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三乱自查报告(通用3篇)
为贯彻落实文件《开展治理个别教师“三乱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结合自身实际,为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组织开展了“三乱”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中我校突出重点,力争标本兼治,对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进行了宣传教育。经自查,我校近来没有一起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违纪行为,同时,我校在治理“三乱”中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治理“三乱”工作,成立了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具体工作中做到明确职责,12月4日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会上校长认真传达了教育局会议精神。强调了治理“三乱”的重大意义和布置了具体工作。
二、学校组织明察暗访。并给学生家长宣传“教育孩子不参与乱补课”。让家长知道举报电话,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坚持收费公示制度。不合理的费用一分也不收。对参与“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局治理“三乱”实施意见》查处。
治理“三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要与教育局密切配合。我校将根据教育局的要求,高度重视,长抓不懈,为解决“三乱”问题而努力。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现对办班补习工作进行自查: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长岭县教育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未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未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未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未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未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未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八、未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为扎实推进教师作风建设,按照教育局及学校作风领导小组要求,特进行了自查自纠:
1、我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发给的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进行教学,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任何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2、我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变相上课。
3、我严格遵守收费制度。没有违规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没有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
5、存在的问题:思想认识不够深入。
今后还需在以下方面继续努力:
1、加强师德师风学习,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2、加强学习,不断完善自我,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通过此次自查,我将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制止出现教育“三乱”现象,严格履行中学教师的义务和职责,使自己成为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人民教师,为学校教育工作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