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通用3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学校与各班签定此食品安全责任书。
各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该班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的采买工作由专人负责。学校伙房购买粮油、调料等食品必须到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并注意食品的保质期,不购买过期的食品。且购物要索要发票。购买蔬菜有收据。没有购买无法追溯来源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2、学校强对学校伙房的管理。学校的伙房做到洁净、物品摆放有序。每周对伙房消毒一次。伙房预防火灾,要配备一具灭火器
3、学校伙房的食品加工一定要符合相关要求:不购买熟食成品;不允许食用剩菜、剩饭;生疏面板要分开使用。
4、学校做饭的教师必须是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要定期对做饭的教师进行体检。学校的做饭教师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规定的服装——戴帽子、白大褂。
5、学校伙房的厨具要符合相关的卫生及安全要求。
6、要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随便在校外的小摊上购买零食;要求学生不要在学校吃零食。
校长签字: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为切实监管各餐饮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巡查组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责任,真正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使监管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任、有任务、有压力。为此,所长与各巡查组长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巡查组长为片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巡查组的责任区以本所食品安全监管示意图为准,各自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责任区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与经营户签定《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
二、各巡查组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四制”,严格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并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和“一票通”凭证按规定要求使用等。
三、巡查组对辖区食品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 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是否建立健全了供货商档案,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一票通”,是否自觉履行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
(三) 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 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 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 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巡查组应当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市场经营下列食品:
(一) 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二)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三) 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五) 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 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八) 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九)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巡查组对工商分局以及本所转办、交办的食品案件,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六、巡查组长对所长负责,巡查组内的巡查人员负责各自监管联络点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对巡查组长负责。
七、对辖区内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巡查组在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者造成重大危害或构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巡查组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所 长: 片区责任人:
片区责任人:
二0XX年X月X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食品安全政策和工作部署,领导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配合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健全基层食品监管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二)积极配合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乡和村委会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摸清并掌握食品安全基本情况,落实村委会和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配合职能部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入市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继续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六)配合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与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
(七)继续推进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着力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质量。
(八)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组织和学校、企业的作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及时向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九)完成乡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三、责任考核
(一)各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因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人若有人事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本责任书期限为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居)、各部门签订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三、量化考核。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四、奖惩。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广安区观阁镇人民政府(章) 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
二0**年二月二十日
1、学校小卖部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2、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建立明细进货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3、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烟酒等对学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经营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饮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火炮、管制刀具等。
4、店内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蟑螂等。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5、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6、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小组,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大,承包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随时保持清醒头脑,随时清理货物,把好进货渠道。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校长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6、乙方提供货物的价格必须按当地物价局规定价格执行。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激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1)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书用于供货单位米、面、食用油、冷冻品、豆制品、调味品等食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乙方: 甲方:
供货单位(盖章) 购买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负责人签名:
食 品 安 全 责 任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小组”由总经理 任组长,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经理(店长)任组员。
职责分工: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副组长陈总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现场管理部、采购部、营运部、各部门(店)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各部门(店)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二、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严禁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坚决不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严禁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7.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8.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9.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10.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1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将抗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2.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货发票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13.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14.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配合执法部门调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处理。
1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义务。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X年XX月XX日
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本责任书。要求各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进货验收并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购进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建立台帐率达100%。
三、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卫生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台帐。使用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的,必须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菜单和店堂醒目位置公示。
