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十篇
1、组织成立主管体卫的领导和教师、学生的卫生领导小组,做到卫生工作布置有检查、有批评,使学院的卫生经常化、制度化,校园卫生管理。
2、全院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划分包干区,各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有关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日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3、各班要建立每日有清扫,每周有大扫除制度,所负责的包干区、教室范围区域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4、加强对厕所、垃圾桶、下水道管理,厕所天天实行清洁,防止蚊蝇孽生,及时清运校园垃圾,管理制度《校园卫生管理》。
5、各处、室要保持整洁、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合理摆放,教室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明净,桌椅整齐,张贴美观规范,严禁乱堆乱放杂物,桌、椅、墙上乱涂乱画。
6、师生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不留长头发,不穿奇装异服,不涂口红、指甲油,不带戒指、项链、耳环,个人卫生良好。
7、严禁在校园内乱砍、乱攀和采摘花木,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垃圾统一倒入学院指定地点。
8、熄灯铃响后,学生必须自行返回宿舍休息,并保持肃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进入校园单车、摩托车、汽车、统一停放整齐,不准停放在宿舍、教学楼的走道或校道,以免影响校容美观。不得在球场、绿化区乱晒被服、拖把,扫把不得放在阳台墙面上。
10、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院每学期先进班级评选的重要依据。
为了搞好我校环境卫生,提高广大师生的素养,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块负责:
二、明确要求,规范操作:
1、教室:讲台、桌凳及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有序,窗台、玻璃光洁明亮,表册齐全,条幅清晰完整;地面、前后左右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六面干净无蜘蛛网。
2、寝室:被盖必须叠成方块并统一摆放方向,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窗台、玻璃干净明亮,值日表、床位图、寝室公约张贴齐全;地面干净无积水,前后左右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学生晾晒衣服要有固定的设施和地点。
3、办公室:桌凳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办公桌上教材、教案、教具、文具和学生作业本摆放要井然有序。
4、各功能室:仪器设备、柜、桌、凳放置整齐有序,地面、桌子、窗户、墙壁干净,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
5、厕所卫生
地面干净无大小便和积水,墙面不乱写乱画、无印迹,顶面干净无蜘蛛网,粪水池的粪、水不外溢。定期除垢、消毒。
6、食堂卫生
生活用品、餐具摆放整齐,生熟食品要分类、分柜存放,始终保持地面、桌面、窗户、墙面、顶棚整洁、卫生,做到无杂物、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油污、无鼠害,饭菜要有防蝇纱罩,沟沆无饭粒、菜渣。
7、校园内卫生
地面无纸屑、果壳、垃圾袋、污水,墙面无墙洞、印迹,无蜘蛛网,所有沟沆干净、排水畅通,无卫生死角。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1、将校园环境卫生按班划分,班主任对本班的卫生打扫具体负责。
2、各班坚持每天打扫,学校领导同时督查。
3、学校成立卫生督查组检查全校卫生,各班分别成立卫生督查小组,负责督查本班教室、寝室、清洁区卫生。督查时间为每天早饭后、中午及晚饭后。
4、学校利用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5、班主任及教师要教育学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写乱画乱踢,不随地大小便等,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
6、在就餐时,学生不得将剩饭、剩菜随意泼洒在地。
7、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督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通报批评,从第三次起扣班级管理分,年终扣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见《班级管理制度》。对本班的环境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和班主任年终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直接与年终绩效挂钩。
8、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的行为予以举报。
9、自本制度颁布之日起,若再有故意破坏学校环境卫生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为巩固文明学校创建工作成果,建立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长效机制,提升校园环境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校园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由总务处牵头负责。
2、校园环境卫生检查小组由学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生活老师、学生会干部为专职检查员。
3、检查小组每周集体检查一次、个人检查一次;专职检查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每周通报一次,
二、卫生检查的具体操作办法
1、集体检查时间由总务处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爱卫领导组成员。爱卫领导组成员巡视检查后,及时填写好巡查表,投入《文明创建箱》内。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印发《卫生巡查通报》。
2、日常巡查由专职检查员负责。学生会干部、生活老师负责户外环境、教室、学生宿舍区域的卫生检查,爱卫领导组成员负责小卖部、伙食费、办公室区域的卫生检查,总务处负责厕所、公共责任区的卫生检查。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并纳入每周《卫生巡查通报》。
3、爱卫领导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以上个人随机卫生巡查,巡查情况投入《文明创建箱》内,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并纳入每周《卫生巡查通报》。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1、每周通报一次检查情况,对卫生未达标的要求限期整改。
2、定期制作宣传栏,展示优秀区域的卫生实景,对卫生特别差的予以曝光。
3、每月统计一次检查得分结果,对排名前三位的授予“文明卫生集体”红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五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确每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评分项目与标准:(满分10分)
1、教室墙上是否有卫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过,无纸屑、无瓜果皮、无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残留物等;(2分)
3、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2分)
4、门窗干净;(1分)
5、走廊和过道的窗台、护墙瓷砖、不锈钢扶手擦洗干净,保持整洁;(2分)
6、垃圾桶及时清空;(0.5分)
7、课桌椅凳卫生工具等用品摆放整齐,讲台干净无粉尘;(1分)
8、自行车摆放整齐。(1分)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和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专用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用教室卫生责任人为各专任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办公室当天值日教师。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学校大队部红领巾值日岗和当日值日行政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周五下午)或大型活动前出具体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总务处联合部分行政进行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专用教室、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各项检查评分情况由大队部统计汇总后纳入各责任人的绩效月常规考核。
七、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八、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教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二)保洁区卫生:
保洁区:要求每天打扫干净。如发现保洁区内有一片纸片扣1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注:保洁区的打扫必须在进校铃之前完成所有保洁工作,如铃声响后还在外打扫,为保洁不及时,扣2分;发现不打扫卫生的班级扣3分,并全校通报批评;眼操期间不允许任何班级、任何学生滞留在外打扫,发现一人扣1分)
(三)专用教室卫生
专用教室卫生要求同教室卫生要求一样。
(四)办公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办公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桌椅摆放(离开座位必须把椅子放入桌子下,不合要求的扣月常规考核1分)、办公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上无杂物,除茶杯外,有一处不合要求扣月常规考核1分)
