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责任书(通用六篇)

招生责任书(精选6篇)

招生责任书 篇1

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推进阳光招生,确保20xx年全校招生工作杜绝有偿招生行为,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落实教办招生政策。

二、确保本校无任何招生学校入校、入班宣传。

三、本人不参与、不收受其他招生学校或社会中介机构的以招揽生源为目的的推介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商业贿赂。

四、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尊重考生志愿,不强迫、干扰、误导考生填报志愿。

五、不得向招生学校泄露考生信息。

六、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推荐招生学校。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由选择。

若违反以上规定,学校将追究个人责任。违反者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睢城镇光明小学

校长

20xx524

任课教师:(签名)

20xx524

招生责任书 篇2

为了贯彻落实20xx年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现与各教师制定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搞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要深入所包村组、学生、家长、家庭,通过宣传,使家长、学生充分认识到上职校同样是成功、成才之路,上职校升学有望、就业有门,宣传政府对职校生的各方面优惠资助政策,宣传各校办学优势和特色专业,鼓励吸引学生报读职业学校,实现进得来,学得好,送得出。

2、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招生范围,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学生到职校就读。

3、制定科学的招生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4、加大宣传力度,密切配合县教育局、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坚定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的信念。

5、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人员为副组长,各教师为成员的职校招生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明确职责,端正态度,根据学校招生任务分解,明确到人,责任落实,确保完成下达的招生任务。

6、我校校长与教师签定目标责任书,保证中职招生任务全面完成,确保招生目标顺利实现。

7、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让其他学校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不得向其他学校输送学生,不得从中收取礼品、礼金或获得其他好处。

二、奖惩办法

1、对完成职业招生目标任务和超额完成任务的教师,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严格兑现奖惩(注:除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奖励以外,另超额完成1人次各加工作成绩分5分)。

2、对没有完成职教招生目标任务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先选优、两年之内不得晋职晋级。

3、对未按时完成职教招生目标任务的教师个人,未完成1人次扣工作成绩分5分,并处罚金500元。所处罚的金额奖励给超额完成任务的教师。

4、在中职招生宣传工作中,进行反面宣传,造成恶劣影响而影响学校其他教师招生的,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并扣工作成绩分10分,处罚金1000元。

5、对违犯上级规定,随意向外推荐学生并从中获取好处的教师个人,一经查处,学校将严肃处理。

学校(公章)

学校领导签字:

责任教师签字:

20xx年六月二十日

招生责任书 篇3

认真贯彻落实《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万州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区教   委与各中小学和中职招生学校(中职中技学校和高职中专部)签订《20xx年万州区规范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落实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招生宣传发动、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指导等方面注重普职统筹协调。

(三)加强计划管理。保证不得无计划招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择校“三限”政策;招生规模与办学条件匹配;中职招生学校(中职中技学校和高职中专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校外办学点或假借联合办学名义招生;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动员组织初中毕业生报读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四)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择校乱收费。

(五)加强时间控制。保证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招生在6月25日以后进行,不得提前招录学生。

(六)加强宣传导向。对招生政策、办法、计划、推荐录取等情况进行及时宣传公示;不得宣传本校中考成绩,或者将中考成绩作为唯一依据进行考核、表彰。

(七)加强学籍管理。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严格审查考生尤其是非重庆籍考生资格,与就读普通高中的市外学生一一签订“借读”确认书,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已获取我市中职学籍的市内外学生就读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杜绝同一学生取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双重学籍或挂空学籍现象;试行学分制的中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以弹性学制为名缩短学制。

(八)加强规定执行监管。严格执行市教委规范招生行为十项规定和区教委十二项规定。

二、考核奖惩

区教委将规范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秩序和完成招生计划纳入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区教委和各中小学、中职招生学校(中职中技学校和高职中专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学校):

