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十篇
目的:确保一次加工合格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树立精品品牌意识,生产每件产品都是精品,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包装车间和QC人员产品实施品质确认并按6S管理体制及管理制度执行。
一、内容:
1.1:包装是全厂最后一道工序,上道工序产品部件移交时,也是质量、检查、验收最后一道关键工序,并且核对数量、规格、部件名称、是否与《流程单》相符,对每一件板件、产品要进行认真检查,是否有碰坏、压坏、漏油、砂印、起泡、硬物划伤、油漆是否与订货单颜色相同等现象,确认后才能进行包装作业,否则每个板部件罚款5-10元。
1.2:发现有碰坏、压坏、漏油、砂印、起泡、硬物划伤、与订货单颜色不相同等现象,立即返回上道工序返修,并查明质量事故原因,按不同程度每个板件罚款10-20元,整装产品按不同程度罚款20-50元/件。
二、拆装产品试装:
2.1:拆装产品包装前必须试装,{整装产品不试装但其他质量检验要求基本相同}经品质主管和包装主管确认后方可包装。
2.2:试装前必须将板件分好,清理点数并对板件上的胶粒内外牙,或须安装的五金装饰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试装。
2.3:试装前检查产品表面颜色必须符合要求、不可有划伤、破损、压坏、漏油、砂印、起泡、与订货单颜色不相同等现象。
2.4:产品的结构必须合理,装好后不可有松动,摇晃现象,尺寸必须符合样板客户要求。
2.5:任何产品装好后不可有明显缝隙。
2.6:拆装产品装好后所有的五金必须核对五金明细,对五金明细、错、漏或多的五金必须更改,保证五金包的五金符合安装的须求。
三、包装:
3.1:包装箱表面不能有污染和破损现象。
3.2:包装箱标识须清楚所标识的颜色、名称必须与箱内货物一致。
3.3:包装箱内空缺的地方必须用泡沫垫好,包好的产品不可有松动现象。
3.4:包装箱内有须打脚钉或须装装饰五金、玻璃,必须先装好后方可包装。
3.5:包装前必须对所包的板件检查,不可有划伤、损坏或颜色不符等现象。
3.6:包装箱内如有五金包、导轨等必须用珍珠棉或其他物包好,不可直接接触产品或板件表面。
3.7:板件表面必须用珍珠棉隔开(特殊要求的板件除外),包装箱内产品部件不允许有灰尘杂物,保证包装箱内的清洁卫生,包装箱四周必须垫护角。
3.8:包装箱内的板件必须按照包装明细,不能多、漏、错板部件。
3.9:包装完后必须将货物摆放在指定位置放好,并盖上工号,将产品部件按产品的性能不影响产品变形、受潮而堆放好,木饰面板产品注意采取保护措施。
以上各项质量要求、操作要求、管理检验、各工序、组长全力配合,交接流程单以签字确认为准,以此管理制度综合厂纪厂规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
1.1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形成预防为主和主动改进质量的氛围。
1.2 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据,杜绝乱罚现象。适用于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质量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及部门。
3.1 重奖和首次错误注重改进轻罚、重复错误实行重罚的原则。即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或进行质量方面小改小革的予以重奖,以鼓励员工创新和持续改进;对首次出现错误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较小且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提交、落实、执行到位的纠正措施的,减轻处罚;对因工作质量不负责而引起的简单、重复质量事故予以重罚,以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和提高工作质量。
4.1.1 质量管理部负责内反馈没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的奖惩的核实和提报。
4.1.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内反馈有争议的和外反馈质量考核、赔偿的核实和提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及责任不明确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问题的责任追究,质量奖惩审核、批准的承办,奖惩通报的拟定和发布,奖惩投诉的落实等。
5.1 售后费用: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赔偿费等。
5.2 客户索赔:客户因质量问题,依据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的索赔、考核费、罚款等。
5.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问题。
5.4 新产品:指新开发的产品或产品性能有重大改进且产品型号发生变化的产品。
5.5 新工艺:指制定工艺时本公司没有应用过的工艺或新设计的工装。
5.6 内部反馈:指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反馈(是指产品交付之前和交付过程中)。包括设计、工艺、采购、物流、制造、检验、销售合同的签订与评审、发货、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7 外部反馈:指产品出厂后和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产品交付后)。包括产品运输、外部存放、外部检查、交付、使用、服务、销售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9 主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直接行为人。
5.10 次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一般作用的直接行为人或校对、审核人员。
5.11 管理责任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5.12 连带责任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
5.13 合理纠正措施:指其内容含有事故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间,且描述清晰、原因分析准确、纠正措施可行且能达到目标、完成时间合理的纠正措施。
① 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降低质量成本有直接效果的、在质量的`小改小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实施人(需成立质量提升项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和取得成果的QC小组,由所在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后提出奖励通报。
② 发现质量问题的人(不含本工序检验员),可口头报告检验员和本部门主管或质量经理,经前述的知情人员确认后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奖励通报。
③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奖励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④ 通过会议形式提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
