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许可证自查报告
关于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报告
校名:太康县世纪新星双语小学
法人代表:王海中
太康县世纪新星双语小学,座落于太康县城郊乡蒋湾行政村北一公里处王庄。
本校是县教委批准的一所全日制,寄宿学校,管理一流质量上乘,2014年2月被县计生委定于“留守儿童关怀基地”学校拥有1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200多人,40名专职教师,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20人,教师学历全部达标,校车9部,生活老师10人,炊事员8人等教职员工共计85人。全校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426平方
米,其中教学楼一幢,学生宿舍楼一幢,大型餐厅两座,可冲洗的厕所360平方米,洗浴室100平方米,其中现代化的电脑室、会议室、图书室、档案室、教师办公室等办学硬件设施样样齐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采取人性化管理,教学质量居全县榜首。在2014年前全县收费最低,每生、每期仅收费1100元,为规范办学,合理收费与同类学校接轨,特此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
太康县世纪新星双语小学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办理收费许可证
申
请
报
告
太康县世纪新星双语小学 二○一○年十二月
**公司
年度总结和自查报告
我公司**公司成立于**年,属于**
企业,主要业务**。我公司销售的出版物主要为**,对我市大中小企业或书店进行出版物批发销售。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出版物管理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规范的进货渠道,做到不销售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以及一切反动、暴力、黄色、淫秽出版物。
同时,我公司制定了内部管理办法,实行自我约束,依法经营,诚信于社会。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注重社会效益,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自律;在以后的业务中,继续努力维护、提升行业形象,力争做好维护、净化文化市场的好标兵。
我公司在**年度音像制品销售环节统计数据为:出版物品种**种、库存数量**张、销售数量**张、销售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纳税总额**万
元。
在**年度我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行为,没有被处罚记录。
**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xx县物价局:
xx县信息中心是面向社会提供经济信息、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的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咨询服务质量、我县经济整体水平和整体形象。因此建设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咨询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对于增强我县经济竞争力和提升县城整体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飞快发展,国际、国内的投资需求发生了变化,国家对企业管理的政策、法规也日趋完善。来我中心咨询服务的企业也来越多,中心由于经费困难导致从业人员偏少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县政府主要领导
多次指出我中心从业人员知识结构不完善、服务技巧不娴熟,人员数量偏少,尽快加强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实等问题。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提供经济信息服务,抓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使信息咨询服务人员的供给在数量、结构和素质上基本适合我县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x市法人办x年批准成立x县信息中心,主要职能就是是面向社会提供经济信息、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但由于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工作一直无法正常开展。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被动局面,现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
特此报告,请审批。
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济阳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年审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教育费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2014年收费,我园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
人员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自查,现将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规范工作。
我园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本年度,我园严格执行市、县物价局收费标准。为了更好的完成这项工作,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工作小组,开学初召开收费专项工作会议,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研究,并通过家长会、收费栏公示的形式,向家长介绍宣传我园的收费情况。具体做法是:
1、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我园的收费项目均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2、我园在校园内显眼的地方,对收费项目注于明确、细致的解释。
3、收费标准按《济价费字1号》有关规定亮证收费。收费标准: 每学期的幼儿保教费按月收取,每月每生160元。
二、强化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管理。
在规范收费的同时,我们认真遵守收费管理制度接受员工及家长的监督。开学以来无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财务人员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当天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专款专用,无举办物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之外审批的提高班、实验班、兴趣班;无购买幼儿用书等。
三、加强财务支出管理
幼儿园领导审批制度明确,从事幼儿园财务管理的记账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分明,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加强有限资金的管理,保证幼儿园工作正常进行。
根据幼儿园工作计划,通盘考虑、全面管理、各项收入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做到合理使用有限资金以收定支,并制定了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资产的购置、领用、报废等工作程序。
此次自检工作,使我园对规范收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为幼儿、为家长服务的宗旨,使规范收费成为我园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
2014年4月14日
乌丹镇中心小学2014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学校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总校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坚决不参与应由有关部门收取的代收费项目的行为;无强制性收费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无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学校更没有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尤其是对农民工子女没有收取择校费,一律免费入学。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开学初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收费,统一使
