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消防管理制度(精选25篇)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9.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0.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1.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2.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
13.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6.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严禁作业,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护方可作业。
1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
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七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
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
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十六条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二0XX年6月3日
一、工作制度
1、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二、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使用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3、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
二、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三、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防止故意破坏供电设施的发生。
四、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五、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消火栓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的作用,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实施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县公共消火栓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共消火栓是指安装在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各单位设立在城市街道的消火栓(以下简称消火栓)。
第四条公安消防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公共消火栓统一编号,按区域划分管理范围,加强日常管护和检查工作,并对消火栓的安装、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指导。
建设、规划、市政、给排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火栓的管理工作,负责消火栓的购置、安装和财产登记。
单位和居民区内安装的消火栓,由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有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制度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规划与设置
第六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城市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规划设置消火栓并同步实施。
第七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道路宽度小于60米的,每120米设置一座消火栓;宽度大于60米的,在道路两侧每120米分别设置一座消火栓;靠近十字路口必须设置消火栓。
(二)商业密集地区、古建筑保护地区和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居民区,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得大于80米。
第八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消火栓一经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或迁移,因城市建设需迁移或拆除的,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规划和给排水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安装与维护
第九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组织安装,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条消火栓的安装应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消火栓应当沿道路设置,安装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并应设置明显标志。
(二)市政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井盖与人行道面板持平。
(三)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消火栓井施工、安装应达到规范标准,满足防冻要求。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安装的地下消火栓,必须选用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第十二条给排水部门应及时对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一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完整好用,无部件缺损现象。
(二)定期油漆消火栓,无油漆剥落和生锈。
(三)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闷盖和开关应当扭紧。
(四)定期试水,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小于10米水柱,并清除栓内污水。
第十三条对于不宜继续使用的消火栓,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共同制订计划,由给排水部门逐步更换。
第十四条消火栓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消火栓是消防专用设备,凡是同消防无关的其它用水不得使用消火栓。
第十六条因特殊情况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和给排水部门批准后,方可取水,并保证消火栓完好无损,改装消火栓或把消火栓改为它用,造成消火栓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进行维修,使用单位应承担维修费用,造成漏水的还应承担漏水损失费用。
第十七条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批准利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当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供水的需要。
第十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修复,保证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火栓。
(二)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维修检测消火栓。
(三)埋压、圈占消火栓。
(四)损坏消火栓。
(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火栓。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加强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确定消火栓所在位置的单位或个人对消火栓的监护责任。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有维护和检查消火栓的'权力和义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以警告或处以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三)(四)(五)项规定的,处以警告或罚款。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以警告或处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在规划、设计、安装、维护、管理消火栓工作中玩忽职守,职权滥用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对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明显标识。
第三条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第四条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第五条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第七条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八条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整个大厦消防管理的心脏。为了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监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做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相关文件记录:无
液化气是当今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液化气的主要成分为丙烷、丁烷等有机化合物,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居民在使用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一)预防液化气事故的措施
选用合格的灶具。燃气灶应放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燃气时,必须有人照看;不能私装、改装燃气灶具;定期检查燃气软管、接头,防止老化、松动;不能在燃气管上吊挂重物;不能把电器设备的接地线接在燃气阀上;临睡前、外出时,关闭所有燃气开关;装有燃气管道、燃气用具的厨房等处,不能睡人。
(二)液化气泄漏时的处置方法
确保压力表正常可把安装好的气瓶、减压阀、气管、燃具用肉眼观察是否有明显的脱落,气管连接处是否有管卡加固;确保气瓶角阀关闭之后,打开燃器具排压,然后关闭燃气具再打开气瓶角阀供气1秒立即关闭,看看压力表是否有压力值显示,有压力值证明压力表正常可用;观察减压阀上的压力表的压力值在关闭气瓶角阀后30秒的变化判断是否有泄漏,表现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压力值立即没有了,说明泄露严重;第二况压力值缓慢下降,说明有轻微的泄露;第三种压力值没有下降,说明没有泄露。如遇燃气泄露应迅速打开门窗,加速通风;立即关闭燃气开关,停止使用燃气;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关电器用具;用肥皂液涂抹法,查找漏气部位,将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调成泡和溶液,用毛笔蘸上肥皂液涂抹在怀疑漏气的部位,发现泡沫或气泡增大,即表明该处是漏气点,查出漏气部位可暂用胶布包扎,并及时报告燃气公司,请求修理。
(三)钢瓶使用多长时间需检验
国家标准规定:充装15公斤或小于15公斤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检验的检验周期为4年。对使用期限超过8年的任何类型的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四)燃气液化气失火时的求助措施
立即关闭液化气角阀;用温布扑打或覆盖着火点;若液化气瓶发热发烫,可用冷水浇洒,使其降温;灭火同时,勿忘向“119”报警。
(五)为什么不能将钢瓶倒立或卧放使用?