① 检验员、管理部门、本部门主管检查发现或其他发现人报告的质量问题,发现人和责任人的主管核实后告诉责任人,由发现人或责任人的主管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写明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产品编号及问题描述,签名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②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处罚的,明确责任以及质量事故类别,由质量管理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退换货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处罚,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并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a)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下,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b)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以上,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批后的质量奖励/考核通报,由质量管理部分发给财务及相关责任部门,并张贴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奖励/考核金额由财务直接在责任人或部门当月工资中分发或扣除;。
被奖、罚人员或部门对奖、罚有异议的,从通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出差、请假顺延)可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过时视为默认。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三日内核实并给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主管质量的常务副总仲裁。
主管质量常务副总接到申诉后调查取证,给出仲裁意见,仲裁结果在公司内为最后裁决,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执行。
6.2.1 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公司评审的,一次性奖励小组500元;在省级或主机厂家获奖的,公司再奖励1000元。
6.2.2小改小革解决了质量问题、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成本的,一次性给予100~300元奖励。
6.2.3 发现影响产品性能和(或)结构设计强度的重大质量隐患并提出论据者,奖励200~500元/次。
6.2.4 后工序发现产品一般质量隐患、一般质量缺陷,奖励50元/次。
6.2.5发现产品重大质量缺陷,奖励100元/次。
6.2.6 举报违反工艺纪律、隐瞒质量差错的,奖励100元/次。
6.2.7制造实施前发现设计、工艺错误避免造成损失的非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奖励50元/次。
6.2.8对解决质量难题的个人或组织(不含立项解决的问题),提请公司会议讨论给予特别奖励,除奖金外,还可给予公司嘉奖。
b) 对次要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按直接责任人处罚额度的50%、20%处罚;
c)有明确带岗关系的,徒弟发生质量事故时师傅承担罚款的30%,徒弟承担罚款的70%。
d)无法追究到个人但能够追究到作业班组,由该作业班组共同承担,作业组班的责任为平均责任的2倍。
a) 对不按本规定执法或乱罚、私了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b) 对出现质量事故后有意刁难,干扰核查人员工作的事故责任人,每次处500元罚款。
d) 个人一年内因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受过质量处罚的,取消评先资格。
e) 班组一年内累计被处罚人达到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本班组评先资格。
f) 对样机、样品试制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酌情减轻处理。
7.2 本规定要求与公司其它制度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一、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制定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台账、报表、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二、协助和监督班组搞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隐蔽工程应按有关验收要求,组织检查、签字验收、与监理工程师及时完善各种验收资料。
三、直接参加各个验收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工作,并评定质量等级。
四、收集、整理各个验收批、分项、分部(子分部)的质量验收记录,做到工程进度与各种资料同步。
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行登记和检查验收,并建立好台帐。
六、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和评定,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验收批、分项、分部工程有权责令返工或停工。
七、熟悉图纸内容、要求和特点,参与图纸会审,形成会审记录。
八、完善工序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点,抓住主要矛盾和技术关键,依靠组织制度及职能划分,完成工序活动的质量控制,做好记录。
九、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十、坚持原则,正确反映质量情况,大胆行使质检员的权限,当好质量管理的参谋。
一、班组技术、质量管理规定;
1、班组职工要努力提高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2、认真执行iso9002质量标准;
3、积极参与班组技术革新工作,年初有立项,实施认真,效果良好;项目立项要有项目负责人、攻关人
4、积极参与qo攻关活动,提高班组各项工作质量;
5、班组职工要积极参与小改小革和修旧利废活动;
6、班组职工要积极提出关于技术、质量方面的提高和改进的建议;
7、全体职工实施互动学习,成果共享,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8、青年职工要积极参与青年岗位能手活动,追求岗位成才。
二、奖惩制度
