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精选15篇)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自查总结的通知》(蚌编办〔20xx〕114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蚌埠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20xx〕18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和清理工作。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蚌政〔20xx〕34号)文件精神,将我局原有的7项行政审批保留1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改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技术性服务清单工作,20xx年,我局制定并公布了《蚌埠市水利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表》,共涉及中介服务12项,转换1项。同时,我局加强与上下级部门沟通,及时衔接落实调整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重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材料,重新绘制了办理流程图、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单等。对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事前均充分讨论,尽可能简化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能满足项目审批要求的尽量不要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现场勘查和专家数量等
二、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权力清单运行状态,及时了解国家、省和市政府的行政权力调整动态,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20xx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将“取水许可审批”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合并为“取水许可审批”;将“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管理费征收”合并“水资源费征收、河道管理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取消了“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权力事项。
我局积极构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涉及行政权力均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蚌埠市市、县水行政监管事权划分意见》,出台了《蚌埠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有关文件,确保水行政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三、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服务优化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我局涉及社会信用事项开展梳理,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同时按照要求制定上报了我局权力事项信用信息目录报表。
(二)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我局基本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体制,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情,明确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印发了《市水利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蚌水办〔20xx〕2号),各有关科室制定了抽查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印发了《蚌埠市水利基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取水许可整改的通知》等文件。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考勤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保证了“双随机”工作有效开展。
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xx〕122号)要求,落实好我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要求所有重大水行政决策和执法做出决定前均要通过法制审查,确保行政合法。同时,要求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均须报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五、问题建议
20xx年,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已办权力事项不能及时网上公开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做好各项有关工作任务。
国务院日前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今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工作要点》从持续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3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15条硬举措。其中,税务总局参与落实的工作任务主要有3项。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今年再取消三分之一,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50项以上。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抓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尽快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工商总局、国务院审改办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凡是束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不合理规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教育部、科技部牵头,国务院审改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xx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信用中国”站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一项一项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立改废问题,责任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同步推进。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根据邢台市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简政放权
1、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划转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审批事项。对上级明令取消或暂停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到位。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厅LED大屏幕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严禁擅自增设审批项目,严禁继续审批已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接受群众监督。
2、压减清理申报材料和各类无谓证明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对行政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下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审批与监管结合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抓好网上审批工作,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做到全部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目前,行政审批局搭建立了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使行政审批网络和各职能部门连通对接,并于12月13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培训。办事群众可通过登入服务平台查询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申请依据、办理时限等信息,也可通过网上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办理。审批局负责对受理的事项全部录入到服务平台,各有关监管部门通过服务平台对办理的事项进行监管,同时,接收社会群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能够事前事中事后无缝对接。
三、提升服务质量
1、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根据省效能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梳理后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多层审批,实行两岗审批终结制,并对科室负责人充分授权,严禁只咨询、不受理,只受理、不办理,以及多头受理、多头审批等问题。
2、全力推行帮办、代办,实现“零障碍”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核心要求,推行“两个代办”即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中心及各窗口设立帮办代办员,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原则,为群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凡是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的,可交由中心人员进行全程代办;对于投资者办理的事项只需一个窗口办理的,由窗口人员进行代办。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学习,掌握窗口业务流程,能够熟练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成为“代办员”,为群众提供高效、简便、快捷的服务,免费为群众打印、复印各种所需手续,为企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彻底改变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
3、加强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中心对各股室和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的要求,一是台面上公开了工作职责和人员信息,明确公开了审批事项、责任领导、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公开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全部上墙和在广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我们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补充,接受社会监督。
4、打造“零收费”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所有办事窗口,免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各类格式文本、章程、合同、表格等示范文本,并可为办事人员提供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办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施“零收费”。
四、存在问题
1、省市部门垂直网络不能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网上审批事项信息录入两遍,浪费时间和精力。比如:工商局预先核准名称等。
2、省市部门下发文件到不了审批局,需要县级部门再传送,有时新文件收不到。
五、工作建议
1、建议省市部门把有关垂直网络重新规划,以便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或由省市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
2、建议省市再协调各部门,将涉及到审批类文件下发到审批局,以便及时掌握最新政策。
六、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1、再造审批流程,一套资料搞审批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新的服务,做到审批股室之间办理的审批事项可相互推送,变“群众跑为数据跑”,实现办理的审批事项资料信息共享,实行一套资料搞审批,避免了办事人员重复提交同一材料,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2、建立“中介超市”
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我局将依托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立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信息数据查询功能。凡录入到审批服务平台的中介机构,严格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时间标准,按照服务项目分类制定承诺服务时间,确保中介服务时间明显缩减。统一收费标准,明确涉企项目服务收费最高限额,鼓励企业在限额内自主协商,杜绝价格垄断,任意抬高收费标准等现象。统一运行标准,进入“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要全面执行我局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结速度,提升服务水平。
3、落实帮办制,实现零障碍服务
