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精选30篇)
1、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作,从而圆满完成采购任务,满足公司各部门对采购业务的要求,以此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材料采购的业务人员,只要涉及材料采购业务活动的,便视为材料采购业务人员。
3、定义(或相关说明)
为了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明确业务人员在采购工作中的责任,约束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司采购工作的正当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及客户利益,公司采购程序得以严格执行,要求集团采购系统各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所制定之条款。
4、管理规定
4.1业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守职业道德和岗位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
4.2业务人员应当熟悉采购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业务人员应当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材料、采购方式及影响采购工作的作业流程上及其他的相关业务知识;业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相关的培训活动。
4.3业务人员应当熟悉和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与前景;熟悉公司内部、各分公司以及各项工地等的运作情况。
4.4业务人员应当节省采购开销,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投入采购工作,主动开拓材料市场。
4.5业务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真正做到货比多家(起码三家),严格履行'材料单价对比表'制度。
4.6业务人员应当坚持适质、适量、即使和全面的采购原则。
4.7业务人员应努力促进材料供应商或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平等竞争,在交易中采用和坚持良好的商业准则。
4.8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杜绝相互推委责任的现象。
4.9业务人员应尊重同事的善意忠告和建议,表现出为采购职业一份力量的愿望。
4.9.1业务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取长补短。
4.9.2业务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和指挥。
4.10业务人员应敬业乐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4.10.1业务人员应长期保持整洁、和蔼、亲切的形象。
4.11业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利益,保证自己的行为不损害公司利益。
4.12业务人员应城市信用、严密谨慎、认真负责。
4.13业务人员应当不带个人偏见,在考虑全部因素的基础上,从提供最佳价值的供应商处采购。
4.14业务人员应尊重市场公平竞争,规避一切可能危害商业交易的公平性的利益冲突。
4.15业务人员应当诚恳地对待供应商和潜在的供应商,以及其他与自己有商业来往的对象。
4.16业务人员应当严厉拒绝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赠礼。
4.17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制度。
4.17.1业务人员不得疏怠履行职务,推卸或逃避工作责任。
4.17.2业务人员不得虚报工作成绩,怠瞒工作问题。
4.18业务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经济权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价格,杜撰虚假理由瞒骗公司。
4.19业务人员不得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
4.19.1业务人员不得在其他存在可能存在业务来往的单位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有厉害管理的经营活动。
4.20业务人员必须城市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不得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业务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公司利益。
4.21业务人员必须连接自律、秉公办事。不得私自接受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请客、送礼以及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材料采购活动的各种接待和宴请。
4.22业务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得将公款公物用与私人开支或使用;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业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公司财务。
4.23业务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必须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不得挥霍公司财产。
4.24业务人员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务。
4.25公司鼓励业务人员不断开拓和创新,激励积极进去和改革者。保障业务人员的饿正常工作秩序。
5、监督与实施
5.1公司对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业务人员给予奖励。
5.2公司对具保违反岗位纪律与廉正制度的采购经查证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
5.3对违反本管理制度,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或变相收受回扣和贿赂的业务人员,公司根据清洁轻重给予同胞批评、记过、减薪、降职和开除的处分。
5.4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法供应商,公司采取终止贸易合作的单方措施,并对公司的损失保留追究业务人员和供应商连带责任的法律权利。
6、附则
本制度以集团公司行为规范为准则,根据实际运作情况而不断作修改完善,以加强对采购的管理。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负责人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经营性物品采购,(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采购部负责采购物品,非经营性物品采购, 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
每月25日前,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
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请购单》 2、《采购询价记录表》
1.0 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兼顾效率及成本,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物资按时、按质、按量交付使用的前提下,降低风险,减少交易成本,保持并保证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物资的采购管理。
2.0 采购职能部门划分
2.1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申购单》的申报及物资质量的把关。
2.2采购部门:负责物资具体的采购以及采购资料的管理。
2.3仓库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物资的数量、外观质量的验收。
2.4财务部门:负责采购货款的支付结算。
2.5总经理:负责权限内的采购、货款的审批和超出权限范围的审核,以及采购的监督。
2.6集团采购部:对采购的监督和检查。
3.0 采购管理
3.1采购物资分类
3.1.1a类物资:办公用品类物资。为满足公司正常办公而所需的it设备、备件、网络设备及备件、开发工具、软件产品、::计算机外设与耗材及其维护服务;公司用车辆、家具、办公设备、办公文具、办公耗材、印刷类产品、礼品、财产保险、场地修饰、设施维护以及其它行政类物资及服务。
3.1.2b类物资:工程水电类物资。为满足各小区物业维护而需要的各种水电配件、土建施工常用品。
3.1.3c类物资:清洁绿化类。包括小区清洁所需常用设备、工具、消耗品;小区绿化所需的设备、工具、消耗品、补种的花草、树木以及维护。
3.1.4d类物资:劳保类物资。包括办公室、保安、绿化、工程、清洁等全集职工的工服及劳动保护用品。
3.1.5e类物资:固定资产类物资。会同集团采购部统一采购。凡本制度定义范畴内的采购物资类型,均按照本制度执行。未包括物资管理应参照本制度逐步统一集中管理。
3.2购方式
3.2.1计划采购:各部门根据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工作计划于每月25日编制申购计划,并填写《申购单》报主管经理、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如超出审批权限,上报集团审批。
3.2.2紧急采购:采购人员得到总经理口头允许,可以先行采购,而后补办《申购单》手续。
3.3采购流程
申请人填写《申购单》--主管审核--区域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采购人员按计划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和仓库验收接受--采购人员办理财务等相关手续并登记管理。
3.4采购审批权限
3.4.1为提高工作效率,采购在20__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权后,可进行采购;
3.4.2采购在20__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审批,方可进行采购。
3.5采购价格管理
3.5.1采用货比三家的方法:由采购人员与使用人员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向几家供应商发放询价表,进行比价、议价到最后定价,并做好询价、定价表的'管理。
3.5.2由集团采购部提供价格参考表,再进行市场询价、定价。
3.6采购实施
3.6.1采购人员根据审批的《申购单》,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询价、定价后,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3.6.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物资,与有关厂家、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保证质量以及合理的价格供应。
3.6.3与集团采购部保持信息共享,做好物资采购保障工作。
3.6.4原则上采购人员应寻找至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各方面的比较后再确定最终供应商。
3.7采购货款的支付与报销
3.7.1采购人员报销时,必须具备正式发票、手续齐备的《申购单》、送货单、仓库的《入库单》。
3.7.2由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确认、主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结算工作。
3.8采购协议和合同以及各种采购资料的管理
3.8.1长期供应商。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都要与公司签订供货协议(合同),以确保其供应物资的质量、规格以及价格的合理性。
3.8.2临时供应商。要求与其达成口头协议,保证物资质量、规格以及价格的合理性。
3.8.3表格管理。规范各种表格,做好各种表格的管理
4.0 供应商管理
4.1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原始询价表的管理,以及对供应商定期评价,包括产品质量、价格、送货时间观念等各项评价。
4.2不达标的供应商。及时调整,减少对公司的损失。
5.0 采购的监督和检查
5.1采购人员每月5日向集团采购部上报《月度采购报告》,每年1月20日向集团采购部上报《年度采购报告》。
6.0 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6.1本规范适用于采购人员及公司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人员(以下统称为采购人员)。
6.2采购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己任,不允许向供应商索要礼品或接受礼品,以及私自收受其它个人利益,一经发现,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予以辞退。
6.3采购人员只有在合理的工作原因情况下,经主管经理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的邀请。
6.4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前往参观公司、观摩产品展示公开商务活动。
6.5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对于供应商方面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到有礼有节,公平对待,不允许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态度。
6.6采购人员在与供应商的谈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
6.7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包括必要时对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解聘,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7.0 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 适用范围
1. 本《办法》适应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商品采购。
2. 单项采购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司规定的限额标准(一次性采购20xx元,单件采购1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上报采购部审批。
3. 低于限额标准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及管理办法,遵照财务借款与报销办法执行。
二、 组织机构与管理
采购部是为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及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 组织由公司拨款的大型采购活动;
3. 受各公司的委托,代其组织采购事宜;
4. 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
5. 拟定公司采购政策;
6. 管理和监督公司采购活动;
7. 审批管理进入采购名单的供应商资格;
8. 审批取得公司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9. 拟定并调整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
三、采购方式管理
公司采购方式主要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议标和单一来源。
1.凡纳入公司采购计划资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标。
2.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公开招标时间长、费用高,不能达到节约的目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货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3)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的时间才能完成或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4)有特别要求的。
