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大全(精选31篇)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园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及教师生命安全,特制定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炊事员
1、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2、服从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4、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5、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时要做到: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时不得吸烟,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幼儿餐具及厨具做到一餐一清洗或消毒,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搞好门前卫生,并保持清洁,下班前检查好水、电、煤气、门窗是否关好。
6、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8、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9、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10、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11、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1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注意食品卫生;使用好食堂配备的设施,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上报。
13、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和副食品,虚心听取教师及家长意见,保证主、副食质量,保证幼儿吃的好、吃的饱。
二、餐具、物品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餐具、食具消毒可采用热力消毒的方法: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消毒分钟;物品消毒可采用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浸泡消毒→清水冲洗;
3、掌握正确的消毒液配置和消毒方法,严格按消毒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消毒效果和消毒安全。
4、做好餐具的保洁工作,防止污染。
5、物品消毒:根据不同的类别用消毒夜清洗、擦拭、浸泡。消毒液必须放置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6、对所承担的消毒区域彻底消毒,不留死角。
7、严格遵守消毒规定,如有违约造成不良后果的,幼儿园将追究责任人应有的责任。
三、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3、每样食品使用使用保鲜盒分盒装好,标明餐名、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离岗或调离之日止。
幼儿园负责人:______(签字) 幼儿园:______(盖章)
食堂工作人员:______(签字)
_____幼儿园
___年___月___日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各环节监管,进一步健全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构建长效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坚决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全程监管体制,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东厦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确保食品安全
(一)组织建设。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镇政府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机构办公室。
(二)任务分解。政府辖区各村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日常综合管理和监督管理有记录、有档案,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奖惩。
(三)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和奖罚制度,建立健全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建立督查考核制度,严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提高工作水平。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食安办食品安全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的综合考评。
(四)加大投入。要加大保障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的投入,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切实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有奖举报等各项工作经费和支持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
(一)切实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的系列专项整治,以落实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属地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户、生猪养殖场(户)巡查管理。
(三)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水产药、农药兽药经营企业的情况和底册,镇食安办要做好与村级的监管沟通,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做好监管,有情况及时汇报上级部门,邀请上级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辖区的集贸市场、餐饮业、饭店、食杂店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治。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私宰烂宰和病死猪肉非法交易活动,取缔非法屠宰窝点和经营网络,加强农村屠工的培训,持证上岗,保证农村屠工屠宰的生猪产品只能在当地市场销售,不得跨地区销售。
(五)积极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六)严格做好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杂店、小卖部等单位的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解决。
(七)有镇牵头联合县级有关部门不定时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整治治理。
(八)积极组织村级食品协管员,对本村的食品行业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与他们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
三、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一) 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管格局。镇直各部门、学校要切实加大对青少年村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群众不购、不食不合格类食品,促进群众养成正确的饮食习惯和良好的生活方式,增强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 要多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手机等各类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增强村民、青少年群体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倡导村民、青少年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理念。
四、建立健全基层管理体系,构建食品安全监管。
抓好食品安全监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监管,在镇里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基层监管网络,结合实际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要求,建立“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的工作责任体系,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村级协管员要发挥监督作用,落实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使食品安全监管覆盖整个镇区内各村。
五、完善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
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机制和程序,建立应急系统的检查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各尽其责,在第一时间内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并由镇政府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食安办以及相关部门,并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事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加强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氛围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宣传举报制度,广泛动员全镇力量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舆论氛围。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创建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学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责任状。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3.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4.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及三无食用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安全责任。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7.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8.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超市经营场所不得添置娱乐设施。
10、凡因工作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师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追究超市负责人责任,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超市负责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12、责任时限:X年七月三十日至X年七月三十一日
责任人(签字): 学校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各环节监管,进一步健全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构建长效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坚决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全程监管体制,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东厦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确保食品安全
(一)组织建设。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镇政府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机构办公室。
(二)任务分解。政府辖区各村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日常综合管理和监督管理有记录、有档案,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奖惩。
