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部管理制度(精选7篇)
项目工程部仓库管理程序(试行)
1、目的:保证仓库存放物品进出有帐可查,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适用于工程部仓库。
3、职责:仓库管理员应做好存放物品明细帐,做到入库、领料有据可查。
4、程序:
4.1清理仓库,做好明细帐单。
4.2物品入库必须填写相应入库单,由主办人同仓库管理员共同监督,并在入库单上签字认可(入库单附后)。
4.3领用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领用人同仓库管理员共同监督,并在领料单上签字认可(领料单附后)。
4.4入库单、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保存,以备查阅。
4.5物品入库领用后,即时做好增减明细台帐,以备查阅。
4.6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由工程部保安人员监管。
5、相关表单:
5.1入库单。
5.2领料单。
6、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工程部全体人员。
注:1、本人保证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本人有责任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向本文件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入库单
入库物品名称 供货商 数量 入库日期 物品原用途
主办人签字仓库管理员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备注
领料单
领用物品名称 供货商 数量 领用日期 领用物品 作何用途
领用人签字仓库管理员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备注
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合法合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管理
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并按规定通过项目招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并应分别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严格合同审查。经过公开招标或比选确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咨询服务等单位,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必须经过公司办公会讨论审查并上报集团审批。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合同内容应明确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时间要求、技术要求、质量等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明确争议处理方式,工程验收、决算等内容。
3、严格合同执行。凡经公司办公会审查并报集团审批后签订的合同,不得随意更改,若遇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必须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时不得违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及相关法规、规范督促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各项目工程建设监管责任由负责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管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人应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
2、依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对设计、施工和监理进行监督管理。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3、项目建设监管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现场情况做相关记录,参与关键部位、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和旁站,做好相关记录。
4、项目建设监管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工艺要求,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关。对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工序以及发现的其他质量问题,必须要求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并应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5、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工作会,主要就近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处理方案。
三、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负责生产管理必须负责安全管理,各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要对项目工程建设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牵头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相关预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参建单位整改施工中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3、督促施工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分析与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对本月安全生产动态,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四、进度管理
1、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应要求项目施工单位按总进度计划申报月施工计划,由监理单位审核。根据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3、应建立全面反映项目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应定期组织召开项目例会,研究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要积极为项目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若需公司及集团协调解决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应及时协调解决。
6、应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向各参建单位通知,按奖惩办法进行奖惩,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五、投资管理
1、工程投资管理由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门协调监督。
2、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工程相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法规、规范进行投资控制,不得随意调整方案、增加工程量,变更工程单价。
3、在进行工程现场收方计量时,必须通知公司财务部门、纪检人员参加。若确需方案调整,应本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和节约投资的前提下与各参建单位讨论出初步方案,再报管理局办公会审定,同时必须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4、配合财务部门将每月工程款拨付、工程投资、工程完成等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报公司领导。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花园'项目工程部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部巡查并执行处罚规定。
4.1安全管理
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每项罚款500~20xx元。
4.1.1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处理;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处理。
4.1.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处理。
4.1.3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处理。
4.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处理。
4.1.5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处理。
4.1.6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处理。
4.1.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每人罚款处理。
4.1.8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处理。
4.1.9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处理。
4.1.1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1.5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处理。
4.1.2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处理。
4.1.2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处理。
4.1.2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处理。
4.1.2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8电线电缆过道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处理。
4.1.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元处理。
4.1.3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处理。
4.2文明施工的管理,
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现象,每项罚款500~1500元。
4.2.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处理。
4.2.2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或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处理,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处理。
4.2.3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
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处理。
4.2.4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2.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处理。
4.2.7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处理。
4.2.8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处理,并承担修复费用。
4.2.1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
4.2.1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处理。
4.2.15对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安装完成后的门窗、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要进行成品保护。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物业公司项目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也不得私自调班、顶班,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值班,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以便部门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2、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前的工作,包括按照巡查表认真仔细巡查,做到本班问题本班解决,如解决不了必须马上报告领班或工程主任,并且说明原因,同时要做好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3、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材料,检查设备状况。交班时,交接班双方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值班人员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值班人员应该坚守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达并办完交接手续后才能下班。
5、除值班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2)、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3)、领班或由值班主任指定的替班人未来到时。
(4)、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神志不清而未找到合适的顶班人员时。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也不得私自调班、顶班,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值班,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以便部门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2、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前的工作,包括按照巡查表认真仔细巡查,做到本班问题本班解决,如解决不了必须马上报告领班或工程主任,并且说明原因,同时要做好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3、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材料,检查设备状况。交班时,交接班双方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值班人员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值班人员应该坚守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达并办完交接手续后才能下班。
5、除值班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2)、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3)、领班或由值班主任指定的替班人未来到时。
(4)、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神志不清而未找到合适的顶班人员时。
物业管理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职责:
(l)安排、协调、帮助及督促各专业助理完成各自范围内工作。
(2)组织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参加新建楼宇入伙前管理验收工作。
(3)提出新楼宇管理设备初步方案。
(4)掌握各楼宇设施和机电设备性能及完好情况,组织各助理按时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和措施,检查完成情况。
(5)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有关工程机电方面的各项业务。
(6)向管理处介绍物业管理有关工程方面的经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7)负责对各大厦工程技术资料,设备说明书,技术档案等整理存档。
(8)负责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单位、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安全劳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单位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