用规范票据,严禁私设小金库现象,执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公示。并且公示的项目和内容标准已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并实行校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3、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未用事业收入发放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在开展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
四、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1、规范收费行为
一是学校无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项目收费。
二是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学校也没有在节假日期间办各种补习班的办班活动和以竞赛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我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没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资费等情况发生。
四是学校对学生着装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收费。
2、规范办学行为和用书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二是学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以外的用书及各种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的发行等环节中,未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学校也无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
五、疏堵并举
1、监督查处
由于学校规范收费监督与管理,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截止
目前,学校未发现任何严重乱收费行为。
2、行风建设
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积极开展行风建设,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学生座谈或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评价,开展自评和互评。
以上是我校2014春季学校收费情况自查说明。我校将始终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坚绝杜绝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乌丹镇中心小学
2014年6月
金融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
号文件及
号文件我行对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
1,本行严格执行了专门落实人员,登记保管制度,将《金融许可证》纳入重要凭证管理,并建立了管理登记子都,对公示、保管、使用、交接等程序严格登记。
2,本行严格执行了上墙公示,出入登记制度,每日营业开始时,双人入库取出,做好出库登记后,再将金融许可证挂在营业室墙上显著位置,对外进行公示。每日营业终了,将金融许可证取下,双人入库保管,并做好入库登记。
3,明确责任。金融许可证交由
保管,交接时严格登记。
某行 2014-2-13
长海支行营业部关于
《金融许可证》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确保我行所辖网点对外经营的合法性,根据《大连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排查的通知》要求,我部加强对进《金融许可证》的进一步管理。为有效杜绝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提升金融许可证管理的规范性,我部组织人员于4月8日对辖内2个营业网点的《金融许可证》管理和公示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管理情况
1.我部所有营业网点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批复成立,不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且所属网点都在本地范围内,无异地现象。
2.经查,各营业网点《金融许可证》不存在丢失、错证、损毁证的情况,均摆放在营业场所的显著、合理的位置上,牌面整洁、干净,没有被损坏的痕迹。不存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金融许可证的现象。
3.各网点均建立了《营业重要证照保管领用登记簿》,详细记载保管事项、领用事项和归还事项,严格执行交接手续,到目前为止,我部各网点的《金融许可证》没有借与他人使用过。
二、网点的公示情况
我部严格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在两个营业场所营业室内显著位置悬挂金融许可证,并且在营业厅客户区内显著位置悬挂公示本营业网点业务经营范围和在任的主要负责人信息。
大连农商银行长海支行营业部
2019年4月8日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关于金融许可证的自查报告
根据烟台银监分局《烟台银监分局办公室转发山东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年下半年金融许可证检查情况的通报》银监烟办发[2012]12号文件的要求,及《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行金融许可证的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的公示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金融许可证应当在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经自查,我行金融许可证出于安全性的考虑,现悬挂于柜台内的墙壁上,因我行现金区面积不大,墙壁距离窗口约4.5米,客户在窗口外能够清楚地看到金融许可证。
二、业务范围和主要负责人的公示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将业务范围逐一列出,并按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公示主要负责人。经自查,我行在联动门门的墙壁上已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此处为开放区域,客户能够靠近查看。
三、发生变更事项后及时换领金融许可证
我行在2011年4月28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期间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等均未更改,所以不需换领。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自查,我行严格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金融许可证进行了管理,未发生违规现象。通过学习银监烟办发[2012]12号文件,了解到金融许可证作为重要的凭证,应对其加以重视,因此在开展自查的同时,我行专门针对金融许可证管理方面进行了整顿及学习。
一、加强对《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实行管理,提高相关人员对金融许可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把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当成重要的工作来做。注重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保证银行的稳健发展。
二、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金融许可证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指定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保证许可证的保存完好、存放安全、变更及时。
XX银行金融许可证自查报告
省分行个人金融部:
根据银保监分局的要求,及《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行金融许可证的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的公示《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金融许可证应当在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经自查,我行金融许可证出于安全性的考虑,现悬挂于柜台内的墙壁上,客户在窗口外能够清楚地看到金融许可证。