将钢瓶倒立或卧放使用,减压阀将失去减压作用甚至被破坏,直接影响减压阀的正常安全使用,极易造成漏气,一旦遇到明火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另外,还会造成残渣堵住出口嘴,容易形成泄漏。
液化气站入站须知:
1、一切人员进入液化气站,都需自觉遵守该站有关安全规定。
2、站内生产区严禁一切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区,外单位来站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火柴、打火机等)入站时应交门卫保管。
3、本站职工和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穿带钉鞋进站。
4、凡进入生产区的各种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处安装合格的防火帽。
5、严禁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和助力车进站。
6、自管户来站拉气的人员和车辆,都必须经站方批准,否则一律禁止入站。入站后装卸钢瓶时严禁摔、砸、滚、撞。
7、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防水。
8、外单位来参观人员必须持有该有关规定批准的介绍信方准入站,参观时必须由本站有关人员陪同。
9、外单位来站人员,未经批注动用站内生产设备,不准自行罐瓶。
10、带物出站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有与物品相符的出门证,否则不准将物品携带出站。
11、外单位来站人员不许乱走,未经允许,不许进入罐瓶车间、烃泵房、变电房、压缩机间等,更不得在此区域抛、人、扔易产生静电、火花的东西。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一、加强和规范网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二、坚持经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员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三、每周由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底由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大检查,如发现问题现场安排解决。
四、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限期两天内予以整改完毕。
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个别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
六、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强重点部位巡察,确保网吧经营的正常运作。
八、场内严禁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将物品带出场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试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并作好记录工作。
十、场内所用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关规定,对过期假冒的.产品坚决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发生火灾时,要冷静处理。及时扑救(用灭火器)以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要熟练的组织、协助客人从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时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训练、演练。
十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 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报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二、对本站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1、对下列可以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
在站区域内吸烟的;员工着装不符合防静电要求的;
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的;
机动车辆及人员进入罐区和危险区的;
违章动用明火、用电和电气焊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由站长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落 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 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 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液化气站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三、重大火灾隐患
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液化气站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或报上级负责人审批后)停产停业改正,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为规范公司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能够积极应对和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火灾事故救援工作,保证消防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防止火灾事故扩大或恶化,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3.1为加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经理部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
组员:总工程师、经营经理、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物资供应部、经营预算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室人员。
3.2.1根据火灾事故及险情性质,下达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命令,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2.2指挥事发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及配合,负责落实和完成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3.2.4组织或联系有关部室、专家对事发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3.2.5制定完善现场火灾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2.6做好稳定施工作业人员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2.7适时将火灾事故概况、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上级部室汇报,通报所属各单位和向外界公布。
3.2.8组织应急救援过程及结果的评估,制定复工方案。
3.3下设通信联络组、技术支持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消防保安组、医疗救护组。
3.4.1.1负责收集、分析和传递火灾现场信息,确保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公司以及外部联系畅通;
3.4.1.2负责组织对火灾事发现场的拍照、摄像工作;
3.4.1.3维护现场通信系统的畅通;负责对外界的信息发布和报道;火灾事故扩大应急后,负责向周边居民、社区的对外信息公告。
3.4.2.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火灾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4.2.2指导火灾应急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及完善;
3.4.2.3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技术资料;
3.4.2.4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应急结果的评估及复工方案。
3.4.3.1实施抢险救援应急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员抢救、工程抢险、事态控制、清理事故现场和消除事故隐患);
3.4.3.3负责抢险救援现场的安全防护,防止二次及衍生事故的发生;
3.4.3.4抢险救援结束后,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4.4.2保证现场救援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3.4.4.3在事发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
3.4.4.4负责与外部医疗、公安、救援等机构的联系协调,在专业医护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护理;
3.4.4.5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现场人员稳定工作。
