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精选33篇)
平时在寻找规章制度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让您节省时间起到了帮助的作用。
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卷烟仓库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预防库存卷烟遭受损失,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仓库管理
第二条 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仓库入口处要有“仓库重地,严禁烟火,禁带火种”等字样的警示标识,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第三章 进出仓库规定
第三条 仓库员工上班时,必须将除手机外的任何物品存放在员工储物柜后方可进入仓库,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三条 进出仓库区域的人员都必须接受仓库保管员的监督与检查,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服从保管员的管理。
第四条 进入仓库的所有卷烟,保管员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卷烟验收入库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临时到公司取货的客户及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及分拣区,只能呆在“禁火线”以外等候。
第六条 快递公司送货至公司门卫,由门卫人员通知保管员进行签收入库。
第七条 进出仓库的公司人员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上交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后,在相关人员的引导下,方可进入仓库参观检查。
第八条 仓库区域严禁吸烟。任何人进入仓库区域内,不得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区域。外来参观人员吸烟的,将不得进入仓库参观。
第九条 对不能按照《仓库进出管理制度》的.,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进入仓库。
第十条 所有出仓库的人员主动配合保管人员做好自查,确定没有携带仓库的任何物品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100元罚款:
(1)外来人员进入仓库未登记的;
(2)库房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收取外来人员火种的;
(3)工作人员携带火种进出库区的;
第十二条 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200元罚款:
(1)在库区“禁火线”以内吸烟;
(2)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3)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仓库;
(四)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五)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明火。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工程建设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材料仓安全管理
(1)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自然灾害事故“四防”工作。
(2)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仓。
(3)物资出入应做到存量、帐、物卡、资金“四对口”,库内必须整齐、清洁。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检查,离开仓库时要关锁门、窗,切断电源。
2、备品、备件仓安全管理
(1)备品、备件仓内,严禁烟火。
(2)仓内的备品、备件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存放,特别是不同化学性质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应分仓或分区单独存放。
(3)仓库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
(4)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持单交仓管员领取,不得进入仓内。
(5)仓内要注意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30℃。
3、储罐区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室内储存必须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宜超过30℃,室内必须有干湿计、温度计,随时测量室内湿度和温度。
(2)露天贮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时喷淋。
(3)远离火种、热源、仓储区及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采用防爆电器,开关设在仓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装堆垛不宜过大,应留墙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
(6)人员在仓内应注意穿戴防护用品。
(7)储罐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工作人员严禁穿钉鞋上班。
(9)按照防雷规定仓储区每年要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装或卸车时应注意流速,流速不应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岗位要求:
1、 生物工程、医学检验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熟悉ISO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医疗器械生产和注册等相关法规;
3、 熟悉体外诊断试剂(化学发光吖啶酯平台)生产工艺及流程,2年以上工作经验;
4、 具备一定的钻研和学习能力,责任心强,务实肯干,职业素养好,沟通及协调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工作职责:
1、 负责产品的研发试验;
2、 组织产品及技术的质量评估、设备验证等工作;
3、 负责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的制订与完善;
4、 协助完成新产品的注册工作;
5、 协助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险品,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坚固完好,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打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现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设备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信息部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部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 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 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 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
a)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其佘物资定期进行盘点,时间为每月进行一次。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的领用,领用人先填写“领料单”由所属部门经理审核,信息部确认签字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以坏货换新货;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字。
四、物资退库
1、由于工作实施方法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未用时,应及时在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五、物资采购
每月28日前,由仓库员根据本月部门物资设备的领发记录制定下月《信息部物资设备需求计划表》,扣减本月库存数量后进行物资的补仓。补仓数量不高于最高限量。设备物资的申购于每月28日至30日在物流系统提交,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然后交信息部统一采购。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好公司的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降低费用,便于统计特制定本制度。
一、货物出入库管理
1、货物出入库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货物出入库的流程办理;
2、货物入库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订单数量和质量要求,如有出入问题应及时向有上级主管部门映;
2、货物入库时,仓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与采购计划单一致,并同时通知质管部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数量、质量均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货物后出具货物入库单;
3、对超出订单数量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应另行存放,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后再另行作出出入库处理;
5、用户退货入库,
6、货物出库时,应做到手续清楚,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并有财务部门确认的发货(调拨)单进行配货、装箱、发货;
二、库存管理
1、货物入库后,仓管员应必须随时办理入库手续,及时将货物分门别类的进行上架、归位堆放,并在显著位置挂上货物进销存卡片;
2、库存货物应有明显标志进行分类,做到帐、卡、物相符;
3、仓库内要保持整洁、美观,物品摆放合理;
4、各类货物应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
5、仓库货物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进报批手续;
6、仓库统计员及时进行进销存的帐务登记,并按要求及时把数据报告有关部门;
三、安全管理
1、切实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督促、检查、落实防火、防潮、防盗、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坏等安全措施,保证库存货物的完好无损;
2、仓管员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仓库、库区周围是否存在不安全的隐患,门、窗、锁、电源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3、各类货物之间、货架之间应留有一定的防火通道;
4、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房内,应严禁明火及吸烟,仓库禁止携入火种;
5、仓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
6、仓管员对自己所管货物,对外有保密的责任。
7、仓管员应严格遵守保卫制度,本公司以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
8、仓库是存放公司物资的场所,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9、仓管员对办理入出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四、其他
1、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章办事;