4.采购的货物符合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弹性较小,售后服务好,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询价议标采购。
5. 下列情况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2)因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等一致性和兼容性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四、 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1.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包括下列主要步骤:
(1)编制公司采购预算;
(2)编制并批复公司采购计划;
(3)确定采购方式;
(4)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
(5)验收;
(6)结算。
2. 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按以下要求报送:
(1) 采购计划的报送。
各品牌经理报送采购计划时,填报《采购计划表》(以下统称《计划表》),本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采购部一份。采购部对《计划表》进行审查,财务中心把关,并于2日内将审查意见(附《计划表》)送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报送的月份执行计划,应是本月已经确定要购置且采购资金已经落实的项目,按规定应办理审批的采购项目,应办理审批手续。
(3)没有审批手续,不能下达采购月份执行计划。
3.采购部要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对采购清单审核无误后,确定具体采购方式。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部按要求统一进行采购。
4.合同内容一经确定,采购单位应将合同草案的有关文件报采购部。采购部收到合同草案经财务中心审批后,方可签订合同。
5.购合同订立后3日内,采购部应将合同副本报财务中心备案。
6.采购部应对合同履行时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的,采购单位应将变更或终止的理由及时书面上报采购部。
8.资金划拨程序:
(1)供应商供货完毕,采购部填报《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以下统称《申请书》),持《申请书》、《质量验收报告》和合同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文件副本,向财务中心提出资金支付申请。财务中心的主管领导,根据合同、《验收单》和《申请书》等必要的结算手续,审核无误后,按公司《财务支款及报销办法》支付款项。
(2) 应急采购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由采购单位先行采购,但应在采购活动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
五、 监督管理
1. 采购部应当加强对公司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是:
(1)采购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的采购行为;
(2)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有关采购文件是否按规定报采购部备案;
(4)采购执行机构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采购任务;
(5)采购合同的履行和采购资金支付情况;
(6)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2. 采购部和财务中心共同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所有合同应通过财务中心核准。
采购单位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对物资采购部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负全面责任;
1.1.3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落实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和制度;
1.1.4 按照规范组织采购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保用品在采购时必须获取国家认定的“三证”;
1.1.5 正确执行公司制定的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部门要求,及时采购和发放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性能标准的劳保用品,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1.1.6 凡采购的各种部件和物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环保要求和有关标准,在搬运过程中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措施,防止发生安全和污染事故;
1.1.7 加强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并确保其人身安全;
1.1.8 负责对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1.1.9 凡采购国外产品、设备、材料、配套等必须考察其安全性能,安全环保指标,必须确保采购项目的安全资料、安全环保设施装置附件齐全、有效,否则不准采购;
1.1.10 凡采购化学品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外来人员来公司考察、参观等,要及时对来访人员进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以确保其在我公司内活动期间的安全,并要求其遵守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一)公司供应领导小组负责
1、审议批准《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2、审议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事项。
(二)总经理负责
1、采购合同的批准、签订。
2、《物资采购审批表》的批准。
3、采购付款的批准。
(三)生产副经理负责
1、A、B、C类物资需求(采购)的.批准。
2、公司首次更新或首次采用的生产各类采购物资的技术性能的确定、批准,及其《采购物资推荐厂家审批表》的批准。
(四)经营副经理负责
1、《物资采购审批表》的审核。
2、长期物资供应厂家的选定。
3、物资招标工作的组织。
(五)总会计师负责
采购付款的审核。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
采购合同的审查。
(七)供应部负责
1、负责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2、负责采购A、B、C类采购物资。
(八)生产部、设备部负责
1、A、B、C类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审核。
2、A、B、C类采购物资的入库检验或验证。
(九)各二级单位负责
1、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
2、参加物资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采购工作相关事宜。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控部采购人员的采购及各部门的请购。
3.职责
物控部是《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4.规定
4.1物资采购计划管理
4.1.1办公用品由管理部采购后及时到仓库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
4.1.2生产部用所有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等均由物控部统一采购。
4.1.3各部门的采购物资均要填写购物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审核,报物控部门,物控部根据申请单制定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4.1.4生产用原辅材料由仓库根据每批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表,结合库存情况及时编制采购申请单,并限定采购期限;物控部根据采购申请单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经理审核,实施采购。
4.1.5物控部根据销售部下达评审后的订单,由物流专员制定《订单备料计划清单》,交仓库主管、物控部副总签字确认后,进行分项材料编制采购订单,经物控部副总签字后传真至供应商,并负责物资材料到货进度联系,实施订购跟单。
4.1.6当合格供方处无货而生产急用,物控部需填写特别采用申请表,组织各部门进行会议评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采;生产部在使用过程中需同其它产品分开进行标识、记录;品控部跟踪其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验证。
4.2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
4.2.1物控部根据质量体系的有关规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审和管理,制定供应商档案。
4.2.2物控部在采购时应展开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采购。
4.2.3采购询价获准后,采购员立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及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过合同专员审核并由物控部经理以上领导实施批准。
4.2.4买卖合同签字生效后,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商按时发货。收到托运单据或提货凭单后,立即前往提货点,按提货程序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验收。
4.3物资的验收与入库
4.3.1供应商送货上门
4.3.1.1供应商送货到我公司,凭《送货单》到物控部物流专员处开具《产品收货通知单》,由物流专员通知仓库到货,同时通知品控部到现场来料验验,若需印刷车间、烫金模切车间配套实施上机模拟试验的纸张、油墨、电化铝等材料通知生产部经理试验,试验结论需生产部经理、品控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合格后,品控部方可开具《产品合格证》,仓库凭《产品合格证》、《产品收货通知单》、《送货单》、《采购订单》由仓库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仓库主管在《产品收货通知单》上注明实收合格物料数量并签字。
4.3.1.2对不合格品仓库拒收。仓库根据品控部出具的《不合格清单》将退货物资数量、规格、价格编制退货物资清单报物控部,由物控部与供方联系,经双方确认,我司实施退货处理;不合格的程序仓库拒收,仓库收货需检查有无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手续不全不得办理入库。
4.3.2我公司自已提货
4.3.2.1我公司到供应商单位处提货,首先由采购人员对接收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并对物料质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在《采购收料通知单》上注明初验合格物料实收数量并签字。《采购收料通知单》(绿联)由供应商留存。
4.3.2.2物料运回我公司后,由来料检验员进行最终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作为退货处理,《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由仓库留存、黄联由财务留存,仓库保管员在物流系统制作《外购入库单》,同时仓库主管对《外购入库单》进行审核并打印随同《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一起送物控部。
4.4物资付款结算
4.4.1物控部每月做好付款申请,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由物控部物流专员跟踪报批,需有六凭证(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入库单、发票)上并有规定的仓库管理人员签字,再报物控部经理签字确认报财务部票据审核,总经理批准,最后送老板核准后,财务部方可进行财务入帐处理。
4.4.2若货物有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在采供双方确认后,如果供应商未开具发票,由物控部负责将不合格品退给供应商。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未做财务处理,由物控部负责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原发票开具的数量扣除使用过程中不合格数量重新开具发票给我公司。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财务已入帐的情况下,由我公司财务部在当地税务机关开具《退货或折让证明单》,供应商收到《退货或折让证明单》,根据退货物资的数量、价款向我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5.相关记录
5.1采购申请单
5.2采购计划单
5.3采购收料通知单
一、单位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统一在采购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采购办公用品坚持必需适用和质优价廉的'原则,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透明。
三、凡需采购物品,必须填写《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和所长同意后方可购买。
四、所有采购物品必须到财务科办理入库手续,财务科凭审批后的《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申请表》办理入库,并保存该申请表,以备后查。
五、采购物品要有计划,定期集中购买。
六、办公用品每月下旬计划采购,领取,其他时间不予审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用,报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领取。
七、办公用品在有关工作职责范围内使用,由专人负责,使用人员有义务进行保养和管理,有责任保护其安全,发现损坏和丢失要及时报告,系人为损坏或因失职丢失的,照价赔偿。
八、办公用品的报废、报损与让售,均要经过有关人员鉴定、核实,并报领导同意,比较重要的办公用品要经领导集体研究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办公用品处理所得收入一律上交财务,科室不得自行支配。
九、办公用品不得随意搬迁,遇人事变动,做好移交,如需调配,须经领导同意予以配置,并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如发现不经领导同意擅自挪用办公用品者,责令退回原处,并给予通报批评。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供货日期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也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估计单价和金额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价制度》,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公司主要采购物资必须保证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道”的备选供货商。
3、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供货商、供货价格有疑义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在召开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并由会议做出决定。