按照先进县市区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模式,在服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服务台,并明确专人在岗负责,为群众提供或代为办理各类手续,切实落实好帮办制,更好的服务于办事群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区教育局的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我校“放管服”工作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及时部署。周海芳校长到局里开会回来,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德育处负责落实,各科办公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政权责方面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权责,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本校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决策事情“三人”小组(即小事有三人小组讨论决定,大事由班子会议决定),形成每个事项都有审批流程图,校长做末位表态。这样,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一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 “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三是深刻反思迅速整改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近年来,阳宗海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工商局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积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供新动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xx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着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 6月10日举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先证后照”改革。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及时领会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目录(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留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平等、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索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xx〕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xx〕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项目》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20xx年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跃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20xx、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xx年6月30日年报结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率达89.44%,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1996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2001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前,我区市场主体发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发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服务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咨询量激增,服务窗口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服务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请顺序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设。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掣肘于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设,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也不可避免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发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服务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索研究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密切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及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推动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进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进齐抓共管。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共享参与水平,以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服务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改进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要持续开展改革情况研究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进改革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五)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要坚决落实总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指示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法律授权和事权划分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以良币驱除劣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二要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三要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归集共享;五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六要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八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九要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动文山州邮政业健康稳定发展,助推文山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文山州邮政管理局四措并举,扎实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明确重点定任务。文山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要求,把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出台制度抓规范。文山局及时制定服务承诺制,细化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多项效能管理制度,严把工作落实关,着力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了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理顺关系明职责。文山局按照高效、便民、规范的原则,对单位科室及个人工作职责进行彻底清理,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等问题,进一步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全面提升行业监管工作。
四是多种形式强宣传。文山局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及时在单位网站宣传简政放权放管情况。参加地方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栏目,对文山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疑问,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
根据县审改办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对照督查资料清单认真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梳理承接各类权利事项9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权利12项。自xx年12月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我局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承诺办理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网上运行,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项12次,其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1人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人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权责清单清理和行政审批规范运行情况
一是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放管服”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局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并按照规定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的廉政建设。
三是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人员,让申办人满意。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现场审查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股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股室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我县监管实际,制定并下发《民乐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二是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建立完善。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为确保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质量,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执法大队结合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放管服”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推行网上审批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事项均需要到现场勘查,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随机抽查工作长效机制还未建成,抽查对象名录和执法对象名录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还存在;三是政务公开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放管服”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努力推行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20xx年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清理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是审查阶段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
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四是公布阶段 (20xx年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20x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20__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建法[20xx]36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xx]55号)要求,我局取消事项一项,原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自文件下发以后,我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定西子站阳光政务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53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其它行政权力32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20xx年全局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事项541件,办结530件,其余11项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9%。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办事指南,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于今年8月份开通运行了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极大的方便了房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一是按照《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二是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定政办发[20xx]34号)精神,20xx年4月以来,原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的市级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党群政法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污水垃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我局负责。承担这一工作以来,严格把关,对前置手续齐全、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未超过可研批复10%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承担,根据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决定给予批复或重新修改上报。近半年来,接到以上三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3项,分别为定西市体育场建设项目、通渭县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定西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部批复。
(五)日常检查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确保监管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建成了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市区及各县城区95%的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监管水平。今年全市共检查项目130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11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清单3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2项,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只有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局,甘肃省人防办,甘肃省建设厅文件》(甘价服务{20xx}193号)要求,每平方米收费1250元,其余21项行政许可不收费。具体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如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三级(含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四级、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更新、改造、迁移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初审,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桥梁上架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燃气经营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停水供水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三、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平台运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式,经研究,我局负责市区规划区内的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权限。20xx年7月,按照省、市不断深化网络化办公的工作要求,针对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建了定西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系统运行后,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加快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20xx年,批复全市自有资金建设项目37项,总建筑面积335.8万平方米,总投资117.03亿元。