20xx年4月29日

招生责任书 篇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实施9+3计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思路,完成区、县教育局下达指标的招生任务,旭光学校与校行政人员、九年级任课教师签订20xx春季中职招生工作目标包保责任书。

一、学生包保到个人,每人负责包保跟踪学生4-5名。(包保学生名单见旭光小学初三毕业生跟踪台账),确保自己所包保的人员进入高中阶段就读。

二、积极配合学校及各职业中学做好招生工作,充分做好初中毕业班学生的分流引导和思想教育工作,把职业学校的就业出路、就业优势、国家中职资助政策等宣传到位,使初中毕业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了解职业教育和我区职业学校的办学成果、办学特色,吸引更多的学生到职业学校学习。

三、服从学校统筹安排,绝不私自送学生到不符合区、县教育局备案的中职学校就读,对于到我校招生的职业学校,必须要有区或县签署的联系函,否则,不得随意接待或送学生到该校就读。

四、对学生跟踪管理,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全面掌控学生信息,联系方式,发现有外围招生人员切入,及时与学生、家长有效沟通,利用家访、电话的形式经常跟学生机家长进行交流。确保中职招生任务的完成。

五、确保对所包保的学生中考后进行全面跟踪调查和了解,凡没有进入中职普通高中就读的,保证一律到各中职学校就读。并及时采取相关就读信息和材料(如:就读学校,送走时间、省级电子注册学籍号、就读证明等)。

六、严禁有偿招生,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如有违纪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实行一票否决制,如不按时完成学校下达中职招生任务的、工作不力的、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将按相关文件精神,追究责任。并不得参加评优、评模、晋级,该年年度定性为不合格。

草海镇旭光学校(公章)

20xx年3月3日

责任人:

20xx年3月3日

招生责任书 篇5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实施9+3计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思路,完成区、县局下达指标的招生任务,旭光学校与校行政人员、九年级任课教师签订20xx春季中职招生工作目标包保责任书。

一、学生包保到个人,每人负责包保跟踪学生4-5名。(包保学生名单见旭光小学初三毕业生跟踪台账),确保自己所包保的人员进入高中阶段就读。

二、积极配合学校及各职业中学做好招生工作,充分做好初中毕业班学生的分流引导和思想教育工作,把职业学校的就业出路、就业优势、国家中职资助政策等宣传到位,使初中毕业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了解职业教育和我区职业学校的办学成果、办学特色,吸引更多的学生到职业学校学习。

三、服从学校统筹安排,绝不私自送学生到不符合区、县局备案的中职学校就读,对于到我校招生的职业学校,必须要有区或县签署的联系函,否则,不得随意接待或送学生到该校就读。

四、对学生跟踪管理,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全面掌控学生信息,联系方式,发现有外围招生人员切入,及时与学生、家长有效沟通,利用家访、电话的形式经常跟学生机家长进行交流。确保中职招生任务的完成。

五、确保对所包保的学生中考后进行全面跟踪调查和了解,凡没有进入中职普通高中就读的,保证一律到各中职学校就读。并及时采取相关就读信息和材料(如:就读学校,送走时间、省级电子注册学籍号、就读证明等)。

六、严禁有偿招生,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如有违纪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实行一票否决制,如不按时完成学校下达中职招生任务的、工作不力的、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将按相关文件精神,追究责任。并不得参加评优、评模、晋级,该年年度定性为不合格。

草海镇旭光学校(公章)

20xx年3月3日

责任人:

招生责任书 篇6

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推进阳光招生,确保20xx年全校招生工作杜绝有偿招生行为,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落实教办招生政策。

二、确保本校无任何招生学校入校、入班宣传。

三、本人不参与、不收受其他招生学校或社会中介机构的以招揽生源为目的的“推介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商业贿赂。

四、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尊重考生志愿,不强迫、干扰、误导考生填报志愿。

五、不得向招生学校泄露考生信息。

六、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推荐招生学校。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由选择。

若违反以上规定,学校将追究个人责任。违反者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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