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范本(精选33篇)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营造学生自主发展的最佳氛围,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坚持依法治教,走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办学之路,促进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2条学校性质: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初级中学。学校地址:东台市富安镇庄丁村四组。
第3条办学宗旨:为国家和地方三个文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4条办学目标:为学生终身发展、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为教师成名成家创设平台。
第5条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对全体学生负责,对学生全面负责。
第6条校风:严谨、求实、团结、进取、创新
第7条教风:敬业、爱生、争先、奉献
第8条学风:尊师、守纪、勤勉、自立
第9条办学措施:科学管理、全员奉献、全程拼搏、质量立校、依法治校、民主兴校、科技强校、三育并重。
第10条校园精神:挑重担、吃大苦、一切为一切学生的一切。
第11条校徽:校徽由“庄丁”汉语拼音首字母变形结合成帆船状,图案周围分别为庄丁学校的中文名和英文名。喻意为:全体庄丁人团结拼搏,扬帆远航。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12条学校由东台市教育局主管,校级干部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两名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教学、后勤。
第13条学校中层设教导主任1名,副教导主任2名。总务主任1名。教导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教学和教务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总务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治安保卫,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环境,以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服务,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14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奖惩制、依法治校责任制。
第15条校长履行以下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具有创新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执行教育法规,按教育规律办事;
(2)具有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组织实施校务委员会及教代会作出的各项决定;
(4)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理解教师,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改善教职员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6)加强自身建设,廉洁从政,坚守高尚情操。实行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监督,每年向全校教职员工作一次述职报告;校长室拥有学校重大事务决策权、人事任免决定权、财务基建审批权、自主招生管理权。
第16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与监督,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青年团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17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⑴听取、评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和校级干部的述职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⑵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市教育局人事部门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⑶审议校务委员会重大决定,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和要求
⑷支持校长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建设,在校务公开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第18条建立健全网络管理机制,开拓性工作,纲举目张,各自职责明确又齐心合力,不断开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第19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师生员工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三条 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1)安全优先;(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4)及时、合法、公正处理安全事故。
第四条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和认知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五条 对维护学校安全有显著成绩或者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 我校安全工作接受政府和区教育局的统一管理,接受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与监督,班主任承担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网络,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
第九条 实行门卫制度。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有权要求出入学校的人员出示身份证件。
禁止未经同意的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应加强校园内部的巡逻。
第十条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实行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的医疗用品和兼职卫生人员;做好常见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卫生工作。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十二条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积极开设安全教育课,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集中对师生和社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
第十四条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导致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四章 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关处室和个人。
第十六条 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七条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大型校外集体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将安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育主管部门。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全力组织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处理结束后,在一周内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第五章 安 全 管 理
第十九条 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校舍、设施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有完好的照明设施。
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和维修。凡发现破、漏、裂、塌、沉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缮、加固或翻新。
第二十条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完好,保障所有通道畅通。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对师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县教体局和浒坑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标准推进章程建设。
浒坑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让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章程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浒坑学校章程每章每条都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0xx年10月,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牵头,组织全体教师选举教工代表举行第四届教代会,讨论、修改浒坑学校办学章程。并利用教师例会的时间,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中重点问题。学校章程的制定过程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组织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讨论,不断完善方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充分理解与认同。广泛听取了家委会、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和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速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20xx—20xx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浒坑学校教职工学期考评考核办法》、《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渐总结凝炼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多处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学校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向管理要质量,靠科研创一流,以校园安全稳定为保障,以德育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为特色,深入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治校方略,在素质教育、德育工作、课改实验、校园文化和艺术教育等方面彰显特色。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为抓手,以“诚信、勤奋、协作、创新”为校训,高度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才和未来发展,形成了“敬业、爱生、务实、奉献”的教风,“文明、诚信、乐学、善思”的学风。实现学生“德艺双馨”的目标,努力打造“和谐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积极构建“平安校园”。
(二)充实学校领导班子,狠抓班子建设。
学校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团结、勤政,教育理念新,政策水平高,能力强;坚持做到“工作干在前、荣誉让在前、奉献讲在前、困难帮在前、关键时刻走在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为师生排忧解难,全校教职工对班子成员的工作满意度高,家长及社会评价高。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民主,能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理念,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落实上形成了“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学期评估、树模并兑现奖励”的工作措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制定了科学、全面的考核办法。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次清晰,责职明确。
(三)创新德育教育,落实德育工作。
我校始终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传承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爱国主义、养成教育、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意识,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努力关爱和帮助后进生以及有困难的学生。成立了家长教育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形成了“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党、团、工、队的团结协作作用,积极开展了德育教育系列活动。
(四)加强教学常规质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我校坚持把“以学为主,教学相长;以研促教,开发潜能。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狠抓实教学常规“七认真”(计划、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核、总结与反思)的过程管理。加强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技能和水平。我校高度重视教科研工作,鼓励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和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和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
(五)外塑形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
长期坚持不懈地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利用政治学习会和师德师风整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吉安市教育系统“八严禁”“六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法律法规。认真宣传教体局关于抵制有偿教教和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政策宣传引导,与所有教师签订抵制有偿教教承诺加大师德师风检查考核力度,采用学校领导评、同事评、家长评和学生评以及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对教师师德情况进行考核。
内强素质,强化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立足学校实际,大力开展校本培训。本年度,我校聘请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了新一轮的课标培训、教育技术能力、三笔字和简笔画等教育教学理论的培训,并在5月份组织举行了教师基本功比赛。同时,让更多教师走出校门,参加省、市、县各级各类业务培训,重视青年骨干教师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福州市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甲乙丙共同投资联合举办的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倡导理念。
第五条学校地址:福州市。
第六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第七条出资人要求从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提取适当比例做为合理回报,其余结余主要用于教育的再投入和改善教职工工资福利。(或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所有结余用于学校再投入)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每年按要求报审批机关备案后发布。
第九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福州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是福州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和登记机关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十条学校业务范围:
(一)办学类别: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招生对象。实施普通全日制教育或非学历的短期培训。
(四)办学形式:
(五)学制:
(六)拟建办学规模:教学班个,办学规模人。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力机构,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第十二条第二届后的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与民主选举相结合方式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对举办者(或出资人或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八)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除了按民促法对董事人员组成要求外,应当注重在教职工中选拔推推荐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老师参加董事会,实现科学与民主决策。
第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若干名,以全体董事的2/3以上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学校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学校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学校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由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校长提议时。
第二十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十五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但在讨论下列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组成人员中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学校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学校存续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二十七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学校章程,致使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学校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学校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学校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学校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学校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学校财产;
(五)不得挪用学校资金,或擅自将学校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学校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学校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学校资产为学校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学校秘密。
第二十九条未经学校章程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学校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三十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予以撤换。
第三十一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十二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学校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长应尽快召集余任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董事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十三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学校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学校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学校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四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学校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学校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董事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其所享受的学校工资待遇按学校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学校监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学校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董事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三十八条董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学校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学校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学校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董事会或教育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章程规定或董事会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四十五条学校设校长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校长、副校长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校长、副校长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学校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校长每届任期三年,校长可连聘连任。
第四十七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学校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学校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学校职工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学校的日常活动,更好地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民和县三味书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学校地址:民和县川垣新区东垣御景2路
第三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 学校性质: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 学校业务范围:高中文化课辅导
办学层次:
办学范围: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招生对象:高中生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
