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使用证明(汇编24篇)

场所使用证明(精选24篇)

场所使用证明 篇1

北京市国税所:

xx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层,办公场所的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归xx公司所有,以上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服务,我公司决定将已承租的上述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无偿提供给xx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期限由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日止。

特此证明。

xx年xx月xx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2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湖北博鑫土地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址在恩施市施州大道246号施州富苑406室,共有使用面积108平方米。

以上住所所有权系杨军个人所有,属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证明单位为该住所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所有权人应加盖公章。

场所使用证明 篇3

兹证明业主_________将位于____________房出租给___________作为办公场地使用,使用期限为壹年即:20xx年xx月30日起至20xx年xx月30日止;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定。已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居委会: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场所使用证明 篇4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将坐落在

房屋 间_______米2。场地______米2。其中:营业面积________米2,仓库______米2,办公用房________米2。用于开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使用。其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共计 年 至 年 月 日止

出具证明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签字

年 月 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5

______市工商局(地区)______分局:

拟设立年检的(公司名)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地址在(详细地址),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质为(住房或商业用房)_________,以上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________________所有。

该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占地,不属于违章建筑,__________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同意作为该企业的经营场所使用。

签字:

证明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6

申请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产权属所有,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用房,其房产属于:

□自有产权

□租赁使用

□无偿使用

产权所有人盖章签字:

x年x月x日

证明单位意见

上述证明中所载内容属实。

(盖章)

x年x月x日

备注: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房产所有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说明及产权证复印件。

2、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骏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乡、镇政府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权所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产权所有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场所使用证明 篇7

兹证明业主【姓名】将位于【租赁房屋详细地址】房出租给【公司名称】作为办公场地使用,使用期限为壹年即:20xx年xx月30日起至20xx年xx月30日止;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定。已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居委会:

经办人:

电 话:

场所使用证明 篇8

所:

xx有限公司,住所位于xx市层,办公场所的`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归xx公司所有,以上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服务,我公司决定将已承租的上述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无偿提供给xx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期限由至止。

特此证明。

场所使用证明 篇9

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变更)的(企业或个体户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在(详细门牌号码),共有使用面积 平方米,(企业或个体工商房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

以上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 所有。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

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

证明单位盖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1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五层,办公场所的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归北京市海淀区xx公司所有,以上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服务,我公司决定将已承租的上述房屋中的部分房屋(东区),面积为xx平方米,无偿提供给北京xx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期限由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特此证明。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11

_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址在______________,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

以上住所所有权系_______所有,属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证明单位为该住所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所有权人应加盖公章。

场所使用证明 篇12

北京市国税所:

XX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层,办公场所的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归XX公司所有,以上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服务,我公司决定将已承租的上述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无偿给XX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期限由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日止。

特此证明。

XX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13

芜湖优学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芜湖市弋江区柏庄春暖花开小区20#楼1-202室属于伍枝礼的住房开办公司,已征得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特此证明

20xx年7月17日

芜湖市鲁港社区居民委员会(章)

场所使用证明 篇14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适用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或场所)

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兹有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区(县、区)镇(街道)路(街、村)号(位置)的房屋(场所),使用面积平方米,所有权(使用权)属于。现已竣工投入使用,不属非法建筑,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同意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证明仅适用于申请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场所)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之情形,供工商注册登记时替代房产证复印件。

2、本证明由房屋(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园区管委会或乡镇(街道)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涉及房屋明确为住宅的无需另外证明即表明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场所使用证明 篇15

北京市国税所:

xx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层,办公场所的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归xx公司所有,以上房屋设计用途为办公服务,我公司决定将已承租的上述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无偿给xx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期限由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特此证明。

xx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16

兹有位于铺,我司同意将该建筑物免租提供给作为该商会办公场所使用,面积平方米,免租期限由即日起至x日。其它相关费用缴交详见双方于签署的租赁协议(商铺无偿使用合同)。

特此证明。

20xx年xx月xx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17

X市工商局(地区)分局:

拟设立年检的(公司名),经营场所地址在(详细地址),共有使用面积X平方米,使用性质为(住房或商业用房),以上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所有。

该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占地,不属于违章建筑,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同意作为该企业的经营场所使用。

签字:

证明单位盖章

X年XX月XX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18

_____市工商局(地区)______分局:

拟设立年检的(公司名)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地址在(详细地址),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质为(住房或商业用房)_________,以上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________________所有。

该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占地,不属于违章建筑,__________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同意作为该企业的经营场所使用。

证明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19

武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将坐落在

房屋 间_______米2。场地______米2。其中:营业面积________米2,仓库______米2,办公用房________米2。用于开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使用。其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共计 年 至 年 月 日止

出具证明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签字

年 月 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20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湖北博鑫土地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址在恩施市施州大道246号施州富苑406室,共有使用面积108平方米。

以上住所所有权系杨军个人所有,属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21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变更)的 (企业或个体户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在 (详细门牌号码),共有使用面积 平方米, (企业或个体工商房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

以上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 所有。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

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

证明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22

兹证明业主【姓名】将位于【租赁房屋详细地址】房出租给【公司名称】作为办公场地使用,使用期限为壹年即:20xx年11月30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定。已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居委会:

场所使用证明 篇23

________(房屋使用人姓名)使用的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级市)________街(村)________(房屋地址)房屋,可临时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经营者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本证明仅在办理租赁(借用)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许可文件时作场地证明文件使用,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也不能作为房屋权属的证明。

(2)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或要求无条件恢复原场地使用性质的,本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3)该场地可以经营的'项目有:________。

经营者超出上述经营项目经营或违法改变房屋结构的,出具本证明部门有权宣布本证明无效,并通告相关部门。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罚三次以上的,出具本证明部门有权宣布本证明无效。

(4)本证明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满需继续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的,应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到出具本证明部门办理续期手续。出具本证明部门不予续期的,本证明自动失效。

发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

本证明文件一式四份,一份留发证部门存档,一份交区(县级市)整规办备案,一份交工商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交申请人保存。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所使用证明 篇24

____县卫生局:

位于_____县__________的店面(经营场所)产权属于__________所有,该店面(经营场所)是非住宅、非违法建筑,无产权纠纷。

现本店面(经营场所)承租给__________作为从事__________等生产经营使用。

产权所有者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村委会盖章

申请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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