4、凡采购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5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由招标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5、若厂商报价的采购物资规格与《物资采购审批表》所列的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列出资料在《物资采购审批表》上,经主管审核后,物资需求使用单位或物资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6、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物资主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采购部门必须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类物资主管部门要对所有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验证方式方法进行规范和明确。
4、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需求单位使用情况由营销科办理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科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物资主管部门和物资使用单位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物资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6)售后服务
对于采购物资,供应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物资供应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1.1.3 负责组织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按安全要求组织入库;
1.1.4 负责组织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性能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2 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1.2.1 负责公司零部件及产品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负责;
1.2.2 负责制定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仪器、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1.2.3 对产品试车或进行中检查时,必须按安全环保措施规定认真执行,检查其能否满足安全、环保的需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2.4 负责将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以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安全可靠性;
1.2.5 对产品的零件、购件、工具仪器、仪表等进行检验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有效措施;
1.2.6 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符合安全要求;
1.2.7 成品出公司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大、中产品起吊、运输要有清晰标记和安全防护;
1.2.8 负责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
1.3 质量部部长安全职责
1.3.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制度;
1.3.2 在编制特殊检验工艺方案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3 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检验条件变化时,应编制安全技术操作程序或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
1.3.4 负责安全技术、安全设备、仪表的技术鉴定;
1.3.5 加强对有毒化学试剂的管理和安全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二章物资采购组织形式
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政府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学校集中采购。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第十条单位自行采购。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学校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或者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并经学校批准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单位自行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各单位自行采购范围的物品,也可以委托资产后勤处采购。
第三章学校集中采购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对各项目所确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十二条学校集中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竞争性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
(四)询价;
(五)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学校物资采购招标、谈判与询价小组由资产后勤处、监察处、申购单位及相关专家等组成。
第十四条国家明文规定的招标范围内产品,单台或批量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的国内物资,单台或批量超过40万元人民币(含)的进口物资,均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其他的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
各种采购方式均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符合招标采购范围,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采购的,申购单位可向资产后勤处提出申请,经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采用下列采购方式。
(一)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并有下列情况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由资产后勤处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组织相关人员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
1.招标公告发布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的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功;
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
3.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不能实现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具有标准价格或价格弹性不大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现货;或者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小组由申购单位、资产后勤处及相关人员组成,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并让其报价。
(三)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有下列情况的单台或批量采购的物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遵循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1.招标失败;
2.采购标的来源单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3.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4.重复合同;
5.设计竞赛;
6.紧急需求的采购;
7.属于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8.预先已说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采购的;
9.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申购与审批
第十六条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组织的采购,各单位在采购前均需认真填写《厦门大学货物申购清单》(可自行采购的材料除外),贵重仪器设备采购须附《厦门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学校集中采购的申购单报送资产后勤处作为执行购置计划的依据。属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如需申请自行采购,必须填写申购单并附自行采购说明,经资产后勤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属自行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申购单作为固定资产登帐及财务报销凭证。
第十七条在执行采购过程中,购置计划若有重大修改,需重新办理报批与申购手续。
第十八条凡属政府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督类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物资购置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采购合同
第十九条学校采购的所有物资必须签订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
第二十条资产后勤处是学校授权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集中采购合同的审查、签订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各单位自行采购的仪器设备,由各单位负责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三、采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方式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
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
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
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3、货到后分期付款;
4、货到延期付款;
5、以上方式的结合。
四、采购计划请购和实施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五、质量验证与检验。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六、物资验收入库结算程序。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七、规定要求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六)售后服务规定:对于采购物资供应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供应部负责联系。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八、采购价格监督管理。企管部是行驶采购价格监督的职能部门,内设审计监督比价员,抽查供应部的采购质量记录。负责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负责从各种渠道搜集各单位拟采购的各类物资的供货单位价格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与各单位填报的《材料验收单》上的供货单位、价格等进行比较分析。凡由供应部提供的纳入清单的通用物资,原则上要明显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并做到对质量问题包退、包换,负责到底。使用单位如发现从料库领用的上述物资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应即向企管部报告,由企管部调查处理。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审计及针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九、责任与奖惩。所有从事物资采购的人员都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关于物资采购管理的文件,认清自己的责任,团结协作,互相监督,共同把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做好。
对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采购人员和其他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且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举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违法乱纪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将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规定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
汝州郑铁三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汝州郑铁三佳道岔有限公司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管理。
3、职责
3.1公司采购职能由供应部门具体承办,根据生产计划及时安排采购计划(书面形式),财务部门负责过程控制与监督。
3.2供应部负责生产物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及其他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物资采购运输;
3.3财务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非生产用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的采购;
4.采购流程图:
采购计划→采购申请→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供应部门(库存核实)→询价采购订单→下合同(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审核)→货到→验收入库(收料单或入库单)
发票单据齐全→供应部门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供应商(报销人)
5.内容
5.1采购分类
5.1.1生产物资采购:
包括:生产用原材料、辅料、外协(购)件、五金备件、劳护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5.1.2办公用品采购
包括:办公耗材、电脑及配件、其它零星物资、培训资料、书刊等.