第十九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表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 学校校长
校长由董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教学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二)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四)制订和修改学校规章制度,设置校内管理机构;
(五)根据章程规定的办学层次、范围、形式、招生对象,设置、调整专业或学科,自主招收教育者,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学校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六)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实施奖励或处分;
(七)对受教育者颁发写实性的学业证书;
(八)聘任教师及职工、确定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九)根据规定确定和调整课时收费标准;
(十)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十一)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非法干涉;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信守职业道德;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学员学习期满,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颁发写实性的学业证书;
(五)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六)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代办费使用应发清单;
(七)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正确完成各类报表,上报各类材料;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评估和年检;
(八)加强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九)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学校应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全面贯彻素质教育。
第二十四条 学校须经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向浦东新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学校在具备《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票据购印证》后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 接受主办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派专人定期的检查和指导。校长应定期向主办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汇报学校工作。
第二十六条 担任学校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人员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校办公、教学在同一地址。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和执行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依法治教。
第二十九条 实行全员聘任制。校长聘任专、兼职教师和其他职工,签定聘任协议(合同)后上岗。
第三十条 聘任政治素质高、师德好、有任职资格、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任教;聘任政治素质高、懂业务、责任性强的管理人员任职。
第三十一条 建立教学档案,每年十二月份按档案目录分类订好上一年档案归档。
第四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注册资金为20万元。
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出资;
(二)学费;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四条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五条 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学校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三十九条 学校工作人员的`
前言:“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是我们家长和老师共同的责任。“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希望我们的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第一条:本校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履行学校和班级工作,尊重他人的人格。
2、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条:迟到、旷课
3、任何学生的迟到需向任课教师解释原因。
4、学生迟到次数过多或旷课将通知家长。
第三条:缺席
5、学生缺席三天及以上必须报告校长。
6、除疾病以外,不允许缺席三天及以上。
7、学生患传染病而缺席,重返学校需出示医院证明。
第四条:学生用书及书包
8、学生学习用书必须写上学生姓名,提倡包书皮。
9、任何书籍丢失应报告教师。
10、学生应当爱护课本,破坏严重者将予以教育。
11、所有学生都有背书包上学的义务。
第五条:学生作业及学习成绩
12、学生必须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按时上交,及时订正。
13、期末成绩报告单,学生必须交到家长手中。
第六条:上课时间进出学校
14、进入学校的学生,门卫室予以登记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15、学生上课时间外出,门卫应予拒绝。
16、学生有特殊情况外出,应当征得班主任同意并在门卫处登记。
第七条:学生进入办公室
17、必须报告教师,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18、进入办公室后应保持安静。
第八条:学生两堂课之间活动
19、提倡学生到教室外活动、休息,反对大运动量活动。
20、必须做好下堂课的准备工作。
21、上下楼梯靠右行,学校建筑内以步行为主,脚步声要轻。
第九条:学生衣着
22、上学必须穿着整洁,胸卡必须挂在胸前,少先队员必须挂红领巾或佩队徽。
23、上学及放学途中学生必须戴小黄帽,但教室里不允许戴帽子。
24、逢重大节日或升旗仪式时须穿校服。
第十条:体育课
25、上课必须穿便于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26、室外体育课不允许学生逗留在教室里。
27、学生免上体育课,须出示医生证明。
第十一条:学校设施、场地、器材
28、所有学生都可以使用,但必须爱惜。
29、因故意损坏或因不守纪律引起的损坏,学生必须赔偿,费用由家长支付。
第十二条:校内遗失
30、学校提倡学生不带零用钱和贵重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学校不负责任。
31、校内任何偷窃行为将受到惩戒,并与家长联系。
第十三条:禁止
32、禁止学生吃零食、上课时间饮水、乱丢果皮纸屑。
33、严禁携带可能造成他人伤害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馨苑文学社是在株洲市第七中学团委指导下,形成的一个文学色彩极其浓厚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馨苑文学社是为壮大文学力量,增强凝聚力,培育校园文学写手,提高高中生文学创作能力和创作活动,不断提升文学品位,打造一流文学园地,共同发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名称与宗旨
第三条:文学社的正式名称是“馨苑文学社”。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发挥学生的文学特长;丰富学生社团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文学社的表现形式是期刊《馨苑》。
第三章 社员管理
第六条:凡认可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且有志于业余创作的我校学生,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团委和文学社批准后,即可加入这一组织。
第七条:凡文学社会员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向文学社书面申请,负责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八条:文学社会员均享有如下权利并同时履行如下义务:
1、有参与本社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依据《沈阳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章程制定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推进中小学校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立德树人要求,依法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以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目标,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全面促进依法治校。
二、工作原则
(一)分类指导。根据公办中小学校不同的办学层次和组织特点,对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农村学校及城市学校的章程建设,包括章程的重点内容、制定的程序等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确保章程制定工作在《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下顺利进行。
(二)改革创新。将学校章程制定作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使之与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相互促进,以改革创新为章程制定提供动力。
(三)突出特色。各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暂行办法》,以及各自的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各具特色的章程,避免千校一面。
三、工作步骤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全面启动,20xx年1月底以前完成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的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一)学习宣传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暂行办法》的学习培训和章程制定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暂行办法》和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县(市)及本校章程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章程制定的组织领导、程序和时间表等。各地区的实施方案、牵头职能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二)学校章程起草(或修订)阶段(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各中小学校组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或修订)小组,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章程起草(或修订)工作。学校章程草案起草(或修订)好后,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学校章程核准阶段(20xx年1月4日―20xx年1月31日)。组建由教育行政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学校管理者、社会知名人士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本区域内中小学校章程进行核准。市教育局从20xx年1月4日起开始受理市直属学校章程核准申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受理章程核准申请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为主的社区教育为途径,进一步优化社区育人环境,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宗旨: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营造“人人关心教育,个个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社会化,以达到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的目的。
第三条:任务: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传授家庭教育知识,沟通学校与家庭教育联系,不断探索家庭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四条:教育原则:坚持循序渐进教育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知行统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注重实践性的原则;坚持表扬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目标管理
第五条: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是家长委员会,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外聘专家等组成,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由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负责操作。
第六条:家长学校的班级设置按学生所在班级划分,由班主任及3-5名家长委员具体负责。
第七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室、有考勤记录、有总结。
第八条:加强家长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家教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
第九条:以多种形式开展家教活动。
1、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家长会,向家长全面汇报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学员集中上课。
2、每学期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集中授课1-2次。
3、定期开设家长接待日,由校长室、政教处、段长、班主任接待来访家长,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工作情况,加强家长与学校的了解与沟通。
4、远程教育的方式:通过网上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实现家庭教育网络化、信息化。
第十条授课教师由聘请的专家、学者、学校名誉校长、学校校长、校务委员、优秀家长担任。
第十一条以专题讲座、专家答疑、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渗透教学内容。
第十二条指导家长开展读书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家长信箱和校长热线电话。
第三章考核和表彰
第十四条、学员参加面授时,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请假。
第十五条、家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评选“学习型家庭”若干名,由学校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子女良好的学习习惯。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壮大,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英语特色得到了社会的承认,被教育部认定为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全国十三所外语学校之一。已经毕业的八届毕业生中,很多学生考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等名牌大学。
学校是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研究会基地学校,承担教育部“九.五”、“十.五”重点教育科研课题。
20xx年1月,经过省一级学校评估督导组的督导验收,我校被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为“省一级”学校。评估组在“督导验收意见”中称:广外外校的“办学水平标志着我省民办教育的高度和水平”,并称我校“已进入高收费、高投入、高质量、高效益的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办学条件已基本实现了现代化”。
一、办学理念
办学宗旨:对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培养走向世界的现代人。
教学特色:轻负荷,高质量
育人特色:锻炼健强体魄,塑造健全人格,提高综合素质,突出外语特色
二、教学特色
轻负荷,高质量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发智力,形成能力;从而保证学生有充分而自由的.
汪清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于20xx年3月开始起草《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小学学校章程(试行稿)》(以下简称《章程》),经过多方听取意见,反复研究推敲,多次修改,现经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对本校的办学宗旨、主要任务、内部体制、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形式、章程修改程序等重大问题,依法作了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学校行政管理,加快依法治校进程,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
xx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规定,我校在充分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学校《章程》,并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报贵处核准。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教厅教育规划纲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xx〕24号)精神,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实现“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的目标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县教体系统全面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章程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校章程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需要,是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制的需要,是推动学校文化建设的需要,是依法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章程编制建设,结合新的教育管理体制,认真研究学校制度建设情况,全面、认真地清理、修订已建立的学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全面的整理和整合,形成一套系统的、适应学校管理和发展的中小学常规管理制度。
二、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学校章程的内容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权威性。章程是学校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根本性制度,是一所学校一切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学校要以章程为基本依据,制定形成完整、统一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各项制度不得违背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三)稳定性。章程的内容应是学校重大的、基本的、相对稳定的事项。鼓励学校把自主创新和行之有效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探索固化为制度,以此指引和保障学校创新发展的方向。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一般不入章程。一些需要细化的条款可以另外通过规章制度方式呈现。章程语言应庄重、严谨、准确、简练,避免歧义和模糊。
(四)特色性。学校章程应结合本地社会、文化特点,梳理办学历史,反映学校文脉,提炼文化精神,突出办学定位、教育理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鼓励因校制宜,打造学校品牌。
三、学校章程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学校常规管理包括办学章程、领导常规、教师管理常规、学生管理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常规、校园管理常规和后勤管理常规等内容。管理制度涉及五个层面。
⑴.学校层面管理制度。涉及到学校行政管理、德育管理、校园管理、教学管理、教育科研管理、考试评价、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及监督保障等十一个方面。
⑵.人员层面管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行为规范、教师绩效考核、教职工奖惩办法等管理规范。
⑶.职责层面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人员(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教研组长、各科教师、教务人员、电教人员、校医、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等)的岗位责任等职责管理制度。
⑷.工作层面规程。包括学校德育工作规程、班主任工作规程、教学常规工作规程、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等工作规程。
⑸.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制度。按不同类型和情况,研究和制定包括诸如实验室管理制度、电脑上机制度、图书管理制度、教师进修制度、请假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校园绿化制度等具体的制度。
四、学校章程制度汇编
《xx学校常规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包括:
前言。
第一部分:目录
第二部分: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第三部分: 学校章程。
第四部分:学校组织机构示意图。
第五部分:各种岗位职责、规章制度、评估考核办法等。
各级各类学校在本期内要完成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完成常规管理制度的汇编。要求编辑打印、装订成册,并连同电子文档上报县教体局监审股一式一套。
五、学校办学章程制度的报批
学校章程制度实行报批制。各学校制定的办学章程和制度汇编,须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填写《蓬溪县学校章程报批审核表》一式二份,报县教体局监审股审核后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学校的日常活动,更好地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民和县三味书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学校地址:民和县川垣新区东垣御景2路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学校业务范围:高中文化课辅导
办学层次:
办学范围: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招生对象:高中生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
第十九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表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学校校长
校长由董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教学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二)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四)制订和修改学校规章制度,设置校内管理机构;
