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范本(通用32篇)
一、总则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断规范发承包工程及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我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管理范围以生技处、经营管理处、忻河公司、基建工程处等部门作为我方代表行使公司权利对外签订的各类维护或施工合同。
1.2编制依据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xx-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20xx-09-16)、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1-03-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04)、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20xx-05-12)
二、对承包单位的基本要求
2.1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2.1.1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具备与承揽工程相适应的安全施工能力。
2.1.3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安全工作而使用的合格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2.1.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应设有安全机构;100人以下的一级施工作业单位应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队伍超过30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在履行合同义务前必须按要求报发电公司安监处备案。
2.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证书。
2.2承包方应建立健全下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2.1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2.2.2安全施工措施与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2.2.3安全奖惩制度
2.2.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2.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2.6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2.7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记录
2.3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甲方发包代表、承包方代表三方共同签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见附表一)后方可开工。
三、发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
3.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安全责任
3.1.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督促乙方按要求填写“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表”(见附表二)并确认符合要求。
3.1.2开工前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放安全工作证。
3.1.3定期检查乙方安全措施和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及落实情况。
3.1.4现场施工中,对发现的乙方违章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3.2承包方(乙方)安全责任
3.2.1开工前必须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2.2制定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3.2.3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遵守发包方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2.4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安监人员提出的意见及时改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人员或甲方安全监察处。
3.3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明确双方应负的安全责任。
3.4甲方预留承包合同(协议)价款的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留全部预留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留预留保证金的50%、拒不执行甲方的安全处罚时强制扣除。
四、安监处对合同的审查内容
4.1乙方必须具备2.1条中的全部资料。
4.2安全组织措施完善。
4.3人员组成和负责人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明确,有特殊工种的单位填写“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
五、甲方履行合同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
掌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要求;巡视施工现场;协助安监处查禁违章;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参加乙方的安全检查,向乙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事故通报;总结分析安全施工情况,制订整改措施。
六、附则
6.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处。
6.2 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原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作废。
6.3 对于未认真执行本办法的部门酌情考核100—500元。
1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公司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公司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3职责
由公司基建处经理安排供应部相关负责人将公司内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档。
4 控制程序
4.1资格预审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
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惩情况)。
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f.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证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选用
4.2.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化工生产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发放入厂施工作业证,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入厂施工作业证的单位,不具备在我厂施工作业,不得选用。
4.2.2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b.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c.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安环部审核。
e.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f.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3开工前的准备
4.3.1职责和义务
a.安环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前,供应部也应对进入现场施工前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
b.公司供应部负责对承包商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c.承包商应自觉接受公司安环部、供应部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d.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e.承包商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f.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公司概不负责。承包商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环部,承包商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4.3.2安全要求
a.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b.施工前,应提供施工方案,施工片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c.公司有关人员陪同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d.承包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环部备案。
e.承包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4.3.3安全管理
a.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b.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c.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d.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通行证,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
4.4评价与续用
4.4.1公司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对本部门承包商进行一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承包商职责与义务的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4.4.2项目完工后,公司工程项目主管应对承包安全生产做出评价,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抄送安环部,并汇入承包商档案,对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
4.4.3安全生产评价合格的承包方有资格继续承包公司其他项目。
4.5承包商档案管理承包商档案包括: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合格承包商名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5相关文件
5.1《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5.2《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
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
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
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
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
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
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
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按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
第三十六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业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建设工程及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提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或未按期足额支
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
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
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
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
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施行。
为保证架上作业和周围地面操作人员的安全,脚手架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结合变电安装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1、脚手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注重脚手架的选型、结构和搭设质量,在搭设、使用、拆除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标准、规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脚手架搭设,应由技术部门制定详细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并经安全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交底,方可搭设。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演算,经上级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工地项目总工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进行施工。
5、架子工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同时按要求参加定期考核。
6、作业时,架子工必须正确正确配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工地负责人、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架子班班长一同验收。
8、特殊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施工方案的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9、验收合格,脚手架在挂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应由工作负责人或脚手架维护人员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保证在规定荷载作用下和气候条件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如有缺陷,须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在工作过程中,不大风、暴雨过后及解冻期面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粱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并进行围挡,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1、对技工素质的控制体系
2、对技工素质的控制措施
2.1我们首先要选用专业施工人员,利用专业施工队,以最熟练、最直接的方法做到最佳效果。
2.2以合理的工价,严格的达标管理,制订奖罚办法,按工种单位价提取一定的奖金额给达到工种优秀标准的'工人。借助监理的力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标即可领到本项目奖金,将目标结果与工作劳动收入直接挂钩,施行激励制度。
2.3为工人提供良好的住宿伙食条件。
2.4工衣、工鞋、床上用品、蚊帐等均统一免费提供,工人外衣统一由专人负责机洗,提高工人各项福利。
2.5提供数量充足、性能完备的施工机具给予工人发挥技术水平的最大空间。
2.6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2.7对现场的专业分包队施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允许其擅自扩充的随意抽调,以确保分包队队伍的素质和人员相对稳定。
2.8找到最好的专业厂家生产加工专业构件并负责现场安装一条龙控制的做法,是达到最佳效果最方便的措施;而各专业的协调,收口交接面则由技术部统一处理。
2.9所有工程段各班组施行挂牌施工,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3、计划用于本工程各专业施工班组及相关管理措施
3.1花岗石地面铺设专业施工班组负责花岗石地面铺设的是本公司有多年施工经验的福建籍专业工人,在上海、西安有多处大型工程施工经验。福建籍工人是石材施工界最有实力的,本项目将挑选一批最有经验的工人亲自操作,确保达到最佳效果。同时施行激励措施,达到本项目优秀标准(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奖励10元/
1、服从上级
员工须服从上级工作分配,执行工作指令。如有问题须直接向上级汇报请示。
2、仪表仪容
1)员工须保持个人清洁、勤洗理、勤修指甲,不留异味。
2)男员工头发不过衣领,发角不过耳,不蓄胡子,不烫发,染彩发。女员工保持淡雅清妆,长发须盘起,不烫怪发,不浓妆艳抹,涂指甲油。
3)工作时间内除结婚戒指外,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及私人移动电话等。
4)皮鞋须保持清洁光亮。
5)须按规定着装,并保持其整洁。
3、考勤
6)除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酒店须签到、签离。
7)员工须执行上班签到、下班签离制度。员工上、下班时间以实际到岗、离岗时间为准。
8)严禁代人、托人签到、签离。