六、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七、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清洗、消毒、保管餐(饮)具;如购进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餐(饮)具使用的必须按规定建立购进台帐。
八、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按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日常收集、存放、登记、流向记录的管理工作;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
九、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小组”由总经理 任组长,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经理(店长)任组员。
职责分工: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副组长陈总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现场管理部、采购部、营运部、各部门(店)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各部门(店)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二、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严禁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坚决不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严禁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7.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8.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9.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10.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1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将抗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2.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货发票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13.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14.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配合执法部门调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处理。
1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义务。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
湘潭市 20xx 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湘潭市人民政府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 20xx 年度食品 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领导和协调本区域的食 品安全监管和整治。
二、责任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本行政区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乡镇、 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员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本行政区内经济和社 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应安排食品安全专 项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2、制定本行政区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食 品安全专项整治。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 导企业自律,明确企业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食品安全 事故。事故发生后,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
5、按时完成湘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责任考核
湘潭市人民政府将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职责情 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出现区域性重 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 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湘潭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 20xx 年 12 月 31 日。
湘潭市人民政府市长(签章) :
县(市)区长(签章) :
二○一一年三月
日
莲池乡中小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 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 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严格按 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 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 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 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 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 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进购 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 姓名。 禁止进购无商标、 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 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 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 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 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 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 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管禁止学校小卖部(超市) 出售“三无食品”及霉败变质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 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 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 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 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 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 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 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 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 份。
莲池乡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二○一二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乡餐饮服务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
保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与餐饮单位: 负责人: 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健康合格的食品。严格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原料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要定期进行清查,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四、采购的畜禽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五、杜绝使用“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鲜肉或肉制品(瘦弱精)、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加工制作凉菜必须在凉菜间内进行,并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冰箱、专用空调、专用工具和容器。“五专”实施率达100%。
九、随时维护维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一、保持餐饮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三、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损坏或丢失后需补签的在乡食药监所补充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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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园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及教师生命安全,特制定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炊事员
1、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2、服从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4、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5、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时要做到: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时不得吸烟,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幼儿餐具及厨具做到一餐一清洗或消毒,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搞好门前卫生,并保持清洁,下班前检查好水、电、煤气、门窗是否关好。
6、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8、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9、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10、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11、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1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注意食品卫生;使用好食堂配备的设施,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上报。
13、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和副食品,虚心听取教师及家长意见,保证主、副食质量,保证幼儿吃的好、吃的饱。
二、餐具、物品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餐具、食具消毒可采用热力消毒的方法: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消毒分钟;物品消毒可采用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浸泡消毒→清水冲洗;
3、掌握正确的消毒液配置和消毒方法,严格按消毒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消毒效果和消毒安全。
4、做好餐具的保洁工作,防止污染。
5、物品消毒:根据不同的类别用消毒夜清洗、擦拭、浸泡。消毒液必须放置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6、对所承担的消毒区域彻底消毒,不留死角。
7、严格遵守消毒规定,如有违约造成不良后果的,幼儿园将追究责任人应有的责任。
三、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3、每样食品使用使用保鲜盒分盒装好,标明餐名、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离岗或调离之日止。
幼儿园负责人:______(签字) 幼儿园:______(盖章)
食堂工作人员:______(签字)
_____幼儿园
___年___月___日
为切实加强我园的食堂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园教职工和在园幼儿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二、食堂采购