(五)根据章程规定的办学层次、范围、形式、招生对象,设置、调整专业或学科,自主招收教育者,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学校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六)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实施奖励或处分;
(七)对受教育者颁发写实性的学业证书;
(八)聘任教师及职工、确定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九)根据规定确定和调整课时收费标准;
(十)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十一)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非法干涉;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信守职业道德;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学员学习期满,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颁发写实性的学业证书;
(五)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六)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代办费使用应发清单;
(七)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正确完成各类报表,上报各类材料;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评估和年检;
(八)加强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九)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学校应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全面贯彻素质教育。
第二十四条学校须经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向浦东新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学校在具备《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票据购印证》后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接受主办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派专人定期的检查和指导。校长应定期向主办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汇报学校工作。
第二十六条担任学校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人员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校办公、教学在同一地址。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和执行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依法治教。
第二十九条实行全员聘任制。校长聘任专、兼职教师和其他职工,签定聘任协议(合同)后上岗。
第三十条聘任政治素质高、师德好、有任职资格、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任教;聘任政治素质高、懂业务、责任性强的管理人员任职。
第三十一条建立教学档案,每年十二月份按档案目录分类订好上一年档案归档。
第四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注册资金为20万元。
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出资;
(二)学费;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四条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五条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学校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三十九条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终止
第四十条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一)学校自行解散;
(二)学校分立、合并;
(三)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学校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则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与终止程序
第四十三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董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学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停办的,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须经学校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惠东县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惠东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及业务主管单位惠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培养人才。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举办者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出资额的%。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二)培训形式: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学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人【须单数,(3―25人)】。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或其他产生)。每届任期年【最长4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变更或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2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章程的修改;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校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校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会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接受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校务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七章规章制度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二)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三)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
(四)学生管理制度(含毕、结业、学籍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六)其他规章制度
第八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
(四)连续两年未招生;
(五)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六)自行解散的;
(七)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条本单位自行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
机关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20 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体理事会成员签名:
申请人(签名)或民非单位(签章)
20xx年月日
在我心中涌动着一股热潮,那是对学习学校章程的热情。章程,这一看似抽象却涵盖诸多内容的概念,在此刻在我心中泛起了涟漪。
学习学校章程的过程对我来说是一种提升与洗礼。它让我了解到学校的教育理念、管理方式、校规校纪等各方面的细节。这些章程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实实在在关乎我们的学习生活、关乎我们未来的蓝图。每一个词汇,每一段文字,都充满了深意和力量。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感章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就像我们在游戏中需要遵守规则,章程就是我们学习生活的游戏规则。理解并尊重这些章程,让我在学习的道路上更加得心应手。
学习学校章程也让我对学校有了更深的理解。我明白了学校的办学理念,明白了为何有些规定设立在那里,明白了一些决策背后的原因。这种理解让我更加尊重学校,尊重那些为了我们的学习生活付出努力和心血的人们。
回首学习的过程,我感到无比充实和满足。我不仅学到了知识,更理解了规则,明白了责任。我明白了作为学生,我们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我明白了尊重规则的重要性。这些领悟对我未来的学习和生活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我深感学习学校章程的重要性,这不仅是一次学习的机会,更是一次成长的机会。我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将所学应用到生活中,用章程指导我的行为,用章程提升自我。我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更加成熟,更加有责任感,更加尊重规则。
总的来说,学习学校章程的经历让我收获颇丰。我明白了规则的力量,明白了理解规则的重要性,更明白了尊重规则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性。我深感,只有尊重并遵守规则,我们才能在生活中找到平衡,才能在学习中取得成功。我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将所学应用到生活中,用章程指导我的行为,用章程提升自我。我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更加成熟,更加有责任感,更加尊重规则。
同时,我也认识到,章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精神,一种理念,一种态度。章程让我们明白,我们的行为不仅仅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他人的尊重。章程让我们明白,只有通过尊重和遵守规则,我们才能实现自我价值,才能实现个人成长。
我深感,每一次的学习,都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都是一次自我成长的机会。我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持续学习,持续成长,用章程指导我的行为,用章程提升自我。我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更加尊重规则,更加尊重生活,更加尊重自我。
最后,我要感谢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学习机会,让我们有机会深入了解学校的章程,有机会深入了解规则,有机会深入了解自我。我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将所学应用到生活中,用章程指导我的行为,用章程提升自我。我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更加成熟,更加有责任感,更加尊重规则。
在学校章程的学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这是一份对学校运作规则的重要概述,同时也是对学校各项活动及机构设置的理论支持。以下是我在学习学校章程过程中得到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校章程对于学校的组织架构、职责划分、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让我对学校的日常运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例如,在我们的学校中,哪些部门负责什么工作,各自承担什么职责,如何进行管理等等,这些都为我更好地融入学校生活提供了便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学生,如何更好地适应并参与到学校的`日常运作中。
其次,学校章程中强调的规则和纪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无论是在学术学习还是个人行为上,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规则和纪律是保证学校正常运作的基础,同时也是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保障。在学习学校章程的过程中,我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学生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如何更好地维护学校的秩序和安全。
此外,学校章程中强调的以人为本的理念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校章程中明确提出了尊重每一个学生,维护学生的权益,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入了解到,学校是学生成长的重要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应该有权利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学校应该致力于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样的理念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学生的责任和使命,也让我更加热爱这个学校。
最后,学校章程的学习让我更加明确了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及如何更好地参与到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章程中强调的教育目标,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都是我们作为学生应该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如何更好地参与到学校的教育活动中,这对于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学习学校章程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学校的运作规则和管理制度,更加明白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目标,更加明白了作为学生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责任。这些认识将对我未来的学校生活产生积极影响,并对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相信,在学校章程的学习过程中,我将更加成熟和有担当,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校办学章程是学校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自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性文件。建立并完善学校章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每学期伊始,我校都会组织全校师生,特别是刚入职的老师认真学习我校的章程内容;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LED屏幕、校园“成长家园”微信公众号、班级QQ群等网络信息载体等多种方式让家长、社会了解到我校的章程内容,熟悉章程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内容。我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把章程作为学校治理的“宪法”和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
现将我校办学章程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依法治校意识,不断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办学章程。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20xx—20xx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行政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已经总结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落实践行学校办学目标,优化办学策略,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二、坚持办学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围绕“融入自然的成长家园”这一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达成“健康快乐,真诚和谐”的教风,“静得下心,学的开心”的学风。努力打造“和谐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积极构建“平安校园”。
(二)充实完善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狠抓队伍建设。
1.学校机构内设合理,分工明确,执行规范有效。学校建立了分工协作、职责明确、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在学校管理中,学校实行以“校长→校长办→部门”为主线的行政管理体系,以“德育处→年级组→班级”为主线的德育管理体系和以“教导处→科组→备课组→教师”为主线教学管理体系,通过“分段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模式,学校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地开展。教师团队基本形成了老中青梯度发展机制,教师在团队中凝聚力强,表现优异,老教师以身作则,兢兢业业;新教师成长迅速,成绩斐然。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民主,能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理念。
2.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
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形成了“每月有工作安排、每周有工作计划、每学年副校长以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管理机制;在落实上形成了“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评优评先并兑现奖励”的工作措施;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制定了科学、全面的考核办法。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次清晰,责职明确。
(三)创新德育教育,落实德育工作。
我校始终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传承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爱国主义、养成教育、德法教育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意识,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努力关爱和帮助后进生以及有困难的学生。成立了家长教育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形成了“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党、团、工、队的团结协作作用,积极开展了德育教育系列活动。
1.充分发挥少先队德育工作主阵地作用,结合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每周利用主题中队会、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文明班级评比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通过“星级班级”、优秀之星、道德模范的评选,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2.大力开展德育实践活动,促进校园文明风尚进一步形成。近年来,学校坚持了对学生每月素质综合考核、星级少年评选活动;坚持定期更换“文明之星展示栏”、文化长廊内容、经常举行各类“手抄报”评选活动,结合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大力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学校每年清明节都会组织少先队员开展网上祭扫英烈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四)加强教学常规质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我校坚持把“以学为主,教学相长;以研促教,开发潜能”作为教学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狠抓教学常规“七认真”(计划、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核、总结与反思)的过程管理。我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不随意增课、减课、调课、停课,坚持实行教学常规检查考核制度,将教师落实教学常规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并坚持对教学管理进行督查评估,及时了解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教学评估方式,促进教学管理向着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2.以教学工作为龙头,狠抓教学常规。
首先,名师教研进学校。20xx年10月我校承办xx区民办小学英语教师培训活动,由x老师作讲座分享与指导。10月17日,区教研员x老师莅临我校进行视导工作,先后听了和两位老师的课,对我校语文教学进行现场把脉。在十月底,街道教研员主任带领各校语文科组长莅临我校进行听课评课交流活动,随后x老师做了的经验分享。同年十一月,区教研员x老师莅临我校指导工作,深入课堂听了钟文娟老师的课。随后,作了“精心设计,让数学课堂更精彩”的讲座。英语课组“引出去”以及语文和数学科组“请进来”的科研活动,大大提升了我校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
与次同时,我们狠抓课堂第一线。要求教师在平时要严格要求自己,狠练课堂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教导处组织开展了“人人一节优质常态课”的活动,有效提升了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继20xx年12月,我校荣获“小学综合学业质量优秀奖”、“小学综合学业质量进步奖”和“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达标奖”后,20xx年12月,我校再获三项大奖“小学综合学业质量优秀奖”、“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优秀奖”和“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进步奖”。
(五)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学校最大的财富是一支具有高度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富有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精神的师资队伍。我校坚持以人文关怀与制度管理相结合,以学习培训为载体,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1.学校依法实行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制,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我校依法推行学校岗位聘用制,坚持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年度工作考核制。要求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和落实教育教学与安全责任“一岗双责”,自觉完成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培训,并依法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大力表彰先进、师德模范教师。
2.外塑形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长期坚持不懈地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首先,在每学期刚开学,就开展了教师师德培训,并且在每周五业务学习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通过“遵纪守法,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学习,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培养教师的敬业爱岗精神。在上学年中,我校切实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接着,在学校工作会议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在上学期末,我校还专门开展了大康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了教师责任,健全了师德制度。二是认真宣传落实教育局关于抵制有偿教教和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政策的宣传引导,与所有教师签订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三、学校决策机制民主,校务公开透明。
