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管理制度【通用5篇】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通用5篇)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篇1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2、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妥协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靠,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间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到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指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起重机维修、保养管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篇2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了有效、及时控制突发性桥式起重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预案。

第二条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三条起重机在工作如发现钢丝绳、吊钩即将断裂,被吊物体即将滑下,操作人员应先做应急处理如切断起重机电源、疏散人员等,同时通知救援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操作实行专机专人,每台起重机工作时,周围应有根据起重机的特点及日常可能出现的事故配备吊钩、吊绳、棍棒、三脚架等救援物品。

第五条制作警告牌,“危险,请勿靠近”、“事故正在处理中”等,制作临时栏杆,一旦发生事故,在通知车间负责人的同时,悬挂警告牌,疏散现场人员。

第六条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第七条定期对起重机的'保养和检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八条本救援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使用登记证明。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列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第三条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六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七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和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八条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九条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第十条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二条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三条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第十四条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十五条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单位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按有关规定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篇5

一、项目管理责任人

1.1项目分管经理

1.1.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1.1.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1.1.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1.1.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1.1.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1.1.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1.1.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1.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1.2、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2.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1.2.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1.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1.2.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1.2.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1.2.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1.2.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1.2.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1.3、现场机操工

1.3.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1.3.2、机操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人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

1.3.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技术性能等,并进行试运转。

1.3.4、操作中,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不准对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1.3.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违规指令。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3.6、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严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1.3.7、进行轮流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实行交接班制,认真填写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1.2、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2.1.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2.1.4、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2.1.5、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2.1.6、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2.1.7、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2.2、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2.2.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2.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2.2.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2.2.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2.2.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2.2.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2.2.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2.2.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教育制度

3.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3.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3.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4.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4.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4.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4.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五、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5.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5.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1.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的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2.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3)修复或更换制动瓦;

(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5)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采用高强螺栓;

(6)除锈、油漆。

3.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紧扭矩。此后每工作1000小时应检查一次预紧扭矩。

5.4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5.5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周方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5.6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4个油杯,由此向滚道内添加润滑脂。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50小时润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5.7、每周保养

○1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2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3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4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公检查一个功能)。

○5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

○6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7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

○8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9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10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

○11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

○12检查对重导向滚轮的调整和固定情况,检查钢丝绳的均衡装置,天轮和对重钢丝绳托架。

5.8、每月保养

○1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

○2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

○3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5.9、每季保养

○1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2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5.10、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六、 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6.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1.1裂纹;

6.1.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6.1.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 ~2mm;

6.1.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6.1.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10%。

6.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2.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6.2.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6.2.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6.2.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6.2.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6.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3.1裂纹和轮缘破损;

6.3.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6.3.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6.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4.1裂纹;

6.4.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6.4.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6.5.操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有效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修,决不允许将限制器线路拆掉。

回转支承装置的维护保养

6.5.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6.5.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6.5.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6.5.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30%。

6.5.5齿面工作10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5.6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100 小时和500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力

七、安全操作制度

6.1升降机操作人员应该熟悉升降机性能和操作规程,并需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6.2升降机吊笼内严禁超载,严禁货物载出吊笼运行。

6.3吊笼上下运行时,笼顶上的安装吊杆不准带载运行。

6.4吊笼运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向有关人员汇报,严禁带病运行。

6.5本操作规程仅作为对管理和使用者的进一步提醒,所有内容均与产品使用说明书重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其配套件的使用说明书。强调: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安徽都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__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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