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精选22篇)
1、迟到、早退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衣帽不整洁、不按指定位置工作、每次罚5元。
3、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性者处罚20—50元。
4、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组长处罚5元,责任人处罚10元。
5、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并处罚20元。
6、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处50元。
7、工作态度不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菜质不符合要求或耽误师生用饭者处罚20元,造成师生严重投诉者,处罚50元。
8、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罚50元。
9、工作粗心,引起师生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处罚5—10元。
10、弄虚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拉帮结派、影响同事间的关系者、罚15元。
11、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按价赔偿并罚50—100元。
12、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食用,造成师生食物中毒者,承担民事责任并罚20元。
13、欧打他人者,开除并处罚20元。
14、违反厨房所有规章及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25元。
15、累计扣款达500元以上者劝退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人员需要佩带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该清洗,操作时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物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在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一、所有就餐同学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凭食堂磁卡,按服务程序正常在食堂就餐。
二、就餐同学必须爱惜粮食,珍惜金钱,反对铺张浪费。
三、就餐同学必须相互关心,互相谦让,自觉排队,不得争先恐后,不得为后到同学代购饭菜。
四、就餐时必须爱护食堂环境,保持餐桌、座位、地面卫生,严禁饭菜乱倒乱洒。
五、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敲打餐具、餐桌,杜绝在食堂 内起哄。
七、按时就餐,不得提前,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有特殊情况,事先与事务处联系。
八、就餐同学必须爱护食堂公物。如有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九、就餐同学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服从餐厅管理。
一、所有就餐同学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凭食堂磁卡,按服务程序正常在食堂就餐。
二、就餐同学必须爱惜粮食,珍惜金钱,反对铺张浪费。
三、就餐同学必须相互关心,互相谦让,自觉排队,不得争先恐后,不得为后到同学代购饭菜。
四、就餐时必须爱护食堂环境,保持餐桌、座位、地面卫生,严禁饭菜乱倒乱洒。
五、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敲打餐具、餐桌,杜绝在食堂 内起哄。
七、按时就餐,不得提前,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有特殊情况,事先与事务处联系。
八、就餐同学必须爱护食堂公物。如有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九、就餐同学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服从餐厅管理。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一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景,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一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1、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食堂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1、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为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五四制度”,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订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 检查内容
1、“五四制度”的执行情况。
2、采购、索证、台账。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身体外观以及着装(工作服、帽、口罩等)。
4、蔬菜残留农药测试执行情况,样菜的预留。
5、操作区、餐厅环境卫生,以及防蝇、防鼠、防蟑、防尘等设施。
6、各种食品、调味品的放置、保质期、货源“三有”。
7、食品加工烹饪过程,成品成熟度。
8、凡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其他内容。
二、检查人员组成
1、由分管副校长组织政教处、总务处相关领导和师生代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工作指导。
2、由总务处负责人会同政教处进行每天的例行检查和工作指导。
3、由食堂负责人进行日常全过程的自检自查和督促。
三、检查人员工作责职
1、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认真按时检查,严格把关。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到“三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查明不放过、问题无整改措施不放过)”。
3、善于听取食堂工作人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认真做好台账。
5、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工作,接受指导。
学校食堂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二、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三、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四、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饮料,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五、学校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加强食堂燃气管理的领导,成立燃气安全检查小组,随时不定期检查,并作登记。
2、食堂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使用燃气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
3、非食堂人员不得开关燃气阀门。
4、食堂燃气由专人负责开关阀门,开燃气前必须检查燃气管道再开燃气阀门,不用时、下班前必须关闭燃气阀门,做到责任到人。
5、负责开关燃气责任人一定要严格把关并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6、严格按照要求,做到通风良好,并有灭火设备装置。
⑴认真执行饮食卫生的有关规定。
⑵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扔杂物,不刁烟作业。上班时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⑶生熟食品分开保管,肉菜洗干净、无杂物,熟食要加盖加罩,售剩的饭菜及时存放保管好,再售时应煮透,不售变质、变味、腐烂饭菜。
⑷冰柜应保持清洁,无霉烂臭味、异味。
⑸每餐下班后,把分工包干地段清洗干净;饭盆、菜盆、勺铲、蒸笼等用具洗净后放整齐,用前消毒;台、桌擦洗干净;搅拌机无酸味,切肉机无异味。
⑹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厨房、餐厅内外、台、桌面及用具清洁卫生,厨房、餐厅每天洗一次。
⑺采购员不购腐烂、变质、变味食物。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厨房、加工间。
⑻厨师不加工变质、变味、腐烂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一、所有就餐同学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凭食堂磁卡,按服务程序正常在食堂就餐。
二、就餐同学必须爱惜粮食,珍惜金钱,反对铺张浪费。
三、就餐同学必须相互关心,互相谦让,自觉排队,不得争先恐后,不得为后到同学代购饭菜。
四、就餐时必须爱护食堂环境,保持餐桌、座位、地面卫生,严禁饭菜乱倒乱洒。
五、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敲打餐具、餐桌,杜绝在食堂 内起哄。
七、按时就餐,不得提前,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有特殊情况,事先与事务处联系。
八、就餐同学必须爱护食堂公物。如有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九、就餐同学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服从餐厅管理。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工资自负原则,食堂工作一切为了教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1、食堂职工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做到饭菜可口,色香味俱佳。
2、食堂职工要服从司务长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必须穿工作服、佩证上岗,上班时间不吸烟,不干私活。
3、食堂采购员按计划采购物资,并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卫生要求和质优价廉。采购必须二人同时参加,实行验收制度。发票由采购员和验收员同时签字方可报销。
4、仓库内物品堆放整齐,物品不得霉烂变质,无故造成损失的,保管员负责赔偿。严格入库出库手续,仓库不得出售食品。
5、禁止现金购买饭菜,反对好人主义,阻塞各种漏洞。
6、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
(1)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
(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什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