1、对出现质量问题,要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2、对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的给予奖励,象在年修中工作完成较好的都以记功的形式奖励或经济奖励相结合。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课任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一、总则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和了解各项测量规范和技术规程,精通各项测绘手段,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二)严格遵守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制度,不超越本单位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不转、发包测绘项目,严格按时对资格证书进行年检,对年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和完善。
(三)强化质检工作,建立产品质量审查制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岗位谁负责,质检员全程负责的双重管理办法,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必须即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四)严格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后,组成测量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拟定测绘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外业生产,内业成果出来后,由作业人员自检、作业组互检后,提交给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确定成果符合要求,方可交付用户,最后移交资料室整理归档。以上程序,缺一不可,必须严格遵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加强测绘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价和压价,扰乱测绘市场,从而影响测绘成果质量。
二、生产作业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职责
1、分管生产的副所长任本单位生产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负责生产作业过程的管理,实施监控。
2 、作业组负责对测绘项目的生产和提供服务,必须按测绘规范操作,对各项生产和服务提供实施有效控制。
3 、质检小组负责最终检查和不合格品的控制。
(二)测绘工作程序
1 、受理测绘业务
2 、派件
由生产负责人派件给作业小组,下达项目管理表或技术设计书。
3、接件
作业组长接件,并按项目管理表或技术设计书的要求组织生产和服务。
4 、测绘作业
测绘工作人员按测绘规范和公司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测绘作业;由作业组长组织实地踏勘;根据项目管理表或技术设计书要求,组织作业,并填写相应的作业记,作业组长进行测绘成果核对(自查);
5 、作业组自查后由作业组之间互检。
测绘项目成果由测绘作业组之间互检后提交给质检检查小组。
6 、质检小组负责测绘成果的最终检查。
7 、编制技术总结。
8 、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9 、归档
办公室及档案室对测绘成果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三、测绘质量奖惩管理
(一)、奖励
1、按时或提前完成项目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济目标(指标),按年度经济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计奖。
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信息情报,新技术应用,改革创新等,并在定期内有显著经济效益、产品质量改进,均视效益情况给予奖励。
3、获得顾客好评或获奖的,给予奖励。
4、一贯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业敬业出全勤,出色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的,给予奖励。
5、其他对单位或社会有重大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惩罚
1、未能及时完成项目任务或年度经济目标(指标),按年度经济责任制有关规定扣奖或经济处罚。
2、因人为因素引起工作偏差,造成单位经济赔偿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总额的10%―20%处罚。无正当理由使工程明显推迟完成,扣除应得补贴的20%―30%。
3、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分别给予警告、降级、撤职,直到开除处分,并予经济罚款。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指挥或借故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的,初者批评教育,重者予以经济罚款并行政处分。
(三)、考核
1、每个月进行定期考核,年终汇总考核。
2、考核结果公示一周,由办公室收集反馈意见。
3、重大奖罚经本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即时实施奖罚。
4、考核结果经所长批准后兑现。
目的
为使生产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据,降低工具消耗,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特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使用于生产科所有的仪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购生产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购工作必须在每月25号之前完成。
3.2库房工具的领用
3.2.1生产科工具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到库房工具库统一领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到工具库领用工具。
3.2.2生产科工具要留有保证正常生产的备用量,但备用量不能过大,尽量做到随用随领。
3.2.3到库房领用工具填写领料单,写明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时间,经工具库库管签字确认方能领用。
3.2.4生产科保留工具领料单第三联,并填写《工具领用记录表》,做好所有领用的工具的记录。
3.3生产科工具领用、借用及退还
3.3.1生产线领用工具必须由本生产线线长或者leader领用,其他人员无权领用
3.3.2领用工具必须填写《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3.3.3生产线领用新的工具时必须拿同样规格型号的旧工具进行更换,并在《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表》上备注“以旧换新”。
3.3.4生产线线使用频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时及时归还工具管理员,并在《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上填写归还时间。