(三)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和奖罚制度,建立健全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建立督查考核制度,严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提高工作水平。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食安办食品安全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的综合考评。
(四)加大投入。要加大保障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的投入,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切实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有奖举报等各项工作经费和支持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
(一)切实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的系列专项整治,以落实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属地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户、生猪养殖场(户)巡查管理。
(三)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水产药、农药兽药经营企业的情况和底册,镇食安办要做好与村级的监管沟通,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做好监管,有情况及时汇报上级部门,邀请上级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辖区的集贸市场、餐饮业、饭店、食杂店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治。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私宰烂宰和病死猪肉非法交易活动,取缔非法屠宰窝点和经营网络,加强农村屠工的培训,持证上岗,保证农村屠工屠宰的生猪产品只能在当地市场销售,不得跨地区销售。
(五)积极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六)严格做好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杂店、小卖部等单位的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解决。
(七)有镇牵头联合县级有关部门不定时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整治治理。
(八)积极组织村级食品协管员,对本村的食品行业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与他们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
三、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一) 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管格局。镇直各部门、学校要切实加大对青少年村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群众不购、不食不合格类食品,促进群众养成正确的饮食习惯和良好的生活方式,增强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 要多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手机等各类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增强村民、青少年群体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倡导村民、青少年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理念。
四、建立健全基层管理体系,构建食品安全监管。
抓好食品安全监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监管,在镇里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基层监管网络,结合实际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要求,建立“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的工作责任体系,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村级协管员要发挥监督作用,落实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使食品安全监管覆盖整个镇区内各村。
五、完善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
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机制和程序,建立应急系统的检查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各尽其责,在第一时间内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并由镇政府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食安办以及相关部门,并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事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加强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氛围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宣传举报制度,广泛动员全镇力量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食品安全政策和工作部署,领导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配合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健全基层食品监管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二)积极配合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乡和村委会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摸清并掌握食品安全基本情况,落实村委会和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配合职能部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入市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继续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六)配合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与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
(七)继续推进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着力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质量。
(八)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组织和学校、企业的作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及时向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九)完成乡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三、责任考核
(一)各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因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人若有人事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本责任书期限为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强化食品进出口管理。
(五)因制、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六)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要求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提供办案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得对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协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十)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违反上述责任内容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
1、经限期整治,3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所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2、经限期整治,6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人民政府(盖章) 企业名称: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实行首问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为此,乡人民政府决定与各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职责状。
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任务完成(40分)
1、建立健全监管台帐,全面掌握和了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记10分(查资料)。其中动态摸底及报送占4分,每缺一季度扣1分。隐患排查占6分。
2、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记5分。
3、每月28日前及时上报农村聚餐月报表,记10分。
4、定期对乡村厨师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抽查,协助乡食安办落实农村聚餐申报备案、审查指导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记10分。
5、节假日期间做到有人在岗值班,定期报表,及时上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记5分。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各项职责(25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村(社区)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挂帅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明确。记6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2、明确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健全并上墙。记4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3、研究制定村级、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年度总体工作规划与方案,并付诸实施。记5分。(查看相关资料)
4、食品安全工作典型信息全年报送不少于2条。记2分。
5、有定期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以及食品安全全年年终总结。记3分。
6、食安工作经费得到落实,记5分。
三、抓好示范建立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记20分)
1、按照示范建立标准做好开展合格村级建立,部门单位配合乡食安办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立。记10分。
2、全面加大示范建立力度,建立食品安全合格村(社区)、示范企业、超市、门店等。记5分。
3、建立农业产业标准化示范性基地和健康、生态种养殖基地。记5分。
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15分)
1、制定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记2分(查资料)。
2、有永久性宣传栏和固定性宣传标语,记3分(查记录、看现场)。
3、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潜力,促进社会监督水平的提升。记10分(查看资料和现场)。其中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农户、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各计1分。宣传报道本村(社区)、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计2分。组织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参加县食安办举办的培训学习计2分。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县、乡监管部门举办的教育培训计3分。