4.1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4.2.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方位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4.3.2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的要求进行编制。
4.3.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需要。
4.3.4公司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火灾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4.3.5在火灾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4.3.6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并进行备案管理。
4.4存在重大危险源工程的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4.5建立预警支持系统。公司、工程项目部在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利用监测技术、预警装置、各工程调度值班固定电话或各级负责人员移动电话,建立相关技术、通讯支持平台,保证预警准确,反应灵敏。
4.6.1火灾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就近及时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实施救援。
4.6.2公司领导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4.6.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现场救护。
4.6.4发生火灾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4.6.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4.7.1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国务院75号令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劳动部的现行有关规定、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4.7.2.1无论发生任何事故,则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分类统计。
4.7.2.2填写统计报表分为:本企业职工、非本企业人员和分包单位人员。
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准确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及时上报公司。
5.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
5.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施工队、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易燃、易爆施工队、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l/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安保部负责监管,各二级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处、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消防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将火灾扑灭在萌芽之中,不得隐报。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义务消防队职责
义务消防队在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消防队员由各部门人员、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周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三、杜绝违章用电和违章用火,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四、及时向安保部报告责任区域内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品的存放情况,保证各种危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担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根据责任区域的防火需要,随时向安保部申报所需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六、 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七、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使责任区域的工作人员均能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八、积极参加安保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本项目的消防应急预案。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1各单位配电室应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经电工同意后方可进入。
2电工要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要坚守岗位,勤检查,勤巡视,及时排除异常情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消防制度和安全运行规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4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坚持每年春秋季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等进行清扫。
6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要在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应按规定正确填写倒闸操作记录。
8经常检查配电室通往室外的挡鼠板是否插好,经常检查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是否严密,有无孔洞、缝隙,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电缆沟内应定期投放鼠药。
9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有效战备状态。
10保证应急照明装置正常运行。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处于完好合格状态。
11配电室出现故障,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一.火警应变措施
请紧记为阁下安全而制定之火警应变措施
二.消防官兵
消防官兵是消防局在火警现场之最高指挥官,抵达现场后负责统筹整个大厦的灭火工作;
三.消防责任人
请确认贵单位消防责任人及其助手,一旦遇到火警,请依照消防负责人的指示行事。
四.手动报警器
本大厦之手动报警器,均附有清楚标志,并装置在消防栓附近;消防栓亦有清楚标志。手动报警器一经按动,该层警钟即会响号,并联动上一层及下一层响号,兼且通知大厦消防控制中心,除紧急情况外,请勿随便使用。
五.紧急出口
通往能通道的出口,均设有灯光照明的'中文指示牌。
六.防烟门
经特别构造之防烟门,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走火通道,故防烟门切忌打开。
七.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时,请使用最接近的走火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
大厦及其消防安全系统
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
八.防火卷闸
能更有效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当发生火警时,防火卷闸能自动在秒后完全关闭。
九.大厦消防紧急广播系统
本大厦包括每层楼均设有消防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将会利用广播系统播放有关消息和指示(内容详见第五章)。此外,消防人员或管理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亦可利用该系统作其他宣布。
十.防火演习
本大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防火演习,如有演习将以书面通知或经公共广播系统广播有关演习消息,以求得各业户的积极配合。
一、 为切实加强xx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xx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xx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xx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 。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十五、 大厦全体住户要树立安全笫一的'观念,在认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时,要有社会公德观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严禁在各楼层走火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大厦一层安全出口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以保证大厦安全通道彻底畅通无阻。