二、业务范围和主要负责人的公示《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将业务范围逐一列出,并按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公示主要负责人。经自查且结合近两年金融许可证检查发现问题的网点,我行按照省分行下发的自营、代理网点金融许可证公示模板进行印制,并下发至所有网点,整改了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三、发生变更事项后及时换领金融许可证。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有更改的网点,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了报批或者报备,通过纸质和电子公文系统上报娄底银保监分局,通过后双人至银保监局进行领取。再由网点进行双人交接,且在交接登记簿上登记。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自查,我行严格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金融许可证进行了管理,未发生违规现象。通过学习了解到金融许可证作为重要的凭证,应对其加以重视,因此在开展自查的同时,我行专门针对金融许可证管理方面进行了整顿及学习。
一、加强对《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实行管理,提高相关人员对金融许可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把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当成重要的工作来做。注重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保证银行的稳健发展。
二、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金融许可证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指定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金融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保证许可证的保存完好、存放安全、变更及时。
分类
一类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第一类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它们属于第一种类型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第二类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美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初,曾经发生过一场影响很大的银行业危机。当时,美国约有1600多家银行、1300家储蓄和贷款机构陷入了困境。为了化解危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竭尽全力进行了援助,美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设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以下简称RTC)对储贷机构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RTC在1989—1994年经营的五年多时间,在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成功典范。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自RTC开始,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成了各国化解金融风险,处置不良资产的通行做法。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做,不在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详见百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词条).2010年“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已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复成立,同时随着国务院即将对原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方案批复,银纪资产管理公司此时应运而生,2010年,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将深化。
2、公司的运营特点:政策与市场并重 从以上设立可见,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独特的法人地位(它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特殊的经营目标(政策性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采取市场化手段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及广泛的业务范围(包括资产处置、公司重组、证券承销、兼并等等,很多业务等同于全方位的投资银行),这一状况为其日后可能较为独特的运营模式埋下了伏笔,其运营模式呈现出“政策性保障与市场化运营”并重的特点。
(1)政策性保障是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前提
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设立初衷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收购范围和额度均由国务院批准,资本金由财政部统一划拨,其运营目标则是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并且,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为此,不良资产的收购采取了政策性方式,在处置中,国家给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享有税收等一系列优惠。这种强有力的政策性保障措施,成为资产管理公司发挥运营功能与资源调配机制的一种有效前提;否则,在推动国有资本的运作中,很可能会受到许多非市场因素的干扰,致使预期目标不能顺利达到。
(2)市场化运营是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手段
资产管理公司具体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包括:收购并经营工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资产管理范围内的担保;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3)政策性保障与市场化运营的悖论
政策性保障是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前提,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尤其面临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牵涉的利益相关方的利害关系时,在化解金融风险、关注社会稳定性需要及国有资产尽可能保值增值的多重目标中,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协调多方的利益共同点,因此一定程度上享有政策性保障只是资产管理公司在运作时处理多元利益体均衡的需要,但不能也不应该以此束缚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运营中自身市场化机制的展开。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充分发挥在综合协调社会资源方面起主导作用的独立中介机构作用,并以自身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将利害相关方的利益尽可能平衡。但是,政策性保障是在帮助资产管理公司在起步设立、过程监管与延续方向上提供在中国市场经济尚不完善背景下应有的制度安排,国家对这一创新机构的组织形式与经营权限给予了相当宽松的发展空间。从这一角度看,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在实际运营中必须积极把握如何将业务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将企业的发展模式与持续经营能力联系一块考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形成符合自身发展的运营模式与经营风格,才能真正在市场化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自然,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主要来自实际运作中法律制度环境的不完善,诸如相关事项的法人独立处置权力的规定、股权转让与资本合作方式、资产处置中的评估、税收优惠等方面都亟待进一步加强实施细案的制订,有关对外资开放合作的具体举措也应该有明确的细则可循。从根本上说,政策性保障的目的在于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运营创造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并以完善的制度措施确保企业真正置身于有效的市场竞争氛围中。显然,这两者存有一定悖论。
