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管理制度(通用33篇)
第一条为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程序,明确各步骤的责任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乌什县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在全县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测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第七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健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三、在授权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协助阿克苏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掌握本县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提出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五、对受监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参加受监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以及竣工验收。
第八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对全县水利工程质量总负责,工程现场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业主代表为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项目建设中,驻工地甲方代表的职责:
一、必须做好每天的现场记录;
二、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的进度和质量工作;
三、在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在现场做出处理意见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四、在施工期,需要进行工作量认证的,应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项目建设中,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地区和县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甲方代表上报需要处理的问题、认证工作,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和掌握,并上报分管领导;
四、积极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以预防为主,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招标承包制合同规定,在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均应向业主、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方案、措施和各种图纸、资料,经过审阅后,方可施工。审查时,必须严格认真,对正确的部分予以肯定,对不足之处或错误,则应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再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坚持质量标准,加强现场控制。坚持制约。坚持对质量要求的高标准,绝不能降低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已出现的问题,应坚决纠正,凡是采用补救措施的,要及时进行补救,对于较为重大的质量问题,则应坚持制约,该返工的返工,该补救的补救,不怕推倒重来。
第十三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采用“控制”与“协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解决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可能出现的矛盾,对建设工程要时刻以实现高速、优质、低消耗视为己任,要时刻为工程建设想办法、出主意,积极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在工程建设中,要努力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认真监督做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
投资控制在施工阶段,审查复核设计变更,核实工程量。工期控制在施工阶段,审查监理单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工期控制。对不能按计划执行的,认真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罚。
质量控制在施工阶段是一项主要的工作。检查建筑物所用材料、购配件、设备质量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等实施质量预控,在施工中,通过重要技术复核、工序操作、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工序成果检查、认证和监督标准、规范的贯彻。前一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工作。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将安全生产作为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来抓。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把好材料和试验关,对拟在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各种材料,不论是业主负责供应,还是施工单位自行采购,都必须提交生产厂家材质证明及其资料进行认可。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规范进行材料质量抽检工作,经常深入现场随时抽样检测,以确切地掌握每个时期材料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在工程建设中,两管理是实施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合同管理是进行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的手段,以合同为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信息管理以收集、整理、保存施工现场的各种资料,并准备各阶段的验收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期间图纸会审,审查不涉及变更初步设计原则的设计变更,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努力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方面之间的关系。经常组织技术人员对存在问题、技术方案进行讨论,所有技术方案必须经过编制、讨论、审定三道程序方可实施。在每月工程量审核过程中,必须完成对档案、技术资料的同步审查,审查人、负责人经鉴定认可,再由审查人、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十七条本制度具体由水利质量监督站负责执行,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正常进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制度,我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罚款150元,发现某班组一次性三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5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班组长50元,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罚款5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学习后仍然不改正者,开除施工现场;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一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15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100元,罚班组长2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30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高空作业(2m以上)必须穿带安全带,如发现未穿带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未穿带安全带高处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5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6、严禁在易燃易爆处吸烟,一经发现,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如果由此造成火灾或者爆炸等严重事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7、现场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听从调配,不服从者罚款200元。
8、施工作业期间,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鞋,不准往上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者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
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
10、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求各种施工材料要按类堆码整齐,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否则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20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必须是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如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罚电工班组长200元每处。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电工班组长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电工班组长50元;
4、开关电闸后,必须关闭电箱,由电工班组负责巡查关闭,公司一经发现未关闭的,一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相应使用班组50元;
6。小型可移动电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必须正确使用电器插头,不得在没有插头的情况下直接将电线插入插板,一经发现,罚款50元;
7、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合要求,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5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严禁非机械专业操作人员私自开动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一经发现人员无证操作,罚施工项目经理部500元,并要求其操作人员离开项目施工现场或者从事其他非特种作业。
3、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个人防护用品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
4、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50元。
5、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50元。
6、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玩手机、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玩手机、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50元,处罚后由班组长或者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教育,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四、基槽及临边防护部分:
1、超过二米(含二米)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延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5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100元;
2、在临边,临洞口处未设防护支护的,每一处罚施工项目经理部5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沿长米,扣罚木工班组长5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5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并罚款50元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5、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紧急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承担其责任及经济相应损失。
6、外架搭设时,未按规定使用连墙件与建筑物无靠连接的,一经发现,罚架工班组长200元。
