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通用4篇)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一、本电站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存档),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二、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三、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当地政府、安监、水利等部门安全检查时,有权查阅本站安全生产有关档案。

四、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意。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篇2

安全生产档案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市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发展的意识,把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之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新途径。

市安全监管局要求各县(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管,督促指导在重点生产企业、乡(镇)和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委办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挡案管理,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市安全监管局还明确提出了七大类的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2、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记载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6、危险设施和场所的登记与管理。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7、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的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市安全监管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努力打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工作新局面。依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行、总结完善、深化提高的原则,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协调指导、有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强化对这一工作的考核。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生产档案员职责

1、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和资料进行管理。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负责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发放回收及文件的销毁或隔离存放。

4、负责安全档案的放火、防潮、防盗等。

5、保证安全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泄密。

二、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日志、安全会议纪要、各种设备的检修、运转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调度简报、每月生产记录,测风记录、防坠实验记录、各级部门检查整改记录、工伤事故分析会记录、“三违”罚款单、安全生产文件等。

三、档案文档一般要求

1、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各种原始记录封面做好标识记录。

2、破损文件材料要及时修复。

3、标识签署齐全。

4、按文件资料同组卷分类保存,跨年度资料按年月排列。

四、安全档案借阅办法执行—qms—c01文件。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我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管理职责

3.2.1安全科

3.2.1.1负责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车间、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烧结厂安全记录使用、保管、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各专业职能部门

3.2.2.1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作业区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各车间

3.2.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烧结厂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烧结厂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烧结厂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本车间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习、活动资料;

3.3.2.2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3.3.4其它安全会议记录。

3.3.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4.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3.4.2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基本特征、相关图纸和图片;

3.3.4.3重大危险源监测及监控措施;

3.3.4.4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4.5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监控(考核)记录;

3.3.4.6其它危险源管理工作记录。

3.3.5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3.3.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3.3.5.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3.5.3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放射源管理登记表,检测用具、工具登记、校验等管理记录,剂量笔发放登记管理记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录像资料)等;

3.3.5.4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监测点分布明细表;

3.3.5.5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岗前、岗中、离岗、退休),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3.5.6其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3.6相关方管理档案

3.3.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告知等;

3.3.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3.3.6.3外委、保驾、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

3.3.6.4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记录;

3.3.6.5其他有关记录。

3.3.7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3.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7.5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整改记录;

3.3.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3.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3.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3.3.8.1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3.3.8.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

3.3.8.3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3.3.8.4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3.3.8.5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3.8.6其它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3.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9.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3.9.2职工伤亡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3.3.9.3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要;

3.3.9.4工伤认定批复书;

3.3.9.5其他有关记录。

3.4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要求

3.4.1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3.4.2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3.4.3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行(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装订成册。

3.4.4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4.5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3.4.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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