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十篇
为加强我园的消防用电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用电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电安全制度: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儿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综合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灯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严格要求教师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VCD、电扇、计算机等。
7、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
8、不要用湿手触摸照明灯具开关、插头,不要超负荷用电。
9、禁止食堂人员私拉、私接各种电器和各种开关与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冲洗电饼铛、合面机、蒸车等。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维修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室、维修人员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禁止入内。
八、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市(区)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使师生教育教学安全活动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安全、后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人为成员的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含义,即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与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三同时”审查的原则:以国家、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有关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标准、规定、规范、规则为依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查。
4、同时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初步文件文件、图纸时,同时设计其中的安全设施部分,保证安全设施设计按照相关规定得到落实。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审查通过后,才能形成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5、同时施工,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同时建设安全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先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后建设安全设施工程,或者有意减掉安全设施工程,只完成主体工程,留在以后补充完成安全设施工程。
6、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要求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安全设施必须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没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工程一经投入生产或使用,不得擅自闲置或者拆除,确有必要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7、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8、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9、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10、学校安全部门、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安全与质量。
11、建设项目未进行“三同时”或“三同时”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基建项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涪陵李渡新区李渡小学
二○一一年五月
学校管理制度(6条)
日常行为规范评比制度
(一)评比制度:
1、学校每天检查值勤队员的上岗及工作情况。
2、值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的行为规范。
3、卫生委员每天检查各班的卫生和眼保健操情况。
4、体育室检查各班的广播操情况。
5、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评比,每学期一总评。
6、行为规范总评分数作为学期文明班、行为规范先进集体评比的依据之一。
(二)评比内容
一、卫生10分
1、教室
⑴门窗灰尘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⑶课桌排列不整齐,每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干净,扣0.1分。
⑸放学门窗、电灯、电风扇不关,扣0.1分。
⑹清扫工具未放在指定地点,字纸篓未及时清理,每项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洁,学习用品乱放,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每项扣0.1分。
2、包干区
(1)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2)墙壁有积尘,扣0.1分。
二、行为规范10分
1、准时到校,迟到每人每次扣0.分。
2、进校没有佩戴红绿领巾、校徽、周一没穿校服,每人次每项扣0.1分。
3、早读、午休有组织、有秩序,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点心、午餐时教室保持安静、整洁,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评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比宗旨:
树立典范,宣传规范班事迹,形成正确舆论,让各班学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学校形成一种浓厚的、别有新意的“追示范”的氛围。
三、评比对象:
中兴小学各班集体五、评比标准
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五项常规竞赛评比细则为主要评比依据,具体要求做到:
1、礼仪:
(1)穿戴整洁,红领巾、队干标志、胸卡均佩戴齐整,特别强调:全天佩戴,不得中途摘下。每周一升旗仪式或大型集会时必须穿校服。
(2)进校门时立正,敬礼(队礼规范),向老师、同学问好后进校门。
(3)班内学生团结友爱,不打架骂人。
(4)进老师办公室须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才可进入;不随意进出老师办公室,影响老师工作或休息。
(5)课间看到老师主动问“老师好”,凡看到客人老师要主动问“客人老师好”。
2、纪律:
(1)未满十二周岁的同学严禁在校内外骑自行车,骑车的同学严禁骑车带人。
(2)骑自行车的同学在校门口须下车推行到车棚,并按顺序从西向东有秩序放整齐。
(3)不在校内外买、吃零食,严禁一出校门就围摊。
(4)中午、放晚学时须排好路队,有秩序地走出校门或走到食堂,不大声喧哗,自觉遵守路队纪律。
(5)集会时按规定站或坐在指定位置,不随便讲话或大声喧哗,听讲话或观看电影、表演时认真,不做无关的事,结束时能鼓掌致意。其间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杂物。
(6)课间不奔跑,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7)用餐纪律好,饭菜吃净不浪费。
