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设备管理制度(通用35篇)
1.适用范围
对公司废气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作出了明文规定。
2.控制管理范围
2.1氢化废气
氢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及tdi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经引风机送入水洗塔利用氢化工序产生的废水对废气进行吸收净化后排放。
2.2光化废气
光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碱液吸收塔处理,吸收净化后排放。
2.3锅炉烟气
水汽锅炉烟气经锅炉烟气脱硫装置利用公司废碱吸收烟气中so2、烟尘后排放。
2.4造气炉烟气
造气炉烟气经旋流板除尘器净化后排放。
3.废气排放控制管理
3.1废气排放单位应确保生产装置及废气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控制废气指标达标排放。
3.2质检中心依据《环境监测管理》对公司废气各排放口及厂区环境大气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安全环保部。
3.3各生产车间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制定相应的预案。
3.4废气装置所在车间负责日常检查,保证废气正常排放。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以及调度室,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3.6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如状态发生改变,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4.支持性文件
《环境监测管理》
5.记录
《废气污染源监测报表》
《厂区环境大气监测月报》
1、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认真准确抄录各种仪表读数。
3、正确执行双票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4、发生事故时应按电气负责人命令处理,并把事故详细情况和处理经过,记录于运行日志。
5、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6、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7、高压巡视检查制
8、有人值班的配电站,每班巡视检查四次即:
白班:10:00;15:00
晚班:20:00;22:00
早班:2:00;5:00
9、无人值班配变站每日巡视检查两次10:00;15:00
10、车间配变站每日巡视一次10:00
11、电气负责人每月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运行。
12、班、站长每月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次。
13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特殊巡视。
14、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薄上。
1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打开网门,不准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出配电室随手将门锁好。
16、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和非值班人员名单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目的
制定设备大修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要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义务和责任,使设备大修管理更加规范。可充分利用公司的有限资源为公司最大限度地减少维修成本,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保证生产设备恢复原有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使公司处理污水的计划和目标顺利完成。
1、适用范围
1.1公司管辖范围内,已投入运行并产生运行成本的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
2、设备大修定义
2.1对于主要设备(如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鼓风机、格栅机、进水泵房提升泵、污泥泵房污泥泵、脱水车间离心机、带式压滤机)的拆卸或主要部件拆卸分解、更换和修复主要部件,使设备恢复原有性能。
2.2清洗初沉池,或生物池,或者二沉池,或者消毒池及池内所有管道,并对池子内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对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换和修复,还要对池子内所有设备进行防腐、防锈、防漏、润滑等保养工作。
2.3设备检修时间超过10天的。
2.4按设备说明书已到大修期限。
3、设备大修管理内容
3.1设备大修预算费用超过10000元,或者大修该设备要影响生产超过8小时的,或者设备检修时间超过10天的,需向运管部提交设备大修申请。大修申请方式有计划性与突发性两种。
3.2计划性的设备大修是各污水厂、泵管所在设备大修实施前2个月将设备大修申请表、设备检修材料计划表、设备检修预算书提交运管部审核,运管部经调查核实后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时间约1个月。
3.3突发性的设备大修是指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如不急时修复会直接影响生产,且要经过大修才能恢复正常的设备。这时设备单位可电话向运管部申报,运管部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后,经过运管部部长批准,设备单位才可先组织人员实施抢修,然后写出事故报告,连同设备大修申请表、设备检修材料计划表、设备检修预(结)算书提交运管部审核,运管部经调查核实后报公司领导审批。不然不能结算。
3.3对于需要外包的大修项目要由运管部牵头,设备使用单位参与,找几家外包单位进行质价比选,根据其施工方案、施工完毕后达到的较果、预算书等找出一家好的外包单位。在施工前还必须把施工合同及施工方案送公司各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4大修施工过程,要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现场要清洁,拆下的零部件要摆放整齐,对检修质量要一丝不苟,严格执行大修方案和检修技术规程。要保存与大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各种检修数据记录,大修结束后这些资料要归类存档。
3.5对需要停电的设备,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
3.6对重要设备的吊装,必须办理吊装工作票。
3.7对重要设备的大修,由运管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调派有经验人员对大修设备进行施工过程管理,协助检修单位(班组)共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8对于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如登高、起重、毒气以及可能会引起火灾等,安全部应介入现场监督。
3.9大修换下的零部件,不能丢失,把写有编号和型号的面向上,摆放整齐,等验收完毕后才能处理。
3.10验收小组在验收表的“换下部件编号”栏写下换下部件编号,如果型号与新部件型号不同,还要记下换下部件型号。
3.11大修施工完毕后,要制定试机方案。要有运行操作人员参加试机。要有试机参数表格进行数据记录。
3.12大修施工完毕后,剩余的材料和配件必须重新入库,不得转移其它使用。
3.13大修施工完毕后,设备单位要组成有设备单位负责人、检修负责人、运行负责人参加的验收小组对大修设备进行验收。对于重要大修设备的验收,运管部要参加。验收按公司统一的验收表格(附表7)程序验收和填写。
3.14大修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大修设备必须返修。
3.15对验收不合格的大修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招开事故分析会,对于重要设备,运管部要参加,找出不合格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如属人为责任,要找出责任人,并进行处罚。施工方属外包单位的,按合同条款处罚。
3.16大修设备经验收合格后,要尽快做结算工作,结算以预(结)算书为依据,另外要提交大修项目获批文件、验收表、设备检修剩余材料重新入库表、材料采购发票等送运管部审核,然后按财务制度结算。施工方属外包单位的,按合同条款结算。
4、设备大修验收依据
4.1设备技术说明书内的各种参数、性能指标。
4.2大修方案及质量要求,修后达到效果。
4.3合同条款。
5、附件
5.1设备大修申请表(附表4)。
5.2设备检修材料计划表(附表5)。
5.3设备检修预算书(附表6)。
5.4大修设备验收表(附表7)。
5.5设备检修剩余材料重新入库表(附表8)。
6、补充
6.1本制度由公司运行管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6.2本制度未尽内容由公司运行管部负责进行补充和完善。
6.3本制度经公司领导签字后生效。
1树立不断创新的设备管理观念
首先,要对设备从“计划、购置……直至报废”的整个过程,树立合理的、规范化的综合管理理念,在传统设备管理理念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与时俱进,摒弃一些无法顺应发展的设备管理理念。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文管理理念,建立信息网络概念,强化设备的信息化管理,才能使设备管理更加现代化,更好地为高速公路的运输管理目标服务,不断的提高设备的综合经济效益。
2设备管理体制规范化和细化
设备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所以在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所有设备管理过程的质量,坚持“以防为主”,并且不断的改进工作方法,广泛听取工作人员的各种意见和建议,把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高化作为持之以恒的目标。由于设备管理的技术含量比较高,这就需要在控制所有设备管理过程中,明确设备管理的各个岗位职责,严格规范设备管理的操作流程,尽可能的将其细化。例如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故障维修,设备仓库与设备条件的管理,工具仪表与备品备件的.等级备案以及编号等。以下是对设备的维修方式和技术档案管理这两个方面进行了介绍: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技术档案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系统设备在建设、管理以及维护维修的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将这些资料进行整理与保存,为进行下一步的设备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机电系统设备管理的特征,可以将技术档案管理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建设档案、管理档案、维修档案、库房档案:建设档案是管理人员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基本资料,比如说招标文件、设计资料等,管理人员一旦掌握了这些资料就能够比较容易的对施工遇到的突发情况进程调控,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档案包含需要对其进行管理的设备的编号、帐表等,几乎还涵盖了同行业其他先进的动态技术资料。维修档案一般是指工作人员需要掌握根据每个系统的工作计划、维修报告、维修记录所归纳整理出的维护手册,一旦掌握了这些资料,即使在工作人员需要变动的情况下也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库房档案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统计分析备件耗材,依据统计分析出的资料,合理的购买备件,这样做不仅有利于资金的调配,也为整个工程节省了成本。设备的维修方式分为设备的维护和设备的维修两个方面,这二者间是互相结合、相互补充。设备的维护需要单位的每个工作人员明确的自己的工作职责,制定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考核评分细则,把正确地使用设备、设备的保管、日常清洁和保养、及时准确地报告故障等工作落实到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大致分为初期故障期、偶发故障期、寿命故障期,如果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故障,那么设备的维修首先要对设备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就需要自行维修或是送外包以及维修。
