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学校宿舍管理制度(精选34篇)
1、留校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审批,行政值周员手备案,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假日留校学生十不准》,搞好寝室内务和卫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未经批准的留校学生不得在寝室住宿。
2、回家学生一定要整理好自己的钱物,箱子下锁,贵重物品带回家,走廊上所晾衣服收好,凡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丢失钱物的,学校概不负责。
3、全校放假时,留校学生晚上必须在寝室内休息,8:30以后不能再进出宿舍大门,个别特殊情况须进行登记,熄灯后,所有寝室都必须安静,学校进行检查扣分。晚自习时间实行锁铁门,留校生只能在教室自学。
4、锁门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寝内停留,白天全校放假时间原则上不准在寝室内停留,有事进寝室须在门卫处登记,规定办事时间,办完事后应进教室自学。
5、寝室门卫和行政值班员应每晚清查未经审批而留校的学生,并登记好名单。
6、寝室门卫从周五下午到周日晚,更应加强守班巡逻检查力度,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杜绝门卫无人失控现象,严防社会青年混入寝室,严防空寝无锁,发现闲杂人员人寝或寝门未锁应予制止并责成学生上锁,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与值周员或谢续桂同志联系。假日寝室安全纪律状况与门卫月薪挂钩,属门卫失职造成的损失应从月薪中适当赔偿。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一、学生必须爱护宿舍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二、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四、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无班主任签字不得将物件拿出宿舍。
六、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住宿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放假期间不准本人和外来人员留宿,确有需要必须在宿管员处作好登记。
七、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宿舍。
八、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九、不准在寝室内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等。
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员值班期间要严格按照《寝室管理员工作职责》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如工作未达到标准将给予警告,每月警告累计三次者扣除100元,以此类推;
2、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学生的入住、退宿、请假等手续;
3、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需提前说明。无辜脱岗扣除50元/次。
4、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需自己调整好值班,并由寝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需上报政教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每月无故旷工2次及以下者扣除100元/天,并给予警告;每月累计旷工3次者,扣发半月基本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每月累计旷工4次及以上,扣发当月基本工资,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8、严格按照《宿舍管理制度扣分细则》对各寝室进行量化评比考核,每天做好登记,每周一对上一周情况进行汇总,每月3号以前对上一月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学校。
9、服从学校的其他工作安排。
10、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伤害或重大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工作表现突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选一名舍长,负责检查宿舍日常卫生和内务秩序。
2、宿舍管理实行规范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进间,早上6点30分准时起床、晚上8点30分准时就寝。
4、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电灯等,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住校学生晚上不得随便出校门。
6、严禁将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带回宿舍。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宿舍公共财产不得损坏、丢失,舍长负责监督,如损坏或丢失无责任人,由本宿舍全体人员赔偿。
8、应服从老师和舍长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严肃处理,留记档案,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学校学生的宿舍管理制度2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
(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学校学生的宿舍管理制度3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县城)学生必须住宿,特殊情况除外。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当学期的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备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2、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5:20起床,5:30离寝。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为休息时间。
晚上21:00封楼,21:30熄灯。
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
(5)放假期间寝室封门。最后离开的同学同时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贴好封条。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务。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寝室钥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师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6)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7)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9)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打麻将,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内务管理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五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六条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七条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大小便后要冲水。
第九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条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大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大厅内打篮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员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条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办理检查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第十八条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闹等。勿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网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乱扔杂物。
第二十七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宿管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一、生活指导老师和各班班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负好则。应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二、生活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每天应到住宿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值周行政汇报。
三、值周行政、老师,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开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让住宿生尽快适应在校集体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寝室公约》。