2、仓管员对库存货物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失,分清责任,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本制度如有与公司其他制度相抵触的,以公司制度为准。
一、仓库是商品和物资保管存放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二、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三、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四、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员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五、仓库范围不得生火,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批准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七、任何人员,除验收需要外,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八、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含粮食、供销社,下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发布实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商业仓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商业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部门管理的储存各类商品物资的仓库、货场。
实行承包、租赁的仓库一定要在协议(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商业部门租赁的社会仓库、货场,凡租赁者管理的,也要执行本办法。
储存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业部门的专业批发公司、企业集团等的法人代表,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便于工作,应由一名副职分管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仓库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要加强防范。公司、企业集团等对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仓库本身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而不解决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五条大中型商业仓库都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法人代表(经理、主任)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一名副职负责日常防火工作。仓库按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防火负责人的变动应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六条各级商业仓库都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训练,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长的变动应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意见。
第七条仓库警卫、消防及保管人员,要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要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禁止聘用年老体弱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临时人员在库区工作,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同意。
第八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科室(班组)以及岗位责任人逐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消防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养护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岗位防火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拉闸断电、消除火种、废纸、包装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着火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5.值班门卫人员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登记和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工作。
第三章火源管理
第九条商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进入棉麻、鞭炮、化工危险品等库区及其他火险危险性大的库区、货场的车辆必须戴防火罩。仓库区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库区如确需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十一条仓库生活区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经批准设置的火源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从炉内取出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十三条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对草包、纸包、棉包、布包类商品更要严格检查或隔离观察,如发现可疑应在安全地点开包检验。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十四条仓库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六条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各种电器设备、避雷装置要按时检测维修。对各种机械、机具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及各种电器设备。储存粮食、食糖、烟草、中药材等商品的库房,因工作、生产确需使用去湿机、干燥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使用日光灯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对灰尘较多的部位必须使用防尘、防爆灯泡和保险开关,要做到人离电断。
第五章仓库和库存物资管理
第十九条仓库生产区必须和生活区分开,对“大杂院”仓库和未能分开的老式仓库,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计划,逐步调整改造。未改造前,要建立统一安全组织,统一安排消防设施,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十条商品、物资应根据不同性质按库、区、类分别存放。库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2米。每栋建筑面积不足500平方米的库房其储存商品的垛距、墙距、梁距和主要通道的宽度可以适当降低,但要保持畅通。露天存放商品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易自燃商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要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保管员不准私自收存商品、物资。
第二十二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禁止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装卸机具、消防车(泵)必备用油,应放在确保安全的地点。
第二十三条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闲人进入库房。库内不准违章搭建货棚,若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六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竣工时,其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各级商业仓库应根据规模大小、建筑结构、商品特点等不同情况,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商业部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标准暂行规定》要求,安装消防报警、灭火、监控、通讯、避雷等设备,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便于取用。
第二十六条仓库要建立各种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做到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换药,严禁挪用。对怕冻设备,在寒冬季节应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每月、班组每周、岗位每日检查一次并建立档案。检查重点是电源、火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仓库必须坚持值班制度和昼夜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制度。班(组)长、保管、警卫、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三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职工奋力扑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三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即“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商业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企业经营管理、劳动竞赛和评奖的重要内容。对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地商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所属仓库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xx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试行条例》同时废止。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社会各单位内部全体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竖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社会各单位的延伸和具体化。
根据部六十一号令第七条要求社会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必须结合本单位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上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体系、逐级消防责任制度、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几部分内容。
一、总则
总则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政方针方面的制度。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方针;
2.明确指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3.制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措施,明确指出在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领导体系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组织领导体系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防火安全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以及成员的名单;