7、必须在易燃易爆区域放置灭火工具,如未放置,将对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200元每处。
8、在施工安全通道、临边、洞口及其他危险位置等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一经发现未悬挂的,每处罚施工项目经理部100元。
9、严禁施工现场工人打架斗殴,违者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开出施工工地。如果造成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我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如果发生偷盗行为且偷盗者为现场施工人员(工人及管理人员),则根据被盗物品的价值双倍罚款,并开出工地,该偷盗者所在班组的班组长罚款1000元。
六、公司安全部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后,在整改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作业班组,将依照1000元、20xx元、4000元逐次加倍处罚。作业班组无视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拒不执行安全整改措施的,由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上报公司研究处置。
七、上处罚结果,公司相关人员拍照取证并公示照片,班组长签字后,一律现场现金罚款,拒现金罚款班组,罚单提交至公司财务处双倍处罚,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八、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总则
1、本奖罚细则适用于施工各土建、钢结构施工单位、外协单位和合同单位。
2、《质量奖罚细则》:主要为各分项工程奖罚细则、质量综合评定等二部分内容。每月各单位的施工过程质量奖罚由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考核、汇总,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奖罚金额须兑现到相关作业人员,分配单交财务部和经合部,质安部归档,质安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费用进入责任单位成本,不能立即处理的质量缺陷,我联合体在当月将预提一定金额的处理费用。
3、砼单元工程优良率应达到85%,对于当月底单元评定优良率低于85%的单位月底结算单价按:承包单价×[1—(85%—评定优良率)]。
4、严格按照'三检制'验收程序验收,施工班组初检合格后请单项施工项目体检验收,检验收合格后请我联合体质安部验收。
5、对于质量缺陷处理预提费用的处理:按照本细则之规定发生预提费用项目时,质安部在当月质量奖考核中进行说明,由劳财部在结算款中进行处理。当预提处理费用多于或少于质量缺陷或隐患处理的费用时,应及时将差额给予退回或补扣。
6、各单位应认真按照奖罚通知单的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并应在收到奖罚通知单后2日内将责任人报质安部,分别由我联合体质安部建立个人违规台帐。
7、各分包施工单位质量违规责任人台帐不全或未建立台帐的扣除当月质量奖20%。
8、对屡犯同一类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当一月内同一问题连续2次,不同月内累积5次发生时,除当次罚款外,还需停工并接受培训1~3天,培训由其所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同月内连续3次出现同一问题的员工,建议调换岗位或下调岗级1~2级,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9、质安部实行质量月、周例行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整通知书,责任单位应按通知单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罚款300元/日。
10、本细则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制定,不包括进度奖励。
11、本奖罚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
二、工程奖罚细则
1、施工验收严格按照'三检一验制'验收程序验收。
2、对于不认真施工,造成设计到现场后不能进行正确施工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3、对于设计和监理联合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的,给予200元/次的奖励,对于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验收才达到合格的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对于设计和监理提出的施工缺陷处理意见,施工队应进行认真处理。如果对于提出的问题不处理就让验收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4、对质安部指出的施工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者,罚款100~200元/次。
5、各分项工程复检合格后,将验收资料提请终检,同时提交复检资料,并保证资料齐全无误,严禁做假资料,否则对该分项工程签字验收的二检罚款50~100元/次。
6、对质安部三检下发的现场通知单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接到通知单后应积极处理,否则罚款100~300元/次。
7、不按设计图纸、文件施工,未经三检同意私自修改设计施工,造成施工问题或者影响验收的,给予罚款500~1000元/次,并对签字二检罚款50元/次。
为加强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
三、工程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四、工程部实行“专业工程师责任制”。各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工程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不过周、大事不过夜”的`原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
文件收发、存档规定
一、工程部派专人为档案、文件责任人,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文件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二、工程部所有接收和签发档案、文件,经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负责人处理完毕后,原件必须在公司存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三、各类工程合同、设备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公司归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四、接受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签收。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收日期和时间,并应在接件后即时转交专业工程师或工程部负责人处理。
五、签发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发送。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发日期和时间。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
二、工程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档案员处登记。
三、工程部周六、日和其它法定节假日安排两人值班,值班计划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工程部考勤情况,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工程部办公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档案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废弃纸张、物品摆放整齐、图纸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卫生清理实行轮流值日制度,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全体员工监督执行。每天的卫生达标情况由档案员统一记录。
四、为保持好办公室卫生,每位员工应加强自律:档案、文件查阅后及时归位;图纸翻阅完后及时整理;废弃纸张统一摆放,定时清理。
一、实验室管理教师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安全负责人应熟悉本室的电、水、气及危险物品的种类、分布、性质、使用和储藏情况,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好危险物品,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使用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处理知识和技能,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室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
二、认真做好室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漏,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对室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现有消防器材要检查压力、确保能用,缺少消防措施和数量不足的及时上报,做增补处理,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及保卫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
三、实验室家具、物品、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有序,室内布局要合理,要及时清除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和废旧易燃物品,保持安全通道通畅,使实验室整洁、科学、文明、规范、有序的状态。
四、对已经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相关实验老师负责归类存放,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该做到及时入橱、入库。
五、严格规范实验室的钥匙管理,与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得拥有,若有丢失,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严禁私自配制,必要时更换门锁。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之前要认真检查好门、窗、水、电、气、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确保安全。凡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按其情节将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机电工程系
20xx年5月10日
1、目的:为了加强对外承包的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外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工程主管部门、安环科、施工单位。
4、程序:
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4.2各类承包商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有关资质、作业人员必须证件齐全。
4.4承包商持有关资料首先到公司安环科进行安全资格确认,安环科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安全承诺书或安全协议书。
4.5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科负责组织进行。
4.6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并指派专人对其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7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所从事作业需办理相关的作业审批票证,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没有办理的不得擅自作业。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x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词定义
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专业技术服务:本制度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机械、仪电、电力行业、网络工程、化学品运输等。
四、相关文件
4、1工程发包与验收作业程序
4、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
五、程序步骤
5、1职责:
1)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开工前的检核,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评估。
2)总务课负责对承包商进出厂进行管控;
3)采购部负责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收集,合同签定,日常协调;
4)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对于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的承包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5、2资质审核
5、2、1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需要经过安环部的严格审核。
5、2、2安全资格审核的材料有:
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审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4)审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5)审核承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6)审核承包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
采购部在签订合同前需收集以上资质,交由安环部审核,安环部依据审核结果填写《资质审核记录表》,凡不具备以上条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5、3承包商的选择标准:
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需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
2)施工内容必须在承包商资质的许可范围内。
5、4安全协议书:
采购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承包商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承包商要制定确保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审核。
5)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所付的责任。
6)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5、5人员安全教育:
5、5、1凡进入我公司的承包商员工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技工素质的控制体系
2、对技工素质的控制措施
2.1我们首先要选用专业施工人员,利用专业施工队,以最熟练、最直接的方法做到最佳效果。
2.2以合理的工价,严格的达标管理,制订奖罚办法,按工种单位价提取一定的奖金额给达到工种优秀标准的'工人。借助监理的力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标即可领到本项目奖金,将目标结果与工作劳动收入直接挂钩,施行激励制度。
2.3为工人提供良好的住宿伙食条件。
2.4工衣、工鞋、床上用品、蚊帐等均统一免费提供,工人外衣统一由专人负责机洗,提高工人各项福利。
2.5提供数量充足、性能完备的施工机具给予工人发挥技术水平的最大空间。
2.6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2.7对现场的专业分包队施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允许其擅自扩充的随意抽调,以确保分包队队伍的素质和人员相对稳定。
2.8找到最好的专业厂家生产加工专业构件并负责现场安装一条龙控制的做法,是达到最佳效果最方便的措施;而各专业的协调,收口交接面则由技术部统一处理。
2.9所有工程段各班组施行挂牌施工,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3、计划用于本工程各专业施工班组及相关管理措施
3.1花岗石地面铺设专业施工班组负责花岗石地面铺设的是本公司有多年施工经验的福建籍专业工人,在上海、西安有多处大型工程施工经验。福建籍工人是石材施工界最有实力的,本项目将挑选一批最有经验的工人亲自操作,确保达到最佳效果。同时施行激励措施,达到本项目优秀标准(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奖励10元/
为保证架上作业和周围地面操作人员的安全,脚手架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结合变电安装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1、脚手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注重脚手架的选型、结构和搭设质量,在搭设、使用、拆除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标准、规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脚手架搭设,应由技术部门制定详细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并经安全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交底,方可搭设。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演算,经上级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工地项目总工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进行施工。
5、架子工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同时按要求参加定期考核。
6、作业时,架子工必须正确正确配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工地负责人、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架子班班长一同验收。
8、特殊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施工方案的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9、验收合格,脚手架在挂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应由工作负责人或脚手架维护人员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保证在规定荷载作用下和气候条件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如有缺陷,须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在工作过程中,不大风、暴雨过后及解冻期面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本工具管理所指之工具依工作需要,区分为“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分别由专人及发放个人保管。
所有工具的购买,均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购单交管理中心主任和物业总经理审批后再执行,并把费用列入部门费用科目内。
所有新、旧工具均需要《设备(工具)入库单》入库登记,每月制定《工具库存表》交管理中心备案。
凡领用工具者,俱应填写《设备(工具)领用单》,经部门以主管审批同意,由使用人签名后领用,领用单分两联,一联自行保管,一联留仓管员保管,本项资料列入移交。
工程人员之“个人装备“,设《个人工具登记卡》,以便查验。
“部门装备”由管理中心指定专人保管,领用人需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领用,用完应立即归还,如有遗失,由保管人员负责。
工程人员应依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一旦发生损毁,应及时报告,连同已损毁之某些人交工程部主管鉴验后购换工具。报告内容应书明“工具品名、规格、损毁情况及损毁原因,损毁之工具领换时,应以旧换新。
工具的最低使用提限由各部门的主管根据有关规定如在使用年限内,因不正当使用而致损毁(由部门主管依据毁损情况判断后),使用人应负责赔偿。
各部门主管应于每月十五日对“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检查一次,核实数量。
领用工具不得
业务控制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专业系统的特点和业务需要,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超作流程和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的控制程序等。本制度所规定的业务控制包括:工程管理类、项目发展类、集团办公类和其它。
工程管理类:主要包括工程的招标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发计划管理等内容。包括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1、设计工程管理
公司实行严格的设计工程管理,在项目管理和工程管理方面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规范,其中项目管理规范主要包括项目设计管理程序、项目设计技术指引、设计信息收集管理程序、万科南方地区住宅品部标准、新技术新材料认证及执行程序、住宅智能化性能标准、材料设备采购规定等;工程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地区项目工程业务对接关系、项目经理部设立与撤消程序、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程序、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程序、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检查管理程序、专业图设计审查管理程序、工程质量检查管理程序、项目中间验收管理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工程档案管理程序等。
2、目标成本管理
公司推行目标成本管理,建立了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目标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开发了成本管理软件。
目标成本是公司基于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根据听证会通过的目标定位报告中的预期售价和目标利润进行预先确定的,经过努力所要实现的成本指标。目标成本制定后,由成本管理部编制《目标成本控制责任书》,将成本目标分解到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和各个责任部门,在经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各单位总经理签发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及时反映项目成本的动态情况,各公司每月编制成本信息月报,对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说明原因并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以便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施工图确定后的测算稿为最终目标成本,除规划条件、政府政策、市场环境有重大改变外不得修订。一般改变作为正常的成本动态变化在《项目动态成本月评估》中反映即可。工程施工和销售过程中,如果售价、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目标成本进行修订,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上报公司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备案。
3、过程控制制度
针对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成本控制制度,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招标、工程合同、工程预结算等各项管理办法。
对于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管理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都需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合格承包商资格(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评标、定标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对于技术简单、规模不大的施工招标原则上应按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对于工程进度,公司有严格的控制程序。公司运作的所有新项目,均需编制项目开发规划计划表,并由公司总经理签批执行。项目开发计划具有严肃性,确定后不可随意变更。确因经营需要,拟对项目开发计划作出重大变更,必须视情况报公司总部审批或备案。各子公司必须针对已有项目,动态编制最近24个月项目分期开发计划汇总表,该表包括所有已确定的、计划在最近24个月内进行开发活动的分期开发项目。各公司每月至少对该报表进行一次审查,监控项目进度,及时更新进度差异,并报送总部。
公司对工程款的支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首先由采购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等相关部门填写项目工程付款审批表,写明项目完成情况,并附上所有相关资料,在工程部、外部监理人员、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在上述手续完备之后进行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项目、工程、成本及财务部门统一意见后,发给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通知书》。承包单位将整理齐全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项目部,监理公司对其进行审核并签字后,由成本管理部进行复审。如果工程结算并非在施工图总价包干的基础上进行,须选择确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外审结果经成本管理部复查,财务管理部复核后,由主管副总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示。最后由成本管理部组织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合同签署竣工结算价款协议书,并核对已付金额、应扣金额、保修款、余款等。
科技园物业工程部工具管理制度本工具管理所指之工具依工作需要,区分为“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分别由专人及发放个人保管。
所有工具的购买,均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购单交管理中心主任和物业总经理审批后再执行,并把费用列入部门费用科目内。
所有新、旧工具均需要《设备(工具)入库单》入库登记,每月制定《工具库存表》交管理中心备案。
凡领用工具者,俱应填写《设备(工具)领用单》,经部门以主管审批同意,由使用人签名后领用,领用单分两联,一联自行保管,一联留仓管员保管,本项资料列入移交。
