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模板(通用32篇)
1.0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体系各级执行督导工作。
2.0督导形式:
序号督导形式督导单位(人)责任单位
1一级督导公司管理者代表全公司
2二级督导公司综合事务部公司各部门
3三级督导部门负责人相关职员
3.0高级督导单位(人)可向其低级督导单位(人)的责任单位进行管理体系执行督导,但仅对本级督导的责任单位发出《纠正通知单》。
4.0被发《纠正通知单》的责任单位承担纠正责任,并与相应团队或职员绩效评估挂钩。
5.0督导周期及内容:
督导形式频次督导内容督导方法
一级督导不少于2次/年管理体系文件抽查
二级督导2次/年管理体系文件内审
不少于1次/月管理体系文件日常检查
随时管理体系文件投诉及其它
三级督导不少于1次/周管理体系文件日常检查
6.0督导方法
6.1日常检查
督导形式督导方法责任单位
一级督导抽查全公司
二级督导
1、按5.0规定的频次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以检查现场为主。
2、发现不合格的方面,发《纠正通知单》,并标明不合格级别,交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于不合格与责任单位一起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确定整改时间。按整改时间进行验证,未按时纠正的,不合格发生次数累计一次。
4、未确定整改时间的,观察项立即整改、一般项三天整改时间、严重项根据情况一周至一月整改时间。部门负责人
三级督导1、按5.0规定的频次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填写《部门工作自查记录》。
2、发现不合格的方面,发《纠正通知单》,并标明不合格级别,交相关责任人。
3、对于不合格项与责任人一起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按规定时间进行验证。未按时纠正,再开《纠正通知单》,并累加不合格次数一次。
4、观察项立即整改、一般项三天整改时间、严重项根据情况一周至一月整改时间。相关职员
6.2投诉及其它
通过投诉电话、外部检查、媒体等方面得到信息,对信息进行分析,确定为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执行造成的问题按《管理体系执行督导程序》执行。
6.3内审
根据公司内审的计划按排,组织公司的内审,并跟踪不合格完成情况。
7.0各部门负责人每周向综合事务部提交发现的不合格的《纠正通知单》及其整改情况。
8.0按同类不合格出现的次数累计计分,与部门本月的绩效工资总额挂钩,职员的工作情况与职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9.0支持性文件及工具:
《纠正通知单》
《员工台帐目》
《品质管理及检验规程》
《员工考核评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行管文件发文,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类文件建设的科学性及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行管文件,是指公司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制度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制度中的行管文件分为通知、规定、办法、制度四种文件。
(一)通知是指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在本公司通知用于受文对象在单个部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二)规定指针对某一具体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要求;在本公司规定受文对象在单个部门内部的范围
(三)办法指针对某一项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办法可以包含规定,但规定不能包含办法,规定及办法可以是临时性的,如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在本公司办法用于受文对象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四)制度指长期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标准或行为准则。制度可以包含办法,但办法不能包含制度。在本公司制度用于受文对象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四、行管文件正式发布前需经过:起草、审核、会签、合法性审查、修订、审批等程序。
第二章起草
一、公司行管文件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通过公司法务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公司行管文件建设应当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体现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向科学、规范、高效转变。
三、行管文件撰写人应按如下规范起草文件送审稿:
(一)行管文件抬头标题下方应填写送审稿抬头信息;
(二)行管文件编号规则为:公司及部门字母简写-年号-XG/文件序号-文件版本修订号。
(三)字体规定:
3、文件正文:宋体黑色五号字;条目章节序号需加粗;
4、文件页眉:左上角统一高0.5厘米企业LOGO,右侧行管文件编号黑体黑色小五号字
5、文件页脚:黑体黑色小五号字;
四、行管文件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明确、具体、无歧义,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具有可操作性。
五、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行管文件,由相应职能委员会或部门负责起草或修订。起草或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起草委员会或部门组织。尤其有关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文件,应当充分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后,再写入文件条款。
第三章审核
一、部门起草的文件,须撰写人须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附样表一)提交给所在二级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委员会起草的文件,须撰写人须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提交给所在委员会组长审核;审核流程如下:
(一)是否与有关规定、办法、制度相协调衔接;
(二)是否目的明确,各条款切实可行;
(三)是否深入征求有关部门或员工意见;
(四)对送审稿无异议且符合本制度第二章的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同意”意见;
(五)对送审稿有异议或不符合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修改意见;
(六)部门起草的送审稿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撰写人需将送审稿送至相关二级部门负责人会签;并将所有会签人姓名填入送审稿抬头档案信息中的审核人一栏;
二、二级部门负责人经审阅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撰写人反馈审核意见;撰写人应按照二级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对行管文件送审稿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送交所在二级部门负责人审核,直至通过。
三、通过审核的行管文件,由撰写人或审核人送交公司法务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合法性审查后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的通知、规定,可在部门内部直接发布。
第四章审批
一、部门起草的文件发文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在通过审核及合法性审查后,由撰写人或审核人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样表一)提交给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委员会起草的文件通过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后,由撰写人或审核人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样表一)提交给委员会主任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一)对送审稿无异议且送审稿符合本制度中第三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批意见一栏中提出“同意”意见。
(二)对送审稿有异议或送审稿不符合本制度中第三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批意见一栏中提出修改意见;
(三)对于相关人员对主要内容存在较大争议或没有征求主要相关人员审核意见的,提出补办意见;
(四)有关内容涉及重大事宜的,需通过审议会研究审批的,应邀请相关人员参与审议会决定审批意见或将送审稿发送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再次征求意见。
二、审批人经审阅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撰写人反馈审批意见;撰写人应按照审批意见,对文件送审稿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按本制度第三章及本章条款提交审核、审批,直至通过才可发布。
第五章发文
一、对于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的通知、规定,通过审核及法务合法性审查后,可在该部门内部发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通过审批后,由起草部门或委员会将送审稿抬头档案信息填写完
二、发文可直接用送审稿格式发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也可选用红色文头发文格式发布,红色文头格式规范如下(详见附样表六):
(一)红色文头:公司全称黑体红色小初号字加粗。
(二)发文号:红头文头标题下方居中,黑体黑色五号字,格式:()号
1、格式中,为发文部门规范简称;
2、格式中,()为所发文件的年份号。
3、格式中,号为年度该部门所发文件的流水号,其中-1为通知流水号, -2为制度
流水号, -3为办法流水号,-4为规定流水号
(三)文件正文:宋体黑色四号字;条目章节序号需加粗
(四)发文纸张一般采用A4纸;面页设置:上页边距2.0CM、下页边距1.5CM、左页边距2.0CM、右页边距1.5CM。电子发文统一以PDF文件格式发送。
三、发文部门或发文委员会要指定专人做好文件归档工作,对于电子文档应分年度建立文件夹,并按所发文件的文件编号建立电子文档;对于所有发放文件应保存一份书面文档,于每个年度结束时按顺序装订存档。
四、行管文件发布后,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馈执行效果。
五、行管文件发布后由起草部门或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第六章修改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对相关规定、办法、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实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提出修改建议。
二、相应人员接到修改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修改,修改后按本制度第三章、第四章条款提交审核、审批。
三、修改后的送审稿,须发布部门更新发布日期、版本、修订号等信息,并注明废止所替代的原文件名称、版本、修订号及发布日期。
第七章废止
一、规定、办法、制度发布注明废止的文件为废止文件,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二、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发布的规定可由所在二级部门负责人自行决定是否废止,如废止通过发布通知予以废止。
三、办法、制度在公司实际运营中超过两年以上未执行的,由起草部门或委员会向行政办提出申请废止,行政办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意见后决定是否废止,如废止通过发布通知予以废止。
第八章附则
一、公司各委员会、各部门行管文件建设程序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格式可参照本制度附样表二、三、四、五、六,由各委员会、各部门内部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二、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在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废止。
一、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二、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五、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7、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索赔一定的损失费。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七、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员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八、培训
1、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门和船舶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不得拒绝参加。