3设备管理程序化和目标现代化
设备管理程序化,就是要实行完全“文件化”的程序,从设备选型购置开始直到报废的整个过程都要严格控制管理,使每一个管理环节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现代设备管理主要利用计算机数据库与网络技术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进行信息化管理,利用电子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进行早期的安全技术诊断,秉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管理方针,不断向着高速公路机电设备管理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前进。
结论
目前,采用先进技术的机电系统设备的种类越来越多,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设备管理工作正朝着程序化、标准化、文件化大步迈进,而机电设备维护维修业走上了专业化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机电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下,发挥机电系统的最大潜能,实现高速公路合理的运营管理模式,将高速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推动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1、认真做好配电设备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齐全。
2、明确设备运行管理责任人,按有关巡视与维护制度的要求,定期对配电设备巡视检查,发现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纠正,消除缺陷,并做好详细记录,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规程要求,认真制定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并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保护注油设备无渗漏、无油污,设备框架无锈迹。
4、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建立健全设备操作制度,操作前认真填写操作票,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5、户外配电设备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凡需接地的部位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程要求。
6、高低压熔断器的置换,必须配置与设备额定电流相适应的熔体,严禁用其他导体代替,以保证设备安全。
7、配电变压器不宜超负荷进行。由于负荷变化,导致变压器过载时,应符合《电力变压器运行规定》,方可继续运行。
8、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其安装运行规程要求,认真做好漏电保护器的试跳工作,并做好运行和试跳情况的记录。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职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
(一)入企教育
对入企的新职工,其中包括新招工人,外企业调入本企业的职工、以及招收的临时工、农民合同工等,在没有分配到施工队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劳资部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按正规化教育方式实施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的意义、目的和任务等;
介绍本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特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场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本企业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火、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安全常识。
入企教育结束后,应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新工人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分配到施工队,进行队级安全教育。
(二)施工队安全教育
新工人或在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施工队后,对新工人再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内容有:
本队施工作业任务、特点、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劳动保护法规、安全守则、劳动纪律;
本队施工采用的工艺技术,所用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
本队施工工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本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的内容。
(三)操作岗位教育
新职工或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班组后,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对自己将从事的作业、进入的岗位,获得基本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上岗作业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劳动纪律;
本工班、班组施工任务,人员分工情况,各工序相互联系,本工序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施工中所用工具、电器设备的现状,易发事故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况及其作用,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卫生标准和文明施工的具体内容;
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根据三级教育的内容及要求,本工区负责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施工队教育由工区安质部长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配合实施;操作岗位教育由专职安全员组织,质检员协助,施工队长配合实施。
三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组织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安全教育补课,重新考试,必须达到合格,才准上岗。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第四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经济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保值,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电气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电气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将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列入经理(厂长)任期责任目标,制订年度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据其职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各单位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监督贯彻执行。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查公司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负责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五)组织开展公司电气设备创完好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各单位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厂长)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依据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细则,制定本单位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主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协调生产与检维修、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的“三定”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五)编制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
(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气设备的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七)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条 电厂(变电所)的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改扩建、更新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主要设备进厂验收等。
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购置要坚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事故与故障,不仅损坏了设备,造成停产或减产,而且往往招致人身事故,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为了加强我矿的设备事故与故障管理,要以设备的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为手段,及早发现设备故障征兆,实行预防维修,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设备事故停机台时,提高设备可开动率和利用率,以期实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和设备效能最高的目标。
第二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正确处理生产与设备的关系,把预防设备事故做为日常生产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教育职工认真执行设备的基本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定期或专题分析设备事故动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事故重演。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对全部设备事故与故障实行管理,不论设备事故是何种原因引起的,也不论设备事故与故障大小,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
第四条我矿要对设备事故与故障实行全员管理,不仅设备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管,而且生产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也要管。全体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对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组织事故抢修;现场调查处理;主持事故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范事故与故障的措施;提出事故处理的结论意见,对事故与故障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六条职工对设备安全的权力和义务。