5.1.3固定资产采购
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大额资产
5.1.4供应采购:
包括:物资采购的运入。
5.2职能归口
供应部与财务部门对于具体的专业采购可委托具体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经办的职能部门与经办人员需将采购情况汇报至归口的供应部门,共同办理验收入库与请款手续。
5.3采购程序:
5.3.1一般每月25日,各部门将下月计划所需的物资采购申请(模具材料采购随模具生产计划及时制订)汇总审批后报归口的采购职能部门。采购申请必须由采购申请人、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金额较大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3.2采购申请一式二联(一联存根、一联财务联)。申请人申请采购时将财务联交归口的采购职能部门(供应部)。采购请款时将财务联附于原始发票后。
5.3.3对用于模具制造的专用材料,申请部门申请采购时,需附有模具名称、模具编号、材料规格、要求、数量等详细说明。供应部门按采购申请单上所列项目询价(供应厂商及供应价格,不少于三家)、定价、签订合同、下单采购。
5.3.4采购物资送到后,品管部及采购申请部门验收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等。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应的验收入库手续。
5.4请款程序:
5.4.1物资验收确认完毕,由采购经办人员将“发票”、“验收单”、“供应商的送货回单”、“采购申请财务联”、“采购订单或合同”、“请款单”核对确认无误后,经归口的采购职能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报财务审核。财务审核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完毕,财务根据合同或约定付款。
5.5每月月末25日为公司关账日。各采购职能部门需将当月的发生的采购进行汇总报至财务部,总经办需将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编制收、发、存月报表,并按领用部门进行汇总后报至财务部。供应部、市场部根据实际发生汇总当月的运输费用,以报表方式报至财务部。
5.6对于长期固定的采购项目应与供应厂商约定付款期限(月结30天、60天或90天),付款方式尽量采用转账方式支付(1000元以上)。
附:采购流程细节指南
1、供应商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资金、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规模、资信认证等相关报告。资料越详细越好。
2、采购商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做一个详细的归类,把这些客户归在哪类客户,并且给出是否值得扶持、资金是否值得肯定的内部分析。
3、采购商对供应商的工厂查看。视察厂家规模是否与他们提供的基础资料一致。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就不予考虑合作。
4、采购商向供应商提出样品需求。看样品的尺寸、规格以及其他参数是否符合需求。
5、采购商要通过技术分析,要有检验部门的分析结果。检验包括其价格、质量以及其他是否符合要求。
6、如果符合要求,采购商对供应商下达一个评审通知书。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进入采购商的供应链。对于再好的供应商来说,首先要进入采购商的'供应链,才能有资格为其提供产品服务。
7、采购商与供应商进行初期的商业谈判,正常的谈判时间在三个月。
8、双方签定合同。
9、供应商开始对采购商提供小批量的产品。
10、采购商对供应商的小批量产品进行复查。所有的小批量产品必须进行严格的实验检查。
11、如果小批量产品通过审核,那么此供应商将为加入采购商的产品目录。
12、供应商加入采购商的产品目录,每一个目录都需要自己去评审,每一个地方都需要重新评审一次,整个流程需要半年时间。资信问题更是重中之重,流程不能出一丝差错,资信问题更是不允许有问题。以上12个环节都成功通过以后,您就能成为此采购商的供应商,进入他们的全球供应链。要求是极其苛刻的,如果哪一个环节上出了差错,那么都将有前功尽弃的可能。
一、食堂物质采购由采购人员负责,采购员必须履行职责,保证物资供应。
二、食堂物质采购须公开、透明。采购物品必须价廉物美,数量合适,厉行节约。采购物资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
三、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物品。
四、采购大宗物资,必须签订合同,确定长期供货的单位或货主,必须有主管校长和食堂负责人到场,供货单位和货主要提交押金,否则不得确定长期供货关系。
为规范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同步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跑、冒、滴、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凡医院所需的所有物资均适用此办法。
一、采购/入库管理流程:
1、招标流程
采购部门(采购员)组织供应商招标,招标完成后,由采购部门(采购员)打印中标的物资材信息交到物价办确认是否收费,采购部门(采购员)将中标的供应商信息和中标的物资材料信息录入望海物流系统中;
2、采购/通知供应商
对于常备物资:库房库管员对常备物资设置安全库存基数,采购部门(采购员)每周四下午根据库存基数生成采购订单,并通知供应商安排送货;
对于零库存物资:
1)、业务科室每周一上午,在HERP系统中录入本周物资材料的需求计划,并提报到相应库房;
2)、药剂科每周一下午完成对各个业务科室的需求计划汇总,
3)、根据汇总后的科室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审核后并提交采购部门;
3、送货
供应商根据采购部门(采购员)通知所采购的材料进行备货,并集中在每周三送货到库房,业务科室急用的材料随时送货;
4、验货
前提条件:供应商将所采购的物资材料送到库房,附带随货清单、采购验收单;验货人员:库管、采购部门的采购员;
验货内容:物资材料的效期、批号、品种、数量、单价;必须保证发票上的品种、数量与实物保持一致;发票上的供应商必须与采购通知单上的供应商保持一致,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验收完成后,采购部门的采购员、库管员共同在采购验收通知单上签字确认,由物资会计及时进行入库单的编制及实物的入库。
验货职责:采购部门负责验收物资材料的质量;库管员负责物资材料的品种、数量、批号、效期等信息;采购部门必须参加所有物资材料的验货;
二、物资材料入库及日常管理
1、在物资材料通过验收后,由物资会计在HERP物流系统中进行入库操作,在填制入库单时应注意:
A、选择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和入库的库房;
B、在录入材料信息时,除了录入单价、数量外,针对医用卫生材料同时要录入材料的效期、批号,并保存入库单;同时由物资会计对入库单进行审核、入库确认,并打印入库单,物资会计、库管员、采购部门的采购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最后由库管员做实物的入库处理。
注: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供货商;第二联交物资会计、第三联交总会计;
2、总务科、药剂科在物资的'保管过程中,应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用途、形状实行科学合理的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清点,对于保质期管理的物资,应按照采用先进先出的方式进行管理,为了保证仓库的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还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及时掌握和反馈需求、供应、耗用和储存等状况,对于设置安全库存管理的物资,由药剂科负责向采购部门提报采购需求计划;
3、物资材料需要按季盘点,季度和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账面数量和实际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发现盘亏、盘盈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
三、物资材料出库
A模式:由业务科室(临床与医技部门)每周二通过客户端编制下一周的“科室领用申请”单,经过各科护士长或科主任审批后,于每周二24点前“发送”给药剂科或总务科库房,由药剂科、总务科的物资会计进行“科室领用申请审核”功能对科室提交的申领单进行处理,根据申领单生成出库单,同时进行审核,并打印出库单交给库管员,各科室每周三派人到库房领取材料,领料人及库管一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库管员办理完材料领用后将签字确认的出库单交回物资会计处。
B模式:主要针对行政后勤科室,未在客户端通过网上申领而获取材料的领用,由使用部门直接到药剂科、总务科库房通过其它途径(如:电话通知)申领材料,由药剂科、总务科的物资会计直接办理材料出库单并打印出库单,各科室人员自行领取材料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出库单一式四份:物资会计、保管员、财务科、使用科室各一份。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经理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E、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迅速地验收物资,做到合理保管,妥善养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4、材料采购合同
(1)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质量科检查监督。
(2)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质量科负责签订,经理办检查监督。
(3)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时供货的分承包方,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科,由质量科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承包方从名册中除名,此部门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5、材料的验证
(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质量科应组织质检员不定期的到分承包方(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但不能作为进货验收时的依据。
(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质量科)需对分承包(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验证,也不能减轻本公司履行合同责任。
(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
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质量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施工单位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4)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分承包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具体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及《过程和产品测量和监视程序》。
(5)需作复试检验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试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
(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高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迁入新厂后按照新制定的采购流程采购生产及办公物资,采购物资遵循节约资金、严控成本、质优价廉、统一归口的采购原则。非公司授权部门不得白行采购物资,如有违反财务部不予审核报销,并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对数额巨大的将进行经济处罚。现将公司授权履行采购职责的部门及采购范围明确如下:
一、采购部门采购范围
1、生产用原辅料、药材、包装材料;
2、生产劳保用品(含工作服)及消耗材料;
3、五金配件、电工电料、生产工器具(原生产部采购员划归采购部);
4、组织采购工程器材、生产设备设施、质量分析大中小型仪器;项目部、生广部、质量部有优先建议权,并参与选型及考察过程;
5、生产用清洁用品类(含洁具、消毒洗涤用品等);
6、化验用试液、试剂、标准品、特殊管理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7、其他由总经理批准的采购项目。
二、办公室采购范围
1、办公用品(笔墨纸张、名片、耗材类);
2、办公设备、器材、清洁用具等;
3、办公家具、电器、饮用水;
4、食堂物资及宿舍楼维修维护材料;
5、其他由总经理批准的采购项目。
三、请购及审批程序
1、各部门需要采购的物资,由部门经办人填写请购单,部门经理初审、分管总监签字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批准,重大项目或大宗物资需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核准后,由米购部门开展米购业务。
2、特殊商品如专业书籍、杂志、报刊、专用账册等非常规物资经部门请购,总经理批准后可由提出请购需求的部门采购。
3、印字包装材料变更按照专用程序进行审批和采购。
特此通知,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物资采购活动,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合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z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纲要》、《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司招标管理办法》,结合油品调运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企业实力、信誉、技术能力和价格合理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 工贸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一)统一制度:统一物资采购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适用集团公司专家库、协作企业准入目录;
(二)分权制衡:将各层次、各阶段的职能划分各级职能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
(三)归口审查:对物资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四条 物资采购工作要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第五条 物资采购工作实施“回避”制度。
(一)部门回避:物资采购部门不能负责项目实施活动,项目实施部门不能组织物资采购活动;
(二)人员回避: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与供应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必须回避。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物资采购责任和组织实施的主体,根据工作特点和业务需要,组织实施公司设备及物资采购等项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樊矿强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经理白志刚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安全质监部、调度管理部、财务资产部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制定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组织和协调,接受上级物资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向上级单位汇报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第七条 工贸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办公室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三个职能小组。
(一)物资采购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职责是:
1.依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物资采购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方案,开展物资采购活动,督促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
3.建立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4.处理公司物资采购工作中其他有关事项,定期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询价组(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的价格询查制度,建立价格信息库;
2.对物资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提出建议;
3.完成采购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查询,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供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信息;
(三)质量技术组(公司安全质监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对物资采购标的物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的制定和审查;
2.检查落实对物资采购项目质量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物资采购申请
物资采购申请由项目单位以文件或申请书的形式提交,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计划批准文件、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数量、建议价格、拟采用的采购方式、推荐供应单位等。项目部门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3个月报申请计划,并经公司调度管理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物资采购办公室;非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2个月报申请计划。
第九条 物资采购前期准备和后期工作程序
(一)如需采购的是生产性物资,由调度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申请采购项目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审核,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二)询价组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市场价格咨询调研,了解市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及有关信息,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三)质量技术组对物资采购项目有关规格、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四)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项目,按照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结束后,由物资采购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供应单位进行;
第三章 物资采购管理范围
第十条 物资采购的管理范围:油品调运分公司的生产性物资和非生产性物资(如办公设备、办公家俱、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保障用品等)。凡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设备、物资、生产消耗性材料等项目的采购,均按本办法执行。采购方式分为竞争性谈判、比选、磋商、拍卖竞买、订单采购等,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其他非物资性项目(如服务、工程、设计、安装等)的采购,参照上款,一并由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为保证生产性物资的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企业生产要求,维护企业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对供应厂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小批量试用的,采购计划可根据生产实际合理安排,采购价格按不高于试用阶段统一中标价格执行,并将试用结果报公司质量安全室备案。
第十二条 批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采购,由项目部门提交申请,经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授权后,启动物资采购简易程序,委派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监督组成员与项目申请单位直接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第四章 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活动的资料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实施。物资采购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如下:
(一)项目部门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提交的采购申请;
(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意见;
(三)其它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参于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建议有关部门按
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一)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收受供应单位财物或其他好处的、向他人透露与物资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物资采购工作的,以及其它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三)物资采购单位违反本办法,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潜在供应单位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物资采购的其它情况的;
(四)物资采购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违反本办法,怠于行使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它违反国家有关律的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和程序,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各项原材料、货品等物资的供应,加强公司的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大宗物资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应实行招标采购。
