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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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镇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县有关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镇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镇性质为乡机关,核定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2人,实有人数为36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9人,领导干部编制数9人,实际配备数12人(3人为虚职); 我镇现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76.10,其中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81.20,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94.90。

(二)使用情况

基本办公用房36间,使用面积640.60,其中办公室22间,使用面积3630:乡级正职使用办公用房72.60,副职使用办公用房90.750,乡级以下使用办公用房199.650;服务用房12间,使用面积236.70:党委会议室3间54.450,镇机关会议室4间85.80,接待室2间36.30,计生服务室2间420,其他用途1间18.150。设备用房2间,使用面积420:计生设备用房2间420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2

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对照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xx〕2674号),我校认真开展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成立了由赵佩志任组长,祁贺明任副组长,后勤刘兆军老师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办公区域进行了自查。我校现有办公室三个,办公人员16人。其中校长、主任、打印室合为一室,房屋面积24平方米;大办公室3间,房屋面积54平方米,办公人员11人,平均办公面积4.9平方米;小办公室1间,房屋面积19平方米,办公人员3人,平均办公面积6.4平方米。

通过清理自查,我校办公用房均符合要求。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3

我校根据北政办发[20xx]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认真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将自查清理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学校现有办公用房总面积907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02人。 我校有5名科级干部,按规定的9平方米计算,办公用房为45平方米;其余科级以下为97人,按规定的6平方米计算,办公用房为582平方米。

学校办公用房总面积应为627平方米,超280平方米。

二、整改措施

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对学校办公房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决定: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启动清理工作,态度认真、时间抓紧、工作做细、领导带头、完善制度,确保完成清理工作。

2、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划分教学人员属性,合并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41人,调整12个办公室。

3、腾退在教学实验楼办公的8个处室,腾退面积280平方米。腾退出来的办公室作为学生阅览室或实习实训室。原在教学实验楼办公的11人移到综合教学楼。

自查情况 篇4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5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6

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对照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xx〕2674号),我校认真开展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成立了由赵佩志任组长,祁贺明任副组长,后勤刘兆军老师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办公区域进行了自查。我校现有办公室三个,办公人员16人。其中校长、主任、打印室合为一室,房屋面积24平方米;大办公室3间,房屋面积54平方米,办公人员11人,平均办公面积4.9平方米;小办公室1间,房屋面积19平方米,办公人员3人,平均办公面积6.4平方米。

通过清理自查,我校办公用房均符合要求。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7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办公用房自检自查报告 篇8

一、办公用房现状

罗平县商务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外资办综合办公楼,位于罗平县文笔路西段,于20xx年5月1日开工,20xx年1月25日竣工,总建筑面积2047㎡(办公用房456.4㎡),建筑结构为砖混,共计六层,其中,1-4层为商业及接待用房,5-6层办公用房。由于系借用,所以商务局并无相关产权。

二、项目审批情景

1、外资办综合办公楼项目于20xx年2月28日获罗平县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审批,审批文号为罗政计投〔20xx〕10号,批准面积为1485.52㎡,总投资133万元。后经设计请示报告,计划委又追加建筑面积693.04㎡,追加投资32万元。

2、审批手续:于20xx年1月27日立项,经罗平建筑设计室设计规划,陆良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初设,土地局批准,于20xx年3月8日经过环保局环评,20xx年4月1日招投标、20xx年4月28日获罗平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施工许可批准。

三、人员编制

1、商务局经批准的总编制数15名,其中公务员13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人员2名。

2、职级5名,其中领导职务3名,非领导职务2名。

四、办公用房使用情景及存在的问题

1、商务局现借用外资办办公楼人均使用建筑面积7㎡。

2、按职级分:正科级人均使用面积9㎡,副科级人均使用面积9㎡,科员及工勤人员人均使用面积6㎡。

五、整改措施

我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并无产权。目前,我局实际办公场所人均面积仅有7㎡。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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