(一)遵守劳动纪律,学习、执行并监督执行设备的基本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二)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生产活动,提出预防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合理化建议。
(三)有责任劝阻或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不合理使用设备。
(四)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对危害设备安全的错误作法,有权提出批评或上告。
(五)设备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遇到违章作业、威胁设备安全时,有权命令当事人立即停车,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章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分类
第七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定义和范围。
(一)凡生产和辅助生产设备(包括:机械、动力、运输设备,动力及矿浆传、输管线,铁路线路、电务设备等)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损坏,丧失其规定性能的状态,致使生产或动力供应突然中断,或使自身留下隐患者,均构成设备事故与故障。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设备事故与故障:
1.生产事故,如:钻机夹钻具,掘进坑道冒顶,设备沉陷等,而未造成设备损坏时;
2.质量事故,如:电力网路电压降超限,压缩空气管道供风压力过低等;
3.铁路、公路行车事故未造成设备损坏时;
4.生产消耗备件,如:钻具、铲齿、闸瓦、运输胶带等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
5.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
6.新安装或检修后的设备,在试车期间发生的事故。
第八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分类。
(一)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特大设备事故:
1.修复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者;
2.设备发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工业建筑物倾塌,或导致人身中毒、重伤、死亡,情节重大者。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设备事故:
1.修复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关键生产系统(如:矿井提升等系统)发生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运72小时以上者;
3.主要生产设备单机设备发生事故,影响生产在120小时以上者;
4.设备发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工业建筑物倾塌,或导致人身中毒、重伤、死亡,情节严重者。
(三)较大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者。
(四)一般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者。
(五)设备故障:修复费或影响生产时间未达到一般事故以上标准且设备停机时间在5分钟以上者。
第三章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管理,要纳入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在主管设备的副矿长的领导下,由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主管生产的副矿长要重视设备安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生产部门分析研究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原因、规律和防范设备事故与故障的措施。
第十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设有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所分管区域(或专业)范围内的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管理工作,并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设备事故的综合统计、报表和台账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与故障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设备操作人员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要立即逐级向上报告,寻求解决的办法。
第十二条设备故障和一般事故,由设备所在的车间或矿设备材料科的有关人员组织抢修。如属于较大、重大、特大设备事故,主管设备的矿长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积极组织抢修和妥善处理。参加事故抢修的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互相推诿。与此同时,将设备事故情况向设备副局长和局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以利及时对设备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做好设备事故与故障的记录工作,对设备事故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拟定预防设备事故的措施,并将设备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章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统计报告
第十四条设备事故与故障发生后,为了弄清发生事故与故障的原因和机理,首先要维持和保护现场的形态,然后,对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进行调查分析。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得到处理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其目的在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
第十五条设备事故与故障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领导或生产部门调度指挥失当;
(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三)操作人员维护不周;
(四)检查、修理不及时,或修理质量差;
(五)备件质量差、或因备件缺货未及时更换;
(六)润滑不良,油脂代用不当;
(七)设备设计或制造问题;
(八)自然灾害或企业自身不能控制的原因。
一次设备事故可能由多种原因所造成,分析原因时,应区分主次,加以说明。
第十六条分析造成设备事故的责任者时,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与故障的统计。
(一)做好事故的统计,关键在于车间。而机台原始记录,是车间统计的基础。特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和设备故障的记录,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名称、编号、型号规格;
2.事故与故障部位和损坏情况;
3.事故(故障)地点;
4.发生事故(故障)和恢复运行日期、时间;
5.停止运转和影响生产时间;
6.原因、责任者;
7.修复情况及遗留问题;
8.修复费用、影响产量及损失费用;
9.预防措施。
我矿要建立设备事故与故障台账,详细记载每次事故与故障的情况。台账上所列数据、情节,必须实事求是。
(二)停止运转时间,包括待修时间、实际修理时间和恢复生产前的准备时间。影响生产时间,指事故发生至备用设备能顶替进行生产以前的一段时间。如没有或未动用备用设备,影响生产时间即为停止运转时间。
(三)修复费用系指修复设备所需的备件、材料、人工等费用的总和。备件费系指损坏零、部件的修复或更新费用,不包括结合事故修理同时更换的正常磨损件的费用,更新的零、部件一般按出库价格计算费用。
(四)减产损失费,系指因事故影响采矿等产品的减产损失费用,按下式计算:
减产损失费=影响生产小时×小时计划产量×单位产品利润
用于掘进的设备,只计掘进减产数量,而不计算损失金额。
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同时影响采矿等产品的产量时,要同时计算采矿等产品的减产损失费。
第十八条设备事故的报告。
(一)设备发生事故后,主管设备的各级领导和设备材料科,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将设备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二)发生较大、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时,我矿要立即电话报告局设备管理部门,局设备管理部门要立即报告主管副局长。设备管理部门要在设备修复后的一周内,填报设备事故报告书报局设备管理部门。
(四)我矿要对一般设备事故和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处理、统计和存查。
(五)因损坏严重,当月尚未修复的设备,可在修复后并投入运行的月份,进行统计。如设备已无修复价值需要报废者,应按设备报废的规定,填写设备报废鉴定书,随同设备事故报告书,报局审批。
(六)设备事故发生的同时,构成人身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时,应按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分别处理、上报。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奖惩
第十九条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是矿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条件之一。
对以下列人员可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一)发现设备事故预兆,主动而及时地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扩展和蔓延;
(二)防止设备事故扩大或在设备事故抢修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全年未发生特大、重大和较大责任性设备事故和连续安全运行时间最长的单位(机台、班组、工段、车间)。
第二十条对于违章指挥导致设备事故的责任者;隐瞒设备事故或其情节的责任者;造成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责任者;不重视设备事故防范而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者和发生设备事故后,抢救不力,致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惩罚、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等。
第六章设备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二十二条制订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计划检修项目,严格按日历周期或工作量周期编制,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不得随意变动。
第二十五条事故件必须按定额量储备,预先做好装配和研磨工作,确保工艺质量。事故频繁的部件,要预装好合格的套件。
第二十六条对主要生产设备,要开展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逐步做好事故预警和预知维修。
第二十七条设备的保护装置和设施,以及防火、防雷等装备,必须按规定检查、调试,确保齐全、完好、有效。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施工生产中遵守机械使用的安全技术规定,机械事故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和所属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的管理。
2管理职能
公司动力设备科、质量安全科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基础培训、业务考核。一般机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处理,报公司备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由公司动力设备科会同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处理,各基层单位无权自行处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生产