十六、大厦广大居民要有预防火灾的警觉感,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工作。广大居民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义务和责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识和法规、懂得检查火灾隐患) 。三会(会报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业委会恳请大厦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为保障共同安全,确保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大厦物服人员提出。对于无视公德而又屡劝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大家都有消防法规颁布的义务和权力向公安消防机构、社区、派出所进行举报、投诉,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现公告向全体业主及居民征求意见。并发文至公安局球场街派出所、xx社区征求指导意见。并在汇集各类意见后进行修改定稿。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站点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根据值班备勤制度,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情况,与防护区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情况,及时通知到巡查、检查消防员。
6、各站设专门的通信员,负责站内、站与站、站与各项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控制中心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实时联系与信息沟通;负责站内通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保障通讯正常。
(一)消防中心值班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并应熟悉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
(二)组织大厦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训练,使其成为大厦合格的义务消防队员。
(三)值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等,如有损坏和失效,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四)利用通知、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防止阻塞情况发生。
(六)教育和制止儿童不要***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电话,如有破坏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八)留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厂的`单位,尤其是原料与制品容易着火者。当发现住户藏有大量易燃物品时,即该查询是否有特许证明和安全措施,没有时,当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厦外),并尽快报告管理部和公司。
(九)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元宝、香纸等。
(十)切勿将防火门打开,以免火警发生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一)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焦味,又无人开门时,如能及时扑灭,应尽快使用灭火器及消防设备扑灭,否则拨打'119'报案。
(十二)若发生火警,即拨打'119'报案,同时按动警铃,通知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设法施救。
(十三)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四)报案时,必须清楚地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部电话。
(十五)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察单位检查,每年最少一次。
为全面做好住建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打牢火灾防控基层基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消防安全管理分级负责制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督导、协调管理工作。局属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同时对本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住建系统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单位、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2、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3、督导局属各股室、单位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4、督导局属各股室、单位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6、负责抓好股室、单位消防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负责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落实本股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年度控制指标。
3、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股室、单位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负责对股室、单位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安全知识,并针对岗位特点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5、保证本股室、单位消防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股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7、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8、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安全值班制度
各股室、单位每天带班领导要做好值班考勤,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带班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要详细记载,及时处理,当班末了事项要及时移交办公室处理。如有紧急或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安排办理,并督促落实,了解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二)强化消防安全教育
各股室、单位必须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指示精神;教育干部、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议事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要不定期对重点部位的员工(或管理人员),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巡检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三)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四)建立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通知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六)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1、各股室、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股室、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是实现神宝公司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露天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露天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委员会,负责对矿所属单位及考核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奖罚。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评比各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日常业务由具体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安排。
2、露天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小组。专业组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
3、矿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执行《新疆露天矿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的有关标准。
