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培训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为加强培训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培训公司对老师的管理制度
教学是培训公司的核心,老师是执行者,所以对老师的管理至关重要。
一、教学质量:每月测试一次,并进行评比,分享优秀的老师的教学方法,或者让其现场讲一节师范课。
二、备课情况:可以一周抽查一次,随机的或者进行备课竞赛。
三、老师的考勤:迟到或早退将给予罚款。
四、老师的责任程度:对每个学员都不能松懈,对每个学员都有一套特制的教学任务。
五、老师的工作热情:激发老师上课的激情,对老师的进步给予肯定,最好是对竞赛或评比中优秀的老师进行当场奖励。
第二章、培训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管部门
本制度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四、奖励
(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计功、计大功、升迁或晋级、通令嘉奖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或奖状。
(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教学方面的创新。
2、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学校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4、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5、每学期(或学年)评出一个或两个优秀班组,可获得相应奖励,并授予“优秀集体”称号。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五、处罚
(一)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发1~3个月的绩效奖金;降级,在降级的同时,扣发4个月绩效奖金。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元。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元;30分钟到1小时,罚款5元;1到4小时,记为矿工。不执行请、销假规定,罚款2元。
(3)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与学员或其家长发生不礼貌行为,罚款3元。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窜岗、离岗或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也不得影响他人工作,违者罚款10元;睡岗的罚款5~10元。
(6)实行日落原则,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不拖拉。违者罚款5-10元。
(7)不允许在禁烟场所吸烟,违者罚款10元。
(8)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次罚款5元。
(9)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每次罚款5元,连续三次校内通报批评。
(10)使用电话言简意赅,勿占用时间过长,禁止用办公电话聊天,严禁拨打自动声讯电话,严禁占用电话炒卖股票,违者罚款10元。
(11)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动用学校财物从事私活加工,按材料加工费的5~10倍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12)严禁盗窃学校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学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和遵守社会秩序、社会公德;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
3、培训学员应如实申报有关个人资料,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学员登记表等相关登记工作;
4、学员应尊敬教练员,言行礼貌,服从管理,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互学;
5、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学员培训结业后学校要建立学员档案,并保留4年;
6、未经教练员同意,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教练车辆;
7、驾驶时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酒后驾车;
8、不许穿高跟鞋、拖鞋和裙子参加操作训练;
9、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准宴请教练员和学校其他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10、学员在教练场内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弃物;
11、学员要爱护教学设备、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否则照价赔偿;
1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扰乱教学秩序;
13、不骂人、不打架、不饮酒、不赌博;
14、珍惜时间,讲究效率,注重实际培训学习效果。
15、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台帐(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增驾学员原驾驶证复印件、学员培训合同、结业考试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四年,三年内备查。
1、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驾驶人应尽的义务。驾驶员应认真学习《交通法》及有关业务知识。
2、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车班每周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学习,以记录为据。
3、车主、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安排相应的学习和安全教育,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不到检查,二次不到进行培训和考试,不及格者,责令其停止驾驶。
4、厂交安委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
5、对占户驾驶人,要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6、每个驾驶人都有义务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争做文明太原人。
7、通过安全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质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