3.4.5其他部门借用工具须由借用部门签字,经生产科长同意并填写《生产科借用记录表》方能借用。归还时写明归还时间。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产科工具除生产线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统一进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员每月按时统计当月的工具消耗情况。根据生产科当月的产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单位消耗,并以电子版的格式作入生产科月报中。
4.3生产线每日交接如实填写《生产线工具交接记录》,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生产科长和工具管理员。工具管理员及时填写《工具损坏记录》。
4.4生产线工具若被认定属人为损坏的,损坏责任人除按原价赔偿外还要扣除相应绩效奖金,找不到责任人的,其工具所属的生产线全体员工进行分担。
4.5生产线所有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严禁违规、 过载、野蛮操作,违者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4.6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定期对生产线工具进行检查,如发现交接记录未及时、如 实填写,工具丢失不及时上报,工具损坏未及时报修等情况,一律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7对于丢失的工具,责任人须按原价100%行赔偿。
4.8对于未达到使用寿命而报废工具,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工具剩余价值外还要承担因工具报废而造成的其他责任。
4.9工具的绩效扣款在月底绩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报修及备用工具的领用
5.1生产线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损坏应立即填写《工具维修单》并送至技术部进行报修,严禁对故障的工具私自进行拆卸或修理。
5.2生产线工具修理时到工具管理员处领用生产线备用工具,并填写《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备注写明领用原因。 6、工具报废6.1生产科工具报废,须提前填写《工具报废单》,先交由生产科长签字审批,再有技术部门出具关于工具报废的书面意见,经处置中心主任签字后方能进行报废。 7、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7.1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参与工具管理,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用 好、用长、不丢失工具。7.2加强对工具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过程中,严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艺进行,严禁不正当的操作带来的工具过度磨损和消耗。7.3在日常的`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艺。7.4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保养、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强工具的日常保养与点检,回收旧(坏)的工具,对于回收的工具进行拼装或修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延长工具的使用周期。7.5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生产科工具申购单》 《工具领用记录表》 《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 《生产科借用记录表》 《工具维修单》 《工具损坏记录》
1、对最终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过程产品、对用于重要结构的零部件、顾客要求验证和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发放等应进行可追溯性标识。
2、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应做到每件或每批均有唯壹性标识。
3、标识应有记录,且于生产全过程中予以保存,需要时可进行标识的移植,以满足追溯性要求。
4、项目部应明确产品可追溯性标识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定标识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
5、验收合格的设备、物资应按类别、性能、规格、批次、等级等进行标识、存放、保管和发放,且做好ft入库验收记录,经手人应签章。对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产品,设备物资部门应会同质检部门进行必要的验证确认,且对其进行标识,做好记录。
6、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或行业、企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单元、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名称,且以检验表、评定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工序交接记录等作为生产过程产品的标识。难以于现场直接进行标识的产品(如混凝土浇注过程),应用生产记录方式进行标识,详细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桩号、坐标)、作业时间、作业条件、作业内容和作业人等,处于待检、检验状态时,应加以说明。
8、产品试验(试块、试件、试验段等)标识应根据产品试验的时间、部位、等级、品种、批次等进行标识。
第一章总则
1、为强化和规范本公司所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3、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人员。
第二章工程质量总方针
1、工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2、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3、全部工程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4、杜绝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工程环保达标;
7、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
第三章管理机构
1、单位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2、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四章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2、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工程负责人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实现合同中对客户的承诺。