五、注重发挥班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管理好学生在宿舍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纪律,确保就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给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宿舍内的照明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关好室内的灯。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生活秩序的管理,使学生在宿舍有章可循,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特此定此制度。
一、养成热爱劳动、自觉整理内务的良好习惯。
二、按照排定的值日表,坚持每日早、中、晚三次小扫,每周五一大扫。保持地面、柜面、床面、门窗面“四净”。
三、碗柜要整齐排放,洗刷就餐用具摆放整齐,柜内无杂物。学习用具统一放置在自己床头。
四、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毛巾必须对折后整齐搭放在铁丝上。
五、暖水瓶一律放置在碗柜内。不得私自乱放。
六、窗台上无杂物,暂时不使用的物品放置在箱内,不得乱放乱扔。
七、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灯,墙壁不得乱钉、乱挂、乱贴物品。
八、所带箱子,鞋一律放在床铺下面,以不出床面为准,鞋放在箱子后,脸盆对准自己床铺放置在箱子前。
九、起床后,不得在宿舍内洗脸、刷牙、乱倒脏水。
十、就餐时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碗筷必须洗净后再放入柜内。
十一、熄灯后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闲谈,晚上上厕所时关门要轻,不得摔门。
十二、自习后必须按时回宿舍,就餐后离开宿舍。宿舍内严禁非住校生、非本宿舍的人留宿,如有事必须经生活教师同意方可入内。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发挥宿舍礼貌育人功能。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一、卫生职责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实行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委会(主要为班长和卫生委员)、宿舍长五级管理。党总支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卫生情景,辅导员定期深入所负责年级(班级)学生宿舍督促卫生清扫,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班委会要切实组织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扫工作,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
二、值日及大扫除制度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和大扫除制度,要坚持做到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次大扫除(时间为每周四)。宿舍长负责将值日表、评分标准、学院管理制度上墙,职责到人;值日生按卫生标准打扫好整个房间的卫生,同时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员整理好自我的内务卫生。
三、检查评比制度
1、宿舍卫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检查方式。全院卫生大检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参加人员包括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及班级卫生委员。公寓中心卫生检查则为不定期检查。
2、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最终得分由学院大检查得分(60%),院领导、辅导员抽查得分(40%)最终按比例规定得出并评出A、B、C、三档。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奖罚措施:
1、对于一个月内连续三周卫生成绩得A的宿舍,上报团总支教师给予表扬。
对于在一个月内无论学院检查,公寓中心检查均为A的宿舍,授予机电学院AAAA级礼貌宿舍的锦旗,并在宿舍内悬挂一个月,以示鼓励。
2、对于卫生成绩连续两次得C的宿舍,上报团总支及辅导员教师,对宿舍内所有成员在学院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班级卫生委员、及班长口头警告处分,并相应在综合测评中扣分。对于一个月内出现三次C的宿舍,或在公寓中心简报中出现为最差宿舍、及因违规被通报的宿舍,上报团总支教师,提议降低综合测评德育评定或延缓入党发展阶段。
3、对于在同一周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宿舍被评定为C的班级,由班长及卫生委员向其辅导员做出书面解释,并制定出改善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长及卫生委员的职责。
4、对于违规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卖东西、使用违规以及劣质电器(如插排、吹风机、热得快等)的同学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规定》分别给予不一样处分并在学院内部作出检查。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
1、宿舍卫生检查结果要在班团体考核、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体现,对于卫生不贴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扣分,对长期坚持宿舍卫生的优秀宿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于因违规而被学院及公寓中心通报的宿舍及同学,综合测评德育评为B级。
2、综合测评的卫生成绩是依照学生会平时的卫生检查结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检查结果来评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检查成绩占50%,学生会检查占50%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补充说明:
对于由于卫生成绩较差而受到处分的宿舍,如果连续三次以上获得院级评比成绩A或两次以上校级评比成绩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处分。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二、细则及量化
考核标准:
(一)、内务卫生(60分)(每项7.5分)
1、室内、门前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污水。
2、墙壁、屋顶无灰尘,无污损,无蜘蛛网。
3、门窗干净明亮,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4、被褥折叠工整,摆放一致,床铺平整洁净,无杂物堆放。
5、被子、床单干净整洁,无脏衣、脏袜、脏鞋,
6、室内卫生清洁,无异味、无怪味。
7、箱子、背包及生活日用品统一归类,摆放平齐一致。
8、值周厕所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
(二)、品德行为(30分)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思想积极向上,讲文明、懂礼貌。(4分)
2、寝室室长认真负责,宿舍成员模范遵守中小学学生守则和宿舍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4分)、
3、遵守作息纪律,按时起床,准时离寝,及时归宿。(4分)
4、学生班、团(队)干部尽职尽责,所在宿舍内务、卫生达标。(4分)
5、无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观看传播不健康书籍及影视作品、浏览黄色网页等现象,不将棋牌、球类、游戏机等玩具带入宿舍。(4分)
6、不在宿舍楼内追逐、打闹、喧哗,敲门、开关门轻声,无高声播放音乐现象。(4分)
7、尊重宿舍管理员和保洁员的劳动成果,配合值周教师和班主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分)
8、分道进出宿舍,女生从食堂梯间进出,二楼从平面直接进出,三楼从平面左楼梯进出,上下楼梯靠右行。(4分)
(三)、宿舍文化(10分)
扣分标准:
(一)、内务卫生
1、室内垃圾。发现一个扣1分。
2、室内不整洁,东西乱放,一处扣1分。
3、厕所内有积水扣1分,槽内有粪便扣1分。
4、在其它区域乱扔垃圾或不爱护厕所及楼梯间卫生,一人次扣1分。
(二)、品德行为
1、在宿舍打架斗殴,一人次扣1分。
2、不按时就寝,一人次扣1分。
3、灭灯后有人在室内追逐打闹,一人次扣1分。
4、在宿舍楼内高声喧哗,一人次扣1分。
5、进出宿舍楼不按规定进出,一人次扣1分。
6、上下楼道,不按规则靠右行走,一人次扣1分。
(三)、宿舍文化(10分)
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一处扣1分。
1、学生宿舍布局格调高雅,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4分)
2、环境良好,就寝文明,秩序井然。(3分)
3、学习、文化氛围浓厚,宿舍成员学习努力刻苦。(3分)
三、安全要求:
1、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2、爱护室内公共财物,若损坏,按照原价赔偿,分清责任由责任人承担,无法分清由全寝室均摊。
3、注意安全,不乱改乱接电源线,不准使用电热器,和其他非室内的照明灯具,违者,除没收电器、灯具外另报政教处处理。
4、不得使用明火,以防着火。
5、按规定通道,按照上下行路线行走。不得在楼道追逐打闹。
四、检查、考核和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宜;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一个值日生,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日常的宿舍卫生、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和考核由宿舍管理人员完成;