4.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注:
1.不定时随查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1分。
2.周五定期检查中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2分。
3.遇重大活动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按活动级别递增扣分。(市3分、大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4.在各种检查中如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则相关责任人本月绩效月考核“卫生管理”项不得分,取消班级“文明班级”的资格。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一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隔板、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进取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礼貌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俭用水。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不礼貌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体现一个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净、静、美的学校环境,蕴涵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学校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专门机构,做到齐抓共管
在校长的领导下,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全校工作计划,并作为学校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指导、检查和总结卫生工作。还相应成立以各班生活委员为主的生活部。生活部门做到明确分工,各有侧重。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环境设备、学生的生产劳动和体育锻炼等五个方面作总体部署。医务室负责全校卫生保健的教育与检查,生活部负责全校环境卫生特别是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对学生中出现的异常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卫生常识教育,提高自律水平
加强卫生常识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教会他们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和技能,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开设卫生常识课和举办卫生知识讲座,组织参观和举办展览、橱窗、黑板报、彩灯、挂图等形式,结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保健常识的宣传,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营造优美教学环境
1制定各项卫生公约:教室卫生公约,寝室卫生公约,阅览室卫生公约以及学生个人的'卫生保健要求等。
2制定每日、每周和每月清扫制度;各教学班每天需派6名学生值日,寝室派2名学生值日。值日生负责当天教室、寝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及饮用水的供应等。各班“晨扫”以教室内部环境为主,校内各条主干道由值日的班负责清扫、保洁、每周各派一个班组分段负责。
每个月底的一个周,要求全校各教学班组彻底清除各自卫生责任区的“死角”。
3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习负担量,将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划分为若干块卫生责任区。
4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强化学生“卫生保洁”意识。
5将卫生工作作为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每学期一小评,每学年一总评。每年级设立一面“卫生流动红旗”。采用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规定“先进班集体”必须获得本学年度的“卫生流动红旗”,凡无故不参加卫生扫除和有乱扔果皮纸屑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6建立学生义务卫生劳动档案。
对于经常主动承担学校公共场所卫生清扫的班级和个人(包括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学校公开表彰并记录在案。
(1)组织成立主管体卫的领导和教师学生的`卫生领导小组,做到卫生工作布置、有检查、有批评,使学校的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全校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分担区、处、室、卫的卫生包干,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有关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日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3)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天扫,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公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4)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烘池、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时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5)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保持教室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明净,桌椅整齐、用具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6)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涂口红和旨甲油,不带?指,项链,耳环。
(7)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每周不少于一次。
(8)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选的重要依据。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能体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清洁、安静、美丽的校园,蕴含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班级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后勤部门要投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二、成立学校卫生检查小组,主管德育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三、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负责制,班主任应经常深入班级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班级卫生问题。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实施办法:
1、每天早、中、晚三次各班对教室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到班级督促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并完善。
2、各班要做到桌椅摆放整齐,书籍、课本摆放有序,黑板、讲台无字迹粉尘,地面无纸屑、饮料瓶、食品包装袋等杂物,清理的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教室和公共走道。
3、课间各班要安排值日生对本班教室及所属公共走道进行卫生清扫维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垃圾的好习惯,同时见到纸屑、饮料瓶等杂物要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内。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
5、下课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灯,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6、卫生检查的时间为每天早、中、晚三次检查。
7、学校将利用集会、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8、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检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通报批评,从第三次起扣班级评比总分,对本班的卫生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和班主任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9、学生在学校范围内乱扔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清理操场垃圾一次,第二次加倍处罚并处清扫公共区卫生一周,取消该生任何评优资格。
10、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的行为予以举报。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中心完小
二Oxx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