注册条件
如果做融资和项目投资可以成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同,注册资产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以上。如果是一人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一次性到位;如果是2个或2个以上股东注册资本可以先入资200万,其余的2年之内入齐即可。
注册资金对比:
投资管理公司没有资金要求 ; 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一千万以上; 投资发展公司最低一千万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一般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具体经营范围:
(一)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二)追偿本外币债务;
(三)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四)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五)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六)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
(七)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九)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 构的不良资产;
(十)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十一)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
(十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注:以上十二项需到银监会审批;概括为:
1、主要包括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资产的服务,追加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2、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不需要审批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及配套服务,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不含金融资产)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原有的金融许可证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对金融许可证从颁发、申请、换领、管理、公告、公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是简化行政管理,减轻监管和被监管单位的负担,提高监管透明度,促进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了解和监督。
背景
金融许可证制度自1994年开始实施,是在以行政管理为核心的金融监管制度下建立起来的,该制度在一定时间内强化了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管理,也增强了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意识。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更加注重内部控制与内部管理,金融监管也从重机构、业务审批,走向以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持续性监督,原来的金融许可证制度已经不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并且,随着许可证变更事项[2] 越来越频繁,原做法在现实中已给监管当局和被监管单位造成较多不必要的成本。在这种形势下,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简洁、高效、完善的原则,在总结研究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金融许可证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制度的管理从内容到形式均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办法》的起草、修订和发布,是对我们以往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审核程序和方式的一种变更,也是对金融信息管理以及金融信息对公众服务的一次改革尝试。以往金融机构的任何一项业务变更、负责人变化均要在许可证上体现,金融机构都要更换许可证。这些变更只需要进行信息登记、在营业场所公示。银监会将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供公众和业内人士了解相关信息。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就成为统一的“金融机构的身份证”,凭金融许可证,可以方便地查询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信息。
对于修订《办法》的意义,我们可以一言概括:简化行政审批、提高监管透明度、强化社会公众服务。
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2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
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第三条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第四条
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
(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二)银监局负责下列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1.本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含异地支行);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3.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外资银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机构;5.除银监会直接监管外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城市信用联社、农村信用联社(省级、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7.所在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所在地金融机构同城营业网点。
(三)银监会地区(市、州)分局负责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第五条
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根据行政许可决定需向金融机构颁发、换发金融许可证的,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换发金融许可证。第六条
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二)金融机构介绍信;
(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第七条
金融许可证载明下列内容:
(一)机构编码(金融机构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二)机构名称(农村信用合作机构以括号注明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三)依据的法律法规;
(四)机构批准成立日期;
(五)营业地址;
(六)颁发许可证日期;
(七)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公章。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金融机构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
(一)机构更名;
(二)营业地址(仅限于清算代码)变更;
(三)许可证破损;
(四)许可证遗失;
(五)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为其他需要更换许可证的情形。
机构更名和营业地址变更应当将旧证缴回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持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材料换领金融许可证。
许可证破损应在重新申领许可证时缴回原证。
许可证遗失,金融机构应当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报纸上声明原许可证作废,重新申领许可证。第九条