3.1.1各种机械设备生产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定》。企业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和理论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指导下才能操作,非机械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3.1.3认真执行定期、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安全,而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3.1.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保护、指示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可越级上报主管领导。
3.2机械事故和处理
3.2.1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事故。
3.2.2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人为原因造成的属责任事故,自然灾害或意外灾祸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3.2.3凡属人为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主要部件、总成、附属装置的损坏,造成停机、停产损失后果为机械设备责任事故。
3.2.4机械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和损失价值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3.2.4.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发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并于24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报告公司动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报主管部门。
3.2.6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开好分析会,吸取教训,经上级批复后尽快抢修,恢复生产。
3.2.7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处理。
3.2.8机械使用单位要按月填报《机械设备事故月报》机械管理部门建立机械事故台帐,记载事故的各种资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规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频率。
3.2.9由于机械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者,除按本规定办理外,并应按照质量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公司动力科负责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标准通过动力科个人标准一并考核。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电气接地装置完好有效,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2、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无危险。
2.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2.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2.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2.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2.8设备与接地干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抗腐蚀有镀锌层的钢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应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黄绿相间的斑马纹。
2.9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
2.10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它断开点。
3、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5、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1变压器、开关设备、电机、电焊机及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的底座和外壳、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5.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5.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5.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5.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无避雷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5.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7、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10、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11、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1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0.5欧。
12.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总容量在100 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4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所有重复接地装置的并联电阻等值不应大于10欧。
12.5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12.6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13、装有避雷针(线)的照明灯塔上的电源线,必须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中的导线。电缆或金属管埋在地下的长度在10米以下时,不得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行人经常通过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
14、班组每班对所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汇报上级处理。
15、工段每周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车间每月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台帐管理,使设备台帐的记录条理、及时、翔实、清楚、实现物质“零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炼铁厂设备台帐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2本标准适用于炼铁厂设备台帐的管理,包括《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炼铁厂设备周检项目记录台帐》、《炼铁厂检修项目记录台帐》、《材料备品备件台帐》、《事故管理台帐》等台帐,其中《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包括了《设备点检台帐》、《设备润滑管理台账》、《设备隐患与事故管理台帐》。
3、职责
3.1设备科是设备台帐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台帐管理的策划、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设备台帐内容及形式的策划工作并审批工作。
3.2各车间按其设备分管范围做好设备台帐的管理工作。
4、内容和要求
4.1设备台帐是反映设备的.历史情况、技术情况和分布情况的原始记录,它是设备管理基础工作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
4.2完整的设备台帐由以下两大部分组成:(1)设备的基本信息,诸如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出厂日期及编号、设备的技术规范、安装部位、数量、特别备注等。(2)设备的使用记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a、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抢修记录,记录形式应有检修分析,工作记录与结论报告。b、维护保养记录,包括日常消耗、规定的维护保养项目等。c、技改记录,包括设备技术改造,运行方式的调整等内容。d、变更记录,主要包括设备的损坏更换,技术替换,项目增减等
4.3设备科每年对设备台帐的检查不少于10次,并对台帐的管理现状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
4.4设备科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并负责设备台帐的动态管理,定期修改台帐不符合生产的内容,并对台帐的管理现状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
4.5设备台帐由各设备管理人员记录。
4.6设备台帐记录要及时,应于相关项目完成后8小时之内完成记录内容。
4.7设备台帐记录要规范,严格按照设备台帐表格填写,不得缺项记录。
4.8设备台帐记录要认真、详细、准确。
4.10各设备台帐内容要详细、数据要充分准确、无缺项,要及时,记录要条理,如果在检查时发现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考核责任车间2分/项。
1.总则
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生产设备缺陷定义
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
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一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
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
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
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
5.1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
5.2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5.3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缺陷转类
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缺陷管理职责
7.1安全生产部职责:
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1.2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
7.1.3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
7.2风电场职责
7.2.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
7.2.2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2.3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