4、工作制服
1、酒店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作服的式样和发放数量,员工工作时间内须按规定着装,并要注意爱护,不得擅自修改。
2、员工离店须将工作服交回工作服遗失或无故损坏者须酌情赔偿。
5、拾遗
员工拾到任何财物,须立即向部门报告,由统一送交吧台登记、保管。
6、会见亲友
员工当班时间不得会见亲友。如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在酒店指定地点会见。
7、电话和移动电话
1、仅供客人和工作使用,严禁员工私用。特殊或紧急情况确需使用时,须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2、员工的移动电话在上班时间不的开机或震动
8、小费和礼品
员工不得收取客人小费和礼品,更不得公开和索要。如客人主动给予时,先要婉言谢绝,说明情况;如客人坚持确实不能谢绝时,先应礼貌收下并致谢,事后须向上级报告并上交登记。
9、部门规章制度
除酒店规章制度外,部门经理可根据本部门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适用于本部门的制度,所有部门的制度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作为酒店总规章中的部分规章,并不得与酒店总规章相抵触,否则无效。
10、薪金保密
1)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并能为酒店盈利与发展积极做出贡献,实施以贡献论酬的薪金制度;为培养凭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避免优秀人员遭受嫉妒,特推行薪金的保密管理办法。
2)各级领导及所属人员应养成不探问他人薪金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金的习惯,形成以工作表现争取薪酬的良好氛围。
11、工作餐
酒店为当班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员工须严格执行员工餐厅就餐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有秩序地就餐,就餐时不得浪费饭菜;不准擅自领他人就餐;不准将食品带出餐厅等。
12、员工宿舍
员工宿舍为酒店提供给外地员工的福利,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
13、站岗
1、站岗时间一到须到指定的地方站岗
2、不的串岗,聊天
本工具管理所指之工具依工作需要,区分为“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分别由专人及发放个人保管。
所有工具的购买,均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购单交管理中心主任和物业总经理审批后再执行,并把费用列入部门费用科目内。
所有新、旧工具均需要《设备(工具)入库单》入库登记,每月制定《工具库存表》交管理中心备案。
凡领用工具者,俱应填写《设备(工具)领用单》,经部门以主管审批同意,由使用人签名后领用,领用单分两联,一联自行保管,一联留仓管员保管,本项资料列入移交。
工程人员之“个人装备“,设《个人工具登记卡》,以便查验。
“部门装备”由管理中心指定专人保管,领用人需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领用,用完应立即归还,如有遗失,由保管人员负责。
工程人员应依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一旦发生损毁,应及时报告,连同已损毁之某些人交工程部主管鉴验后购换工具。报告内容应书明“工具品名、规格、损毁情况及损毁原因,损毁之工具领换时,应以旧换新。
工具的最低使用提限由各部门的主管根据有关规定如在使用年限内,因不正当使用而致损毁(由部门主管依据毁损情况判断后),使用人应负责赔偿。
各部门主管应于每月十五日对“部门装备“及”个人装备“检查一次,核实数量。
领用工具不得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7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预埋、预留及土建配合
5.2.1.1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应正确,预埋牢固可靠。
5.2.1.2预留孔(洞)位置、尺寸大小应正确。
5.2.1.3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1.4与通风和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完毕后应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会检。
5.2.2风管制作、安装及验收
5.2.2.1风管制作过程中,检查风管的尺寸、咬口、焊口施工正确。
5.2.2.2检查风管、部件的接口是否正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支架的'位置、间距、安装是否符合规定,法兰的垫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定。
5.2.2.3根据工程进度,对通风与空调的暗配管道等安装部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2.3设备安装及单机试运行
5.2.3.1检查设备合格证、随机文件;
5.2.3.2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外观;
5.2.3.3设备就位前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5.2.3.4检查设备安装位置、方向、水平度;
5.2.3.5检查设备与基础的连接,支、吊、托架的安装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5.2.3.6检查设备转动部分安装是否转动灵活,风机叶轮是否碰壳;
5.2.3.7检查设备与风管、水管的连接密封情况,应作漏风量测试的设备,检验其漏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5.2.3.8单机试运行是否运转平稳,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风机、电机旋转正确。隐蔽的单机应在隐蔽前进行单机试运行;
5.2.3.9检查风管、水管、设备的反腐及保温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系统试运行及调试
5.3.1系统试运行应在通风及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行以及风管漏风量测定合格后进行。
5.3.2测定系统试运行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并作好记录。
5.3.3施工完毕后,对各系统作外观检查和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行测定及调试。
5.3.4工程投入试运行后,应作生产负荷条件下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与调整。
5.4事后控制
5.4.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4.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3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在钢结构工程施工管理中,安全尤为重要,本论文就此安全防范问题做了一些简单的探讨,仅作为刚结构施工及其安装作业的同志们的安全防范工作能起到有效作用,也作为安全防范方面的心得探讨与交流。
一、钢结构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防护要点
(一)对高空坠落问题的预防
安装使用的工具,如扭矩扳手、撬棍、角磨机等应采用安全保护绳,防止坠落。随手用的螺栓垫片等应放人工具袋。施工作业中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熔珠或火花落下伤人。
(二)对高空坠物伤人问题的预防
高空作业人员所携带各种工具、螺栓等应在专用工具袋中放好,在高空传递物品时,应挂好安全绳,不得随便抛掷,以防伤人。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是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应用专用袋子上、下传递。构件绑扎必须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开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在构件就拉或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以防构件坠落伤人。对于钢梁的吊装,由于钢梁为不规则工字钢,绑扎点容易滑动,故特制一吊装悬挂点用的专用钢板δ=14mm厚钢连接板,并用螺栓与钢梁上弦紧固。起吊构件时,速度不能太快,不能在高空停留太久,严禁猛升、降,以防构件脱落。构件安装后,应检查各构件的连接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方可松钩、卸索。吊装高空对接构件时需绑好溜绳,控制其方向。雨天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特别指出,对于夹层吊装时的松钩、卸索,施工人员应站在稳固可靠的梯子之上。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物料。
(三)对起重设备的作业要求
吊装时吊机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吊机司机视力所及地点,应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工指挥手势要准确无误,哨音要明亮,吊机司机要精力集中,服从指挥,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吊装过程中因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断作业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构件长时间处理悬空状态。风力大于6级时禁止吊装作业。非司机人员不能擅自进入驾驶室,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刹住回转及行走机构。起重设备不允许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边高低差相差太多。如场地条件差,土质松软,履带吊下虽有走道板铺垫,但雨后土质会变得更松软,为防止履带吊在行走和吊装时倾倒,现场需有其他机械配合进行再次平整、压实,避免发生事故。
(四)对吊装后结构失稳的预防
构件吊装就位后,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方可以卸钩,最后稳定后方可拆除固定工具或其他稳定装置。屋盖构件吊装,及时进行固定并按好屋面支撑系统,以保持结构稳定。长细比较大的构件,未经就位临时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子加地锚固定。对于整体较正后符合要求的空间体系,应对所有连接螺栓进行检查,并紧固达到要求,以保证其成为一个稳定的空间刚度单元。
(五)对现场触电事故的预防
现场施工用电应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并注明责任人,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安装、维护、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保护装置、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代替电熔丝。现场施工电源,按施工场地总平面图布置的主电箱,施工时按区域分别连接,线路穿钢管加以防护。夜间照明设施分段、分区根据施工需要临时性布置。工人下班前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检查,关闭电源及消灭现场遗留火种等安全隐患,现场各种电线插头、开关均设在开关箱内,停电后必须拉下电闸。电焊机二次侧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六)对现场防火防爆问题的预防
防火防爆措施要配备灭火器,并由专人监护。高空焊割必须设接火花斗,接火花斗内使用阻燃材料接熔珠,防止熔珠再次溅出。电、气焊火花严禁落到氧气瓶和乙炔瓶上。不能用油手接触氧气瓶,要防止起重机或其他机械油落到氧气瓶上。现场有乙炔、氧气瓶搬运要有防震措施,绝对禁止向地上抛掷,猛摔,同时避免在阳光下爆晒,并与火源保持10米以上距离。施工时还应注意防火,乙炔、氧气按规定摆放,保证安全距离,现场易燃物品不得随意堆放、抛弃,应集中堆放于安全位置。现场备好消防器材、工具,并有专门消防保卫人员。
二、高层建筑钢结构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企业,在钢结构安装与防护工作中,应建立科学有效的保障体系和操作规范,可以以项目经理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现场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施工队长为安全施工的具体领导者,负责现场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的实施。安全文明管理员为现场安全施工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施工的教育、监督、检查。班组长安全员负责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执行具体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安全施工责任,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切实地将安全施工落实到实处。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政策,严格执行本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负责,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制度。加强'安全第一'的教育,坚持班前交底,班中检查,周一例会制度。加强安全施工宣传,在施工现场显着位置悬挂标语、警告牌,提醒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需配戴安全帽。施工机械、机具每天使用前例行检查,特别是钢丝绳、安全带每周还应进行一次性能检查,确保完好。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到现场机具、设备、已完成工程的安全防护。当风速为10m/s时,有时吊装工作应该停止,当风速达到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安装和搬运构件、板材时须戴好手套。吊装时钢丝绳如出现断胶、断钢丝和缠结要立即更换。特殊工种持有效证上岗。一天工作结束时,要将安装得建筑物得到正确支撑,以免发生意外。钻孔时始终要戴好防护镜。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并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在安装墙板时,使用的移动脚手架的每层操作平台要固定牢固,并做防滑措施,拉好防护绳,扣好安全带。移动脚手架与墙体有两个以上拉接点,并在外侧设两道抛撑。抛撑需固定在坚实有承载力的地面上。移动前要清除前方道路的障碍物,填平坑洼地,压实路面方可向前移动。在实施每一项任务前,应对安装工人反复讲明安全事项。采用二级安全监督体系,实现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c.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d.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f.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检查与考核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 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在施工现场负责各项生产任务的所有管理人员、工人、外用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后,审验合格人员方可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劳务安全管理工作,其对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人身安全,杜绝因工作忙而出现事故的发生。
2、在该工程施工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为树企业形象,保障施工安全,在该工程上应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由公司质安科选派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保证方案落实和实施。
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安检人员有权责令离岗送交公司进行行为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工地安全员等负责检查人员应经常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操作基础知识的讲课,使每个操作者能得到安全教育。
1、总则
1.1为了加强工程机械的管理,提高生产率,延长工程机械的使用受命,减少机械突然故障的概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机械的操作、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2、职责与分工
2.1负责所有机械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机械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2山推小松负责所有机械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2.3推耙机班班长负责对所有工程机械进行管理,负责检查监督维护保养人员是否按规程对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与保养。负责对司机的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及考核,主要是检查司机是否按规程要求驾驶及维护,是否按操作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有权对违章操作者进行处罚。
2.4机械保养维护的职责:负责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对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负责维修工作。
2.45司机的职责:负责按班长的布置维护与保养车辆,作业中需严格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
3、管理要求
3.1驾驶员的管理要求
3.1.1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3)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了解设备的特性、构造、保养规程,熟悉操作方法并经过考核后方可单独驾驶。
3.1.2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有公司颁发的准驾证,方可上机操作。
(2)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3)非正式驾驶人员不得驾驶推土机,如有学员驾驶时,应有正式驾驶员在机指导,非操作人员一律不得搭乘工程车辆。
