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管理制度(通用9篇)
一、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二、站内工作人员更换,新进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微型消防站队长;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消防站辖区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相关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车通道等。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一)由微型消防站队长对辖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三)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四)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八、培训要做好相关影音视频记录并存档。
总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站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
第一章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
1、消防站实行小时值班制,每班(带班员、战斗员)不少于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利用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灭火器材展开灭火行动,并视火场情况报告辖区消防中队。
3、辖区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队统一指挥。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
5、义务消防队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技能训练,每季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演练,每半年参加一次公司组织的灭火演练,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6、义务消防队员每年必须参见消防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微型消防站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应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训辅助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
8、微型消防站应在值班室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配齐常用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9、微型消防站负责维保公司的监管,并将维保情况上报,定期与辖区消防中队联合检查。
10、微型消防站负责落实公司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站长工作职责
1、消防站站长在公司防火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站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站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站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第三章副站长工作职责
1、副站长在站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模范带领本站消防员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责任制长期落实,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负责组织本站消防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运用正确战术和扑救方法进行扑救并向上级报告;
4、加强对本站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组织站员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战术技术。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督促站员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
6、督促站员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认真进行交接班。
第四章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2、保证个人装备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装备)保养及完好。
3、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4、明确自己的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
第五章例会制度
消防站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站长主持,全站人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站部另行通知)。
例会内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2、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
3、总结经验,讲评各班次值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强调和要求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
6、听取站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特殊事由,站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设记录本及签到表,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设备等进行移交。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交接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交接内容包括:
1、介绍当班灭火、火灾隐患及遗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况。
2、认真检查器材,保证装备完好。
3、认真清理值班室、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认真清点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双方要认真办好交接班手续,防止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的发生,各班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器材(装备)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须严格执行器材(装备)管理的有关条例,遵守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器材(装备)损坏、丢失、锈蚀和失效,保证器材(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使用器材(装备)的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装备)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各种器材(装备)必须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
3、使用器材(装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严禁擅自动用消防站的器材(装备)。
5、器材器材应设置细致准确的台帐,并每季度清点一次。
第八章厂区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制度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员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在器材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里并尽快解决。
2、保卫科、站部每月将根据情况对厂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奖惩。
以上各条请全站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职能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应承担以下任务
1、根据火灾报告,及时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
2、熟悉所在单位(场所)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3、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5、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协助处置毗邻单位、场所初起火灾扑救。
二、(副)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班(组)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本班(组)开展初起火灾扑救;
2、掌握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
四、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2、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3、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五、控制室值班员(通信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火灾报告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2、熟练使用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3、掌握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及时整理灭火救援工作档案;
5、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六、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
2、熟悉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管理训练
一、日常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微型消防站由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微型消防站的经费保障、岗位管理和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建设单位负责;
3、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定期开展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
4、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对队员进行在岗消防业务培训;
5、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考核奖惩;
6、微型消防站应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人员法纪观念和职业荣誉感;
7、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安全防事故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防事故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执勤训练应符合以下规定
1、辖区公安消防中队应指导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灭火救援业务培训,落实联勤联训制度,定期对微型消防站执勤战备工作进行督导,包括人员在位情况,装备保养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
2、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确保24小时值班(备勤),值班驾驶员数量不应少于本站消防车总数;单位专职消防员可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采取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休息休假权利;
3、微型消防站可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建立执勤训练制度,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规范执勤行动;
4、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器材装备检查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护保养;
5、微型消防站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在1分钟内核实火警,并立即出动,在3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
6、标牌标识为:(社区或社会单位名称)微型消防站。
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管理员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店规店纪外,应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消防站长工作职责
1、消防站站长在安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站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站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站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一、明确微型消防站队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账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站点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根据值班备勤制度,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情况,与防护区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情况,及时通知到巡查、检查消防员。
6、各站设专门的通信员,负责站内、站与站、站与各项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控制中心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实时联系与信息沟通;负责站内通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保障通讯正常。
微型消防站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三)发现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五)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六)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一)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二)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
(三)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的。
四、奖励和处罚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二、站内工作人员更换,新进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微型消防站队长;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消防站辖区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相关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车通道等。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一)由微型消防站队长对辖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三)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四)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八、培训要做好相关影音视频记录并存档。
微型消防站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站内队长和队员担任。
二、微型消防站每月至少对区域内的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三、防火检查由队长对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七、发现站内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提示告知责任单位。
微型消防站训练制度
一、每周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训练,熟练掌握站点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每月开展一次灭火或疏散逃生训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基本火场逃生方法。
三、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站区域内道路、水源熟悉的工作,掌握本区域基本情况。
四、每季度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预案实战演练,熟悉掌握本站点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
五、总结每次灭火疏散演练和实战演练,找出不足之处,使之更加完善。
微型消防站学习制度
一、站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基础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二、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站点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参数、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方法。
三、消防站内工作人员要学习本区域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熟悉自身职责。
四、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基本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方法。
五、保证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2小时的消防知识学习。
一、明确微型消防站队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账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管理员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店规店纪外,应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1、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人员,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
2、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期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消防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员要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要按照“3分钟到场”赶赴现场处置。
4、消防站值班室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器材装备随意乱扔,确保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器材装备摆放有序。
5、消防站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每日对器材装备进行擦拭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长不定期进行检查。
6、消防站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漏岗,工作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请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消防站人员要定期开展扑救初期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新上岗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消防站要纳入本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一、设立值守小组,值守组长由大队站长和副站长轮流担任,组员由消防员轮流担任。
二、严格落实值守制度,值守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配备随车器材、工具和个人装备。值守人员和装备,不得用于灭火训练以外的其它方面。
三、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
四、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五、纳入本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