4、每天检查一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每周的“文明寝室”将在全校师生会上颁发锦旗,同时对该寝室进行奖励。
为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意识,使宿舍管理逐步到达标准化、常规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住宿申请程序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第三条、入住须知
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2、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职责。
3、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4、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供给的'所有物品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是否取消其住宿资格。
5、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管理资料及要求
1、宿舍房屋问题在宿舍管理群内上报,由宝来宿舍管理员统一维修。
2、寝室内物品摆放统一按照公司标准,不得随意移动和更换,对室内设施恶意损坏者按原价赔偿,寝室门锁不得随意更换。
3、寝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4、住宿寝室人员严禁私藏管制刀具、利器等物品或危险化学品,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5、寝室内只允许在洗漱间吸烟,如在洗漱间外发现烟头、烟灰等,对吸烟者进行处罚。
6、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作、平稳有序,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师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对学生宿舍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管理
1.开学后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内宿学生一律住在校园内宿舍,任何学生非经学校研究批准,不得私自租住校外任何地方,防止疫情扩散和不良影响。
2.在封闭时间内学生不得离开宿舍,确有特殊情况而需离开宿舍的,须由辅导员和区域分管负责人(楼长)同时批准,并在宿舍管理员值班室登记方可离开宿舍。
3.学生进出宿舍必须出示学生证或佩戴校徽。学生证和校徽只准本人使用,任何外借、委托、偷用等行为都将严厉惩处。
4.严禁任何学生攀爬围墙出宿舍,一经发现交学生处教育通报批评,严重者纪律处分。
5.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封闭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6.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人、亲戚)不得进入宿舍。
7.所有入住学生都必须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宿舍。
8.毛巾、被褥及个人衣物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
9.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宿舍统一放入一个垃圾袋中,投入寝室楼下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
10.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卫生。
1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早晨、下午、傍晚离开宿舍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级室内空气中微生物是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12.宿舍区不聚集,不串宿舍,不邀请其他宿舍人员进宿舍。
13.禁止学校外就餐,禁止叫外卖。
14.如有不适,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并报学生处,学生处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宿舍管理员、学生处工作人员及辅导员职责
宿舍管理员必须有流行病检查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宿舍管理员在学生进入宿舍前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宿管员按规定做好学生宿舍和公共区域清洗、消毒、通风等工作。消毒操作前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乳胶手套,长筒胶鞋等。消毒工作完毕,一次性口罩帽子喷洒消毒剂,充分湿润后放入垃圾桶,其它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燥后备用。
宿管员保持手的卫生。每次工作完毕,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的水下洗手或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双手1-3分钟。
学生处工作人员综合学校疫情排查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住宿学生名单,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台账。
辅导员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追踪制度、晚归和不归零报告制度,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管,定期抽查学生晨午检体温情况。
辅导员按规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生处,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辅导员利用网络开展线上健康教育,督促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减少不必要的集体活动。
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自觉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
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岗、脱岗。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 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的宣传物品。
(2) 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 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 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健全教师宿舍“室长”管理制度,制订室长管理职责。室长从入住教师中推荐产生。并实行“总务处宿舍管理负责人——室长——入住教师”管理体系。
10、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总务处、室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
(1)床上物品摆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乱放、床面不平整一处扣5分。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乱堆放扣5分。
(3)桌上、书架上、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乱放不齐扣5分。
(4)各种家具摆放合理规范。摆放不合理、不规范扣3分。
(5)无乱拉电线绳索,无床帷。一处乱拉扣2分。
(6)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有异味扣3分,有苍蝇扣1~2分。
(7)室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缺一种表格扣1分。
(8)室内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齐全。缺一种洁具扣1分。
(9)向走廊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并责令清除。
学校体育系学生宿舍内务管理制度 宿舍的内务评比使我们每周都要上的必修课为了加强体育系宿舍内务的管理,本部就在考虑如何能上好这门必修课呢经过我们总结的经验我们认为做好课前的指导和课后总结是取得好成绩的前提。
我们已经做好了取得好成绩的前提了是不是该考虑同学们的学习方向和学习内容了呢对这就是我们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摒弃以前那种老师逼着我们学习的形式而是拟定一份方案让同学自主的学习自己按照方案提高自己其实就是舍弃人管人的方式改为靠制度说话让行动证明一切。以下是我部为同学们拟定的宿舍管理制度及我部的工作方向:
〈一〉工作思想
1 加强对本系宿管部的管理,使宿管部成员要以以身作则,使其明白不仅是管理者,更应是带头者。
2 要充分利用学生干部,让其实现自身的责任感。使之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并带动大家一起来维护自己的宿舍内务。
3 宿管部同时要积极的与各宿舍长及舍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各宿舍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并帮助一起解决。从而提高他们自身对宿舍内务的关注程度。
4 宿管部成员要将院里每周对各年级的检查成绩及情况及时的 报给各年级老师,并与老师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
5 对优、差宿舍制定一定的奖罚制度,促进宿舍内务成绩的提高
〈二〉工作方针
一. 管理部为中心以年级为单位将体育系全部宿舍分为四个大部分,分别为10级部09级部08级部07级部,每个级部的负责人是他们的班主任。
二.由各部的负责老师根据各级宿舍分布实地情况,将各年级宿舍分区(2-3宿舍为一区),并在每区选出一个学生负责人(负责人应是学生干部或党员)(希望各部负责老师,能尽快决定各区负责学生,并做好表格上交)
三. 我部为加强对各区学生负责人的管理,与各区的学生负责人都将签订一份宿舍管理责任合同书,从而达到方便宿舍管理的目的.