(4)驾驶员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特种机械操作安全及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上机操作。
(5)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进行年审一次,复审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6)禁止过度疲劳或酒后进行驾驶作业。
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3.2.1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2.2安技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3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进行定期检测,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存档。
4、各种工程机械的'操作规定
4.1推土机的操作
4.1.1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1)行驶时将推土板提高离开地面40cm左右,使前方视线清晰;
(2)驾驶员应坐在驾驶座中操作,不得远离或站着驾驶;
(3)在正常速度下进行运转;推土机越过桥梁时应预先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才可低速通过;
(4)推土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5)在上坡或下坡时一般不得换档,特殊情况可按照“推土机的驾驶”一节所述进行,上坡时必须挂一档,且其运动方向不能与斜坡的方向交叉,下坡时应根据情况挂一档或二档,柴油机的转速应降低;
(6)在坡上作业完毕时应将推土机停放在平地上,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将换向杆推向前或拉向后,结合离合器,以保证轴承和变速齿轮得到良好的润滑;
(7)在坡道上禁止用制动踏板进行急刹车;在斜坡上遇到发动机熄火时,应首先放下推土板,将车停妥,再把变速杆置于空挡位置,然后重新启动发动机;
(8)作业时若无必要、切勿将脚踏在制动踏板上,避免制动器的摩擦表面加剧磨损或烧毁。
4.1.2作业后的注意事项
(1)作业结束后停放车辆时,应将变速杆放入空挡,把推土板降至地面,挂上制动锁定机构,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关闭发动机;
(2)推土机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在万不得己的情况下,需在斜坡上停车时,应在履带处填石头或木料;
(3)打开热的发动机的箱盖时,应戴手套或用布,放出散热器中的热水时,应注意安全,以免烫伤;离开时应将门、窗关好。
4.2推耙机操作的注意事项
4.2.1开机的全面检查。
(1)检查是否有泄漏现象,零件有无热动和丢失,零件有无损坏和未经调整。
(2)擦净档风玻璃,镜子和所有的车灯,并检查所有车灯的功能。
(3)检查并确保操作者周围区域,台阶和扶手栏杆清洁。在这些区域的机油、润滑油、冰块及泥桨会造成滑倒和坠落。在登上机器之前请擦净粘在你皮鞋上的泥桨。
4.2.2登机时的注意事项:
(1)保持三点与台阶和扶手杆接触。
(2)绝对不能从机上跳下来。
(3)当进人或离开驾驶室时,不要扶持任何控制装置。
4.2.3开机前的试机检查:
(1)核实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把变速箱挂在空档位置,对发动机的转速控制装置进行检测。
(2)操作各个机构控制杆以核实所有的功能正常。
(3)操作换档控制装置以保证前进档、空档和倒档能够正常操作。
(4)根据操作维修手册的要求,检查停开制动器和脚制动器。
(5)检查转向情况一向右和向左转一同时缓慢地行车。
(6)倾听开启的推扒机任何不正常的噪声和检查任何不正常的振动。
4.2.4斜坡上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1)尽可能避免在斜坡上横向行驶、在斜坡上向上和向下行车时,随时都会倾翻的危险。
(2)在陡坡上操作时,不允许发动机超速。在开始下坡之前要选择适当的车
(3)当推扒机在斜坡上开始横向下滑时,请把推扒机转弯到下坡的方向。
(4)当在斜坡上作业时,尽可能推着物料下坡,然后逐渐给铲刀加载,满载萨刀比较容易控制。
4.2.5停车的注意事项:
(1)尽可能选择水平的地面。
(2)停车处与其它车辆有一个合理的距离。
(3)使用脚制动器停止推扒机。
(4)假如推扒机有其它附属设备、降低附属设备停放在地面上。
(5)把换档控制装置放回到空档位置并锁住。
(6)拉上手制动,或者用其它方法固定推扒机以防止推扒机移动。
(7)停止发动机。
(8)关掉控制电开关。
(9)锁住所有的锁紧装置并把钥匙拿走。
4.3铲车在搬运载荷时的注意事项:
4.3.1绝对不能在运载物料时把铲斗完全抬起。
4.3.2当用铲斗运送物料时,要把铲斗降低并以适当的速度行驶,这样做可使重心降低、从而提高推扒机的稳定性。
4.3.3只能运载适当的载荷、不能超载作业。
4.3.4在运载送载荷的过程中,不能急进地起动、停车和转弯。
5、工程车辆的定期保养管理规定
5.1工程机械每班保养
5.1.1消除发动机机体、烟带部分、驾驶室内外积灰和积煤,每班下班后必须用水洗,严禁用水直接冲发动机、起动机等电气部分;
5.1.2停熄发动机15分钟后,检查油箱、变矩器液压箱、最终传动箱等的油位和水位是否符合要求,如需加油加水,应即时加至规定刻度;
5.1.3检查各管路连接处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5.1.4检查外部各螺丝、螺母有无松动:
5.1.5检查行走过道上无漏水、漏油等现象;
5.1.6检查各放油塞和加注口有无松动;
5.1.7所有加油点加足润滑脂。
5.2工、程机械50小时保养除班保养外应增加下列各项:
5.2.1检查清洁空气滤清器的滤芯,如滤芯是否损坏等;
5.2.2检查电瓶液面及接头应良好,必要时即时添加电瓶水:
5.2.3检查履带松动程度,必要时调整到适度;
5.2.4检查制动器踏板行程应灵活可靠(行程在6~7cm);
5.2.5放出柴油箱内的积水,消除残余物(如灰尘和油污等);
5.2.6清除灰尘和油污等公物,进行整车清洁工作:
5.2.7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异常消况及保养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5.3工程机械100小时保养
5.3.1检查辅助液压系统,检查油位在规定标准内;
5.3.2抬起座位,提出油标尺确认油位达到标只刻度以上,如需加油则通过油标孔加油:
5.3.3检查最终传动箱油位,应加油至规定范围内;
5.3.4检查履带结构内部支架各部螺丝应无松动,在各油嘴冲注润滑脂;
5.3.5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异常消况及保养估况作好详细记录;
5.3.6油路部分保养:
(1)如果只能用煤油清洗,应做好防火措施;清洗时关闭油箱开关,计旋下环形螺母拆下过滤器,用干净的溶剂消刷干净;
(2)更换传递液压系统过滤器;移开发动机右侧罩盖就可以看到过滤器,拆洗过滤器进行底部和周围表面的情况;在安装新过滤器之前,在密封垫表面涂一薄层机油,再旋上过滤器直到密封圈到底为止,然后仅用手上紧3/4转:
(3)柴油箱;松开放油螺丝,放掉水和沉积下来的残渣,直到流出干净的油为止,机器在潮湿的环境或者温度变化比较明显的环境下工作时,要经常通过检查孔检查沉积下来的沉淀物,由这个原因,如有必需,就清洗过度使用的过滤管;与室外温度在0℃以上时,发动柴油机前一定要净化油箱,温度在0℃以下时,工作结束后应同样要进行净化,否则沉淀物将被冻住而不出来。
5.3.7清洗或更换转动变矩器过滤器;
5.3.8风扇传动皮带张力合适(在40~50N的外力下绕度大约为10~15mm)
5.3.9铲刀联动机构接点的润滑:
(1)发动机油箱:通过底端塞子放油,注意要充分放干净;按如下步骤充入新油;
(2)安上放地塞,充油到油标尺最大刻度;
5.3.10运转发动机;
(1)停机3分钟后,加足到最大油位:
(2)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异常情况及保养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5.4工程机械250小时保养
5.4.1电瓶:打开左侧外壳门露出电瓶口,当柴油机运转及充电位置时,打开电解槽盖并加人蒸馏水直到刻度线,按以下规程则使电瓶保待高效:
(1)当柴油机运转时,通常使电瓶充电;
(2)当柴油机停转以后,将开关调到“0”位以免电瓶逐渐放电;如果柴油机关掉或空转,不耍长时间开灯;
(3)往短时间暂停期间,让发动机保持空转,不要熄火:
(4)如果电瓶比平时需加更多的水,或者由于使用过度使发动机无法启动,应进行修理以恢复使用;
(5)不要加普通水以免杂物或脏物进入损坏电瓶:
(6)确保电瓶接线端子连接牢固并用凡士林覆盖;
(7)在充电前后,使用合适的比重计检测比重;
5.4.2辅助驱动皮带:
(1)发动机:检查皮带在42~56牛顿力的载荷下,下垂量不超过10毫米;若需调整则松开螺母的托架,按要求移动发动机;
(2)风扇:曲轴风扇和张紧装置之间皮带在41~55牛顿力的载荷下,下垂量不超过10mm;若需更换皮带,则移动张紧装置后,两条同时更换。
(3)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异常情况及保养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4)履带架外部支撑,润滑两个接头:
(5)检查空气滤清器的状况;
(6)大修后运行的注意事项:
a.最少有50小时的试车时间:在冷态启动后开走前,怠速暧机3分钟:避免长时间地全功率运行;经常检查机车,确认没有漏油或漏水。
b.在最初50小时内,更换发动机油和清洗过滤器;
c.在最初100小时内,清洗柴油滤杯。
6、日常工作规定
6.1机械使用中努力做到: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五良好(调整、紧固、润滑、各部件、安全)。每天工作前,必须按规定检查机械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操作人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
6.2每班必须把所有机械的卫生(卫生要求:把驾驶室清扫干净,对车身进行冲洗,并擦试)工作搞好,并把机械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关好门窗,把车锁匙交回班里,方可交班。
6.3服从领导安排,合理使用各种机械,按时完成当班的任务。
6.4因工作关系需要,在厂内使用本部门的机械,必须有公司内部联系单。
为了切实强化外来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做好租赁承包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双方协商约定制定本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提出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扣除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300——1000元:
(一)、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未及时、如实地通报生产安全事故;
(六)、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火区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背措施。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火区。
(六)、检修、安装的十一个必须
1、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起重设备、吊具、索具、锚点等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安装的外协企业必须有相关的资质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3、检修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置换、吹扫、降温和泄压,不得违章拆卸和超标排放。
4、临时电源线,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范架设,沟、坑、井、容器内及潮湿地方,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检修、安装中的“五口”(楼梯口、吊装口、坑口、井口、护栏口)必须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告标志,检修结束后要及时恢复。
6、检修、安装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工具、材料等。
7、电力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及电力检修工作票制度。
8、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
9、占路施工,必须办理占道证。
1、目的
建立公司物业统一的工程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各地区物业公司住宅服务项目的工程管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业商业和住宅服务项目。
3、管理标准
分项内容服务标准
前期介入、分户验收、接管验收:
见待正式确定发布的公司物业前期介入指引文件中的《物业前期介入与接管验收指引》、《物业前期介入的内容及标准》
装修服务:
在交房前制订《装修手册》,在交房时发放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应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当地生活习惯确定装修时间,避免装修干扰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工程部应根据公司规定装修时间或当地法规要求进行巡查
物业服务中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装修人员及物料进出的路线及时间业主的装修申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与业主签订《装修服务协议》
物业公司应在交房前对各种户型存在的设计缺陷、共性问题进行识别,制订应对措施。制定装修指引,针对客户可能出现的装修需求,在不影响本体和里面情况下制定统一方案对客户进行指导。提示改动部分不在质保期范畴,对影响房屋外观整体形象等装修行为做出统一要求
装修前对装修的注意事项及室内的设施布置情况向业主进行交底说明
每日必须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涉及结构或政府要求申报内容,必须由业主提供申报结果。违规装修情况必须发出告知整改,报告政府,证据保留装修结束后与业主、装修单位进行三方验收装修完毕后,房屋装修档案需进行存档
遗留工程处理:
各管理处有遗留工程统计清单和跟进记录,交房半年内,跟进地产公司整改处理:对重大遗留工程有解决的方案,交房一年,已解决问题占总遗留工程的80%,交房二年,全部解决形成系统性的建议报告公司,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
工程档案资料:
各个物业服务中心建立图纸资料台帐,实行专人责任管理,电子目录上报公司,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等管理机制,保障资料的长期完整。新项目验收时,地产公司须把完整的图纸资料移交给物业管理处,否则不予验收
设备台帐:
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建立设施设备台帐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贴于或悬挂于设备上;由于部分设备无法张贴《设备卡》如:潜水泵、污水过滤池等无法贴于设备上,可以在附近醒目位置粘贴予以标识
节能降耗:
在项目交房一年内应根据具体情况基本完成节能改造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功能使用的情况下,每年应建立节能降耗指标,并力争持续改进公共区域走廊、公共场所、办公室内等区域的照明普通灯泡采用节能灯(声控灯不适合节能灯,但可以适当控制照明数量与减小灯泡瓦数),并采用控制开启时间等节能措施;公共区域用水(保洁、绿化、宿舍、食堂等用水),控制水阀的开启量、采用节能型器具进行节约;其它能耗资源的控制使用
各物业服务中心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节能降耗制度》,并进行落实中央空调通过启停最佳控制、冷却水泵变速驱动、风机起停控制和实施热量计量管理等措施来控制能耗
维养计划:
各项目应制订各类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保留记录
维修保养计划应包括: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采暖系统、消防系统、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电梯、计量仪器、水景(水系)、游泳池、停车场、高空设备(吊船、擦窗机等)等
维养计划必须与年度预算相结合
设备房管理:
设备房内外应有相应的标识,按照公司统一标准制作
现场的作业指导书齐备有效,各类设备维修检修记录完整。相关管理制度上墙,值班人员有效操作证件的复印件需张贴上墙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应急灯,通风良好
设备房内的开关、阀门、单体设备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流体要有流向标识;重要和操作有危险的设备、部件要有警告标识
各类仪表使用正常无损坏且合格,状态标示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责任人明确
设备房中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等设施时,应在该设备上端加设喇叭口、挡板等设施,做好防护措施,以保证重要设备的使用
重要设备房内(如监控中心,电话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水泵房)应配置干湿球温度计,对环境的温、湿度进行检测,设备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40摄氏度以下,相对湿度应保持在80%以下,有防鼠防虫设施并定期消杀,上述设备间配备2个以上2公斤手提式灭火器和1个应急照明灯
设备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应该有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水电表每天必抄,注意观察水电异动的状况
设备房及库房中均应采用防爆型开关、灯具
噪音污染严重的设备应采用防噪设施
设备房钥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管理
供配电系统管理:
属于三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巡视检查两次并记录。属于二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须四次并记录。属于一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两小时须巡检并记录
管理项目建立检查制度并予以落实,检查记录完整
高压配电室需要有完好的模拟操作盘,高压操作工具与高压操作保护设施
公共区域的管井门、箱柜门须处于关闭状态并配有设备标识、警示标识。临时取电必须穿管、作出警示防护要求
动力配电柜互投装置手动、自动转换灵敏,功能完好,指示正常。配电设备接地电阻值小于4欧姆
电容补偿柜功率因数能手动、自动调节控制。补偿柜内接触器动作灵敏、放电电阻、熔断器可靠无损坏。补偿控制手动、自动切换有效。补偿电容壳体无膨胀,相间对地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功率因数:不小于00.9
高低压配电柜内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无发热变色接线;仪表、蜂鸣器、电铃、按钮、指示灯完好无损坏无缺项;盘内装置无异常声响、无焦糊气味;配电回路标识清楚准确
高压继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电气操作工应能识别各种掉牌信号性质