工程人员之“个人装备“,设《个人工具登记卡》,以便查验。
“部门装备”由管理中心指定专人保管,领用人需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领用,用完应立即归还,如有遗失,由保管人员负责。
工程人员应依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一旦发生损毁,应及时报告,连同已损毁之某些人交工程部主管鉴验后购换工具。
报告内容应书明“工具品名、规格、损毁情况及损毁原因,损毁之工具领换时,应以旧换新。
工具的最低使用提限由各部门的主管根据有关规定如在使用年限内,因不正当使用而致损毁(由部门主管依据毁损情况判断后),使用人应负责赔偿。
各部门主管应于每月十五日对“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检查一次,核实数量。
① 监理资料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设一名专职资料管理员,建立监理信息及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② 监理资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应及时整理、分类有序。
③ 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工作的依据与凭证,应及时收集归档。
④ 监理工作过程中提供的报告,文件和数据必须准确、及时地反映燃气工程实际情况。
⑤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当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以计算机作为工具,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管理计算机化。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建立资料编码系统。
⑥ 项目监理机构内各监理人员应随着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不断收集积累监理资料,并认真地、及时地进行编审,交资料管理员归档。
⑦ 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在燃气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针对工程项目有关资料的分类、格式、份数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工程实施中遵照执行。
⑧ 燃气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主动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明确对项目监理资料的组卷及归档要求,以便按要求和规定执行。
⑨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监理资料进行整理,编审、装订,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理档案,移交所属监理单位档案资料管理部门保管备查,并办理移交手续,归档前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公司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公司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3职责
由公司基建处经理安排供应部相关负责人将公司内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档。
4 控制程序
4.1资格预审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
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惩情况)。
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f.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证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选用
4.2.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化工生产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发放入厂施工作业证,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入厂施工作业证的单位,不具备在我厂施工作业,不得选用。
4.2.2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b.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c.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安环部审核。
e.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f.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3开工前的准备
4.3.1职责和义务
a.安环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前,供应部也应对进入现场施工前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
b.公司供应部负责对承包商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c.承包商应自觉接受公司安环部、供应部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d.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e.承包商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f.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公司概不负责。承包商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环部,承包商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4.3.2安全要求
a.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b.施工前,应提供施工方案,施工片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c.公司有关人员陪同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d.承包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环部备案。
e.承包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4.3.3安全管理
a.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b.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c.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d.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通行证,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
4.4评价与续用
4.4.1公司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对本部门承包商进行一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承包商职责与义务的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4.4.2项目完工后,公司工程项目主管应对承包安全生产做出评价,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抄送安环部,并汇入承包商档案,对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
4.4.3安全生产评价合格的承包方有资格继续承包公司其他项目。
4.5承包商档案管理承包商档案包括: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合格承包商名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5相关文件
5.1《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5.2《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装饰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中心部门经理岗位职责与日常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各部分组成:
1、认真执行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2、认真做好各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班组调度安排,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3、质量管理中心部门经理要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进行合同评审。
4、对工程部所属人员负有分派任务,监督管理的职责。
5、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对一线员工、装饰项目经理的安全教育。
6、负责对工程部人员的考核及提成审核,对工班人员工资的审核工作。
7、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中心部门经理负责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工地优良率的.审核、奖惩的实施。
8、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现行的施工工艺规范、技术标准等作业指导书。
9、负责处理相关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的相关事宜。努力让所属人员及一线员工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一切从客户的利益出发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开拓装饰业务。
10、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施工人员岗前的评审和培训工作。
11、认真做好对质量管理中心部门下属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加强客户工程的管理,建立客户工程受理、设计、审查,确定供电方案、设备购置、施工、验收程序化管理机制,确保客户工程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用于公司辖区内所有客户工程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营销部负责客户工程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四条 营销窗口负责受理所辖范围内所有客户用电申请。窗口报装受理人员应向客户交代清楚用电申请内容和报装程序,指导客户正确填报客户用电申请,并应根据客户用电地址、审批权限以营销信息系统“电子工单”或“内部工作联系单”等方式及时向相应报装管理部门传递用电信息。客户用电可向所在地营业窗口申请,报装人员主动上门现场勘察。
第五条 报装受理人员主动向客户介绍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名称供客户进行选择。
第六条 施工阶段供电部门应不定期进行施工过程检查,指导客户工程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投入运行。
第七条 报装部门在客户工程结束后及时向客户索要工程竣工资料。
第三章 工程受理
第八条 客户办理新装、增容用电,不论用电性质、电压等级、容量大小,都必须填写客户用电申请表。
第九条 供电方案确定:
1、供电方案拟定应从批准受电容量、确定供电电压、确定供电方式、确定电能计量方式、供电方案的经济性等方面考虑,根据客户提出的供电需求,遵循《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法规规定确定。报装容量在3000KVA及以上时采用专线供电;有特殊用电需求或电网现状难以满足用电需求时,供电方案应经论证后再行确定。
2、对要求提供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等双回路供电的客户,应严格按其负荷性质确定供电方案。
第十条 确定的供电方案以便函或文件形式及时向客户进行书面答复,并将供电方案通知书送交客户。申请容量在1000kVA以下专变客户由分公司营销部答复供电方案。
第十一条 供电方案确定后,客户委托有相应等级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
第四章 工程设计、审查
第十二条 客户受电工程必须依据用电情况,按照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及一次受电装置选型。如果确实需要修改供电方案的,必须经过供电方案批复部门同意。
高压客户应送审的设计和资料内容:
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用电负荷分布图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主要设备电气一览表
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配电网络布置图
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三条 各单位按报装管理权限,由营销管理部门召集设计单位、用电客户、生产管理等相关部室、单位完成设计审查工作,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
第十四条 低压客户申请容量在10kW及以下客户用电工程设计,由各供电所(营业站)负责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 高压客户申请容量在10-1000kVA(不含1000kVA)客户用电工程设计,由分公司营销部组织进行设计审查工作,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
第十六条 申请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双电源双回路客户、专线客户用电工程设计,上报市公司进行设计审查及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