(8)课堂纪律好。铃声响,教室内无讲话声,去专用教室上课的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保证铃声响校园内无声响。下课后,在专用教室上课的班级仍应该排队有秩序地回到教室,不奔跑,你追我赶,不大声喧哗。
(9)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
(10)随时做到人走门关灯灭,不开无人灯,无人电扇等。
3、卫生:
(1)个人卫生好。不留指甲,常洗头、勤换衣。
(2)不乱扔纸屑杂物,看到纸屑杂物能主动弯腰拣起。
(3)不把牛奶袋、塑料杯等杂物扔进便槽,做到小便入槽。
(4)教室内外、包管区每天打扫干净,做到无纸屑杂物,墙面无灰尘蛛网等。具体标准参照《五项常规评比细则》
(5)垃圾要袋装化。
4、两操:
(1)集队做到快静齐,按指定路线到指定地点。
(2)做操时严肃认真,动作标准,同学间不嬉闹。
(3)从教室到操场做到安静有秩序,回教室途中也要安静有秩序,不奔跑、不大声讲话。
(4)做眼操时严禁睁眼,动作要规范。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情。
5、宣传:
(1)认真组织小百灵广播,质量较高
(2)积极撰写小百灵投稿,至少每周一篇
(3)出好每一期黑板报,做到图文并茂,整体效果好。
六、评比方法:
1、以五项常规竞赛评分记载表和学生监督岗记载表,教师值日记载表、行政值日记载表为评比依据,对各班执行常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打分。
2、每天将隔天的不规范现象公布于大厅黑板上,便于大家及时了解情况,班主任及时加强教育。
3、每周将各班得分情况公示在校务公开栏内,12月底进行汇总。凡执行示范好,评比在年级段中名列前茅的,即为“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
4、对获得表彰的班级进行张榜公示,并颁发相应红旗,此项评比纳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教师月考核中,作为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重要评比依据之一。
本周为方案学习时间,此方案从下周一起正式执行。
一、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班,如迟到或早退按每分钟一元处罚,迟到半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罚。
二、员工上班应做到不偷吃偷拿各种食品。如发现偷拿者处以50元罚款,偷吃食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三、严禁在厨房里吸烟和高声喧哗,违者处以10元罚款。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不离岗、不早退,下班后必须关闭水、电、气。如发现未关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厨房人员上班时间不能随意会客,严禁外人进入厨房。
六、厨房人员应做到讲究卫生,穿戴整齐。
七、保持厨房清洁卫生天天小扫除,每星期一做大扫除。
八、厨师严禁随意辱骂小工,应相互尊重,严禁打架和从事各种违法活动。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扭送公安机关。
九、上班时间严禁接打私人电话。
十、休假事先要向厨师长请示,批准方可。
十一、如需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十天写辞职报告,在十天内批准后方可办理离手续。
l、根据菜品要求选料要精,严格按照菜品检查验收标准执行,认真做好否决制度(即前厅否决后厨、后厨否决采购部,采购部否决供货商)以及认可即负责的原则。
2、根据菜品的特性,仔细按其加工、切配、装盘等标准严格执行。
3、未出堂的菜品要根据其特性合理存放。
4、如由于人为的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要按原价进行赔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办好和发展技工学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它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做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技工学校在完成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任务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承担多种培训任务,包括在职工人(含班组长)的提高培训、转业培训,待业青年的就业培训,学徒的技术培训等。
第四条技工学校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具体要求是:
思想政治方面: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操作技术方面:培养学生熟练地掌握本工种(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完成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水平的作业,养成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习惯。
文化技术知识方面,培养学生扎实地掌握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所需的文化和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身体方面:重视体育锻炼,使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
第五条技工学校的学制,应根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的不同,分别确定。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个别工种(专业)确有需要的,可以招收高中毕业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学制为一至二年)。
第六条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分别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会同计(经)委、教育部门提出,经劳动人事部汇总平衡,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技工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办法,必须进一步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把国家统包统配改为按“三结合”方针就业。当前,要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既应面向全民所有制单位,也应面向集体所有制单位。
第八条技工学校由劳动人事部在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综合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工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综合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
第二章学校设置
第九条发展技工学校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主要是:
各级产业部门办;
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办;
厂矿企、事业单位办;
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
鼓励集体所有制单位办。
第十条技工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由办学主管部门核定。规模不宜过小,在校学生一般不应少于200人。工种(专业)设置,应以操作技术复杂、技术业务知识要求高的为主;为增强学生就业后的适应能力,不宜划分过细。
第十一条技工学校应该具备的办学条件是:
按照选拔干部的原则和劳动人事部颁发的《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设置机构、配备教职工和实习工厂(场、店)工作人员;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有同办学规模、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舍、实习实验场所、设备、体育活动场地。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