8.1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8.2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车库操作员和维保人员在车库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车库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 车库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车库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车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停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所使用车库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车库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车库,不使用无安全合格证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停车设备,不使用未注册的车库。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车库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事故。
1维操队每周安全活动一次,做到内容实际、有针对性、记录详细清楚、缺席要补课。
2变电站年度大修及扩建、技术改造等重要施工时,必须要制订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3变电站及维操队内的安全操作用具要建立明细台帐,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在完整、合格状态。
4对变电站每月进行一次防小动物措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变电站的防误装置应按变电站分别出类型清单,并每月进行检查。
6变电站消防设施应建立设备台帐,每月一次进行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灭火器重量,保证时刻处于合格状态,各变应有消防设备布置图。
7每年进行安全大检查二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编订计划及时整改,每次检查要有书面总结。
8定期学习事故通报,结合实际,制订反事故措施,并认真执行。
9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高温、防冻、防雷、防台、防潮、防雾闪等),在环境变化前作好检查,在发生时进行特巡。
一、仪表气源管理:
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内的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进行巡回检查。
4、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二、仪表电源管理: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2、电仪人员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1目的
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气生产设施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长周期、高效运行,对燃气生产设施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燃气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术语
3.1.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1.2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4控制程序
各子公司在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使用、维护、保养等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营运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相关部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4.1燃气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公司建设燃气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骏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设备采购
4.2.1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2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
4.2.3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的校验,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燃气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各子公司应建立公司燃气生产设施台帐并负责监督管理。
4.3.2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的校验、检测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3.3可燃气体探测器及二次报警仪须保证处于灵敏、可靠的工作状态。可燃气体探测器每周进行试验一次,二次报警仪每天手动试验一次。
4.3.4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需完整恢复。
4.3.5生产场所根据设备工艺的不同,应分别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4.3.6特种设备严格按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4.3.7特种设备应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4.3.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4.3.9燃气加臭设施需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在燃气输入城市燃气管网前要确认已经加臭,否则不允许输入城市燃气管网。
1.燃气加臭剂宜采用THT(四氢噻吩)。
2.燃气加臭浓度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__)的有关规定。
3.燃气加臭记录与运行记录一起装订后存档,燃气加臭记录保存一年。
4.4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4.4.1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部《燃气设施抢修、抢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燃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燃气设施带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等进行管理。
4.4.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为了加强对电教媒体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媒体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各类电教资料一律用于教学,不得外借。
二、各类电教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借还手续,借出的资料按期收回。
三、资料分类分科存放,并保持清洁、干燥。
四、教师备课,上课需要的电教资料可找管理员先查看资料目录,找到相应资料后,若需借走,必须登记,履行借还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以利统一保管和使用。
五、电子备课室设备由于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100%予以赔偿,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根据情况,由学校研究处理。
六、班级所配置的电教设备每学期开学初放,期末收回,由电教室统一保管,对完好率100%的班,给予班级一定数额的奖励,若因保管不善,造成设备的完好率低于95%以下的班级,损坏部分应予100%的赔偿;发生遗失或被盗,也应予100%赔偿。
七、配发给专业教师的电教设备,或因教学需要到电教室借用的`电教设备、资料,造成损失或遗失的,设备部分照价赔偿,资料部分将根据情况予以2-5倍的赔偿。
1.目的作用
1.1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到达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公司资产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机械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强化职责意识,使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各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带给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使用、包维护、包检修)、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凭证上岗操作。
3.3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各种设备操作者(司机),务必经过培训,到达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
3.4、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5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此刻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务必做到合理规划,预防性计划检修,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到达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操作工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单机、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多人使用、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倒班、换班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4.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管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职责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维护保养职责者有下列职责
4.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润滑部位的润滑状态、油质、油量是否贴合要求。然后空负荷试车,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油标油位、润滑及泄漏状况、各部温度、声响振动、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是否正常;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检修人员,立即处理,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4.2.2正确地按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持续油路畅通。
4.2.3操作工(司机)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持续设备清洁,无油垢、无脏物。
4.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包修的职责人,应按要求制定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单位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状况详细填写记录,交公司资产部存档备查。
4.4.3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的设备部(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及时预防设备事故或排除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职责制。