金融许可证实行机构编码终身制原则。金融机构除发生更名、营业地址(仅限于清算代码)变更、被撤销等原因外,机构编码一旦确定不再改变。
金融许可证如遗失或破损,再申请换领许可证时,原机构编码继续沿用。金融许可证如被吊销,该机构编码自动作废,不再使用。第十条 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被撤销、被撤回,被吊销金融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在收到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有关文件、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金融许可证缴回颁发许可证的银行业监管机构。逾期不缴回的,由颁发金融许可证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第十一条
金融许可证颁发或更换时,应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金融许可证被吊销时,也应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第十二条
公告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第十三条
金融许可证应当在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以适当方式公示其业务范围、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应在公示中逐一列出,主要负责人姓名按金融机构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确定。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更换公示内容。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金融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出租、出借、转让金融许可证。第十五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加强金融许可证的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机构管理档案系统,依法披露金融许可证的有关信息。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不按规定换领金融许可证;
(二)损坏金融许可证;
(三)遗失金融许可证且不向银监会报告;
(四)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出租、出借金融许可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许可证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金融许可证由银监会统一印制和管理。银监会按照金融许可证编码方法打印金融许可证,颁发时加盖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单位印章方具有效。
金融许可证应作为重要凭证专门管理。许可证保管、打印、颁发等职能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同时建立金融许可证颁发、收缴、销毁登记制度。对于金融许可证颁发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证、收回的旧证、依法缴回和吊销的许可证,应加盖“作废”章,作为重要空白凭证专门收档,定期销毁。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金融许可证自查报告【篇1:存款自查报告】
为促进信用社提高存款业务内控制度建设的规范及有效性,加强服务收费管理案件防控,切实提高存款业务管理水平,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按照市联社通知及要求,派出了3个检
查小组对基层网点展开了全面的存款业务自查,检查业务笔数58500笔,涉及金额达29250
万元。结合我社日常掌握情况,此次明确了自查重点项目,并对自查具体情况进行了认真分
析,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一: 印、证的管理
此次对我社39个网点的检查,未发现长期不用未上缴封存的业务用章;无存在使用和保
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同时保管相关业务单证的情况;无人员变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未办理
交接。登记手续的现象;印章名称完全合规合法。二:大额款项支付管理这次对全县网点的业务凭证进行了部分抽查,柜台大额支付都实行了分级授权和双签制
度,每笔大额支取款项都进行了身份证联网核查,且预留了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主管及
社主任都是按流程进行审查。,特大交易都进行了报备审批,经办人员对大额交易都进行了登
记,保证了存款人的信息真实完整。三:特殊业务的处理 对于存款的冻结。查询和扣划等业务,我社各网点都是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受理和办
理的,这次抽查到挂失业务56笔,挂失当事人证件都通过公安部门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
操作人员都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办理,不存在违规授权办理存款挂失的情况。四:会计核算
存取款业务账务处理无乱用会计科目情况,暂未发现账外吸储,账外运营的问题;严格
执行了日均存款统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都合规达标。五:帐户管理 各类存款账户都严格执行了开销户制度;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程序都是合规有效的,存款开立都实现了实名制,对所有有效证件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公的账户开户资料及
证明文件都完整有效,对不动户都进行了久悬,余额为零的进行了销户,有效账户机构信用
代码证发放率100%.新农保批量开户资金都进行了严格管理,实行了日对账制。六:存款利
率执行情况
我社存款利率都是按照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执行,存款的结息。付息都是按照国家利率管理
制度执行的,应付利息都是按季及时计提,存款利息都进行了准确无误的计付。七:案件防
控工作
我社各网点都成立了安全防范小组,对柜台业务操作人 员有明确的案件防控岗位职责要求,将案件防范工作作为了考核的重要指标,我社还成立了专项稽查大队,并制度了严格的岗位职责,为存款业务稳步经营,管理。防范工作打下了
良好的基础。
八: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我社各网点都是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已经全面覆盖各个环节,建立了分类汇总登记簿和分户账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都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表内外核
对无误,重要空白凭证都严格执行了入库。登记。领用。销号。作废等手续,会计主管按时定月
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了盘底查库制度。以上仅仅是我社对存款业务自查的一部分,另外还对收费管理。核算及安保措施等都进行
了全面的自查,虽然暂未发现问题,但并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任何违规纰漏,所以我社将继
续把持现有制度及防范措施,严格进行定期自查自纠工作,以后将更进一步加强存款业务管
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我社存款资金安全和稳步增长!篇2:存款业务自查报告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款业务 省联社***办事处: 根据《***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的通知》(赣银监
办发[2012]127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款业务检查工作实施
方案》要求,我联社于2012年8月1日至8月28日开展了银监会提出的关于对制度建设等
“二十条”存款业务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为了确保我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县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科,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班子成员带队
下乡到各营业网点,自查工作全面开展。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和检查工
作小组,由分管领导包片负责对各部门、各营业网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现场检查和督导。