(2)经常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3)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工程质量保证资源。
(4)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5)组织并落实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副负责人质量责任:负责协助施工负责人抓好质量工作,对所分担的工作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技术员质量责任: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和要求。
(2)参与设计图纸会审、图纸审核、技术交底,形成会审记录。
(3)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
(4)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5)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实施罚款。
(6)组织施工项目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7)参与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8)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5、安全员质量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6、办公室(计划、统计)质量责任制
(1)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收发、收缴。
(2)对质量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源予以协调配置。
(3)经常检查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4)对不合格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或产品,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监察,监察人员签证或签证不全的,不予计入完成工程量。
7、材料员的质量责任制
(1)负责物资的采购,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组织供应材料和构件,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避免混装、混供、错用。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的采购制度。
(4)妥善储存各种物资。
(5)负责组织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技术良好。
(6)对机械设备运输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严禁无证上岗。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度。
(1)广泛深入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强化全员创优意识,坚持开展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健全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控制能力。
(2)制定质量创优规划,确定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动态控制。
(3)从单位到班组、班组到个人,层层签订质量责任状,俩个终身负责制度,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2、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开工前,参加对审计文件的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客户、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作出会审记录。
(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3、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审。
4、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的内容有:
图纸会审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是否掌握应用。
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原材料实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2)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有:
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复核无误。是否进行换手复核,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保证管段在施工中的准确性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实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够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指导纠正后施工。
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控制。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施工负责人、技术员主持,相关人员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冷静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页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检查的结果,与员工的效益工资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员工的质量参与意识及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4)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施工单位主要领导,技术人员均应熟悉掌握相关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施工队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并进行抽检复查。
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写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季铵盐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领导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内容有:
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
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情况。