2.确定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和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人员的名单;
3.确定本单位下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4.确定单位下属班组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5.确定义务消防队以及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名单等。
三、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对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规定消防安全职责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还应当包括全体职工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防火安全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领导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以及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防火责任制度还应当同本单位的经济承包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工作优劣状况同经济利益和荣誉直接挂钩,把本单位每个人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权、工作义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安全标志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
(2)对新进入单位的职工(包括季节工、临时工、外包工等)通常要进行单位、科室(车间)和班组三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还应当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当制度化,单位每月可以确定1-2天作为消防安全活动日,分析消防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
(4)义务消防队应当在年初、年中或开业、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消防演习活动,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考核;
(5)应当向外来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应当主动同邻近单位和当地居民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6)发生火灾后,应当适时组织召开火灾现场会,进行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通常应当规定单位领导每月检查、部门领导每周检查、班组领导每日巡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
(2)检查之前应当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
(3)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对于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4)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保证完整、好用;
(5)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并实行时值班制度;
(2)消防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3)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设备的动态;
(4)消防控制室操作维护人员对本建筑物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和应用,作好日常的技术管理;
(5)作好各种情况记录,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6)根据当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消防机构布置的工作任务,接受消防机构的检查。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3)灭火药剂失效以后应当及时更换新药剂;
(4)消火栓不得埋压,道路应当畅通无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等。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向消防机构汇报;
(3)对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消防机构汇报,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实行责任制,落实“四定”,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向消防机构送达整改回执。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确定厂区内的用火管理区域范围;
(2)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动火检修前应当进行清洗、置换等安全处理;
(3)规定火炉取暖场所和吸烟场所的具体防火要求;
(4)划分动火作业级别,规定动火作业审批权限和手续,实行“四不动火”制度,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
(2)规定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
(3)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
(4)规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对防火防爆场所的看管等。
(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应根据消防法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2)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消防机构的指导;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当地消防机构会同单位的主管部门商定;
(3)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人员列入生产人员,享受本单位职工的保险、工资、奖励和福利待遇;
(4)义务消防队的人数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分为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5)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班,对队员进行防火、灭火常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各组成员应当分工明确,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相互协凋;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
(3)单位应当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
(4)单位应当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5)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
(2)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通常要求切断电源;
(3)能够产生静电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必须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和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4)遭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5)危险场所应当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装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6)对于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对于消防工作制定具体的奖惩条件和标准;
(2)对于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规定具体的评奖标准和方法;
(3)对于违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下属单位和个人,除由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进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之外,单位应当规定具体的内部行政处分标准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主要有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内容包括:
(1)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①积极协助消防机构保护火插、调查火灾原因;②对于火灾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③实行火灾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亦即没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过,单位领导和火灾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以及单位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不放过。
⑵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致包括:汽油库、汽车库、变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岗位等。这些重点部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重点工种致包括:警卫值班员、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险物品岗位上的操作工等。这些重点工种及其所在岗位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工作职责和防火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毕,要下发所属各部门讨论修改后,以单位正式文件印发。通常还要装订成册以便于查阅,并在有关场所悬挂相关的规章制度挂板以便于有关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设立岗哨,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民爆器材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汇报。
1.目的
我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济南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有限公司
3.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各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机台、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厂、车间、班组、机台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
4.13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