食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食品伫存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2、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食品操作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不得吸烟;
2、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3、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4、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6、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7、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8、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五、餐具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高温消毒的方法:
⑴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⑵高温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柜中高温消毒30分钟。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5、经消毒的餐具应当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200g;
3、每样食品使用不锈钢容器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幼儿园:(盖章)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食品安全责任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户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乙方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甲方书面报告,服从甲方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乙方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甲方销毁处理。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乙方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县有关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要求,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供应商责任:
1、凡是给学校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2、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产品(质量或数量)进行供货,供应商不得提供非学校确定的产品(质量或数量)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等。
4、供应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5、供货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提供食品,不得延迟或以任何理由不供货、少供货,延误学校食堂正常运转,初次予以警告,再次解除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6、学校享有选择供货商的权力,供货商无权干涉学校的选择权。
二、责任追究:
1、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之规定者,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执行细则,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三、责任书起止时间:20 *年**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到期自然终止。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国际大酒店餐饮部
乙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之需要,为了保障酒店的食品安全,现依据《食品卫生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并签署以下保证书:
一、甲方聘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其工作内容,职责,依照甲方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在聘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的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团结同事,服从安排。(具体参照酒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量使用。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杜绝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传染病,必须及时通报行政总厨,并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五、对违反操作规章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火灾的发生,视其造成的后果来进行相关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酒店可以立即辞退,<处罚方式详见员工手册奖惩制度>,对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国际大酒店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各环节监管,进一步健全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构建长效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坚决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全程监管体制,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东厦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确保食品安全
(一)组织建设。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镇政府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机构办公室。
(二)任务分解。政府辖区各村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日常综合管理和监督管理有记录、有档案,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奖惩。
(三)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和奖罚制度,建立健全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建立督查考核制度,严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提高工作水平。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食安办食品安全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的综合考评。
(四)加大投入。要加大保障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的投入,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切实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有奖举报等各项工作经费和支持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
(一)切实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的系列专项整治,以落实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属地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户、生猪养殖场(户)巡查管理。
(三)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水产药、农药兽药经营企业的情况和底册,镇食安办要做好与村级的监管沟通,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做好监管,有情况及时汇报上级部门,邀请上级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辖区的集贸市场、餐饮业、饭店、食杂店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治。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私宰烂宰和病死猪肉非法交易活动,取缔非法屠宰窝点和经营网络,加强农村屠工的培训,持证上岗,保证农村屠工屠宰的生猪产品只能在当地市场销售,不得跨地区销售。
(五)积极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六)严格做好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杂店、小卖部等单位的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解决。
(七)有镇牵头联合县级有关部门不定时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整治治理。
(八)积极组织村级食品协管员,对本村的食品行业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与他们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
三、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一) 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管格局。镇直各部门、学校要切实加大对青少年村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群众不购、不食不合格类食品,促进群众养成正确的饮食习惯和良好的生活方式,增强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 要多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手机等各类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增强村民、青少年群体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倡导村民、青少年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理念。
四、建立健全基层管理体系,构建食品安全监管。
抓好食品安全监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监管,在镇里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基层监管网络,结合实际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要求,建立“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的工作责任体系,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村级协管员要发挥监督作用,落实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使食品安全监管覆盖整个镇区内各村。
五、完善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
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机制和程序,建立应急系统的检查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各尽其责,在第一时间内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并由镇政府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食安办以及相关部门,并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事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加强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氛围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宣传举报制度,广泛动员全镇力量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__X《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巡查组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责任,真正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使监管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任、有任务、有压力。为此,所长与各巡查组长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巡查组长为片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巡查组的责任区以本所食品安全监管示意图为准,各自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责任区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与经营户签定《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
二、各巡查组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四制”,严格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并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和“一票通”凭证按规定要求使用等。