五、为有效考核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状况,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目标管理,并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城郊乡人民政府(盖章)乡长:
职责单位:(盖章)职责人:
为切实加强我园的食堂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园教职工和在园幼儿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二、食堂采购
食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食品伫存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2、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食品操作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不得吸烟;
2、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3、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4、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6、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7、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8、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五、餐具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高温消毒的方法:
⑴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⑵高温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柜中高温消毒30分钟。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5、经消毒的餐具应当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200g;
3、每样食品使用不锈钢容器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幼儿园:(盖章)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指示精神,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食堂承包人是食堂岗位责任人,食堂门以内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岗位责任人负责。
二、食堂必须讲究卫生,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毒物品,伙房,餐厅,餐具,要定期消毒,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
责任人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
四、学生餐厅,特别是操作重地坚决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食堂责任人负责。防止坏人投毒破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五、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小食品和冷饮等,责任人必须按着《食品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生法办事,出现一切事故全由肇事者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六、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食堂责任人、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实施。
学校负责人:
食堂责任人:
X中学
XX年X月X日
安全是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保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总公司与各餐饮中心负责人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凡,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僦好本职工作
2、学生食堂必额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叉感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3、学生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确保安全。不得采用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
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央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4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炊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自安全的物品。
5、所用餐具用具每无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凡得传染性疫病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6、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 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避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
7、要呆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8食堂禁止使用有色金属制品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日题及时处理。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任何物品发现失盗现象要追究责任并做出赔偿。食堂必须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要索证。
10食堂每餐饭菜必预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至少48小时,以备查验。
11、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不得有抵触情绪
12、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要积极参加各班组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汀泗中学小超市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创建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学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责任状。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3.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4.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及三无食用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安全责任。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7.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8.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超市经营场所不得添置娱乐设施。 10、凡因工作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师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追究超市负责人责任,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超市负责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12、责任时限:
X年XX月XX日
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状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打好食品质量安全攻坚战,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基层,及时将有关企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现将有关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1、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组建乡(镇)、村、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并颁发聘书,搞好培训,落实任务。
3、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和建立食品安全乡(镇)实施方案,全面付诸实施。
4、加大普查力度,对监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一家不漏,按要求严格纳入监管范围。
5、协助县质监局,根据企业的质量安全分级状况,实施不同的的监管方式和巡查次数。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制度是否有效运行,使用添加剂是否贴合有关规定,是否有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和非食用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是否实施了定期检验,不合格产品是否得到了有效处理等。对出现过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6、督促企业签定《公开承诺书》和《质量安全职责书》,并监督其自觉履行。
7、及时上报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不全的企业名单至县质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
8、日常监管工作做到“三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并及时做好各有关企业生产状况的月报、季报、年报。
9、配合县质监局,加强对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协管员素质,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10、如工作不到位、任务未完成,愿理解组织处理。
县人民政府(盖章)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县政府领导(签名)职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学生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生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简介:
姓名(签名):性别年龄:年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二、签定原因:由于近期学校各类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不断发生,为了进一步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和家长签订如下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责任:
1、班主任、家长要对学生进行校内外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食用发霉、变质、过期和三无商食。
2、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程、班会、队会等多种渠道对学生进行宣传如何识别发霉、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3、家长尽量不要给学生买零食的钱,防止学生自己购买不合格食品或发霉、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4、如果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家长不严格尽责,造成学生食用了不安全食品而发生类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的,家长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学校教育不当或教师未进行教育的,学校要追究教师责任。