4.14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和《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及仓库物料的安全完整,确保物料的(台)帐、(登记)卡、(实)物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应范围
本公司原材料仓库。
二、要求
在保证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三、工作要求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
(二)认真执行考勤及值班制度;
(三)与外协厂家沟通以及对待领料人时应做到语气平和,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四、具体相关规定
(一)、外协采购管理
1、仓库应根据生产情况对各相关配件备有一定的库存,采购部在基本库存的基础上根据生产计划对各相关配件编制采购计划,并及时与各外协厂家沟通,保证各配件按时到位,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2、对外协厂、委托加工单位的传真合同内容,必须明确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交货期及生产批序号,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并请对方回传确认。对于不按时交货的情况,及时告知生产部负责人。
(二)收货管理
1、外协件厂手续。
(1)物料入库前出示经厂长签字的送货单客户联,在仓库门外的单独区域(送检物料区)与仓管员核对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外包装与所装物料是否一致;
(2)厂长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入库单)。(检验标准根据技术部对生产的工艺要求以及规范)。
(3)凭入库单方可结算货款。(祥见财务制度)
2、仓管员对外协件厂的收货管理。
(1)确认送货单;
(2)确认厂长的合格签字;
(3)在仓库门外的单独区域(送检物料区)与外协送货人核对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外包装与所装物料是否一致;及我厂的生产批序号,经确认无误后开具入库单。并把相对应的送货单作为附件与入库单粘贴在一起。
(4)对于已经开入库单,但在试用或者使用期间发现的不良品物料,仓管员应另行存放,做退回处理(没有厂长的质检签字认可,不合格区中的物料不得再次使用)并及时开具退货单。
(5)、对物料进行分类存放,划分区域标识清楚,并在物料卡及帐本上及时填写出入库的时间,数量,做到帐物卡一致。
(三)、发料管理
1、仓库员严格按生产计划单的批序号发放相关零配件,领料单上必须填清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配件使用的生产批序号,并附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发放,并且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清。
2、车间在领用超出生产计划的配件时必须附有相关手续:
(1)经厂长质检确认报废的配件需附有报废单,并实行以一换一的规定;
(2)经厂长质检确认不合格的配件,属外协厂家质量问题的,必须附有厂长或车间主任签字并注明原因的标贴在该零部件上;
(3)车间在领用材料有少或不够用时,应重新开取领料单并注明多领用的原因及使用的批序号,且须厂长或着车间主任签字方可发放。
(4)委外加工的物料管理。
a、需从本厂送出的原材料,仓管员应根据生产计划单,清点有关数量后,填写《委外加工单》并交仓库主管开具出厂证。由驾驶员带回的委外加工厂的入库单,先交于仓库主管与出厂证核对后,再由仓库主管及时交给财务部
b、直接由供应商送至加工厂的原材料,可直接根据委外加工厂的入库单,填写《委外加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传真至加工厂即可。加工完毕,需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产成品出库管理:
(1)、销售部:根据合同及发货计划开具《发货申请单》,详细列明购货单位名称、合同号、生产单号、付款方式、货款收取情况、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所需配发配件名称,发货方式并签名后提交财务部
(2)、财务部:根据销售部提交的发货申请单,仔细核对相关内容,对货款到账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如货款已全额到账,签名并列明货款到账情况后交销售经理签批后到仓库组织发货。如货款未全额到账需经总经理签批后才可安排发货。
(3)、仓库:仓库根据审批手续齐全的《发货申请单》列明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认真配货,并安排发货;原则上要求不能错发,漏发及多发,避免增加不必要售后服务费,由此产生的售后服务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根据实际发货情况开具《出库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如未按《申请发货单》上列明的货物完全发完,则由仓库与业务员做好有关详细记录,以便下次好对照记录安排补发;货物装好后,由随车司机签字,办好相关交接手续后完成出货作业。
(4)、平时因业务需要,需到仓库借用材料或者产成品的,有关人员先填写《借料申请单》,并经总经理签字后交由仓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仔细核对有关手续后开具出库单,并把借料申请单作为附件提交给财务。
(5)、作为业务招待的商品,相关人员先填《特殊情况出库商品申请单》,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把《特殊情况出库商品申请单》作为附件递交给财务。
(五)、易耗品、劳保用品、废旧物料的管理。
(1)、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领料人必须填写领料单,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仓库方可发料;领用专用工具,贵重工具需生产厂长审批后,方可领(发)料,并建立工具台账。(注:所有领料单上,必须有领料部门负责人,仓库管理员及领料人的签名)。职工辞职后,应退回所领工具,凭仓库的工具退回签字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
(2)、废旧物料要进行回收管理(包括各种容器,边角料,及其它有用物料的回收),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如螺丝刀等)。员工工种变动时、厂部放假前,所领(借)的工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四)、处罚规定
1、外协厂送货,没有按照先出示厂长检验签字的送货单和清点数量,就直接把货物直接放入仓库,视为作弊,仓管员有权没已收放入货物,若仓管员在场没有阻止,将视为渎职,每次罚款100元;
2、车间主任、员工没有按照规定操作,每次视实际情况,可以由仓管员会同厂长,对其处以5~200元的罚款,100元以上上报公司总经理。
3、仓管员没有按照规定操作,视实际情况,可以由当事人会同厂长,对其处以5~200元的罚款,100元以上上报公司总经理。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即日生效执行。
1、目的
通过建立、完善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潮、防雨、防虫、防变质、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预防库存物料遭受不合理损耗、损失等,确保企业财产安全。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库房
3、职责
3.1仓库管理人员
负责每天的库房安全性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
3.2仓库组长
负责库房的安全性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各个库房的安全性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3.3仓库主管负责对各个库房的安全性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4、定义
4.1仓库安全:是指仓库设备、设施及库存物料实物安全,不得因规定的不完善或人为的失误导致库房失火、物料或设备被盗、丢失或受损;
4.2仓库储存区:指仓库除办公区及办公区通道以外的区域;
4.3外部人员:指由于业务需要,必须进入库区的非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控员、质检人员、供应商送货人员、退库人员、领料人员、消防检查人员、清洁人员等。
5、运作程序
5.1库房内部管理要求
5.1.1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库房入口处要有“库房重地,非仓库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字样的警示标识,并在入口醒目处张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内容见第5.3条),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5.1.2仓库分为成品储存区、装卸周转区、呆滞物料储存区、零星物料储存区、包材储存区、待检区、备料暂放区、办公区、装卸平台等区域。
5.1.3物料交接区,主要用于与外部人员进行物料的交接、清点,具体位置根据库房实际情况而定。
5.1.4备料暂放区,用于原料、包材、成品的临时周转。
5.1.5废弃包装材料的处理
5.1.5.1作业完成后,必须马上清理现场,做到人走无垃圾。
5.1.5.2空去的包装箱暂时不使用或丢弃时,如果里面有泡沫等填充材料,需要区分开,对各种纸箱,不论大小,一律要拆开、压平,能再次利用的,放入杂物区,不能利用的,放进垃圾箱。
5.1.5.3用于包装物料的塑料管、包装袋等包材在丢弃时,要检查是否有物料残留,不许将塑料管等材料放在其外包装内一起丢弃。
5.1.6库房内各种用电设备与物料至少保持0.5米距离。
5.1.7库区消防栓、灭火器以及消防通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堵塞。
5.1.8放在栈板上储存的物料在符合外包装标示叠放要求的基础上控制高度,摆放要符合消防要求。
5.1.9危险品入库需放置专区保存,并对做详细记录和定期检查储存环境。
5.2设立仓库安全员值班制度
5.2.1仓库安全员主要负责库房上下班、加班时的开门、关门,照明、电气等电源的开关等工作。
5.2.2仓库安全员由各仓库管理人员担任,如遇请假,需交由其他库房人员代执行,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指定的值班人员履行安全员一切职责,临时安全员需要报主管审批。
5.2.3仓库安全员每天早上9:00对门、窗、架柜、库房设施等完好性的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5.2.4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物料的摆放是否合理,发现不合格项要马上处理。
5.2.5下班时,检查门、窗等是否关闭、上锁,办公设备、照明、电气等电源是否关闭。
5.2.6《仓库安全自检表》要求每天早晚各登记一次,要放在仓库进门处附近位置,库房主管、组长对表的填写进行监督与检查。
5.3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区域的管理规定
5.3.1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
5.3.2物料人员在库房物料交接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5.3.3送货人员在卸货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5.3.4对必须进入仓库物料储存区的相关业务人员(如iqc、品质复检、稽查审核等),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物料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
5.3.5对物料、设备进行筛选、维修的供应商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接待区域进行,不得进入库房物料储存区域内。
5.3.6清洁人员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并在仓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5.3.7进入仓库区域的外来人员有义务接受仓库员工的监督与检查。
5.3.8《外来人员登记表》需放在库房门口处位置,便于相关领导查阅。
5.4安全管理检查
5.4.1仓库主管、每天都要对库区安全性进行抽查。
5.4.2检查安全检查表的记录是否完整,对记录不完整的要记录责任人的姓名及违规事实。
5.4.3检查进入库区的外来人员手续是否完整。对进入库区的外部人员,看是否有准入许可证,如果没有劝其离开;对有许可证的外来人员,要抽查是否进行登记;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要记录其姓名。
