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通用31篇)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操作规程,保护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维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物实验室应有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并有一定的经验和资质。
第三条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检验;谁制定、谁执行”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部门应建立一个疫情预警制度,及时了解、预测和评估生物实验室的安全风险。
第五条所有人员对实验室的安全风险有知情权和登记权,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实验室的布置与管理
第七条生物实验室应具备明确的空间布局和安全区域划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八条实验室内应有足够的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通道保持畅通,标识清晰。
第九条实验室的进出口应有限制,并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条实验室内应采用专业设备,保证通风、空调、电源等设备稳定运行。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生物实验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工作区域应清除废弃物,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每个实验室设备上应贴有设备基本信息和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人员要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操作。
第十五条实验室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要有相应的保养计划和记录。
第十六条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的`购置和报废需经过相应审批程序,定期进行盘点和设备清查。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身份验明制度、实验操作规程、实验物品储存管理、实验废弃物处理等。
第十九条实验室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实验服、手套、眼镜、口罩等,严禁进入实验区域时穿着短袖、短裤等暴露身体。
第二十条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等行为,禁止携带带有重金属、有毒物质等危险品进入实验室。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内应设有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洗眼器等,应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人员应按照实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方法和顺序。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实验操作,并及时报告安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第五章实验室安全培训
第二十四条实验人员入职之前,应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的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人员应接受紧急救援演练,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及时更新,与实验室发展和新技术同步。
第二十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意识增强的奖惩制度,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人员给予警告、处罚或撤销资格等处理。
第六章实验室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安全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条实验室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对修复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对实验室内发生的事故进行记录和整理。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应配备监控设备,监测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人员,实验室安全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由实验室安全部门及时修改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是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份精选篇,旨在帮助规范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验室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希望本规章制度能够为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和无故旷课。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且写好预习报告,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做实验。
三、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实验室的科学气氛和安静整洁,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四、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实验仪器准备完毕,需经指导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通电启用,正式开始做实验。实验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仪器发生不正常现象或损坏时要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
五、实验中要严肃认真,以科学的态度真实记录实验结果和数据,独立完成实验。
六、实验结束时实验结果和数据要经指导教师检查和签字,要认真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整理好实验现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课后要认真写好实验报告并按时送交。实验报告不合格者要退回重做。
八、学生须严格遵守本守则。对不遵守本守则的学生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验。
(一)、采购与审批
科主任根据需要定期拟定采购计划,交由院领导审批,批核后由科主任与供应商联系进货。
(二)、验收与登记
仓管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清单对数量、品种、品牌、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将入库数据登记。
(三)、贮存
冷藏试剂统一存放在艾滋病病毒(hiv)实验室专用的冰箱内,冷箱保管及温度控制由仓管负责人负责。艾滋病病毒(hiv)试剂一般应2~8℃避光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出库管理
各室提出试剂申领,仓管人填写出库单据,认领人签名后出库。
(五)、其它
1、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2、仓管人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3、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4、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1.物理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由物理实验室教师专职管理,任课教师及其他科组教师需要使用实验室做实验或上课的,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实验室教师,并进行登记。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实验教师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5.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安全教育,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随堂辅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管理员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师使用电教平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学校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1、物理课教师必须在授课进度计划中定出实验计划。
2、实验室负责教师要负责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帐》《材料损耗清单》《仪器、设备修理、报废单》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并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物理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负责上好指导课,批改学生实验报告,确定和登记实验成绩。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陈列安放,应做到类别有序,并做到防尘、防潮、防晒等,以保护好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更应加强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5、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前,需清点器材、药品,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6、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搬弄仪器、设备,以及擅自开始实验。实验时,应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
7、学生分组实验,必须准备充分,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有始有终。实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8、实验完毕,学生应及时整理仪器,并打扫实验室,经教师清点和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对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照价赔偿,另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实验预约准备制度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中学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仪器使用、借用制度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用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出借登记表。
二、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三、仪器应妥善保管,不移作他用,杜绝教学仪器的流失。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
五、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个人借用的仪器,造成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二、学生实验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价赔偿。
三、仪器被盗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赔偿仪器的金额,原则上按现价赔偿。
仪器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在使用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二、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各类仪器、药品一学期检查一次,及时做好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教学仪器报损(耗)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