三、巡查组对辖区食品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是否建立健全了供货商档案,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一票通”,是否自觉履行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
(三)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 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 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 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巡查组应当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市场经营下列食品:
(一)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二)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三) 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五) 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 经感官鉴别已经腐朽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八)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九)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巡查组对工商分局以及本所转办、交办的食品案件,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六、巡查组长对所长负责,巡查组内的巡查人员负责各自监管联络点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对巡查组长负责。
七、对辖区内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巡查组在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者造成重大危害或构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巡查组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所 长: 片区责任人:
片区责任人:
二0__年X月__X日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汀泗中学小超市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创建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学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责任状。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3.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4.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及三无食用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安全责任。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7.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8.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超市经营场所不得添置娱乐设施。 10、凡因工作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师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追究超市负责人责任,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超市负责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12、责任时限:
X年XX月XX日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_】54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文件精神,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现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放在学校工作的重点,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营养餐工作,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在校学生人数为169人,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供餐方式为学校食堂供餐,由各班主任教师组织分发营养餐,自9月21日起,我校实施营养餐开展得规范有序。
2.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供餐食谱,由于购买困难等原因,主要食材向当地老百姓购买为主,并做到一菜一汤,并保证每餐都有肉。
3.学校统一购置厨具、冰箱,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改善基础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4.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尤其是留样环节,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内冷藏存放72小时以上,学校负责人轮流付费陪餐,做好相关记录。
5.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我校交通不便,对食材的购买等不甚方便,主要在得磨街天购买,就存在有的星期错开了赶场天,贮存不便;
2.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没有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只能在教室时就餐;
3.学生用餐时间过长,教师都饿着肚子监督学生就餐;
4.教师人数少,又要负责采购,所需要做的资料过多,普遍反映连续工作太累,过于疲惫。
总结三:下谷坪民族学校学生营养餐试点工作总结
下谷坪民族学校及所属板桥小学是神农架林区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试点工作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从20_年11月1日开始,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十分顺利、安全、有序,没有发生一起针对营养餐的安全事故。同时也得到了全乡人民的肯定和认可。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坚决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民生工程办成安全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基本概况
1、营养餐享受对象:下谷坪民族学校、板桥小学在校全体中小学生(不包含幼儿园学生)。享受营养餐的学生总数为358人,其中下谷坪民族学校279人,板桥小学79人。
2、实施时间:按照上级要求,我校于20_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上午10:30至10:50,以课间餐的形式,发放到每位学生的手中。
3、供餐步骤、模式和供餐内容。鉴于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及学生实际营养需要,我校实施的是“蛋奶工程”,每生每天提供一蛋一奶,即一盒容量为200毫升的伊利纯牛奶和一个煮鸡蛋。由林区教育局向具备资质的企业购买纯牛奶和生鸡蛋,生鸡蛋经过学校食堂煮熟后在和牛奶一起放给学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林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级领导多次听取试点准备工作情况汇报。成立了以汪鸿波副区长组长的神农架林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11月1日在下谷坪民族学校隆重举行试点启动仪式,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正式启动。此后,教育局领导又多次深入我校检查和指导营养餐的实施情况。
(二)广泛宣传,营造全校上下关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之前,学校主办了一期营养计划政策宣传专栏,宣传了党的这一惠民工程。学校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对营养餐营养价值、食用方法、卫生知识等全方位地宣传,提高了全社会的知晓度。
(三)建章立制,探索形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统筹机制。一是出台了一系列“试点”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二是加强营养餐入库、出库及领取等方面的账目管理。确保营养餐物品如实发放到学生手中。三是建立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确保“一生一籍”,时刻掌握学生变动情况,为学生营养餐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四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管流程图,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精心安排,认真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把好牛奶和鸡蛋的入库关。学校安排了两名(陈部欲、黄玉兰)人员负责牛奶和鸡蛋的验收入库工作。每次入库都有送货人和收货人双方的签字,都有批次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单。我们把入库工作的重点放在查验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核对数量,逐一检查牛奶和鸡蛋的外观是否完好等方面,决不让问题牛奶和问题鸡蛋到学生的手中,确保学生吃的安全、喝的放心。二是严把牛奶和鸡蛋的储存关。学校建有专门的营养餐储存室,按照离地15公分、离墙20公分的原则,进行防潮储存。并建立有效期档案和批次食品留样。实行按配送时间先后进行发放的办法,确保送到学生手中的牛奶和鸡蛋是在有效期之内的。三是把好牛奶和鸡蛋的出库关,确保发放过程的公开透明。每次领取都有班主任进行总量签字,发放到学生手中时,又由学生逐一签字。坚持不多发一盒牛奶、不多发一枚鸡蛋,也不漏发一名学生。学校各班级都由班主任负责到营养餐存储室,根据当日班级实际到校学生数领取牛奶。鸡蛋在前一天天晚上由专门人员送往学生食堂。在早上八点半由食堂工作人员对鸡蛋进行清洗后进行熟食加工,并保温保存。在上午课间操后将热鸡蛋和牛奶放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在教室内集中食用。四是做好餐后监管。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师陪餐,教师陪餐所需费用按照每餐三元钱的标准,由学校在学期结束时统一收取。同时学校建立了营养餐餐后不良反应汇报制度。各班都安排有一名生活委员负责将用餐情况进行登记,对不良反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反馈到班主任和学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五是对餐后垃圾进行回收处理。各班都将空牛奶盒子进行集中统一存放,到一定数量后联系垃圾回收人员到学校进行回收。所得收益用作班费开支。鸡蛋壳则由农家回收后用作饲料。
(五)加强监管与督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安全运行。一是加强对供餐企业的监管。林区教育局“勤办”除与供餐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外,还要求供餐企业签订了《承诺书》,加强了对供餐企业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督查。林区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对我校营养餐工作开展情况多次进行督查和指导。三是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情况,限期整改。
(六)板桥小学营养餐实行独立建账,独立管理,做到权责分明。下谷坪民族学校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板桥小学的营养餐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供餐企业的管理。虽然各职能部门按职责权限已对“营养餐”涉及食品进行了监管,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企业供餐原材料采购、生产、企业仓储及出厂等环节仍缺乏有效监管,食品配送对接监管仍存漏洞。二是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目前,我校学从事学生营养餐的工作人员都是由一线教师兼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但因上级没有相关政策,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存在困难。三是食品单一问题。我校供餐内容为一蛋一奶,学生长期食用,普遍反映有厌食现象,并造成浪费。四是进入冬季,学生不愿意喝冷的牛奶,尤其是感冒期间的学生和生理期间的女生不宜饮用冷牛奶。
四、20_年春季学期营养餐工作打算
一是总结上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在本学期加以借鉴。二是加大对供餐企业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供餐企业各个环节的节点还存在监管疏漏,切实把工作做好,真正做到无缝对接。三是咨询学生营养改善技术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有关营养餐食品种类的意见,经上级领导批准,解决营养餐食品单一问题。四是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做好营养餐工程实施前后实施后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对比分析,为营养餐的科学实施提供依据。
责任人:
日期:_年_月_日