第二章采购人员职责
第四条采购人员具体职责有:
(一)负责采购的制定,采购的签订;
(二)负责物资采购的的询价、议价、比价、比质和采购招标工作;
(三)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公司所需各种物资。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工作。
第五条采购原则
(一)审核批准。原则上,未经审批的物资不予采购。
(二)先进先出原则。监督仓库管理和使用人员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使用物资。
(三)本地采购。在价格与质量相当条件下,以本地采购为主以降低运输成本。
(四)银行结算原则。对长期与大额度的货品,应通过签订合同与银行结算的方式。
(五)比质比价原则,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的供应商比质量,同质量的货品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择优确定供应商。
(六)索取证件原则,要索取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食品检测化验单等。
(七)试用原则。采购物资应尽量在使用后采购。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六条采购方式
(一)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二)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货品可由采购人员自购。
(三)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需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
第七条供货商的确定
(一)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二)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三)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公司进行审查,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来确定。
(四)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公司领导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公司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第八条市场调查
为充分跟踪市场价格动态,降低物资成本,增强公司议价能力和水平,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市场调查。
(一)公司领导、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厨师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公司财务存档。
(二)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调查项目的周期一般为15天,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注意避开雨雪天等极端天气的当日或次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三)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方式,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
(四)零星物品的市场调查由厨师长或委托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第九条定价原则
(一)对供货商所供物品的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建立完备的物资供应网络,把好物资采购质量和采购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物资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计划管理、分承包方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生产物资领用制度、物资统计管理及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
物资供应计划是组织物资供应的主要依据,是物资供应的中心环节。计划调度处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分别编制年、季、月物资供应计划。
第四条
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时,应严格依据技术部门制定的产品材料消耗定额、技术标准和产品外购配套件目录,计划调度处的产品投料计划,结合实际库存,参照消耗规律,正确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第五条
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先进合理,略有余地坚持节约,压缩库存,合理储备,在保证生产的原则下,减少占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第六条
凡材料型号,材料规格需要代用时,物资部门应填写产品零件材料代用申请单,交技术部门会签同意,开好料单代用单交仓库,随着发料单送交车间进行加工。
第七条
产品所需外购配套件的借用,由物资部门计划员与技术部门的有关人员联系,书面签置同意后,方可备料。
第八条
技措维修所用材料或零件配件遇有代用时,须经检查计量科有有关技术人员同意签收,方可采购和发料。
第九条
物资部门计划员根据生产投料进库和现有库存所需原材料配件的品种规格,在编物资定额资料时,应与供应部门协商以便纳入物资供应计划,为组织货源做好准备,产品消耗定额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技术部门应及时会同修改。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十条
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工厂的各项管理制度,采购员应认真学习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树立主人翁思想,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兢兢业业搞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十一条
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坚持专业化、高起点、就近、择优的原则,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采购物资必须在合格的分承包方名单内选择,因特殊原因需在分承包方名单以外采购物资,应办理《采购外经评定分承包方物资审批表》,经批准方可临时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中规定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按图纸、技术要求或企业标准进行采购,需签定合同的应认真填写合同内容,及时进行合同审计,按计划要求组织物资回厂。
第十三条
物资进厂后,采购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交检,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详细填写各项内容,物资入库应有明显标识,当月采购物资的有关凭证(发票,入库单)应在25日前交财务结算。
第十四条
采购员应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物资,确属分承包方责任的应进行索赔,索赔又分为退货、更换或其他方式,同时要加强对分承包方的质量控制,做好质量记录,作为评价分承包方质量状况的依据。
第十五条
为控制产品成本,采购员应按照工厂规定的价格采购物资超过限价的经办理审批手续,未规定采购价格的外购件应按工厂的有关规定采取招标、议标等方式比货比价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
对用户提供的产品,按工厂管理规定,手续齐全后接收,并视同自己采购的物资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章:分承包方(外协、外供单位)应具备的质保能力基本条件及评定办法
第十七条
分承包方应具备有的基本条件及质保能力:
1、具备工商部门下发的正式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
2、具备国家三级以上讲师合格证书。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质量检查和计量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4、进厂的原材料质量稳定,进货渠道正规,钢材、钢锭、生铁、有色金属、焦炭等辅助进厂有来格的检验制度,有质保书务查。
5、对不合格处理有制度和规定,且不合格品标记明显,不得混淆。
6、必须具备能满足我厂产品(协作)需要的基本生产能力、检测手段。
7、工艺管理有严格的工艺规程,生产现场工艺流转符合要求,且各道工序接务有书面记录可查。
8、对各种在用讲师器具,仪表抽查应在周检有效期内。
9、各种材料进出厂化验,机械性能试验等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
10、文明生产满足要求,零件不落地居制品运转无磕碰划伤。
1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供需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生产检验。
12、关键项目性能指标要100%合格,主要件、项次合格率达90%以上。
第十八条
分承包方(个供、外协单位)评定方法:
1、工厂成立分承包方评定小组,由管理副厂长任组长,企质处、检计处、研究所领导任组员,开展分承包方认定和审批工作。
2、初步资格认定程序:
(1)生产供应处、生产处协处根据生产配套需要选定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意向性单位。
(2)生产供应处、生产外协处填写分承包方评定申请表,申请表后附:意向性单位的营业执照(有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计量等级证书、质量认证证书(或质保体系图、设备清单、人员结构图以及业绩或获奖证书、银行帐号(必须与合同帐号一致)。
3、企质处牵头组织研究所、检计处及生产供应处、外协处等单位人员(或委派若干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调查。按他承包方基本条件定好调研报告。
4、检计处根据历年验收记录,提供申请单位产品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认定依据之一。
5、由总工程师主持不定期如开他承包方的质量审查会义。
6、零星急件处理必须有经生产付厂长同意的书面手续,但加工回厂的零件必须符合我厂图纸技术要求,且经外协员验收在加工路线单上签字和做标识。
第十九条
分承包方管理:
1、他承包方提供的产品配件质量状况在外协供货检验台帐和外购镬货检验台帐上反映,检计处每月向企处提供物质质量状况数据。
2、分承包方评定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到他承包方现场实地调查质量管理和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调整他承包方的依据。
3、对于造成我厂重大质量事故和金黄色次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他承包方(检计处负责提供数据)经他承包方评定小级研究立即撤消。
4、凡他承包方造成的质量损失,由本厂责任单位负责追赔,根据质量损失统计结果在货款中补料和扣除。
第二十条
本文件从1999年元月1日起执行。
第四章:生产物资领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