酸性蓄电池经常保持在浮充状态,定期作定充保养。电池端子绝缘良好,表面清洁无电解残液。电线绝缘完好无锈蚀。充电状态不允许开盖
发生停电事故后,5分钟(特殊困难不超过15分钟)内启动发电机,并至少能连续运行4小时
发电机设备:内燃机、减速箱、启动马达、发电机润滑良好。润滑油泵管线接头阀门无泄漏;发电机、柴油内燃机,润滑油泵、启动电机,无异常声音、异常震动;柴油发动机转速稳定。发电机输出电压符合标准要求;备用柴油量保持在容器容量的80%附近或确保电机连续工作24小时的储备量油,在柴油保质期到期前,应妥善处理储备的柴油;若系水冷式发电机,冷水箱水量保持在容积的80%以上,四滤应及时更换;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两套蓄电池,至少每2个月轮流切换使用;备有符合要求的切换开关装置;发电机接地可靠,对噪音污染已影响业主生活的发电机房应有隔降噪音措施;蓄电池组电压保持在24v左右,正常情况下,发电机转换开关应打在自动位置。每两周启动试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为15分钟
电梯管理:
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电梯运行稳定,开关门灵活,舒适感好,平层准确,轿厢通风,照明良好,从启动到平层皆无异常震动、冲击以及异常声响
合格平层状态平层误差在正负7mm以内
门导轨、电机、轴承、锁钩、臂及各滚轮应灵活转动润滑良好
限速器动作应灵敏可靠,润滑良好。保持限速器张紧装置正常工作,断绳安全开关的可靠性
供方应有资质,每月检修至少一次,有检修记录
电梯机房地面应铺装或进行油漆,门窗应有防飘雨设施
保持减速器内润滑油清洁和润滑性能,油面高度在油标规定范围内
轿顶、机房设备、井道设施、底坑无杂物,无油污,无积水
继电器接触器触点应吻合,无积碳和熔焊现象。控制盘、各种开关、按钮、蜂鸣器、电铃、对讲,指示灯、照明不缺损,工作正常,灵活可靠,接线端子压接牢固,导线编号清楚无误
盘车、救人设施置于机房明显位置。平层标志明显
滑动导靴的衬垫工作面磨损量小于1毫米。间隙应均匀
缓冲器所有螺栓应紧固无泄漏,无锈蚀
传动杠杆配合转动处应有良好机油润滑钳口滚动或滑动部位涂锂基润滑脂。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钢丝绳断丝在各绳股之间均匀分布时,在一个拧距内最大断丝数不允许超过32根,不允许钢丝绳表面有较大的磨损或锈蚀,磨损的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原直径90%
安全触板的动作应灵敏可靠,电梯故障时在轿箱内能用手将门拨开
物业公司应制订相关的应急预案,如:电梯困人、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
电梯机房应有通风降温设施,温度保持在0―40度之间,无机房电梯底坑的防水与排水的控制措施到位
运行出现故障后,有电梯上岗证或具备救援知识的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做相应的救援处理
给排水系统管理:
水泵运行无异响,无异常震动。水泵轴无泄漏。(正常机密封泄漏应小于3滴/分,填料密封泄漏应小于10滴/分。)润滑油箱内不能混入水分,油位在油标范围内,具体操作参考水泵说明书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止回阀动作灵敏可靠。水池、水箱按规定时间进行清洗及水质检测
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对紧急停电停水突发事件处理应具有有效预案
高层变频供水系统变频器、压力调节器、控制柜应保持干燥、无灰尘、通风良好、接线紧固。供水压力波动范围在正负0。03mpa范围内。重要管道上的压力仪表每年定期进行校验
下水管道、水沟、污水池、地漏无堵塞、无淤积
污水泵运转时无异响和震动,阀门法兰、止回阀、管线无漏水无严重锈蚀。污水水位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平时转换开关处在自动控制状态。控制箱开关、指示灯完好。电机运行电流小于额定值
常用的污水泵要建立巡查制度,保障不返水,不空转,避免污染环境与浪费电能
综合管沟、化粪池等一定深度的检查井,使用五防井盖等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建立化粪池、下水管线、污水井清掏检查计划,外委或部分外委工作计划
水泵房有报警设施,防止爆管
有排水沟和防溢水设施:
生活水箱、水池加盖上锁,在通气口和溢流口安装防虫网。有条件的情况下,生活水箱安装低位报警系统和高位控制系统装置
管线上有流水方向指示:
生活水泵房水箱间维修保养要注意油漆,涂料,稀料、焊接等对水的污染,要有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安全
智能化系统管理:
可视对讲系统:管理平台机、单元室外机、围墙机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呼叫、振铃灵敏可靠。系统电路板安装接线牢固,布线整齐、线缆标识清楚正确。室外机、围墙机安装牢靠
门禁安全报警系统:系统主机、读卡器、安全报警传感器、探测器动作灵敏可靠,线路布置连接牢固
周界防越报警系统:红外线接收、发送效果良好,功能正常;报警主机运行正常、操作键盘布撤防正常、线缆标识清楚、电源变压器防水处理良好。探测器清洁、安装牢固
停车场道闸系统:服务器及管理附属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完整、手动按钮灵活有效,闸杆转轴润滑转动良好,闸杆水平,反光纸完好、道闸机坐固定稳固
监控摄像机:内外部清洁无尘,云台转动灵活,焦距、光圈、方向、测量电源电压正常,安装牢固,录像画面清晰;画面切换稳定
巡更系统:管理电脑、手持终端运行正常,数据完整、采集底座显示正常,采集数据正常
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各类声源设备按钮及指示灯工作正常,功能良好、话筒切换正常,联接可靠、扬声器声音清晰,无沙哑及无声等不正常现象
按照保养计划对电脑进行维护。根据电脑的实际情况与使用情况,对重要部位的录制硬盘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可以增容或者部分内容的单独存储
消防系统管理:
消防控制中心主机、消防联动控制柜运行可靠。消防专用工具配备齐全。消防室内设有报警
记录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供水系统具备任意时间启动不堵转跳闸。不泄漏。止回阀动作灵敏可靠,反向不泄漏。消火栓配置齐备,各配件功能良好。水流开关、水压力开关动作准确稳定。消防水泵控制柜指示正常
喷淋头:无泄漏,外观完整。消防烟感、温度传感器清洁并定期对外观进行检查,同时按比例进行抽检
消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区域火焰报警器,各种模块处在良好工作状态,有联动测试记录。设施功能完备无损坏
开消防结合器的扳手要在附近存放,开启地下消火栓的钥匙和大闸应放在固定位置
消防系统应保持在自动状态,可在消控室内加自动改手动按钮
定期进行末端压力检查,以确保在正常值内
卷帘门电气自动控制、电气手动控制、关门动作程序正确
对消防系统应有检测计划,并在一定周期内覆盖全部设施
采暖系统管理:
锅炉、分汽缸和水泵的.出口压力数值恒稳定,供回水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安全阀定期人工排放,管道阀门无泄漏保温层完好
严格按照锅炉使用说明书进行锅炉操作
锅炉本体、阀门、法兰、管线、油管、燃烧器。无漏油漏水、无锈蚀,螺栓紧固
市网供热:热量计量或热水差压、温度、流量等计量仪器,精度高于0。5级。传感器、变送器、显示表、传输线等连接牢固,接线有标识。仪表应至少应每两年定期请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认可
换热器设备应设有排气阀、排污阀。设备应根据水质和介质实际情况,定期的检查和清洗
热水循环泵进口管路必须充满热水,禁止泵在气蚀状态下长期运行
市网供热时,为防止水击,开启总进气阀前应将分气缸排污阀打开,缓缓开启蒸汽阀,先将凝结水排净,待排出全是蒸汽为止
分水器、集水器无泄漏、无锈蚀、保温状况良好损坏率小于5%,排污阀、压力表、进出闸阀标识清楚,无泄漏无修蚀
电加热采暖:电热膜装置、导线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电热膜、空气开关、导线、接线端子无发热、无变色、无焦糊气味;空气开关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灵敏可靠
空调系统管理:
冷却塔内填料3—5年进行更换,冷却塔噪音小于65分贝,设有防鼠虫措施,滤网清洁,冷凝水畅通,转动部位无异响,冷却水、冷冻水的年检测报告齐全
风机盘管、风口、翅片等至少应半年清洗一次;中央空调新、回风机组过滤网至少每10天清洗一次
冷却塔设备、冷水机组设备、电机、水泵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换季启动机组时,需对冷水机组进行调试,冬季结冰地区需要有防冻措施
冷却水水流开关、冷冻水水流开关(或其他类型传感器)应稳定可靠。其输出参数应与冷水机组要求相匹配
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无变形、裂缝、腐蚀现象
每年3—5月为防雷系统年检:房屋本体的防雷设施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引下线、屋顶避雷网线、中性点接地,设备层的避雷带、网的无脱焊,如有生锈,用银粉修复
空置房水电控制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内外墙面、建筑小品外观完好、整洁,空调架安装有序,无生锈、无开焊。室外招牌、广告、霓虹灯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外墙装饰无破损
屋面排水与地面雨水井通畅,日常每周巡检一次,每年开春后、雨季来临前、第一次大雨后、入冬结冻前,均需进行屋面防水与地面雨水井情况的检查并记录和统计
小区内栋号有明显标志,小区入口处和主要路口有总平图,在大型社区要有引路标识图
各种休闲娱乐设施转动部位灵活,无异响,承重部位无变形,各部位无棱角
儿童活动场所和娱乐设施无安全隐患,油漆无脱落,环境清洁,色彩活跃,物品整齐
北方水景观在入冬前把水全部放掉并做相应的防冻措施,防止静水的水管水泵冻暴,夏天根据实际季节、气候、时间对水景观的控制开放
所有钢构、栏杆、井盖等铁制品每半年油漆一次,保证鲜亮
木作的翻新和油漆应每年进行一次
操作较复杂或如操作不当会引起伤害或设施损坏的娱乐设施,应设置使用说明,做好相应的安全警示
活动区域要有开放说明、设施使用说明、温馨提示
景观照明根据实际季节、气候、时间对景观照明的控制开放,室外用电必须保障漏电保护完好,无破损线路,尽量使用安全电压
加建改造管理:
造价在1万以上及特殊的加建改造需要施工图纸,平面图与例图,注明相关数据,如长、宽、高、厚、线路的距离、图例等
技术交底:需要说明施工细节,重要位置的相关要求,注意事项,施工工艺,相关材料标准,任何工程要求前提是符合行业、国家、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
特殊工程需要对重要部分的材料封存,如瓷砖、板材、管材、涂料、石材等材料
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使用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及行业、国家标准
工具管理:
各部门应建立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领用台账,并指定责任进行管理
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赔偿;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并履行报损手续
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
计量仪器仪表管理:
购买仪器仪表时,必须附有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证;并按照相应仪器仪表使用规定定期由公司指定部门送专业机构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结果,并有效标识
对于公司和专业机构均无法检定的专用仪器仪表(设备),由提供仪器的供货商按公司规定的检定周期出具证明材料
受检合格的仪器仪表作好受控标识;不合格的仪器仪表(设备)外送专业机构调校、修理或予以报废处理,并予以记录存档
质保金退付管理:
在接到退付质保金申请后立即以公告、短信、电话的形式告知服务区域内的业主,让业主半个月内来报修,公告要照相,电话要有电话通话记录、时间、通知的电话号码、被通知人的姓名以及意见
做好证据收集,确保不引起法律纠纷
组织专业维修人员
仔细排查相关项目,是否百分百没遗留问题,如果存在隐患问题,立即提出整改,合格为止,即将出现的问题需要施工方整改或者预留风险金
退付质保金应由各管理处工程主管、客户服务主管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物业公司才进行签字。应扣除代付的整改费用
维修基金使用:
由物业公司代管的维修基金在支出前,应按规定获得批准后执行。没有业主委员会或非物业公司代管的维修基金在支出前,按照相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当地政府无明确使用要求或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维修基金使用应至少做到帐目清楚,并向业主公开
接管项目应与委托管理单位签订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或明确相关管理责任
维修家政服务:
维修人员接单后,检查整理仪容仪表,根据维修内容,做好相关材料工具准备,15分钟到20分钟内到场,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的,需由客户服务部知会客户,并约定时间
工完场清,物品回位,垃圾装袋带走
完成维修工作后应主动请客户检查,客户满意后,请客户在维修服务单上签名确认及服务意见。并把维修单按照填写规定返回客服中心登记回访
维修人员入户维修时,不可与业户聊天和打听业户隐私,禁止收取业户钱物,不得泄露公司任何机密
维修或更换贵重物件等应与业主签订相关协议
经现场检查,发现无法即时维修的应与业户讲明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汇报客服中心与工程主管或维修班长
物料管理:
仓库内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标识,容易领取,质量不确定的物资应隔离存放
仓库应根据库存物资特性,配备相应的温度计、湿度计等监测工具及设定上下限值,具有相应的防火、防潮、反腐、防盗、防挥发等保管和安全措施
易燃易爆物资应隔离存放,存放仓库应具有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和防爆灯具
大型氧气设备等具有爆炸危险的加工维修设备的存放地点离住宅窗户应至少30米,离人群聚集场所至少50米。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隔离存放
库存物资进出仓、领借用手续完整
所有库存物资应建立库存物资台帐,定期盘点,保证帐物相符
部分废旧物质的利用管理,配置相应的维修工具与材料,把可利用物资再加工再维修再利用
做好设备设施紧急预案常用的工具配置、保养与应急材料的管理。如常用阀门、开关、管材、线缆、移动潜水泵,安全绳,安全带,应急照明等
大地复苏,春暖花开,万象更新,我们沈阳zz园林绿化公司20xx年的工作也即将开始了。为了更加完善和改革过去的管理体制,更好地加强公司的管理工作,总结发扬历年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克服不足,吸取失败的经验教训,实行责任与制度化管理,标准化与规范化施工,质量与安全化生产,奖励与处罚化考核,创新与发明化发展,充分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降低成本,反对浪费,注重安全,讲究质量,加快进度,提高完工后服务质量,建设一个工程立下一处丰碑,现将20xx年工作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大家审议,请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我们的管理办法更加行之有效可行。
(一)领导干部管理。
在今后的领导干部选拨上,要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
聘任领导干部要实行推荐和自荐的办法,人人可以参预竞聘。主要领导把关定位,领导班子决定任用。并实行试用考核制,鼓励人才,培养人才,尊重人才,解决领导干部的后顾之忧。让领导干部全身心精力充沛的进行管理和施工。在各项指标考核、员工意见、领导评语中,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鉴定,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能够胜任领导工作的,指出缺点毛病,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改正和改进;不能胜任的就地免职,决不顾忌和牵就。破除任命一贯制的管理办法,坚决执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机制,有头脑,有超前意识,有能力,有魄力,敢说敢管,敢于承担责任,做事公正、公平、公开,没有私欲,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能够率先士卒,作风严谨,雷厉风行,业务精通,统率有力,锐意进取,经验丰富,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管理到位,部下拥护,那我们公司就重用提拨。否则,考核不合格,就地免职,重新就业。要求全体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为zz园林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员工管理。
1、员工聘用:
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严禁录用童工。聘用本着择优录用、量才而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录用,员工竞聘上岗,优胜劣汰。工地工人要求年富力强,身体强壮,无病,无劣迹历史,录用后必须签定劳务合同,二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装档,实行绩效考核,试用期满正式录用。
2、员工培训:新员工要进行培训。
1公司状况,让员工了解公司的状况和经营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工作程序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施工程序,对今后的工作有所了解和制度约束。
3岗位操作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让员工了解应聘岗位的职能和工作强度、专业知识及工作方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干自身价值。
4在岗人员培训。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更好发挥自己的技能和才能。
3、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拥护。
a事业吸引,工作有成就感;
b同志关系融洽,相互关心,相互爱护;
c工作时间心情舒畅,讲究安全,注重质量;
d领导信任和器重员工,让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技能;
e工作条件优越,福利待遇高。让职工体验到家的温暖,亲情的体现,轻装上阵,没有后顾之忧;
f根据业绩和技能等多方面考核,按岗位和贡献进行表扬、加薪、奖励。使之体现员工的价值,付出得到回报;
g工作时间讲原则、制度,业余时间讲友情和亲情;
h处处关心员工的生活,让员工安心工作,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工作管理实行规范化、标准化。
在今后的工作和施工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施工标准,实行岗位责任制。严禁有法不依,有制度和准则不执行现象发生。工作时间执行上下级、半军事化管理的模式,杜绝亲情和友情的介入。工作和管理就要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公正、公平、公开,有魄力,有创新能力,有计划,有安排,有标准,有制度,有责任。坚决做到:
1、奖励和处罚依据化、条款化;