5.4.4垃圾及垃圾箱的检查。垃圾的清理要及时,垃圾箱不许压黄色地标线,垃圾箱内的废弃物要用手翻查,如发现里面有物料或未拆开的包装盒/箱,马上找责任人改进。5.4.5检查物料的摆放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垃圾箱内有物料或物料的摆放超高,马上找责任人进行整改。
5.4.6检查捕鼠笼、粘鼠板、和灭蝇料是否有类似害虫,并进行及时记录与处理。
5.4.7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检查结果。
5.5安全事件的处理
发生安全事件,安全员和仓库组长为第一责任处理人;对重大安全事件,责任人在知情后应马上报部门主管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5.6违规人员的处罚
5.6.1对违反本规定的外来人员,仓库员工要尽可能记录其姓名,每月将违反规定的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汇总,报主管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以及以非正常方式进入库区的外部人员报总经办处罚。对每发现三起外来人员违规,奖励发现人员一次(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
5.6.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
6、相关表单
6.1《仓库安全自检表》
6.2《仓库捕鼠记录表》
6.3《仓库灭蝇记录表》
6.4《仓库危险品入库登记表》
6.5《外来人员入库登记表》
6.6《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1、库主任对库存粮食有管好、管住的责任,未接到总公司储备粮中心开具的.出库单,任何人都不准动用,库主任对粮食安全负责。
2、粮食保管实行专职制,任务落实到人,粮食从接收入库、保管、到出库,保粮人员、检质人员、计量人员要负责到底,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3、坚决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开展“四无”(无害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专人、专卡,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落实。
4、对库存粮食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汇查,危险粮天天查和风雨下雪随时查”的查粮制度,检查中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查必彻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储存。
5、认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四不留(不留杂草、垃圾、污水、落地粮)。
6、库存的粮食必须根据入库验质、计量凭证及时建立分仓台账和保管专卡等。
7、每批粮食收发结束后,必须如实上报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8、保管期间要广泛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粮情电子检测、环流熏蒸等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
岗位职责:
1、 负责试剂的接收、入库、保管、发放和台账的管理;
2、试剂分区分类管理,定期盘点库存,设置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临近有效期的及时封存,集中处理;
3、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品试剂的特殊管理;
4、常用试液(滴定液)的盘点,及时补货,做好配制计划;
5、常用试液(滴定液)的配制和标定,填写配制记录,做好标签,储存并保证其有效性。
任职要求:
1、生物医药或者化学工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认真细心,责任心强。
2、熟悉各类化学试剂的性质,了解常用试液(滴定液),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酒店仓库安全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 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对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发电机组、电机、割草机等,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财务部门映,以便及时调整。
3、各单位必须根椐防汛任务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财务物资部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入库物资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施工计划,做到限额发放。
2,领料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领导鉴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库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积压物资报表等,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汽、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3、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奇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4、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负责出、入库物资质量和数量的检验核准工作。
2、 负责对出、入库物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当即办理出库、入库手续、不准对出、入库物资打“白条”。
3、 负责仓库物资登记、统计工作,做到账物相符,物卡相符。
4、 按现场管理标准要求,负责库存物资分类、分区存放,对码整齐,建立标识,便于存取和清点。
5、 负责库存物资防雨、防潮、防腐、防火、防盗工作,对库存物资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 仓库物资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需经厂长批准。
7、 负责仓库物资的定期盘点和经常性盘点工作,发现物资盈亏立即向主管领导书面报告。
8、 负责仓库区域环境卫生、库房卫生及库存物资的卫生清整工作。
9、 掌握各类物资存储的技术标准,性能要求和相对应的存储常识,减少库存物资自然损失和存储不当损失,降低仓储成本。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11、按库房管理制度保管好库内物品,物料分类排放整齐,库房干净整洁;
12、跟采购员清点采购物品,依据采购物资的'《进货质量检验单》办理采购物资入库手续;
13、熟悉相应物料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并在物料卡片或电子帐上注明;
14、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15、负责办理库内的领用及出库手续,物料卡及出入库手续字迹要清晰;
16、配合财务进行固定资产核查,盘点库存物资,确保帐、卡、物相符;
17、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及低于库存要求提出采购需求;
18、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管理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种物料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种原料的性质、用途、种类,建立相应的分账和分卡;半成品和成品应按其种类、规格和型号设置分账和分卡;财务部和仓库创建的账簿和编号必须保持一致。
2、做好各种材料和产品的日常检验工作。仓管员必须定期清点库存的各种物料,确保帐、料、卡一致。对于重要的防洪工具,如柴油发电机组、电机、割草机等,仓管员必须定期检查记录,如有变化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整。
3、各单位要根据防汛任务和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严格控制各类物资库存。有条件的单位要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期对各种存货进行分类和分类。对保存期长、过期的不良库存,仓管员应当编制月度报告,报送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财务物资科必须对本单位各类不良库存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处理。
二、仓储管理
1、物料入库时,仓管员凭发货通知单和检验合格证办理入库手续;物料回收的,凭回收单办理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或手续不齐全的材料,一律拒绝入库,出现只有发票看不见的现象,或将材料同时入库入库。
2、入库时,仓管员必须核对物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证件等事项。材料数量、质量、凭证不齐全的,保管人不予办理入库手续。所有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料,应按待检物料处理,放置在待检区域。所有未通过检验的材料应退回并放置在临时存放区。同时,必须在短时间内通知搬运人员负责搬运。
3、仓管员在收到入库材料的相应发票前,必须对未收到到货单的材料建立入库明细,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写未收到入库单。仓库管理员收到发票后,注销未收到到货单,出具未收到物料到货单。月底,未收到到货票的物料清单上报财务。
4、材料收据的填写和签发必须正确和完整。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完整,并与发票单位名称一致。如发票抵仓,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入库时间。材料收据必须由保管人和操作人员签署,字迹必须清晰。
三、发货管理
1、各种物料的输送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配额按照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施工计划分配。
2、采料人员在领取采料单前,必须持有由主管领导识别的采料单。物资收管员、仓管员应当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物资;仓库管理员应出具物料申领单,由物料收货人签字,并在卡和帐上登记。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月底结帐前,仓管员要与财务做好物资入库出库的衔接,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要一致,保证防洪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地提交所要求的报表、收付存贮报表、物料消耗汇总表、物料积压报表,以确保其正确性。
3、如果在盘点中发现问题和错误,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如出现短缺、报废,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否则不允许自行调整。如发现材料丢失或质量问题(如逾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应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管理员的责任
1、看门人必须作风得体,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和学习业务知识,做到四知二能: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一般性能和使用、懂存储常识、懂业务流程、懂消费规律;能够保持和维护,利用废物,节约和更换。
2、准确完成入库出库物料的核算工作及各类报表。
3、材料的验收应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进行。不合格或不合格的原料不得接受。