五、审批权限:仪器(材)报损须填写教学仪器(材)消耗报告表,低价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报损,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报损。
六、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七、对报损的仪器应注明损坏的程度及原因。
八、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和总帐中做好减少工作,并填好结存栏。
仪器交接制度
一、仪器保管人员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仪器总帐和明细帐,逐一核对帐物,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安全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则。
二、不要把餐具带进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实验完毕,应洗尽手再离开实验室。
三、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切断电源。
四、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中学生物理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的重要基地。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内自始至终保持安静,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国家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要进行批评教育,以防再次发生。
(一)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实验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四)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醚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醚的丢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七)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八)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二、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
三、实验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五、实验室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六、实验结束,再次对实验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检查所有的水、电和门窗关闭完好之后方可锁好实验室门离去。
七、每个实验室都要设有安全员,按制度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工作纪录。
八、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取,领用时应严格例行手续,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剧毒危险品的申购由院、系领导审批,并指定学院两位老师监控管理;剧毒危险品的使用须由专人申报、领用、保管、回收与报废。
年月日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帐、编号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务帐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实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1、化学、生物教师应对本学科实验内容易产生的安全事故环节、预防措施以及事故处理方法应全面了解,制定出实验规则,根据每次试验内容重点强调。
2、安装照明电路。实验员应仔细检查使用导线是否有裸露,插头是否完好,裸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
3、教师应使学生认识到,稀释酸液只能将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热测定时,应让学生把温度计先插入冷水中,逐渐加温,而不应直接插入热水,谨防骤然升温,导致温度计爆裂。
5、酒精灯点火,禁止灯对灯点,谨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师应教育学生,用试管加热液体时管口忌直对人体,特别是面部;观察管内变化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只能侧视而不参面对管口直视。
7、解剖生物应指导学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8、实验结束,实验员、教师应认真清点实验器材,不使酸碱液、刀具外带。
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二、仪器室管理制度
三、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四、实验室开放制度
五、仪器赔偿报废制度
六、学生实验规则
1、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各年级备课组对实验教学须制订教学计划。计划应于本学期初交实验室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备课组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2、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3、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4、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5、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6、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操作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得携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如实报告教师。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分析、保存试验仪器用具和出具试验资料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非本试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按指定位置安放试验器具。
3、正确使用仪器,经常维护,不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对所委托试验项目要填写委托单,并按委托内容填写派工单交相关组室进行试验检测。
5、为保证试验结论准确,数据真实。试验人员必须排除各种干挠,做到实事求是。
6、试验原始记录应做到详细、整洁,并用钢笔填写及签名。
7、试验检测报告须经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
8、试验委托单、派工单、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一并归档保存。
9、仪器与设备应明确责任人,注意维护保养。
10、为满足用户的要求,既有明确分工,同时又相互配合,使其准确及时。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电等保障实验室安全的工作。
2、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专室专管,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安全检查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做好防盗工作:各室负责人要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各实验室的钥匙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药品室,室内无人时立即关好门窗。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4、仪器室、准备室、教室要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好用、砂箱备足防火沙。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各类物品及电器电路着火灭火知识,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
5、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护好师生和实验员自身的安全,实验前实验员必须检查电器是否安全,提前说明该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实验时技术人员必须到学生中间现场指导,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证学生实验安全。
7、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经常检查水管水阀有无渗漏。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电器设备要接地保护,以防止用电事故发生。严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和用电器具,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送医院救治。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的安全生产,规范实验室内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实验室的管理,包括实验室日常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等各方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是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制定并通过公司内部审批后颁布实施的。
四、具体制度
1.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1.1 目的
为规范实验室日常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卫生、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的所有人员。
1.3 职责
(1)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实验室内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2)实验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保证实验室安全生产。
1.4 内容
(1)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2)实验室内禁止私自摆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等物品,如有需要应向管理人员申请。
(3)实验室内禁止食品、饮料等非实验品。
(4)实验室内禁止穿拖鞋或赤脚进入,禁止穿短袖、短裤等单薄衣物。
(5)实验室内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实验室统一制服,并穿好实验室要求的防护设备。
(6)实验室内使用设备、仪器等前,必须了解其使用方法,严禁私自使用。
(7)实验室内应当保持整洁、明亮、有序,严禁随意堆放杂物。
(8)实验室内各项操作应当符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9)实验室内禁止私自更换、修理设备、仪器、管道等设施和设备。
(10)实验室内必须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防止实验室出现鼠、蝇、蚊等情况。
(11)实验室内必须定期进行实验室会议,对实验室内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2.1 目的
为规范实验室人员管理,确保实验室内部人员的工作安全和效率。
2.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的所有人员。
2.3 职责
(1)实验室内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确保实验室安全生产。
(2)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对实验室内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4 内容
(1)实验室内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并参加公司内部培训。
(2)实验室内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3)实验室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加强自身防护。
