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级人员消防目标责任书

消防主要包括火灾现场的人员救援,重要设施设备、文物的抢救,重要财产的安全保卫与抢救,扑灭火灾等。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公司各级人员消防目标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公司各级人员消防目标责任书1

为了切实做好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车间主管要自觉接受公司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对车间全体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保证本公司全体人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三、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消防管理范围及责任划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公司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个人,同时各部门车间要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2、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3、办公室与宿舍禁止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快、酒精炉、煤油炉等灶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4、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必需的临时线要随用随拆,以防火灾;

6、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严格按照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严格遵守公司消防设施的制度管理

1、公司在车间各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时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有效。

2、维护好本公司内部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箱、消火栓、箱、水袋、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门标志)等。

3、定时检查消防器材及逃生标志等,保证灭火器材无丢失和非正常损坏的状况。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车间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保留一份。

责任部门:

部门领导:

公司领导:

公司各级人员消防目标责任书2

根据我厂生产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落实”的原则,为进一步搞好消防安全工作,预 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厂生产顺利进行,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各车间要建立以生产岗位为中心、要害部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本车间主任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度,与生产班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死角。

二、加强内部消防队伍建设,针对本车间的工作特点,对职工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建立车间义务消防队,并做到定期培训演练,使其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车间、仓库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各类灭火器材、设施要布局合理,随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四、加强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储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要分类储存,并做到定期检查。

五、车间责任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应安排专人负责防火巡查,并做好防火巡查记录,每日工作结束时进行现场清理,发现导致火灾的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并加以排除,以保证安全生产。

六、车间、仓库要保护好防火标志,工作时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阻塞,上锁。

橡胶厂保卫科负责人(章)

公司各级人员消防目标责任书3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更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工伤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机构与领导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上或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的企业,要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下或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一年至少要召开四次以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监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元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宣传教育与日常管理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逐步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新入厂的职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实施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全面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三、制度建设和硬件要求

(一)安全条件:

1、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2、车间、员工宿舍按规范设置安全出口,100平方米以上工厂或职工超过10人作业的必须设置两个疏散通道;

3、按规定安装通风、通气、排毒设施;

4、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5、特种设备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使用证;

6、升降机、行车架等危险性作业场所及设施和员工宿舍设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7、电镀、加油站、危化品等行业的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重点监控;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三同时”审查;

9、高危行业必须实施安全评价认定。

(二)现场管理:

1、生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员工尊章守则;

3、车间、仓库整洁,物资堆放有序,危险物品管理规范,劳动环境优良;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规模较小,厂房陈旧或租用民房作厂房和临时搭建厂房的企业单位,存在生产环境差,安全用电不规范等,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自我落实整改;

6、含有粉尘、毒物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做好环境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事故控制与奖惩措施

(一)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得超过单位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二。

(二)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的事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来处理。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特大安全和火灾事故,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年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与个人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责任期限

即:20__年月日至20__年__月31日,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主管单位:企业(单位):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__年 月 日

公司各级人员消防目标责任书4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司各级人员消防目标责任书5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部门签字: 公司签字:

日期: 日期:

责任人:责任人:

职务:职务:



公司各级人员消防目标责任书相关文章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