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监控管理制度(通用7篇)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监控录像记录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载,对于事
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特对监控录像记录的保存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每日录像录制完后,须填写《监控录像记录使用保管记录》,并在记录上做好起始时间、地点、部位等标识,保存期限一般为15天,保存期满后,经管理处护管主管浏览,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存后,方可进入重复使用程序。
二、管理处应备有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录像工具设备。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的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三、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记录,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记录的录像时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录像设备上。经播放确认复制完成后,报请管理处领导同意,原记录时段可转入重复使用程序。
四、重要情况专用录像记录应编好目录,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五、重要情况专用录像记录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一、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其他人员必须经管理处领导批准,方可入内并进行登记。
二、进入监控室必须穿白大褂、拖鞋。
三、监控室严禁使用干扰性电子及超负荷的电器用具。
四、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
五、严禁非岗位人员触摸、乱动各种操作按钮和开关。
六、不得擅自安装各类软件程序和玩弄游戏及看书报、杂志等。
七、室内严禁吸烟。
一、监控室实行24小时专业人员轮流值班。
二、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施。
三、监控室内不得吃零食、喝酒等,干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四、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特殊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有专业人员顶替后方可离开。
五、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进行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监控室的设施设备不得任意搬动及堆放杂物,操作台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件,所有资料应存放整齐、有序。
七、设备出现故障当值人员无法排除时,应及时报告领导,联系技术人员进行修理。
八、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报告领班或直接通知安全维护员,并及时做好时间、地点等记录。
九、值班人员应及时填写当班的设备运行记录、工作日记,以便查找原因。
十、监控室的`各类记录、录像存盘、资料不得擅自任意处理,必须进行保存归档。
十一、做好监控室的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十二、每月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处存档。
十三、监控出现异常情况及车辆堵塞交通,及时通知安全维护队员及时处理,引导车辆到边缘地带,疏通道路。
为保证物业安全及延长监控摄像系统使用寿命,发挥其正常功能,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保安应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调试和作其他用途。
二、图像模糊或跳跃不清时,值班保安应按正常程序重新操作,如无法消除故障,通知机电班检查修复。
三、如遇失去图像或失去报警功能等严重故障,工程部应通知厂方派员维修。
四、机电班每周检查红外线探头及摄像头一次,对报警迟钝、转动失灵、松动、生锈等故障即时维修;每月用清洗带清洗录像机一次,并填写《设备保养纪录》。
五、故障期间,巡逻保安须加强物业周边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六、值班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对可疑点放大摄录,并通知巡逻保安前往查看核实,以防止事故发生。
七、告知客户爱护监控系统,对损坏行为追究责任。
管理制度
中心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大厦(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悬挂或张贴。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认真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须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对计真机软件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设备密码须报物业部备案。作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6、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管理处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用。
7、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洁、干净和堆放杂物。
8、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物。
1.0目的:正确的使用录像机,充分发挥录像功能,保证发生意外时有案可查。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监控中心的管理。
3.0职责:通过监控系统对进出小区的人员、车辆及小区的重点位置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4.0基本内容
4.1使用规定
4.1.1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24小时录像。
4.1.2爱惜录像机,经常性对录像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班长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拆装及修理。
4.1.3正确操作录像机,按照规定对小区的部分区域实施录像。
4.1.4按时更换录像带,对录像带进行妥善保管,每个录像区域的录像需保留7天。
4.2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流程
4.2.1正常监控下进入功能菜单无信息(火警、故障)时,显示处于屏保状态,此时除按:'设备启停'键、'esc'之外任意键,屏幕弹出'密码对话框',正确输入密码,屏幕弹出功能表。
4.2.2火警、故障联动信息显示及查询有事件发生时,画面自动转换为相应(火警、联动、故障)信息窗口,此时可按相关(火警查看、联动查看、故障查看)窗口,将详细显示编码地址,实际位置、类别、时间,此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若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在核对真实情况后,按'火警确认'键,启动相关联动设备,并通过消防广播系统、指导人员疏散,同时向'119'报警。
4.3设定操作在功能显示表中按f1选择设定,f2确定即进入设定菜单,在此菜单中,手动/自动功能用来设定火警时已编辑联动设备的动作方式,打印设定中,按相应数字键1---8确定选择或取消。
4.4复位、关机非火警信息核实查明原因并记录、上报,现场处理正常后,方可复位。关机相当于计算机冷启动(线路短路时,不能复位或冷启动,否则易烧坏回路板)。
4.5查看操作:包括三部分:事件记录、回路地址、曲线显示
4.5.1设备故障记录为系统运行性能状态的主要查询依据之一。
4.5.2曲线显示:通过对具体地址曲线追踪,可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好防范措施达到及时解决的目的。
4.5.3系统由专人24小时全天候值班管理不允许非法操作,按键应有节奏。
4.5.4系统作业密码仅限于相关人员知道。
4.6紧急广播操作程序
4.6.1开启
1)打开总电源开关。
2)打开power电源开关。
3)打开baose(功放)电源开关。
4)将调音台上四个红色的音量推杆推至最高音量处。
5)打开话筒开关,推动调音台上第4个白色的标有'紧急广播'字样的音量推杆,上下调节音量大小。
4.6.2关闭时按照开启的相反程序操作。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5.1《报警记录表》wg-ss-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