4、对仓库内的'物料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5、做好仓库安全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入库出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录物料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结帐、结算及相关报表。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货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人采购物品的数量和尺寸进行验收,并应: ①发票与实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符的,不予受理;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符,但名称、规格、型号与部门实际验收一致;
③所购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口感差;
④所购物品已损坏,恕不受理。
2.仓库
(1)验收后的材料,除直接转移的材料外,应存放在仓库中;(2)所有入库物品应在固定位置堆放;
(3)堆放应整齐、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应平放于货架上;
(4)对盘点项目,逐项建立登记卡。入库时按数字加卡,出库时按数字减卡,并结算余额;卡片固定在物品前面。
3.储存和抽查
(1)经常检查库存,防止昆虫、老鼠、霉菌和变质,将材料损失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2)物料会计或相关管理人员还应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抽查,检查帐卡是否一致,帐料是否一致,帐帐是否一致。
4.接收和发放的材料
(1)申请计划或报告:
①所有收到的物品必须按规定提前规划,并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应按每日发货顺序安排上报计划,制作目录,准备物品供收货人领取。
(2)交付和接收
①各部门、单位收货一般需要专人负责;
②物料领用员填写并签署《物料领用单》(包括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仓管员凭凭证发货;
③请料单一式三份,请料单位自留一份,由本单位负责人验收;给仓管员一份,凭证入账;材料会计单一份,凭证应详细记录;
④发货时,仓管员应当注意先发货,后发货;(3)估值的商品
①货物一般按购买价发货。如果同一商品购买价不同,一般按均价发货;
②其他需要调出的单位材料,一般按原进货价格或手续费、管理费均价调出
5.库存
5.1仓库物料按月、中小、月底检查一次,半年、年底彻底检查一次;
5.2列出盘点结果,提交财务部审核;
5.3清点时停止发货
6.会计
6.1建立账簿,登记账簿,要求账簿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6.2按品类建立账簿,物料按型号、型号、规格建立账簿; 6.3记账时,应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然后入账。发现错误应及时解决,未经澄清纠正不得入账;
6.4审核验收单和物料领用单需要办理手续后才能入账,否则需要仓库人员办理手续后才能入账;
6.5交付材料按加权平均交付计价,月底交付价格差额按类别列示三份,记账员一份,部门一份,财务一份;
6.6直转物料的收发货应作为其他入库物料入库;
6.7企业调出物料所产生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于冲抵物料成本,由财务部冲抵;
6.8进口物料应根据发票数量、金额、税费、检疫费等准确折合成单价人民币,发货时按加权平均计价;
6.9对于尚未到货的进口物资,如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应在月底发放。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讫并冲销估值后,按实际情况入账,调整暂估,报财务部物资会计调整三级帐;
6.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表、材料申请单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6.11与仓管员对账,每月与财务部物料会计对账,确保帐与料一致,帐一致。
7.建立档案制度
7.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合格证、领料单、实物账簿;
7.2物料会计档案包括验收凭证、物料申领单、物料分类帐和物料会计报表。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公司的重要物资,是防火重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仓库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本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留有通道过人。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一、 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对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发电机组、电机、割草机等,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财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3、各单位必须根椐防汛任务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财务物资部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入库物资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施工计划,做到限额发放。
2,领料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领导鉴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库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积压物资报表等,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1、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
2、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3、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4、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5、库房内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6、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8、配备消防器材应符合要求。
9、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离岗。
10、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1.目的:
为了加强配送中心中西药仓库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电、防盗、防机械安全事故、防资料信息泄密等预防工作,确保所储存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
物流配送中心所有仓库。
4.内容:
4.1仓库防火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1.1仓库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仓库范转不准吸烟、点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4.1.3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4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贮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灭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仓库的有关制度。
4.1.5仓库应根据贮存物品的危险特性和数量,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长期有效。
4.1.6仓库内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现场必须有人监督。
4.1.7仓库应定期每周检查防火设施,做好《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
4.2仓库防电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2.1仓库内除了固定的照明灯具外,不允许使用其他电器。个别存放特殊物资的仓库确实需要使用抽湿、降温、排风设备,应单独设置。
4.2.2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缺。
4.2.3仓库人员不准私自架设临时电源线路。
4.2.4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内,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
4.2.5仓库的电线、电路改装必须由相关专业电工人员进行操作。
4.2.6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饮水机的电源开关方可下班离开。
4.3仓库库存防盗、防资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3.1库房防盗设施,防护栏、门、窗、锁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检查。
4.3.2特殊药品库必须执人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及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局联网。
4.3.3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4.3.4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4.3.5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
4.3.3.1进仓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
4.3.3.2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4.3.3.3进仓人员不准摄像、拍照。
4.3.4仓库无用的账务单据要及时销毁处理。
4.3.5仓库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消除隐患,关好门窗。
4.4仓库防机械交通安全事故基本规定管理;
4.4.1配送货车外出送货必须遵守交通法则。
4.4.2机动车辆要按法律要求定时机检。
4.4.3驾驶员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才能驾驶车辆。
4.4.5厂内叉车驾驶员必须要持有叉车驾驶证。
4.4.6叉车每天必须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表。《叉车点检表》
4.4.7发现叉车有异常问题,要及时提报维修。
4.4.8除叉车司机外,其他仓管不得开动,所有仓管不得站在手动叉车上滑行。
4.4.9货车和叉车司机不得酒后、超速驾驶,搬运、卸货必须轻拿轻放。
4.5仓库药品储存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5.1仓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按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分批号储存。
4.5.1.1药品与非药品分库存放。
4.5.1.2性质互相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亦分区储存。
4.5.1.3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4.5.1.4处方药及非处方药分区存放。
4.5.1.5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5.1.6固体药品、半固体药品、液体药品分开存放。
4.5.1.7二类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
4.5.1.8不合格品及退回品存放于专库,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
4.5.2药品堆码规定管理;
4.5.2.1按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垛五距,合理利用仓容,色标明显。
4.5.2.2五距:垛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照明灯间距小于30厘米.