第五章 客户工程管理
第十七条 客户供电方案答复后,报装专责(项目经理)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与客户协商办理客户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委托,严禁办理报装业务时对客户用电工程进行“三指定”。
第十八条 各设计、施工单位和生产厂家应选用国家经贸委推荐目录中的电器设备产品。
第十九条 项目施工承建单位开工前应将开工报告(报告中应写明客户开工时间和预计完工时间)及工程任务进度表交报装专责以对该客户用电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中间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二十条 营销管理部门对用户受电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必须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证及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 凡用户委托我公司的所有客户工程,营销部门指定专人对用户工程进行现场勘查,拿出施工规划和材料计划提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资料进一步进行施工前勘查、核实。出现不同意见的,施工单位向营销部门提出施工变更申请,经审查同意。由施工单位负责客户设备的定购,在定购设备前,必须同营销部门联系,确定要定购的设备图纸是否经过审核,同时将定购设备厂家、选型等情况报营销部门,经营销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电器设备的选型、定购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技术要求标准和规范,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经贸委和电力部门认定合格的厂家,施工单位和客户不得更改已选型设备而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没有认定的厂家的电气设备。
第二十二条 对施工单位承建的客户工程,在定购设备后,应将定购设备的有关信息(包括:具体的厂家、到货时间等)反馈营销部门,以便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客观和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已确定的供电、施工方案、图纸等有关事项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决定,必须与营销部门联系,在接到更改书面通知后,方能更改实施。
第二十四条 在客户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公司营销部门应指派有一定工程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尤其对隐蔽工程要严格把关,确保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安装施工。
第二十五条 在客户电气设备安装约2/3时开始,分公司营销部门组织有关专责人员进行中间检查,一般为1-4次,直至验收合格。高压供电的客户按照原批准的设计文件,对客户的电气设备、变压器容量、继电保护、防雷设施、接地装置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用电检查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应填写中间检查意见书(一式三份),分别交用电客户、施工单位和自存。
第六章 竣工验收供电
第二十六条 报装专责(项目经理)应会同用电检查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填写中间检查意见书(一式三份),分别交用电客户、施工单位和自存。
第二十七条 客户用电工程竣工后,由客户向供电方案答复部门提出竣工报告和书面供电申请。委托我公司进行建设的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3日内向营销部门提出竣工报告申请验收。
第二十八条 工程验收合格后,营销部门与客户协商确定供电日期,并发出供电通知到各有关部门,组织供电。
第二十九条 零星居民生活照明客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一日内发出装表通知单,营销部门在二日内完善计量装置,实施供电。
第七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客户工程验收合格后,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后,对客户进行装表、供电。
第三十一条 供电后一月内,营销部门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到现场核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和客户用电情况。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文件相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文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做好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承包工作的质量、进度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及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设备维护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
三、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1、所有施工、技术改造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和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委托授权的部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2.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2.4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2.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1 3.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5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4.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4.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4.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的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发包方审核。
4.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4.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若违反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全等部门均可按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事故、故障的,按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2、人员安全教育
2.1凡进入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外包工)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由施工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为: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2.2针对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2.3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受教育者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科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落实专(兼)职安全员,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
5.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如遇特殊情况以及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亡,由乙方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7.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条件,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者甲方人员工作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调查、处理、上报。
8.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施工前安全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4.乙方施工人员应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安全措施,必须派专人监护。
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严格按照特种作业安全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
6.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3.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4.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用火。
5.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6.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
7.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8.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9.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10.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11.严格车辆管理,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车辆要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12.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4)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一、承包与发包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审核承包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且不得过期。
4、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签订施工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与地方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请的雇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只能部门、安全人员的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和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超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殊作业无证操作的现象,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妥善专门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与、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忍让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要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由于工程部承担设计、施工、维护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这些工作是由不同的小组和人员来完成的,文档资料的建立和移交,成为了一个关键的环节。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施工、方便维护,更好的提高工程部的整体运转效率,制定本章施工档案管理办法。
一、 归档内容:
1、勘察报告: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到现场进行实际的勘察,根据不同的项目,编写成《勘察报告》。报告中包括以下内容:
1)需求分析后,现场涉及的路由情况、布线选择、传输方式、供电方式等;
2)设备安装位置、安装方式;
3)现场尺寸和距离;
4) 现场平面图;
5)受现场条件影响,需要配置或变更的设备、材料、箱体等;
6)设计方案调整;
7)现场主要位置和区域照片;
2、设计方案:根据甲方的'需求,结合现场勘察,丰富完整,调整后的设计方案。方案中包括功能实现方式、主要设备介绍、系统组成和结构、重点部分的介绍、走线和路由选择等,一般方案涉及的部分,也必须包括;
3、合同;
4、设备清单:此清单为合同签订时的设备清单;
5、施工方案:包含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实际的)、施工控制、供货、主要施工工艺介绍等;
6、变更和增项 在施工过程中,与原合同约定有出入的部分,做变更,需要增加更能和数量的,做增项,必须由甲方签字,必要的签订补充合同;