2、船舶应在每年底根据主管机关的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分别向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训需求,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审核后分别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轮机部、驾驶部、酒店部,及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3、岸基其余部门在每年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4、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和船舶的培训需求编制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总裁和总裁审批后由各部门和船舶实施。
5、船员适任证书和各类专业考证培训按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资的临时性培训,各需求部门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职能部门和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部门、三船、人事部均应建立健全培训台帐。
九、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十、临时工的管理
1、船舶开航期间可聘用少量的临时工,临时工的岗位、名额由酒店管理部确定,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
2、驻船经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确定的名额内提出招收临时工的报告,并注明拟安排的岗位,经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临时工。
3、驻船经理必须将所招收的临时工的个人资料、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时报船长、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备案。
4、驻船经理必须安排专人对所招收的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员工手册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以达到上岗标准。
5、公司对临时工实行定岗培训、定岗使用,原则上不予调配,以保证人员素质。
十一、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在适当时间再作补充规定。
3、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一.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1.技术文件由工程部负责编制,工程部应对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
2.工程部部长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
3.总经理负责技术文件的批准。
4.技术文件包括:
a.图纸;
b.工艺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规程;
d.产品内控标准;
e.产品检验规范;
f.采购技术要求等。
三.技术文件的更改:
1.技术文件更改的前提:
a.顾客要求更改;
b.由于开发试制的疏忽而必须更改;
c.技术要求过高,生产设备无法达到而必须进行更改等。
2.各部门如确需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改,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报工程部审核,厂务经理批准;
3.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更改原因;
b.更改前参数;
c.更改后参数。
4.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的审批:
a.厂务经理负责对技术文件更改进行审批;
b.必要时厂务经理可组织有关人员对技术文件的更改进行评审或会签;
c.厂务经理下达技术文件更改指令(书面文件);
5.生产部根据指令实施更改。
a.更改不得降低规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顾客适用性要求;
b.更改不得违反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c.工程部负责更改,其他人员未经受权无权更改,工程部做好技术文件更改记录;
d.更改时所有部门及所有文件应同步更改。
四.技术文件的管理:
1.技术文件发放:
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发放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在[文件发放记录表]上登记,由领用人签名。
2.文件使用和保管:
a.工程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发放给使用者;
b.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经技术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外借技术文件。有遗失及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工程部办理补发手续;
c.工程部应建立[技术文件一览表]及[外来文件一览表];
d.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归口保管,工程部对上述文件应进行分类并妥善保管;
e.借阅技术文件须由技术部或厂务经理批准,并在[文件及资料借阅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借阅人签名;
f.对无使用及保存价值的文件,由工程部负责审批后及时收回销毁,并填写[文件及资料回收登记表];
g.对有保存参考价值的作废文件,应在该文件上进行标识,并用专柜保存,以防误用。
第一条、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方名录内采购,当生产急需时,应经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允许后方可在名录外采购。
第二条、项目部对工程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送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物品规格、数量、验收证件,检查外观质量,填写并保存进货验收记录。
第三条、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等)按照有关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样品试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条、入库材料应由有关责任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验收。验收内容为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采购物质的合格证明等。
第五条、现场堆放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齐,保护良好,并做好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品质、高效、诚实”的企业文化。
5、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决议;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做无损公司形象、利益、声誉和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作的思想素质,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努力提高其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绩效考核制度、评优树先,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
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是追究。
二、员工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三)、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四)、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六)、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七)、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八)、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九)、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十)、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十一)、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十二)、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二章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行政人事部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兄弟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安排或代表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接待;
3、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4、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制定公司工资分配方案;
5、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6、组织安排工作例会、行政性会议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7、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具体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各时期工作建议;
8、负责传达总经理对公司各部门的指示、通知,传递各部门给总经理的报告、请示;
9、按公司领导的部署,检查各部门对公司行政决议、决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10、负责办理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公司各种证照的申报、变更、年检、注销等工作;
2、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即新员工的招聘、培训、入职手续、员工信息档案/人事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3、协助部门负责人搞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并落实。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工作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保持良好的社会效益。
(2)以身作则学习掌握好质量管理知识,主持和领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质量管理规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强调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保卫线,切实抓好各工序各工段产品的制作和安装的实施细则,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质量分析会或现场质量评比交流会,组织生产、工艺、安装人员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质量状况,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质量问题。
(5)表扬或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优秀组织或个人,批评或处罚因责任心不强而出现的质量事故的有关现任人。奖励或处罚,要由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签字并记录在案。
(6)做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量标准培训工作。写出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分解到各工序。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四月十日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副经理质量职责
一、技术副经理在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质量工作负责。
二、其管理范围是:
1、做好技术科的领导与管理工作。良好的技术工作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术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业务、学技术,在工艺设计与工艺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为加工和安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2、严格质量检查与监督。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保证,虽然好产品是做出来的,不是检出来的,但缺少严格细致的质检制度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及较强业务能力的质检人员,抽量也是没有保证的。质检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质量,用标准规范行为,辅以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查,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为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物料。教育采购员严格按计划采购,按原则采购,严“三无”产品进入公司。供货进公司,质检、保管工作要跟上,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从各个环屯把好质量关。