四 各区的学生负责人,要尽全力管理好自己区内的成员,要做到将成员资料制作成档案表(区成员姓名、宿舍、电话号码、值日时间)本档案表一式三份(宿舍、学生负责人、宿管部各一份)并存保存。以便做到每天可以责任到个人。
五 各区学生负责人要做到每天对宿舍内务进行检查,督促各区内成员整理内务。通知系内下发的关于宿舍的所有文件(对于宿舍内务,要特别重视每周周一、周二的整理)。
六.宿管部将要每周对宿舍成绩进行排名(以院成绩为准),并将成绩在系通报栏上进行公布,也将对表现好,坏的“个人”进行通报公布,同时将上述成绩都将做成“工作简报”交予各年级负责老师。
七. 对长期保持内务优秀的宿舍和个人进行奖励,(每周被评为“星级文明宿舍”的称号的宿舍颁发“优秀宿舍”流动红旗,三周保持“星级文明宿舍”的称号的宿舍颁发“优秀宿舍”证书,三周保持内务优秀的个人颁发“内务优秀个人”证书)。
八. 宿管部要将每周成绩作好记录,并做成档案资料保存,并要与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协调将宿舍内务成绩作为他们各年级评优评干(包括入党,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的一个重要因素。
九. 宿管部在每学期结束时,将评选年度“内务优秀班级”一个,在各年级评选年度“内务优秀区”一个,在各年级内选年度“内务优秀宿舍”三个,年度“内务优秀社长”五个,年度“内务优秀个人”十个,并对以上获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进行奖励。
十.学生党员、班干部、各协会成员、学生会成员等学生干部应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协助宿管部对宿舍内务做管理工作,特别要大力协调高年级的班委成员,使其在高年级中做到起带头和管理的作用.
〈三〉宿舍内务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新生)
1 地面有积土,灰尘,垃圾,痰等扣5分
2床底有垃圾等废用东西的扣15分
3 一个床面有褶皱有物品扣3分,多者扣5分
4一个被子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5 一个枕头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6 桌面有物品或不打扫的扣10分
7 课本架内的书摆放不整齐的扣5分
8 鞋子不按要求摆放的扣10分
9 餐具用品摆放不整齐的扣10分
10 墙门窗的玻璃等不干净的扣5分
11 门口有杂务,垃圾的扣20分
12 宿舍内有挂件等其他情况的扣10分
宿舍内务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老生)
1.床面整洁,被子叠整齐。(20分)
2. 地面干净,无杂物。(20分)
3. 门口干净,无杂物。(20分)
4. 床下鞋子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且无垃圾。(10分)
5. 桌面无杂物,把东西摆放整齐。(10分)
6. 书橱上书本排放整齐,不乱放其他东西。(10分)
7. 不要乱放衣服,一律放倒厨子里。(10分)
8.宿舍内经常开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清新,等其他方面...1
〈四〉各年级奖惩分数线
一.各级宿舍内务成绩表 年级 分数线 性别 10级 09级 08级 优秀线 最低线 优秀线 最低线 优秀线 最低线 男 98 95 92 85 85 75 女 99 96 94 90 90 85
二.宿舍内务奖罚制度 1.对第一周成绩优秀的宿舍,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星级文明宿舍”称号.对第一周成绩较差的宿舍及其个人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成绩通报到负责老师. 以上成绩都将保存成档,做为年度评选依据. 2.对连续二周成绩保持优秀的宿舍, 连续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表扬,连续授予“星级文明宿舍”称号并对优秀宿舍的同学在综合测评分上进行加分并对负责人进行表扬.对连续二周成绩较差的宿舍,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警告,并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并对其宿舍成员在综合测评分上进行相应的减分,并处于这些同学罚款十元的处罚,并要求负责人加强教育,以上成绩都将保存成档, 做为年度评选依据. 3.对连续三周成绩保持优秀的宿舍, 连续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表扬, 连续授予“星级文明宿舍”称号,且颁发“优秀宿舍”流动红旗,连续对负责人进行表扬,并且在我部制定的个人宿舍内务成绩评分卡上进行加分,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周成绩较差的宿舍,在系宣传栏上进行严重警告批评,并对负责人进行通报警告,并将表现不好的宿舍报到负责老师,并要求给予警告处理.并在个人宿舍内务成绩评分卡上进行减分并处于每人20元的罚款,以上成绩都将保存成档, 做为年度评选依据. 4.在学期结束时,将以系团总支的名义评选出年度“内务优秀级”一个,在各部中评选年度“内务优秀区”一个,年度“优秀负责人”2个,年度“内务优秀宿舍”三个,年度“内务优秀舍长”五个,年度“内务优秀个人”十个,并对以上获得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奖励. 5.在每学期中,宿舍内务成绩优秀的宿舍成员及宿舍成绩优秀的各区负责人将优先考虑“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的评选.对于个人内务成绩评分低的成员各区负责人不能考虑“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的评选外还将要给予系级处分. 备注;个人内务成绩评分卡是宿管部针对同学们宿舍内务成绩于综合测评分挂钩的一种形式,可以让同学们的内务成绩在综合测评分上更直观的体现。
新的学年有新的开始,我部为更好的管理好我系学生宿舍特此制定此新制度,制度从发放之日起效, 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履行制度内的要求,谢谢合作! 体育学院宿管部 20xx.10.18
州泰实验中学卫生奖惩制度
1、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将卫生检查情况、周五下午爱卫检查情况,及时记录、评比、公布,直接与班主任津贴挂钩,拉开档次。
2、由工会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抽查,发现烟蒂的,取消文明卫生办公室评选资格,未能评为“文明办公室”,不能评为先进集体。
3、学期卫生不达标班级,不能评为文明班级,班主任也不得评为先进班主任。
4、学生在校园内乱丢废纸、果壳、饮料瓶等,被发现一次除扣班级卫生分5分外,还要交政教处教育处理。
5、对破坏除四害措施,踢坏灭鼠饵等行为者,除赔偿材料费外,还要写书面检查,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
6、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对卫生状况好的班级及时给予通报表扬。
一、队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师,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雷历风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宿管员具体负责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必须富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宿管员要定期召开室长会议,并做好组建寄宿生督导队,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4、宿管员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调换工作。
5、值周老师必须24小时在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经校长、值周领导批准请假不得离开学校,如遇学校寄宿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到岗。
6、值周老师要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就寝,上课期间,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让学生无故在宿舍区逗留。
7、值周老师做好宿舍区设备、安全、卫生三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难时宿管员、班主任、值老师要主动帮助学生,让学生体会到学校、老师的温暖,同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
二、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关怀,多为学生着想,多为学生解忧,大力倡导“有困难告诉老师,有疑惑告诉老师,有矛盾告诉老师”的服务承诺。
2、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3、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寄宿生开展集体主义、爱校尊师、勤奋学习、遵纪守规、行为规范、关心他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清洁卫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保健、孝敬父母等专题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师要深入学生家庭生活,通过家长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经常询问家长等途径了解学生实际。各班、各宿舍要设立室长,及时向班主任、宿管员反映同学动态,以便及时教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必要时要入户进行家访。
三、卫生管理
1、宿舍卫生要做到无屋漏,无蚤虱、无蛇鼠、无蛛网、无危险品,勤开窗户,保持通风。并定期喷药消毒。
2、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内外要打扫干净,保持无米、无菜、无果壳、无纸屑及其他一切废品污物,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叠方正,排列整齐,经常晾晒,保持清洁,口杯、盆、毛巾要摆放整齐。