第十二条技工学校的开办、调整、撤销,由国务院各部门办的,在商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教育部门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地方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会商教育部门,由劳动人事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上均应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已经批准开办的技工学校不准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或其他性质的学校。
第十三条技工学校必须把社会效益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应当加强校际之间的横向联系,开展专业化协作。
在培训方面,各校应取长补短,进行工种(专业)的合理分工和协作,保持主要工种(专业)的相对稳定。有关教学、实习和实验、文体活动等要相互配合。
在生产经营方面,各校应在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开展灵活多样的相互支援与协作。可以在校际之间自行联系挂钩,也可以按地区、行业组织起来定期协商交流,还可以成立校际之间的松散联合组织,开展生产协作。劳动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
第三章文化、技术理论与生产实习教学
第十四条技工学校的教学,必须着重操作技能的训练;并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安排必要的文化与技术理论基础课程。
第十五条技工学校的教学,必须根据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学期的、月份的生产(业务)实习教学计划和文化、专业技术理论课的学期教学进度计划。教师应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
对于上述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校可以根据地区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做必要的调整。课时的调整幅度一般可占总课时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第十六条技工学校的生产(业务)实习教学,是培养学生掌握操作技能的主要手段。学生的生产(业务)实习,应尽可能结合生产(业务工作)进行。可以在校办工厂实习,也可以下厂(车间、工地、店堂)实习。生产(业务)实习教学的内容,应包括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
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一般应在校办实习工厂(场、店),采用课堂教学形式进行。学校应根据所设工种(专业)建立实习工厂(场、店),配备实习设备、对于不便于建立实习工厂的工种(专业),应加强实验、模拟教学。组织学生下厂实习的,学校应事先同企业商订出生产(业务)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力求做到定课题、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和定期轮换实习岗位。
第十七条技工学校专业技术理论课的教学,应同本工种(专业)操作技能训练密切结合。其他课程的教学,也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注意各课之间的配合与协调。
技工学校应建立专课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并根据教学需要,不断充实仪器、教具,图书、教学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电化教学。
第十八条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制度,认真进行平时考查,学期、学年和毕业考试。
第十九条技工学校应按照工种(专业)和课程的不同,建立教学研究组。教学研究组应制订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措施,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先进教学手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开展业务学习。
第二十条技工学校领导人员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通过听课、参加教学研究、检查学生作业和实习工件、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一条技工学校的学生、教职工和实习工厂(场、店)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应当认真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应当结合形势、任务,针对思想实际,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技术工人、教师要身教重于言教。应当表彰不愧于为人师表的教职人员,克服不良倾向。
第二十二条对思想性质的问题,必须采取民主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必须采取教育和疏导的方法去解决。
第二十三条在技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和工会的作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和教职工需要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的品德考核制度,做好学生操作评定工作。这种评定一个学期进行一次,由班主任考察学生的表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写出评语。评语要实事求是,鼓励上进。
第五章学生
第二十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必须按时入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遵守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技工学校学生应当发扬勤工俭学的精神;努力学习,不断上进;应当尊敬师长,遵纪守法,遵守《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对于在道德品质、学习、生产劳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应该分别情况,给予表扬、记功和奖励,可以颁发奖状和发给一定的奖品。对于违犯纪律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应该分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处分学生,应该经过校务会议讨论,由校长批准执行。责令学生退学和开除学生学籍,应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技工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和奖金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技工学校应引导和帮助学生建立、健全学生会组织,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学生会和共青团及其班级组织,应协助学校领导和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推动学生好好学习,遵纪守法;组织学生开展课余学习、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管好学生宿舍;做好社会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习期满、经过课程结束考试、操行考核和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考试成绩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操行成绩不及格的,不能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条技工学校的教师,按照《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逐步实行聘任制。