(二)制定了《***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检查工作实 施方案》(]**农信联社字[2012]**号),明确了此次活动的工作目标与要求,具体实施的时间与步骤。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市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监事长带队,抽调财务 会计、业务拓展、风险合规、稽核监察等部门人员,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包片网点的检查工作,对全县]**个营业网点逐一开展了检查。各营业网点
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了专人负责如实填报检查附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对检查报
表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同时,由各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包片网点带队深入基层网点督
促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标本兼治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整 改措施,确保风险点及时排除。本次存款业务检查主要是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排查:
1、制度建设:一是存取款业务制度。对于超过5万(含5万)大额存取款现金进行预约登记制度,超过10万(含10万)大额支取现金业务上
报联社计划信贷科审批,超过20万(含20万)大额支取现金业务上报联社计划信贷科及分
管领导审批,并预留客户身份信息。对于办理开户必须提供本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件。各项
存取业务均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有效防范了存取冒名业务风险。二是“四
项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强制轮岗(休假)、干部交流、亲属回避、员工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情
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测分析情况及对“九种人”监督情况进行检查,按照
“四项制度”规定逐一进行排查,截止]**月末,我社共有员工]**人,]**人待岗,在岗人员]**
人,根据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任职达五年的网点(含分社)的主任和科室负责人必须交流,在同一岗位任职达三年的会计和信贷员必须交流,对在同一网点工作满一年的柜员必须轮岗的原则,截止到报告日,共计对**人进行了干
部交流,**人进行了轮岗,**人实施了强制休假,**名员工进行了亲属回避。
2、岗位设臵:我联社共有员工**人,**人待岗,在岗人员**人,其中正股级干部**人,副股级干部**人,委派会计**人,信贷员**人,柜员****人,科员**人。基层网点设有主任
1人、委派会计1人、信贷员1-2人、柜员2-3人,岗位职责清晰,业务流程科学。根据不
同业务能力和岗位要求,各基层网点柜员、信贷员岗位设定了一级权限2名,三级权限1名,主任和委派会计权限为四级,符合我县实际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要求,有效达到风险有效制
约和控制。3、存款考核与问责机制:联社制定了存款考核方案,按月对每个员工进行考核,并与绩
效工资挂钩。在网点大厅内重要的醒目位臵挂有《***省农村信用社“二十条禁令”》和《七
不准规定公示牌》等规章制度宣传牌,有效的做到了客户对网点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工作
人员违规等经营现象发生,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坏农信社社会形象。
4、账户管理方面:按照“网点排查100%、账户排查100%、资金排查100%”的要求,对
全县所有网点的单位结算账户开销户管理、支付结算管理、印鉴管理、对账管理、异常交易
行为等方面开展全面合规检查。截至2012年8月底,在检查的**个网点中,有**个网点有对
公存款账户。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账户资料不全、开户单位名称与开户许可证不符、印
鉴卡与开户申请书上的印章不同。针对上述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于个人结算账户
我网点严格实行实名制操作办理,并对有效身份证件实行联网核查,坚决杜绝假冒名等无效
身份证件进行办理开户业务,防止虚假账户,损坏客户利益。
5、对账情况:针对银企对账问题,联社专门成立了对账中心,该中心人员不负责记账,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每月或每季发出对账单与客户对账,能做到对账、记账岗位分离,并能双人交叉对账。针对对公存款账户,我联社均免费为客户提供了短信签约服务,有效防
范了资金风险的产生。
6、现金库房管理方面:各营业网点均设有库柜员一名,网点实行每月会计查库不得少于
4次,网点负责人查库不得少于2次制度,其中月底网点负责人必查,月中抽查;每日主办
会计要实行卡把两次,对柜员尾箱账实、账账要予以监督核对;按照各网点实际需求,对每 个网点现金明确的限定额度,并监督及时上介,保障了网点正常运营和现金风险防范;对于
柜员之间相互调剂现金,提出了各网点委派会计签字授权制度;库房坚持实行双人管库、同
进同出、定期更换密码等制度。
7、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方面:建立了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
使用(销号)登记簿,详细记录了每一张重要凭证的入库、出库、领取、销号、作废等记录,建立起百福卡等重要空白销号台帐,做到了重要空白凭证科学规范管理;并要求网点负责人
每月不得少于2次 对库柜员保管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保证网点的重要凭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在未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上,不得允许柜员等员工事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先预留网点公章
等章印,切实防止重要空白凭证流出网点,导致点经济利益风险发生。
8、印、证分管制度等方面:由领导带队到各营业网点突击检查,各营业网点均能将各类
业务用章及个人名章保管妥善,没有长期不用且未上缴封存的业务用章;不存在使用和保管
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同时保管相关业务单证的情况;印章名称与《金融许可证》名称相符;
柜员、会计休假时办理了交接、登记手续。
9、大额款项支付管理方面:联社建立了5万以上(含)支取提起预约制度和台帐登记制
度,对于大额存取,客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才能予以办理,对于超过现金10万元或20
万元以上转账需联社计划信贷科和分管领导审批。网点办理不同等额现金存取业务时,实行
了不同权限级别操作制度,5万以下,实行一级柜员权限、5万-20万实行三级柜员权限、20万以上实行四级权限管理制度,有效制约和防范现金等操作风险的发生。10、特殊业务处理方面:他人或单位查询、扣划或冻结存款账户时,均要求经办人员(两
人以上)出示身份证、工作证及司法机关和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查询、扣划、冻结通知书,并复印了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对于挂失当事人和代理人均以通过公安部门身份核查系统的核
查;操作人员严格按篇3:关于对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情况报告。doc 广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对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 情 况 报 告
根据省联社(倘信联办[2012]147 号)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1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联社财务部组织32个网点会计先后历时20天,于2012年8月17日至9月6日对我县 辖内32个网点自年初以来至8月15日此阶段办理的存款业务等 内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采取调阅尾箱、登记簿及凭证资 料,通过电子监控查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等方式,现就自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自查慨况
我县联社是全县农村信用社独立唯一的法人机构,全辖有非独立的核算网点32个。截止到2012年8月底,我县农村信用社 各项存款余额为273369万元,较年初增加29278万元,完成市办下达的存款任务35000万元的84%;各项贷款余额为152806 万元,较年初净投放19183万元,控制在人民银行核定的信贷规 模内。本次自查内容包括以下12个方面:账户管理、对帐情况、现金库房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印证分管制度、大额款项支 付管理、特殊业务处理、会计核算、存款利率执行情况、违规吸 收存款情况、操作风险防控、收费管理等。2008年以来,领导 高度重视案件防控工作,充分依靠员工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 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管内控、工作落实 和业务流程等层面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类 汇总,通过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漏洞,剖析根源,制定方案及时整改。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