2、办事果断,雷厉风行,军事化;
3、用工合法化;
4、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5、责、权、利、业绩考核化,挂勾目标化;
6、工作生产施工安全化;
7、生活管理人性化;
8、降低成本,节约资金奖励化;
9、汇报工作、述职、建议实行文字化(书面);
10、各项决议民主化。
确保公司指令的贯彻落实,确保工作施工在安全的前提下,按计划完成,确保公司的各项指标和06年工作计划的完成。使制度和标准、准则执行得扎实有效,使我们公司的管理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的轨迹。
(四)认真行使各部门职能,协调合作,出色完成各项指标和施工任务。
20xx年是我们公司向前发展的关键之年,从我公司对外的`知名度和网络的宣传看,我们公司的规模、实力、管理水平,售后服务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好评。我们今年的开局也很顺畅,四面八方的工程任务接踵而来,为我们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全体干部员工都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认真履行各部门的职能,多想事,多做事,多办事,注重安全和工程质量,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质量,人人守信誉,各部门精诚合作,互相促进,协调发展,为zz公司的整体利益着想和谋化。多提合理化建议,多出金点子、银点子,创新、发明、改造,降低损耗,节约工时,出色完成公司的各项指标及施工任务。(要求全体管理干部每月以文字形式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和小发明、小革新、批评和自我批评、举报各种不良事实、检举不良行为等一次,计全年不低于十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zz园林公司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尊重人才,选拔人才,科学管理,开拓市场,加强网络建设和宣传力度,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市场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所以我们要放长远眼光,远瞻未来。zz园林的发展要靠人才,要靠科学的管理,我们要想把zz园林做大做强,大家就要发现人才,推荐人才。充实我们zz园林公司的人才力量和后备力量。尊重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为人才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空间,使我们的管理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科学化,富有朝气,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
科学管理,开拓市场,才能使我们zz园林公司有后劲,才能够向管理要效益,才能降低成本,减少工时,才能为公司多创效益。只有打开我们的市场大门,加上我们在园林施工方面的不断创新,讲究质量,注重安全,遵守承诺,我们才能占领市场,立于不败之地。所以我们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脉搏,抓住机遇,加强网络建设和对外宣传力度,我们才能有发展的潜力和后劲,才能使我们zz园林公司在市场浪潮中不迷失方向,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六)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员工上岗实行聘任岗位责任制。彻底打破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格局。让干部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聪明才智,为公司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今年管理工作从领导班子副总经理开始到各个部全部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部门实行员工聘任岗位责任制管理,择优录用。每个部门都实行公司统一核算,部门自负盈亏、费用自理、创收和公司分成的奖惩机制。杜绝吃大锅饭,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传统管理格局,部门负责人有权聘任员工,员工也有权罢免部门负责人。所以就要求我们的管理干部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和内涵,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公正、公平、公开管理,尊老敬贤,清廉自律,以身作则,勤于思考,锐意进取,处事果断,高瞻远瞩,统率有力,业务精通,创造效益,才能得到大家的拥护和赞誉,否则就会被员工罢免,被公司淘汰。只要我们管理干部切实贯彻公司的各项方针和规章制度,为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着想,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为员工搭设一个无忧的施展才华的大舞台,让员工在这个大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才能,让他们有用武之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施工氛围,那么你就能取得最佳的业绩,最佳的成果,就能取得公司效益和员工效益的双丰收。(具体办法,公司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部门。
同志们,我们zz园林公司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大有希望的,今年的形势是喜人的,但我们的管理工作是曲折的,是充满艰辛的,请我们大家克服一切困难,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务实奉献,团结合作,有效组合,步调一致,注重安全,讲究质量,多创效益,就能取得我们真实付出的真实回报,也能取得zz园林公司的最后胜利。
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谋我们公司的发展大计,为创造我们zz园林公司的明天更加辉煌而努力奋斗!
建筑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1公司安全管理部在审查劳务分承包队伍的资质时,须严格审查其安全施工资质,严禁招用未经安全施工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1.2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2.1有关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法人授权委托书;
1.2.3施工简历和近三年来安全施工经验和记录;
1.2.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
1.2.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0人以上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劳务分承包队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30人以下的配备兼职安全员);
1.2.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机具、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
1.2.7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2、分包过程管理
2.1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签定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2.1.1分包工作范围;
2.1.2双方权利和义务;
2.1.3施工任务和工期;
2.1.4质量标准与检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2.1.5合同价款与支付;
2.1.6设备材料及施工机具供应;
2.1.7违约责任与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2.2发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其安全施工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2.3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劳务分承包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保存完整记录或资料。
2.4劳务分承包队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办法,项目部应预留人工费的10%作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和设备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按《安全处罚条例》给予经济处罚。未发生安全事故退还保证金。
2.5工程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方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就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督管理:2.5.1核查劳务分包方进场人员持证情况是否符合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
2.5.2检查工程项目部下达的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5.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2.5.4核查施工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的到位情况、性能状况,以及对需要检验、校验工器具的检定证明文件;
2.5.5监督劳务分包方按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环境和安全管理工作;
2.5.6按工程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检查、验收所承担的施工项目;
2.6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评
2.6.1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在每个工程项目竣工后,会同工程技术部对该工程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一次考评。
2.6.2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评结果,可作为评先表彰的依据。劳务分包队伍可以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参加评先表彰。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施工,采用里脚手架搭设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超过规定荷载,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4)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板上再叠加一层。
6)砍砖时面向架内打砍,防止碎砖飞出伤人。
7)用于垂直运输的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输,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8)装卸砌块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砖垛倾倒伤人。
9)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0)如遇暴风雨天气,要采取防雨措施,避免恶劣天气吹倒新砌筑的墙体,同时及时浇筑拉梁混凝土,增加墙体稳定性。
11)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传递砌块时搭设架子,架子上的站人宽度应不小于600mm。
12)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加临时稳定支撑,以保证其稳定性。
13)大风、大雨等异常气候之后,应检查砌体是否有垂直度的变化,是否产生裂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机电设备、升降设备安装、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企划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十一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XX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XX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XX日以内,处以XX元罚款;超过XX日,每延期天,增加罚款XX元;延期XX日以上者,处以XX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XX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XX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XX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XX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XX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六十四条获得省部级“飞天奖”和“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六条未尽事宜,按、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企划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一、承包与发包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审核承包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且不得过期。
4、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签订施工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与地方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请的雇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只能部门、安全人员的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和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超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殊作业无证操作的现象,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妥善专门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与、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忍让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要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装饰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中心部门经理岗位职责与日常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各部分组成:
1、认真执行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2、认真做好各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班组调度安排,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3、质量管理中心部门经理要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进行合同评审。
4、对工程部所属人员负有分派任务,监督管理的职责。
5、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对一线员工、装饰项目经理的安全教育。
6、负责对工程部人员的考核及提成审核,对工班人员工资的审核工作。
7、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中心部门经理负责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工地优良率的.审核、奖惩的实施。
8、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现行的施工工艺规范、技术标准等作业指导书。
9、负责处理相关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的相关事宜。努力让所属人员及一线员工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一切从客户的利益出发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开拓装饰业务。
10、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施工人员岗前的评审和培训工作。
11、认真做好对质量管理中心部门下属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一、实验室管理教师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安全负责人应熟悉本室的电、水、气及危险物品的种类、分布、性质、使用和储藏情况,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好危险物品,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使用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处理知识和技能,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室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
二、认真做好室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漏,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对室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现有消防器材要检查压力、确保能用,缺少消防措施和数量不足的及时上报,做增补处理,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及保卫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
