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践行防火目标,要树立和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防火措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防火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防火责任书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进全乡消防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唐县”提供消防安全保障,中心校与各校签订2016年消防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 、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2016年综合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逐级签订责任状,认真组织考核验收,落实奖惩措施。
二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按时参加局、中心校消防安全会议,遵守会议制度,执行会议决议。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不予批准。所属学校发生火灾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作出组织处理。
三 、推进本系统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照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138-201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组织所属各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四、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活动。每季组织开展一次学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所属各学校开展一次内部火灾隐患自查,确保本系统不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
五、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年内组织本系统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参加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年内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内部消防安全培训、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站和消防教育馆。
年终乡中心校将对本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黄石口乡中心学校 黄石口乡___学校
校长___ 法 人___
2016年 3 月
有关防火责任书2
为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商铺经营者的安全防火防盗责任,防止火灾事故、盗窃案件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商铺经营者需签署商铺防火防盗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作为商铺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依法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火防盗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物业管理企业的统一管理。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防火防盗意识和自防、自救、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五会”、“三熟悉”,即: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和逃生器材,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熟悉商铺及周围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熟悉商铺灭火器材的数量、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熟悉商铺的安全出口和逃生路线。
三、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中心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非火警情况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不损坏铺内任何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可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不能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不能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严禁超负荷用电。
六、严格遵守物业管理企业装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七、需要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时,事先应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八、火灾发生后,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及宣传力度,强化全员的防盗意识。
十二、妥善保管好个人、商铺财产,店铺内切忌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每天营业结束后,关实关严商铺门窗。
十三、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门窗加装防护栏,有条件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十四、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措施不利造成的责任事故,由责任方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商铺经营人签章:
日期:
有关防火责任书3
为确保冬季、元旦和春节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特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消防安全责任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工作,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责任制度的落实,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负责日常的防火工作。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职责。
(三)严格对化学危险物品、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四)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同时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针对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对新职工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
(六)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七)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应有的使用效果。
(八)加强防火值班、巡逻制度。值班巡逻人员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问题。
(九)建立防火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十)房屋、场地的出租单位和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与有关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按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
二、法律责任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规、规章除对直接责任人处罚外,给法定代表人以处罚。
(一)不制定或者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
(二)违反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
(三)违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定的;
(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五)对职工不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的;
(六)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修不善,影响使用的;
(七)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
(八)有其它严重违反消防法规、规章行为的;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由签字单位与消防大队存档备查。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单位法人(盖章): 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年 月 日
有关防火责任书4
为切实做好春季安全防火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县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状:
1、各村成立安全防火组织,组长由村党总支书记担任,连长为联络人。每个村(含参貂场)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的扑火队20人和群众扑火队30人,并准备好车辆、工具等应急物资,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各村屯的生活用火必须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各屯都要设防火旗,以旗为令。在五级风以上天气一律停止取暖、做饭等生活用火,各村屯火警电话齐全。
3、所有输电线路都必须按照供电规程规定架设,严禁私拉乱接,不准混线和破损漏电,不准超负荷供电。
4、各户的柴草都要统一规划,按防火规定堆放,不准随意乱放,严禁靠近房屋、仓库和烟囱。
5、管护好本辖区内的呆、傻等特殊人员,坚决制止其***、放火现象发生。
6、各村要严格管控农田放荒现象,防止火灾发生。
7、教育群众做到风大不烧火、倒灰不带火、小孩不***、野外不吸烟、上山不带火。
8、达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乡、村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查处。
9、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10、靠近林区的幸福村、阁山村、东兴村、长山村和参貂场等,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严格遵守“六烧六不烧”等相关规定。
11、严格遵守有关防火方面的其它规定。
12、不认真履职尽责,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乡、村各执一份。
立状单位:长山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2015年3月18日
有关防火责任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张家口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张家口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与各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如下:
一、控制目标
(一)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二)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三)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防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街村书记、主任一把手是辖区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领导组织,明确专人主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制度。一要完善村长责任制。各村要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与有关人员签订责任状,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形成由上至下,贯穿有力的责任体系。二要完善护林员管护责任制(责任区)。村要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
抓好对护林员的责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三要完善对特殊人群监护责任制。少年儿童和智力不健全人员是森林防火的重点监管对象,村要全面落实对重点人群的监管责任人,签订监管责任状,同时坟主、园主、牧主也是管理的重点对象,村也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奖惩制度,避免因管控不到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做好现有森林防火器具等基础设施管护和维修。加大防火宣传资金投入,要有专项的森林草原防火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四、加强防火宣传
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防火期村广播每天不少于两次讲防火。各街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街头、路口、道路两旁刷写永久性防火标语和防火警示语,在重点区域,片林较为集中的地方建立不少于5块防火标语或宣传碑。给学生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向每个农户发一份防火明白纸,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配足护林员。每个护林员要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责任。二要设置巡逻队。每个村至少要有一支防火巡逻队,防火期内,每天开展巡逻检查,各村要边巡逻,边宣传。三重点街
村要组建扑火队。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每支队伍要制定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六、加强火源管理
建立健全野外用火管理制度,确需生产用火的,严格用火审批。进入防火期,村要认真开展五清活动(清地边、清坟边、清园边、清村边、清隔离带可燃物) 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国家重大活动、清明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重点地段(重点林区、道路周边等)、重点人员(儿童、智障人员、牧主)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受教育,对肇事者依据《怀来县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七、做好火灾扑救和防火值班工作
制定并完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培训,准备一定的扑火工具。发生火情后, 村主要领导必须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同时逐级上报,周边街村对发生火情街村要做好扑救增援工作。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用老、弱、病、妇、痴呆人员和未成年儿童,扑救森林火灾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对火情的发生要按时逐级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虚报。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防火期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到值班有记录、交-班有签字,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漏岗、脱岗,保证通讯畅通。
八、 严格责任追究和处罚
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未履行职责及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以致发生森林火情的,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张家口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年终考核时,对未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控制目标的街村,实行一票否决。除罚款和追究法律责任外,县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九、责任期限
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立状单位(盖章):沙城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
签状单位(盖章) 村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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