4.5.2.3货垛堆码须牢固、整齐、倾斜角小于15度,药品不得倒置储存。
4.5.2.4对于包装不牢固或过重的,不宜堆码过高,以防下层受压变形。
4.5.2.5药质较重、体积庞大而又不需久储的药品,应堆放在离装卸地点较近的货区,以便于搬运;药质较轻者可堆放在中心货区,可尽量堆高;若同种药品规格相同而包装箱体积大小不一,应将大件放在下层,小件放在上层。
4.5.3药品堆码顺序规定管理;
4.5.3.1按药品批号的顺序分层堆垛,不允许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药品存于同一货位。
4.5.3.2为保证药品的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后进药品的存放不得防碍先进药品的出库。
4.5.3.3夏天每隔1个月,冬天每隔2个月,对所有药品进行翻垛通风,即垛底药品翻到垛面。
4.5.5.4药品距效期仅有1年时,由库管员按月填报《效期产品催销表》,催促销售部加快销售,以免过期损失。
4.5.3.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出库使用,不得流入市场,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报损、销毁。
4.5.4仓库药品储存区域色标管理;
4.5.4.1合格品——绿色;待验品、退货药品——黄色;不合格品——红色;
4.5.5药品的状态标志规定管理;
4.5.5.1药品按《状态标志管理程序》均应有合格、不合格、待验等相应的状态标志。
4.5.5.2二类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药品的专库、专柜应设立对专用标签。
4.5.6特殊药品储存规定管理;
4.5.6.1二类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药品执行双人双锁管理,专库或专柜存放。
4.5.6.2二类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药品设立专用账目,专人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地药品主管部门。
4.5.6.3药品入库前,应执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双人签字入库。
4.5.6.4严格执行出库制度,发货时要有专人对品名、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复核,发货人、复核人共同在单据上签字。
4.5.6.5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执行《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
4.5.7仓库库存环境及卫生要求;
4.5.7.1常温库:库房的温度控制在0—30℃内,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以内。
阴凉库:库房的温度控制在不高于20℃,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以内。冷库:库房的温度控制在2—10℃内,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以内。
4.5.7.2所存放物品无鼠咬、虫蛀、吸潮、发霉等现象,
4.5.7.3工作场所干净卫生,无积灰、积水及其他杂物。
4.5.7.4随时检查仓库温湿度,及时利用排风、降温除湿设施,调节仓库温湿度,防止药品吸潮、发霉。
4.5.7.5进行库房检查,填写《库房巡检记录》。问题及时向仓库主管及质量管理员报告。
4.5.8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按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储存。
4.5.8.1注射用药品零散货的储存,有特殊储存要求的除外,无特殊说明的统一按阴凉条件储存,摆放在零散货阴凉库房内。
4.5.8.2药品的不同剂型,除单一品种的特殊要求外,常见剂型贮存条件如下: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物资存放安全,规范物资管理,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结合我公司的存放物资的特点、存放形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原辅材料、工程物资和其他物资的存放管理。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库房、罐区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第四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与物品性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并应设置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五条 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汛、防窃等工作。
第六条 在仓库、堆垛和罐区应设明显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七条 仓库应设置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入库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八条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领用管理制度,做到发放准确。
第九条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必须熟知所管物品名称、理化性质、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做好日巡查工作,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形、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安全处理。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一切产生电火花的操作。
第十二条 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应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组织管理
(一)仓库应设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 全管理工作。
(二)防火负责人有以下职责
1 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完成领导部署的消防工作。
2 组织制定电源、火源的安全管理和巡逻检查制定,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 组织对员工的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4 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应急预案。
(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保管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五条 储存管理
(一)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分垛存放,并留出必要的防护间距。
(二) 库存物资的存放应满足仓库物资存放“五距”要求。
(三) 甲乙类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间、分库存放,并在醒目位置标明存放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四) 易自燃和与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干燥的库房,并安装检测仪器,严格控制温度、湿度。
(五) 物品入库前应检查是否有火种隐患,确认后方可入库。
第十六条 装卸管理
(一)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二)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完货物不得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 修理。
(三) 起重装卸货物车辆应经检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
(四) 装卸工作结束后,应对库房、库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七条 电器管理
(一)仓库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物品距离应在0.5米以上。
(二)库房内敷设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三)库房应在库房外设置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开时应切断库房内电源。严禁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
(四)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员应认真做好物资的收、管、发、退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品种、规格、数量清楚。
2、仓库物资收、发票及时,手续要完备,物资进库,当日计量检验,填写收料单入库,发现差错,即时与采购员联系。
3、仓库一律凭库领导审批过的领料单,凡属配件、工具、有色金属一律交旧换新,保管员不得自行外借任何物品。
4、生产班组用剩的物资材料及时到仓库退料,仓库填写退料单,并负责检查退料质量,发现问题报告生产办处理.