每学年,学校都会通过教代会、工会等组织,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征集学校发展意见;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各职能部门自下而上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日等,发放家长调查表等途径,征求家长对学校办学与发展的建议。凡是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均需经过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凡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及办事程序均予以公开,增加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率为100%。
(一)不断完善和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我校定期举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就学校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会议就学校干部任免进行评议,对涉及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和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了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在每次的会议中都有专人进行记录,留案备用。
(二)大力完善内部管理,校务公开透明。
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学校建立了物品采购、验收及保管小组,各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报批程序,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公示和公开招标,从预算、签订合同、决算到审计,均严格规范,实行阳光财政。后勤工作基本保证了学校工作的正常运作,设施设备维护较好,理财规范有效能,校园信息网络顺畅,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师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切实做到合理开支,对口入帐,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制度齐全、按章运作、无乱收费现象。财务资料管理全部按教育局和街道要求立项、粘贴、装盒、存档,并在学校的公告栏进行公开公示。
当然,我校在执行办学章程方面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需要我们对党的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学校管理理论,并与当前日新月异的教育发展形式相结合,不断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学校事情,契合教育发展形势。在执行中,要把每一个方面确确实实落到实处,加强检查考核,才能保证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海滨县实验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学校,一校三区,向集团化办学方向发展。新建南路校区地址为:海滨县新建南路19号,邮政编码:224500。
第三条 办学方向:培养品学兼有的阳光儿童,成就受人尊重的教师,建设令人向往的学校,共享美好的校园生活。
第四条 办学总体目标:把学校办成师资质量优良,教育质量上乘,文化底蕴丰富,办学特色鲜明,管有风格,教有特点,学有特长,在省、市内有一定影响的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思路:和谐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
第六条
校训:始于足下
校风:文明守纪 勤学上进
教风:敬业爱生 严谨创新
学风:勤勉乐学 多思好问
校徽:海滨县实验小学是江苏省篮球项目传统学校,校篮球代表队曾获江苏省冠、亚军。经过多年积淀,孕育的篮球文化享誉盐阜大地,成为学校文化建设的一大亮点。学校“花式篮球”表演队,头戴“小红帽”曾赴多地参加表演。“小红帽”由此成为我校孩子的象征。学校举办的“篮球节”、“读书节”等均冠以“小红帽”之名。校徽主体既像一只飞旋的篮球,又像一顶可爱的“小红帽”,颜色活泼、热烈。文字部分选用篮球与之搭配,包含着海滨地方海文化的元素。整个图案灵动、和谐,喻指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第七条 学校在教职工中大力倡导同心同德、和衷共济的团队精神,崇尚一流、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严谨治学、克难攻坚的敬业精神,淡泊名利、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
第二章 分则
(一)学校管理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和职权如下:
1、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3、根据法定要求和学校实际,遵循有关权限和程序,对副校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实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第九条 学校设有党总支、工会委员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安保处、团支部、大队部等组织和部门,各负其责,和谐共管。
第十条 学校党总支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教育方针和学校政治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
第十一条 学校倡导“智慧管理”,推行“服务”理念,坚持“最好的管理就是服务,最好的服务就是参与其中,管理者不变的身份是服务者”;追求管理精细化,关注教育的每一个细节;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让制度习惯化;尊重规律,带着责任工作;不跟风,不搞突击应付,不做“面子工程”;坚持把“教师第一”、“学生第一”落到实处,摒弃一切投机取巧的行为,始终用公平、公正来保证正常的校园秩序。
第十二条 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代会每3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2次会议。
教代会的职权和职责如下:
1、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参与学校重大政策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2、代表教职工合理权益,协助解决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对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实行评议和其他形式的监督;
3、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提案并立项,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十三条 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学校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师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四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第十五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和校务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布置全校性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上级核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二)教职工
第十七条 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严格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小结,学年有专题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办学规模,核定编制,设岗定员。教职员工应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任务。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学校依据教师法聘任教师,对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以予以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2、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的;
4、从事有偿家教的;
5、犯有其他严重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声誉、荣誉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并支持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学艺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学校大力实施“三大工程”:名师工程、青蓝工程、栋梁工程。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保障教职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努力改善教职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三条 学校每(期)年对教职员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依据学校考核方案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评价并予公示且挂钩奖惩。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或在工作中产生错误或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尽职尽责的教职员工予以教育、批评或处分或离岗培训、辞退等处理。对因重大过失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学校有依法追偿的权利。学校对重大工作失误实行倒查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法维护退离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理不服的,可向校务会提出申述意见,并可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直至按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三)学生
第二十七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依据教育局关于学生学籍的管理规定,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坚持全面正确地评价学生,正面地引导、激励学生。学校对取得优异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对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或处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或申报上级给予助学金资助,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鼓励教师扶贫帮困。积极向社会各界争取对贫困生的资助。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1、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不公正待遇,有权提出申诉。
2、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参与评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习惯,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全面教育,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学校德育工作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最亮之星”评比为抓手,切实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与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健康的心理,提高学生辨别是非、自我教育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更新和掌握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专课专上、按课表上课是“红线”,杜绝一切挤占、挪用或缺课、缺岗现象。立足常态课堂,聚焦“有效教学”,努力打造学校特质课堂。
第三十三条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面向全体学生树立多元发展的观念,让全体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让每个学生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的乐园。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务处、教科室是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的职能部门,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制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严格计划管理的同时,要狠抓过程与结果管理。
第三十五条 年级部是学校管理的二级责任单位,年级部设年级主任、副主任、教研组长,负责全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教育者、指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学校坚持平行编班。学校实行学生的全方位管理班主任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三十六条 学校注重少先队组织的建设,要求大队、中队辅导员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并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积极探索“三级课程”管理,开发校本课程。
第三十八条 学校实行统一规范的考试制度,每学期期末组织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其它科目通过考查评定成绩。学生成绩实行等级制。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或上级命题,考试科目按上级要求定。
第三十九条 努力改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素质评价标准,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发展性评价,运用多种方式力求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全面、公正、准确。
第四十条 学校要加强档案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由教科室直接指导教师个人业务发展档案建设。要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注重教育科研工作,设立教育科研专项经费,加大教育科研的奖励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科研素质。
第四十二条 学校重视学生劳动技术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现代信息技术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综合实践活动,提高服务自我、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知识、技术、能力。
第四十三条 学校重视安全教育管理,组织学生学习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十四条 学校重视体育与健康教育,加强体育与健康教学工作。学校重视美育教育,培养学生有较高的审美能力、艺术欣赏力和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学校每学年举办科技艺术节、召开运动会,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
第四十五条 学校注重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活动,努力把学校建成社区文化事业发展的中心。
(五)后勤财务管理
第四十六条 学校必须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按照上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规定费用,杜绝一切乱收费及私自收费现象发生。
第四十七条 坚持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育人的意识。
第四十八条 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学,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大型项目按规定程序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四十九条 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的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五十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规划,按步骤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分步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五十一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病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须经学校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三条 学校及各部门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方案。原订规章制度与方案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章程于20xx年11月2日通过全体教师大会,予以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
第七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办学指导思想,实现县内一流,市内知名的办学目标。
第三条 本校名称为长丰县北城力高学校,位于长丰县双凤开发区蒙城北路与金梅路交叉口向西500米处,是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基本办学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
第四条 本校由长丰县教育体育局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 本校的校训是自强不息、敢为人先,教风是团结、严谨、善教、创新, 学风是勤思、好学、合作、进取。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国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师生共同成长”的办学思路。
第七条 依法在普通中小学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为受教育者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思想道德养成、发展智力和培养技能、进行科学探索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八条 初中、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
第九条 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坚持以“五爱”教青为基本内容,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基础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三条 致力于建立一支学历合格、师德高尚、年龄结构合理、业务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四条 本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及班子成员实行面向全县选配,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在校内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校长按规定有最后决策权,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领导决策机构
(一)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职人员参加,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和可能,在有影响的校友和社区人员中聘任校务委员,参与学校管理。
(二)党组织。北城力高学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起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对校长工作和学校整个行政工作进行监督,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学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校长办公会。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中层正副职人员和其他有关处室、组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决定校长提交约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 执行机构
(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信息,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政教处。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年级组和教学班执行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关于学生德育工作的决策。
(三)教导处。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通过教研组和教师执行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关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决策,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
(四)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和勤工俭学工作,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理好财,严格制度,管好用好校产。搞好校舍建设,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
(五)教科室。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层级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副校长要起到校长参谋、助手作用;学校部门负责人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者,应协助副校长抓好管理,全体干部应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管理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责任意识。
第十八条 监督机制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代表以教师为主体,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参与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的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数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使教代会职权。高中建立学生会组织,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公众媒体的监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十九条 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推行教职工聘用(任)制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起与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事管理体制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提高教职工素质,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办学质量效益。