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5、挂牌施工制度。坚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挂牌施工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原材料,半成品均需挂牌进行标识或标示。
6、定期汇报及总结制度。建立工程质量台帐、填写质量报表,并按时上报。进行质量总结,质量总结分专项总结和半年、年度总结,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有利于调整工作程序、方法和重点,在动态管理下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责任果实造成工程质量部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采用的质量标准,需进行返工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照公司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权限划分处理,处理一切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隐瞒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要严肃处理,研究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并追究第一管理者的领导责任。
1.0目的
规范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确保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使用的有效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与质量体系文件、相关外来文件的管理。
3.0职责
品质拓展部负责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0要点和实施
4.1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布、发放按《质量体系文件编制标准作业规程》执行。
4.2质量体系文件的使用。
4.2.1品质/拓展部应确保凡授权范围内的人员均能及时得到有效版本的文件。
4.2.2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应确保不持有、不使用作废/失效的文件。
4.2.3文件的持有部门和持有人员不得将持有的文件转借、复印或作非授权的涂改。
4.3质量体系文件的保管。
4.3.1文件的保管环境应适宜于防止文件的丢失、损坏和涂改。
4.3.2文件保管方法应便于存取查阅。
4.3.3应保持文件夹的完整、齐全。
4.3.4文件的持有部门或持有人员应持有经批准的带现行更改状况的有效文件的清单,以便于了解文件变动的情况和检索。
4.4质量体系文件更改的控制。
4.4.1文件的更改必须由文件的原编写部门负责填写相关表格,经文件原审核人和批准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若原审核人、批准人发生变动,则应由其职务的接任人负责审核、批准。文件更改的内容由文件原编写部门拟定。
4.4.2文件更改应由品质/拓展部通知的形式发布,以使文件夹的持有部门和持有人了解文件的更改内容和更改后的标识。
4.4.3通知仅下达给公司持有该文件受控文本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更改,但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换版时,则应将换版后的文件送达第三方认证机构。
4.4.4问更改的方式。
文件更改的方式在《文件更改申请表》上予以规定,并且由品质/拓展部进行。更改的方式可以采用划改、换页或换版的方式进行,但划改时,应能辨认更改前的内容。
4.4.5文件更改的标识和记录
文件更改后应在文件的版本标识、修改状态标识上予以识别,在文件更改记录上及时予以记录,以便核对、识别。
4.4.6文件的换版。下列情况之一,文件应予以换版:
(1)同一文件多次更改(如同一文件已更改5次以上)时;
(2)同一文件一次更改内容较多时。
4.5作废/失效质量体系文件处置。
4.5.1品质/拓展部应在更换新页或新版的同时,撤回旧页或旧版本文件。
4.5.2撤出的旧页或旧版本文件,品质/拓展部资料管理员应在《作废/失效文件清单》上予以记录,并在每页上加盖蓝色“作废”或“失效”印章。
4.5.3作废/失效文件在适当的时间(如一年)集中销毁的方式应考虑方便、适用、可行。销毁前在《作废/失效文件清单》上予以记录。
4.5.4留作资料以供法律/累计知识需要的作废文件,应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并在其每页上加盖蓝色“参考”印章。
4.6外来文件的管理。
4.6.1外来文件包括:
(1)本行业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条例;
(2)本公司选定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业主或其他单位提供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来文、来函。
4.6.2属于本程序前条的第1、2项的外来文件一律应处于受控状态,既在其封面或首页上加盖蓝色“受控文件”的印章。需分发的,还应编号并办理发放签收。
4.6.3对于外来文件,品质/拓展部资料管理员应建立收/发台帐,以便追溯其来源和分布。
4.7文件的归档。
4.7.1质量体系文件和外来文件一律应归档。
4.7.2归档文件一律为正本且不加盖受控状态标识和编号(外来文件除外)。
4.7.3文件的.发布、更改、处理的相关表格应随正本一起归档。
4.7.4文件的更改通知、更改换页、换版的文件一律归档。
4.7.5品质/拓展部应按本规程文件更改条款规定,对归档文件实施更改。但原归档文件不撤出,仅加盖“作废”或“参考”蓝色印章。
4.8文件的补发按《质量体系文件编制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4.9质量体系文件的借阅。
4.9.1公司外部人员需借阅文件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是公司的服务对象;
(2)是公司的主管上级;
(3)是公司的承包方;
(4)按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提供借阅的需方。
4.9.2公司可以借阅的文件应不涉及公司人事、商业和技术机密,但上款第4项的除外。
4.10人员离开公司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品质/拓展部负责回收所发文件,并在文件发放签收-记录中注明回收原因和时间。
4.11公开文件的控制。
4.11.1凡公开的文件如向业主或住户提交或发布的程序、手册、规定、收费标准等均属受控文件范围。
4.11.2凡公开的文件均应注明文件编码、版本号、生效日期。
4.11.3负责实施公开文件的部门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4.11.4凡公开的文件夹发生更改时,应以原公开的形式,在原发放或公布的范围内今年性更改,以便更改的内容为业主或住户所了解。
4.11.5凡张贴于公司内部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包括公开张贴文件其中的部分(外来文件除外),均应标明文件编码、版本号并加盖“受控文件”印章。
4.12品质/拓展部负责保存文件和资料管理形成的全套记录,各部门或文件持有人负责保存持有的记录,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5.1《文件销毁申请表》文件编码:
6.0相关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