第三十一条技工学校教师应当认识时代和人民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为人师表;关心和爱护学生,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十二条技工学校教师的任课时数,根据所任课程、年级的不同分别确定。担任生产(业务)实习课的,根据技工学校人员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按负责一个实习教学班确定;担任文化、技术理论课和其他各门课程的,一般按每周十二至十六课时安排。
第三十三条技工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学校领导者要从政治上关心教师,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教师有充分的时间用于教学工作。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业务进修工作。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要努力达到能教本工种(专业)的工艺理论课;技术理论课教师应掌握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应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学术讨论活动。
第三十四条技工学校应按学期或学年做好教师的考核工作。对于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有特殊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提前晋职。对于失职和违犯纪律的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以至降职、解聘。
第七章实习工厂(场、店)管理
第三十五条技工学校的实习工厂(场、店)应统筹安排实习教学任务和生产经营活动,既要保证完成教学计划,又要通过生产经营,增加学校收益。
第三十六条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必须根据生产实习教学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安排好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训练,尽可能减少纯消耗性的实习,应当防止发生脱离实习教学,单纯追求产值利润的偏向。
必须积极掌握技术信息资料、及时改进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管理。
学校主管部门和办学单位,应帮助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开拓生产业务门路,疏通供销渠道,解决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原材料、物资、设备等问题。实习工厂(场、店)要建立、健全原材料、物资、设备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应注意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鼓励师生员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对改革、创新确有成效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实习工厂(场、店)要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学校承担生产任务和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履行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和检验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经营服务质量。
第三十七条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必须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第八章行政工作
第三十八条技工学校可以试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行政领导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校务会议制度。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学校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问题。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十九条技工学校的后勤工作要明确树立为教学和生产经营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办好公共食堂、搞好集体福利,做好卫生保健、绿化美化环境工作,管理好学生宿舍和学校的各种物资、设备。
第四十条技工学校的食堂要实行民主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帐目,杜绝贪污浪费,努力改善伙食,注意饮食营养卫生。
第四十一条技工学校应建立独立的财务机构,经费由主办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费开支渠道和标准拨给,由学校支配使用。学校要配备财会人员,健全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一切开支必须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应建立技工学校基金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技工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制度的联合通知》办理。
第四十二条技工学校的领导干部,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学校管理知识,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技工教育的规律,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把学校切实办好。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定期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一天不得少于一次,到达无臭、无蝇、无便、无污水停积。
第二条:各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第三条:总务处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其负责的班级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条: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每一天早、晚各清扫一次,全天务必每隔1小时用流水冲洗一次。
2、厕所内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由各负责班级值日生定时清扫垃圾,并及时将其运至垃圾场。
3、禁止将易塞物等垃圾扔进下水道中,务必扔在纸篓中,每一天有清扫人员及时倒掉,地面打扫干净。
4、校内厕所的卫生打扫状况由总务处卫生处和学生会卫生部管理并检查,由督导办监督。
第五条:打扫办法实施:
1、按级轮流,一周换一次,第二周周日晚上交接。
2、该班打扫期间若发现厕所堵塞由本班负责处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时,提前到后勤处领取垃圾袋,要节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学杂费。
4、每一天早、晚要彻底清扫一次厕所卫生,保证厕所内地面上无垃圾、下水道中无粪便。
第六条:处罚方法:
1、凡发现把垃圾扔进池内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由总务处和值日生监督。扣班级10分。
2、凡在墙上乱写乱画者,一经发现罚款2元,扣班级5分。
3、值日生应将纸篓全部放到墙角,凡将垃圾桶放到路者扣该班10分。
7、学校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洁净,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废纸屑等0.5分。
2、禁止在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1分。
3、小心爱护卫生间内的公共财物门、窗、水池、水龙头、磁砖等等,无意损坏者,及时做出赔偿。不爱护,有意毁坏者,严厉处罚。
4、节约水电,使用后请及时关上。
5、如厕时,垃圾入篓或扔入便渠,不得扔于地面。
6、便池课间要随时冲净。
7、地面保持无垃圾,要勤拖,保证干净清洁的卫生间。拖把拧干水后再拖地,以防地面积水。
8、磁砖擦干净,不留污迹。包括盥洗台下的部分。