产品中有材料消耗定额的物资,严格按计划按定额发料、工废或料废补料应有补料凭证方可补料,材料定额以外应凭有关手续领料。
第二十二条
外协带料加工凭外协加工计划改锻加工路线单(机加工),由我厂外协人员领料库房管理员核准后发料。
第二十三条
维修、工装、模夹具用料由归口管理处室开具领料单,技改、计措用料,应由技改办审批后凭领料单领料。
第二十四条
各分厂、处室领用物资其领料单应由分厂、处室规定的专人签字有效,库房管理员核准发料。
第二十五条
物资需代用时,应办理代用手续,经技术人员批准实施后,代用信息应反馈到加工车间。
第五章:物资统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资料,及时反映物资综合情况。
第二十七条
做好年、季、月各项物资指标执行情况的报表,报表资料及时、准确,按规定日期报告。
第二十八条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物资的统计资料,掌握和了解收发动态和月末库存情况。
第二十九条
根据统计资料,按月、季、年度向领导报告物资供应情况和物资消耗情况。
第三十条
负责库房的物资统计业务指标,帮助库房管理员做好物资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经检验并确认已报废的在制零件,应由加工单位送至废品库,并办理补料手续,废品库管理员应对废品的尺寸、材料、数量、制令、单号进行登记,同时注明报废日期和报废原因,废品入库后无代用手续不得流入加工现场。
第三十二条
废品的利用应办理有关手续,经确认可代用后办理领用手续,对正确进行废品代用而降低成本,节约资金的,工厂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三条
金属铁屑、废铜及不可利用的废品、废油、废料应分类存放,集中处理,由供应处统一处理。
第三十四条
损坏的刀具、量具、确属不能修复的由工具处统一处理。
第三十五条
报废的设备,由设备处办理国家资产报废手续,可整机转让由设备处处理;当废钢处理交供应处。
第三十六条
废旧物资处理凭检计处出具的磅单进行结算,供应处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台帐。
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加强对车用物资采购的管理,以高品质、高速度的采购来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和维修进度,达到提高资金周转效益,降低采购成本,为运输服务的目的。
——本制度适用于车用物资采购管理。
2、职责
(1)综合部是负责车用物资采购、领用、管理的归口部门。
(2)部门主管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及落实。
(3)总经理负责大额采购的`审批。
(4)仓库保管员负责车用物资的入库、发放、管理。
3 、程序
(1)物资采购采取计划采购和临时采购相结合的原则,以计划采购为主,对需要量少的配件,采取临时采购方式,以减少库存积压。并根据车辆的更新换代,及时调整库存结构。汽车管理员根据汽车需用配件品种多、规格多等特点,按储备定额规定,提出汽车配件和辅助材料的月度采购数量,由综合部主管进行平?,拟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需经综合管理部主管定采购金额,严格按计划开支。
(2)物资采购要严格遵循“比质比价,择优进货”的原则,减少流通环节,节约采购成本。
(3)采购的配件和辅料必须保证质量,用途不明不购,质量不符合标准不购。副厂件的采购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以免影响生产造成配件和物资积压。
(4)批量采购物资在5000元以上,要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对价值高的总成件或单件物品在价值20xx元以上,需经本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5)物资采购渠道原则上在已确定的供应渠道采购,新开拓的物资批量采购渠道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向上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确定。
(6)对于需要量大的配件,应尽量选择定点供应直达供货的方式,选择资信程度好、质量保证的供方。
(7)配件的质量管理
(8)配件质量好坏关系到的车辆维保的质量、企业的信誉。配件质量重点抓好三个环节:a采购环节;b入库检验环节;c装配检验环节。以确保不合格配件不装配使用。
(9)提高采购人员,仓库人员的配件业务素质,严把物资采购质量关,要杜绝采购假货和伪劣配件。
(10)对物资出现的质量问题,从发现问题的三日内采购员必须与供方进行交涉,要求退赔。
(11)采购时间的管理
(12)在衢州范围内采购物资须在2小时内采购到位,如说明是急件的必须急事急办。
(13)在浙江省范围内采购物资不得超过3天,在省外采购的物资视距离而定。
(1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采购的物资,必须向部门主管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与答复,必要时以书面形式。
(15)汽车用油的采购执行《油料管理制度》
一.物资用品采购
1.物资采购应严格遵循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完备的原则进行,采购的品种和数量应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尽可能节约成本,减少库存。
2.采购范围: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添置、清洁用品用剂、办公用品用具等。
二.物品申购程序
1.各部门(管理处)每月25日前上报次月'月物资采购计划表'并交给仓库库管员,库管员应根据物资库存情况,核定整理各部门(管理处)的月物资采购计划表','月物资采购计划表'送分管副总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由采购人员根据批准情况按轻重缓急在当月内完成采购计划。
2.急需采购的物资,由部门分管副总批准,通知采购人员采购,但事后应由部门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填写'请购单',经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同意,交财务审核报销。
3.采购所有物资必须全部入库,并由库管员填制入库单,如是供应商送货,由供应商提供发票或供货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库房;一联交供应商;一联交采购人员。
三.物资领用程序
1.部门领用物品时需认真填写领料单(品名、数量应填写准确,注明领用人),由分管副总签字后方能到仓库领用。
2.仓库库管员在发放物品时需认真按申领单品名和数量准确发放。
3.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仓库保管留存,一份交财务留存。
四.其它
工程部门作为特殊部门,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领取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确认并签定协议,在单位附近指定一家经销商,作为协作商家,商家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并在同等质量中价格不能高出市场价。
2.使用单位应先按内部管理填三联《请购单》,先由部门经理签字,领取的原则必须是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量大成批的另组织货源并在物管公司库房领取。
3.协作商家见《请购单》后,有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发货。到商家取货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一名专人领取,并填写三联《请购单》,一联留工程部,一联留商家,一联留分管副总。商家也可送货上门。
4.结算方式:当月底由商家凭《请购单》报分管副总,经总经理审核后,再开具发票交财务核报销。
5.采购管理责任:采购人员采购的各类物品必须保证达到公司提出的质量、服务和时限要求,如有不实给公司造成损失由采购人负责赔偿。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
①索取检疫合格证。
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
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
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
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
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
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
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
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送货。
3、货物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七、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
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
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与采购相关的人员在采购中,不得暗箱操作,收受任何回扣,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八、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三、采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方式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
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
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
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3、货到后分期付款;
4、货到延期付款;
5、以上方式的结合。
四、采购计划请购和实施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五、质量验证与检验。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六、物资验收入库结算程序。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七、规定要求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六)售后服务规定:对于采购物资供应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供应部负责联系。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八、采购价格监督管理。企管部是行驶采购价格监督的职能部门,内设审计监督比价员,抽查供应部的采购质量记录。负责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负责从各种渠道搜集各单位拟采购的各类物资的供货单位价格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与各单位填报的《材料验收单》上的供货单位、价格等进行比较分析。凡由供应部提供的纳入清单的通用物资,原则上要明显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并做到对质量问题包退、包换,负责到底。使用单位如发现从料库领用的上述物资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应即向企管部报告,由企管部调查处理。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审计及针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九、责任与奖惩。所有从事物资采购的人员都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关于物资采购管理的文件,认清自己的责任,团结协作,互相监督,共同把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做好。