三、加强自身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与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为公司技术服务作出更好的贡献。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环境适应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作息安排
第一条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节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周日全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如需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适时调休。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公司实行当日到岗签到制。迟到、请假、旷工后到岗须及时签到并注明报到时间。代签按迟到论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签到和考勤统计。
第二条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内签到按迟到论处;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签到按旷工半日论处;当日超过3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三条提前30分钟内下班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下班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个小时以上下
班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四条请假应提前书写《请假条》并当面交上级批复。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应向直接上级致电说明,请假期满报到后须及时补写《请假条》,由上级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请假一日内(含一日)由直接上级批准。超过一日,需经直接上级签字后报由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六条连续长时间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适当调休。因培训和个人工作延误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请假、调休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因公不能按时报到或提前离岗须向直接上级及时说明。
第四章室内规范
第一条办公室行政人员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引见、服务和送别。
第二条客人来访时应主动起身迎接。接待时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经过简单沟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具体接待。
第三条客人落座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时,应主动送别;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整理。
第四条办公电话禁止长时间占用,禁止接打私人电话。
第五条办公用品要注意经常维护,尽量避免人为损坏。
第六条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私自聊天、打游戏、赌博、从事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禁止正常工作时间在办公大厅睡觉、大声喧哗、吵闹或大声播放音乐;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喝酒、随地吐痰。
第八条办公场所人人都需保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值日规定
第一条公司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具体安排详见《卫生值日表》。
第二条当天值日人员应在下午下班后负责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洁整理工作。办公室无人值守时应检查、关闭所有电器、门窗后再离开。
第三条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行政规定
第一条一个上级的原则。上级不得越级指挥,可以越级检查、指导、协助和了解情况;下级不得越级汇报,可以越级申诉和上诉。相互间不得跨部门指挥和汇报。(特)财务部经理在财务上服从总经理,在行政上服从副总经理。
第二条下级必须服从直接上级管理。对上级的安排持有异见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投诉。对上级裁决不满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
申诉。错误指挥或错误判断上级指挥经上级裁决后,有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直接上级缺席或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时,由直接上级的'上级负责管理指挥和协助。
第四条公司员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述职,以接受总经理的当面质询。副总经理负责具体安排。
第五条副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务执行人。办公室协助执行。
第六条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和重大事务的最高决策者,遇重大情况时,总经理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整。
第七章会议规定
第一条领导召开会议要改进作风、缩减时间、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员工参加会议要准时到席、调整手机、禁止吸烟、做好笔记。
第二条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会议的通知、组织、主持和会议笔记。
第三条部门和小组会议由部门或小组负责人召集、主持和笔记。
第八章安全规定
第一条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员工安
全教育,时常提醒员工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
第二条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级嘱托,时刻注意对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条公司交给个人使用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未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将公司物品外带或外借。
第四条禁止在无技术保障的情况下安装、拆卸、维修公司办公用品,特别是带电产品。
第五条员工个人财物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置在集体办公场所。
第六条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印信管理
第一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严格保管,规范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带。
第二条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经财务部经理最后审核后加盖公章。未经总经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随意盖章。
第三条业务外出可携带空白合同。因业务急需可向副总申请领取空白盖章合同。个人携带空白盖章合同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签定空白盖章合同时增订条款,须及时向副总经理汇报。
第五条空白盖章合同签定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进一步核查,无误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一条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行政执行手续、会议笔记、人力资源资料、业务资料、工作报告、计划、客户资料、来函来文、合同、活动影像等各种书面和音像资料。
第二条档案管理要分门别类,统一存放,避免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档案借阅应严格按照阅读权限和保密规定,未经副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员借阅。阅读档案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当天交还保管。
第十一章财务规定
第一条公司所有财务支出需直接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一般情况下大额款项可安排银行转帐。需要收、支现金时由财务部经理直接安排。
第三条财务部经理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财务执行作出详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执行。
第十二章用人制度
第一条公司的大门时刻向人才开放是公司人力资源建设的
长期方针。公司将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媒体、网络、专业人才推荐机构公开招贤纳士,同时鼓励员工随时通过关系积极发现并引进人才。
第二条新人进入公司后,需进行一周时间(连续七天)的观察。观察期结束后,一经录用,一周观察期计入第一试用月并补发工资。
第三条所有新人一经录用,需进入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进入正式聘用期,并签定《劳动合同》。
第四条新人试用期间表现突出可提前结束试用。进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第五条公司随时引进新人加盟,通过周期性的培养和选拔,以保证团队竞争优势快速提升。
第六条员工辞职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总经理递交《辞职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第十三章培训办法
第一条公司要求人人独当一面,重视团队共同成长,通过坚持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二条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种培训。新人进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岗位专业培训,随后的培训由各部门和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要讲求实效,长期坚持。
第十四章机构设置
第一条公司主要部门机构图
第二条公司机构设置既要考虑现实需要,做到“人有其职,才有所用”,也要注意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和企业未来规划需要。
第三条各部门人员要做到“人人尽职尽责,事事尽快尽好”,既要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也要加强相互帮助、共同协作。
第十五章业务规范
第一条市场划分:郑州市场划分为北区(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区(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两大业务区。郑州以外市场由副总协调开发。业务开发应注重行业细化。
第二条人员分配:业务经理协同各大区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负责本区业务开发和客户维护。公司其他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统一由副总经理安排业务开发和客户维护。
第三条业务协作:业务区内个人非意向客户资源鼓励相互转让。鼓励业务人员之间友情协助、有偿合作。
第四条拜访数量:一个月为一个业务周期。公司专职业务人员一周期每工作日平均最低拜访量第一个月每日新客户拜访3家,回访客户1家;第二个月每日新客户拜访4家,回访客户1家;第三个月及以后每月每日新客户拜访3家,每月重要目标客户不低于3家。行政和后勤人员平均每天联系客户至少1家。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职责要求
(一)、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2、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帐簿,不可丢失;做好保密工作。
3、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4、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通道畅通。
5、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6、上班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门窗是否已锁好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7、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未经财务主管人员同意随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二)、日常管理
1、合理设置各类物资的账簿。严格按有关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处理,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正确无误。
