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义务,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顺利完成安全生产建设任务,推进文明、绿色施工,本项目部及全体施工人员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社会郑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要求。加大安全投入,确保本项目部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组织生产,本项目经理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项目班组和个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领域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3、本项目部设备租赁及拆装严格依照《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维修维护工作,对其他各类设备及防护设施等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与淘汰的材料与设备。
4、本项目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等相关条文、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项目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部建质{20xx}213号规定编制方案,所有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本项目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做好职业安全卫士管理工作。对新进场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上岗。
7、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控监测好和治理,按规定为职工配备劳保用品。危险源(点)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预防和监控措施。
8、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档案及预防方案,隐患率整改达到100%。
9、在项目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内容,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率达100%,企业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管理资格和能力,持有效证件100%。
10、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有计划的组织演练,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对事故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瞒报、迟报、漏报、误报,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天玺华府项目:XX
责任人签名:XXX 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车间)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
6、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7、工程开工前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8、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公司生技科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事故管理
年度轻伤率控制在全体员工的1—3‰以内;经济损失额控制在总产值的1‰以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考核指标达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进步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
2、各项目部(车间)安全指标失控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因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小于等于5万元由项目部(车间)承担,大于5万元者项目部(车间)和公司各承担50%,并按事故的损失额项目部(车间)相关责任人承担10%,公司相关责任人承担5%。
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20—1000元的罚款、辞退,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查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臵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罚款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或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二0一0年一月一日至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安全行为,遏制重、特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1、建筑施工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必须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完善所有建设手续;
2、施工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施工方需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4、施工人员施工时一律佩戴安全帽,没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转承包;
6、施工单位或个人需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质期内,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8、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禁无证作业;
9、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杜绝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数为“零”;
2、重伤率控制在0.03%以内;
3、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无火灾、电伤事故发生;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杜绝瞒报、迟报现象。对于情况严重的,将由上级安监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相关处罚。
监管单位:
责任主体:
二0XX年三月 日
甲方:______小区项目部
乙方:______工班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1、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建立相关档案;
2、按劳动安全保护要求督促乙方发放安全用品;
3、按安全标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设施;
4、按规定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给作业人员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自觉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纪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2、教育工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3、教育工人遵守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如有不适应及时上报,不得冒险作业。
4、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对进场工人实行人性化管理。
1、凡发生的工伤事故严格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补办法》及现行宜昌市有关标准处理,双方均不得高(低)于标准处理事故,且双方均不追究对方民事赔偿责任。
2、事故责任如有第三方时,事故赔偿责任的比例按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方的比例确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因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责任,并依据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给予处罚。
4、未尽事宜,双方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项目部存档,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整治为主线,将工程顺利安全竣工为目的;遵守《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现行的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如下:
1、全年杜绝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优良率达到95%以上。接受全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抽)查的施工现场达到90分以上。
2、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对安全生产有效运转,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的意识和安全管理。
4、强化监督检查,做好重大事故危险源的专项治理工作。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源“标示”管理,标示的项目和内容:(一)深基坑工程;(二)塔机、物料提升机及外用电梯、吊篮;(三)脚手架、大模板。重点抓好施工现场塔吊、吊篮、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临边防护、围挡墙、临建设施、防高空坠落、临时用电、装饰消防等措施的落实。乙方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熟悉项目部和公司应急预案。制定劳务公司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保证班子、队伍、措施和物资的“四个到位”。确保一旦事故发生,能够高效、有序地执行预案内容,并采取紧急措施,迅速组织抢险救灾,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有关领导、主管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新闻媒体解释工作,确保工程经济损失和人员损失最小化如有上报不及时、不报或瞒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强化塔机等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进一步完善塔机信息管理,建立每台设备的电子档案,及时掌握设备的使用情况。对起重机械的租赁、进场、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除和维修等重点环节进行控制。
7、强化脚手架、模板工程整治。全面执行模板、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对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强化对脚手架、模板的日常检查,严格查处脚手架、模板工程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8、强化高处作业施工。进一步加强“三宝”的安全防护管理,施工现场各类洞口、临边等必须按规定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装置,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审批不得拆除。
9、全面实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坚持安全生产每天从零做起,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日常检查中,做到将 “从零工作法”的实施情况和文字记录作为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确保安全管理零缺陷。
10、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普及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隐患发现整改能力,例如: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酒后严禁上岗、严禁带病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具、施工作业必须听从安全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等安全常识。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1、强化施工现场防汛安全管理,配合甲方防汛应急预案和防汛应急安全措施、24小时值班和信息传递等各项制度。组织建立人员齐全的救援队伍,备足救援物资和设备,并定期组织防汛实战综合演练;在汛期来临之前,加强对基坑、塔机、脚手架等重点环节部位的预控和监管,及时排查各项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没有确保安全条件的情况下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12、施工现场所有乙方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使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实现书面教育全覆盖,安全交底严禁替签、漏签,安全交底内容必须全面和有效,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数量要和交底签字数量一致,发现一个工人未教育、未交底的情况将给予不低于200元罚款。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乙方没有对受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所发生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和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的确实有效的办法和制度,确保工程安全的顺利竣工。
1、因乙方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善而被省、市主管部门停工、通报、曝光,视情况进行不低于20xx元的处罚,对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甲方可另行追加处罚;如因乙方管理不当导致企业主体考核被扣分,对责任工地罚款人民币20000元/分。
2、乙方在安全文明生产过程中要服从甲方管理、积极配合工作,如有不服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将行不低于500元的处罚.发生事故如乙方隐瞒不报、拖延上报、虚假上报,按事情后果双倍处罚。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甲方另行追加处罚。
3、因公司、项目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将给予不低于200元罚款。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产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此订立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1、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项目全体成员对本项目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进行辨识,并提出要求,加以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安全责任,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
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工程(项目)名称:
责任人(甲方):
被责任人(乙方、项目经理):
为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伤亡情况,由甲方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甲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
2、负责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人、财、物的调配、供应。帮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工程顺利进行。
3、对乙方的工作标准、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劳务使用、经济分配等有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有行使经济赔偿、辞退的权利。
七、乙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3、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整改。
4、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本项目的员工,特别是各管理人员、工长、班组长,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
6、发生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支持安全员的工作,使之有职有权,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8、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资奖。
