开展借书、阅览活动,对新进的图书,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类,做好图书和资料的出借和归还工作。

2、认真学习《中学图书馆规程》,增强了服务意识,使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全心全意为校师生服务。

3、及时为教师编写好各种图书和资料索引,一有新书及时提供新信息,以便师生借阅。

4、加强了爱护书籍的教育,指导学生合理地保管书籍:注意防潮、不污损。

5、定期检查图书,对破损图书及时修补。

6、期初做好教师、学生的教科书、学习资料及课作业本的分发工作。

7、在校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努力改善图书馆的环境,做好图书馆的各项工作,积极迎国检。

8、做好各类报刊、杂志的装订,并入库保存。

四、存在的不足

1、创新意识不强,开拓精神不足。

2、业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图书馆的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4.按照红庙子街道的要求完成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及时上交各项材料,顺利通过了年底考核,很好的完成了本年度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5.开展“三个一”爱心捐款、捐物,总计捐款985元,生活用品699件。

6.完成了学校集体及个人XX年图书、报刊杂志征订工作。对学校图书进行电子化管理,已录入5000余本,而且已经在学生及教师中进行流通。在领导的支持下积极改善图书室环境。

回首过去,尽管取得一定的进步,但离领导的标准和自己的要求还差很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应虚心学习,踏实工作,近最大努力为全校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资金自查报告 篇2

接到总部转发的山东能源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山东能源财字[20xx]4号)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

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

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

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

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

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

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

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

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

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资金自查报告 篇3

省财政厅:

为了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自20xx年6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目前,我市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开展涉农资金检查活动,是加强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听取会议主要精神汇报,并作出具体安排。成立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王赵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张志国、王思丰、丁卫星担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涉农资金检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村局,舒广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李世杰、制定《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

召开会议。20xx年5月27日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国受王赵春局长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丁卫星主持会议并对《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布置提出了要求。在市局的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涉农资金工作的副局长、经建科(股)长、农业科(股)长、社保科(股)长、教科文科(股)长、综改办主任、农发办主任、农村局长,市直相关单位财务科长以及市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制定方案。《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主要检查20xx-20xx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抵扣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从20xx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县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省重点检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市直相关涉农部门也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采取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县自查自纠(5月2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规定和本次检查的内容,会同县直相关涉农部门,对本辖区的涉农资金开展全面检查。自查自纠阶段的重点工作:

1、全面发动,全方位检查,不留“死角”。按省厅统一部署,对27大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申报,补贴对象的确定,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发放(拨付)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环节,确保了检查效果,防止走过场。

2、边检查,边整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本次检查效果如何,关键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市)、区都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3、及时总结,完善整改,巩固检查成果。各县(市)、区要及时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情况,归集资料,完善整改,在确保数字准确、完整、真实的前提下于6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以及各检查表(附后)。

(二)市重点检查(7月1日-7月20日)。由市财政局各项涉农资金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检查(农林水部门的涉农资金检查按安徽省财政厅财农[20xx]387号执行)。从总体上看,我市严格按照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要求,做到了补贴资金分配及时足额,补贴对象摸底核实准确,张榜公示基本到位,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不真实等影响惠农政策落实现象的发生,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在我市得到了有力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20xx年至20xx年我市27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总额为916776.26万元,其中20xx年发放资金237549.28万元;20xx年发放资金307411.12万元;20xx年发放资金371815.86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562043.95万元,其中20xx年155543.11万元;20xx年189105.85万元;20xx年217394.99万元。

20xx—20xx年涉农项目资金拨付总额为855617.42万元,其中 20xx年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184490.1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162007.73万元,市、县级安排22174.41万元,当年拨付使用167897.07万元,累计结余18001.2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xx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395501.1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51651.86万元,市、县级安排141759.86万元,当年拨付使用374080.3万元,累计结余23414.0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xx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275626.0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31769.6万元,市、县级安排43946.97万元,当年拨付使用248953.47万元,累计结余35913.1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涉农资金种类多、数量大,又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还存在缺位现象,造成少数涉农资金违规使用。一是20xx年个别乡镇的村违规虚报冒领涉农资金,用于发放村民小组干部工资;采用伪造土地承包合同,虚报承包面积等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二是家电经销商违规骗取财政补贴。三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拨付。

通过检查,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落实党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都能按计划执行到位,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但在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惠农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还存在死角。二是对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镇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不截留、不挪用,实实在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就行了,管理缺乏系统性、连续性。三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导致强农惠农数据核实上存在不合理情况,特别是在粮食种植面积核实上由于涉及千家万家户,仅靠镇村组干部到户核实确实难于保证100%准确。四是农村低保办理不公,在不同程度上会出现“关系保”、“人情保”的不公现象。五是少数项目存在多头申报,在使用上存在移花接木现象;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帐务处理不规范,未能实行分项目核算;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现象;少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主要整改措施为:一是对照政策规定,不偏不倚,严格整改;二是按照问题性质,统一措施,分类整改;三是结合资金使用,自查自纠,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在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全市各级财政及涉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大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后续检查力度。要求各级财政对在本次检查中未安排的检查项目和内容,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做到资金到哪里,检查延伸到哪里,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积极构建涉农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资金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身上,局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全县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

