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实用3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精选3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1

1、由护理部、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临床带教老师等组成临床护理教学小组,负责对见习、实习护士学生及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工作。

2、临床实习带教必须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责任心强的'护师担任。

3、根据见习、实习护士学生或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计划,有目的的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包括教学查房、专题讲座、病案分析、技术操作示范、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评比等,并定期进行考试、考核、保证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4、护理部要定期检查,不断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5、实习或进修人员在院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努力学习,争取上进。

6、每科实习结束时,护士长、带教老师应对护生进行专科护理与基础护理相结合的考试,并对学生的素质修养,理论技术及技能作出评价。

7、凡担任教学的兼职老师,要按教学计划的安排,认真备课和讲课。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2

1.护士应熟悉所管危重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及护理,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做好相关急救准备。如患者病情变化,应立即通知医生处理,及时、客观、准确做好护理记录。

2.护士下班前除做好护理病历记录外,必须将危重患者病情、治疗、观察重点,向下一班护士以书面及床头两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

3.实行危重患者护理质量三级控制,责任护士负责全面评估患者护理问题、制定详细的.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并向责任组长汇报,责任组长需及时查看危重患者护理工作落实情况。对护理疑难问题,应汇报护士长进行讨论后落实护理方案。

4.实行危重患者主管护士参与医疗查房制,以利于制定正确、科学、合理的护理计划。

5.对病情复杂、护理难度大,涉及多个专业科室护理的.危重患者,科室需上报护理部,必要时组织全院护理专家实行全院护理会诊。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篇3

一、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二、各科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不良事件后要主动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及时据实登记。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积极采取挽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四、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护士长及科主任。由病房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上报护理部,并上交书面报告。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周末及节假日向院总值班报告。

五、各科室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当事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经过、发生后治疗、发生后护理及发生后检查结果。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事件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分析事件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以减少或消除由于护理缺陷造成的不良后果。

六、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护理部要及时组织对发生问题进行讨论定性,并且提出具体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七、执行非惩罚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并积极鼓励如实上报。

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对于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免罚。

八、护理事故的处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九、护理部每月总结反馈,并每年将不良事件作为培训教材,以警示全院护理人员,让每个护士及时分享到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提高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敏感性,以降低不良护理事件的'发生率,保障患者安全。

十、护理部每月总结反馈工作中护士发现的各类风险事件,包括护理风险,医技、药剂、检验、后勤等系统造成的风险事件等,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改进,减少隐患,避免和减少其他部门给护理工作带来不便。

十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良事件汇报总分析,应用案例成因分析结果,修订完善护理工作制度流程,跟踪督查落实成效、进行评价与持续改进,提出防范措施。对及时改进跟踪调查到位、使类似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降低的科室,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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