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消防管理制度(通用3篇)
1)制定施工现场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由项目经理及工长负责。
2)制定可燃易燃物品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一切用火,如:熬炼、烘烤、电气焊、喷灯、锅炉等明火作业,必须经现场保卫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清理、浇湿、看管、检查、控制用火范围。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违章现象进行消除和整改,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相对的应急措施。
4)施工现场材料加工,现场照明严禁使用明火,禁止设立吸烟室。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及考核,应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
6)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等必须在消防部门制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7)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插座和更换照明设备,保险丝等。
8)木工油工作业时严禁烟火,应在明显处设立“严禁烟火”警示标识,且严禁与明火作业同时操作。
9)木工油工作业后的刨花、锯末、木屑、油漆、废布、废纸、垃圾等可燃物品应在结束当日工作前清理干净。木工油工作业点不得存放原材料及与工程无关的可燃物品。
10)焊接、切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作业完毕后,应认真检查现场,确定无火险隐患方可离开。
12)保证生活饮食区尽可能远离作业区域。
注:凡构成以下之一者,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a.因违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而引发火险、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者。
b.不听从劝阻,一意孤行,拒绝整改而引发火险、火灾者。
c.玩忽职守、不学习、不重视、不负责任而造成火险、火灾者。
d.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或破坏消防器、设备者。
e.蓄意纵火及破坏消防设施者。
1、施工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禁使用劣质电器。
2、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或须经防火处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3、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胶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作业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使用明火,须事先向福田市场分公司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操作焊割、安装电气人员,须持证上岗,操作现场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实行监督施工。
5、工程施工如有影响原有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同意,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灭火功能不受影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6、施工材料和垃圾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施工垃圾必须当天清理。
7、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中对违反市场管理该不听劝阻的,公司保卫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市场内施工。
8、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装修的或装修施工不符合其审批内容,市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违章施工或暂扣工具,按规定办理手续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办公大楼加固装修工程消防管理措施
一、现场消防设施的管理
为解决单纯依靠消防器材灭火效果不足问题,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利用建筑原有消防立管,在供水端设扬程为30m高压水泵和临时水箱,保证水压。并在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同时在各施工作业面配备足够的手提式灭火器。
保持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的畅通,在楼内楼梯无法使用时,增设临时消防疏散楼梯,应紧跟作业面不超过二层。
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专物专用,冬期施工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高层建筑冬期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使用可燃材料。
二、现场消防制度的管理
严格工地使用明火审批手续,需要用明火的队伍当天可提出申请,写明地点、用火方式、动火人、防火措施,在安全员确认能够落实安全措施,方可填发用火证。凡是现场无法保证安全用火或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杜绝动用明火。作业面改变时,需重新开办“临时用火证”。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监护人员方可离开。
工地不准随便乱搭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工棚或临时设施,如果因工作需要搭设的,征得项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同意,审批后方可搭设,并按防火、防盗的要求搭设。
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
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消防法规、条例、文件,认真学习《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 号令》和本单位的各级消防管理,经常深入现场指导防火工作,做到工前有布置,工作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
积极做好专职消防巡视人员和班组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领导工作,加强业务训练和实践学习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火险能够立即扑火。
负责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和业务训练工作,经常注意组织调整和整顿,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分片防火责任制和业余时间的值班巡逻的工作。
认真做好消防日记工作,对本工地出现的事故苗头,火警火灾隐患尽快书面呈送项目主管领导阅示,并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注意做好消防资料的积累工作,建立消防档案。
制定消防灭火预案,如有火灾,作到责任明确,报警及时,抢救及时,控制火情,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内。
三、现场施工管理
电气焊工、油漆工、电工、木工上岗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其他工种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在保证不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方可作业,特殊应急工程作业由项目经理或技术室主任签字才可进行,否则不准作业。
消防安全员保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各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和堆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或有关工种尽快解决。易燃易暴物品不能混放,除现场有集中堆放除外,班组使用的零星散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存放。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同时做好本工地施工的民工队的防火教育工作,各种消防器材做到明显醒目,废旧消防器材立即更换,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