2、会同督促所需物资部门填制申购单,及时采购所需物资,使库存物资供应充足及时,不延误工作为准。物资到达时,首先将申购单及原始单据核对是否相符(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是否相符)。其次再与原始单据和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制收料单。
3、做好各类物资的日常核查工作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现物料失少或因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须报废处理的,必须填写专门报告上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4、按物资的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摆放,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5、定期进行各类存货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上报主管及时加以处理。
6、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货物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跟其他货物区分管理,并在该区标示警示标语。
7、保管员必须24小时在岗,有事请假,必须有人顶岗。吃住在库,保证物资材料出入库正常运行。
8、保管员设置两套账,即手工记账和电脑录入相结合,每日终时,根据收料单、领料单记账,核对库存是否一致,紧密配合会计,核对单据,做到帐物相符。
9、每月最后一天下午6时为结账时,将当月发生的物资材料出入库单据汇总,打印工程物资明细表两份,一份交会计,一份自行保存。
10、仓库内严禁烟火,离岗时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
(三)、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单据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入库物料处理放在待入库区域内,不得与已入库物资混合放置。
3、因工地急需使用而在当地采购但未入库的原材料或物料,必须补办入库手续。
4、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四)、物料及产品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凭证为领料单(以主管签名为准,无签名不准领料,特殊情况主管应电话告知仓管员)方可办量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生产工人领料按工艺卡上的数量核发,注明领料人。
2、领用工具须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角磨机,剪刀,卷尺等),使用人有义务爱惜公司财物,如发现有故意损坏或遗失等情况,直接追究领用人的经济责任;劳保用品及低值耗材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如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按月定额供应给个人,如须超额领用须经厂部领导批准,才能重新申领。仓管负责监督旧物的回收情况,必要时须在相关登记簿上登记注明。
3、涉及夜间及特殊情况领取物品,可由厂长到仓库借用簿上签字,并于次日上午及时补单。
4、外出工地领料,须见单发料。工地余料须由领队盘点入库,仓库人员作好退料登记(须注明:退料工地名称,退料时间,领队签名)。
5、公司产品的出库,应统一由仓管员根据业务负责人提供有领导签署意见的合同或相关资料,以此为依据填开出仓单须经厂长签字后发货;门卫值班人员须认真核对产品出仓手续是否齐全确认签字后才可放行,出仓单一式三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交仓库留存,一份门卫留存备查。
(五)、外出作业工具出库管理
1、电动工具、五金工具、计量工具等工具类物资需要带到现场作业使用的,一律办理出库登记手续方可出厂,并且在外出作业完毕后及时退还仓库并办理入库手续。
2、班组所需工具统一由班组长负责借用,安装队所需工具统一由队长负责借用,其他人员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借用工具。
3、借用时,借用人要检查工具的完好性,借用时工具已存在缺陷的,办理登记时要注明情况。
4、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具借用台账。对非限时借用,由班组负责保管的工具,定期须核查对账一次;对限时借用的工具,须及时核查退还情况,借用时间到期但借用人须继续借用的,要办理续借登记。
5、对于有问题暂时无法使用的工具,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告知厂长进行维修,保持工具的完好。
6、工具丢失的,由借用人作书面说明,未做书面说明或经调查属借用人未尽保管责任造成丢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六)、外出加工管理
1、对于本厂的部件需要外出加工的,厂长须通知仓管员做好详细的出厂登记,比如: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2、部件加工完毕入厂时,须有仓管员确认并登记注销该部件出厂的记录。
(七)、工具报废处理
1、仓库保管员定期对拟需要作报废处理的工具按电动工具、五金工具和计量工具分别整理填制《ⅹ年ⅹ月工具报废处理清单》,交上级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2、经审批作报废处理的工具,由财务部作销账处理。
3、严禁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仓库管理员私自对工具作报废或销账处理。
(八)、废旧物质处理
以旧换新入库的用品备件、劳保用品等废旧物质,五金仓库进行整理归类,经有关领导同意变卖的,由部门主管负责落实变卖工作,并将单据收回财务部。
(九)、其他规定
1、仓管员有检查和监督车间工具使用情况的义务和责任,如发现员工对磨片、口罩、钻头、手套等工具或劳保用品存在乱丢乱放等不爱惜行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停止对使用人发放工具或劳保用品,重者给予处罚。
2、有个人工具卡的,工具由自己保管,离职前交回仓库。如有损坏须维修完好再归还,遗失的照价赔偿。
3、仓管员对于员工交回有损坏的工具,有权利询问损坏原因等情况,领用人有义务向仓管员解释清楚,不可有抵触情绪或使用粗言秽语。
4、非仓库人员不能无故长时间在仓库逗留,以免影响仓管员的正常工作。
一、周会制度,在每周一集合全体部门人员开工作会议。
会议涉及内容基本上只要是工作上的都可以谈,但必须有会议目标,即主持者要通过此次会议达成什么目标。
具体到内容可包含:
1、传达公司公布的活动内容、管理要求、访客参观等加强部门人员重视程度。
2、制定工作任务并分解落实到组、个人。强调任务重要性,征询部门成员对任务的疑问,并及时给予明确回复确认。
3、对上周工作进行回顾,针对突出问题逐一分析,并对责任人提出意见甚至点名批评(点名批评,建议管理人员少用,个中含义自己体会)。
4、对绩效考核进行公布,征询部门人员意见反馈,对有疑问之处应当详细解释。
5、征询部门成员对工作意见及建议(不仅限于本部门),对涉及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业务,可会上讨论拿出解决方案。
6、如有新成员加入,应当在会议开始前郑重向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人员也需自我介绍,同时为新成员指定一位老员工带领作为“引路人”。
二、绩效考核制度(kpi),在部门人员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绩效考核有助于主管人员约束部门人员工作操作行为。
绩效考核不一定要面面俱到,关键在于首先内容能起到约束部门人员违规行为,其次能起到激发工作热情,所以考核内容以实用为主。
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
1、以5s为要求的现场环境考核(还有其他6、7、8等s,具体以实用为主,未必多多益善)。
2、以工作效率为要求对工作质量(差错率)、任务量(工作完成量、工作时间量、工作人员数等)量化考核。
3、以工作精神面、协作性、工作态度、工作流转交接考核。
4、以工作行政制度、纪律考核。
上面四项,主要以前两项为主,后两项为辅,此外在考核中,尽量减少主考人主观上的评断,主要以数据为考核依据,这样才能让考核不流于形式,部门人员更加注重考核内容。此外考核也包含奖励措施。
三、岗位包干、岗位轮换制度(这一项可能仅适用于小型电商)
随着部门人员增加,在管理上多少会出现监管不到位,吃大锅饭的问题。
1、岗位包干、职责到人。通过流程梳理,将各项工作分解划分,清晰确定人员、职责范围,流程交接有明确的手续证明。将工作区域分区专人负责,5s责任要求落实到个人。意义:每一个部门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颗老鼠屎,老鼠屎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将污染到整个部门环境。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及时发现这颗老鼠屎,同时也能分清自律性强的员工,不至于出现问题打倒一片,挫伤员工的积极性。
2、适当的将部门人员岗位进行轮换。
目的为:
a、使人员熟悉库房的整个操作环节,增加各环节的配合能力。
b、为应付突发的工作量增加、人员危机,能及时调配人员,被调人员能及时进入新岗位角色。c、库房是一种比较沉闷的工作,适度轮换,改变成员工作环境,增加员工的新鲜感,增强员工求知欲。
四、员工交流制度(这完全在于自己认识程度)
员工交流既是由公司出资组织的活动,也可以是自己掏腰包或部门aa制的聚餐。除此外还有与部门成员私下的工作交流。这些主要是增进员工之间感情,发现一些工作问题。在这里,通过与员工沟通就像一面镜子能自己发现自己所忽略的问题,然而有些员工并不接受在以上环境沟通,这主要是一些性格内向或较拘谨寡言的等员工。因此通过试卷的形式(纳入考核内容,只加分,不扣分)公开向全体成员征询意见。这样能使员工静心、系统的将自己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意见阐述出来。
五、问题汇报制度
工作中会随时出现任何问题,一线员工往往能够首先及时发现问题,这就需要将问题及时处理在萌芽状态,如超出职权范围应当及时上报,不能拖延使问题扩大化造成严重影响。对于问题汇报采用逐级负责制,将其纳入考核内容。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一、目标制定的原则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项目目标的依据,各项目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2、均衡协调原则。各部门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任人,安全科科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科室的目标负责。
二、目标制定的程序
1、每年初根据公司安全目标规划,结合公司物流服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安全奋斗目标,并通过会议形式传达到每个公司员工。
2、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3、按照确定的分目标,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细划成各具体目标,要对每项目标完成的时间、进度和所达到的标准有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具体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示内容。
三、目标的内容
1、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布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2、公司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3、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完善和强化的安全工作。具体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四、目标的实施
1、按照制定的目标,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安全科科长牵头按月检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五、目标的考核
1、安全科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由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 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 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xx-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
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
(一)员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奖励办法如下(具体办法由董事会临时决定):[1]嘉奖[2]记功[3]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司股东或员工承揽到工程。纳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结算扣除前期费用后的总价给予1%的经济奖励,但承揽人必须配合公司进行进度款及最终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纳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义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给予大力支持,但要视工程实际情况须收取1-3%的管理费,承建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缴纳的“三金”等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再负担。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的;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的;对社会作了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以上未注明具体奖励办法、种类的,其奖励办法、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工资奖金、辞退、开除、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 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己,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1、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3、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认为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食堂管理要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不赚不赔、略有节余的原则。每月克扣伙食节余500元以上的,食堂负责人罚款200元,炊事员罚50元,透支部分由食堂负责人员全赔。