学校小车是公务用车,为管好用好车子,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用车制度
1、用车范围:
①在职在岗校级领导因公出差可以派车;
②有事关学校全局、紧急、重大事情者,经主管校长同意可以派车;
③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要求派车。
2、在职在岗校级领导外出培训学习期间用车规定:
①报到时和结束时可以派车送接;
②其它时间一般不接送(极其重要的公事除外);如本人要求接送,在学校无其它公事的情况下可以出车,但耗油费和过桥过路过渡停车费必须由用车人私人负担。
3、凡需用车人员,均须先天通知办公室,凭办公室出车通知单调车,用车人员不得直接通知出车。
4、在路况不好,天气不好,车况不好,超重等情况下,办公室和司机都有权拒绝出车。
二、出车制度
1、严禁司机酒后疲劳出车,不准开“英雄车”,一切照章行驶。
2、司机出车前必须对车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行车安全。
3、司机只能凭办公室的通知出车。无办公室通知擅自出车,或借(租)给他人用车,一切费用由司机自负,且每次罚司机50元,如发生事故造成损失,概由司机负责。
4、若路况不好,司机应拒绝出车;司机应该拒绝超载超程。
5、司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办公室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报告。
6、司机当天没有出车任务,上班时间必须到办公室待命,小车必须停放在车库,否则每次罚款50元,从当月出车补助费中扣除。
三、油耗管理制度
1、小车耗油由司机在加油站加油,其发票由用车人签字证明,经办公室核实,后勤科审查后方可报销。(过路过桥停车费与此报销程序相同。)
2、每百公里定量油耗为13.3公升,每月结算一次。超过部分,由司机自负。
四、护车制度
1、司机必须自觉爱护小车,平时坚持自己动手搞好小车维护。
2、司机不得将车内设备用具如VCD等转借给他人使用,否则视情况予以罚款。用车人员也应爱护小车,不得损坏车内设置,否则处以2倍以上罚款。
3、司机出车前必须清洗小车,经常保持小车光洁卫生。
4、无论何时何地,小车设备用具添置、大小维修均须事先报告,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擅自购物、修车不予报销。
学校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了安全的学校任何优秀的工作都无从谈起,为了学校更好更快的发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网络。
x校园安全管理网络
1.校园安全管理网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责任管理网络
校长
副校长
教务处
学生
德育处
学生
总务处
校办
二、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室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落实,德育处配合,具体分工为:总务处负责学校门卫、食堂、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并完善每月检查制度;德育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含假期管理,教师安全工作由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做好每学期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考核
每学期做好教师安全工作考核工作,纳入师德考核。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
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
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
4、新生报名时,必须由家长交验“两证”(户口簿、房证),确属本学区的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5、转入的学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领送,班主任不得推脱拒收。
6、转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开转学证。
7、每到期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发放学生学籍卡片(班主任登记),每到期初,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学生学籍卡片并进行检查验收。
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准调班。
9、新生登记表在该生毕业时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10、未经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否则一经查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保留学籍: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资格,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12、开除学籍:对在政治品质和组织纪律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并被少年管教的,一律开除学籍。
13、休学:学生因故因病需中断学习时,经学校批准可办休学手续,学校给其保留学籍。
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的指示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自主发展。
2、严格使用国家法定教材,任何人不得订购和帮助推销法定教材外的教学参考书、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用品。
3、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通过学校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生摊派课外读物、报刊等。
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科学配置课程结构,加强非考试科目的管理,提高其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深入开展教师练功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6、认真执行学校关于作业留、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次数和作业量,并不断改革作业内容,由留书面作业向留口头作业、实践性作业开放性作业转变。
7、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6小时之内),不准任何教师用放学后、节假日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大面积补课。
8、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建立各种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好,发展学生特长,张扬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的文化生活品位和综合素质。
9、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后不排名次、不张榜公布,并对学生实行多方面内容的等级制评价,决不单纯用考试成绩去衡量学生的优劣。
10、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使用文明语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合法权利。
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签到。
2、签到应由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凡由他人代签者,一律无效。
3、签到时间一过,由德育校长准时收好考勤表,并注明未签人员的原因。
4、外出人员一律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无正当理由未填写外出登记表者,视为旷工。