三、实验室家具、物品、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有序,室内布局要合理,要及时清除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和废旧易燃物品,保持安全通道通畅,使实验室整洁、科学、文明、规范、有序的状态。
四、对已经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相关实验老师负责归类存放,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该做到及时入橱、入库。
五、严格规范实验室的钥匙管理,与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得拥有,若有丢失,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严禁私自配制,必要时更换门锁。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之前要认真检查好门、窗、水、电、气、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确保安全。凡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按其情节将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机电工程系
20xx年5月10日
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工程目标
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
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标
2.2.1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2.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2.3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2.2.4试生产期及运行后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产事故;
2.2.5固定设备从投用到试生产全过程不发生因安装原因引起的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3施工工艺目标
2.3.1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
2.3.2全厂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
2.3.3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
2.3.4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
2.3.5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
2.3.6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
2.4其他质量管理目标
2.4.1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
2.4.2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2.4.3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3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3.1工程部
3.1.1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体实施,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完成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
3.1.2在本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本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预检、复检各阶段工作。
3.1.3负责协调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工作,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3.1.4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3.1.5负责监督监理承包商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监理承包商定期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并负责对监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1.6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工作。
3.1.7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
3.1.8督促监理承包商检查各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1.9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交叉、遗漏或者现存体系未做规定的事宜。
3.2计划部
3.2.1严格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工程统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3.2.2严格落实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的权利,无监理承包商签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2.4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的承包商,并对业绩进行审查。
3.2.5负责管理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合同、施工合同变更、扣款等事宜。
3.3物资部
3.3.1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制度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3.2落实、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监造、验收工作。
3.3.3负责设备现场开箱验收和出库前的贮存、保管、检查、监控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跟踪、处理落实,并负责组织开箱资料的验收、管理和移交。
3.4生产准备部
3.4.1按照试运指挥部授权协助完成试运期间的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与控制,试运记录真实、齐全,满足追溯、检查等要求。
3.4.2负责配合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并完成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4.3参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3.4.4配合完成试运期间各项调试措施的讨论、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和执行。
3.5监理承包商
3.5.1建立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归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对本项目工程工程部负责。
3.5.2突出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装备的完好程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原材料、设备抽检核查;以及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控。
3.5.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煤炭工业部以及煤炭行业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3.5.4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3.5.5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按照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例会、事故分析会、各种节点总结会、现场联络会、技术分析会等,并负责编写纪要和组织签发、归档。
3.5.6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程委托单、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等项目实施阶段重要质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闭环管理、签发和归档工作。
3.5.7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监督考核、对考核项目进行改进,并接受工程部建议对不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
3.5.8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
3.5.9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5.10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组织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进度监督、质量跟踪和复验验收。
3.5.1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3.5.1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3.5.13参加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
3.5.1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15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本工程项目方。参加本工程项目方召开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处理、协调工作。
4制度管理内容和方法
4.1设计质量管理
4.1.1设计承包商必须拥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1.2工程勘测设计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4.1.3勘测设计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进行。
4.1.4设计承包商所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设计大纲、勘测试验任务书、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计算书、设计报告及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并存档。
4.1.5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前现场会审、由负责施工图会审的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对涉及质量的问题作出明确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由监理承包商监督设计承包商进行及时闭环处理。在施工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或者需设计处理的安装质量问题,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协调处理。
4.1.6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时,首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条件。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最优的方案。
4.1.7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4.1.8设计承包商须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在工程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以后现场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服务及时配置到位,人员相对稳定,人员技术素质强,为施工现场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
4.1.9设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设计文件档案,并按照竣工达标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出版。
4.2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4.2.1设计承包商应对设备和材料的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设备、材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得指定供货厂家和产品。
4.2.2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时,招标人应对投标商的资质、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同中应明确制造标准、性能参数、监造、检验、分包和技术服务等条款。
4.2.3设备监造工作由物资部具体负责。监造人员有权禁止制造厂将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设备制造,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出厂。
4.2.4设备、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单位,应作好包装和运输组织工作,安排好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4.2.5现场的有关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保管要求,设立必要的仓库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管理员,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对于到场设备、应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质量损坏。应对到场设备和材料由保管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因保管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保管方根据保管责任性质及时联系处理。
4.2.6公司生产准备部、制造厂、施工单位、代保管承包商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档案。物资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采购、到货、出库和库存档案。
4.3施工质量管理
4.3.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工程的施工。
4.3.2施工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机具配置、力能供应、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等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3.3没有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准分、转包的项目如施工单位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公司书面批准。
4.3.4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贯彻落实。
4.3.5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其职工(包括临时合同工)的技术培训,坚持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的质量负责。
4.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公司和监理承包商报告本月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提交试验、检查验收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3.7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4.3.8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有针对性的编制创优计划及实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计划、质量事故的预防计划(质量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可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做好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送建设单位审批,以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否则不得开工。
4.3.9在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送: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名单和简历、特殊工种、施焊和试验人员的名单及持证证号(施焊人员还需有钢印代号),以备案与复查。
4.3.10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4.3.11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检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并严格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
4.4调试质量管理
4.4.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调试单位,才能承包工程的调试工作。
4.4.2工程调试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并经过工程试运指挥部批准。
4.4.3工程调试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4.4在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切换轮换制。