7、设备到货开箱记录,设备检测记录:按照施工方案中的供货计划,分批次供货,到货后由甲方共同在场,进行开箱验货,保存完整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设备配件等,收货后做24小时设备开机检测,然后再进行安装。此过程中,形成两个记录:设备到货开箱记录和设备检测记录;
8、建设期间施工记录:此记录为每日工程内容和施工情况记录,具体记录每天参加施工的人员、人员分工、工序安排、每天施工内容、遇到的问题和解决过程,以及每天是否按照施工方案中的施工进度进行,并说明进度推迟的理由;
9、试运行报告:施工完成后,进行系统试运行,详细记录试运行期间的调试、调整、配置、问题解决过程,并形成试运行报告;
10、 完工报告:总结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到试运行,到验收完成的总体情况,最后写明项目是否遵守合同约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附验收完成后甲方签字的单据;
11、 项目结算书:项目完成后,分项:主要设备、辅料、人工、车辆等等,核算项目的具体费用;
12、 现场完工照片:完工后的照片,包括主要设备的安装完成照片、操作台、电视墙、机柜、立杆等的全景照片,部分核心位置的特写照片。使用数码相机拍摄,要求角度合适、清晰度高;
13、 图纸:包括系统图、接线图、布线图、IP分配表、备用线缆数量和预留位置、效果图等
二、 归档形式:
1、所有要求的归档内容,必须提供电子版,并打包成册,能够分级打开;
2、建设项目归档时,建立文件夹,命名为:“X公司/单位建设项目”,打开这个文件夹后,下面的文件夹分别为以上要求
的13部分内容,在每一个文件夹打开后,是对应的内容。
3、现场一手的原始资料,尤其是有甲方签字的建设文档,必须提供纸质文件,照片和图纸可以不必打印出来,其余部分,必须提供纸质文档;
4、办事处会建立专门的档案柜,使用文件夹将纸质文档存档,供查询和维护使用;
5、电子版文档会保存在专用的硬盘上,共享使用,所有员工都可以通过内网进行访问;
三、 资料移交和保管:
1、施工文档和资料完成后,我们公司提供维保的系统,必须另准备一份完整的资料,转交到对应的维保小组。维保小组的组长,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查收,不合格、不完整的退回重做;
2、完成后的资料,必须在验收完成后一周之内提交到部门,一周之内转交到维保部门(如需要);
3、归档成册的文档资料,不允许随便查阅,实行图书馆的管理办法:借阅制,需要参考、学习、借用的,填写《文档资料借阅申请》,按照申请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使用,到期必须归还;
4、文档保管暂时不定人员,待第一批文档建立后,另行制定管理人员。
1、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必须在专业自检合格后,报请公司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检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2、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由技术负责人或报请各方人员(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质量部门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在组织施工时安排出一定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时间。发现未报请负激励50元/次。
3、水暖隐蔽工程,必须在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隐蔽工作。
4、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5、隐蔽记录中隐蔽部位必须填写清楚,标明隐蔽项目所处位置、隐蔽方式。
6、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并真实记录隐蔽项目使用材料情况、安装方式、控制参数等内容。
7、每一隐蔽部位应单独进行记录,隐蔽时间必须准确,并符合实际施工工序要求,具有可追溯性。
8、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对标高、坡度、支墩及管道基础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负激励100元/项,并必须进行返工。
9、隐蔽管道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必须在隐蔽验收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经试验合格,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安全科和技术设备科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车队的供给;安全生产副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
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2安全科、技术设备科、生产计划科、综合办公室会同其它各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厂长,经厂长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3安全科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
5.作业监督
5.1安全科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
5.3安全科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6.2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所有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安全科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
6.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
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安全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科室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
6.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
6.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
6.8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
6.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安全生产副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6.10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安全科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7.表现评价和续用
7.1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
7.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7.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
一、组织管理
存在重大工程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小组应覆行以下职责:
1、掌握本单位隐患的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企业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单位对重大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二、隐患监控方法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6、有坍塌危险的场所;
7、噪声、粉尘超标和环境污染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凡列入“监控点”的场所统一设置标志牌,标明单位名称、监控要求、责任人、检查方法等。
2、绘制“两图”,即绘制企业“监控”组织网络图和“监控点”分布图。在“两图”中标明监控点的分布、责任人等。
3、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账”,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账存档。
4、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5、制订应急预案:对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监控点”制订应急预案,预案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形式、事故的危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救灾技术方案、防灾措施、救灾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联络、救护、疏散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6、制订应急预案。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公司检查考核。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
3、对暂不能消险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报告领导或总工程师,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5、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一)工程立项
1.营业部门及工程部门专业人员根据营业及各种设施的现状情况的需要,提出改建、装修、更新等内容的施工方案,并有文字报告。
2.报告中应说明施工的部位、名称、改建、装饰、更新的内容,以及预定施工时间、所需资金的概算和技术方面的可行性分析等上报饭店领导讨论审批。
3.将批准后的工程项目向政府有关部门(市、区、建设、消防、环卫等部门)申报,内容含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要求等,待批准后方可立项。
(二)确定工程设计方案
1.工程业务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好、价格合理及具有实力的设计单位(三家以上)。
2.实行方案设计投标,择优录用,在方案设计中应包括项目概算、设计图、效果图、施工图等。
(三)施工的招标与投标工作
1.招标工作应在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概算后进行,就拟建的工程提出招标条件,发布招标通知或广告,邀请投标企业来提出自己完成工程的各项保证。
2.招标单位从中选择够资质等级、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和信誉高有实力的.企业前来中标,并需做到货比三家、从中选优的原则。
3.整个招标工作应在公平、公正、平等、有序的情况下进行,以达到缩短工期、确保质量、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四)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书
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的工期、技术要求、预算造价、付款要求及施工进行当中不可预见问题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并同时与之签订《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和有关管理条约。
(五)施工中的管理
1.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图档的收集整理、项目移交等工作内容,并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设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2.做好施工中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施工现场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切技术和质量问题,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的落实。
(六)工程的竣工验收决算
1.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应先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质量监理单位自验自改,尤其是隐蔽工程项目的验收极为重要、对不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做出纪要,并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由甲方做最后的验收并签字。
3.竣工决算书应根据五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内容计算,按合同所签订内容及国家工程预决算有关规定,由专业工程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核算,并对工程项目做完最后的全面审计得出结果。
4.经上级领导审批后为e3最终工程造价的决算。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及文明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5、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制度;
6、审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有关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7、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8、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9、督促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和做好使用前的验收工作。