5、如有因病假、事假而不能签到者应填写请假条。请假不足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出1天的由校长批准。(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凭病假证明可请病假。(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应办理请假手续。(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4)产假:女教职工本人生育,产假期限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办理。(5)丧假:父母以及配偶丧亡,可请丧假,丧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6)迟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均为迟到。(7)早退:凡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属早退。(8)旷工: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续假未准而不上班,均为旷工,按有关文件和规定予以处理。
6、上班签到后,校内抽查时找不到人视为早退。
7、请假至少要在1小时前通知有关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8、每月末统计考勤情况,将汇总情况报 教导处。
9、本制度由校务委员会解释并负责组织监督执行。
校务公开制度
1、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领导班子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教。
3、实行校务办公例会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务及工作安排,向教师公开,接受监督。
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招标、议标制,不搞一言堂。
5、学校所有按规定的列项账目、收支情况按月公布,使全体教师及时了解学校的经济状况。
6、教师年终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奖金以及市级以上的表彰人员坚持公开考评、张榜公布。
7、校级领导以及中层干部每学期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8、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张榜公布,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9、定期召开家长会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学校大事,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并采
取书面测评的形式,征求家长对教师在师德方面和教学方面的意见。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纳入教师考核标准之中。
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生遵守《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班级管理。
四、加强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员无故进入学校。
五、积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对危房或拆除或围栏隔离。
六、建立校园巡查制度,及时检查学校基础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如篮球架、门窗、锅炉、楼梯栏杆、年久失修的围墙、厕所等等,定期检查维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加强监管,是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七、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卖地摊上的食品。
八、防水、放火、防电,砌好校园围墙,盖好校园内道路井盖,检修老化的电路、电器设备,安装好消防设施。
严禁学生私自或单独下河游泳,严禁学生***,严禁学生擅自拉线接电。
九、精心组织好学生的一切活动,确保学生的活动安全。组织学生春游、旅游、外出参观学习,举行校外庆典性活动等,都要报教育局审批。如需要租车,必须租用车况好、证照齐的车辆并严禁超载,最好是由旅游公司承担外出任务,在办好保险等安全措施后外出。
十、强化传染病的防治和隔离,保证学生的饮用开水。
十一、加强实验药品和仪器的管理,规范实验操作程序,防范药品中毒和实验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隐患。注意“水、电、气、”安全,化学危险药品须采用低压照明(36V),计算机网络教室须安装防盗设施,实验室、仪器是装好灭火器。
十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三、定期召开家长会,沟通与家长的联系,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校园值班巡查制度
1、明确24小时领导带班、有关人员值班。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成员,每半月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建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组成的学校巡逻队,定期巡查,特别是加强晚上和节假日的检查。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
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证。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级管理人员对本人负责的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出现问题要及时、如实处理、汇报。
三、对突发事件,各管理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要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没有及时报告,或不能采取得力措施,按具体情况、后果影响追究其责任。
四、各级管理人员每天要对本部门进行细致的事故隐患检查,水、火、电、食品卫生、进货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五、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当事管理人员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取消评优选先,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治安,创建文明校园,达到“四无”(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2、学校治安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教处具体分管,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守岗位,秉公办事。
4、值日领导要做好值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值周教师及安全值日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各处室、各班级、都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防盗、防火、防电意识。
6、门卫人员、安全值日人员、值周(日)教师、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8、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严防在校园内传播。
9、加强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各种财物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现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内容,并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4、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交警部门要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下乡必查安全 ,进校必看安全,做支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