4、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脸、洗脚、刷牙、洗澡,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并经常检查督促。
5、对尿床、生疥、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家长及时治好。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四、宿舍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者应先向室长报告,再由室长报宿管员老师批准。
2、按时起床、晨炼、进餐、上课,每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洗漱和个人卫生的清理,迅速就寝,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大声吵闹。
3、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下晚自习回寝室不得高声谈笑、追跑。
4、不随便到别的宿舍乱串或长时间逗留,更不准随便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宿管老师同意,方能进入。
5、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房间或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准乱动他人物品。
6、上课、晚自习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特殊情况需要经夜班值周教师和晚自习辅导老师共同批准方可。
7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严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杂物、摔东西。
8、同宿舍同学应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严禁在宿舍讲粗话、打架、斗殴、闹事。严禁在宿舍打扑克、抽烟、喝酒。
9、上铺同学在指定的位子礼貌上床,上床时下铺的同学不得做出妨碍举动,确保安全。严禁学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爱护宿舍区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凡丢失、损坏的宿舍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安全管理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周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周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周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周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周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周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至晚自修结束时),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晚自修结束时),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晚自修结束进入宿舍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安全办公室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安全办公室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后勤办公室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政教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xx学校
20xx年10月8日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身伤亡事故。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xnxyxszy@163、com)。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戓,确保我校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临沂白沙埠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宿舍管理方案》,请住宿年级及各班级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
1、加强宿舍楼的管理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
2、坚守岗位,按时开锁宿舍门,做到只要学生在宿舍起居,管理员就必须在宿舍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交接班手续,责任明确。
3、认真做好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
4、做好宿舍财产管理,教育学生要爱护室内财产及楼内设施。损坏财产要照价赔偿。
5、认真做好宿舍的用水、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开关灯时间,节约用水、用电。
6、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每日每次学生离开宿舍后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避免不测事故的发生。
7、加强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及时督促学生清理房间卫生,保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8、认真做好每日熄灯前查房工作,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及时登记汇报处理。
9、每日要做好值班记录、防火检查记录、疫情记录等。
10、坚决禁止外来非住宿人员在宿舍留宿。
11、禁止管理员在宿舍出售物品或食品。
12、禁止管理员在宿舍洗涤私人用物。
13、及时督促学生离宿到班上课,认真检查,不得将学生锁在宿舍楼。
14、管理员不得将楼门及宿舍钥匙交给他人保管使用。
15、做好卫生间的管理工作,督促清洁工搞好卫生间的清扫。
16、无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班次。
17、认真做好宿舍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3、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垃圾桶。
4、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5、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学生或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
6、禁止到校外就餐、采购食品。
7、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值班老师。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把“清洁、整齐、文明、有序”作为宿舍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十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不准在厕所等处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不准乱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不准在走廊里堆放物品。
8、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9、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10、在疫情警报尚未解除前,不准串门,即使警报解除后也不准跨区域串门。
(二)四个到位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要到位。
2、学生寝室做到每天清扫,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垃圾及时清倒要到位。
3、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水杯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五个整齐统一要到位。
4、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要到位。
四、宿舍区消毒管理
在开学前对学生寝室、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的基础上,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学生公寓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1、学生公寓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一般常规消毒采用84消毒液喷洒消毒。
2、每天定时收集垃圾,集中消毒后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桶、运输车辆(物业公司或学校方需给王明三配专车)必须随时消毒。