4、各单位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正职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5、矿对生产单位每月不少于三次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生产单位包括:各段、调度室);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每月不少于三次。
6、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检查组检查评分办法是: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月得分以三次检查平均分为月得分。
7、考核形式采用日常管理(每班考核)为主,矿考核领导小组与各考核职能部门采用平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月底汇总并落实到责任人。各专业检查组每月检查的.基础表及得分,于当月26日前上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各专业检查组留一份存档),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调度会上通报质量标准化检查情况。
8、矿对质量标准化工作采用奖罚办法,奖励分物质奖励、表扬,处罚分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两种。
9、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
主任:矿长
副主任:安全副矿长
成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科长、生产科长、综合科科长及主管机电、采矿、水文地质、测量、工程管理技术员和煤场主任。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处罚
10.1月评比得分没有达到考核基准分90分的,取消该单位当月业绩工资。
10.2对检查组检查态度消极、弄虚作假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被检查单位罚款1000元。
10.3检查组检查时,被检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陪检,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10.4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按期整改的,对其单位罚款1000元,仍没整改的加倍处罚。
10.5被检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对单位罚款1000元。
10.6检查组在检查中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现场考核不合格,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被检单位罚款500元,并勒令被检单位当事人进行培训。
10.7检查组对现场检查存在下列问题除按检查标准进行扣分外,并进行追加处罚。
10.7.1办公场所脏乱差处罚单位500元
10.7.2物品、材料摆放无序,处罚单位200元
10.7.3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其它情形,按照安全处罚细则进行处罚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检查组进行处罚
11.1没有按规定次数进行检查,对检查组组长罚款200元,对检查组成员每人罚款100元。
11.2检查中不认真负责,应付了事或打人情分的,罚检查组组长200元,检查组成员每人100元。
11.3检查结果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每迟报一天罚专业检查组组长50元。
11.4对本专业检查内业没有建立档案或档案不规范的,对其检查组组长罚款100元,对其检查组成员每人罚款50元。
11.5各专业检查组每次检查的评分结果和检查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月终检查结果不得超过当月26日。
11.6矿对质量标准化达到奖励条件的单位年终给予物质奖励。
11.6.1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6.2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平均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12、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新疆标准和矿自定标准。
一、目的
规范消防泵房管理工作,确保各类系统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范围
适用于消防泵房管理。
三、工作内容
1、消防泵房、地下消防水池、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工程部负责维护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作好日常运行的巡查、点检、抄表及状态监控,并做记录。
2、消防泵房内机电设备由工程部专业电工人员负责维护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消防水泵房。
3、消防泵在正常运转下,选择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
4、消防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接触器主开关每月检查一次。
5、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切换操作检查。每季度对电动机进行一次绝缘摇测。
6、消防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7、严禁非火灾情况使用消防用水。
一、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影响因素有很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或部分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整个消防安全系统受到巨大影响。为有效改善地下停车场的消防安全系统,在此有必要对其消防安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总结,具体如下:
(一)影响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的硬件因素
影响大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的硬件因素有很多,既有停车场自身因素,也有停车场消防设施与消防设备等因素。
1.停车场自身因素
(1)建筑构件
所谓建筑构件是指地下停车场的墙体、梁柱、吊顶、坡道、楼梯等要素,共同构成停车场的受力骨架。这些建筑构件不仅承担着停车场的建筑承重和空间分隔的重要任务,而且其耐火性能也是火灾发生时预防火灾扩散和保证建筑安全的基本手段。如果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较差,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不能起到阻止和延缓火势蔓延的作用,而且可能导致受力骨架由于火灾破坏而失效,导致停车场甚至地上建筑物塌陷,造成严重的人员死伤和财产损失。
(2)停车场内部设计
影响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的内部设计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很多地下停车场采用附建式,除具有停车功能以外,还隔离部分空间用作水泵房、空调设备房、储物间、修车间等,这些附属设施空间很容易发生火灾,如果与停车区域距离太近或未按规定设置防火分割设施,那么小范围的火灾很可能蔓延到停车区域,造成严重的后果。其次,地下停车场由于所停车辆和人员较多,其疏散通道和出口设计也至关重要,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通道和出口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停车场内部人员和车辆疏散的顺利与否。第三,必要的防火分区设施也是控制火灾蔓延的有效手段,防火分区设施能够有效地把火灾控制在本区域内,防止火灾向其它区域蔓延,不仅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会对火灾产生影响,而且在门、空、洞等处能否做好防火处理,也是防止火势向其他区域蔓延重要因素。
2.消防设施和设备因素
(1)电气设施和设备
电气设施设备作为停车场正常运行的基础设施,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停车场的安全与否,具体而言包括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强电系统在消防安全中主要供应火灾发生时的照明指示和灭火排烟所需的电源,一旦发生火灾,如果能够保证强电系统的稳定供应,不仅可以有效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提示,而且可以防止停车场内浓烟弥漫,保证人员的快速撤离。停车场内与消防相关弱电系统承担着火灾探测、报警和消防设备联动的重要任务,尤其在火灾早期弱电系统能够保证火灾能够及时得到扑灭,防止火灾的逐渐蔓延。因此,停车场内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都对消防安全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做好配电设施设备及输电线路的防火工作,防止电气设施设备及输电线路的过载、短路、漏电、接触不良等是保证供电系统安全的关键。
(2)灭火设施和设备