5.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工程机械每月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六百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5.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工程机械每季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工程机械每年进行三级保养;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资料及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叁千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5.2专用、通用、矿山及其他设备执行大、中、小修维修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设备的大、中、小修的年、季、月的检修计划。报公司资产部审批。
5.2.1月计划在每月20日前提出;季度检修计划在上季末20日提出;大修检修计划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出。
5.2.2根据检修的`资料,准备好更换的材料、零部件。
5.3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必须要执行维护、保养、检修规程,严格执行维护、保养、检修的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养、检修计划。真正做到管好、用好、修好、维护好机械设备。
5.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有专(兼)职设备员,落实设备点检制度,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职责到人,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
5.5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设备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资料、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公司所有设备操作工(司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务必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善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资料
6.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礼貌卫生要求。
6.3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3.1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2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分公司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7.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维护规程务必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组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维护规程执行状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8.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带给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公司所属各单位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8.2凡在用的设备都务必建立技术档案
8.2.1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8.2.2务必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8.2.3务必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8.2.4务必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资料、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8.2.5设备档案的资料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职责者等)。
8.2.6档案记载的资料、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8.3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8.4新设备到货后,务必把随机带来的全部数据(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复制两份,原件归资产部,复制件一份交分公司设备组,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8.5设备大、中修,务必将检修状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善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资产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点检“五定”: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防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电修车间职责
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
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6、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三章点检周期及区域划分
第十条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周一,天车系统
周二,转炉系统
周三,连铸系统
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
周五,上料系统
周六,地面设备
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附件有: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
第十二条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18、场站负责提出本站电气所用备件及耗材。
19、对供电部门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如变压器、互感器、电度表等故障)及时反映。
20、对场站配备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送检。
21.对场站用电设备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标识。
22、把安全用电的知识纳入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的内容中。
一、专职管理教师负责远程教育资源接收、下载、处理、刻录工作。
二、专职管理教师负责远程教育资源按学科分类、编制目录,负责对资源库的管理。
三、学校要定期对远程教育资源进行研究,广泛应用在教学活动中。
四、建立教师使用登记制,要将教师每学期应用远程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纳入考核指标。
五、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学科教师进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接收、下载和应用的技能培训。
六、建立和完善学生自主学习远程教育资源登记制。
七、定期收集远程教育资源和应用效果的'意见反馈。
八、专职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党员干部教育、为农民群众技术培训工作服务的思想,最大限度的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
桦甸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技术部
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规定,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避免易发区域的事故发生。结合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公司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进行重点监控。
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安全管理方案和预案,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有验收、有专人负责,并签订责任书或安全协议书。
四、加强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和公司的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五、如有特殊需要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建安(20__)174号的要求,实行旁站制。
六、加大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监督检查力度,项目部主管人员、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及电工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巡检、日检、联检,并做好记录。
七、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中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整改。同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1、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厂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经办公室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装维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采区应设一名兼职机电负责人,协助办公室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采区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采区机电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办公室及采区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办公室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
第七条、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后,必须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采区机电负责人要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采区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办公室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办公室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采区负责人。