3、在学生宿舍附近垃圾投放点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引导师生定点投放,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防止二次感染。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每日收集运输。普通师生的口罩可做普通干垃圾处置,将口罩密封后投入专用口罩垃圾桶。在转运前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后转运。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发热者佩戴的口罩密封后投放医疗垃圾桶,存入处置间,必要时由校方或物业公司联系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上门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4、消毒注意事项: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粘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入宿舍前应打开门窗通风20-30分钟。
5、宿舍一楼设置隔离室,隔离室内空气、地面、家具等均应严格消毒并通风换气,随手关门避免各个房间之间的空气对流。
1、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2、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做到交接班手续齐全。
3、根据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对住宿生进行严格管理。
4、严格按照住宿生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督促学生起床、自习、休息和整理内务。
5、对来访人员统一登记,禁止一切闲杂人员及非住宿生入内。
6、认真填写住宿生请假登记表。
7、确保宿舍的安全和卫生,每日上午、下午对宿舍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并按标准评分和记录;每晚锁门后查铺,并做好记录。
8、做好洗手间、走廊、楼梯的卫生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各打扫一次,确保洗手间无积水、无堵塞、无异味。
9、住宿生如发生矛盾,宿管员应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较严重者,及时上报主管处室。
10、宿管员无权批准住宿生请假,住宿生必须到主管处室履行请假手续。
11、对于学生家长来访,宿管员要做好登记工作,住宿生不在宿舍,外人无权进入宿舍。周日下午为家长探亲时间,其它时间谢绝家长出入宿舍。
12、注意发现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师;本市或本区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总务处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yin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健全教师宿舍“室长”管理制度,制订室长管理职责。室长从入住教师中推荐产生。并实行“总务处宿舍管理负责人——室长——入住教师”管理体系。
10、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总务处、室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
1、凡经学校批准寄宿在校的学生,须按学校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政教处批准,不得自由迁动和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睡觉。起身前和熄灯后,必须保持肃静,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3、要讲究个人卫生和集体宿舍卫生,值日生要认真打扫,个人衣服、日用品要放整齐,勤换洗。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财物,室内规定用物不得随便增减。注意安全,特别要保护电器设备,不得私接电灯和燃点蜡烛。节约用电,不点无人灯。无故损坏公共财物,除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
5、熄灯前由生管组负责检查人数,如有学生缺席,要及时向负责老师汇报,有特殊原因外宿,必须得到班主任老师同意,生活管理老师批准。
6、同宿舍同学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讲文明,有同学生病不能起身上课时,室长要向班主任、管理老师或教务处报告。
7、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宿舍门窗随时注意关锁,晚自休和上课时间不得自由进入寝室。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应加强保管,换洗的衣服鞋袜当天晚上应放进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家属和校外人员,携带物件外出时,须有出门证,传达室检查后,方得带出。
8、遵守用膳时间,用膳铃响后,方得进入饭厅用膳,依次排队,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打碗筷。
9、爱惜粮食,注意卫生,不掉饭粒,不将菜屑骨头抛在桌上或吐在地上。
10、对伙食方面的意见,要有组织地向生活委员或班长及有关领导反映,不得到厨房吵闹。
11、尊重生活管理人员和值日老师的管理和教育。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目前宿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宿舍室内卫生
2、公司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员至少要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2、每周一为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宿舍内卫生洁净无死角。
三、员工宿舍检查评比制度及标准
评比制度:
1、工作程序
(1)确定每月集中评比检查的人员名单
(2)准备各类检查所需的评分表、宿舍分布表等资料
(3)到宿舍检查
(4)汇总评分表,组织专人进行统计
(5)审核统计结果
(6)安排奖惩事宜
(7)通报评比结果及奖惩纪录
(8)档案整理2、评比时间
统一每周的星期一下午2:303、评比方法
每月安排统一检查3-4次,突击抽查至少1次,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宿舍取消文明宿舍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比,对两次通知检查和一次突击检查的三次评比结果进行累积分,评出"标兵宿舍"
评比标准:
1、优秀卫生宿舍标准
①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后凳子一律放在桌下且摆放整齐。
②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③铺面:被子统一叠放在床头一侧,枕头放在被子内侧,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床上不允许放书本和衣物;西装、皮衣可以挂在床内侧。
④书桌:常用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放整齐。
⑤卫生间:洗漱用品在清洁架上;物品挂放整齐;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
⑥其他: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2、良好卫生宿舍标准
①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②墙面:墙面清洁,无张贴物。③铺面:被子叠放整齐。④书桌:常用物品摆放整齐。⑤卫生间:无异味。
⑥其他: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3、中等卫生宿舍标准
①地面:室内有少量垃圾,物品摆放较乱。纸篓垃圾溢出。②墙面:墙面不清洁,墙角有蜘蛛网。③铺面:被子没叠。④书桌:桌面杂物多。
⑤卫生间:地面不清洁有异味。⑥其他:室内有异味。4、差卫生宿舍标准
①地面:地面很脏,很黑,未曾打扫;室内垃圾很多,物品摆放很乱。纸篓垃圾溢出。
②墙面:墙面不清洁,墙角有蜘蛛网。③铺面:被子没叠。
④书桌:物品摆放混乱;桌面杂物很多,电脑等电器,电线乱拉。⑤卫生间:地面很脏,很黑,有异味。⑥其他:室内不通风有异味。 五、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奖励
在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宿舍,给予该寝室100元以示鼓励,并表扬该宿舍
2、惩罚
(1)、在每次评比中最后一名的宿舍将公布于全公司
(2)、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会得到书面整改通知
(3)、对于2次及以上检查不合格者,对其成员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其他
任何宿舍成员若打架、斗殴及有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等行为,将取消"标兵宿舍"评比的资格
附表:宿舍环境卫生检查表
宿舍环境卫生检查表
检查人
检查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箭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箭处分;
(四)违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一章宿舍调配管理
第一条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归属于服务公司管理,它是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的直接部门。
第二条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调配,学生不准擅自进住及调整宿舍。未经物业管理部同意,擅自进住及调房的同学,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新生入学时,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物业管理部建立学生住宿档案。