(1)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或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毒尘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工伤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或设备粗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后不吸取教训措施,至使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处分:根据情节可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甲方):_______
被责任人(乙方、项目经理):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为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实施责任制目标,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现与各项目部签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目标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与急性中毒事故。年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年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积极推动项目部创建省、市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规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3、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所辖范围确保完成一个以上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二、措施和要求
1、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配备2~3人的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应设立安全管理股。
2、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执行旬检制度。每周例会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明确职责,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岗位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人。
4、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投入,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被淘汰的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5、提高项目经理部整体安全管理素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任职。
6、深入开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及工地环境,消除环境污染,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文化理念和文明行为的意识。
7、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标准,每旬组织一次工地自检,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执行“三定、一落实”措施,加强控制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围护、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狠抓“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达标目标的全面落实。对存在要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应按公司所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实施图集”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标准执行。
9、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制度。
10、应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11、公司将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对完成管理目标达标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彰,获得省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将给予较大的经济奖励。未能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以1000~10000元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第64条、第66条的规定处理。
12、本责任书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年终组织考评的依据。
本责任书经公司盖章、企业法人签字及各项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生效。
公司盖章: 项目部:
签名: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达到50%以上。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壹个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5分以上(含75分)。
5、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6、企业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每人每月到我县所属在建项目检查不少于2次;外地施工企业总公司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到我县所属项目进行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80%,项目总监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50%。
7、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进行工程项目施工。
2、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3、施工企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明确,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且有记录、项目部每周有检查且有记录、企业每月有检查评比考核且有记录。
4、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组、拆、装必须持有起重机设备安装资质,组、拆、装方案编制、审核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经过备案、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重大方案必须按规定备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6、民工生活区内要干净整洁,食堂生、熟菜要隔离;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灶、电水壶、液化气。
7、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8、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技术、安全和特种作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项目部成员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上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9、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10、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1、对住建局在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住建局安全监管部门适时进行通报。对于存在相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要求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通报达两次的企业,由住建局对企业进行约谈。
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安全问题被通报的企业,住建设局限制其在我县承接业务三个月。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宿松县住建局(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为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实施责任制目标,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现与项目部签定20xx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与急性中毒事故。年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年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积极推动项目部创建省、市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规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3、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所辖范围确保完成一个以上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1、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配备2~3人的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应设立安全管理股。
2、明确职责,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岗位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人。
3、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投入,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被淘汰的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4、提高项目部整体安全管理素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任职。
5、深入开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及工地环境,消除环境污染,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文化理念和文明行为的意识。
6、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标准,每旬组织一次工地自检,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执行“三定、一落实”措施,加强控制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围护、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狠抓“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7、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达标目标的全面落实。对存在要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应按公司所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实施图集”标准执行。
8、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制度。
9、应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10、本责任书为20xx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年终组织考评的依据。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实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鉴定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达到30%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0分以上(含70分)。
1、施工企业成立企业法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2、施工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
3、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各级各部门签定《建筑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应责任人。
4、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5、企业要有计划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 (申请书) 组织抢救,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得隐报、瞒报、迟报。
7、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8、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1、季度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临时检查和随机抽查:在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中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的结果,记入当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中,也是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3、年度综合考评:根据四个季度的安全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的结果,年终对企业全年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综合科学评价,通报考核结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签字: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签字:
XX年月日
公司名称: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XXX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和执行的依据。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负责人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有关职能部门与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安全部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11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三、奖罚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项目负责人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负责人元。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5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责任期限xx年xx月xx日至本工程完工
公司:(章)项目负责人签字:xx
代表签字:xx
日期:日期:
甲方:xxxxx
乙方:基础施工队组
为确保基础工程的安全生产,搞好基础工程的质量进度,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经项目经理部与基础施工队组协商,特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钦州学院14#、15#学生公寓楼及学生食堂工程
二、承包范围:基础工程中挖土、钢筋绑扎、安装模板、砼浇捣、拆除模板、基础回填土的安全生产。
三、要求:无任何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发生。
四、施工期间: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按各种施工操作程序和安全程序进行施工。地下作业时,应互相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则。
五、奖罚措施:①若发生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则扣除人工费的15%~30%。②若无任何事故,则奖励人民币200元。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公司名称:xxxxxxxx项目经理:xxx日期:x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xx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分公司、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工程部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分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3、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三、奖罚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项目经理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元;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责任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司:(章)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证号: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日期: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