(5)炊事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
7、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8、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务处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的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一、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大于70C)后供应。
五、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七、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膳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确保食堂员工及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燃气报警装置。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正确的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迅速有效的处理。
2、食堂的燃气使用必须专人负责开关,应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每餐下班前应仔细检查煤气关闭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厨房人员上班前应先检查煤气有无漏气情况,不要急着开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发现漏气或有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4、在使用煤气前,应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子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使煤气完全燃烧。
5、煤气设施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不准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为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施,保持设施清洁干净、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胶管(点火棒)有无龟裂、穿孔、甚至断裂的情况,发现其中之一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维修或更换。
7、煤气供应商必须有资质,并签订供气合同。储气钢瓶必须有检验合格标记(条形码),才可以使用。
8、煤气一旦发生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应及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一、食堂必须有市(县)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二、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凭培训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发现患传染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要调离,上班时要穿戴工作帽和工作服。
三、有防尘、防蝇、防鼠设备,仓库食物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有架或台隔开,室内要保持通风干燥。
四、地面、墙壁、配餐台必须按《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安装,即水磨石地面、白磁砖贴墙,每天冲洗地面,餐室、餐桌和灶具无污迹,通风良好。
五、科学安排每天的菜谱,做到膳食平衡保证营养,确保饭菜质量和卫生。过期或无出厂日期的食物不得进入食堂,市场购回的青菜要有充足的自来水浸泡和冲洗,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六、切生、熟菜的砧板要分开,厨房、库房生熟食品和原料要分类存放。碗、筷、盆、碟用完后要进行消毒。
七、若发生食物中毒,管理员或炊事人员要马上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县)食品卫生监督所报告,控制可疑食品,保护现场,并协助查明中毒原因。确保受害者得到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
八、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医务监督。
九、总务处和卫生室要定期到食堂进行检查和营养指导。
为加强工作的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益,保证工作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师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烟台第二职业中专食堂管理及实施细则》,落实到人,层层抓、人人管、做到违者必究。
二、工作中必须服从校方及其各级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服从经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做到听从指挥,确保师生健康就餐。
三、工作中必须配合好经理工作,选料、进料、库存等应择优选用及保管。
四、在主、副食加工中,必须做到品种多样化、用餐合理化、营养搭配化等,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五、必须做好饭菜保质、保量,严把卫生质量关,防止病从口入,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中必须注意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做到餐具每日消毒,每日卫生多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绝不留卫生死角,个人卫生应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准留胡须、不准穿拖鞋、不准衣帽不整等,上岗时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七、工作中必须团结一心,以餐厅为家,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不断研究饭菜的多样化、合理化及营养搭配化,及时推出更多、更好的饭菜。
八、工作中不准打闹,对待师生要有礼貌,不准说脏话、气话,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
九、工作中必须做到爱护设备及保养设备,不断学习正确的使用设备方法,并保证安全。
以上各条望认真遵守,违者可按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解除劳务合同。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卫生,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由总务处派专人负责,食堂承包期间由承包人具体负责。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证件齐全,炊事员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校医务室应对炊事人员进行卫生培训。
三、食堂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上班时间要穿戴工作衣帽。
四、食堂厨具,餐具要及时清洁,无油腻,存放消毒碗柜,统一消毒。
五、把好食物的采购、出售、保存关。食物要妥善保存,生熟食品要隔离,生熟砧板要分开,有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防止食物发霉、变腐、变质,防止食物中毒。不出售变质、过期食品。
六、剩菜剩饭要妥善处理。用剩的食品要到进指定的容器内,并加盖。
七、食堂要随时保持清洁,物品要放整齐。每餐后必须对桌椅和堂内地板进行清洗,每周五下午大扫除大清洗一次。
八、坚持食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清点一次,有总务处监督。
九、搞好饭菜的质量,保证饭菜质量。食堂人员的服务态度要平和,提高服务质量。
十、食堂人员要按时上下班,遵守操作规程,爱护食堂用具和设备,不准吵架打架。
十一、就餐人员要遵守食堂秩序,排队取餐,节约粮食,爱护卫生,爱护公物。公物如遭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和赔偿。
十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非就餐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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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食堂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按要求留足25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里。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器皿外标明留样的具体时间。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放到专用留样冰箱的保鲜室。
6、学校食堂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方便以后的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不相关的其他物品
一、校长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接到客人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
二、接到客人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四、了解客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人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客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顾客较多的场合处理。
六、单独接触客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客人误解或不了解学校有关规定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沟通同顾客之间的联系。
八、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客人,征求客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九、根据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适当优惠或赠送客人食品、饮料。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学校每次的投诉记录,交办公室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