第四条学生宿舍需调整,由物业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家具、电话、热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物业管理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的家具、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调整后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
第二章家具设备管理
第五条宿舍的家具、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求填写,后经物业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员双方签名。本宿舍的家具、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如属自然损坏,学院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宿舍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不准擅自拆卸,违者应在限期内把原物修复,否则将按破坏公物论处。
第七条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当事人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宿舍成员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违纪人员的情况下,家具、门窗等设备维修的费用将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其经济赔偿,并给予同样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学生实习需要搬运宿舍里的家具设备,必须向宿舍管理部门请示,并办理有关手续。实习归来后,要将原物归还,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将按原物予以赔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如有家具、门窗及有关设备属人为破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限期缴清。
第三章纪律、安全管理
第九条每幢学生宿舍楼设有学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正常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非本院的学生、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楼。进入学生宿舍楼的学生需佩带胸卡方能出入。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自觉出示出入证件,说明来访情况,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学生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学),特别禁止留宿异性同学。
第十三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学生必须在上课、晚自修预备前10分钟离开宿舍。宿舍大门的上锁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下午14:20;傍晚18:50;晚上22:00关门。凡超过关门时间回宿舍的,一律要在值班室登记,并按迟归处理。爬墙、爬铁门或夜不归宿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四条午休时间(中午12:50—14:10),晚上就寝时间(23:00熄灯以后)。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扑克、下棋、开录音机、弹琴、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违者没收其用具并给予纪律处分。如确因学习需要开录音机的同学必须在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的情况下配戴耳机。
第十五条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第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搓麻将、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
第十七条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务损坏的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新生宿舍安排后,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配置,每人一把,并办理钥匙领用手续。经物业管理部调整住房的同学必须按时退还原宿舍钥匙,再办理新宿舍钥匙领用手续;毕业生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本宿舍钥匙不准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必须向管理人员汇报并缴纳相应的钥匙配备费用,不准擅自配置钥匙。凡发现非本宿舍人员持有本宿舍钥匙时,将追究钥匙流失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丢放。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避免东西被盗。
第四章水电管理
第二十条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吹风机、排插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后,要检查水电是否全部关好。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宿舍里的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
第五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宿舍区的公共卫生(包括楼梯、走道)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宿舍内(含门、窗)的卫生由各宿舍负责。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进指定垃圾桶内。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点。
第二十五条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必须主动倒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六条为了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禁止在宿舍区内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口和宿舍内乱贴明星像画,不准乱涂墙壁,保持墙面干净。
第二十七条不准在浴室、厕所乱丢杂物。因乱丢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疏通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或有关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六章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条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包括家住本市内的),必须经院系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九条每间宿舍选举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轮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凡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必须配合学校有关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违纪登记工作,凡弄虚作假或干扰、阻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1、学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设备和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同学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来位置。
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3、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里进行游戏,追逐等活动,上洗手间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礼让,互相体谅,不要争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值日生按时轮值清洁宿舍,宿舍各成员起床后及时折叠好被褥,不在室内乱写乱画,乱挂衣物,乱丢垃圾。上完厕所要及时冲水。不准携带杂物,特别是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宿舍。进入宿舍前必须保证衣物、鞋帽不粘连有脏物。袜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时换洗。勤洗澡,漱口,坚持早晚刷牙。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用异物玩弄电器和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焚烧纸张等。
8、不随便进入别人寝室,确实需进入他人寝室时,必须先经该室同学同意方可进入。非本校人员或遇见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让其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安人员汇报。
