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动学习心得体会(通用3篇)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体现了国家意志,具有权威性。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是贯彻党的xx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本人于二020xx年至今一直从事执行工作,深深感悟到影响法院形象的“执行难”问题,是长期制约法院审判工作的痼症顽疾,对于“法律白条”群众反映强烈。为此1999年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21号文件下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克服困难。“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当前法院执行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阻力。
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为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大胆进行了改革,确立了“强执行”工作指导思想,经过调查研究,作出了新的部署,规范了工作秩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地推进了我院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党的xx大报告又将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向全党提出。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不仅仅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关系司法公正、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关系到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去年12月26日中央政法委又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专门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作出部署。这是党中央动员全社会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又一重大举措。
我坚信,只要我们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障碍。有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关系、支持,法院的执行难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对于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鼓舞斗志、奋战“十三五”,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阔步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深远意义和重大作用。
一、不断提高树立看齐意识的思想自觉
南宋哲学家朱熹曾说过:“学之道,必先明诸心,知所往,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谓自明而诚也。”全体法官必须深刻理解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树立看齐意识的重大意义,进而做到主动看齐、自觉看齐、始终看齐。
树立看齐意识是人民法院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的有效保障。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是人民法院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司法方向的关键。当前,中国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的第一个目标,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人民法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审判任务越来越繁重,司法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中所承担的职责越来越重要,面临的考验越来越严峻。只有始终向党中央看齐,才能增强政治上的自觉和坚定,才能更好地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积极应对风险和挑战,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和方向前进。
树立看齐意识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人民法院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任务总目标。树立看齐意识能使全国各级法院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情况下,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上下一心、意志统一、提振精气神,把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定位,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补齐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等项工作中的短板,切实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观念,努力使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积极主动防控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树立看齐意识是司法权作为中央事权的内在要求。作为司法者,首先要清楚司法权“来自谁、依靠谁、为了谁”。体现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根本大法——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总体框架内的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从根本上属于中央事权。在党中央的坚强正确领导下,人民法院不断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二、准确把握看齐意识的实践要求
哲人说过,我们的行动是唯一能够反映出我们精神面貌的镜子。树立看齐意识,不是简单的工作要求,而是思想和行动的指南,必须贯彻在人民法院工作实践中。
最根本的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保持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加强党的领导关键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广大法官要毫不动摇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保持高度一致,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始终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道路,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影响,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特别是在关键时刻和重大考验面前,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一、部门所取得成绩
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中院和我院岗位目标为基准,面对“执行难”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共收新执行案件。
二、部门工作所具特色、亮点
1、重点排查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确认范围即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军事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不包括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案件),并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2起。
2、为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做到涉执信访案件矛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针对全院涉执信访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共清理涉执信访案件 件,并要求做到涉执信访案件件件有执行预案。该院要求涉执信访案件预案均要由承办人形成报告,包案领导在实施强制之前,要约见申请执行人,争取申请执行人理解、信任和支持。要询问被执行人,打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念头,尽力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该院涉执信访案件已化解 件。目前,该院执行工作已进入良性循环。
3、严格执行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整体素质。要解决执行难,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执行人员的素质。一是加强执行人员的理念教育。我局针对个别执行人员对执行工作有畏难情绪,开展了爱岗敬业法官职业教育;针对少数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态度粗暴,进行换位思考教育。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纪律》“五不准”,切实抓好每位执行人员的廉政建设。今年针对执行队伍在委托评估、拍卖中,执行款物管理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评估、鉴定、拍卖制度的规定》,建立了一套执行款领取报告、审批、告知制度。三是加强执行干警的业务学习。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法律有关执行方面的规定;二是积极参加本院以及上级法院组织的执行方面的培训;三是按照最高法院有关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学习;四是通过本院和上级法院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增加了执行干警责任感和业务学习积极性;五是认真总结执行经验,搞好信息调研,改变了执行干警动笔少,不愿学的不良习惯。
4、根据安排,我局全体上下共同做好省法院的开展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检查验收、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检查及涉执信访督办检查等三项工作,顺利通过并取得好评。
三、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打算
1、“执行难”问题依旧凸显。执行改革力度不大,“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彻底地得到缓解。
2、少数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个别执行案件程序不准,少数执行案件存在超期限执行;少数执行人员对执行工作有畏难、厌烦情绪。
3、少数执行人员对当事人冷、横、硬、推、执行作风简单、粗暴。
4、少数执行干警廉政意识不强,存在着吃请现象。
5、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今后的努力方向为:
1、加大执行工作的改革力度,特别是选拔一些工作能力强,年青干警强化执行队伍。
2、加强执行干警职业道德教育,调动执行干警的积极性,增强干警对执行工作的责任心。
3、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各个方面对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为执行工作营造一个全方面、全天候、和谐的执行环境。
4、加大执行干警廉洁教育,做到廉洁执行一心为民。
5、加大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6、加大执行工作物质装备的投入,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