在教职工评聘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缓聘、待聘、解聘。
第二十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技术职称评定制度。鼓励教职工在职进修。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学校通过对教职工的工作评估推进学校内部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奖惩制度,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十三条 本校教职工严格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二十四条 教育教学的整体目标与任务:促进学生身心素质的协调发展,构建学生正确的认知结构,使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整合一体。
第二十五条 德育工作:学校成立德育工作小组,通过各种途径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与人相处,自觉成为品德良好、人格健全、行为规范的模范执行者。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抓好科学管理,深化科研教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端正教育思想,依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搞好科际间学科渗透,使学生获得广博的知识。
2、认真搞好课程改革。
3、更新教育观念,切实抓好科研课题的实践。
4、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减负”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在广泛开展体育、艺术教育的同时,增强学生自我锻炼的意识、自觉审美的情趣,使课内、课外有机结合,使普及和提高相得益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校园文明程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通过富有成效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形成浓厚的教研学术氛围和鲜明的学科教学流派。
第二十九条 学校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是隐性课程的具体反映,是学生安静地读书、愉快地生活的场所,校园环境的设计和布置充满教育意义,并达到绿化、净化、美化、人文化要求。
第六章 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十条 本校学生享有下列合法权益: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四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校章程关涉学校全局,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依法确立法人地位的必要条件。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全面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管理体制及人事、财务、后勤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科学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我校章程起草组织由学校领导、各年级组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章程起草过程中,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并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内容包括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三章学生,第四章教职工,第五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七章附则。本章程符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具有可行性,特报请教育局核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子小报社团是由学校计算机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组织,是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体,以教师的正确引导为方向,成立目的是为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水平的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计算机技术、共同提高的园地,让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学校尽力提供良好的条件服务于各个成员,使成员能更好的进行计算机创作活动。
第二章成员制度
第一条成员基本条件
本校学生,对计算机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二条成员权利与义务
权利: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义务:严格社团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工作,维护社团的声誉;尊重社团成员的劳动,成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同学对技术水平较低的同学进行指导;成员有义务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内部分组联赛。
第三章活动制度
第一条社团活动的时间初定在每周一、四下午第三节课,成员要积极出勤参加活动和社团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一般相对固定,社团可能根据需要更改地址,若有更改,社团将发出通知。
第二条社团活动开展的内容基本和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大赛的参赛内容相符,计算机电子报刊制作等内容。进度视实际的情况再作具体的调整。活动的形式主要以学生动手操作为主,以教师辅导讲解为辅。并定期举行校内比赛,活跃社团的气氛增进成员间的交流学习。
第三条社团活动注意事项:成员请尽量积极参加活动,如准备暂停活动一段时间的,应及时请假;活动时,成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所有成员有爱护学校计算机设备的义务。
xx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规定,我校在充分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学校《章程》,并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报贵处核准。
近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学校出台的《X小学章程》。在这里,我就自己领会的《X小学章程》精神实质,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这是学校治校的最高纲领性文件,着重总结和升华了我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彰显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明确了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范了校内各种关系,明晰了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规定了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章程》应该成为全校各级组织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
我认为,学校各项工作围绕三个方面:“学习、服务、发展”。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实施以德治校,依法治校是现代学校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学校坚持面向社会,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章程明确规定了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群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最终由集体讨论决定。这是为了保障决策民主所做的制度创新。章程还明确规定:学校坚持面向社会,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章程》专门讲教职工和学生,对师生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分别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章程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彰显了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方面,《章程》是师生的权益保障书。《章程》规定,学校教职员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明文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按工作职责和贡献使用公共资源权、公平获得发展机会权、获得公正评价权、公平获得奖励权、重大事项知情权、民主管理参与权、申请救济权以及学校规则或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享有使用教育教学资源权、组织和参加社团和文娱活动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这些规定为教职工和学生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我觉得每一位教师都应该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章办事的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章程尊严、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真正用《章程》来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使《章程》成为凝聚人心,激发斗志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行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促进学校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重要载体。
我相信,只要将《章程》作为工作和学习的准则,以人为本,一切为师生服务,那么我们的X小学将会进入一个新的纪元,开创一个更加辉煌的时代
为加快学校数字化建设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自觉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求。
二、电教中心要强化教师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现代多媒体操作的培训和经验交流会,努力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三、加强各功能教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提高管理员的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学校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座谈和检查。
四、定期举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技能大比武活动,如:电教论文,优质课,课件评比等活动,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五、学校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参加听评课活动,成为制度化,积极加强技术教研。
六、加强学校资源库建设,做好校园网管理平台的维护与使用工作,达到资源共享。
七、加强教师常规管理,专任教师用电子备课,学校统一管理。
八、加强校园网的使用与管理,发挥现代化的管理优势。
九、加大教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定期总结研究,保证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时间到位。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分管总务主任、班主任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革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3.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4.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十、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十一、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
第七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坚持某某办学指导思想,实现xx办学目标。
第三条 本校名称为,位于,是性质的学校,学制年,基本办学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
第四条 本校由教育局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 本校的校训是,教风是,学风是。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国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某某”的办学理念,坚持“某某”的办学思路。
第七条 依法在普通中小学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为受教育者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思想道德养成、发展智力和培养技能、进行科学探索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八条 初中、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高中教育有双重任务,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和输送合格的新生,另一方面为社会培养素质良好的劳动后备人才。
第九条 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坚持以“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基础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 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实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 开展群众性的体育锻炼活动,重视卫生工作,增强师生体质,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 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逐步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十三条 致力于建立一支学历合格、师德高尚、年龄结构合理、业务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四条 本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及班子成员实行,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在校内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校长按规定有最后决策权,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领导决策机构
(一)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职人员参加,审议和决定学校的
重大事项。根据需要和可能,在有影响的校友和社区人员中聘任校务委员,参与学校管理。
(二)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起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对校长工作和学校整个行政工作进行监督,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学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校长办公会。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中层正副职人员和其他有关处室、组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决定校长提交的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 执行机构
(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好学校决策和监督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信息,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政教处。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年级组和教学班执行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关于学生德育工作的决策。
(三)教导处。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通过教研组和教师执行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关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决策,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
(四)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和勤工俭学工作,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理好财,严格制度,管好用好校产。搞好校舍建设,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
(五)教科室。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层级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副校长要起到校长参谋、助手的作用。学校部门负责人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者,应协助副校长抓好管理。全体干部应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管理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责任意识。
第十八条 监督机制
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代表以教师为主体,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
产生。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参与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的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使其职权。高中建立学生会组织,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公众媒体的监督,以此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十九条 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推行教职工聘用(任)制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事管理体制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提高教职工素质,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办学质量效益。
在教职工评聘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实行缓聘、待聘、解聘。
第二十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技术职称评定制度,鼓励教职工在职进修。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学校通过对教职工的工作评估,推进学校内部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奖惩制度,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十三条 本校教职工严格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二十四条 教育教学的整体目标与任务:促进学生身心素质的协调发展,构建学生正确的认知结构,使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整合一体。
第二十五条 德育工作:学校成立德育工作小组,通过各种途径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与人相处,自觉成为品德良好、人格健全、行为规范的模范执行者。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抓好科学管理,深化科研教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端正教育思想,依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搞好科际间学科渗透,使学生获得广博的知识。认真搞好课程改革。更新教育观念,切实抓好科研课题的实践。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减负”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在广泛开展体育、艺术教育的同时,增强学生自我锻炼的意识和自觉审美的情趣,使课内、课外有机结合,使普及和提高相得益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校园文明程度。
第二十八条 通过富有成效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形成浓厚的教研学术氛围和鲜明的学科教学流派。
第二十九条 学校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是隐性课程的具体反映,是学生安静地读书、愉快地生活的场所。校园环境的设计和布置充满教育意义,并达到绿化、净化、美化、人文化的要求。
第六章 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十条 本校学生享有下列合法权益: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制定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特别是教育部新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章程建设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学校章程建设也是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综合组:
组长:
成员:
第一督导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督导组:
组长:
成员:
第三督导组:
组长:
成员:
第四督导组:
组长:
组员: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学校章程制度,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中层领导及班科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校长负责制”等相关制度的作用,把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都按照《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建立健全了各校的学校章程。一是制定了学校的性质和地位,二是按照学校章程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和个性特色的原则制定学校章程制度。三是能按照学校章程涵盖的内容制度学校章程。使学校各项工作在制度下运行,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校的目的。
三、强化对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的督导并注重结果的运用
市教育局将中小学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学期末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到榆树市级和长春市级依法治校先进校,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馨苑文学社是在株洲市第七中学团委指导下,形成的一个文学色彩极其浓厚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馨苑文学社是为壮大文学力量,增强凝聚力,培育校园文学写手,提高高中生文学创作能力和创作活动,不断提升文学品位,打造一流文学园地,共同发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名称与宗旨
第三条:文学社的正式名称是“馨苑文学社”。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发挥学生的文学特长;丰富学生社团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文学社的表现形式是期刊《馨苑》。