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施工现场完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宣传布置工作;
2、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
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的自检落实;
5、检查施工现场三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基坑边沿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7、落实施工现场二牌(文明施工挂牌,无重大伤亡事故累计天数挂牌);
8、落实施工现场七图(总体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电气线路平面布置图,地下管网分布图,施工临时通道、排水走向图,消防器材布置图,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
9、监督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做好严禁酒后上班、有危险地段严禁吸烟工作;
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场地布置,物料堆放、安全标志,活完物清,环境整洁,饮食卫生等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12、严格检查和制止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发生;
13、及时检查夏季、冬季、雨季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专业安全管理检查
1、基坑支护施工检查;
2、高空作业施工检查;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合格验证、上岗操作、装、运行、拆的安全检查;
4、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的检查;
5、脚手架装卸台等的施工、拆卸检查;
6、其他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检查。
1、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2、结构承重外脚手架:
(1)立杆:采用48~51mm的钢筋,壁厚为3~3.5mm,立杆基础平整、夯实,下脚加通垫板,并设金属板墩或绑扫地杆,接长搭接使用“一字型”对头长扣,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2)大模杆采用40~51mm的钢管,壁厚为3~3.5mm,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2m。
(3)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m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mm,严禁有跳头板。
(4)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mm)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5)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6)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3、浇灌砼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土质松软的地面要进行夯实或垫板,并加绑扫地杆。大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横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大模杆相互连接。杠杆中部八字斜撑。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禁止铺设探头板。架子的大面必须打十字盖或八字戗,小面每隔两根立杆和大横杆搭接部位必须打剪力戗,距下部地面高度超过2m时,两侧需绑两道护身栏及挡脚板。
4、脚手架拆除
(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1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xx)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适用范围
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厂(车间)。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集团公司配电室、锅炉房负责电气、蒸汽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公司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条使用单位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厂(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
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条蒸汽安全管理
1、动力设备厂锅炉房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厂(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六条循环水安全管理
1、各厂(车间)负责管辖内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2、动力设备厂负责本部门内部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公司各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各厂(车间)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冷冻盐水安全管理
1、各相关车间负责冰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各相关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办公室负责各厂(车间)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消防系统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黄河工程维修养护企业,肩负着黄河防洪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隐患巡查、工程抢险等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的重任,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安全工作无小事,所以应该警钟长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作为维修养护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要多管齐下,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牢固树立预防管理为主,安全发展的原则,切实抓好养护企业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预防管理行为规范标准化是保护每个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止受到意外伤害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用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其次,对生产上岗人员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关。上岗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了解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让每个上岗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自身防护能力。特种车辆作业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再次,从制度上下功夫,严把安全生产关,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理安全,人人抓好安全的氛围。最后,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定期深入一线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于用火、用电等各方面仔细排查,切实抓好有安全隐患必排、有安全漏洞必查、有违规作业必究、有安全隐患必改的重要环节,把可预见性影响生产安全的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从一些具体的实际案例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时刻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让安全生产预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由于黄河大堤是重要的物流通道,大型车辆较多且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事故的几率比较高,养护人员在大堤上养护时存在高危风险,任何疏忽大意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让每个人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个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制度到实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零事故把好关。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防线。
结合养护公司实际大力开展好各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竞赛活动,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职工安全技能比武”和“推行班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等。同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宣传,如可利用班组会议、施工、抢险现场等进行教育,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成效。
四、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安全责任。
养护人员进行外业施工或者对工程日常养护,面临着各种安全问题,为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和削减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养护人员全员签定“安全承诺书”,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人员,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安全承诺书”签名活动,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应有的高度,从而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给每位施工人员思想上套上了一道安全“紧箍咒”,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在工程施工期间,一是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器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安全。二是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安全员抓安全。在全体施工人员中,积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严格安全操作程序。各工种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有效的安全保护设施。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严禁机械设备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对违章批示、操作的当即遏制,确保平安。对用电装配做到经常搜检,防止电线接头呈现接触不良、打火现象,电器设备一律按尺度设置装备摆设漏电呵护器,按用电负荷配备尺度保险丝,确保用电平安。为保证夜间抢险或施工安全,要在施工现场两侧吊挂红灯示警,并放置专人夜间值班看管,以防发生意事故。四是开展安全检查。在现场设立了专职安全检查员,按照有关原则,重点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发现不安全因素彻底消除。安全员认真进行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安全检查,消除或避免事故隐患。
此外,我们还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三个误区。一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认为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多少年,大多职工也从事维修养护多年,觉得没有再加大培训力度的必要了;再者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一味追求施工工期进度,没有时间、力量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
二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责任,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三是目标和落实措施上脱节的误区。有些企业虽在年初签订了目标,又与上、下级签订了责任书,但过后并没有落实措施,使责任书流于形式,成了一纸空文。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把好安全生产关。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施工总承包对工程材料的管理