2、食堂人员不允许把生菜回给干部职工,回一次罚100元;食堂人员如利用食堂帮助他人煮饭菜的罚当事人100元;非食堂人员与食堂人员一起在食堂吃饭或看到熟人打菜少收菜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
3、食堂一律采取管帐不管钱,购菜每月轮换制,发现连续两个月买菜者罚200元;购菜至少2人同往,粮油菜全部过磅,虚报贪污双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工地。
4、把好食堂卫生关,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操作时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口罩;发现随地吐痰,切菜卖菜时抽烟等其他不符合卫生制度的行为,发现一次即给以30元罚款 。
5、强调每日每人食油一两,蛋、鸡腿等按原价出售,纯蔬菜类每客控制1.5元内,荤菜每客控制在4元内,这几点作硬性规定,违反一次罚组长100元,炊事员50元。
6、食堂人员服务态度端正,待人礼貌、说话和气,尽量做到饭菜可口有味,保证天天热水、开水供应,没有开水、热水,当天责任人罚款50元。
7、为方便职工,以食堂为单位,设置便民服务部经营烟酒日用品等,原则上不赚不赔;负责小卖部人员,报酬为同等级工种的90%,小卖部所经营的品种一律不赊帐;造成损失责任人负责。
8、职工进食堂勒索炊事员不收菜票,事后不汇报,第一次罚该炊事员200元,第二次罚500元,继续下去者开除;对该职工的应付菜票以3倍票价追回,二次重犯者开除。
9、各项目部食堂凡添置一切炊具不得擅自购买,一律由总部后勤负责统一调配。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1、公司员工迟到在5分钟以内,一分钟罚一元钱,5分钟至10分钟,罚款10元;10分钟以后罚款30元。如果因为迟到而不来上班者,按旷工三天处罚。
2、病假: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并写请假条,病假结束后需到行政部进行销假,销假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就医记录和买药发票,否则按旷工三天处罚。
3、公司员工只要在上班期间早退,或者是做些与上班无关的事情,如:逛街、打牌等等,一经发现,从当月工资上扣除200元。
4、当月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天,病假,事假无薪水。
5、公司员工必须根据《清洁值日轮流表》值日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打扫办公室清洁卫生。
6、公司纸杯是为客户提供的,故公司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纸杯,饮水者自带纸杯。
7、上班时间尽量不接打私人电话,紧急或特殊情况,通话时间不易过长。
8、公司员工不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做与公司无关的事。
9、公司的办公桌除电脑、打印机、鼠标、口杯、电话、文具必备资料纸张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
10、公司的靠背、座椅一律不能放其他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整。
11、吸烟请在吸烟区,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公司员工只要一进办公室,没有佩戴胸卡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交给财务。
13、公司员工一个星期休息一天,周末不能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
14、公司员工加班,财务会负责给员工算加班工资。
15、节约用水、用电,最后一个离开者检查水、电、饮水机是否关闭。
16、市场部的员工必须把每天做的事情全都记录在笔记本上,每周星期天交给邵衍,邵衍在交由杨总查看。
17、公司员工不能再公司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二、语言规范:
1、交往语言:您好、早上好、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拜拜。
2、电话语言:电话铃响三声内接起,先报“您好!华朗装饰设计。”请问,谢谢,再见。
3、接待语言:你好,请稍等,我帮你找个设计师,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打扰您,好的,行。
三、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设计师职责范围
1、本公司以轻装修重装饰的理念来达到装修效果。
2、设计师要主动与业主和施工队长沟通。
3、设计师必须认真详尽的向施工队长做好设计交代、勤到现场查看指导。
4、建议业主不妨主动提出要求,在合同上增加相关批注,让公司利益得到更实质性的保障。
销售部职责范围
1、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上班必须穿戴公司规定的服装,工作证整齐的挂在胸前,认真的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及任务。
2、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合理的调动。
3、在与客户交谈时应以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为先,主动和客户交流和沟通,让客户能感觉到公司的热忱服务和真诚的合作。
总监职责范围
1、每个工地开工进场,应按公司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公司广告标语应挂在显人耳目的地方。
2、以安全为天,生产为本的原则,按施工需求进行工人的调动和安排。
3、材料与垃圾应按规定分开,分类;整齐的排放在施工现场。
4、工地卫生是衡量整个公司的唯一标准,所以总监应必须落实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
5、必须每天到施工现场做质量检验登记,及时改进不合格产品,以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财务部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管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确保资金有效供应。
4、进行成本费用预收,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6、负责公司材料,办公用品的管理。
7、参与项目与施工对结算,参与采购部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8、参与公司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按照工程预付款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华朗装饰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6日
水泥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开展,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负主要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计划,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投入。
3、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按企业销售额的3x5%提取,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计划不足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追加,以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的投入。
6、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努力弥补职业卫生工作欠账,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0xx年三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47号令相关制定本制度。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
(一)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二)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五条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
第六条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第七条监测点的确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具体监测项目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对已确认的监测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
第九条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
第十条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应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公司报告,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由受检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公司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公司应专题报告产品经销公司立项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相关检测机构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测。
第十三条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第十四条公司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监测结果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第十六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支票使用管理细则:
1、支票使用范围
与同城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商品交易、劳务费供应及其他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2、支票的管理要求:
(1)签发支票的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由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妥善保管,与支票分开存放,不得在未签发的空白支票上事先盖好印鉴备用;空白支票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2)办理清户手续注销银行账户时,应将空白支票交回开户银行。
(3)支票一律记名,金额起点为100元,付款期限为10天,从签发次日起,遇节假日顺延。
(4)支票的签发一律按银行规定办理,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
(5)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日期、用途、收款人名称均不得更改,作废支票要予以登记,并将作废支票装订在当日凭证内。
(6)严格遵守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销售单位代为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填写资金限额及用途。
(7)不准出借或转让支票,持票人如将空白支票交给收款单位时,应当面填写实际结算数。
(8)财务人员应及时将受理的各项收款(转账支票)连同填制的进帐单送交银行,并及时给付款单位开据发票。
3、支票的领用及报销程序:
(1)各部门如领用支票,经办人需认真填写“付款审批单”,注明合同编号、金额、用途、是否为预算内支出、有无垫支款项等,经部门经理审核,报财务部复核,如为预算内支出,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总经理同意签字即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经办人需在支票票根及支票登记簿上签字。
(2)经办人要在领取支票的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内容正确、数字正确、手续完备,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的签字。
(3)出纳人员要及时、正确登记银行日记账,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定期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4)空白支票、发票、银行收据统一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保管,领用时需经财务经理同意批准。
(5)凡公司对外支付的借款、往来款、工程款等必须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依据,经办人员凭合同原件,按照预算内、外的审批程序,经总经理签字的付款审批单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同时将合同原件留财务部存档。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管理,增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规范,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各项实施细则如下:
一、文件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文件审批流程,规范各中心和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也便于公司对各种文件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由关业务方面的文件需先填写《文件批复回单》,递交相关领导,相关领导须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后交相关部门保存。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需要公司发文的文件需填写好《文件批复回单》后,先递交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递交相关领导审阅,领导回复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分发。
(二)公司各部门、中心对外签订合同,需填写《合同审批单》,递交相关领导审阅签字后盖章。合同交财务管理中心一管理。
(三)所有文件需要下发各部门、中心、分公司的`,在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下发,各部门、中心及分公司签收。
(四)行政管理中心按年度将所有文件分类归档保存。
二、例会制度
(一)业务例会: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业务例会(会议时间各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的情况决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和布置本周的工作内容,同时形成会议记录交分管副总以及各部门主任处备案。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如无特殊情况会议必须如期开展,若没有按时召开业务例会的部门每次扣罚分管领导200(贰佰)元整,部门主任200(贰佰)元整,副主任100(壹佰)元整,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月度经营分析会:每月8号下午(如遇周末时间顺延至下周星期一)召开部门主任经营分析会,对当月的经营项目、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相关事宜。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准备相关的经营资料,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中干(包括中干)以上的公司人员必须参加,如无故缺席扣罚200(贰佰)元,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三)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有情况通报、相关重大活动开展、重大决策的情况下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内容由办公室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并提前通报给公司领导层。
(四)员工培训会:每季度举办一次员工培训会,培训规划和内容安排,具体会议组织由办公室负责。
(五)项目论证会:有重大新项目意向时,由部门、分公司提出,应按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公司项目评审小组和项目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分析论证会,对即将开始的项目进行论证,并把有关资料交行政管理部及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三、车辆的使用及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车辆管理,根据集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条例,新亚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在工作时间内,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用车时填写派车单,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根据前后程序先后缓急实行统一调配。
(二)各分公司、部门、中心,需用车时,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及到达地点,由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派车。
(三)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到市外或省外时,用车部门(人)要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才能派车。
(四)节假日(包括大周末)公司车辆统一封存,车辆必须停集团车库,任何人不得擅自动车。如特殊情况下用车,需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总经理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派车。否则罚款500元,出了任何交通事故责任自负,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公司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驾驶公司车辆,不得假公济私动用公司车辆,一经发现,行政管理中心将通知财务从本月工资一次性扣500元处罚。
(六)新亚广告公司工作人员未经行政管理中心调派车辆出车,视为出私车,除了重处罚(500元)以外,出了任何车辆事故、人员伤亡后果自负,经济损失自行赔偿。
(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须及时报告行政管理中心和公司领导,车辆责任以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负事故全部责任万元以上(包括万元),责任人承担30%经济赔偿。负主要责任,由责任人承担20%经济赔偿,负次要责任人承担10%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由责任人一次从工资中扣除,工资不够者,累计从工资中扣除,车辆事故不负责任者,责任人不作处罚。
(八)擅自借车或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等,由借车人自行负责处理,与办公室和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九)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执行工作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违章处罚,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及违章罚款。
(十)车辆管理人员(车管干部),津贴补助均按集团公司车辆统一管理办法规定补贴。
(十一)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有职业道德,要爱护公有财产,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所驾车辆的一切相关手续、证照、随车所带工具等,同时出车之前检查该车的水和油及电路。公务执行完后按规定停入报业集团地下车库,车辆所产生费用、票据,须先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签字、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报销,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十二)行政管理中心对公司所有车辆全部负责,其中包括维修、车辆年审等,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本着励行节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则,合理安排车辆使用,主动接受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的监督,在车辆安全和各项费用报销单签上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励行节约。如行政管理中心在管理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失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将从责任人一次扣罚200元。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三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 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 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七条 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条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九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废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条 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三条 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四条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
(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条 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总则
为了增强员工积极参与意识,发挥员工的潜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以适应于国际竞争的趋势,特制定本标准。
范围
员工参与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的一切事务。但当涉及主管威信或对参与员工的地位不利时,通常不宜由员工参与。
管理方式
员工参与管理可采用座谈会、研讨会、专门会议等形式。员工有权利发表意见,有权利以各种方式参与管理。
奖惩
员工参与管理提出有创意的意见或建议,公司对其进行适当的奖励。
员工参与管理计划的修订
员工参与管理的计划,应随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变化,避免死板而不合时宜。
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会谈
会谈必须由各个部门管理人员主持,必要时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要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建议。会谈每周举行一次,主要用客观的衡量工作成果,并选用最合适的'工作方法。
辅导工作
每次会谈快结束时,必须由会的专家、学者对参与管理的员工给予个别的指导和考评。
效果测评
在实施上举措之后,人力资源部必须对其参与效果进行综合测评,并对表现有意者给予奖励,从而激励全体员工更加努力参与管理。
规范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稳定的办公环境。
1、坚持“谁管理,谁负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
2、人事行政部归口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门及各门店负责人为部门直接治安负责人。对所管范围的治安消防负全面领导责任。
3、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1、防火、防盗、防劫、防破坏、防诈骗、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2、重要票据、单据必须入保险柜,现金原则上不过夜存放;20__元以上必须存入银行。
3、下班最后离开工作现场的员工,必须做好电、门及窗户的检查。
4、仓库主管每周必须2次以上对仓库的门窗、货梯等地方进行常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发现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遇紧急情况直接报警,同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6、仓库重地严禁外人进入;公事或工作联系必须仓库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
7、具体处罚内容参照《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控制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提供必须的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括:
4.3.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提供适宜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09-20_)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环境要求:
a)通道宽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分割线应清晰、准确;
2)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
3)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
b)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1)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免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经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洁、干净,不可有油渍(油污)或水渍;
f)消防栓、配电柜与公告栏前均不可有障碍物;
g)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的视野;
h)车间现场车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畅通,地面应平整无破损;