第十二条、采区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办公室、生产现场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厂长。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现场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办公室存入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不定时派人抽查设备保养情况,如未达到要求将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主管。办公室与厂长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安全员,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机修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安全员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安全员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安全员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办公室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1、目的
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设备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及时抢修,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2、事故的定义
影响瑞土公司矿山所辖车间正常生产的一切设备故障均称为设备事故。
3、事故分级
(1)设备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4、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制度。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立即自下而上逐级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①发生设备故障(含小事故)由岗位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当班班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在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当班放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迅速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严格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矿长、技术科长。矿长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矿长汇报,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或矿长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抢修。
(2)事故抢修。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或违抗抢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当班值班主任都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发生事故的单位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技术科,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备案。
(4)事故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事故的情节作虚假陈述、开脱事故责任者,要从重处罚。根据事故的级别、性质、情节、影响生产的时间和责任者的态度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款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挽救事故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事故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设备事故处理修复后48小时内向公司提交“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5、设备事故考核
(1)设备小事故:按影响生产的时间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并按2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
(2)一般设备事故:按15%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在全矿内通报。
(3)重大设备事故:按1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将事故分析报告送交公司相关部门,在全矿内通报。
(4)特大设备事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听从公司处理。
(5)一切设备事故,当班班长都必须认真组织抢修,因组织不力造成停产时间过长,当班班长则需按延长检修时间承担相应损失。
(6)设备事故责任范围的划分原则
①不可抗拒引起的事故,视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
②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损失由操作者所在责任单位承担。
③因点、巡检不认真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点、巡检单位承担。
④因备件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损失费用由作备件供货单位和备件验收员承担。
⑤因设备检修、维护不当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检修、维护单位承担。
⑥由多个单位共同造成的设备事故,损失费用按责任大小进行承担。
6、相关记录
设备事故报告。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的管理要求。
2、管理要求
产品质量不稳定,经常出现不合格,对下道工序或产品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工序为质控点。对产品性能有较大影响且加工缺陷仅使用时才能暴露的工序为特殊工序。
2.1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2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要进行预陇性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100%,必要时进行设备认可。
2.3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由固定的维修人员每天花10分钟按对设备进行检查。
2.4严格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对质控点、特殊工序设备精心维护,认真保养,确保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供应部加强检查力度,严格考核。每次日常维护保养抽查必须在90分以上,一级保养必须保质保量完成,验收合格,二级保养设备科应重点考虑安排计划,并由通常周期二年定为一年。
2.5对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实行三优先:优先修理、优先保养、优先备件。
电气实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搞好我厂电气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长期(超过8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实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⒉新安装、大修理和检修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分别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⒊本厂使用的各种保安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周期,实验标准,定期实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⒋.地面电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电阻,于每年雷雨季节前测定一次,主要场所如土质不良,应酌情增加测量次数。
⒌厂各机电保护,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试运行和各负荷变化情况,进行依次整定实验。新安装主要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机电作整定实验。
⒍参加实验人员须由有实际检修经验,经考试合格并发给实验操作作证的电工或技术人员担任。
⒎实验人员应熟悉现场和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电气实验规程,严格采取现场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仪器和设备,准确无误的进行实验。
⒏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和历年实验资料和档案,对实验结果必须全面得、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贴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车间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景,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厂部。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景,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九.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目的
为了加强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污水、大气污染物及噪声防治管理工作。
3、职责
3.1产生或存在污水、废气、噪声的部门负责本部门污染源的控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
3.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
3.3品质部负责全公司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和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程序
4.1污水控制
4.1.1本公司污染主要来自垃圾清运车的清洗、垃圾中转站的清洗和业主的生活污水。
4.1.2垃圾清运车每周按相应的保洁员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
4.1.3垃圾中转站清洗的控制
(a)垃圾中转站每周按规定进行清洗。
(b)清洗形成的污水集中收集,排放到污水管道。
4.1.4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厕所,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4.1.5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对社区下水管网的疏通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2废气控制
4.2.1本公司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社区空调、冰箱、机动车尾气等。
4.2.2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控制
为符合《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的要求,本公司自20xx年起新购入冰箱、空调器等设备时,将优先选购环保型产品,并逐步完成含氟致冷剂的替代工作。
4.2.3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a)公司的机动车辆要做到专人负责,定期养护,使用清洁燃料,尾气必须达标排放;
(b)通过与业主协商、沟通、宣传栏等方式,引导业主定期对汽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4.3噪声控制
4.3.1本公司环境噪声主要来自消防泵、水泵、业主装修、机动车、割草机、空调外机及社区文化活动产生的噪声。
4.3.2噪声的控制措施
(a)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低噪声设备和备件;
(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使机器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c)业主装修产生的噪声按《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d)各社区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时由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协商确定有关事项,降低噪声污染的影响。