对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采购人员和其他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且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举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违法乱纪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将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规定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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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接待物资管理,健全物资采购流程,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物资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称接待物资指经公司批准,由总裁办直接批量购置或定制的专门用于对外公关工作或业务交往,以公司名义向有关单位、个人馈赠的纪念物品(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定制和赠送的纪念物品不含在内)、过节物资、招待用香烟、酒水、茶叶以及董事会需要采买的其他物品等。
二、管理职责:
2.1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总裁办。
2.2总裁办设置专职仓库保管员,其职能是对所采购的物资验收入库、领用发放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采购原则
3.1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所采购的物资用途和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内的采购业务统一由总裁办负责具体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所有采购事务由总裁办主任统一协调、安排。
3.2总裁办在购置、定制物资时应当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采购申请<5000元,必需寻找三家以上供货方比价择优选择,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3急用、小金额突发性采购可以通过“钉钉”管理系统申请后先行购买,购回物品经总裁办验收后再到财务部报销。
3.4采购物资原则上一律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供发票者与财务人员沟通后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处理。
四、采购程序
4.1公司所有采购均须按以下流程完成:收集信息(申请)、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决定、定购、催交、收货检验、入库、整理付款。
4.3每月25日,物资保管专员根据库存情况,依据公司接待需求及时补充库存。
4.4物资采购坚持谁需要谁申报的原则,于每月25日申报下月物资计划,每月10日申报当月补充计划,临时性采购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4.5采购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资,到总裁办领取“采购申请单”并按照规定格式认真填写,采购申请单填写保证清晰可阅读,内容完整。并逐级递交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总裁办指派人员进行实际采购。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
物业公司物资采购、库管、领用暂行管理办法
一.物资用品采购
1.物资采购应严格遵循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完备的原则进行,采购的品种和数量应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尽可能节约成本,减少库存。
2.采购范围: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添置、清洁用品用剂、办公用品用具等。
二.物品申购程序
1.各部门(管理处)每月25日前上报次月'月物资采购计划表'并交给仓库库管员,库管员应根据物资库存情况,核定整理各部门(管理处)的月物资采购计划表','月物资采购计划表'送分管副总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由采购人员根据批准情况按轻重缓急在当月内完成采购计划。
2.急需采购的物资,由部门分管副总批准,通知采购人员采购,但事后应由部门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填写'请购单',经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同意,交财务审核报销。
3.采购所有物资必须全部入库,并由库管员填制入库单,如是供应商送货,由供应商提供发票或供货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库房;一联交供应商;一联交采购人员。
三.物资领用程序
1.部门领用物品时需认真填写领料单(品名、数量应填写准确,注明领用人),由分管副总签字后方能到仓库领用。
2.仓库库管员在发放物品时需认真按申领单品名和数量准确发放。
3.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仓库保管留存,一份交财务留存。
四.其它
工程部门作为特殊部门,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领取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确认并签定协议,在单位附近指定一家经销商,作为协作商家,商家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并在同等质量中价格不能高出市场价。
2.使用单位应先按内部管理填三联《请购单》,先由部门经理签字,领取的原则必须是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量大成批的另组织货源并在物管公司库房领取。
3.协作商家见《请购单》后,有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发货。到商家取货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一名专人领取,并填写三联《请购单》,一联留工程部,一联留商家,一联留分管副总。商家也可送货上门。
4.结算方式:当月底由商家凭《请购单》报分管副总,经总经理审核后,再开具发票交财务核报销。
5.采购管理责任:采购人员采购的各类物品必须保证达到公司提出的质量、服务和时限要求,如有不实给公司造成损失由采购人负责赔偿。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三、采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方式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3、货到后分期付款;4、货到延期付款;5、以上方式的结合。
四、采购计划请购和实施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
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五、质量验证与检验
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六、物资验收入库结算程序
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七、规定要求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1.目的
为保证企业设备维修保养,日常办公事务及保洁工作的物资需要,提高采买工作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范围
各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工服劳保用品及工厂维护、维修所需的配件材料和生产所需设备、物资及配件等。
3.职责
3.1采买员负责对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
3.2总经理负责需采购物资的复审工作。
4.程序
4.1根据各部门月请购所需常规或急购物资填列的请购单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及时与相关的业务单位联系,落实物资和价格后,反馈财务部主管初审后,报总经理批示后领取支票及时组织物品的购入,物资到位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领用,并认真填写领用单。
4.2对急购物品,要按使用部门要求的时间及时采购(特殊情况可以先购后批),确保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转。
4.3对一些规格、型号强的特殊配件和购买,可委派相关人员共同外出购买,以便确认规格、型号、鉴别质量。
4.4严格按照《合格采购商名册》(财务部备案)选择采购渠道,不得擅自变更;凡擅自变更者,将被调整岗位,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处于十倍罚款。
4.5对一些单一品种物资的选择,也要本着质量好、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原则,签订供物意向,以保证长期稳定的关系。
4.6对常规物品尽可能参照周期使用需求量,做到计划购买,防止库存积压。
4.7对一些大宗物资要索取“三包”手续,签订三包条款以保证包修退换的执行,必要时留10%尾款。
4.8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二人操作,从询价到落实,从质量到价格均由二人共同负责。
4.9采买员要负责对物资使用随时回访,了解物资的使用情况,质量是否合格、优良,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供货方联系退换,对不守信誉、质量无保证的渠道,不再合作。
4.10为提高资金利用率,便于质量低劣物品的退换,对采购的.物品尽可能采取延期付款的方式来制约。
4.11劳资部库管员及物品使用者要对物资质量把关,对不合格物品的退换起监督作用。
4.12采买员要及时报帐,核销物品采买的手续,不许拖拉压票影响财务部结帐;最长周期不允许超过两周。
4.13对采购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所分配的采买任务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提高工作效率,当日的工作当日完成,不拖拉,不借外出购物办私事,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14采买员要刻苦钻研有关业务知识,全面掌握各种物资的使用性能、使用部位、规格型号等,分析掌握市场行情,做到心中有数、业务熟练。
4.15采买员要认真填报《物资结算统计表》,具体的由财务提供。
4.16树立敬业爱岗精神,遵守财务纪律,对所购进物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认真负责。
4.17杜绝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对营私舞弊、收受回扣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悉赔,并处于十倍罚款,同时申报人资行政部立即开除。
5.监督执行为财务部和人资行政部,各部门部长协助监督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位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凡违反本办法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送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1987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1987]第16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