4.5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管理
4.5.1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
4.5.2工程开工前,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矿建、土建、安装等施工承包商按照煤矿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并报公司批准、备案。
4.5.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的质量检验,实行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并实施检验、记录、签字、验收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于四级验收项目,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承包商进行检查验收。
4.5.4监理承包商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全、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监理承包商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5.5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承包商,监理承包商应邀请本工程公司、勘测设计、厂家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可举行隐蔽和后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承包商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后重新验收。
4.5.6煤矿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整体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暑意见,监理承包商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4.5.7煤矿机电设备的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按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5.8为了保证质量验收的公正客观性,施工单位的班组及作业队(施工现场)设须专职的质检员,施工单位工程部和质检部质检员要分设,施工单位质检员要报监理单位和公司备案,一经确定不经监理单位和公司同意不得变更。
4.6质量监督管理
4.6.1工程开工前,公司向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交“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并获得批准。公司应及时向质监中心站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6.2公司必须协助质监站制定年度的质量监督计划,同时报公司工程部。并按照质监站确定的质量监督计划搞好工作配合策划落实工作。
4.6.3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包括设计、矿建、土建、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等阶段,和主副井工业广场建筑、主副井井筒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井底车场施工、主要运输大巷重点等项目。
4.6.4在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前,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要求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不符合项组织纠正整改,完成闭环。
4.6.5在实际工作满足质监活动条件和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监督检查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4.6.6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中,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规定要求进行汇报,并做好人力、材料等资源配合服务工作。
4.6.7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后,针对检查提出的要求、发现的问题、发出的不符合项,组织整改、纠正,并及时进行跟踪关闭。
4.7质量事故管理
4.7.1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试运转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规程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质量事故。
4.7.2按对工程寿命和正常便用的影响程度,对工期影响时间的长短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6个月以上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或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上,3个月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7.3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4.7.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和监理单位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不用立刻上报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可在上报的月度统计报表中给予说明;较大及以上的事故,公司同时应向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15天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4.7.3.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的有关工地(部门)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当事单位应在2天内报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并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在5天内将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和公司。其处理工作应在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和公司复验。
4.7.3.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在5小时内口头向监理质监站和公司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在4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监理和质监站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由建设单位转报有关主管部门。事故发生6日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上级机关。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报监理,经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等共同商定、签字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等单位复验。
4.7.3.4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4.7.3.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予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对经常违返规范、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7.3.6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救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由质量事故当事单位保存,并编入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7.3.7如发生质量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报请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4.7.3.8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的审批和处理结果的验收,需由质检站参与,并签字盖章认可。
4.7.3.9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较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由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
4.7.3.10一般和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和特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公司委托设计院提出,公司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批准实施。
4.7.3.11根据事故大小和情节轻重,公司将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建议有关权威机构给予责任单位资质降级的处罚。质量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3.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4.7.3.12.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4.7.3.12.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7.3.12.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7.3.12.4对按规定进行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质量奖惩
5.1公司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按规定应有质保期、质保金和质量奖惩的条款。
5.2各承包单位和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经济处罚具体制度。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6.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一)工程立项
1.营业部门及工程部门专业人员根据营业及各种设施的现状情况的需要,提出改建、装修、更新等内容的施工方案,并有文字报告。
2.报告中应说明施工的部位、名称、改建、装饰、更新的内容,以及预定施工时间、所需资金的概算和技术方面的可行性分析等上报饭店领导讨论审批。
3.将批准后的工程项目向政府有关部门(市、区、建设、消防、环卫等部门)申报,内容含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要求等,待批准后方可立项。
(二)确定工程设计方案
1.工程业务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好、价格合理及具有实力的设计单位(三家以上)。
2.实行方案设计投标,择优录用,在方案设计中应包括项目概算、设计图、效果图、施工图等。
(三)施工的招标与投标工作
1.招标工作应在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概算后进行,就拟建的工程提出招标条件,发布招标通知或广告,邀请投标企业来提出自己完成工程的各项保证。
2.招标单位从中选择够资质等级、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和信誉高有实力的.企业前来中标,并需做到货比三家、从中选优的原则。
3.整个招标工作应在公平、公正、平等、有序的情况下进行,以达到缩短工期、确保质量、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四)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书
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的工期、技术要求、预算造价、付款要求及施工进行当中不可预见问题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并同时与之签订《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和有关管理条约。
(五)施工中的管理
1.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图档的收集整理、项目移交等工作内容,并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设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2.做好施工中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施工现场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切技术和质量问题,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的落实。
(六)工程的竣工验收决算
1.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应先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质量监理单位自验自改,尤其是隐蔽工程项目的验收极为重要、对不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做出纪要,并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由甲方做最后的验收并签字。
3.竣工决算书应根据五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内容计算,按合同所签订内容及国家工程预决算有关规定,由专业工程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核算,并对工程项目做完最后的全面审计得出结果。
4.经上级领导审批后为e3最终工程造价的决算。
1.规定
1.1一般安全须知
1.1.1工作场地
1.1.1.1在下列地点施工,必须设立信号标志。
a.街道拐角或公路转弯处。
b.在街道上有行人或车辆处。
c.在跨越马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暂时停止时。
d.架空电(光)缆接头处。
e.高空作业有落物危险范围内。
1.1.1.2信号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立即撤离。
1.1.1.3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交通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1.1.1.4在施工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进施工地区。
1.1.2车辆行驶
1.1.2.1司机要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及交通规则。
1.1.2.2 精心爱护、保养和使用车辆,全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1.2.3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注意道路的变化和不同车辆、行人的活动,提前做到应急准备,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1.2.4严禁酒后开车。
1.1.2.5不得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及安全设备不全的车辆。
1.1.2.6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打闹,不得做有碍正常行车的行为。
1.1.2.7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伸出车窗外,以防受伤。
1.1.3消防设施
1.1.3.1材料库等处应设置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置于明显地方以便于取用,并定期检查以保证有效。
1.1.3.2所有施工人员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1.1.4野外工作
1.1.4.1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伤;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进。
1.1.4.2进入山区和草原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攀登山岭应注意活动的石块,更不能站在有裂缝的土石地方。
b.注意防火,禁止吸烟。在护林防火区内,应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
c.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1.4.3铁路沿线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a.不许在铁轨、桥梁上休息和闲谈。
b.携带较长工具时,工具要与路轨平行。
2.1其它注意事项
2.1.1到达施工作业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周围环境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1.2施工用机具设备必须安全牢固。
2.1.3在离开施工地点时,应清除现场杂物,并清点工具防止遗失。
2.1.4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
2.1.5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用其作业时,需根据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暴或防寒措施。
3.1工器具和仪表的使用与检查
3.1.1一般安全规定
3.1.1.1工程项目中需保管的器材防护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1.2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各种工具器材按器材的保管要求设有防火、防晒、防潮、防尘、防盗以及防破坏措施,要定期检查。
3.1.1.3不得使用无柄、坏裂柄或装柄不牢的锉刀、手锯、起子、锤子等。
3.1.1.4各种锋刃的.工具,不得插入腰带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
3.1.1.5锋刃的工具要经常检查,以免伤人。