4.4污水、废气、噪声监测与监督管理
品质部执行《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5品质部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与评价,各责任部门对超标项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6公司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机动车辆执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4.7各部门按照《各部门环境因素管理办法》要求落实。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固体污染物控制程序》
5.2《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
5.3《郑州市建立无氟城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5.4《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5《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6《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5.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10《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5.11《记录控制程序》
为了组织协调指挥矿井安全生产中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和处理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执行各项措施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矿领导能够迅速、果断、正确及时下达各项生产决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实现矿井高产、高效、低耗的生产目标,特制定安全生产汇报制度。
一、由各施工队的跟班队长或班长汇报。即:接班时主要汇报当班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情况,班中主要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隐患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任务完成超欠情况和遗留下班需处理的问题,每少报一次罚款单位500元,罚款责任人200元。
二、各生产单位和外施工单位必须在召开班前会半小时内由跟班队长或班长将当日值班领导、当班出勤人数、带班队、班长姓名、生产作业计划等报矿调度室,不汇报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三、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事故影响要及时、准确、详细的汇报矿调度室,以便提高和加大生产组织协调力度,缩短事故影响时间,及时迅速的解决生产问题。如有瞒报或谎报问题,每次罚单位20__元,责任人500元。
四、各生产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特殊地质构造时除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处理方法和结果。
五、矿生产施工单位贯通时,必须清楚准确的汇报当班进度和剩余量,及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技术部提供详实的贯通措施及工程平面图。
六、通防部负责全矿瓦斯检测工作,矿井任何地点出现瓦斯超限,瓦检员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同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如不及时汇报每次对瓦检员罚款200元。
七、安全部安全员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事故要及时准确详细的汇报矿调度室,实行班中三汇报制度。每缺一次汇报对当班安全员罚款200元。
八、调度室当班调度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清楚各生产施工单位汇报情况,及时向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或相关领导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1、为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管理员1人。
2、凡井下电器设备,除电器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须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严格认真的检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井下防爆电器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以备检查。
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用所有装置(如安全阀、防护罩、泡沫灭火器、制氮装置、报警器等)总称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二、各种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三、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四、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将检查效验情况载入档案。
五、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需立即复原。
六、各种特殊安全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效验和维护,每次效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保管人要经常检查。
七、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阀、压力表、储罐上的呼吸阀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八、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
九、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和安全连锁装置等,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十、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灭火装置,由安全部门负责。
十一、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劳保用品和器具,由技术部门负责购买。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静电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设备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门负责管理。
1、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由班主任负责。
2、班级电教设备仅为教育教学活动开放,在没有教师在场时,设备柜(A~E)不得打开(如教师上课要提前打开设备,该教师必须提前进入教室;下课后请任课教师督促电教管理员锁好上述五个柜子。希望外聘和返聘的教师也能遵守上述规定,以保障设备安全),其它时间请锁好,放学后请关闭电源(可关闭接线板的开关,也可以拔掉电源插头,其中电视机插头不用时就请拔下,避免电视机长期带电),并将教室门窗关好、锁好(离开教室时请推一下门窗,确认已关好、锁好)。对于电动幕布,可在每天第一次使用时放下来,不用每节下课时都收上去,但中午和晚上放学后必须收上去。在教室中无人上课(如广播操、体育、音乐、微机课等)时,请务必关闭设备开关、锁好设备柜、关好教室门窗。电教中心将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与班级常规评比挂钩。
注:多媒体讲台的设备柜(A~E柜)中请不要存放除电教设备以外的其它物品,没有教师在场时请锁好;F柜不用锁;录音机可放入D柜中,也可由教师带回办公室。
3、多媒体讲台要保持卫生,要求A~E柜内无明显灰尘和杂物,讲台桌面每天用干抹布抹一次,电教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报教育处计入班级常规得分。
4、如发现有学生在讲台附近或液晶投影机下方哄闹,将立即向教育处或校长室通报并严肃处理,必要时将给予处分。
5、如发生设备故障,请立即关机并书面报修(口头或电话报修无效,必须到电教中心书面报修并领回报修单回执)。
6、一旦发现教室门窗或讲台柜门及锁损坏,请立即书面报修(口头或电话报修无效,必须到总务处书面报修并领回报修单回执,然后在黑板右下角写清楚相关情况,注明报修单登记号,检查时不扣分)。
7、如果电教中心或总务处维修不及时,报修人可凭报修单回执向校长室投诉。
8、设备维修时如需搬离教室,必须进行书面登记并由班主任、任课教师或电教管理员签字确认,其中搬走时封条如有损坏、以及搬回时必须由班主任签字确认。
9、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设备损坏或因未锁好设备柜造成设备丢失,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10、使用设备时请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对设备的保养,特别是液晶投影机,连续开机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气温超过30度或低于5度时为1小时),关闭液晶投影机后必须等待5分钟才能关闭接线板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否则极易造成灯泡爆裂甚至爆炸的`事故。如果开机时出现“清理过滤网”的提示,请在下课后向电教中心报修。
11、班级电教管理员应服从电教中心的管理,定期参加电教管理培训,认真负责的管理好班级的电教设备。对于一贯认真负责、管理到位的电教管理员,学期结束时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上述规定请认真遵守,总务处和电教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包括卫生情况),并将结果上报教育处,对于多次违反的班级,总务处和电教中心有权报校长室批准收回钥匙,停止使用,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长期表现较好的班级,将报教育处进行表彰,在评选文明班级时可予以优先考虑。
第一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局技术人员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能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第三条办公自动化设备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超大存储量的国外品牌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作为涉密设备使用。
第四条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第五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信息存储、传输、电磁泄漏发射等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和销毁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的保密规定。
第六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放置在安全可控环境中,复印、打印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第七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需维修的,应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上门维修或送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单位技术人员现场监修。
第八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毁应当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送至有保密资质的销毁单位进行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