5、掌握库存定额,每月底将物资库存报表、材料消耗报表及按库存定额编制的采购计划,报生产办。
6、精心管理仓库的物资,做到每日检查、每月盘点、每季翻仓,使物资不锈蚀、不霉烂、不变质,努力减少储备损耗。
7、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泄漏、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8、搞好库容库貌建设,仓库要勤打扫、勤整理、物资堆放整齐、品种规格不混杂,努力做到物资堆放定点有序。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身体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
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货物装卸单》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防火和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执行。
1、消防设施要严格保管好,存放位置要明显,容易提取,前面不可堆放任何东西。不得将消防器材用于与消防无关方面。
2、物品要整齐,分类堆放,符合定置管理和物资堆放留“五距”的要求,并且有明显标记,设专人专仓管理。甲类易燃液体不能露天存放。不能将原材料堆放在电缆沟、消防设施附近。
3、严格控制仓库内温度、仓库内的温度应控制在50℃以下。严禁赤热体、高温液体等进入仓库。
4、仓库四周不能堆放杂物,仓库内地面应保持干净,发现泄漏的易燃物品应及时处理。
5、禁止携带任何火种进入仓库。
6、装卸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车,戴阻火器,熄灭发动机,司机不能离开现场,不能进行临时修车。
7、装卸作业要轻拿轻放,严禁在地面滚动。
8、仓库内不能进行电气作业,包括不准在仓库内煲开水、使用照明台灯、车辆充气等。
9、危险品仓不能作为办公场所。
10、仓管员负责本公司仓库所有材料之保管分类、标识和进出仓管理。
11、仓管员负责储存环境的'管理。每天上下班利用10分钟时间巡查和整理仓库二次,保持物料摆放整齐和地面环境整洁。
12、仓管员要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操作规定,切实做好物料的安全保管工作,对所管材料要做到“十防”:防潮、防霉、防腐、防压、防蹋、防晒、防锈、防盗、防水、防火。
13、进入仓库内不许接打手机。
14、进入仓库配料时,请务必戴好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1、目的
确保公司仓储物资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
3、职责
3.1保卫处、安环科为本制度的管理单位。
3.2供应处、基建科、净化车间、合成车间为本制度的实施单位。
4、工作程序
4.1一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4.1.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仓库的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
4.1.2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消防知识方面的教育。
4.1.3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拉门必须采取防倒措施,检修时应采取防倒措施。
4.1.4库内存放的物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物品分类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损失。
4.1.5库内物品不得擅自堆得过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并经常检查,防止自燃。
4.1.6库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可装设通风设备。
4.1.7库内不得混放互相起抵触作用或相互影响的物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物品。
4.1.8库内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各库的避雷针,应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检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按时更换,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和种类、放置地点,须经消防人员同意。
4.1.11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库门上要设禁火标志。
4.1.12库内外需检修施工动火时办理“动火许可证”。
4.1.13仓库保管人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均应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以便追究处理。下班时应注意关闭电源。
4.1.14仓库保管员要建立交接班日志(包括安全、防火设施、灭火器材等),交接班时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外来人员未经直属处室及保卫处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在仓库管理人员陪同下可入内检查。
4.1.16入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仓库内。机动车辆入库,排气管必须装上阻火器,禁止穿着有铁钉的鞋子进入易燃易爆库房。油漆、氧气等房区内的杂草要定期锄铲干净。
4.1.17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时,禁止从中抽拆,亦不得从一边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药品试剂仓库安全规定
4.2.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存放的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熟悉精通,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部门主管领导应经常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4.2.3仓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计以测定室内的温度及湿度变化。并按国家试剂仓库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仓库周围要保持整洁,不得乱堆放其他杂物,道路保持畅通无阻。
4.2.5库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备有事故应急照明灯。
4.2.6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4.2.7仓库应在避雷装置保护区内,并督促有关部门定期测试保证好用,并存有测试记录。
4.2.8仓库必须备有适当的消防设施。
4.2.9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要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放在一起。
4.2.10搬运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损的应立即处理。
4.3木材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4.3.1木材库、木工房等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3.2禁止在木材库、木工房烧火取暖动用明火、吸烟等,用明火熬胶要在安全的地点进行。
4.3.3工作中留下的锯屑、刨花和其他废料,要及时消除,保护整洁。
4.3.4库内暖气散热片上要加保护罩,禁止在散热片上蒸汽管线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质,半成品和材料不准堆放在散热片附近0.5米内的地方。
4.3.5木材库和木工房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种油漆等物品。
4.3.6在锯材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电锯、轴承和电动机的转动磨擦部分的温度,不要使用钝锯和弯锯的锯片,以免强烈磨擦生热。机器的转动部分要勤检查,勤注油,电锯片的冷却剂应当用水,不得用油。
4.3.7禁止在电动设备附近积存一切可燃物,并定期对电动设备进行清扫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3.8对成品涂漆、喷漆要按漆工防火规定进行操作。
4.3.9管理好各种电动设备,操作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停止使用时电源一定要关闭。
4.3.10木料的堆放与工作台、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1.5米,木材垛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0.2米,垛与垛的间距不得小于1.3米。
4.4罐区安全规定
4.4.1甲醇储槽、液氨储罐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
4.4.2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和管线的安全梯、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4.4.3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护堤内。
4.4.4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护堤方式铺设。
4.4.5甲醇储槽、液氨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定期检测。
4.4.6槽罐区工作人员具备处理突发事故能力,正确使用现场配备的消防、防毒设施及器材;应坚守岗位,认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4.7槽罐区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对私自进入者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向保卫处报告,由保卫处进行处理。
4.4.8槽罐区为禁烟禁火区,严格执行动火及用火的管理规定。
4.4.9槽罐区防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