为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在实处,不走过场,采取了如下几条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给予支持,县委、县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县长文宗锋亲自过问,分管县长亲自抓,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四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对自查自纠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自查范围、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进行了详细部署。二是2月1日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全县民政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局长亲自与会,县监察局局长00同志从党纪政纪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感情出发作了发言,县政府副县长00从端正认识采取措施,加强学习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三是主动请审计局

审计人员对民政局的民政资金进行全面内审、自审,查漏补缺。四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于20__年三月五日前分别上报县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整改到位”的结论语句,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五是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四家联合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审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自查自工作落在实处。

00县民政局

00年二月六日

资金自查报告 篇5

自XX年以来,我院一直以__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医院管理,树立医护形象,满足群众,服务社会”为标准,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院卫生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在此,就我院XX年公共卫生经费发放自查工作向上级领导作如下汇报:

一、强化资金发放管理

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合理、公平发放,并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并依据此办法对全镇13个村卫生所进行考核及资金发放。

二、确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

为确保公共卫生资金公平公正发放,依据《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xx村所长任副组长,并由公共卫生、防疫、妇幼、合管等专干及两家村所所长参与的考核小组,对我乡镇13村16处村所工作点进行为期四天的年终考核。为确保公平公正原则,此次考核主要体现村所人员自查自评,医院专干现场指导,主要考核内容为村所的.年度工作量及村所管理情况。

三、资金发放情况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院XX年公共卫生资金分三大块发放。第一部分为村所工资,按照村所管理人口,大村7000元、中村6000元、小村50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共合计发放资金74000元;第二部分为村所年度工作补助,按照村所年度实际工作量进行发放,共发放资金64800元;第三部分为考核补助及奖励,依据各村考核结果,对前三名优秀村所进行奖励,并对参与考核的人员发放补助,共1650元。按上级规定,我院对村所公共卫生资金发放达元,超过全部资金的三分之一,以上资金已通过财务科全部发放到位。

四、其他

1、公共卫生经费发放公示制度。资金发放明细对村所成员公示一周后,无异议发放;

2、医院没有擅自更改经费补助项目,没有擅自更改补助标准,均按卫生局发“公共卫生工作量补助表”标准统一发放;

3、医院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按上级的要求,发放资金超过全部资金的三分之一。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XX年度我院先后获得卫生工作先进集体,x镇项目管理一等奖等光荣称号。

资金自查报告 篇6

一、检查工作总结

(一)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批复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2.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是否明确专人负责;

2)各项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3)是否对已完成项目按规定组织验收;

3.项目成果和效益

4.存在问题

5.工作建议

(二)资金使用情况(此部分为重点)

1.制度建设情况。

1)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项目单位是否建立了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具体、明确;

2.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农业部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是否合理到位:

1)是否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2)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包括: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用于对外借款;用于对外投资;用于出国;擅自调整预算;项目管理单位计提管理费(如有依据需注明);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其它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

3)是否存在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的情况;

4)是否存在扩大财政开支范围的情况,包括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其它扩大财政资金支出范围等情况;

4.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是否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包括虚假合同转移项目资金等情况;

2)是否存在是否以拨代支的情况,包括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5.资金监管情况。

是否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是否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如何探索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1)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会计法》关于“会计监督”的有关规定;

2)是否将项目资金转至非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核算;

3)项目资金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4)是否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5)是否有在往来款中列支的情况;

6)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的情况;

7)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办理定期储蓄的情况;

8)是否存在原始凭证等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况;

9)是否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支付大额现金的情况;

10)是否存在账务处理不正确的情况;

6.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二、检查结果

(一)检查结论

(二)检查出的问题及原因

(三)整改措施

(四)整改结果

资金自查报告 篇7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资金自查报告 篇8

接县纪委关于《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对文件中所规定我单位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主要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及其经费的管理使用。

近几年来,我局对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和经费进行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在项目申报上,严格按照上级标准要求进行筛选和初审,并组织上报。在下拨经费的管理上,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不管是财政部门拨至我局的资金还是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的资金,都做到了按照规定程序即到即拨,不存在私自截留和挪用现象,使资金在第一时间到达有关企业和部门,实现了资金的使用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实现。在资金的具体使用上,我们也安排单位有关部门到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监督,力使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0xx年我局共申报完成新型环保高温抗咬合剂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7个,至目前为止上级共拨付专项资金175万,已经全部拨付项目承担企业和部门。