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地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总承包各专业工程师牵头监督管理。各专业分部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必须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并使用。
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承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施工员、材料员及总承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承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5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
6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准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承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进随用。
7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承包的同意。
8材料、设备、机具每次进场须持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9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物资设备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未进场,一律不得运出场外。
材料管理流程见图3。7。9。
为了切实强化外来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做好租赁承包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双方协商约定制定本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提出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扣除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300——1000元:
(一)、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未及时、如实地通报生产安全事故;
(六)、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火区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背措施。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火区。
(六)、检修、安装的十一个必须
1、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起重设备、吊具、索具、锚点等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安装的外协企业必须有相关的资质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3、检修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置换、吹扫、降温和泄压,不得违章拆卸和超标排放。
4、临时电源线,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范架设,沟、坑、井、容器内及潮湿地方,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检修、安装中的“五口”(楼梯口、吊装口、坑口、井口、护栏口)必须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告标志,检修结束后要及时恢复。
6、检修、安装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工具、材料等。
7、电力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及电力检修工作票制度。
8、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
9、占路施工,必须办理占道证。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实现中国*公司提出的电力建设工作的安全目标,确保热电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创精品工程,特对本工程的施工分包工程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 《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xx;
3.1.4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2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监理管理;
3.2.3档案管理;
3.2.4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5评估及改进管理。
3专业术语定义(略)
4职责
4.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4.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5执行标准
5.1工程所有分包工程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用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如下:
5.1.2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5.1.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5.1.4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5.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5.2中标了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安全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安全部审查同意。
5.3安全资质审查必须由监理单位、安监部严格审查。凡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严禁录用。安监部有否决录用的权力。
5.4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
5.5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安监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5.6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工程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单位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鉴定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5.7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专职安全员就佩戴明显标志上岗,“胸卡证”与安全员的标志严禁转借他人。
5.8分包单位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要组织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设施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施工规定、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单位安监部汇报安全工作。
5.9发包单位的安监部有责任负责组织分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
5.10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分包单位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发包单位预扣分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5.11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发包单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予以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安监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5.12经资质审查,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严禁分包单位再行转包。
6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计划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季度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高层住宅项目分包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1、关于分包单位的选择
(1)分包单位的选择按照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相关控制程序进行,应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预审并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招标文件上还要求公司通过后要报甲方单位进行审查;
(2)专业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资信等级、施工业绩等应符合项目部要求;
(3)专业分包方的施工能力、设备、技术质量及施工生产管理水平应满足其分包专业的施工及项目部的要求;
(4)专业分包方应能根据图纸、合同和相关规范,接受并满足项目部施工技术质量的管理要求;
(5)项目部应根据合同为专业分包方提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所必需的施工生产和管理条件;
(6)项目部应根据分包专业的图纸、合同和相关的规范要求履行其对分包方的技术质量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或放任不管。对于建设单位制定分包及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但授权项目进行管理的,其管理方式应等同于项目部对自行发包单位的管理。
2、质量目标策划及目标控制
(1)本工程质量目标是争创优质工程,所以对于分包方的质量要求在合同中也要标明优质工程标准;
(2)专业承包方应按照此标准,制定其所分包专业工程的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并要得到项目部的认可;
(3)项目部应对分包方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进行指导,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3、专业分包方施工方案的审批
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须经总包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还要报监理单位批准,对分包方案中有关质量标准、设计不同专业交叉配合的.施工工艺及成品保护等内容应提出明确的要求。
4、施工过程控制
(1)施工前,项目部应按照公司的相关控制程序及要求,对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于控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分包单位在执行其内部控制程序的基础上,其管理工作应符合项目部的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主持分包项目的检验评定工作,及时纠正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对管理混乱且整改不力的分包单位应清退或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及时通报情况;
(4)在对分包单位进行监控的同时,项目部应做好服务,协调好各个分包之间的关系,搞好各个专业之间的配合,确保总体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5、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控制及移交
(1)施工前,项目部应就有关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的内容、套数、收集整理、移交等有关事项对分包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分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2)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定期对分包的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分包项目施工完毕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受,并办理移交手续。
6、分包项目质量验收控制及工程移交
(1)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分包项目,整理完成施工资料后,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报项目部验收,经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办理分包专业保修合同后,将分包项目移交给项目部;
(2)工程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毕及各种手续签字完成后,分包单位方可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