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服务自查报告通用3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保持党员纯洁性的教育活动,我通过集体学习和结合利用业余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自学,在党性修养、个人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通过学习对当好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确对我有启发与认识。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就必须要对自身的党性予以客观、公正、正确的分析,对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和剖析,只有找出问题,改正错误,自查自纠才能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才能在公安工作和学习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我的自查自纠如下:
1、在学习上,主要是业务知识学习不够,针对自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习不够,对公安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导致自己的业务知识不够强,工作起来不够大胆。
2、在工作作风上,满足现状的思想和行为比较突出,特别是患得患失的心理、不平衡的思想时有抬头,各方面的困难重重,对做好公安事业的信心不足,同时,对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争取力度不够,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契而不舍、艰苦创业的思想不强。对具体情况掌握不是十分准确、不够细致,,影响了公安事业创新与发展。
3、有些具体问题解决也不很及时做到位,对有思想顾虑、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没有认真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有效解决,影响了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4、自己敢于碰硬意识不强,不敢理直气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很好地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去执行,有时不了了之,导致自己整天忙于事务,工作重点不能很好抓紧,工作成效也不够显著。
5、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有时存在着纪律性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的现象和问题。
针对自己的问题,结合这次学习,进行了认真反思,感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平常学习不够,没有很好地掌握正确理论,指导自已思想和实践。二是对自己要求不严,放松了思想改造,有时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三是宗旨观念淡化,服务意识不够强。四是进取精神不强,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热情下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展开。五是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没有认真扎实从主观上找原因,总是避重就轻,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总之,针对以上分析出来的问题,我将在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时时自查自纠,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修养,树立党员意识,坚定党的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宗旨观,注重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工作中学会不断开拓创新。
2、公安无小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
3、抓好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之余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提升业务素质,特别是在形势飞速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学好公安业务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基础,也是干好公安事业的源泉,要自觉把业务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修养、一种责任和一种境。
4、要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严格遵守“五条禁令”,要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钱财、正确对待人情交往,坚持清正廉洁,不畏强权,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公安事业!
根据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认真依照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论文联盟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自查,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了目前我市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
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传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援助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政务公开要求,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实行政务公开是推行依法行政,促进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力保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育的有效措施。为此,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配合具体承办,监察室监督检查,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创新举措,务实开展
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我局在规范制度、重要事项公开和公开的形式上作了积极的探索。
一是完善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并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召开了全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布置安排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室的年终考核挂钩,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是突出重点,公开重要事项。我局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重点公开了局的重大决策、计划和制度,评优奖惩,财务收支与学生收费,招生情况,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领导班子自律情况,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真正达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三是规范公开方式,注重实际效果。在政务公开中,我局通过《xx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了固定的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相关教育信息和办事指南,并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便于群众查询。
三、转变作风,建树形象
推行政务公开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机关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大提高。一是机关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广大机关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了,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转变了,工作效率也随之大大提高。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政务公开拉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了了解,在方便群众、服务师生、反腐倡廉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群众有问题,打一个电话进行咨询或者直接到主管科室进行咨询,大大地缩短了咨询的时间。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在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上都能及时向群众公开,三是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我局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落脚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比较关注的诸如招生、收费、职称评聘等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同时,重视群众举报,认真查处各种案件。对于群众不明白、不理解的政策问题进行了认真而细致的解释,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措施有力,注重实效,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重大信访责任事故。
四、严格问责,狠抓落实
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中,对于没有按要求实行政务公开的科室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不负责的相关人员实行严格问责,有效地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