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通用3篇)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事 故 与 责 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8、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1、严禁***、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2、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3、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4、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5、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7、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8、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1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0、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 )年级班班主任: 学生姓名:
学校食品工作的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为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确保学校食堂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校工作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立此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1、学校安全管理领导:陈嘉琚;2、后勤主管人员:膳食总务主任
3、后勤服务人员:食品保管员、炊事员
二、责任目标
1、切实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管理,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专班,总务主任对食品卫生安全直接负责,并由学校安全工作主管人员进行督查。
领导小组成员是:组长:
副组长:
2、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完善食品卫生各项安全工作的条例、制度及方案,并保障制度、条例、方案得到实施。
3、坚持5种制度:① 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定期评价食品。②大宗物品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价格公示,严禁进行私情交易。③建立和完善食物台帐制度,杜绝事物走失现象。④坚持购务索证制度。⑤坚持实行食堂工作及伙食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制度。
4、严格后勤服务人员及炊事员的身体状况年检制度。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进入食堂工作。炊事员要坚持着装上班,不断提高岗位工作能力,并对食堂内外卫生情况负责。
5、食物的保管严格按照隔地、隔墙,分类存放的要求进行保管,要做好防鼠、防蚊蝇的工作,杜绝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6、严格食品的加工操作程序及卫生操作规范的管理,杜绝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厨房加工,建立不合格食品、物品应急预警机制。
7、建立合格食品、物品分人管理,相互制约制度,实施层层负责的立体交叉管理体系,即保管员、行政值周人员、采购员对购进食物质量是否合格进行监督并过秤登记,炊事员领取事物时对保管员发放食品是否合格进行监督,膳食委员会对出售的食品质量实行监管。对因把关不严或工作失职造成食物中毒等现象要实行责任倒查制,情节严重的交由政府处置。
8、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按责任倒查制从直接责任人开始逐级向上倒查,并将事故情况及责任情况上报。
学校领导组组长: 学校膳食总务主任:
食堂采购员:
学校炊事员:
为了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隐患。
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家长应教育和管理学生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般不准到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四、家长应及时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学生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上学或放学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五、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家长主动、及时告知班主任。
六、学生之间违纪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七、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师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八、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九、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家长应及时告知教师,教师不知道或难于知道而造成的伤害,教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十一、严禁***、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二、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十四、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五、传染病流行期间,严禁学生外出和与疫区人员接触,并教给学生预防知识和饮食卫生常识性知识,并积极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学生按照学校及老师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意识。
十七、家长有责任适时适地给学生传授安全防护和自救等常识性知识,以防万一,否则家长应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校期间一至六年级有效。
班 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老师签名:
孟津县白鹤镇中心小学
二0XX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