第三章:社员管理
第六条:凡认可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且有志于业余创作的我校学生,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团委和文学社批准后,即可加入这一组织。
第七条:凡文学社会员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向文学社书面申请,负责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八条:文学社会员均享有如下权利并同时履行如下义务:
1、有参与本社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所有会员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有参与组稿、改稿和审稿及文学社一切活动的权利。
4、遵守发令法规、校纪校规。不得有损害社会、学校和文学社利益的言行;
5、所有会员每两星期必须交一篇练笔,主题统一定;每个月至少投稿一次,内容自定。
6、自加入本社之日起,所有会员必须善始善终、群策群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之中;
第九条:文学社对会员履行如下义务:
1、邀请有一定文学造诣的老师、专家对会员进行文学辅导、举行文学讲座;
2、按时编辑校刊,在会刊上择优发表会员作品,对内容和题材佳的稿件将推荐到各级报刊杂志社;
3、每学期评出优秀会员、编辑及文学社工作负责人
4、在团委批准同意下,不定期举行笔友会、改稿会、演讲会、辩论会等;
第十条:文学社常务机构,其设置情况另附;
第十一条:文学社负责人和会员均须遵守章程和社内决议,实事求实地宣传文学社,脚踏实地地搞好组织建设,对违反章程和社内决议,对文学社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分。
第十二条:投稿要求
1、投稿时间:每月15日之前。
2、投稿地点:副社长处。
3、投搞须知:需要写清作者姓名(含笔名)、班级。
4、稿件处理:由副社长作好登记后交责任编辑修改、审定后上交主编,主编对稿件进行评审,之后分类登记。所收稿件由编辑部组稿并负责整理,编辑部编发稿件时从中选定。
5、审稿标准:以质取稿,优稿优发。以质量、用途分:优先稿(A类)、主用稿(B类)、备用稿(C类)和废弃稿(D 类)
附:文学社常务机构:
一、社员全体会议
1、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各举行一次,由副社长主持。
2、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①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②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二、编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审定《尖尖角》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计划;
3、定期检查指导编辑部的工作;
4、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问题,审查评议《尖尖角》编辑排版、印刷质量和出版发行中的问题。
三、社长、副社长
1、社长职责
①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组织社员活动。
②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汇报工作。
③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④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
2、副社长职责
① 副社长两名。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
②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③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四、编辑部
编辑部设主编一名、副主编三名,责任编辑若干名,综合部主任两名。
1、编辑部职责:编辑《尖尖角》社刊。
2、主编、副主编职责: 主编负责社刊的出版、印刷质量,负责一个栏目的选题、组稿、约稿,并对每期拟采用的稿件提出初步意见,向编委会汇报。副主编协助主编工作,并侧重一个栏目选题、组稿、约稿,提出拟采用的初步意见,向主编汇报。
3、责任编辑职责:
①负责作者投稿的登记、初审,选编拟刊用的稿件送主编终审。
②认真编辑、加工和校对刊用的稿件,做好版面设计,做到刊用稿件的"齐、清、定、美"。
③严格实行编辑规范和标准,按时按量完成编辑出版任务。
④ 积极开展社刊编辑和相关学科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平。
4、综合部主任职责:
①协助社长、副社长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②社员管理。
③稿件收发。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在校长负责制体制下,实行集体领导的工作形式,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
二、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和副校长组成,校长主持会议。
三、校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研究制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上级指示的实施意见;
2、讨论本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拟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
3、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规划或计划的执行情况;
4、决定学校基建项目和学校经费使用意见;
5、讨论并决定干部任免和人事变动,决议对教职工的奖惩;
6、讨论并决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7、讨论应报上级机关审定或批准的重大事项;
8、听取各处(室、科)工作汇报,安排和检查阶段性工作;
9、其他应由行政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校长办公会议为例会,每周六上午9;00举行一次。
五、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有关处(室、科)的负责人参加。
六、办公室主任列席校长的'办公会议,具体负责如下事项:
1、会议议题的准备;
2、会议通知;
3、会议记录;
4、会议决定的传达贯彻。
1、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一般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口头请假的,休假后必须补上书面手续。
2、因病因事请钟点假的,一般由当日值班领导批准,钟点假不得影响课务,且一般不超过1小时。
3、教师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升旗仪式、年级组听课、继续教育及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均作考勤记载。
4、每月设70元出勤奖,每学期设100元满勤奖。
5、病事假的统计除去双休日和国家的'法定假日。缺勤每半天扣发10元,超过10天的其他奖励最高发放一半,超过20天的其他奖励不予发放,超过两个月的继续按海陵区人事局1998[36]号《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执行。
6、上班迟到每次扣发出勤津贴10元,早退的每次扣发出勤津贴20元。
7、因公外出的须向当日值班领导说明。因故不能准时参加会议、培训及其他集体活动的须事先请假,否则视同上班迟到或早退。
8、旷职半日,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9、遵照相关政策休假的,每满一个月当月不作考勤考绩,只发放220元地方津贴(学期结束时)。
吉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xx〕1号)的要求,为做好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我校启动了大学章程修订工作。
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长春理工大学修订大学章程工作方案》。章程修订过程中,多次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领导班子专题研讨,对章程中的关键问题以及反馈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经反复论证完善,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通过,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已形成《长春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
大学章程是我校按教育部统一部署所完成的`“长春理工大学宪法”,意义非凡而重大。现向贵办提交《长春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请予核准。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办学章程是学校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自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性文件。建立并完善学校章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每学期伊始,我校都会组织全校师生,特别是刚入职的老师认真学习我校的章程内容;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LED屏幕、校园“成长家园”微信公众号、班级QQ群等网络信息载体等多种方式让家长、社会了解到我校的章程内容,熟悉章程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内容。我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把章程作为学校治理的“宪法”和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
现将我校办学章程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依法治校意识,不断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办学章程。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20xx—20xx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行政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已经总结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落实践行学校办学目标,优化办学策略,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二、坚持办学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围绕“融入自然的成长家园”这一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达成“健康快乐,真诚和谐”的教风,“静得下心,学的开心”的学风。努力打造“和谐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积极构建“平安校园”。
(二)充实完善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狠抓队伍建设。
1.学校机构内设合理,分工明确,执行规范有效。学校建立了分工协作、职责明确、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在学校管理中,学校实行以“校长→校长办→部门”为主线的行政管理体系,以“德育处→年级组→班级”为主线的德育管理体系和以“教导处→科组→备课组→教师”为主线教学管理体系,通过“分段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模式,学校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地开展。教师团队基本形成了老中青梯度发展机制,教师在团队中凝聚力强,表现优异,老教师以身作则,兢兢业业;新教师成长迅速,成绩斐然。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民主,能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理念。
2.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
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形成了“每月有工作安排、每周有工作计划、每学年副校长以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管理机制;在落实上形成了“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评优评先并兑现奖励”的工作措施;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制定了科学、全面的考核办法。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次清晰,责职明确。
(三)创新德育教育,落实德育工作。
我校始终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传承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爱国主义、养成教育、德法教育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意识,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努力关爱和帮助后进生以及有困难的学生。成立了家长教育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形成了“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党、团、工、队的团结协作作用,积极开展了德育教育系列活动。
1.充分发挥少先队德育工作主阵地作用,结合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每周利用主题中队会、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文明班级评比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通过“星级班级”、优秀之星、道德模范的评选,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2.大力开展德育实践活动,促进校园文明风尚进一步形成。近年来,学校坚持了对学生每月素质综合考核、星级少年评选活动;坚持定期更换“文明之星展示栏”、文化长廊内容、经常举行各类“手抄报”评选活动,结合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大力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学校每年清明节都会组织少先队员开展网上祭扫英烈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四)加强教学常规质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我校坚持把“以学为主,教学相长;以研促教,开发潜能”作为教学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狠抓教学常规“七认真”(计划、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核、总结与反思)的过程管理。我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不随意增课、减课、调课、停课,坚持实行教学常规检查考核制度,将教师落实教学常规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并坚持对教学管理进行督查评估,及时了解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教学评估方式,促进教学管理向着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2.以教学工作为龙头,狠抓教学常规。
首先,名师教研进学校。20xx年10月我校承办xx区民办小学英语教师培训活动,由x老师作讲座分享与指导。10月17日,区教研员x老师莅临我校进行视导工作,先后听了和两位老师的课,对我校语文教学进行现场把脉。在十月底,街道教研员主任带领各校语文科组长莅临我校进行听课评课交流活动,随后x老师做了的经验分享。同年十一月,区教研员x老师莅临我校指导工作,深入课堂听了钟文娟老师的课。随后,作了“精心设计,让数学课堂更精彩”的讲座。英语课组“引出去”以及语文和数学科组“请进来”的科研活动,大大提升了我校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
与次同时,我们狠抓课堂第一线。要求教师在平时要严格要求自己,狠练课堂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教导处组织开展了“人人一节优质常态课”的活动,有效提升了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继20xx年12月,我校荣获“小学综合学业质量优秀奖”、“小学综合学业质量进步奖”和“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达标奖”后,20xx年12月,我校再获三项大奖“小学综合学业质量优秀奖”、“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优秀奖”和“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进步奖”。
(五)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学校最大的财富是一支具有高度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富有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精神的师资队伍。我校坚持以人文关怀与制度管理相结合,以学习培训为载体,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1.学校依法实行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制,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我校依法推行学校岗位聘用制,坚持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年度工作考核制。要求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和落实教育教学与安全责任“一岗双责”,自觉完成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培训,并依法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大力表彰先进、师德模范教师。
2.外塑形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长期坚持不懈地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首先,在每学期刚开学,就开展了教师师德培训,并且在每周五业务学习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通过“遵纪守法,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学习,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培养教师的'敬业爱岗精神。在上学年中,我校切实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接着,在学校工作会议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在上学期末,我校还专门开展了大康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了教师责任,健全了师德制度。二是认真宣传落实教育局关于抵制有偿教教和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政策的宣传引导,与所有教师签订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三、学校决策机制民主,校务公开透明。
每学年,学校都会通过教代会、工会等组织,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征集学校发展意见;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各职能部门自下而上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日等,发放家长调查表等途径,征求家长对学校办学与发展的建议。凡是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均需经过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凡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及办事程序均予以公开,增加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率为100%。
(一)不断完善和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我校定期举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就学校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会议就学校干部任免进行评议,对涉及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和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了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在每次的会议中都有专人进行记录,留案备用。
(二)大力完善内部管理,校务公开透明。
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学校建立了物品采购、验收及保管小组,各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报批程序,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公示和公开招标,从预算、签订合同、决算到审计,均严格规范,实行阳光财政。后勤工作基本保证了学校工作的正常运作,设施设备维护较好,理财规范有效能,校园信息网络顺畅,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师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切实做到合理开支,对口入帐,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制度齐全、按章运作、无乱收费现象。财务资料管理全部按教育局和街道要求立项、粘贴、装盒、存档,并在学校的公告栏进行公开公示。
当然,我校在执行办学章程方面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需要我们对党的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学校管理理论,并与当前日新月异的教育发展形式相结合,不断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学校事情,契合教育发展形势。在执行中,要把每一个方面确确实实落到实处,加强检查考核,才能保证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xx区xx小学
20xx年10月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xx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均为三年。学校为民营单位。
第四条 主办单位:xx市五星教育集团。
第五条 协办支持单位:市内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及私营工商业者。
第六条 主管部门:xx市教育局。
第七条 服务范围:面向市内外初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第八条 服务宗旨: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九条 校训校风:诚实、和谐、教书、育人;务实、求真、开拓、创新。
第十条 教风学风:敬业、爱生、求实、进取;尊师、守纪、勤学、苦练。
第十一条 办学方向:诚信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科研兴校。
第十二条 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
第十三条 育人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创新。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 学校在xx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等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董事会的'监督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下,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董事会成员协助董事长负责某一方面或有关方面的工作。
1、董事长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向学校董事会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学校董事会的监督。董事长在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应主动征询董事会的意见,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聘任与解聘,应经校董事会考核、研究决定。
2、董事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民主监督。董事长在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注意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范文《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3、董事长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六条 在学校董事会领导下,在上级群团组织部门指导下,学校设置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组织。