5、本责任书至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8月30日。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县教育局(盖章)责任单位: (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文家街道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切实提高认识,打消侥幸心理,认真抓好食堂管理
1.要本着对自己职业前途、政治生命负责,对师生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聚集师生多,饮食卫生是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群体性事故。
2.要常怀警惧之心,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学习培训、案例警示等有效方式,切实提高有关干部、职工的基本素质,彻底消除侥幸心理,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尽职尽责,关注细节,严格规范,完善程序,确保不出事。
二、把好“五关”,确保不出责任事故
一是依法经营关。学校伙房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持证上岗。没有证的一律不准上岗;有证的要看证件是否有效,已经过期失效的抓紧补办。
二是索证索票关。就是要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凡是食堂内所需的每一种商品,都要有对应的票证。
三是进货关。所进食品的厂商、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有一项不合格也不能进。特别是预包装食品,散装食用油、肉类更要加倍注意。进货要看有没霉烂、变质,尽量不进、不吃青豆、芸豆等易出问题的菜。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流入食堂。
四是存放关。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清理变质、霉变、过期食品和原料。库房环境要整洁,通风通气除霉。防鼠、防尘、防投毒措施要确保有效。
五是加工关。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要煮熟、炸透。饭菜做好存放时要生熟容器分开,要有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
餐具消毒提倡蒸汽清毒,要定期、彻底。饭菜留样要及时、规范、足量,专柜存放,提倡使用保鲜盒,名称、时间、责任人等标志要清楚。
三、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一是要建立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要建立伙管人员、操作工人的每周例会、日常学习培训制度。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到校辅导,提倡以自我培训为主。主要学习有关食品卫生政策法规、食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等专业知识技能。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提升思想境界,自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二是建立食堂管理目标制度。对照规范,每日组织巡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第二天对头一天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的针对性检查,发现一个改一个,周而复始,直到改的干净,彻底为止。各学校(园)要尽快建立日检、周汇总、月汇报的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按事故前置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建立干部、教师陪餐制度。各学校(园)每天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与学生一起就餐,值周和值班教师必须与学生一起就餐。学校校长每周至少与学生一起吃一顿饭。干部、教师到校就餐时,必须与学生吃一样的饭菜、喝一样的水。
四是要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校长(园长)与分管校长,分管校长与后勤或总务主任、伙管员,伙管员与伙房工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揽功诿过现象的发生。
学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办、学校(幼儿园)各执一份。
签名: 签名:
(盖章)
X年3月16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巡查组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责任,真正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使监管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任、有任务、有压力。为此,所长与各巡查组长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巡查组长为片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巡查组的责任区以本所食品安全监管示意图为准,各自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责任区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与经营户签定《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
二、各巡查组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四制”,严格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并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和“一票通”凭证按规定要求使用等。
三、巡查组对辖区食品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 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是否建立健全了供货商档案,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一票通”,是否自觉履行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
(三) 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 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 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 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巡查组应当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市场经营下列食品:
(一) 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二)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三) 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五) 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 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八) 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九)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巡查组对工商分局以及本所转办、交办的食品案件,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六、巡查组长对所长负责,巡查组内的巡查人员负责各自监管联络点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对巡查组长负责。
七、对辖区内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巡查组在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者造成重大危害或构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巡查组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所 长: 片区责任人:
片区责任人:
二0X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
四、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五、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制售食品的行为。
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七、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实施率达100%。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于XX年5月底前向食品药监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的监督信息公示栏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九、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二、应当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2小时内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三、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一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 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 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 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 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 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 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二○一六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按照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镇政府明确各村、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保障到位,运转正常,分级建立责任制度。
二、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按照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国家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住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认真做好重要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和保障。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做好民间厨师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登记备案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网;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逐步形成食品安全共防共治格局。
六、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各单位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每半年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对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生较大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七、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立状双方各执一份。
马陵山镇人民政府 村、部门、单位
甲方:广州市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患于未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起止时间:__年 月 日至__年8月20日,到期自然终止。
二、供应商要求:
1、凡是给学校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2、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供应商不能提供非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两联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责任追究