存在问题:由于人员技术水平和时间关系,在对相关企业在各种专项资金的的使用的监督上,监管还不是十分到位。我们也已经与县财政局进行沟通,计划在近期对所有下拨资金进行一次全面和审查,力争使资金在最大程序上发挥其作用和效能。

资金自查报告 篇9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单位预算和资金管理,贯彻落实xx部和委加强预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由x局长担任组长,对单位x年单位预算执行及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水利部、淮委制定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编制按照规定做到了细化,内容真实、完整。

(三)、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收入方面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单位财务帐簿,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现象。单位各项收入无虚挂往来现象,并做到了及时入帐。

2、预算支出方面

预算支出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不存在虚列支出和预算科目间相互挤占问题,所有财政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不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财政资金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无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为。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无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用财政或自由资金对外借、贷款或违反规定进行担保问题。

3、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帐簿均按规定设置,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建帐而没有建帐,或虽建帐但长期不记帐、不对帐,张目严重混乱现象。

会计制度运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收支不匹配、以收坐支、不规范使用往来科目的问题。各项支出的基础资料、会计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不存在以各种名义虚构业务成本,虚假的发票、虚列支出;不存在利用单位套取资金,私存私放;无通过篡改会计帐目违规转出资金,私存私放现象税务处理合法合规。

会计决算的编制均按规定编制,无编制、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决算。

(四)、资产管理方面

1、增加的资产及时入帐,不存在将取得的国有资产不登记,擅自占有、使用的问题。

2、资产管理做到了责任落实,核算符合规定,帐实相符。

3、单位资产无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现象。4、无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资产,出现资产流失问题。

5、资产评估符合有关规定,无应评估未评估的事项。

(五)、政府采购方面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方式选择合法。不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六)、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签订的主体均合法、签订程序合规,签订内容与批复的计划和预算相符,合同的执行

严格规范。不存在利用合同做违法违规的`现象。

(七)、国库支付方面

1、用款计划编报及时完整,无超预算申报用款计划。

2、无大额提现等手段规避国库集中支付。

3、无利用现金发放工资津贴现象。

4、无违规归垫资金现象。

(八)、非税收入及银行帐户管理方面

1、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无未经批准自定项目或超标准收费现象。

2、银行帐户按规定管理,无违规开立银行帐户现象。

(九)、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及各种专项检查意见情况

1、对历次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

2、对淮委财务检查及专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3、对照其他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审计署公告的问题进行检查,类似问题也做到了整改落实。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通过自查,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单位财经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管理局

x年xx月xx日

资金自查报告 篇1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一)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xx-20xx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xx年974.37万元,20xx年1269.48万元,20xx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xx年50万元,20xx年30万元,20xx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xx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xx年实施110个项目;20xx年实施243个项目;20xx年实施390个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

(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

(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xx-20xx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

(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xx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

(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xx-20xx年扶持广西博白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

(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xx-20xx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xx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xx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茙景屯路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xx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xx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xx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抓好“雨露计划”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达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今年下达我县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人数32人,每人补助5000元,资金总额为16万元。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xx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项目投资控制在投资概算内。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规范,项目实施按时推进,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贪腐侵占资金的情况,没有、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公款消费的情况,没有项目失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情况,没有资金滞留闲置的情况,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调项的情况没有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博发〔20xx〕2号),县纪委特别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作出有关规定,提出“五不准”等纪律要求。严禁杜绝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列支用于吃喝、送礼、旅游等支出的问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我县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制度”。严格按区、市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三)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的`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四)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五)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充分发挥我县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结合我县廉政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涉及财政扶贫资金部门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全,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四、存在问题

我县认真执行上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及监管,没有擅自改变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改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未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没有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扶贫攻坚任务艰巨。虽得到中央、区市大力支持,但到位资金量与贫困群众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项目村普遍存在集体经济薄弱,积累少,群众收入低,有限的财政投资只能发展规模小的项目,筹措和整合扶贫资金难度大。加之财力有限,并受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投向和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矛盾的影响,难以形成多元化扶贫投入格局。

二是项目实施批复时间推后和资金就位晚等因素,有个别项目村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有个别项目需要投入资金额较大,而扶贫资金投入有限,群众自筹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扶贫效果,

三是个别项目村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个别项目进度不一,已建成项目资金未及时结算报帐,项目管理存在重建轻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现象。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对中央、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政策,特别是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还需大力宣传,同时需要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整改措施

一、加大扶贫力度,积极争取扶贫项目。根据我县“老、山、边、库、穷”的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十二五”期间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锲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

二、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我县积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完善项目招投标制,重大项目严格实施招投标制度,小项目尽量交由村级组织,由群众自主决策实施。完善扶贫资金报账制。健全多元化的监督检查体系和公告公示制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为着力点,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412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了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参与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协作,并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扶贫开发事业。继续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树立“大扶贫”的观念,主动搞好扶贫办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治理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扶贫资金为“黏合剂”,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下,将各种资源有效地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

四、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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