3.1.1.6用手锤、榔头不许戴手套操作。
3.1.1.7各工种使用的防护用品,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防止变质和失效。
3.1.1.8使用钢锯时应注意:
a.锯条要装牢固,松紧适中。
b.用力要均匀,不要左右摆动,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c.锯长物件时,要时用支架或由人扶持,以免物件摆动。
3.1.1.9各种扳手应合理使用,符合规定尺寸,口牙和活动部件完整有效,钳口夹紧,不要用力过猛,或加长扳手的把柄。
3.1.1.10皮卷尺和测量绳里面有金属丝,使用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1.1.11工具上下传递,不可掷下或抛上,重工具或材料必须平放,工具和材料不可混放,避免损坏和伤人。
3.1.1.12线缆断面应做保护措施,存放时要注意曲率半径的要求。
3.1.1.13客户器材保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须做好标识。
3.1.1.14对用电设备的带电操作,要作好对使用工具的绝缘处理,防止短路。
3.1.2梯和高凳
3.1.2.1上梯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上下梯子不得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在梯子上工作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其它物件,或用脚移动梯子。
3.1.2.2上下较高及树立点容易滑动和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要有专人扶梯。
3.2.1电气用具
3.2.1.1用电器用具前,必须检查有无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外体是否带电等不正常现象,发现不妥之处,应立即停止使用。裸露的带电体必须设安全防护和明显警示标志。
3.2.1.2各种电器用具和电源相接之处应设置开关和插销,不得随意插挂,必要时外壳接地线。。需加防雷地的设备要加防雷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设计要求。
3.2.1.3在施工过程中器具、仪表需外接电源时,不得从其他通信设备正在使用的配套电源引电,并且总负载功率不得超过外接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
3.2.1.4设备加电时应从配电设备总电源引入端至用电设备逐级测量电气性能,确认符合技术要求后再按以上顺序逐级加电。
3.2.1.5电器用具的电线必须放置妥当,特别是在室外使用时,要防止绊住过往行人和被车辆轧坏。
3.2.1.6电烙铁不得放在地面和木板上,在机架上工作时,电烙铁应挂在不易碰着的地方,并防止烧坏线缆或设备。在带电设备上使用电烙铁时,电烙铁不应接地。禁止用电烙铁烘烤易燃物品,未冷却的电烙铁不可放入工具箱。
3.2.1.7使用移动式的发电设备、配电设备和电动设备,应指定熟练电工操作,检修时应尽量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3.2.1.8工过程中不得操作不了解的电器设备,必须操作时须经有关电源厂家技术人员指导进行。
3.2.1.9.对电源设备带电操作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要作绝缘处理。
3.2.2仪器仪表
3.2.2.1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3.2.2.2仪表的正负极不得接反。
3.2.2.3使用交流电源的仪表,在市电波动较大时,要经过稳压器后再供给仪表。
3.2.2.4交直流两用仪表,在插入电源塞孔和接引电源时,要严防交直流电源接错而烧坏仪表。
3.2.2.5干电池使用完毕应及时从仪表中取出,以防日久电池蚀烂损坏仪表。
3.2.2.6禁止用仪表的低量程量高信号值。
3.3高空作业
3.3.1登高
3.3.1.1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凡距地平面两米以上施工即为高空作业)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空作业。
3.3.1.2高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放好、放牢。
3.3.1.3塔上作业前施工人员须相互认真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做到不留任何隐患。塔上作业人员须将安全带系于铁塔的安全、牢固部位。塔上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全神贯注、认真工作,不得嘻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3.3.1.4施工人员上塔过程中,必须从安全通道(安全护栏)上至塔顶(例行维护除外),严禁由护栏以外上塔。塔上运送天馈线部件、测试设备时必须保证天馈线部件、测试设备安全,不留任何隐患。
3.3.1.5遇有雨雪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塔上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3.3.1.6塔下施工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戴好安全帽。塔下施工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塔上施工人员。
3.3.1.7作业人员上塔作业必须着工装、穿工作鞋。
3.3.1.8塔上施工人员施工时,塔下施工人员除工作之外,必须远离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被坠落物砸伤。代维工程车停放于远离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车辆被坠落物砸坏。
3.4其它
3.4.1其它要求
3.4.1.1施工人员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做到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使用前对其安全技术特性进行充分的研究,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4.1.2特种作业人员(如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4.2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3.4.2.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4.2.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公务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领导用车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用车。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领导用车做到周到、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三、坚持爱车例保,做好一日二检(出车前、收车后),遇有故障及时排除或送修,确保领导和部门用车。
四、为领导和部门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做到车在人在,不远离岗位。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测量工作重要性及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
1.1施工测量成果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与
进度,稍有不慎就会给工程造成严重损失。
1.2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前建立与工程相适应的测量检验系统,作为施工过程的测量依据。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的需要测设中心线的位置、标高,作为施工的依据。
(3)配合检查人员对工程的位置及标高进行复测检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等工作。。
2、施工测量的准备
2.1施测依据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核对,了解其来源是否可靠,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施工要求,严格审查施测项目是否与设计资料和图纸相符,数据是否可靠。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2.2要对施测现场实地进行了解,检查核对旧的测量控制点是否可靠,是否能满足施测项目的精度要求,消除现场对施测工作的'不利因素,为制定方案打下基础。
2.3施测方案的编制要本着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对一般较简单的施工定位和放线工作,可编制从简的施测方案,可用施测草图或示意图加以说明,但对主要大型厂房、高层建筑、高耸构筑物及各类线路主干线的定位工作等测量的施测工作、沉降观测工作以及新技术应用等均应编制施测方案。
2.4施测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1)任务概况:包括任务根据、施测依据、旧有的测量资料利用及现场状况等。
(2)施测方法:包括技术要求、施测草图、控制方法、技术措施。
(3)计算方法。
(4)检验、检查方法。
(5)工期要求、包括提交的资料。
3、测量的记录、计算及自检工作
3.1施测过程中的各种记录、计算工作,每个测量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必须是真实可靠,完整无缺,随测随记随检查,字迹、略图要清楚。
3.2记录计算有一定格式,注明有关事项,填写清楚,不可漏项,一般包括施测项目、日期、使用仪器、施测者、天气、记录者、计算者、检查者等。记录反映施测的全过程,根据情况必须绘制草图示意,以及说明。凡是无关人员签字的记录、计算都视为无效。
3.3所有的施测工作,都必须有校核方法,以鉴定测量结果是否可靠,凡是无法作校核检查的都应作重复测量,以达到自检目的,并要记录清楚,如缺少此项工作不得提交测量成果。
4、测量仪器的管理
对测量仪器的管理详见《计量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为规范工程局所属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
二、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及所属公司承揽的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 8m,或搭设跨度超过 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局、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
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七)计算书: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八)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七、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后,必须报本单位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组织外部专家论证。
八、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论证按 20xx年《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下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九、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方案是否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编制;方案、构造、计算是否完整、可行;
(二)方案计算书、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十、项目经理部要及时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签字,报监理单位审批。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十一、项目经理应组织生产人员严格按批准后的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十二、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报告制度。凡涉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项目,实施前必须就本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概况、工程计划开始及完成日期等情况向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实施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就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报告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
十三、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制度。经论证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本单位技术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安
全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及其评审、审批记录,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项目经理部要自留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资料存档。
1、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
3、项目内业技术人员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队技术员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
4、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区域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高层住宅项目分包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1、关于分包单位的选择
(1)分包单位的选择按照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相关控制程序进行,应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预审并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招标文件上还要求公司通过后要报甲方单位进行审查;
(2)专业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资信等级、施工业绩等应符合项目部要求;
(3)专业分包方的施工能力、设备、技术质量及施工生产管理水平应满足其分包专业的施工及项目部的要求;
(4)专业分包方应能根据图纸、合同和相关规范,接受并满足项目部施工技术质量的管理要求;
(5)项目部应根据合同为专业分包方提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所必需的施工生产和管理条件;
(6)项目部应根据分包专业的图纸、合同和相关的规范要求履行其对分包方的技术质量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或放任不管。对于建设单位制定分包及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但授权项目进行管理的,其管理方式应等同于项目部对自行发包单位的管理。
2、质量目标策划及目标控制
(1)本工程质量目标是争创优质工程,所以对于分包方的质量要求在合同中也要标明优质工程标准;
(2)专业承包方应按照此标准,制定其所分包专业工程的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并要得到项目部的认可;
(3)项目部应对分包方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进行指导,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3、专业分包方施工方案的审批
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须经总包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还要报监理单位批准,对分包方案中有关质量标准、设计不同专业交叉配合的.施工工艺及成品保护等内容应提出明确的要求。
4、施工过程控制
(1)施工前,项目部应按照公司的相关控制程序及要求,对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于控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分包单位在执行其内部控制程序的基础上,其管理工作应符合项目部的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主持分包项目的检验评定工作,及时纠正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对管理混乱且整改不力的分包单位应清退或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及时通报情况;
(4)在对分包单位进行监控的同时,项目部应做好服务,协调好各个分包之间的关系,搞好各个专业之间的配合,确保总体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5、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控制及移交
(1)施工前,项目部应就有关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的内容、套数、收集整理、移交等有关事项对分包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分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2)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定期对分包的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分包项目施工完毕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受,并办理移交手续。
6、分包项目质量验收控制及工程移交
(1)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分包项目,整理完成施工资料后,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报项目部验收,经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办理分包专业保修合同后,将分包项目移交给项目部;
(2)工程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毕及各种手续签字完成后,分包单位方可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