1、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第二条之规定者, 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执行细则,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四、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甲方:广州市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
乙方: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镇政府与各村(居)、各部门签订20__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三、量化考核。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四、奖惩。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广安区观阁镇政府(章) 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
20__年二月二十日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学校与各班签定此食品安全责任书。
各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该班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的采买工作由专人负责。学校伙房购买粮油、调料等食品必须到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并注意食品的保质期,不购买过期的食品。且购物要索要发票。购买蔬菜有收据。没有购买无法追溯来源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2、学校强对学校伙房的管理。学校的伙房做到洁净、物品摆放有序。每周对伙房消毒一次。伙房预防火灾,要配备一具灭火器
3、学校伙房的食品加工一定要符合相关要求:不购买熟食成品;不允许食用剩菜、剩饭;生疏面板要分开使用。
4、学校做饭的教师必须是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要定期对做饭的教师进行体检。学校的做饭教师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规定的服装——戴帽子、白大褂。
5、学校伙房的厨具要符合相关的卫生及安全要求。
6、要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随便在校外的小摊上购买零食;要求学生不要在学校吃零食。
校长签字:
甲方:*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县有关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要求,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供应商责任:
1、凡是给学校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2、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产品(质量或数量)进行供货,供应商不得提供非学校确定的产品(质量或数量)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等。
4、供应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5、供货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提供食品,不得延迟或以任何理由不供货、少供货,延误学校食堂正常运转,初次予以警告,再次解除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6、学校享有选择供货商的权力,供货商无权干涉学校的选择权。
二、责任追究:
1、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之规定者,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执行细则,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三、责任书起止时间:20 *年**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到期自然终止。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安徽大学后勤管理处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规范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稳定价格意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对食品卫生工作和价格稳定重视不够,出现较大问题的部门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学校食品的卫生安全、价格稳定工作落实情况及今后的工作安排。
2、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安徽大学学生餐饮服务规范》,《学生基本大伙价格体系监管细则》对安徽大学所有学生食堂(含江淮学院)进行食品卫生安全、价格稳定的检查、监督。
3、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责成整改,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
二、乙方职责
1、制定本部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在学校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2 、大伙价格严格按照《学生基本大伙价格体系监管细则》中的标准执行。
3、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市防疫站核发的《健康证》。
4、工作时间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带工作帽、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要有清毒、照明、通风、防腐、防“四 害”、消防、污水排放等设施并投入使用,特别是餐具消毒、保洁。严禁把有毒物带入中心,要有专用容器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并每天清运到指定垃圾站。
5、采购原料和食品必须符合“优质价廉”、营养卫生的原则,肉禽、蛋、米、面、油等要到合法的供应商定点采购,并须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做好验收记录工作。
6、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销售等过程中,要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贮存,防止交叉感染。
7、所有学生食堂不得销售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三、责任追究
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价格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价格稳定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对食品卫生、价格稳定工作要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力度,加强治理,不能一味地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要从“讲政治、促稳定、保健康”的高度切实抓好卫生安全工作。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责任事故要坚决予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隐瞒实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出现事故的经营单位及责任人视情节进行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备案、经营单位一份。
甲方:安徽大学后勤管理处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食品安全责任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户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乙方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甲方书面报告,服从甲方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乙方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甲方销毁处理。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乙方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为切实监管各餐饮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地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现与各村村委会签订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考核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至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将食品安全纳入本村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检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隐患及时向镇政府
3、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等知识的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4、加强初级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配合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和各环节的监管工作。经过专项整治,排除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5、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时,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镇政府布置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责任考核
镇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人民政府、各村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镇(盖章): 村(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食 品 安 全 责 任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小组”由总经理 任组长,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经理(店长)任组员。
职责分工: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副组长陈总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现场管理部、采购部、营运部、各部门(店)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各部门(店)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二、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严禁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坚决不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严禁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7.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8.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9.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10.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1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将抗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2.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货发票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13.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14.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配合执法部门调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处理。
1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义务。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X年XX月XX日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