(一)账户管理情况 各类存款账户都严格执行了开销户制度;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程序都是合规有效的,存款开立都实现了实名制并进 行3801交易码核查,对所有有效证件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公 的账户开户资料及证明文件都完整有效,对不动户都还莫有进行 久悬处理,余额为零的进行了销户,有效账户机构信用代码证发 放率100%,新农保批量开户资金都进行了严格管理。但还存在 一些问题,主要有:对长期不动户未及时催促客户规劝客户清户;2007年以前开立单位活期账户开户资料不齐。
(二)对帐情况
2012年6月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北 县农村信用社对账工作实施细则》(新信联字【2012】55号)。落实对账工作职责,充分提高对账工作质量和对账频率。吸取教 训,认真剖析历年案件形成的原因及特征,进一步挖掘目前对账 工作存在的案件隐患,做到内外员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账
工作严禁图形式、走过场,要切实自查整改信用社对账工作中存
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杜绝一切经济案件的发生,力求达到我县制定的对账工作目标:
即1、以公存款对账回单为准,公存款月对账率应达到90%以上;2、以存放款和社内往来对
账回单为准,月对账率应达到100%; 3、以会计主管(含授权主管)登记在“工作日志登记
簿”--“其他工作情况栏”记录为准,账折见面每天至少核对2户活期储蓄,日对账率应达
到95%以上;4、以催收通知单函证为准,对6万(含6万)以上的表内科目贷款双人对账,年对账率应达到90%以上,表外已核销及置换贷款其借款人死亡但有继承人的贷款双人对账,年对账率应达到80%以上;
5、以股金函证单为准,股金年对账率应达到100%;6、以“三碰库”尾箱清单对账为准,单个柜员现金三碰库日对账率应达到100%,主管汇总碰库日对账率应达到100%;7、以“湖
南省农村信用社现金库存、重要凭(单)证、物品检查登记簿”汇总登记为准。会计查库、主任查库对账月对账率应达到100%。各类存款账户按规定执行对账制度;定期开展结算账户对账工作,关注重点账户、大额 资金频繁交易账户及其他异常账户等的对账情况;对账人员和记账严格分开程序合理;但是
对账单收回率只有61%,主要原因是村委会开立的账户对账单不及时交信用社网点。
(三)现金库房管理情况现金、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账账、账表、账实、账簿相符,金库出入库合规,现
金调拨交接手续合规;现金按照规定及时入库,抵(质)押物品及有价单证纳入表外科目核
算。但是个别网点存在以下问题:1、金库设施不齐全,防潮、防霉工作不到位等;2、库房卫生很差,库房内外蜘蛛网、灰尘很多、很厚、长期未进行彻底的清扫。3、未严格按执行库存限额制度,有8个网点还有库存超额现象,未及时上调头寸。
(四)重要空白凭证管重理情况各网点都是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已经全面覆盖各个环节,建
立了分类登记簿和分户账,重要空白凭证都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表内外核对无误,重要
空白凭证都严格执行了入库。登记。领用。销号。作废等手续,会计主管按每周对重要空白凭证
进行盘底查库。.(五)印、证分管制度执行情况各网点业务专用章及个人名章能够妥善保管,人员变动基本上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的现
象;印章名称印模登记合规。柜员制的网点印、证使用属于是同一个人保管,上级监管部门
是否有更好的办法进行案件控制,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六)大额款项支付管理情况对大额存款支付执行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按规定对大额款项收付进行有效证件、付款
依据的审查、登记和报备,存款信息真实完整。存在的普遍的问题是各网点上报领导签字不
及时或补签字 ;部分网点存在大额交易登记簿登记汇出不全,缺换人复核的现象。
(七)特殊业务处理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受理查询、冻结和扣划等业务按规定办理挂失、解挂业务,对
挂失当事人通过公安部门身份证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办理,没有 存在违 规授权办理存款挂失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是,手工挂失登记簿登记欠完整,“受理处理记
录一栏”大多只是登记“按规定受理挂失”字样,没有详细记载挂失内容;部分信用社有口
头挂失未按时登记的情况。
(八)会计核算
存款业务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没有存在乱用会计科目的情况;不存在账外吸储、账
外运营的情况;严格执行了日均存款统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合规。
(九)存款业务事后监督制度我县联社已经于2012年4月成立了事后监督中心挂靠财务部,及时全面的对存取款业务
执行事后监督检查,稽核部门也每季度对各网点进行业务检查审计,对发现问题做到整改问
责。
(十)利率执行情况
我县32个网点存款利率都是按照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执行,存款的结息、付息都是按照国
【篇2:存款业务自查报告】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款业务
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省联社***办事处:
根据《***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自查的通知》(赣银监办发[2012]127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款业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联社于2012年8月1日至8月28日开展了银监会提出的关于对制度建设等“二十条”存款业务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为了确保我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县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科,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班子成员带队下乡到各营业网点,自查工作全面开展。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和检查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包片负责对各部门、各营业网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现场检查和督导。(二)制定了《***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检查工作实
施方案》(]**农信联社字[2012]**号),明确了此次活动的工作目标与要求,具体实施的时间与步骤。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市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监事长带队,抽调财务
会计、业务拓展、风险合规、稽核监察等部门人员,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包片网点的检查工作,对全县]**个营业网点逐一开展了检查。各营业网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了专人负责如实填报检查附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对检查报表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同时,由各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包片网点带队深入基层网点督促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标本兼治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整改措施,确保风险点及时排除。本次存款业务检查主要是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排查:
1、制度建设:一是存取款业务制度。对于超过5万(含