i)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套圈,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的物品;
j)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工序磕碰伤;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台、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线;
l)工序间产品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
m)生产现场严禁吃零食,吃饭,看书刊杂志,不准将雨具带入生产车间;
n)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o)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区域集中放置);
p)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现场。
4.7.3工作区域的标示要求:
a)区域线的颜色规定:
1)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5cm宽;
2)不合格区,可疑品区或安全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5cm宽;
3)待检验区域、定位线或通道线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5cm宽;
4)办公区、工作区、作业区域,待作业品区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胶带,5cm宽。
b)区域定义:
1)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合格或不合格)之产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4)待检验区: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本制程检验员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需要所而定;
5)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4.7.6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的环境管理要求:
a)生产现场各单位的机器设备摆放必须整齐、干净;
b)建立机器、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制度),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异常现象;
d)不可有短期内(二周内)不使用之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如有则需以“停用”等标牌进行标识。
4.7.7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a)实验室必须按防火、防灾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管理机制;
b)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c)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d)实验室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坏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f)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
4.7.8用电安全管理
a)配电房管理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用电管理
1)每台生产设备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3)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线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5)屏柜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将屏柜接地。
4.7.9饮食管理要求
a)地面、台面、用具及就餐环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
2)定期对食堂各个功能间进行彻底清洁大扫除,包括:墙面、地面、餐饮具、公用具、案台面、冰箱(柜)内外壁等,保持干净整洁,特别是放假结束后的食堂清洁卫生;
3)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
5)餐厅安装灭蝇灯、紫外线灯、门帘、风幕及其他防菌、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
6)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7)配餐过程快餐公司职工服装要求整洁,挂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运餐车辆要求清洁,盛装饭、菜、汤的器具必须加盖或用保鲜薄膜包裹,严禁人货混载;
9)全体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10)各加工产生的废料、废弃物及泔水等应存放在加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11)饭菜留样48小时,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日常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与监督。
b)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
1)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记录。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2)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
4)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5)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6)储藏场地,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7)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c)饮用水安全管理
1)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内茶水间的开水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记录;
2)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一年换水两次,并保存相关记录;
3)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质每年做好水质化验,并保存化验记录。
4.8工作环境管理的实施
4.8.1各单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地面、工作(办公)桌内外、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4.8.2必要时,各单位工作区域的环境可以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
4.8.4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废料等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进行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其具体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8.4生产所需要的推车、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转运工具必须分类停放到存放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4.8.5各单位建立工作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 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元,以此类推;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 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点钞员5元,以此类推;
4、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元以下每次扣5元,50元至100元扣款10元,100元以上扣款20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园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还
1、借一套工具箱,需由销售部收取押金180元,并由设备部登记使用者的详细信息。
登记使用者的信息:
1)姓名
2)学号
3)常用手机号
4)学院及专业
登记设备部管理员信息:
1)姓名
2)借出时间(年月日)
注意:提醒使用者留下管理员手机号,以方便后续出现问题的及时沟通。
2、借还工具时间:每日晚18:30——20:00。其他时间如果有设备部管理员在,并且愿意配合租赁工具箱事宜也可登记借出或归还。
3、借工具箱前,要求设备部管理员和借工具箱的同学双方将工具箱内的器件共同确认无误以后才可借出,一旦借出后发现损坏或缺少仪器,实验室将一概不予负责。
4、借工具箱者必须在四个月之内将工具箱归还。临近归还日期的前一个周,由借出工具箱的设备部管理员及时发短信通知,超过四个月将不再退还押金。
5、工具箱归还时,同样由双方确认仪器完好无损,并不缺少时,才可以归还,由设备部登记归还信息。
归还信息登记:
1)在已登记的使用者信息后方,填入“已归还”。
登记设备部管理员信息:
1)姓名
2)归还时间
注意:如发现工具箱仪器有损坏或者丢失,管理员立即停止工具箱归还事宜,及时报于部长处理赔偿事宜。
二、资金
1、租赁工具箱时交押金180元。
2、从借工具箱的第一个月开始,收取折旧费直到归还工具箱。折旧费每月收取折旧费10元。
注意:未到一个月按一个月处理,从借工具箱的`那一日开始算起。(例如:1月2日—2月2日算一个月,超出2月2日一天,则算两个月。)
3、支付押金
由设备部管理员负责
1)请租赁工具箱的同学,通过扫码的方式将押金交到设备部。支付时需要备注:工具箱租赁押金和租赁者姓名。(格式如下:租赁押金xx元,某某某)
2)支付押金后,由设备部管理员开一份租赁收取,设备部与租赁者各存一份,并由设备部管理员将支付截图发送至设备部qq群。
4、退还押金
由设备部管理员负责
1)退还押金时间:每周五18:30——20:00。(节假日除外)
2)退还押金时请收取原来给租赁者开的租赁收据。
3)工具箱可在退还押金之前或与押金同时归还,折旧费按归还工具箱那一日结算。
5、赔偿
租赁工具箱的同学如果损坏或丢失仪器,必须原价赔偿或者找同样完好的工具补上,才可继续处理押金退还的事宜。
6、购买
1)按原价180元通过扫码的方式向设备部卖出,如已经租用一段时间后再购买,则不再收取折旧费,直接出售。支付时需要备注工具箱购买价钱和购买者。(格式如下:工具箱购买xx元,某某某)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各项考勤制度,通过对员工各项考勤情况的统计,为所员工月、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引导员工考勤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所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所在监理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竞争实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
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人性、灵活、赏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监理二所所有员工及由参与监理二所主办项目的其他所部员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1)所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4)法定节假日各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按排。
(5)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的加班情况必须在安排加班当日的下午17时报至文员处进行登记,由文员将加班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如遇不确定加班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的次日报文员登记。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时间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个项目,每季度必须确保所有在建项目抽查一次)。
各项目考勤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负责。
各项目必须在每周六将周考勤表交至文员处登记,有文员进行汇总。
所属人员(含所主办项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直接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需书面报所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的,人员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手机必须开机,以保证公司、所能随时联系上。
(二)所周例会签到制
所属人员(含合作项目人员)如无特殊原由,周例会必须参加并签到(参加非本所主办的合作项目,参建人员应参加主办所周例会),确属无法参加的,应向所属项目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周例会的记缺席,记入当月绩效,缺席达到10次的记入当年绩效。
(三)周报、月报制度
周报、月报的编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必须在周六将形成正式文本的周报交至所文员处。
月报,必须每月按时编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为上交月报时间。