第十七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董事会的参与协调下,学校设董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总务处、招生就业办等中层机构。
1、董事办公室在董事长指导下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学籍档案管理、国家资助款的申报和发放、保险办理及理赔工作,校园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校园广播室的管理、学生寝室管理、学生会等组织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3、教务处负责教学教研工作,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编制及课程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比武、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
4、总务处负责食堂监管、教学用品采购及保管、卫生保洁、基建维修等工作。
5、招生就业办负责招生、学生顶岗实训的安排和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第十八条 教研组 根据培训工种及专业情况,分设理论教研组和实训教研组,在教务处指导下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设图书资料室,主要负责图书和教材保管以及发放工作。
第三章 运行机制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结合新时代需要和社会实际,制定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学校中期发展规划一般为五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五年规划在时间上同步。
2、学校长期发展规划一般为十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十年规划同步。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为公历自然年度,兼顾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学年度的特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工作规划由学校董事会组织拟定,交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或相应批复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学校及学校内设部门、组织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等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作适当变更。变更内容需交董事会通过后予以实施。
2、注意工作过程中相应文字、图片实物、典型经验、学术成果等资料的整理。
3、规划、计划、方案等实施结束后必须提前做出相应的工作总结,经董事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4、学校内设部门、组织等,在学校整体规划、计划的指导下,结合本部门、本组织的特点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交董事长审阅批准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备案。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员赵嘉欣。
活动考勤制度
1每次活动由组织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2、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 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 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 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 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 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贯彻上级关于电化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电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师培训活动,推动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程有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3、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本组织的正式名称为x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
英文名:
第二条 性质:本协会是由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 宗旨
一、遵守x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二、团结我校足球爱好者,积极调动同学们对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促进足球运动在我校的健康发展,为增强同学们的体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水平和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三、积极组织各种足球训练及竞赛活动,加强会员之间与各协会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 精神:坚持不懈、勇于拼搏。
第五条归属管理:x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接受学生处及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 本社团的业务范围
积极开展各种足球竞赛活动,组织会员训练,提高会员的足球技术和拼搏精神。
第七条 职责
一、搞好x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自身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各协会,使其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积极开展与其他高校的足球交流活动,增强与各个高校间的友谊。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凡是对本协会有兴趣的x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
三、有按规定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及发展方向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对本社团及本社团组织的活动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和执行本协会章程、决议和决定的义务;
二、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形象及权益的义务;
三、完成本协会分配的任务的义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一条 退出x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的规定
一、凡有要求退出本协会意愿的会员必须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予以退会。
二、会员退出后将失去会员资格及对本协会所赋予的权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主席团,会员代表大会的权利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委员。
3、决定终止事宜。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的设置:
下设主席团、秘书处、竞赛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裁判部、财务部。各部长任期为一年(如遇到特殊情况将由主席召开会员大会商讨人事变动)
一、主席团
1、由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部长组成。
2、主席团的职权:
⑴制定本学期活动计划。
⑵组织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秘书处
1、秘书处由一名秘书和副秘书长及若干委员组成。
2、秘书处的职责:
⑴负责本协会文秘工作,包括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各部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
⑵协助协会主席管理好协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兴永第二小学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校长
第四条学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
第五条学校性质:公办学校
第六条办学宗旨:育人为本,质量第一
第七条校训:依仁立人游艺兴学
校风:翰墨飘香雅行致美
教风:学博乐教日新有恒
学风:学思蕴乐点滴成习
第八条本校的审批机关是:
本校辖区管理的教育主管部门是: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九条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范围:普通教育
(二)办学规模:
(三)办学层次:初等教育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招生区域:温州市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区教育办任命,市教育局备案。校长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校长对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权。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校长。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决定对教师的使用、奖惩;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分流和引进教师。
(三)财经权。学校的财务活动、管理在校长领导下,由财政部门依法管理。
(四)管理权。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下进行内部管理,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
第十二条校长的义务
(一)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义务教育实施。
(二)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监察、监督以及工作指派。
(三)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四)主持由全体校级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审议机构的作用。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建设。构建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网络。
(六)重视办学基础条件建设,校园环境、校舍、教学设备设施等不断得到改善。
(七)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教职工待遇。
(八)勤政廉洁,为人师表,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成立校务委员会,有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学校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人、定工作量。聘期为年。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工资制。具体构成
第十七条学校部门设置:
第四章德育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生活德育教育,让孩子在生活中学会做人,成长为有礼仪、有修养、有文化的合格小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理念是:教育者首先要成为研究者和榜样;教育者要把爱心作为教育成功的重要开发资源;教育者要善于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德育的核心任务是塑造人格,教师的人格是学生人格的一面镜子,教师必须以身垂范。
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现代法制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等等,培养具有健康身体和健全人格的新世纪小学生。
第二十一条建立规范、高效的德育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德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坚持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部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
(二)建立部级管理形式,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班级基础建设,突出班级管理特色。
第二十二条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开展学模范活动,以德养德。
第二十三条寓德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实践中,积极为学生创造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第二十四条根据信息社会的特点,加强对信息环境、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索对学生进行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模式。
第二十五条加强体育、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劳动值日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和劳动技能。
第五章教学工作
第二十六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深化教学改革,重视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重视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重视学生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训练,重视学生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二十七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机构,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组织、指导与调控。
第二十八条加强活动课和课外兴趣小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活动类课程的教学水平,逐步构建和完善具有学校特色的现代课程体系。
第二十九条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与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第三十条培养学生的计算机能力,熟悉网络信息的获取与发布,能够利用网络学习。
第三十一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好考试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各年级各学科组织的单元考试需经教务处批准。
第三十二条教师不得利用假期补课,任何人不得滥定复习资料和试题,班级不得自行停课。从依法治教的高度上加强对学生各类教学辅导用书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各种不良后果。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三条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7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第8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每年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有步骤地对教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及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六条教职工要严格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对教师的规范性要求,将师德纳入评优、绩效的评审中。
第三十七条对全校教师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聘任、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学校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逐年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公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学校教师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第七章学生
第四十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成为正式在籍学生。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省、市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按照规定办理学生转学、借读、休学等手续。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3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校以一定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四条学校积极为各类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在课程计划、学习方式和学习评价上采用弹性机制。
第四十五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照顾,适当减免学费,确保其顺利毕业。
第八章后勤工作
第四十六条学校后勤工作要坚持为教育一线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落实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
第四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并依法接受社会捐赠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其他费用。严格按照上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向师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八条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并接受政府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九条学校校产设施按有关规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严格设备管理制度,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建立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需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保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第九章附责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温州市教育局核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修订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报温州市教育局核准。
第五十三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制度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z市口京区实验小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校,学制六年,隶属于z市口京区教育局。
第二条 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国家要求和社会需求培养学生,为造就适应未来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提供基础教育,学校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坚持其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办学宗旨与培养目标
第三条 学校以“尊重生命,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使口京实小成为一所提供优质教育与服务的精品学校。
第四条 学校致力于学生享受快乐童年的同时,培养学生足够的能力适应并生存于不断进步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而且能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追求充实、高尚而幸福的生活。
第五条 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应形成师生共同学习的学校特征,并使师生在学校学习中共同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名称和地址
第六条 学校名称(全称):z市口京区实验小学
第七条 学校地址:z市花山路15号
第四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办学;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4.招收学生,对合格者颁发学业证书;
5.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6.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7.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监护人了解学生的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条 教职工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
2.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科研;
3.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5.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有申诉权;
6.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7.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贯彻教育方针;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3.履行教师聘约;
4.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制止学生不良行为;
第十一条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励。(获奖权)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获得公正评价权)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申诉诉讼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五章 学校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办学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由z市口京区教育局任命。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学校党支部保证、监督校长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民主监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在校长领导下建立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大队部六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六章 学校投资与校产
第十五条 学校是政府的全额拨款单位。勤俭办学,杜绝浪费。
第十六条 在办学期间,政府对学校的全部投资和校产归学校所有,受法律保护,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资产及其设施,不得出卖、转让或提供担保。