9、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生活部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与相关文件精神,搞好预防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生活部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师生人身安全方面: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师是学生在宿舍期间的第一责任人,生活老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举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如发现学生有反常举动应立即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和家长联系。
2、各楼道口、楼梯口的值岗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岗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举动。
3、餐厅各楼层的值岗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4、如有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宿舍区,生活老师必须及时询问了解情况,(原则上除校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5、在夜自习结束后如学生因病因事需离校时由该生生活老师写好离校证明并送至门卫亲手交给熟悉的家长,等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让他带回。
6、组长应每天关注本组内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7、生活老师平时应把自己的刀具、杀虫剂、84消毒液、洁厕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对学生的抽屉、柜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要没收并进行教育。
8、生活老师发现宿舍内出现学生受伤、失踪事件要及时向主管报告。
9、生活老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宿舍,并加大对活动场所的巡视管理。
10、学生晚自习回宿舍后如要到医务室看病必须要由生活老师陪同前往。
二、学生的物品安全方面:
1、生活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学生的个人物品及学校物品,确保财产安全。
2、生活老师应每周检查学生所带的食品(牛奶、点心)是否过期,如发现有过期食品,应先和家长联系后方可丢弃。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
2、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一、管理要求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推选出宿舍长(此后按实际情况可以改选)。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同时,舍长对宿舍成员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有监督管理责任,发现宿舍成员有经常逃课、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和及时上报辅导员。舍长评奖学金时享受同其他班同样的任职加分(有突出贡献的'舍长可以额外加分)。
(二)各宿舍应该每天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宿舍内禁止吸烟。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声喧哗、刷牙、倒水、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屑;不得乱扔果皮、纸屑、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不得无故晚归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五)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一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并取消其各种评优资格。
(六)各宿舍应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力争在全院创建一种“舍风正、学风好、班风优”的宿舍文化。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生会生活部每周检查一次,特殊时期检查两到三次;学院领导和辅导员不定期检查。学生会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对好的宿舍予以表扬,对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通报良好宿舍及不合格宿舍。一学期获得良好宿舍10次及以上的宿舍优先获得院级和校级“文明宿舍”入选资格,宿舍成员奖学金加分中的宿舍分按满分计算。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个月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年各项评优资格。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宿舍舍长的任职分清零,该宿舍所有学生(包含舍长)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拒检和干扰检查,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3、在各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我院及校级“文明宿舍”的宿舍,所有学生本学年综合测评中宿舍分按满分计算。
4、各班所有宿舍中,如有30%及以上的宿舍出现过在“不合格”宿舍通报中,取消该班“文明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集体奖项评选资格。
“文明宿舍”评比细则
(1)自觉遵守宿舍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和管理,无在公寓楼内违犯校规校纪现象。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语言文明,行为礼貌,舍友关系融洽。
(3)宿舍内凳子、盆架、盆子、清洁用具等设施设备摆放或悬挂整齐统一,阳台物品堆放整齐。
(4)地面无烟头、纸屑、痰迹、果皮等垃圾杂物。
(5)门窗干净完好,不在窗台上摆放鞋袜、毛巾等杂物。
(6)桌面干净,书籍摆放整齐有序。
(7)被褥叠放整齐,床单、被罩、枕巾、蚊帐等干净卫生。
(8)墙壁无乱钉钉子、乱拉铁丝、电线、网线、绳子及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9)宿舍成员无酗酒、打架斗殴、高声喧哗、打闹起哄、狂呼乱叫、踢球、拍球、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10)舍员无晚归及夜不归宿现象,且在上课期间无人逗留在宿舍内睡觉、玩游戏、打扑克牌等。
(11)宿舍内无不健康书刊、杂志、图画和影碟等。
(12)宿舍无私自容留他人住宿的现象。
(13)宿舍成员无窃电、违规使用电器、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4)宿舍内配备的家具设施完好,且位置摆放符合公寓教室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
(15)宿舍成员无赌博等不良行为。
(16)宿舍整体环境良好。宿舍内无异味,无蚊蝇,富有青春气息和时代感,营造积极健康的宿舍氛围,体现出当代学生的特色。
(17)每次检查评比时应邀请学生公寓教室管理中心共同检查,且征求公寓管理员意见。对有违犯校纪校规、不服从管理教育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宿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9、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宿舍文明建设,维持宿舍整洁,经济学院XX级团总支学生会现决定规范卫生检查制度,以保证卫生评比工作有效进行。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评比工作作为年级生劳部常规工作,必须每周进行,不可疏漏;
2、卫生评比工作于每周三下午一点半开始进行,检查人员由年级生劳部部长、副部以及各班生劳员轮流组成,每次六人,分两批到男女宿舍评比;
3、卫生评比前,每间宿舍需要打扫好卫生,保持室外室内的整洁,宿舍内不得出现各种高功率电器,否则检查人员将予以登记并上报,宿舍成员应当礼貌待人;
4、卫生评比时每间需至少有一名同学在宿舍,方便检查人员进行卫生检查;
5、当天得出卫生评比结果,将卫生评比结果于次日公布到年级宣传栏,每月生劳部需向年级主席团统一汇报本月卫生评比结果,主席团需审阅卫生评比表;
6、每月评选出男女生宿舍各一个冠,经主席团审核,奖励十元以内的物品。
7、年级生劳部进行卫生检查,接受主席团和同学们的监督,完善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第六条
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窗台:窗台上按学校统一要求整齐摆放牙杯、饭盒,窗台下整齐摆放热水瓶。
7、毛巾:毛巾四角对齐整齐晾在毛巾绳上。
第七条
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电热器。
3、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5、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6、不准在楼道内打踢一切球类。
第八条
学生宿舍卫生由总务办公室负责,每个月检查2—4次,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
每学期的评定工作
每学期末,总务处和学生会干部根据每月检查情况,评选卫生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并将评选情况通报,作为星级文明寝室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对卫生不合格寝室,累计两次者,取消本学期星级文明寝室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