对周、月报逾期未交的项目部,记为缺勤。周报缺勤记入当月绩效,月报缺勤记入当年年终绩效。
各项目部可根据所监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周、月报的编制时间,并报文员备案,未审请调整的项目一律按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增加日报和旬报的编制时间,时间安排依照项目情况确定,由文员登记备案。
(四)学习签到制
将所组织的各项学习签到纳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学习前,由所拟定出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由文员通知到个人。参加学习的人员无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参加未签到者一律视为缺席,记入月绩效考核。
五、奖惩制度
(一)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时间为依据,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查明以旷工论处,并追查考勤记录者与总监/项目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3)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超过七日者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所部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辞退、除名等处罚。
(三)缺席
对无故不参加所周例会、学习的行为,视为缺席。缺席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周例会、学习累计达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四)缺勤
(1)周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月累计达2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2)月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年度累计达3次,年终绩效奖扣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取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总公司董事会: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职责人,同时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总公司报告信息。
第二十六条:内幕知情人员对总公司及分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应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用心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审计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重大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5、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股权转让、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七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事先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建立健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使全体员工工都能参与公司管理,保障员工的权利
2、 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在党委领导下,员工实行权利,参加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对公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各级管理人员。
3、 总经理定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的工作
4、 党委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5、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员工发扬、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公司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
6、 健全管理档案,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经营与管理,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法律工作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机制,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济建设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法律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依法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四条公司应当拥有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包括法律事务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二者应紧密配合,以确保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法律顾问履行职责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二)对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公司内设法律事务顾问,由公司职员担任。法律事务顾问负责承担公司法律事务,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和报告工作。法律事务顾问应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及其决策中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法律事务顾问的职责是: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核公司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四)参与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五)协助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公证、鉴证等有关法律事务;
(六)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提供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八)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公司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九)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九条下列规章、合同、协议、洽谈纪要和意向书,应当经法律事务顾问审核:
(一)公司的规章,包括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通知或指导意见;
(二)分立、合并、改制重组协议;
(三)设立、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协议,经济补偿协议;
(四)重要投资协议、合作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
(五)公司认为应当法律审核的其他法律文书。
第十条公司应当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外聘法律顾问,公司在作出下列事项决定前,应当由外聘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书:
(一)公司的基本制度;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
(三)公司重要投资项目、合作及信托、委托贷款等;
(四)公司认为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并购、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应由法律事务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组织对目标企业展开法律尽职调查,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第十二条法律工作经费由公司拨付,进入公司预算管理。涉及公司或职能部门的事务,其费用在法律顾问经费中开支;涉及直属单位的事务,其费用由该直属单位开支。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公司与平等主体签署的协议及合同性文件均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不得以口头合同形式或事后补签合同。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推行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文本经法律事务顾问审核,凡使用公司制订的格式合同的可以不再经法律审核程序,但是需要改变格式合同文本内容的除外。
由缔约相对方提供格式合同文本的,需在法律事务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的指导下签署。
第十六条经签署的合同正式文本需保留一式两份以上,承办部门或人员应当将合同原件分别提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备案,其他需要的部门可以留存复印件;以传真形式签订的合同,原件存行政办公室,复印件存法律事务顾问和财务部。财务部凭备案合同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七条涉及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专利、注册商标申请文件,知识产权贸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应当经法律事务顾问审核,必要时可要求外聘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第十八条为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法律事务顾问应当实行事中控制制度,即对合同(项目)的执行(履行)过程实施的法律监督与审查,避免因情况的变化而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第十九条下列合同(项目)的执行过程应当实施事中法律风险控制:
(一)分立、合并、投资、担保、重要资产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
(二)重大投资、合作、信托及金融项目;
(三)公司认为应当事中控制的其他合同(项目)。
第二十条合同(项目)的承办部门和人员应当将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反馈法律事务顾问;法律顾问也应当跟踪、询问执行情况,遇有变化足以形成新的风险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情况下,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要求外聘法律顾问对专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项目)的协议,或主张事实与权利、承认事实与义务的文件应当经法律事务顾问或外聘法律顾问审核。
第三章企业内部咨询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协调公司各部门的法律事务,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公司实行内部咨询制度;公司的内部咨询工作由法律事务顾问负责。
第二十三条法律事务顾问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回复各部门提出的咨询;但对各部门以书面形式作出的且要求书面答复的咨询,法律事务顾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复。
第二十四条法律事务顾问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对各部门提出的咨询作出回复,一般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对必须书面回复的咨询可以先行口头答复,并在事后出具书面回复意见。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的书面咨询及法律事务顾问的书面回复均应当一式两份,法律事务顾问及各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四章诉讼与仲裁管理
第二十六条涉及公司的下列案件由外聘法律顾问负责承办,由法律事务顾问负责协助和管理:
(一)民事案件;
(二)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
(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四)商业仲裁案件。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接到诉讼、仲裁的法律文件,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及时报送法律事务顾问处理。
第二十八条遇有纠纷或其他事项需要起诉、申请仲裁的,当事部门应当向法律顾问提交下列材料,并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
(一)纠纷或其他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有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