对于地下停车场而言,不仅停车场内部空间含有一定浓度的油气,而且车辆油箱中也有大量的可燃油,一旦发生火灾,如果不能有效及时的进行灭火工作,很可能造成大范围火灾甚至爆炸,进而摧毁停车场内的电气设施设备及供电系统等,因此,作为控制火灾的最直接手段,灭火设施和设备对于停车场地消防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是停车场自身灭火系统,目前地下停车场通常采用消火栓灭火、自动喷淋灭火、手提式灭火器三种灭火设施,不同的灭后设施适用于不同的火情,需要综合设置,共同保障停车场的全面消防安全。其次是附近消防队的灭火能力,在火情发展到一定态势后,附近消防队能否及时抵达火灾现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使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也是消防安全考虑的因素之一。第三是消防供排水设施,消防供水能否得到保证是确保火灾能否得以控制的前提,而消防排水设施也能及时把消防排水及时分流,防止在灭火的同时蓄积大量的消防水,影响人员及车辆的及时疏散和电气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影响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的软件因素
这里所述的软件因素是相对硬件因素而言的,指的是对于停车场的消防安全状况施加影响的人员或者制度方面的相关因素。地下停车场的生产系统相对复杂,因此存在消防隐患的因素较多,应注意如下两点:
1.人员方面因素
虽然表面上看来,人员和火灾的产生、控制无明显直接关系,但人的因素始终是影响消防安全的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首先,从消防系统运行上来说,大型的地上停车场离不开专业的人员的实时控制与监督,所以现场工作人员及消防管理人员的技能与管理水平对系统作用发挥有很大影响,一些停车场为节省成本,找寻那些技能不足的兼职工作人员施工,导致疏散通道、设备安置等都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后期消防埋下隐患;其次,从消防系统的维护上来说,一些停车场使用那些没有基本安全知识的人员看守停车场,对现场缺乏监控,不开展足够的安全培训,使得这些现场火灾预防人员、停车场看管人员在面临突发意外时,没有足够的处理能力,一些管理人员在进行周期性巡查时敷衍了事,并不真正关注一些设备老化、消防出口被堵塞等问题,使得停车场消防系统得不到定期更新,维修工作也不到位,由此对消防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
2.制度方面因素
消防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是一种对于相关人员开展的行为规范、约束与监督,使用制度进行管理,容易就事论事,让当事人知错就改,同时不引发私人之间的矛盾,因此,地下停车场应该建立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对于进入地下停车场的人员及看管人员、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约束,从而真正的减少火灾危险的人为源头,例如地下停车室禁止吸烟等,此外,制度的落实可以让相关责任人责无旁贷,人人对岗位职责了然于胸,从而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严格、认真遵守相关规定,使得安全的漏洞也越来越小。
二、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改善建议
(一)积极进行停车控制,改善停车状况
地下停车场与一般的地下仓储、娱乐场所不同的是,车辆本身就可能是引发火灾的源头,因此对停车状况加以控制显得十分必要。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停车位安排不尽合理,与一些柱子距离很近,或者车与车之间的距离很近,由于距离过密可能导致,车辆在进入或驶出时十分不便,在车辆普及程度很高的今天,很多新手也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这样他们在停放车辆时有效空间不足,容易发生碰撞,在空间有限,同时油气密度较高的情况下,极容易产生火花。另外,一些现场管理人员也应多注意进入车辆状况,对于车辆停放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密切关注那些可能漏油、刹车失灵等车辆,一旦发生类似问题,及时通知物业或业主进行解决,避免火灾隐患。
(二)努力改善人员疏散的软硬件条件
火灾或者系列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安全疏散是安全管理的一大要素。首先,从硬件上说,停车场应该确保疏散通道的通畅可行,在疏散通道的数量以及尺寸上满足国家规定,禁止堆放各类杂物,综合考虑治安及消防安全,对于一些不常用的通道应避免长期不用上绣,突发事件时无法启用。对于那些位置偏僻的通道应定期进行清扫,周期性地对通道的性能进行检测,并可以开展火灾演习实验,确保相应的人流量。在一些应急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的标志,对于到了某一特定出口后,有需要平行行走一段的需要设置有明确志向,避免因时间延误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事实上,经常有停车场出现由于指示标志被立式空调等物质阻挡,造成逃生人员不能顺利找到出口的现象,因此,指示标志必须十分醒目并尽可能的多处张贴。
(三)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的队伍建设
人员方面的因素会对消防安全工作产生很大影响,然而,许多地下停车场对此并不予以充分重视,一些很大的停车场都没有专门的消防工作人员,制度上为敷衍上级检查,很多部门直接照搬政府机关的消防制度,许多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对于自己张贴的消防安全条例都一知半解,一旦消防事件发生时,容易慌了阵脚,没有相应的使命感责任感,引导疏通、消防设施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因此,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十分重要,各个停车场纵使因经济等多方面限制未能组建专业消防管理队伍,也应经常接受消防管理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应涵盖应急预案、消防演练、疏导要点、消防基础知识等。
(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风险一旦发生,很容易引起巨大的人员与财产损失,然而,很多相关人如车主、停车场管理人员等都觉得火灾是极不容易发生的小概率事件,不需要“草木皆兵”,这样的松懈思想要不得,安全意识是最根本的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定期检查停车场的软硬件状况,认真积极对待消防管理的工作,开展定期检测,一遇到设备问题、安全问题就想方设法解决,不能滞留问题造成隐患的进一步扩大。只有确保消防系统内的各种设备、人员都处于有序运作状态,才能真正排斥火灾发生的根源。
1.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4.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5.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7.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8.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9.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10.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11.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12.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13.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4.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5.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6.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请主动上交办公室,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17.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火警: 119匪警电话: 110急救电话: 120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每个月商场消防安全负责人都要组织工作员人员开会,总结前段时间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进展,是否有新问题要反映。做好各项会议记录。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建消防队伍、监督消防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等。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三:巡查制度
规定消防人员每天的巡查次数,巡查的工作要点,以及巡查的方法。制定火灾隐患的评定方法及处理程序。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四:消防值班制度
消防人员不像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到点就下班。他们必须做好轮换交接工作。而且消防人员还要三班倒,上晚班是对消防人员的最大考验,一来生理钟被打乱很容易睡着。二来晚上也容易发生火灾或是偷盗事件。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发生火灾,大多数与易燃、易爆物有关的。电路系统就是其中的一个,电路老化,或是线路出现问题,都会引起火灾。商场消防安全制度要对用火、用电管理有要明确的规定才行。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规定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无消防器材的支持,消防安全工作也难以进行。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七: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有利于规范消防人员的行为。考核评定是对其工作的肯定,通过考核评定了解消防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及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