四、“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为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xx]88号)和《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定审改办发〔20xx〕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据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市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是配合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对定西市区内四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对三家违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五、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20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共6件,目前已结案5件,还有一件正在处罚决定执行过程中。处罚单位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定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账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稽查科指定专人将全部材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
六、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企业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专家会审,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后,由科室向申请企业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四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七、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市场风险。
根据县审改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民审改办〔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对照督查资料清单认真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梳理承接各类权利事项9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权利12项。自20xx年12月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我局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承诺办理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网上运行,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项12次,其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1人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人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权责清单清理和行政审批规范运行情况
一是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放管服”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局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并按照规定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的廉政建设。
三是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人员,让申办人满意。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现场审查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股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股室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我县监管实际,制定并下发《民乐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二是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建立完善。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为确保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质量,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执法大队结合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放管服”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推行网上审批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事项均需要到现场勘查,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随机抽查工作长效机制还未建成,抽查对象名录和执法对象名录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还存在;三是政务公开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放管服”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努力推行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根据《20xx年xx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饶府发[20xx]18号)安排,我办负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的牵头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
(一)下发文件,及时布置。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江西省全面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实施办法》,我市于20xx年9月2日下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府厅发[20xx]16号),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建立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检查工作细则。为细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xx年11月4日,我市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其中一单要求各单位20xx年11月15日前报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两库一细则要求各单位20xx年11月15日前建成,报市法制办备案。并要求各县(市、区)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督查,促进工作。为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于20xx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专门组织了四个督查组对12个县(市、区)和41个市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顺利,总体态势良好,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了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目前,我市市直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均已建立,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也已制定;随机抽查事项经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汇总完毕,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并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为398项。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一单两库,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随机抽查事项也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二、完善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我办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同时,为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网络,我办在对市直单位报送的《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表》进行汇总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公布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工作网络,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xx年10月8日,我办在市国土局召开了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赣检会[20xx]3号),20xx年3月20日,我办与市检察院召开了联系会议,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机制,并对生态保护领域的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四个部门的行政执法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文书。为保障和监督改革后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办于20xx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通知》(饶府法办发[20xx]12号),规范了50种基本行政执法文书,供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时使用。同时,要求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增加文书的说理性内容,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通过培训,使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熟练使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加强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保证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文书一致性,不断提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水平。目前,三局合一后执法文书的统一工作已完成。
根据教体局的指示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便民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调研组反馈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放管服”工作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及时部署。
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成立了由主任王耀利为组长的“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政权责方面的工作。
在市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权责,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决策事情支部组织讨论决定,大事由班子会议决定,形成每个事项都有审批流程图,主任做末位表态。这样,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
(三)为了落实好登封市效能革命工作,规范全体职工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制定了具体方案:
1、对各个部室作风进行整顿,避免发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置之不理,甚至故意刁难,制造、激化矛盾的现象。
2、提高全体职工的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事项,尽量一次解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3、规范着装上岗,对擅自缺岗、脱岗、离岗的职工,依据单位绩效联酬方案考核。
4、规范办公室人员行为,不定时进行查岗,对于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玩游戏、办私事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规范会议纪律,改变会风散漫,开会迟到、缺会、替会等现象。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县发改局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中,采取“四措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投资建设类项目便利化改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已审批国家投资建设类项目49个,备案或核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项目16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族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抓,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同时,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对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并根据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984号)精神,建立电子政务网,实行专人负责,对投资项目涉及的43项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受理、办理、登记。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自20xx年以来,该局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将社会投资类核准和备案形式的审批权权限授权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打通了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始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审批权限的各个环节,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着力整顿“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等行为,对在工作中违规收费、参与涂改、伪造材料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并追究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