(4)实验室内人员应当遵守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岗或闲聊。
(5)实验室内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服从上级领导管理和调度。
3.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3.1 目的
为规范实验室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3.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的.所有设备。
3.3 职责
(1)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对实验室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2)实验室内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保证设备运转安全、正常。
3.4 内容
(1)实验室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公司管理要求。
(2)实验室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出现故障。
(3)实验室设备损坏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修或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4)实验室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发现有问题时,应当立即停机处理。
(5)实验室设备不能随意移动或修改。
(6)实验室设备及时进行检定、验收、合格证明管理。
4. 实验室材料管理制度
4.1 目的
为规范实验室材料管理,确保材料使用安全、节约和规范。
4.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的所有材料。
4.3 职责
(1)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对实验室材料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实验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试剂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生产。
4.4 内容
(1)实验室内化学试剂和器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密存储。
(2)实验室内材料不得过期或失效,过期或失效的材料应当及时处理。
(3)实验室内材料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用途或范围。
(4)实验室内材料的盘点、清点应当定期进行,确保材料管理清晰、准确。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者,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实验人员,将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本管理规章制度中的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行政管理法》
六、补充说明
本制度中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可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验室具体地位和实践中的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要定期清理药品、试剂、玻璃器皿的消耗情况。
四、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文字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气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教学教育装备指导管理站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一、为了合理安排实验和仪器的使用,实验教师将分组实验计划提前三天、演示实验提前一周送交实验室。
二、教师借用仪器等须办理相关登记,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三、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常规性安全教育。学生进入实验室要听从教师和实验员指挥,按要求完成实验。
四、学生应爱护实验室的'各类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声明,教师除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做出赔偿。
五、学生上课时应在指定的位置进行实验,不能随意拿取其它组的实验仪器等。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卫生,各废弃物按指定地点存放,不能随意乱放,以免发生危险。
一、中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化学危险品应放入危险品柜,专人保管,双人双锁,细纱固定,定期查看,及时添液。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危险品领用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仪器损耗、报废记录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位在30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单价在3000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3000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3000元的,报区、县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损耗、报废记录簿》。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应交设备科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进一步搞好我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工作水平,促进实验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管理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导的范围包括校内各单位的实验室、实验管理室、仪器室、训练室、实习室以及试剂材料库等。
第三条 成立学校实验室督导组,成员3~5人,从我校离退休或在职的、德高望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教师或管理干部中聘任,聘期一年。
第四条 督导组要深入各实验室,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效果、设备器材管理、实验室环境与卫生。实验室安全和节约水电状况等。听取师生对实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实验室建设方案和重大实验设备投资项目的论证。
第五条 在不影响正常秩序的条件下,督导组可以到任何一个院(部、室)采取有效方式检查实验室工作。对任何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人或事,有权批评、教育和制止。
第六条 督导组工作
1.督导组每学期至少要对每个实验室检查两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每次检查按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检查指标》(见附则)的要求逐项评分,每学年末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按各实验室得分多少排序,写出学年工作总结,由督导组组长向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汇报。检查记录、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2.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一次。
3.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学生或教师座谈会。
第七条 检查结果的应用
1.督导组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实验室候选单位的依据。凡进行实验室工作评比时,候选单位按日常检查得分多少确定,不再进行临时性检查评比。
2.每学期将检查结果通报全院,对管理好的予以表扬,对差者给予批评。
3.在经费分配、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中对管理先进的实验室予以适当倾斜。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安全设施。对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和废物。
四、切实落实防火、防爆、防盗和防放射性污染等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必须按有关程序申请并经批准,使用过程应予监督,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仓库,要妥善处理好有关废物。
六、严格按规定使用各种压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别种气体使用。
七、严格按规章制度用电,确保用电安全。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八、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明火和各种电加热器具。必须使用明火和电加热器具的'实验场所,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违规造成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凡有危险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进行。
十、离开实验室必须关闭所有电、水、气源和门窗。
十一、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实验室的文明建设、整洁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实验室内应无积灰、蛛网等杂物。
十二、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和自行车、家具等私人物品。
十三、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实验完毕后应及时清洁仪器设备,搞好室内环境卫生。
十四、实验室责任人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有权制止任何不符合安全卫生制度的行为。
1、实验教师在主管校长和教务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树立为教学第1线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3、熟悉各项实验内容和目的要求,所需器材以及实验的方法步骤。接教学进度提前1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4、做到4懂:懂所作实验的操作规程;懂仪器性能用途和正确操作方法;懂药品试剂的含量和配制;懂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5、具有独立上实验课的能力,协助任课教师指导课外小组活动。
6、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编制仪器,药品采购计划,及时送交各项报表和填写实验室日志。
7、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更新和提高业务技能并要学习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
1.了解实验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电的阀门,熟悉各种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搬动安全用具。
2.电器设备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常用仪器外壳应接地。使用电器时,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不能直接接触,也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水、电、气等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
3.实验进行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也不准将外来人员带入实验室。实验室内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4.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必须洗净双手。