5万)大额存取款现金进行预约登记制度,超过10万(含10万)大额支取现金业务上报联社计划信贷科审批,超过20万(含20万)大额支取现金业务上报联社计划信贷科及分管领导审批,并预留客户身份信息。对于办理开户必须提供本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件。各项存取业务均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有效防范了存取冒名业务风险。二是“四项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强制轮岗(休假)、干部交流、亲属回避、员工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测分析情况及对“九种人”监督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四项制度”规定逐一进行排查,截止]**月末,我社共有员工]**人,]**人待岗,在岗人员]**人,根据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任职达五年的网点(含分社)的主任和科室负责人必须交流,在同一岗位任职达三年的会计和信贷员必须交流,对在同一网点工作满一年的柜员必须轮岗的原则,截止到报告日,共计对**人进行了干部交流,**人进行了轮岗,**人实施了强制休假,**名员工进行了亲属回避。
2、岗位设臵:我联社共有员工**人,**人待岗,在岗人员**人,其中正股级干部**人,副股级干部**人,委派会计**人,信贷员**人,柜员****人,科员**人。基层网点设有主任1人、委派会计1人、信贷员1-2人、柜员2-3人,岗位职责清晰,业务流程科学。根据不同业务能力和岗位要求,各基层网点柜员、信贷员岗位设定了一级权限2名,三级权限1名,主任和委派会计权限为四级,符合我县实际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要求,有效达到风险有效制约和控制。
3、存款考核与问责机制:联社制定了存款考核方案,按月对每个员工进行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在网点大厅内重要的醒目位臵挂有《***省农村信用社“二十条禁令”》和《七不准规定公示牌》等规章制度宣传牌,有效的做到了客户对网点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工作人员违规等经营现象发生,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坏农信社社会形象。
4、账户管理方面:按照“网点排查100%、账户排查100%、资金排查100%”的要求,对全县所有网点的单位结算账户开销户管理、支付结算管理、印鉴管理、对账管理、异常交易行为等方面开展全面合规检查。截至2012年8月底,在检查的**个网点中,有**个网点有对公存款账户。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账户资料不全、开户单位名称与开户许可证不符、印鉴卡与开户申请书上的印章不同。针对上述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于个人结算账户我网点严格实行实名制操作办理,并对有效身份证件实行联网核查,坚决杜绝假冒名等无效身份证件进行办理开户业务,防止虚假账户,损坏客户利益。
5、对账情况:针对银企对账问题,联社专门成立了对账中心,该中心人员不负责记账,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每月或每季发出对账单与客户对账,能做到对账、记账岗位分离,并能双人交叉对账。针对对公存款账户,我联社均免费为客户提供了短信签约服务,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的产生。
6、现金库房管理方面:各营业网点均设有库柜员一名,网点实行每月会计查库不得少于4次,网点负责人查库不得少于2次制度,其中月底网点负责人必查,月中抽查;每日主办会计要实行卡把两次,对柜员尾箱账实、账账要予以监督核对;按照各网点实际需求,对每个网点现金明确的限定额度,并监督及时上介,保障了网点正常运营和现金风险防范;对于柜员之间相互调剂现金,提出了各网点委派会计签字授权制度;库房坚持实行双人管库、同进同出、定期更换密码等制度。
7、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方面:建立了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使用(销号)登记簿,详细记录了每一张重要凭证的入库、出库、领取、销号、作废等记录,建立起百福卡等重要空白销号台帐,做到了重要空白凭证科学规范管理;并要求网点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次
对库柜员保管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保证网点的重要凭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在未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上,不得允许柜员等员工事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先预留网点公章等章印,切实防止重要空白凭证流出网点,导致点经济利益风险发生。
8、印、证分管制度等方面:由领导带队到各营业网点突击检查,各营业网点均能将各类业务用章及个人名章保管妥善,没有长期不用且未上缴封存的业务用章;不存在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同时保管相关业务单证的情况;印章名称与《金融许可证》名称相符;柜员、会计休假时办理了交接、登记手续。
9、大额款项支付管理方面:联社建立了5万以上(含)支取提起预约制度和台帐登记制度,对于大额存取,客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才能予以办理,对于超过现金10万元或20万元以上转账需联社计划信贷科和分管领导审批。网点办理不同等额现金存取业务时,实行了不同权限级别操作制度,5万以下,实行一级柜员权限、5万-20万实行三级柜员权限、20万以上实行四级权限管理制度,有效制约和防范现金等操作风险的发生。
10、特殊业务处理方面:他人或单位查询、扣划或冻结存款账户时,均要求经办人员(两人以上)出示身份证、工作证及司法机关和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查询、扣划、冻结通知书,并复印了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对于挂失当事人和代理人均以通过公安部门身份核查系统的核查;操作人员严格按
【篇3: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支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账户管理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截止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其中,基本账户个、一般账户个、专用账户123个、临时账户1个。现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中,全部已按办理开户许可证,开立符合人民银行对于账户管理的要求。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夹保管。
2、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能按照规定执行。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原因,有个别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变更资料不齐全,变更申请表填写不规范。2、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专户取现标志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不符;部分账户开立时间较早,在业务系统中资料录入不规范。3、部分开户企业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未向我行提出变更申请,致使我行账户资料未做及时变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屯兵团支行结算账户整改报告
为完善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针对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际情况,我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对于资料保存不完整的问题,我行积极联系企业,努力补齐资料;在以后的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合适的奖惩机制,确保账户资料妥善保存。对于变更申请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耐心向企业人员说明,要求企业人员按照要求填写。
2、对于业务系统中账户信息录入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我行安排人员进行比对、核实,确保系统内信息与账户资料一致并符合要求。3、对于账户信息变更不及时的情况,我行加强对企业人员进行账户管理方面的宣传,讲解账户管理对日常业务的影响,促使企业人员及时向我行提供账户信息变更资料。
4、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5、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我行将定期对结算账户资料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督促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通过这次自查,使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