为进一步落实天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天府街道办事处与 村(社区)签订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村(社区)主任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定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空白,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各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员为具体负责人,每个季度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确保食品安全重大部署落实到位。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较上年下降;建立并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深化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农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种植环节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规模化基地)三级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体系,实施蔬菜、水果、食用菌质量安全基地准出制度。
三、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和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行为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出厂检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关键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实施豆芽制品市场准入管理。
五、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制定和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强化协同应对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作紧密,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妥善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控制食品
安全事件的危害。
六、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家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措施,以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贯彻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xx~20xx年)》,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七、完成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创建工作要求,加强农村群宴管理,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八、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全年报送信息6条以上。树立主动防范、及早介入的意识,加强对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构筑及时有效“群众监督网”。
九、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巩固和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本辖区基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发生。把建立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及处置工作情况纳入对村(社区)年终食品安全目标
考核的重要内容范围。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村(社区)办公经费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经费,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天府街办安全生产办公室一份。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者为自然签字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天府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
签字人: 签字人:
二〇一六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_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强化食品进出口管理。
(五)因制、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六)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要求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提供办案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得对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协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十)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违反上述责任内容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
1、经限期整治,3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所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2、经限期整治,6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区人_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人_政府(盖章) 企业名称: (盖章)
为明确商品质量管理责任,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格权益,强化经营者的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拟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1、食品经营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证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格落实食品质量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者管理自律制度。
2、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帐,对所购食品的产地、日期、质量检验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对所经营的食品销售情况进行登记。
3、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查验制度,对购进仓储、销售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详细查验商品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失效变质、“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
4、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质量承诺,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建立食品自检和食品退市制度,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积极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5、食品经营者对因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必须依法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 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 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 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 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 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 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二○一六年 月 日
安全是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保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总公司与各餐饮中心负责人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凡,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僦好本职工作
2、学生食堂必额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叉感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3、学生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确保安全。不得采用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
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央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4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炊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自安全的物品。
5、所用餐具用具每无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凡得传染性疫病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6、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 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避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
7、要呆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8食堂禁止使用有色金属制品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日题及时处理。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任何物品发现失盗现象要追究责任并做出赔偿。食堂必须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要索证。
10食堂每餐饭菜必预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至少48小时,以备查验。
11、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不得有抵触情绪
12、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要积极参加各班组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规范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一、管理措施
1、从业人员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要有市防疫站核发的《健康证》。
2、工作时间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要有清毒、照明、通风、防腐、防“四害”、消防、污水排放等设施并投入使用,特别是餐具消毒、保洁。严禁把有毒物带入中心,要有专用容器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并每天清运到垃圾站。
3、采购原料和食品必须定点采购(签定协议),并须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做好验收记录工作。
4、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销售等过程中,要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贮存,防止交叉感染。
5、严格履行与学校的合同条款。
二、责任追究
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对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要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力度,加强治理,不能一味地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要从“讲政治、促稳定、保健康”的高度切实抓好卫生安全工作。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责任事故要坚决予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隐瞒实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出现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视情节进行罚款。(由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仲裁、处理),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备案、经营单位一份。
从业人员签字学校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