第十七条 学校多方筹措办学资金,吸引各方投资和赞助,用于学校事业发展,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学校招生与办学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依据z市口京区教育局以“划片就近入学”为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标准班化教学,每班学额在45人左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行小班化教学,每班学额在30人左右。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爱心基金,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督促教师参加进修与培训,为教师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和舞台。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在教师中实行绩效工资、奖惩制度。
第八章 聘用合同制与学校的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规定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维护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 学校制定各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定编定岗,依照岗位责任,从严治校。
第九章 学校的课程与教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国颁课程计划,学校有权依照学校办学思想理念对课程进行适当调整和充实。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有权在规定的比例内开设符合学校办学思想理念的校本课程。
第十章 学校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施民主管理,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应在民主程序内进行。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十一章 学校办学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学校争取家长和社会力量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主动欢迎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办学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工会)对学校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配合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的检查与评估。
第三十二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力争纳入ISO9000国际质量论证体系。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呈报z市口京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8.《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9.《教师资格条例》
10.《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11.《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1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3.《z市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
14.《口京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要求》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解释权在校长室。
志愿者服务队是学校全体教师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社团组织。志愿者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义务为周围群众、教育对象等,提供政策宣传、个性特长辅导、心理指南、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为学校重大突击活动服务。现根据社会、学校、家长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工作任务
第一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社会发展和学生家长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热心为社会、家庭、学生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家庭、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团结、教育师生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开发为特困生、德困生、学困生的各项义务服务,促进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四条组织协调志愿者队伍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培养、吸收、扩大服务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队伍的素质的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要求
第五条从实际出发成立若干支志愿者服务队。
第六条服务队经民主推荐产生指导员或队长,在校长室、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服务队指导员(队长)任期三年,任期未满因故推出时,应及时增补、调整。
第八条校长室、党支部应为服务队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服务条件。
第九条校长室、党支部对志愿者做出优异成绩的队员,要给予精神、物质鼓励并进行宣传表彰。
第三章队员职责
第十条承认服务队章程,志愿参加服务队组织。
第十一条队员必须履行无偿为学校、家庭、社会提供服务的义务,每学期参加各项服务活动不少于两次。
第十二条队员有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有为他人提供优先服务的权利。
第十三条队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志愿者。我承诺尽已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谐校园的美好环境贡献力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x大学校友摄影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由x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俱乐部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自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风尚。
俱乐部的英文名为:Maritime University Alumni Photography Club(缩写为SMUPC)
第二条 俱乐部住所地
俱乐部办公地点为:xx市x区xx大道1550号灯塔校友之家
电话: 邮编:
第三条 俱乐部的管理
俱乐部接受x大学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俱乐部的宗旨
俱乐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学习、交流、培训、研究等活动,实现校友间增进友谊、相互帮助、资源共享、共同进步的目的;促进校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学校人文素质,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积极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第五条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一)探寻各种渠道加强校友间沟通、交流和合作,增进同学友谊,搭建校友摄影爱好者艺术联谊、作品交流的平台;
(二)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学术研讨、沙龙、采风、作品展览等活动,凝聚校友摄影爱好者的智慧和能量;
(三)下设“海子视觉”校友摄影作品交流网站,会员上传的摄影作品版权归校友会和“海子视觉”网站共同所有,由舶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摄影作品的版权管理;
(四)发挥x大学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势,为校友学业和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五)探索海大文化与摄影文化、海大人精神与摄影师精神的融合发展;
(六)承担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七)依法开展会员认可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资格和入会程序
会员资格:
(一)拥护本章程;
(二)有加入俱乐部的意愿;
(三)爱好摄影的x大学校友。
符合以上条件,与俱乐部登记后,可成为俱乐部会员。
第七条 会员享受的基本权利
(一)在俱乐部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对俱乐部各级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
(三)有权参加俱乐部的有关会议,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遵守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
(二)执行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俱乐部理事会的决议,积极支持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声誉;
(三)积极为俱乐部的发展建言献策,努力完成俱乐部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会员以上传原创作品入会,不用再另缴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俱乐部。会员如果1年内不上传作品或不参加俱乐部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俱乐部运行一段时期具备社会及市场价值后,经会长会议议定可向会员收取年度会费。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一条 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及其基本职责
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理事会可以决定提前或延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会员代表大会的权职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俱乐部理事;
(三)审议俱乐部理事会各种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四)决定俱乐部的终止事宜;
(五)决定俱乐部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俱乐部理事会
俱乐部理事会是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组织俱乐部日常工作,对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服务俱乐部全体会员。
俱乐部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俱乐部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的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其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理事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理事会职责
(一)筹备召开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提出修改俱乐部章程的建议;
(四)向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六)及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会决议;
(七)其他应由理事会履行的职责。
第十三条 俱乐部会长会议
俱乐部会长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召集,对俱乐部理事会负责。原则上,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等以本人报名认领、他人推荐等方式选择人选,经会长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俱乐部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职责;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等。
第十五条 俱乐部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期三年。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俱乐部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俱乐部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俱乐部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 俱乐部经费来源
(一)“海子视觉”校友摄影作品交流网站会员摄影作品(商业运作带来的收入)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海子视觉”上线运行并在市场上形成自身影响力后,俱乐部按照“海子视觉”校友摄影作品交流网站有关规定,可对作品下载人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二十条 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 俱乐部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俱乐部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俱乐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俱乐部理事会负责解释。
今天,通过对党章的学习。领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它由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最先进和最进步的阶级,因而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和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站在革命和建设的前列,率领我国人民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进行不屈不挠的英勇战斗。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要求党员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为人民的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不怕牺牲。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制党,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党的战斗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党的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中国共产党具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强大的凝聚力。它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由此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符合国情,代表民意,能够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它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力拼搏的自觉性,它通过共产党的自身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能够把人民群众带动起来,组织起来,共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学习新党章,令我的心灵又得到一次净化,通过认真地领会八项义务中的规定,使我认识到看一个共产党员合格不合格,就是要看这八项义务履行得如何。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力的义务。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也就分不清楚谁合格,谁不合格;不讲义务,党员所享有的权力也就变成空谈。
1数字化校园管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1.1数字校园的安全保障体系需要制度支撑
数字校园建成后,各项业务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火墙、防病毒软件、IPS/IDS等常规安全防护手段,网络安全管理岗位及网络运行保障岗位的设立,保障了信息系统在一般情况下的正常运行.但是也应该看到,数学校园用户数量庞大,多数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日常安全问题多.继续教育投入经费有限,运维和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内部管理较为松散,缺乏安全监管和检查机制.因此,保障数字校园的安全运行,要集中规范信息系统应用过程中各类人员的操作.
2.2信息化环境下的协同作业需要制度支持
数字化校园的运行,有赖于统一标准的高度共享的各类基础数据,这些数据由各应用系统抽取出来,存放在共享数据库中.基础数据是承载各类应用系统运行的物质基础,各数据之间的关联是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例如教务管理系统在排课中所需要的教师、学生和教室的基本数据分别来自人事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和国资管理系统,如果业务主管部门不及时更新和维护这些基础数据,必然会影响教务管理系统的作业.所以除了需要制定统一的信息标准外,还要保障数据的及时维护与更新,保障部门间的协同作业.
2数字化校园管理制度建设思路
数字化校园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建设、运行管理、安全防护,绝非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更不可能仅仅依赖于少数技术人员去实现,需要各职能部门从多个角度协作完成项目.通过建立健全数字化校园管理制度,既能做到职责分明、协同作业,又能推动数字化校园建设更上一层楼.
2.1组织机构管理
数字化校园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利用先进管理思想,全面地集成、管理高校的所有资源信息,并为高校提供决策、计划、管理、运行以及评估的全方位和系统化的管理平台.所以它的建设是一个管理和技术相组合的过程,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依赖于学校信息化决策层、组织协调层和技术服务层组织体系的建立与协同配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CIO机制,是目前较理想的组织机构形式.CIO机制以校长或副校长为CIO,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行使决策和规划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决策执行,统管信息化职能部门.同时,设立数字化校园信息标准专家小组和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评价小组.
2.2信息化标准管理
如果没有统一的信息标准,各应用系统只能是一个个的信息孤岛.只有制定了完善的信息标准体系,才能数据进行合理流动并共享,同时保证数据的权威性和准确性。高校信息标准的体系结构由各管理数据子集和标准代码组成.标准管理应当包含下列事项:第一,对在建的应用系统中各功能所涉及到的基础数据,按照教育信息化行业标准,确定数据子类.第二,确定数据元素取值的格式、范围与规范,凡是可以代码化的,全部采用代码.代码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向上靠拢”的原则,即没有上级部门颁布的代码标准,学校才编制新的代码.代码的制定,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扩展性和稳定性.第三,对教育信息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可选数据元素O(Optionaldataelement)做出统一规定;必备数据元素M(Madatorydataelement)则根据它的三条原则(在该管理数据类或子类中不可或缺的数据项(元素);校内跨管理业务域的应用系统之间需要交换、共享的数据项;满足上级部门统计要求或交换的数据项)做出统一规定.
2.3运行保障机制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校务工作越来越依赖于数字化校园,运维保障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通过规范操作,明确职责,让各职能部门在具体工作中有章可循、相互协作,用好管好每一个信息系统,发挥出数字化校园的强大功能.
2.3.1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分工制度规定由学校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数字化校园中的应用系统,如OA系统由办公室负责、人事系统由人事处负责、学生管理系统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等.
2.3.2日常工作制度数字校园借助于信息技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大多数校务工作通过网络来完成.要规范网络工作模式,就需要建立数字化校园日常工作制度.要指定各部门在网上发布公告、通知等各类消息的平台;要建立网络信息接收和消息提醒责任制;规定数字化校园中普通事务的处理时限;规定各类网络事务的督办、催办责任人.
2.3.3电子签名制度数字校园必然会产生大量电子文档,《电子签名法》是国家为完善电子文档的法律效力而颁布的法规.在数字化校园中使用电子签名,需要规范以下几方面内容:对电子签章持有者的认定;对被篡改的电子签名文件的有效性的认定;对委托使用电子签名的行为做出具体规定.
2.3.4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针对系统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安全加固.日常工作中的上网信息审核、安全巡检及出现问题后的应急响应、系统恢复.包括上网认证、行为审计等安全审计和违规取证.
2.3.5培训制度信息化技术与应用不断地推陈出新.制定培训制度,列出专项经费,使信息化专业人员不断追踪新的知识和技术,才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开展定期培训,使管理人员与教师的信息素养不断提升,才能发挥数字化校园的最大效益.
2.4硬件资源管理
硬件系统(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及安全防范设施)是应用系统运行的基础,也是信息资源存放的载体.在以部门为主体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下,不仅硬件系统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建设现象普遍,且使用率低,维护开销大,安全无保障,资源浪费严重.在“云计算”时代,虚拟化技术广泛应用,为资源共享提供了完美的技术支撑.所以改革旧管理模式,建立统一购配,集中管理,高度共享,按需分配的新机制,是数字化校园的硬件系统建设的新趋势.硬件系统共享制度应当明确:硬件系统统一购置、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和维护的责任部门;硬件系统的共享方式,共享范围和使用原则.
2.5信息化项目评价管理
随着对信息化建设投入的增加,企业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也越来越重视.虽然就经费来源来说,高校的途径比企业多,但也必须避免“生产率悖论”、摆脱信息化投资“黑洞”等问题.信息化项目评价是为了获得一个更高的业绩水平而使用的手段.将信息化项目评价融合于项目中,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即实行“全过程评价”.信息化项目评价管理应包含事前、事中及事后评价的管理.事前评估除了论证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外,还包括与项目相关的需求分析、建设能力分析、软硬件选型、项目预期目标体系的确定等内容.事中评价的目的在于检测项目实施状态与目标状态的偏差,分析其原因和可能的影响因素,及时反馈信息作出决策,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来实现既定的目标.项目事后评价一般包括验收评价、项目经济性评价及项目管理评价.因此,项目评价管理需要明确项目建设审批流程、论证专家组成、项目决策机制、反馈机制及验收机制等,来保证项目建设效益最大化.
3结束语
数字化校园管好用好,才能提高高校的核心竞争力.但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细致的过程,需要高校管理者和信息工作者在现代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全面深度融合的探索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
高州市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xx学校章程》,其内容包含:一、总则;二、管理体制;三、学籍管理;四、教育教学管理;五、财务后勤管理;六、卫生及安全管理;七、教师和学生管理;八、附则。章程草案由学校领导、全体教职工、家长代表讨论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高州市xx镇xx小学
20xx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