5.实验室中的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点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6.对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学院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和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7.实验室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眼镜,防护电弧光等强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学药品时发生爆炸而伤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气体;检查气味时面部应远离容器,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检查。
9.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10.在用金属汞做实验时,不要在实验室内给汞加热,不得将汞洒落,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覆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11.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同时在场。取用时应登记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严格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执行。
12.实验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产生易燃气体实验时,严禁用明火加热。
14.实验中产生的废液,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15.做高压、真空及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16.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在最小数量上,必须固定好,以免碰倒发生危险。决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晒及高温房间使用。
17.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
18.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阀、拉下电闸,注意随手锁好门、窗,做好安全与防盗工作。
一、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为了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
2、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出。贵重仪器和损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险药品严禁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4、学期结束时,借出仪器一律归还,借用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偿。
5、如有违反规定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要有一名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2、教学仪器、药品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科学存放。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做到帐帐相等,帐物相符,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记录册,用后及时归还。
5、教学仪器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理。
6、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一、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需教师提前一周填好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
二、教师借用实验仪器、标模应有记录,使用后及时归还,并在借用本上注明还期。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规定位置入座,不得在实验室内喧哗、乱动,保持肃静。
四、实验时必须听从教师的指导,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循序完成。实验完毕,应清理实验用具,并放还原处。
五、爱护公物,珍惜各种实验材料和仪器用品,如有损坏应立即与老师联系,除教育外,根据情节轻重酌情赔偿。
六、节约原料、材料、水、电,用完后要关好开关,不得随便搬动排风、配电总闸等。
1.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2.实验室管理守则
一、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三、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四、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五、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六、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一、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写好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二、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实验教师请假。严格按照实验分组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分组。。
三、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实验中要注意节约使用实验材料,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不得带出实验室。如有缺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得自己任意拿用。
四、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严禁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赃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五、使用电源时,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六、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七、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或发生触电等人身伤害,应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八、做完实验,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审查测量数据和仪器还原情况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每次实验后,教师应安排值日学生打扫卫生并协助收整仪器。
一、仪器操作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熟悉仪器工作原理及技术性能后,才可进行操作。
二、在选用仪器量程时要首选较大量程,以免超出最大量程而造成仪器损坏。
三、在使用仪器时不得做与仪器操作无关的其它事情。要随时注意仪器运行状况,预防出现意外。
四、在操作仪器过程中如遇停电要及时关闭电源,以免突然来电时造成意外伤害。
五、仪器使用后要按顺序关闭一切开关,防止因通电、通水时间过长造成浪费和损坏。
六、使用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要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卡。
七、要按时对仪器进行检修和保养,在仪器维修后要及时填写维修情况记录。
八、仪器使用人须严格执行本规程,如因违反本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由使用者照章赔偿。
第一章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
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验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四)禁止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与办公室须严格分开。
(五)凡进入实验室的各级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准备进行实验的具体步骤和条件,选用适当的仪器和试剂药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应作好防护准备。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和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能区别不同火源选择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及使用方便处,要经常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七)操作和处理易挥发、易燃试剂时,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八)在加热蒸馏及其它加热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九)按照仪器说明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以上电压的电器设备均应有良好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电源导线应能满足功率(电流)要求,应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关闭闸刀开关时绝对不得用湿手进行操作。
(十)可燃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可燃芳香烃等)不得存放在煤气灯、电炉或其它火源的附近。易燃、易爆物品、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
(十一)凡使用有毒气体、液体或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刺激性气体和液体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
(十二)使用酸、碱等强腐蚀性试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必要时佩带橡胶围裙,勿使易挥发试剂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十三)清洗实验室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多量剧毒试剂的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必须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十四)高压气瓶严禁在日光下曝晒,高压气瓶不准放净瓶内气体,在正常情况下,保存压力不少于9.806×10Pa,气瓶严禁混用。
(十五)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消防部门。
(十六)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就餐、会客、住宿,严禁携带无关物品或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十七)实验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各室都要选定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一、学生进入物理实验室后要按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 静,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未经教 师允许,不得随意乱动实验桌上的仪器、药品。
二、如需使用电源,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严 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三、 实验中要注意安全, 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 打火、 冒烟、 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 告。
四、要爱护仪器设备,遇有仪器损坏应立即报告,检查原因并登 记损坏情况,按规定赔偿。
五、实验记录要真实、准确、整齐、清楚。实验完毕应把原始记 录交给教师审阅,要整理好桌面上的仪器和药品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 实验完毕, 值日生整理仪器及台面, 打扫实验室, 清倒废物, 检查电源开关,关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